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三国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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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一(三国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一(三国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三国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总分:54.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不定项选择题(总题数:27,分数:54.00)1.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经常居所在汉堡的德国公民贝克与经常居所在上海的中国公民李某打算在中国结婚。

关于贝克与李某结婚,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第37题)(分数:2.00)A.两人的婚龄适用中国法√B.结婚的手续适用中国法C.结婚的所有事项均适用中国法D.结婚的条件同时适用中国法与德国法解析:解析: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贝克与李某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也没有共同国籍,结婚条件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即中国法律。

A选项说法正确,D选项说法错误。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2条,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贝克与李某的结婚手续符合中国法(婚姻缔结地、李某经常居所地)、德国法(贝克经常居所地)均可,并非必须适用中国法,BC选项说法错误。

3.韩国公民金某在新加坡注册成立一家公司,主营业地设在香港地区。

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第77题)(分数:2.00)A.该公司为新加坡籍√B.该公司拥有韩国与新加坡双重国籍C.该公司的股东权利义务适用中国内地法D.该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可适用香港地区法或新加坡法√解析:解析:公司国籍以注册登记地为准。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14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14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141.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

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

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B.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C.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D.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甲国法律【答案】ACD【考点】涉外婚姻的离婚适用【解析】根据《民诉法解释》第14条规定:"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AC正确,B 错误。

根据《民通意见》第188条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

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婚姻缔结地为甲国,D正确。

2.秦某出生于美国,具有美国国籍,现年10岁。

秦某的父亲是华裔美国人,母亲是中国人。

3年前,秦某的父母在美国离异后,秦某的母亲携秦某回国定居,秦某的母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常住户口登记,也为秦某办理了在中国长期居留的证件。

后秦某的父亲委托中国律师在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取得对其子的监护权。

在该案中,如果秦某只是临时居留在中国,我国人民法院对秦某的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该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A.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B.中国法律C.美国法律D.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国【答案】B或C【考点】涉外监护的法律适用【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规定: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因此,本题中应适用从中国和美国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

司法考试一卷指导三国法考前预测试题及答案解析(3)

司法考试一卷指导三国法考前预测试题及答案解析(3)

司法考试一卷指导三国法考前预测试题及答案解析(3) 一、单项选择题 1.1941年“特雷尔冶炼厂仲裁案”中确立的“任何国家都没有权利使用或允许使用其领土而在或对他国领土、财产或个人由于烟雾造成损害的原则”,在《斯德哥尔摩宣言》和《里约宣言》都得到了反复的确认。

这项原则已经成为下列何者的一项原则?( ) A.国际条约 B.国际习惯 C.一般法律原则 D.确立法律渊源的补充资料 答案:B 解析:国际习惯是各国以类似行为的重复而产生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结果,一般认为,国际习惯由两个要素构成:一是物质因素,即各国类似行为的重复与实践,二是心理因素,即各国认为有法律约束力的表示。

“特雷尔冶炼厂仲裁案”中确立的“任何国家都没有权利使用或允许使用其领土而在或对他国领土、财产或个人由于烟雾造成损害的原则”在《斯德哥尔摩宣言》和《里约宣言》都得到了反复的确认。

这一原则在各国的实践中得到反复确认,具备了国际习惯的两个要素,而且并没有上升到条约的高度,因此它是国际习惯法的一项原则。

正确答案为B。

2.甲国为沿海国,但从未制定任何关于大陆架的法律,也未发表过任何关于大陆架的声明,现乙国在甲国不知晓的情况下,在甲国的大陆架上进行科研钻探活动和建造人工岛屿。

对此,下列判断哪项是正确的?( ) A.乙国的行动非法,应立即停止并承担相应责任 B.根据海洋科研自由原则,乙国的科研钻探行为合法,但是修建人工岛屿非法 C.乙国建造人工岛屿行为合法,科研钻探非法,因为甲国从来没有提出大陆架的主张 D.乙国行为合法,因为甲国从未在大陆架上进行任何活动或有效占领 答案:A 解析:沿海国对于大陆架的权利不取决于有效或象征性的占领和公告,是自然享有的,勘探和建造人工岛屿都是其专属性的权利。

司法考试三国法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第三套)(2)

司法考试三国法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第三套)(2)

司法考试三国法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第三套)(2) 二、多项选择题 1.在国际法上,形成国际习惯法所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是() A.各国重复的类似行为 B.国际条约的编纂 C.国际组织的承认 D.各国承认具有拘束力 答案:AD 解析:国际习惯,亦称国际习惯法,指长期的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行为规则。

国际习惯由两个要素构成: 一是各国重复的类似行为,即物质因素,或称客观因素,指惯例的出现和国家在相当长时期内“反复”和“前后一致”的实践;二是被各国认为具有法律拘束力,即心理因素,或称主观因素,指这项惯例被接受为法律,得到“法律确信”(opiniojuris)。

