越南会计法
越南会计法律法规初探
(col A cut gG agi n e i oFnne n E oo i , a n g 30 3C i ) Shoo con n,unxU i r t f i c ad cnm c N n i 50 0 ,h a f a v sy a s n n
Ab t a t h r r o t d co y sau e n a c u t g su y o o t e s As .On o e h n ,s v r a k o c o n ig sr c :T e e a e c nr itr tt s s i c o n i td f S u h a t i a n a n a d e e e lc f a c u t n ifr t n la s t t s df c l n su y no mai e d o u mo t i ut i t d .On t e oh r,a h c n my o o t e s i e e o s r pd y na g d o f i y h te s t e e o o fS u h a t Asa d v l p a i l,e lr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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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6年 4月
广西财经学院学报
J u n l f a g i iest f ia c n c n mis o ra n x v ri o n n ea dE o o c o Gu Un y F
Ap .00 r2 6
第 l 卷第 2 9 期
东南亚各 国经济 的增长 , 使会计 问题的研究越 来 越迫切 。东南亚各 国经历 了金融 危机后 , 会计 问 题更 加引起关注 , 关专家评论 , 次危机 , 有 这 会计行 业负有不可推卸 的责任。据有关 的报道 , 会计可靠 性是依据会计是 否遵 循 国际会计标 准 、 司盈利 报 公 告是否诚实 、 监管机 构的监管水平是 否较高这 三条 标准来评价亚洲会计 可靠性 的。评 价的结果表 明 , 新加 坡的会计制度最 可靠 , 其次是 马来 西亚 、 香港 ; 而马来西亚则是公 司治理结构改革 的先锋 。 经 济的发展 必然会促进 会计的发展 。 东南 亚各 国 目前的经济 已进入发展期 , 据联合 国亚洲 太平洋 经济 组织预测 ,04 20 年东南亚 的G P D 年增长率 达到 57  ̄20 年46 .%,L03 . %的增长率增 加 了1 个百分 点 。 . 1 而越 南 , G P 其 D 的年增长速度为76 经济 的发展 , .%。
越南会计准则第01号 一般准则
第01号准则一般准则一般规定01.本准则旨在规定和指导企业财务报表的基本会计原则和要求,要素及其认定,以便:a /作为制定和完善统一模型后的具体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基础。
b /协助企业按照颁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统一编制会计分录和财务报表,处理尚未明确的事项,以确保财务报表中的真实,合理的信息。
c /协助审计师和会计控制人员对财务报表与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一致性发表意见。
d /协助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和评估根据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提供的财务信息。
02.本准则规定并在每个会计准则中规定的财务报表的基本会计原则和要求以及要素必须适用于全国所有经济部门的所有企业。
本准则不得取代具体的会计准则。
实施应基于具体的会计标准。
对于尚未在具体会计准则中规定的情况,应符合一般标准。
准则内容基本会计原则权责发生制03.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成本有关的企业的所有经济和金融业务必须在出现时记入会计账簿,而不是在实际收到或支付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时。
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财务报表应反映过去、现在和未来企业的财务状况。
持续经营04.财务报表必须基于这样的假设,即企业持续经营并将在不久的将来继续开展业务活动,即他们无意或没有被迫停止经营或大幅缩减其业务。
如果现实与持续经营假设不同,则必须在另一个基础上进行财务报表,必须予以解释。
历史成本05.必须根据历史成本确认资产。
资产的历史成本,按照已经支付或待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计算,或者按照资产确认时的资产的合理价值计算。
除特定会计准则另有规定外,不得修改资产的历史成本。
匹配06.对收入和成本的确认必须匹配。
确认收入时,必须确认与创建此类收入相关的相应成本。
与收入相对应的成本包括创建收入期间的成本以及与此期间收入相关的前期成本或应付成本。
一致性07.企业选择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必须在至少一个会计年度内保持一致。
如果所选会计政策或方法出现变化,则必须在财务报表的说明中说明此类变更的原因和影响。
【精品】越南企业法
《越南企业法》本法律系越南2005年第11届国会第8次会期11月9日通过,法律编号为60/2005/QHII,目的为建立企业经营规范。
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成立企业及营业注册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第四章股份公司第五章两合公司第六章无限责任企业第七章关系企业第八章企业重整、解散及破产第九章国家对企业之管理第一章一般规定第1条本法案规范越南境内各种型态经济实体之设立、管理和营运发展;及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两合公司、无限公司(以下统称企业)等之规定及公司组别归属性。
第2条适用对象1.各种型态经济实体。
2.团体组织与企业之设立、管理和营运行为相关者。
第3条适用企业法、国际条约以及其它相关法案1.有关各种型态经济实体之企业设立、管理和营运,适用本法案及其它相关规定。
2.企业之设立、管理和营运,其它法案另有规范时,适用该等法案.3.本法律所规定之事项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所签署之国际条约相关条款不同时,适用该等国际条约规定。
词汇意释本法案下列词汇意涵解释为:1.所谓企业系指有名称、资产、固定办公处所以及依法请注册,并实际从事经营活动之经济组织。
2.所谓营运系指以营利为目,持续从事一个或多个或所有经营流程,从生产制造至产品上市销售或提供服务等。
3.合格卷宗系指备齐本法案规定之所有手续文件,依法完整列明全部内容者。
