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及解析
历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2009年) 1.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 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的财物”,属于缩⼩解释 B.将《刑法》第⼀百七⼗⼀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 C.对随⾝携带枪⽀等国家禁⽌个⼈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 D.将信⽤卡诈骗罪中的“信⽤卡”解释为“具有消费⽀付、信⽤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付卡”,属于类推解释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刑法解释。
A项中,盗窃罪的对象“公私财物”都属于他⼈占有的财物,“他⼈的财物”的解释,去除了“他⼈占有”的限制,扩⼤了盗窃的对象,属于扩张解释。
B项中,将“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扩张解释,并不是当然解释。
当然解释,即刑法规定虽未明⽰某⼀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范围之内。
故B项说法错误。
C项对抢劫罪的认定进⾏了扩张解释,说法正确。
D项中,对“信⽤卡”的功能进⾏了扩张解释,故D项说法错误。
2.关于犯罪主体,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 A.甲(⼥,43岁)吸毒后强制猥亵、侮辱孙某(智障⼥,19岁),因强制猥亵、侮辱妇⼥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故甲⽆罪 B.⼄(15岁)携带⾃制⽕药枪夺取妇⼥张某的挎包,因⼄未使⽤该⽕药枪,故应当构成抢夺罪 C.丙(15岁)在帮助李某扣押被害⼈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D.丁是司法⼯作⼈员,也可构成放纵⾛私罪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犯罪主体。
A项中,强制猥亵、侮辱妇⼥罪是指以暴⼒、胁迫或者其他⽅法,强制猥亵妇⼥或者侮辱妇⼥的⾏为。
该罪的犯罪主体同样可以是⼥性。
所以A项说法错误。
B项中,枪⽀、爆炸物、管制⼑具等为国家禁⽌个⼈携带的器械。
携带国家禁⽌个⼈携带的机械进⾏抢夺,这种携带⾏为本⾝就是⼀种违法⾏为,因⽽只要携带这些凶器进⾏抢夺,就应定为抢劫罪,所以B项说法错误。
司法考试真题刑法部分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
单项选择〔2021年〕1.甲给机场打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机场立即紧急疏散乘客,对飞机进行地毯式安检,3小时后才恢复正常航班秩序。
关于本案,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为维护社会稳定,无论甲的行为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都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B.为防范危害航空平安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应以危害公共平安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C.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成心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究其刑事责任D.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危及航空平安,造成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案件,可突破司法程序规定,以高效办案取信社会【答案】C【解析】此题考核编造、成心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选项A错误。
定罪量刑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那么,不能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将依法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作为犯罪处理。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
甲只是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并没有实际放置炸弹,没有危害公共平安的现实危险和可能,不应以危害公共平安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
但其行为符合编造、成心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以编造、成心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进行处分。
选项D错误。
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即便造成了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等,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定的程序。
2.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那么的关系有以下观点:①罪刑法定的思想根底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根本要求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一致④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①②③④句均正确【答案】D【解析】此题考核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那么的关系。
①正确。
罪刑法定的思想根底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社会法治的本质属性强调人民当家作主,强调人民利益至上,两者具有一致性。
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答案解析以下是店铺整理的司法刑法真题及答案解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1、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D.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参考答案】AD2、下列帮助、教唆行为中,能独立构成犯罪,不按共犯处理的有哪些?A.协助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犯罪B.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C.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D.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参考答案】ABCD3、下列情形中,不成立共同犯罪,对行为人分别处理的有()A.甲和乙看到山下没有人,将一块大石头推下,结果造成在山下一片草窝里休息的放羊小孩死亡B.甲要杀丙,乙悄悄将房门锁上,致使丙无法逃脱而被杀死,甲对此并不知情C.甲教唆乙去盗窃,乙实施盗窃同时将被害人****D.甲乙系网友,甲向乙发信邀请乙一块实施犯罪,乙没有回复【参考答案】AB4、甲某、乙某二人鱼塘中的鱼经常被偷,于是二人决定晚上埋伏在鱼塘边抓到小偷狠狠揍一顿。
果真遇到同村人丙某前来偷鱼,甲乙二人上前殴打丙,丙拿出携带的匕首亦与二人对打,一时三人扭打做一团。
甲某顿时怒从心起,掏出偷偷带在身上的大匕首,照丙某胸部猛刺数刀,致其心脏破裂,当即死亡。
关于本案,正确的说法有()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B.乙不构成甲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C.甲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所以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D.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所以甲、乙二人仅在故意伤害的限度内属于共犯【参考答案】ABD5、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