两个因素缺一不可。

2.永久中立国是根据国际条约或国际承认,在对外关系中自愿承担永久中立义务的国家。

永久中立的限制属于() A.自愿限制 B.被迫限制 C.永久限制 D.临时限制 答案:AC 解析:主权受限国,指由于某种原因该国主权受到限制不能充分行使的国家。

其按限制的愿意分为:①自愿放弃某些权力,如永久中立国自愿放弃诉诸战争权;②被迫放弃某些权力,如成为他国的附属国;按限制的期限分为:①永久限制,如永久中立国、附庸国;②短期限制,如被保护国,在约定的保护期内主权受到限制,承担责任时的限制主权情况,如二战后对德、日的一定时期的管制和占领。

3.普遍管辖是对于国际法规定的违反全人类的利益的国际罪行,不论犯罪人的国籍,不论行为发生在何地,各国普遍具有管辖的权利,根据现有的国际公约,可以行使普遍管辖权的犯罪行为包括() A.战争罪行 B.种族隔离 C.反人道罪行 D.国际洗钱犯罪 答案:ABC 解析:略 4.国际法律责任的承担形式包括() A.恢复原状 B.赔偿 C.道歉 D.限制主权 答案:ABCD 解析:略 5.国际人道法中的区分对象原则(区分军事与非军事目标,区分战斗员与平民)是一项已经确立的国际习惯法原则,也体现在《1977年日内瓦四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中。

司法考试之三国法全面解析

司法考试之三国法全面解析

司法考试之三国法全面解析导语:2023司考之三国法全面解析。

司考备考时间有限,利用最少的时间取得最大的复习效果,应该做到重点主次分明,合理花费时间。

本文针对保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这三个知识考点,为考生进行解析:一、国际公法1、试题分析司F考试一般特点:考点散、强调与法条结合、试题灵活。

国际公法在三国法中所占分值最少,但考点分散,例如试题一共才9道共12分,但却覆盖了大纲的七章内容;为了增加国际公法和一般司F 从业人员的联系,10年之后试题加强了与国内法条紧密结合的特点;历年试题试题多以案例的形式出现,知识点的直接陈述性命题较少。

变化:司F考试中以往国际公法的试题多属于单一知识点命题,近几年试题中的综合案例题有所增加。

和单一知识点命题相比,综合知识点命题的准确率更低,这说明了国际公法试题难度增加的特点。

2、针对性的复习方法中等时间安排,理解、记忆、做题。

考生们注意知识点的比较记忆,法条部分比较麻烦,需整理合并到知识点中。

二、国际私法1、试题分析司F考试一般特点:在三国法中所占分值居中,考点较为集中,考题采用直接叙述性命题或案例命题两种的方式,绝大多数的题目比较容易把握,但有个别偏题题的特点。

在2023年之前,国际私法的考查重点是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但从2023年之后,重点逐渐偏移到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上。

由于国际私法在三国法中知识点相对比较简单,因此每年真题中都会有偏题出现。

变化:司F考试中国际私法试题近两年来最大的特点就是增大了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的分值,并且随着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问题日益突出,针对区际私法的试题量也有所增加,这点值得考生注意。

法律||教育网2、针对性的复习方法最少时间安排,记忆、做题。

变化对大家影响不大,因为争议解决部分的内容很多和仲裁法、民事诉讼法的内容重叠。

重点仍然要放在冲突法部分。

三、国际经济法1、试题分析司F考试一般特点:国际经济法所占分值最度,考题相对集中在货物贸易法和世贸组织法两个部分,但有些部分非理解不能掌握,考题采用直接叙述性命题或案例命题方式,此外还有难度较高的综合性案例,各种题目的出错率都比较高。

司法考试近5年三国法试题分析

司法考试近5年三国法试题分析

2009年司法考试卷一中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分值共计44分,其中国际公法12分;国际私法16分;国际经济法16分。

2009年三国法在司法考试中的分值比例以及各科的分值比例与之前几年基本上保持相同的状态。

(除了04年考到52分(当年国经分值22),其他几年基本上是45分上下的分值);分值比例偏低,但总体来讲试题偏易,属于入门难,但回报高的学科。

需要注意的是,三国法各学科司法考试的试题特点各异,考生需针对性的掌握。

(一)国际公法试题分析1、基本特点:考点散、试题难度低、时事和考试空白点的试题转化比例高。

(1)考点散:国际公法在三国法中所占分值最少,但考点分散,例如2008年试题一共才9道共12分,但却覆盖了大纲的七章的内容;(2)试题难度低:只要考点被抓住,基本上就能作对题目,知识点中理解和记忆的难点基本上没有。