4.资金入股系指将资产过户至公司名下以成为公司单一所有权人或共同所有权人。
入股资金可以是越南钱币、可自由兑换外币、黄金、土地使用权状、智财权状、技术、专利权以及其它列明于公司章程条款之资产,由公司董事成员挹注入股成为公司名下资产。
5.入股资金额乃公司单一有权人或共同所有权人所投入公司章程资本之资金比例。
6.章程资金乃公司成员董事或股东投入之资金,且确切列入公司章程条款内。
7.法定资金乃法律规定公司设立最低资本额。
8.拥有表决权资本乃入股公司资金或公司股份,所有者有权对类属公司董事会或公司股东大会审决权限之问题作意见表决。
越南会计法
越南会计法(2004年1月1日起实行)第一章一般规定第1条调整范围本法规定会计工作的内容、会计的组织机构、会计从业人员和会计职业活动。
第2条适用对象1.本法的适用对象包括:(1)国家机关、使用财政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组织;(2)不使用财政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组织;(3)按照越南法律成立和活动的各种企业;在越南的外国企业分支机构、代表处;(4)合作社;(5)个体经营户、合作组;(6)会计从业者、与会计有关的其他人。
2.对于外国企业在越南的代表处、个体经营户、合作组,政府依照本法的基本原则制定会计工作的具体内容。
第3条国际条约的适用越南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与本法的规定有不同时,则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第4条词语解释本法中,下列词语按以下含义理解:1.会计:是以价值、实物和劳动时间形态,收集、处理、检查、分析和提供经济和财务信息。
2.财务会计:是收集、处理、检查、分析和提供经济和财务信息,提交财务报告。
3.管理会计:是会计单位内部,按照经济、财务决定和管理要求,收集、处理、检查、分析和提供经济和财务信息的活动。
4.经济、财务业务:是指引起会计单位的财产及财产来源发生增加或减少的具体活动。
5.会计单位:是指本法第2条第1款第(1)、(2)、(3)、(4)、(5)项规定的、制作财务报告的单位。
6.会计期:是指会计单位自开始会计记帐之时起到结束记帐、封闭帐册,以便制作财务报告的这一段时期。
7.会计凭证:是指反映已经发生并且完成的经济财务业务的书件和物件,是会计记帐的依据。
8.会计资料:是指会计凭证、帐册、财务报告、管理会计报告、审计报告、会计检查报告和其他与会计有关的资料。
9.会计制度:是国家的会计管理机关或国家机关授权的组织颁布的,某一领域或某些具体工作的会计工作规定和指导文件。
10.会计检查:是查验、评价对会计法律的遵守情况,检查会计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1.会计执业:是指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提供会计服务的活动。
越南会计法律法规初探
越南会计法律法规初探李家瑗2012-10-12 12:14:22 来源:《广西财经学院学报》(南宁)2006年2期东南亚各国经济的增长,使会计问题的研究越来越迫切。
东南亚各国经历了金融危机后,会计问题更加引起关注,有关专家评论,这次危机,会计行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有关的报道,会计可靠性是依据会计是否遵循国际会计标准、公司盈利报告是否诚实、监管机构的监管水平是否较高这三条标准来评价亚洲会计可靠性的。
评价的结果表明,新加坡的会计制度最可靠,其次是马来西亚、香港;而马来西亚则是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的先锋。
经济的发展必然会促进会计的发展。
东南亚各国目前的经济已进入发展期,据联合国亚洲太平洋经济组织预测,2004年东南亚的GDP年增长率达到5.7%,比2003年4.6%的增长率增加了1.1个百分点。
而越南,其GDP的年增长速度为7.6%。
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贸易经济的发展,大大促进了各国企业对会计人才的需求,在网上急聘掌握越南语会计的广告就不少,它说明了会计服务市场非常大。
除会计人才需求外,在越南,注册会计师行业尚处于起步阶段,需求更是非常旺盛。
直至2004年,越南全国的会计审计从业人员只有2500人。
目前的年营业额也很低,年营业额为4200亿越盾,相当于2550万美元,相当于21 000万元人民币。
而收入的大部分来自外资投资企业。
越南是较开放的,其注册会计师市场计划于2010年向国际开放,届时将是一个很大的市场。
与快速发展的东南亚经济及其会计服务市场相比,我国的会计研究相当滞后。
目前尚无东南亚各国的会计译本。
自2001年以来,我们与越南有关的财会大学有了一些交流,但因无会计专业的越语翻译,各项研究缺乏深度和广度,而与其他的东南亚国家之间的交流还基本处于空白。
一、越南会计法律法规的新变化1.越南的《会计法》脱胎于其原来的《会计与统计法令》,它的出台,标志着时隔16年后,独立的会计法律的形成和完善,是越南会计的一次大变革提升为独立的《会计法》后,其内容主要包括7章65条:第一章为一般性规定,共16条(从第一条至第十六条)。
越南对外贸易投资合作的法规和政策大全
技资。 间接技资的手续根据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从2015 年9月份开始外资可以100%持有越南企业股份(银行业依旧维持30%的外 资持股上限)。
外资并购登记材料包括:企业并购书面申请(含并购及被并企业的名 称、地址及法人代表信息、企业并购活动简况)、被并购企业董事会及企 业所有者关于出售企业的决定、并购合同、合并后企业的规章草案、外资 法律资格的确认书。提交上述材料一式两份, 办理于续 者需提供介绍信或 居民身份证、护照, 越南主管职能部门确认材料合规后,将在15个工作日 内予以反馈
越南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工作根据 不同商品种类由不同部门负责,食 品和药品检验由卫生部负责,动植物和其他农产品检验由农业与农村发展 部负责,具体规定可在网上查询,网址可参照本指南附录越南政府部门一 览表。
3.1.5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管理制度]越南现行关税制度包括4种税率:普通税率、最惠国税 率、东盟自由贸易区税率及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税率。普通税率比 最惠国税率高50%,适用于未与越南建立正常贸易关系国家的进口产品。 原产于中国的商品享受中国一东盟自贸区优惠税率。根据中国一东盟自贸 区货物贸易协议,从2011年始,越南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每两年削减一次 进口关税。到2015年,除少量敏感产品外,对95%以上的商品征收零关税。 到2018年,越南与东盟成员国所有商品将实现零关税。应注意申报中国一 东盟自贸区优惠关税应满足原产地规则和直接运输规则。
3越南对外国投资合作的法规和政策有哪些?
3. 1 对外贸易的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哪些?
中国—越南会计科目表
5121 销售商品收入 5122 销售各种产品收入
5123 提供劳务收入
515
金融活动收入
521
商业折扣
531
销售商品退回
532
商品削价
第六类科目 :生产、经营费用
611
商品采购
6111 采购原材料
6112 采购商品
621
直接原材料费用
622
直接人工费用
623
使用施工机械费用
6231 工人工资 6232 材料费用
37 1441 抵债资产
154
未完工的生产、经 营费用
38 1451 损余物资
155
成品
39 1461 融资租赁资产
156
商品
40 1471 存货跌价准备
1561 商品的购买价格
41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
1562 商品采购开支
42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1567 不动产商品
43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三、共同类 105 3001 清算资金往来 106 3002 货币兑换 107 3101 衍生工具 108 3201 套期工具 109 3202 被套期项目
四、所有者权益类 110 4001 实收资本 111 4002 资本公积 112 4101 盈余公积 113 4102 一般风险准备 114 4103 本年利润 115 4104 利润分配
419
股票基金
421
未分配的利润
4211 上年利润
4212 当年利润
431
奖励、福利基金
4311 奖励基金
4312 福利基金
4313 形成固定资产的福利基金
六、损益类 124 6001 主营业务收入 125 6011 利息收入 126 602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27 6031 保费收入 128 6041 租赁收入 129 6051 其他业务收入 130 6061 汇兑损益 131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32 6111 投资收益 133 6201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134 6202 摊回赔付支出 135 6203 摊回分保费用 136 6301 营业外收入 137 6401 主营业务成本 138 6402 其他业务支出 139 6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0 6411 利息支出 141 642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42 6501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43 6502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144 6511 赔付支出 145 6521 保户红利支出 146 6531 退保金 147 6541 分出保费 148 6542 分保费用 149 6601 销售费用 150 6602 管理费用 151 6603 财务费用 152 6604 勘探费用 153 6701 资产减值损失 154 6711 营业外支出 155 6801 所得税费用 156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越南会计准则—总则
越南会计准则——01号准则总则(根据财政部部长2002年12月31日165/2002/QD-BTC号决定颁布和公布)总则1.本准则的目的是规定和引导企业的基本会计原则和要求,财务报表的要素和记入方法,旨在:(1)作为按照统一模式建立和完善具体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基础;(2)帮助企业按照颁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统一进行会计记账和编制财务报表,以及处理一些还没有作具体规定的问题,以保证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资料属实和合理;(3)帮助审计员和会计监督人就财务报表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提出意见;(4)帮助财务报表使用人了解和评价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所编制的财务资料。
2.本准则所规定的基本会计原则、要求和财务报表的要素在各个会计准则中作具体规定,必须在全国所有经济成份的所有企业运用。
本准则不代替具体的会计准则。
在实施时则按具体会计准则实行。
若具体会计准则没有规定的则按总则实行。
准则内容基本会计原则1.累积基础与企业资产、应还欠款、所有者资本、营业收入、开支有关的所有经济、财务业务应在发生的当时记入会计账,而不是根据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实际收入或实际支出时间记入。
财务报表是在累积的基础上编制,反映企业过去、现在和将来的财务状况。
2.持续活动财务报表应在企业正持续活动并在近期内将继续正常经营活动的假设基础上编制,就是说企业没有打算或没有被迫停止活动或大幅度收缩自己的活动规模。
若实际情况与持续活动假设出现偏差时,那么财务报表则按另外依据编制并对财务报表上所使用的依据作出解释。
3.原价资产按原价入账。
资产的原价按已付或应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计算或按入账当时该资产的合理价值计算。
资产的原价除有具体的会计准则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得改变。
4.符合营业收入和支出的记入应互相符合。
营业收入记入时,也应记入与创造该项收入有关的相应开支。
与收入相应的开支包括创造收入当期的开支和之前各期的开支或与该期收入有关所支付的费用。
5.一贯企业所选用的会计政策和方法最少应在一个会计期内统一运用。
“一带一路”沿途各国家会计制度分析
“一带一路”沿途各国家会计制度分析
中国的会计制度主要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CICPA)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我国企事业单位、其他各类组织进行会计处理,务制度和报告分析作相
关规定。
与中国相邻的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等国家的会计制度相对较为接近,主要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作为会计准则,并按照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中东地区的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和伊朗等国家的会计制度相对较为独立,主要以本国