(3)注意当年与国际公法有关的时事:2010年如大气环保、多国河流、联合国安理会表决制度等。

(4)命题部分集中在考试空白点:如河流制度、条约保留的效果、国际刑事法院等。

2、针对性的复习方法:整理考点,反复记忆(二)国际私法试题分析1、基本特点:考点集中、试题多属记忆性命题(要求考生比对记忆)、与大纲变化结合最为密切(1)考点集中:国际私法的考查重点始终是第五章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第六章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和第七章的区际司法协助,基本上要占总分值的95%以上。

(2)试题多属于记忆性命题:要特别注意一些相似制度的比较记忆。

(3)与大纲变化结合最为紧密:每一年大纲的变化(主要指增、改),都会直接体现在当年的试题中。

如09年增加了外资非正常撤离、涉台司法文书的送达、涉港判决的认可与执行等,都在当年直接转化为试题考查。

2、针对性的复习方法:整理知识点,记忆知识点(部分知识点需要比对记忆),重点掌握当年大纲增改知识点,多做练习(真题的参考价值很大)(三)国际经济法试题分析1、基本特点:考点相对固定,试题难度大、以理解性为主,与大纲变化联系密切。

国家司法考试三国法试题评析

国家司法考试三国法试题评析

国家司法考试三国法试题评析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国法试题评析司法考试已经尘埃落定,下面针对2008年司法考试中三国法的试题做些归纳,谈些看法。

一、分值状况如往常一样,三国法的题目位于第一卷,其分值状况和2007年基本持平。

其中,国际公法考了总共9道题,单选题6道,多选题2道,不定项选择题一道,分值是12分。

国际私法总共是11道题,其中单选题7道,多选题3道,不定项选择题1道,总共考了15分。

国际经济法的题目也是11道,但是分值稍微有点高,是17分,其中单选题考了5道,多选题5道,不定项选择题是1道,总共是17分。

三国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加在一起总共31个题,44分。

二、命题特点2008年三国法试题的特点可以用三个字来概括:重、新、偏。

(一)所谓“重”,是指08年三国法的题目主要还是围绕三国法的重点理论、重要条约、国际惯例以及与之相关的重要国内法展开,命题基本遵从了大纲的要求。

具体来说,国际法中,条约法问题,第30题考查了;以前常考的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体现在32题上。

在国际私法上,有外国法的查明、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问题、外国仲裁裁决的撤销、外国民商事判决裁定的承认和执行。

在国经法当中有贸易术语,托收,信用证,反倾销问题,外贸经营者经营权的问题,另外国际贸易法当中一个最重要的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考得比较多,体现在42题、84题和100题。

这些问题是我们授课的重点。

在讲课的过程中,相关的知识点都有所涉及并着重阐述。

(二)所谓“新”,是指今年的一部分命题是围绕三国法的热点问题设置的。

比如国际公法的第34题,涉及到国际环境保护法的共同但有区别原则,这也是目前国际环境保护中的一个比较热的问题。

国际私法当中这种新颖性体现的更加明显了,因为在国际私法当中有几个新出台的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个规定是最高院的一个司法解释,当中有一些考点,在整个今年的考试当中有明显的体现,比如37题。

司考自测题与解析——三国法(三)

司考自测题与解析——三国法(三)

司考自测题——三国法(三)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8题,每题1分,共8分。

1.关于外交代表派遣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A.派遣国派遣使馆武官之前,应征得接受国同意B.委派接受国国籍的人为使馆外交秘书,不必经接受国同意C.接受国可以拒绝接受其不同意的派遣国使馆馆长人选,但须说明理由D.接受国可宣布派遣国的使馆随员为“不能接受”2.甲国人李某劫持乙国一架民航班机降落在丙国,丙国警方将李某成功抓获,甲国和乙国就李某的劫机行为先后向丙国提出引渡李某的请求。

已知甲乙丙三国均为《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的缔约国,此外三国间没有其他相关协议,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A.丙国应当将李某引渡给最先提出引渡请求的甲国B.丙国应当将李某引渡给飞机所属国乙国C.丙国若在国内对李某的劫机行为进行审判,则可不予引渡D.丙国没有义务引渡李某,也没有义务起诉李某的劫机行为,因此丙国可以将李某释放3.生于秘鲁的秘鲁人马里奥在美国有一处住所,在阿根廷还有一处住所,其在秘鲁也购买有住所,但主要是家人在度假时用。

他的家人主要在美国居住,而他的公司在阿根廷登记注册,由于其主要业务也在阿根廷,因此他本人在阿根廷和美国轮流居住。

马里奥因为业务关系还常来中国,在中国期间住在某饭店。

目前,涉及马里奥在阿根廷业务的一个案子正在中国法院审理,根据中国法律,我国法院应依马里奥哪里的住所为马里奥的住所?A.美国的住所B.秘鲁的住所C.阿根廷的住所D.中国的某饭店4.英国一架飞机在公海上空飞行时,坠落一物,将公海海面上航行的中国某轮船砸坏,该船立即驶入日本某港口修理,修好后返回中国,该船船东随后在中国法院起诉要求获得损害赔偿。

本案应当适用下列哪国法律?A.英国法B.中国法C.日本法D.《海牙规则》5.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关于在我国领域以外形成的证据的可采纳性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证据经过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即可采用B.该证据经过所在国公证据机关公证即可采用C.该证据必须经过当地公证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履行中国与该国订立的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方能采用D.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外文说明资料,无须翻译为中文6.A国甲公司向B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设备,货物在2008年3月1日发运,但随后乙公司破产,无力购买该批货物,甲公司于是将在途货物转卖给C国的丙公司,双方在3月20日签订合同,货物于3月30日抵达丙公司指定的港口。

08年司法考试三国法试卷分析

08年司法考试三国法试卷分析

2008年司法考试三国法试题分析一、08年三国法试题分值、题型统计: 总计44分,比07年增加1分国际法---------单选6个;多选2个;不定项1个,共12分,与07年持平国际私法------单选7个;多选3个;不定项1个,共15分,与07年持平国际经济法---单选5个;多选5个;不定项1个,共17分,比07年增加1分二、三国法的分值分布:(一)国际法考查范围分值分布及与历年比较国际法试题的特点和历年考题类似:试题覆盖面广,考点和考题基本正常。

国际法试题一共9道共12分,覆盖了大纲八章中的七章内容。

国际法试题中直接知识点命题比较少,但案例型命题占多数,考点比较灵活,对考生的要求是知识点要记忆得非常的准确,但考查的难度不大。

(二)国际私法考查范围分值分布及与历年比较08年国际私法的分值和考点分布极不均匀,分值和考点大都集中在程序部分,而往年分值较高的分论部分(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适用)只考了2分。

但除了少数题目之外,难度并不大,通过正常地认真复习得到绝大多数分数还是不难的。

今年新增法规考查较多,如内地与澳门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安排,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民事案件受理层报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都考查到了,而且分值达到5分。

但是今年新增加的两个考点却没有考查。

(三)国际经济法考查范围分值分布及与历年比较今年国际经济法比去年增加了一分,考查情况在三国法中甚至整个司法考试中应该说是难度最大的,有剑走偏锋的感觉。

从考试结束后考生在网上的反应也可以明显看出来。

国际货物买卖、国际支付、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是传统重点考点,分值跟往年相当,但有些题目考点太细,要求考生把法条掌握的非常细致才能做对题,有故意难为考生之嫌,这样就违背了司法考试的宗旨。

而往年一直在考的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今年轮空,国际融资法这个从律考到07年司考以来从来没考过的部分却考了2分。

2010年司法考试《三国法》试题分析

2010年司法考试《三国法》试题分析

2010年司法考试《三国法》试题分析令国人瞩目的2010年司法考试已经悄然结束,今年司法考试中三国法的试题依然保持着09年试题的风格,延续09年考查知识点,同时试题又有所创新,稳中有变。

今年试题具有“稳”、“重”、“难”的特点。

第一、“稳”指试题的分值和风格基本保持了以往的特点。

从分值角度来看,三国法部分总计考查44分,其中国际法考了总共8道题,单选题4道,多选题3道,不定项选择题1道,分值是12分;国际私法总共是11道题,其中单选题7道,多选题3道,不定项选择题1道,总共考了15分;国际经济法的是12道题目,其中单选题考了7道,多选题4道,不定项选择题1道,共17分。

合计18道单项选择题、10题多项选择题、3道不定项选择题总共31道题,44分。

从题目内容角度讲,没有偏题、怪题和错题,题目趋于规范科学。

第二、“重”指考试依然考查三国法的重点知识。

2010年三国法的题目主要还是围绕三国法的重点理论知识、重要法条和与之相关的重要国内法展开。

今年所考查的重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传统重点,比如国际公法的承认制度、国家主权豁免制度、国籍取得制度、专属经济区法律制度、领土法律制度、外交关系法律制度等;国际私法考查冲突规范和准据法的区别、涉外合同的法律制度和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域外取证、票据债务人的行为能力、涉外仲裁、涉外继承、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问题、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等重点知识;国际经济法中的贸易术语FOB、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反倾销制度、海上货物运输与保险、反补贴法律制度、WTO争议的解决,信用证法律制度、国际税法、国际知识产权法等重点知识。