的会计准则为主,并根据本国的特殊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伊朗的会计准则主要以伊
斯兰教法为基础,强调遵守伊斯兰教的道德和伦理标准。
东南亚地区的越南、泰国和柬埔寨等国家的会计制度相对较为落后,主要以本国的会
计法和规定为主,会计准则相对较为松散。
这些国家在推行会计改革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困难,需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的会计制度和监管能力。
沿“一带一路”各国会计制度存在较大的差异。
部分国家的会计制度已经接近国际水平,并且遵循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一些国家的会计制度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的会计改革和监管能力。
对于中国企业参与沿线国家的投资
和贸易,了解并适应各国的会计制度是非常重要的,有助于企业在跨境经营中遵守法律法规,提高经营效率和竞争力。
越南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越南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管理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子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资金管理、税务处理、内部控制等。
第三条子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坚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3. 严格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4.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5. 加强财务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二章财务组织架构第四条子公司财务部门为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财务部门设置以下岗位:1. 财务总监:负责全面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2. 财务经理:协助财务总监工作,负责财务部门内部管理及具体财务业务;3. 会计主管:负责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4. 会计:负责日常会计核算工作;5. 出纳:负责公司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及管理工作。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六条子公司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七条会计凭证的填制、审核和归档应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要求。
第八条会计账簿的设置、登记、核对和保管应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要求。
第九条子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子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确保资金安全;2. 优化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 严格审批,控制资金风险。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设立资金管理岗位,负责资金收付、结算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制定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和责任追究。
第五章税务处理第十三条子公司应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税务处理。
越南会计准则vas
越南会计准则vas越南会计准则 (VAS):了解越南的财务规范引言:在全球化的浪潮下,越南作为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的国家,其会计准则也逐渐受到关注。
越南会计准则(Vietnamese Accounting Standards,VAS)是越南企业遵循的财务报告准则。
本文将介绍越南会计准则的背景、特点以及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关系,以便读者对越南会计准则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背景:越南会计准则(VAS)是越南国家财政部颁布的准则,旨在规范越南企业的财务报告。
越南自1986年开始进行市场经济改革以来,其经济发展迅速。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越南开始逐步建立现代化的会计准则体系。
二、特点:1. 法律依据:越南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依据《会计法》和《财务会计制度》。
这些法律文件规定了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制定程序和财务报告要求。
2. 审计要求:越南会计准则要求越南企业进行年度审计,并由独立注册审计师出具审计报告。
这一要求提高了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透明度。
3. 会计政策选择:越南会计准则允许企业根据其业务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会计政策。
然而,这些会计政策必须符合越南会计准则的规定,并且需要在财务报告中进行充分披露。
4. 报告要求:越南会计准则要求企业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等财务报告。