这些传统的重点占到整个分值的70%左右。

另外一部分重点就是大纲新增的考点和社会热点问题。

如国际公法的国家责任豁免制度(第30题)、专属经济区法律制度(第31题),国际私法的涉外继承(第83题)、内地与香港之间相互认可和执行协议管辖的民商事判决的安排(第37题),国际经济法的无单放货问题(第45题),不可抗力的免责问题(第40题)、反倾销(第44题)、保障措施(第85题)等社会热点问题。

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2021年三国法单选题(3)

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2021年三国法单选题(3)

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2021年三国法单选题29.甲乙二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数年后,因两国多次发生边境冲突,甲国宣布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

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准确的?()(2021年卷一单选第29题)A.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并不影响乙国对甲国的承认B.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表明甲国不再承认乙国作为一个国家C.甲国主动与乙国断交,则乙国能够撤回其对甲国作为国家的承认D.乙国从未正式承认甲国为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属于事实上的承认【答案】A【考点】国家的承认【解析】建立外交关系属于法律承认而不是事实承认。

法律承认是认定被承认者作为法律的正式人格的存有,表明承认者愿意与被承认这发展全面正常的关系,带来全面而广泛的法律效果,这种承认是正式和不可撤销的,我们通常所说的承认都是指法律承认。

事实承认主要存有于英美的外交实践中,它是为了处理既需要与某个对象实行某种交往又不愿或不宜与其实行全面正式交往的情况而产生的一种权宜做法。

事实承认被认为是不完全的、非正式的和暂时性的,它比较模糊并能够随时撤销。

30.甲国政府与乙国A公司在乙国签订一份资源开发合同后,A公司称甲国政府未按合同即时支付相关款项。

纠纷发生后,甲国明确表示放弃关于该案的诉讼管辖豁免权。

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准确的?()(2021年卷一单选第30题)A.乙国法院可对甲国财产实行查封B.乙国法院原则上不能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除非甲国明示放弃在该案上的执行豁免C.如第三国法院曾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则乙国法院可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D.如乙国主张限制豁免,则可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答案】B【考点】国家主权豁免【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准确。

国家主权豁免是指国家的行为及其财产不受或免受他国管辖。

实践中,国家主权豁免主要表现在司法豁免方面,其中包括:一国不对他国的国家行为和财产实行管辖;一国的国内法院非经外国同意,不受理以外国国家作为被告或外国国家行为作为诉由的诉讼,也不对外国国家的代表或国家财产采取司法执行措施。

司法考试三国法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第三套)(1)

司法考试三国法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第三套)(1)

要约发出后的第四天,全球叉车市场价格上涨,L 公司欲撤销该要约。依 1980 年《联合国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6 年 7 月 1 日,我国 L 公司向外国 M 公司发出一份要约称:出售某型号的电瓶叉车 300 辆,单价 9500 美元/FOB 大连,9 月 15 日装船,买方于 8 月 15 日前开出信用证。该要约发出后的第四天,全球叉车市场价格上涨,L 公司欲撤销该要约。依 1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如要约要求在 7 月 15 日前答复,则 L 公司不必考虑撤销要约的问题 B.如要约要求在 7 月 15 日前答复但 M 公司未答复,L 公司应在 7 月 16 日通知 M 公司 撤销该要约 C.如 M 公司回函要求改用 D/P 方式付款,则 L 公司可立即发函撤销该要约 D.只要在 M 公司答复之前将撤销要约的通知发至 M 公司即可撤销该项要约 答案:A 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 16 条规定:“(1)在未订立合同之 前,发价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于被发价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被发价人。(2)但在下 列情况下,发价不得撤销:(a)发价写明接受发价的期限或以其它方式表示发价是不可撤 销的;或(b)被发价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价是不可撤销的,而且被发价人已本着对该项发 价的信赖行事。”据此,D 项错误。如要约要求在 7 月 15 日前答复,此要约不可撤销, 则 L 公司不必考虑撤销要约的问题,故 A 项正确。如要约要求在 7 月 15 日前答复但 M 公司 未答复,则要约已失效,L 公司无需撤销,故 B 项错误。如 M 公司回函要求改用 D/P 方式 付款,其行为属于对要约的实质变更,该回函为新要约,L 公司的要约已失效,无需撤销。 故 C 项错误。 10.根据 1924 年《海牙规则》的规定,在航行过程中遭受的下列损失,承运人不可免责 的是哪一项? A.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局部或全面罢工或停工而造成的货物的损失 B.承运人为多装货物,下令将船上的救火设施拆除,在航运途中船舶失火造成的货物烧 毁的损失 C.承运的货物因本身湿度过大而发生霉变造成的损失 D.航行途中,船长超速驾驶,结果船舶触礁货舱进水造成的货物湿损 答案:B 解析:依据《海牙规则》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下承运人免责:(1)船长、船员、引水 员或承运人的雇用人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2)火灾,但由于承 运人实际过失或者私谋所造成的除外。(3)海上或其他可航水域的风险、危险或者是意外事 故。(4)天灾。(5)战争行为。(6)公敌行为。(7)君主、统治者或人民的扣留或拘禁或依 法扣押。(8)检疫限制。(9)货物托运人或货主、其代理人或代表的行为或不行为。(10) 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局部或全面的罢工、关厂、停工或劳动力受到限制。(11)暴乱和 民变。(12)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13)由于货物的故有瑕疵、性质或缺陷所造 成的容积或者重量的损失,或者任何其他灭失或损害。(14)包装不当。(15)标志不清或不 当。(16)尽适当的谨慎所不能发现的潜在缺陷。(17)不是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 或是承运人的代理人或受雇人员的过失或疏忽所引起的任何其他原因。A、C、D 项分别符合