这些报告需要根据越南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并且需要提供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VAS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关系:1. 越南向国际对准则靠拢:作为一个正在追求国际化的经济体,越南致力于将VAS与国际会计准则(IFRS)对齐。
越南财政部已经在部分领域引入了IFRS的要求,并计划在未来逐步接受更多IFRS准则。
2. VAS的独立性:虽然越南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差异,但VAS仍然保持了自身的独立性。
这是因为越南的经济和商业环境与国际上的情况有所不同,VAS需要针对越南国情进行调整,以更好地服务越南企业。
3. 国际会计准则的影响:尽管VAS与IFRS存在差异,但IFRS的发展和全球应用对VAS的制定和改进产生了积极影响。
关于越南的会计及会计法规体系
The Accounting and Accountancy law of Vietnam 作者: 李凌秋
作者机构: 广西财经学院会计系副教授
出版物刊名: 东南亚纵横
页码: 54-57页
主题词: 会计法规体系 越南语 经济发展水平 经济社会发展 东南亚国家 资源条件 自然环境政治社会
摘要:在东南亚国家中,越南是自然环境和资源条件最好的国家之一,在政治社会方面,越南也是稳定的国家。
尽管越南还是一个欠发达的国家,但经过20年的革新开放,越南已经摆脱了多年的经济社会危机,并且加快了经济的发展速度。
会计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联,实践表明“经济越发展,会计就越重要”。
经济的发展必然会促进会计的发展,特别是贸易经济的发展。
大大促进了各相关企业对会计人才的需求,在互联网上就经常能看到急聘掌握越南语会计的广告,这说明了越南的会计服务市场需求非常大,而且对越南会计的研究也越来越迫切。
本文仅对越南的会计及会计法规体系作概括性介绍。
中越两国会计政策
中越两国会计政策、会计处理对照第一部分:会计政策一、会计制度:1、中国: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各项具体准则及其补充规定。
2、越南;执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财政部第15/2006/QD-BTC号《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具体的《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
二、会计年度:1、中国:统一采用日历年度制,即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越南:统一采用日历年度制,即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但第一个会计年度是从2005年12月19日(投资执照审批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
三、记账本位币:1、中国: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2、越南:以越南盾为记账本位币;四、记账基础:1、中国: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2、越南:与中国相同五、计价原则:1、中国:各项资产除按规定应以评估价值计价外,均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2、越南:与中国相同六、外币业务核算方法:1、中国:年度内发生的非本位币经济业务,按业务发生当月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入账。
期末外币账户余额,一概按期末市场汇价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折合人民币2、越南:年度内发生的非本位币经济业务,按业务发生时交易双方已明确的汇率,如未明确则按当日越南国家银行公布的(越南盾)中间价汇率折合为越南盾入账。
期末外币账户余额,一概按期末当日越南国家银行公布的(越南盾)中间价汇率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折合越南盾差额,确认汇兑损益。
如果在建设期间,此汇兑差额需单独列示。
七、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1、中国:现金等价物为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小于三个月)、流动性高、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短期投资。
2、越南:与中国相同八、坏账核算方法,确认坏账损失的标准:1、中国:凡因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或因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或因债务人较长时间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经审核批准,该笔应收款项列为坏账损失。
越南会计准则—总则
越南会计准则——01号准则总则(根据财政部部长2002年12月31日165/2002/QD-BTC号决定颁布和公布)总则1.本准则的目的是规定和引导企业的基本会计原则和要求,财务报表的要素和记入方法,旨在:(1)作为按照统一模式建立和完善具体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基础;(2)帮助企业按照颁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统一进行会计记账和编制财务报表,以及处理一些还没有作具体规定的问题,以保证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资料属实和合理;(3)帮助审计员和会计监督人就财务报表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提出意见;(4)帮助财务报表使用人了解和评价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所编制的财务资料。
2.本准则所规定的基本会计原则、要求和财务报表的要素在各个会计准则中作具体规定,必须在全国所有经济成份的所有企业运用。
本准则不代替具体的会计准则。
在实施时则按具体会计准则实行。
若具体会计准则没有规定的则按总则实行。
准则内容基本会计原则1.累积基础与企业资产、应还欠款、所有者资本、营业收入、开支有关的所有经济、财务业务应在发生的当时记入会计账,而不是根据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实际收入或实际支出时间记入。
财务报表是在累积的基础上编制,反映企业过去、现在和将来的财务状况。
2.持续活动财务报表应在企业正持续活动并在近期内将继续正常经营活动的假设基础上编制,就是说企业没有打算或没有被迫停止活动或大幅度收缩自己的活动规模。