司法考试三国法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第三套)(3)

司法考试三国法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第三套)(3)

司法考试三国法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第三套)(3) 三、不定项选择题 1.2007年,甲国国内不幸爆发某种流行传染病。

据报,甲国驻乙国大使的官邸发现疑似患者。

乙国卫生防疫人员迅速赶到该官邸外,做好处理患者准备工作。

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彼此间没有其他的相关协定。

根据该公约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于官邸处于城市居民区,乙国卫生防疫人员可以立即进入官邸调查处理患者 B.只要患者不是大使本人或其家属,乙国卫生防疫人员就可以进入官邸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 C.如果未得到甲国大使的明确同意,乙国卫生防疫人员不得进入官邸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 D.只要甲国大使没有明确反对,乙国卫生防疫人员就可以进入官邸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 答案:C 解析:《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使馆馆舍不得侵犯。

接受国官吏非经使馆馆长许可,不得进入使馆馆舍。

2.下列冲突规范中属于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是: A.我国《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B.1982年土耳其《国际私法和国际诉讼程序法》第6条规定:法律行为的方式适用行为完成地的法律,也可以适用调整行为效力的法律 C.1946年《希腊民法典》第11条规定:法律行为的方式如果符合行为内容的法律,或者符合行为地法、或者符合全体当事人的本国法,皆认为有效 D.1978年《奥地利联邦国际私法法规》第8条规定:法律行为的方式,依支配该法律行为本身的同一法律,但符合该法律行为发生地国对方式的要求者亦可 答案:A 解析:所谓重叠性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须同时适用于某种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

本题中B、C、D三项都是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只有A项为重叠性冲突规范。

3.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具有“双重否决权”,其含义是指() A.可以在对某一问题进行否决后,当该问题再次被在安理会中提起时,再次否决 B.可以在对某一问题进行否决后,当该问题再次被在紧急特别会议中提起时,再次否决 C.可以在对某一问题进行否决后,当该问题再次在大会中被提起时,再次进行否决 D.可以在对某一问题是否程序问题进行否决后,当该问题被当作实质性问题在安理会中提起后,再次行使否决权  答案:D 解析:“双重否决权”指的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每个常任理事国所享有的以投反对票的方式阻止安理会关于实质事项和先决问题的决议通过的权力。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三国法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三国法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三国法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三国法一、单选题:(2002年)15.甲国与乙国相邻,为谋求共同发展,多年来,两国间签署了若干个双边协议、的协定。

后甲国分立为东甲、的西甲两国。

现问,如果所涉各方之间尚没有新的相关协议达成,那么,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国家继承的规则,对于东甲、的西甲两国,下列哪项条约可以不予继承?A.甲乙两国间的大陆架划界条约B.甲乙两国界河航行使用协定C.甲乙两国和平友好共同防御条约D.甲乙两国关于界湖水资源灌溉分配协定的答案及解析:C 国家继承的对象分为关于条约方面的继承和非条约事项的继承。

条约继承的实质是在领土发生变更时,被继承国的条约对于继承国是否继续有效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与领土有关的“非人身性条约”,如有关领土边界、河流交通、水利灌溉等条约,属于继承的范围;而与国际法主体人格有关的所谓“人身性条约”以及政治性的条约,如和平友好、同盟互助、共同防御等条约,一般不予继承。

本题ABD都属于“非人身性的”条约。

16.甲国某船运公司的一艘核动力商船在乙国港口停泊时突然发生核泄漏,使乙国港口被污染,造成严重损害后果。

甲乙两国都是《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舶经营人公约》的缔约国,根据上述公约及有关规则确定,乙国此时应得到7800万美元的赔偿,但船运公司实际赔偿能力最多只能够负担5000万美元。