若实际情况与持续活动假设出现偏差时,那么财务报表则按另外依据编制并对财务报表上所使用的依据作出解释。
3.原价资产按原价入账。
资产的原价按已付或应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计算或按入账当时该资产的合理价值计算。
资产的原价除有具体的会计准则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得改变。
4.符合营业收入和支出的记入应互相符合。
营业收入记入时,也应记入与创造该项收入有关的相应开支。
与收入相应的开支包括创造收入当期的开支和之前各期的开支或与该期收入有关所支付的费用。
5.一贯企业所选用的会计政策和方法最少应在一个会计期内统一运用。
越南会计做账流程
越南会计做账流程一、引言会计是企业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一环,通过会计工作,可以及时准确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经济效益。
本文将介绍越南会计做账流程,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越南会计制度和操作流程。
二、会计制度越南的会计制度是由越南政府制定并监管的,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进行执行。
越南会计制度主要包含了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个方面,财务会计主要用于外部报表的编制,而管理会计主要用于内部决策和管理。
三、越南会计做账流程1. 登记凭证越南会计做账的第一步是登记凭证。
凭证是会计记录经济交易和事项的基本单据。
越南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簿记凭证。
原始凭证主要包括发票、收据、合同等,而簿记凭证则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编制的会计凭证。
2. 分类账务分类账务是指将凭证上的会计科目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分类,然后分别登记到不同的账户中。
越南会计系统通常采用多账户制度,包括资产账户、负债账户、所有者权益账户、收入账户和费用账户等。
3. 进行簿记在越南会计系统中,簿记是指将分类账务进行详细记录和汇总的过程。
簿记主要包括日记账、总账和明细账等。
日记账是按照时间顺序记录会计分录的账户,总账是按照会计科目分类记录的账户,而明细账是对每个会计科目进行详细记录的账户。
4. 编制财务报表越南会计做账的最终目的是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这些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和展示,也是对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信息的重要依据。
5. 进行审计在越南,财务报表需要经过独立审计师的审计,以确定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审计是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查和验证的过程,旨在保证财务信息的可靠性,为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信任和保障。
6. 报送税务部门越南企业需要将编制好的财务报表报送给税务部门。
税务部门会根据报表中的信息计算企业的纳税义务,并进行税务稽查,确保企业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税款。
四、会计软件的应用随着科技的发展,越南的企业越来越多地开始采用会计软件来辅助会计工作。
越南会计分录
越南会计分录会计分录是会计工作中的重要环节,通过记录和分类各种经济交易和活动的会计分录,可以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运作情况。
本文将介绍越南会计分录的相关内容,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越南的会计制度和实践。
1. 越南会计分录的基本要素越南的会计分录包括借方和贷方两个方向,每个方向都有相应的会计科目和金额。
借方记录增加账户余额的交易,贷方记录减少账户余额的交易。
根据越南会计法规定,会计分录必须具备以下要素:1.1 会计科目:会计科目是会计分录的基础,用于记录交易的对象和性质。
越南会计制度根据企业的经济活动和业务特点,设立了一系列的会计科目,如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资本等。
1.2 金额:金额是会计分录的核心内容,用于表示交易的数额大小。
在越南会计制度中,金额通常以越南盾为单位,但也可以使用其他货币,如美元、欧元等。
1.3 日期:日期是会计分录的时间标识,用于记录交易发生的日期。
越南会计法规定,会计分录必须按照交易发生的实际日期进行记录。
2. 越南会计分录的示例为了更好地理解越南会计分录的实际操作,下面以几个示例来说明:2.1 现金收入:假设某公司从销售产品中获得现金收入10,000,000越南盾。
对应的会计分录如下:借:现金(1001) 10,000,000贷:销售收入(2001) 10,000,0002.2 货物采购:假设某公司从供应商处购买货物,采购金额为15,000,000越南盾。
对应的会计分录如下:借:货物采购(6001) 15,000,000贷:应付账款(2111) 15,000,0002.3 资本注入:假设某公司向企业银行账户注入资本,金额为20,000,000越南盾。
对应的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1002) 20,000,000贷:资本(3001) 20,000,0003. 越南会计分录的处理原则越南会计分录的处理原则主要包括借贷平衡原则、真实性原则和完整性原则。
3.1 借贷平衡原则:根据越南会计法规定,每个会计分录的借方金额必须等于贷方金额,保持借贷平衡。
越南相关财务规定
财务报销规定(暂定)为了使财务支款及报销流程明晰化、规范化,将有关财务办法暂定如下:一、支款流程及要求:已取得发票等原始单据的现金付款,填制报销单。
预付款项或银行付款的填制付款申请书。
通过银行支付的必须是能够取得正式发票的款项。
(1)现金支款流程:制单审批审核付款报销人经理会计出纳报销人(2)银行支款流程:填制付款申请书审批审核填制汇款单经办人经理会计出纳银行办讫(3)借款流程:填制借款单签字同意付款借款人经理出纳借款人1、由报销人(经办人)将原始单据粘贴,填制费用报销单。