对此事件,根据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制度,甲国国家对乙国承担的义务是什么?A.甲国国家应承担全部7800万美元的赔付B.甲国有义务在保证船运公司赔付乙国5000万美元的同时,船运公司无力赔付的其余 2800万美元,由甲国政府先行代为赔付C.甲国有义务保证督促船运公司进行赔偿,但以船运公司能够负担的实际赔偿能力为限,即只能赔付5000万美元,其余2800万美元可以不予赔付D.由于该行为不是甲国国家所从事,故甲国国家不需就此事件承担任何义务答案及解析:B 此题关键是理解国家责任制度的新发展。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1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1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191.《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是著作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多边国际条约,也是至今影响最大的著作权公约。

下列关于该公约的说法哪一个是不正确的?A.该公约采用自动保护原则B.该公约不保护演绎作品C.非成员国国民的作品在成员国首次发表可以受到公约的保护D.该公约保护作者的经济权利【答案】B【考点】本题考查《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解析】A项:该公约采用自动保护原则,无需履行任何手续就可享有或行使依国民待遇所提供的权利,此项正确。

B项:公约所保护的作品包括文学艺术作品、演绎作品以及实用艺术作品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此项错误,当选。

C项:根据公约中所规定的国民待遇原则,成员国国民和在成员国有惯常居所的非成员国国民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受公约保护,非成员国国民的作品在某一成员国内首次或三十日内同时发表的也受到保护,此项正确。

D项:公约第6条明确规定保护作者的经济权利,此项正确。

2.香港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订立供货合同,约定由香港法院管辖。

后双方因是否解除该合同及赔偿问题诉诸香港法院,法院判乙公司败诉。

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如该合同被解除,则香港法院管辖的协议也随之无效B.如乙公司在内地两省均有财产,甲公司可向两省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C.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免除执行费用D.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提交的文件无中文文本,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答案】D【考点】本题考查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法院判决。

【解析】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第3条第5款规定:"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中的管辖协议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管辖协议条款的效力。

"此项错。

B项:第5条第1款规定:"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不得分别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司法考试三国法历年试题及解析三1

司法考试三国法历年试题及解析三1

70.中国甲公司从美国⼄公司进⼝⼀批⽔果,合同约定货到验收后付款。

货物到达⽬的港,甲公司提货验收后,发现货物总重量短少12%,单个体积和重量也不符合合同规定。

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甲公司有权拒绝接收货物B.甲公司有权要求退货C.甲公司可以将货物寄放于第三⽅仓库,其费⽤由⼄公司承担D.甲公司可以将货物出售,并从出售价款中扣除保全货物和销售货物发⽣的合理费⽤答案及解析:BCD 买⽅的义务之⼀是接收货物,但接收不等于接受,接受表明买⽅认为货物的质量符合买卖合同的规定;⽽接收并不表明买⽅对货物的质量没有异议,依公约第77条的规定,声称另⼀⽅违约的⼀⽅,有义务采取合理的措施,减轻由于违约引起的损失,如不采取措施,减轻由于违约引起的损失,例如,任货物弃之码头⽽受损,则违约⼀⽅可要求从损害赔偿中扣除原可以减轻的损失数额。

保全货物是指在⼀⽅当事⼈违约时,另⼀⽅当事⼈仍持有货物或控制货物的处置权时,该当事⼈有义务对他所持有的或控制的货物进⾏保全。

买⽅保全货物的条件是:买⽅已接收了货物,但打算退货。

保全货物的⽅式:①将货物寄放于仓库:有义务采取措施以保全货物的⼀⽅当事⼈,可以将货物寄放于第三⽅的仓库,由对⽅承担费⽤,但该费⽤应合理。

②将易坏货物出售:出售货物的⼀⽅可从出售货物的价款中扣除保全货物和销售货物发⽣的合理费⽤。

71.载有“软条款”的信⽤证是对受益⼈危害极⼤的信⽤证,下列哪些规定应被视为信⽤证的“软条款”?A.本信⽤证付款以货物经开证申请⼈或其授权⼈检验合格并签发检验证书为条件B.本信⽤证的⽣效以开证⾏的另⾏通知为条件C.受益⼈在议付时应提交的单据包括出⼝地商检机构的检验证书D.受益⼈在议付时应提交开证申请⼈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货运收据,该签名应与开证⾏所保留的签名样本相符答案及解析:ABD 信⽤证中常见的“软条款”有:①信⽤证中载有暂不⽣效条款。