费用报销单填制要求:①将正式发票与其他非正式票据分开、分别填制报销单;将正式发票复印后,复印件粘贴在报销单后,将正式发票与报销单一同交会计.②不同类别,也要分别填制报销单(即:费用类、固定资产类、原材料类要分开填制报销单)③所填列的报销单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符合实际情况;④固定资产类报销需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单,材料类需办理材料入库单,其他办公用品、管理易耗品不须办理购入单,但须进行登记,专人保管,领用签字;⑤费用报销单上须详细注明用途,使用部门;如金额有误,应重新填制,不得在原始单据上更正,不得涂改、刮擦、挖补。
2、符合填制规定的报销单,由报销人报会计预审核,会计先审核其单据的合法性(即:是否符合越南相关会计制度、税务规定等),合规性(即:是否符合公司报销办法的规定、原始单据是否齐全,以及是否符合报销单填制要求)。
3、会计预审核无误后交报销人,报经理审批,签字。
4、由经理审签后的报销单,会计审核签章后,交出纳付款。
5、报销人领款时,须在报销单上签收。
出纳付款后,在报销单上盖现金付讫章。
6、除日常须由现金开支的款项外,材料采购等大额支付款项一般须从银行支付.二、报销规定:1、差旅费报销办法员工因公出差,凭有效车船票、住宿票据实报销,出差地在市内或出差时间不足一天的,不享受出差补助,只凭票报销交通费.2、办公用品、易耗品报销办法办公用品,易耗品采购须有计划,有申请的成批采购,由库管验收、保管、领用登记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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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会计法(2004年1月1日起实行)第一章一般规定第1条调整范围本法规定会计工作的内容、会计的组织机构、会计从业人员和会计职业活动。
第2条适用对象1.本法的适用对象包括:(1)国家机关、使用财政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组织;(2)不使用财政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组织;(3)按照越南法律成立和活动的各种企业;在越南的外国企业分支机构、代表处;(4)合作社;(5)个体经营户、合作组;(6)会计从业者、与会计有关的其他人。
2.对于外国企业在越南的代表处、个体经营户、合作组,政府依照本法的基本原则制定会计工作的具体内容。
第3条国际条约的适用越南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与本法的规定有不同时,则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第4条词语解释本法中,下列词语按以下含义理解:1.会计:是以价值、实物和劳动时间形态,收集、处理、检查、分析和提供经济和财务信息。
2.财务会计:是收集、处理、检查、分析和提供经济和财务信息,提交财务报告。
3.管理会计:是会计单位内部,按照经济、财务决定和管理要求,收集、处理、检查、分析和提供经济和财务信息的活动。
4.经济、财务业务:是指引起会计单位的财产及财产来源发生增加或减少的具体活动。
5.会计单位:是指本法第2条第1款第(1)、(2)、(3)、(4)、(5)项规定的、制作财务报告的单位。
6.会计期:是指会计单位自开始会计记帐之时起到结束记帐、封闭帐册,以便制作财务报告的这一段时期。
7.会计凭证:是指反映已经发生并且完成的经济财务业务的书件和物件,是会计记帐的依据。
8.会计资料:是指会计凭证、帐册、财务报告、管理会计报告、审计报告、会计检查报告和其他与会计有关的资料。
9.会计制度:是国家的会计管理机关或国家机关授权的组织颁布的,某一领域或某些具体工作的会计工作规定和指导文件。
10.会计检查:是查验、评价对会计法律的遵守情况,检查会计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1.会计执业:是指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提供会计服务的活动。
12.会计形式:是指会计帐册的各种样式、记帐的程序和方法,以及各种会计帐册之间的关联。
13.会计方法:是指实施会计工作各项内容的具体的方法和程序。
第5条会计的任务1.按照会计工作内容和对象,按照会计准则和制度,收集、处理会计信息和数据。
2.检查、监督财务收支、债权收回、债务清偿;检查财产及财产来源的管理和使用;发现和阻止违反财务会计法律的行为。
3.分析会计信息和数据;为会计单位的经营管理和财务决策提供参谋,提出意见。
4.依照法律规定提供会计信息和数据。
第6条会计要求1.在会计凭证、帐册、财务报告中充分反映经济和财务业务。
2.及时、按规定期限反映会计信息和数据。
3.清晰、简洁、准确地反映会计信息和数据。
4.忠实地反映事物的现象和本质、经济和财务业务的内容和价值。
5.会计信息和数据必须连续反映会计单位的经济和财务活动,从活动开始到结束,从会计单位成立到终止;本期会计数据必须与上一期会计数据相衔接。
6.会计信息和数据的分类和排列必须按程序,有系统,并且可以进行比较。
第7条会计原则1.物品的价值按照原价计算,包括购买、装卸、运输、安装、加工的支出,以及直到物品进入成品状态的其他直接相关费用。
会计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已经入帐的物品价值,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2.已经采用的会计规定和方法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必须一贯适用;若发生变动,则会计单位必须在财务报告中作出解释。
3.会计单位必须客观、充分、真实、按期收集和反映所发生的经济和财务业务。
4.会计单位的年度财务报告必须依照本法第32条的规定予以公开。
5.会计单位在应用财产评价方法和分配收支时,必须工作严谨,不得造成经济和财务活动结果发生差错。
6.使用财政经费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组织,除了执行本条第1、2、3、4、5款规定之外,还必须按照国家财政目录进行会计记帐。
第8条会计标准1.会计标准是指导会计记帐和制作财务报告的准则,包括一些基本的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
2.财政部参照国际会计标准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制定会计标准。
第9条会计对象1.国家财政、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活动、有使用国家财政经费之单位和组织的收支活动,其会计对象包括:(1)现金、物资和固定资产;(2)经费来源、基金;(3)会计单位对内和对外的支付款;(4)收支、对收支差额的处理;(5)国家财政经费的收支、节余;(6)国家财政、信用投资;(7)国家负债及其处理;(8)国家财产;(9)涉及会计单位的其他财产。
2.不使用国家财政经费之单位和组织的会计对象包括本条第1款第(1)、(2)、(3)、(4)、(9)项规定的财产和财产来源。