如信⽤证中注明“本证暂不⽣效,待进⼝许可证签发通知后⽣效”,或注明“等货物经开证⼈确认后再通知信⽤证⽅能⽣效”。

三国法历年真题汇编3及答案解析

三国法历年真题汇编3及答案解析

三国法历年真题汇编3及答案解析(1/5)一、单选题第1题甲公司在德国注册成立,在中国进行商业活动时与中国的乙公司发生商务纠纷并诉诸中国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中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英国人,甲公司在德国、英国和中国均有营业所。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如何选择确定本案甲公司营业所?A.以其德国营业所为准B.以其英国营业所为准C.以其中国营业所为准D.以当事人共同选择的营业所为准下一题(2/5)一、单选题第2题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A.对于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外国被告提起涉外侵权诉讼,只有该侵权行为实施地在我国境内时,其所属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才可以对该侵权诉讼行使管辖权B.我国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选择我国法院的书面协议对涉外民事诉讼行使管辖权C.对原本无权管辖的涉外民事诉讼,只要该诉讼的被告前来出庭应诉,我国法院就可以对其行使管辖权D.因在中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只能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上一题下一题(3/5)一、单选题第3题李某(具有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在甲国,一年前移居乙国并取得当地住所。

现李某去世而未立遗嘱。

李某生前在中国有投资股权和银行存款。

乙国关于法定继承的冲突规范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律。

现李某的丙国籍的儿子和女儿为继承李某在华的股权和存款发生争议,并诉诸中国法院。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哪项是正确的?A.应适用乙国法律,因为李某去世时居住在乙国B.应适用甲国法律,因为李某长期居住在甲国C.应适用丙国法律,因为李某的儿子和女儿均具有丙国国籍D.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李某具有中国国籍,且争议的遗产位于中国上一题下一题(4/5)一、单选题第4题我国G公司与荷兰H公司正就签订一项商务合同进行谈判。

针对该合同可能产生的争议,H 公司提出,如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调解解决,不成再提请仲裁或进行诉讼。

在决定如何回应此方案之前,G公司向其律师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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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定项选择题:(2002年)93.中国某国有企业在甲国设有办事处,甲国人员某为该办事处雇员。

贾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办事处公款1000万美元窃为己有进行挥霍。

此间,贾某在乙国又参与了一起伪钞案。

贾某从未到过中国,目前其在甲国。

中国与甲国之间没有任何司法协助方面的协定,但中国与乙国间有引渡协定。

根据国际法及中国的有关法律。

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中国对贾某的上述侵占公款案没有管辖权 B.乙国向甲国就贾某伪钞案请求引渡,如获成功,贾某被引渡到乙国后,乙国可以不经甲国同意,径直将贾某转引渡给中国 C.中国对贾某的上述侵占公款案拥有管辖权,可以自行派公务人员赴甲国缉拿贾归案 D.中国法院可以对贾首先作出缺席判决,然后申请甲国对该判决予以执行答案及解析:ABCD 在国际法上,国家行使管辖权遵循以下几项原则:国籍原则、领土原则、保护性原则、原则管辖权。

其中所谓保护性原则是指在国外犯有侵害该国或其公民重大利益行。

为的外国人进入该国境内时,对其行使刑事管辖。

引渡是国家间司法协助行为,国家没有引渡的义务,除非双方之间有条约且条约明文规定了相互引渡的义务。

在本题中,甲国人贾某贪污中国某国有企业驻该国办事处的公款,其行为严重侵害中国利益,对此中国依据保护性原则当然有管辖权,同时如果该行为亦触犯甲国刑律,甲国对其享有屑地管辖,可能构成管辖权的重合,因此A选项表述错误。

享有的管辖权并不代表管辖权就一定能实现,只有当行为人进入受害国境内被依法拘捕或通过国家间的引渡保护性管辖才能实现。

行为人贾某从未到过中国,不可能被我国刑事司法机关直接拘捕,而如果其同时触犯甲国刑律被其司法机关逮捕,依据管辖权冲突中属地管辖优于属人管辖,甲国法院优先对该案有管辖权,中国只能请求甲国引渡,不能派人到甲国去抓人,故选项C错误;但是中国与甲国既无引渡的双边协定,是否引渡就完全由甲国自行决定,根据“本国人不引渡”原则,甲国引渡贾某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虽然贾某在乙国也参与伪钞犯罪活动,假设甲乙两国之间存在引渡的双边协定,但依据引渡的国际公约与惯例,乙国作为请示引渡国,引渡成功后只能在本国以伪钞罪对贾莱进行审判,若以他罪名审判惩处或转引给第三国,则一般必须经原引出国同意,所以中国通过第三国途径引渡贾某也不可能,选项B错误;另外在刑事司法领域,国际法上尚无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故D项错误。

94.杜某为甲国驻乙国使馆的三等秘书,艾某为丙国驻乙国使馆的随员。

杜某在乙国首都实施抢劫,有1名乙国人在抢劫中被其杀死。

艾某当时恰好目击了该抢劫杀人事件。

甲乙丙三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

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些是错误的?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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