3.经营活动的会计对象包括:(1)固定财产、流动财产;(2)应付债务和所有人的资本;(3)营业收入、经营支出、其他支出和收入;(4)税款、上缴国家财政的各种款项;(5)经营成果及其分割;(6)涉及会计单位的其他财产。
4.银行、信用、保险、证券、财务投资活动的会计对象,除了本条第3款规定外,还有:(1)财务、信用投资的款额;(2)会计单位对内对外的各种支付款;(3)各种承诺款、担保款、各种有价证券。
第10条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综合会计、明细会计1.会计单位的会计包括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
2.进行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工作时,会计单位必须按照以下规定执行综合会计和明细会计:(1)综合会计必须收集、处理、记录、提供会计单位的经济和财务活动的综合数据信息。
综合会计使用货币单位反映本单位的财产和财产来源情况、经济和财务活动的结果;(2)明细会计必须以货币单位、实物单位和劳动时间单位,收集、处理、记录、提供每一个具体会计对象的明细数据信息。
明细会计是对综合会计作详细说明。
明细会计中的数据必须与综合会计中的数据相吻合。
3.财政部为各活动领域的管理会计工作提供指导性规范。
第11条会计记帐单位的使用会计记帐中使用的记帐单位包括:1.越南盾货币单位(国家标记为“đ”,国际标记为“VND”)。
若实际发生的经济、财务业务为外币,则应以原外币和按实际外汇牌价折合的越南盾进行记帐,或者按业务发生时越南国家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兑换成越南盾记帐,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在此限;对于与越南盾没有汇兑牌价的外币,则必须通过与越南盾有汇兑牌价的外币进行兑换。
会计单位主要以外币从事收支的,则可以在财政部规定的几种外币中选择一种作为记帐单位,但制作在越南使用的财务报告时,必须以封闭帐册之时越南国家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换算成越南盾进行记帐,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在此限。
2.实物单位和劳动时间单位是越南的正式度量单位;若使用其他度量单位,则必须换算成正式的度量单位。
第12条会计记帐中使用的文字和数字1.会计记帐使用的文字是越南文。
会计凭证、帐册和财务报告中需要使用外文时,必须同时使用越南文和外文。
2.会计记帐使用的数字是阿拉伯数字:0,1,2,3,4,5,6,7,8,9;千、百万、十亿、万亿、千万亿之后必须加小元点(.);整数后面还有小数时,则整数后面必须加逗号(,)。
第13条会计期1.会计期包括年度会计期、季度会计期、月会计期,有如下规定:(1)年度会计期为12个月,算自阳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若会计单位的活动情况特殊,则可以选择年度会计期起自现年某季第一月1日至下一年前一季最后一日,并通知财政机关;(2)季度会计期为三个月,算自季度第一月1日至季度最后一月最后一日;(3)月会计期为1个月,算自月的第一日至最后一日。
2.新成立的会计单位的会计期有如下规定:(1)新成立企业的头一个会计期,起自经营登记证颁发之日,至年度会计期的最后一日,季度会计期、月会计期按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2)其他会计单位的头一个会计期,起自成立决定书载明的有效之日至年度会计期的最后一日,季度会计期、月会计期按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
3.会计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归并、转换所有制形式、解散、终止活动或破产时,则最后一个会计期起自本条第1款规定的年度会计期、季度会计期、月会计期的第一日,至相关决定生效日之前一日。
4.若第一个年度会计期或最后一个年度会计期少于90天,则可以合计入下一个年度会计期或前一个年度会计期,算作一个年度会计期。
第一个年度会计期或最后一个年度会计期必须少于15个月。
第14条严厉禁止的各种行为1.伪造、虚报、销毁会计资料,伙同或强迫他人伪造、虚报、销毁会计资料。
2.故意、伙同或强迫他人提供、确认不真实的会计数据资料。
3.将本单位的财产或与本单位有关的财产不记入帐册。
4.在本法第40条规定的保存期限之前,丢弃或故意毁坏会计资料。
5.超越职权颁布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6.利用职权威胁、打击报复会计人员。
7.会计单位的管理者、领导人兼任会计、出纳、仓库管理员,或从事采购、销售义务。
8.安排不符合本法第50、53条规定的标准和条件的人担任会计、会计长。
9.法律严厉禁止的其他会计行为。
第15条会计资料、数据的价值1.会计资料和数据对表明会计单位的经济财务情况具有法律价值,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公布。
2.会计资料和数据是制作和审批计划、预算、决算的依据,是审查、处理违法行为的依据。
第16条管理、使用、提供会计信息资料的责任1.会计单位有责任管理、使用、保存会计资料。
2.会计单位有责任依法向有关组织、个人提供及时、充分、真实、明白的会计信息资料。
第二章会计工作的内容第1节会计凭证第17条会计凭证的内容1.会计凭证必须具有以下主要内容:(1)会计凭证的名称和数据;(2)开立会计凭证的年月日;(3)开立会计凭证的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地址;(4)接受会计凭证的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地址;(5)所发生的经济、财务业务的内容;(6)数量、单价、金额以数字书写;收、支总金额以数字和文字书写;(7)会计凭证的开立人、审批人、与会计凭证有关的人的签字、姓名2.除了本条第1款规定的主要内容外,依会计凭证的不同种类,还可以增加其他内容。
第18条电子凭证1.具备本法第17条规定的各项内容的电子凭证可以视为会计凭证,电子凭证以电子数据形式体现,可以数码化,通过电子网络传输而不被改变,或保存于存储盘、结算卡中。
2.政府对电子凭证作详细规定。
第19条会计凭证的开立1.涉及会计单位活动的各项经济和财务业务都必须开立会计凭证。
每一次业务只能开立一次会计凭证。
2.必须依照会计凭证单据上的项目,清楚、充分、及时、准确地书写。
若会计凭证尚没有规定的单据样板,则会计单位可以自立会计凭证,但必须有本法第17条规定的各项内容。
3.会计凭证上的经济、财务业务内容不得缩写,不得涂销、修改;必须用墨水笔书写,数字和文字必须连贯,无间隙,空白处必须划斜线;被涂销、修改的凭证都没有偿付和记帐的价值。
会计凭证被写错时,则必须在写错的凭证上划斜线,以示作废。
4.会计凭证必须按规定的联数写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