某日晚,甲乙按约定前往丙家,乙在门外望风,甲进入丙家后,见丙一人在家,便对丙实施暴力,抢劫了丙的1万元现金。
2002-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2002-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二、多项选择题:(2010年)51.关于罪过,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0年卷二多选第51题)A.甲的玩忽职守行为虽然造成了公共财产损失,但在甲未认识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就不存在罪过B.甲故意举枪射击仇人乙,但因为没有瞄准,将乙的名车毁坏。
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C.甲翻墙入院欲毒杀乙的名犬以泄愤,不料该犬对甲扔出的含毒肉块不予理会,直扑甲身,情急之下甲拔刀刺杀该犬。
甲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而属于意外事件D.甲因疏忽大意而致人死亡,甲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危害结果,既可能是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也可能只是发生他人重伤的危害结果「答案」ACD「考点」罪过「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是客观存在的,无论行为人是否认识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不影响罪过的认定。
选项B说法正确。
甲本想杀人却射中名车,属于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打击错误。
甲的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故意杀人罪(未遂)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进行定罪处罚。
因故意杀人未遂重于故意毁坏财物既遂,因此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
选项C说法错误。
因果关系的错误,是指侵害的对象没有错误,但造成侵害的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与行为人所预想的发展过程不一致,以及侵害结果退后或者提前发生的情况。
甲的侵害对象没有变化,都是针对“乙的名犬”,只是由原来的毒害变为了最后的拔刀刺杀,造成的结果是一样的,属于因果关系的错误。
因果关系的错误不影响犯罪的认定,甲依然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选项D说法错误。
疏忽大意过失应预见的结果是法定的危害结果,在过失致人死亡时,行为人所应当预见的是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而不能是其他结果。
52.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多选第52题)A.甲在车间工作时,不小心使一根铁钻刺入乙的心脏,甲没有立即将乙送往医院而是逃往外地。
医院证明,即使将乙送往医院,乙也不可能得到救治。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年卷二3题,单选)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类推解释、扩大解释、当然解释。
类推解释是一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解释方法,其通过三种方式来实现对法条文义的突破:(1)新创犯罪构成要件;(2)超出法条可能意义而扩张犯罪构成要件的涵盖范围;(3)加重刑罚。
由于类推解释的特点是突破法条的文义,无法使国民通过法条文字预测自己的行为是否会被追究刑责,所以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的文字的明确性。
无论何种对刑法条文的解释,都不得采取类推的模式,除非在法律文字违背立法目的的情况下,可以做出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是否为类推解释取决于解释的方法而不是解释的主体,因此,类推解释的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依然是类推解释,而不可能变成扩大解释。
故A选项错误。
中国刑法学者历来主张可以将拖拉机解释为汽车,但不认为是类推解释而是扩大解释。
实际上不能仅因破坏拖拉机对公共交通运输安全的威胁与破坏汽车一样就将二者等同视之。
不考虑事物与文字的相符度,只是依据危害性进行解释的,就是类推解释的方法。
所以有学者提出此种解释有类推的嫌疑。
2002-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学历年真题解析——主观题
2002-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学历年真题解析——主观题案例分析题:(2011年)二、(本题22分)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
(事实一)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
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
(事实二)陈某将李某尸体拖入树林,准备逃跑时忽然想到李某身有财物,遂拿走李某手机、现金等物,价值1万余元。
(事实三)陈某在手机中查到李某丈夫赵某手机号,以李某被绑架为名,发短信要求赵某交20万元“安全费”。
由于赵某及时报案,陈某未得逞。
(事实四)陈某逃至外地。
几日后,走投无路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事实二与事实四。
(事实五)陈某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将自己担任警察期间查办犯罪活动时掌握的刘某抢劫财物的犯罪线索告诉检察人员,经查证属实。
(事实六)问题:1.对事实一应如何定罪?为什么?2.对事实二应如何定罪?为什么?3.对事实三,可能存在哪几种处理意见(包括结论与基本理由)?4.对事实四应如何定罪?为什么?5.事实五是否成立自首?为什么?6.事实六是否构成立功?为什么?参考答案:1.对事实一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因为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触犯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二者具有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的牵连关系,从一重罪论处,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2.对事实二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因为长时间勒住被害人的脖子,不仅表明其行为是杀人行为,而且表明行为人具有杀人故意。
3.对事实三主要存在两种处理意见:其一,如认为死者仍然占有其财物的,事实三成立盗窃罪;其二,如认为死者不可占有其财物的,事实三成立侵占罪。
4.事实四成立敲诈勒索罪(未遂)与诈骗罪(未遂)的竞合。
因为陈某的行为同时符合二罪的犯罪构成,属于想象竞合。
陈某对赵某实行威胁,意图索取财物未果,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陈某隐瞒李某死亡的事实,意图骗取财物未果,构成诈骗罪(未遂)。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①罪刑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②罪刑法定只约束法官,不约束侦查人员③罪刑法定只禁止类推适用刑法,不禁止适用习惯法④罪刑法定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2年卷二3题,单选)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C.第④句正确,第①②③句错误D.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第3条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其基本含义是:犯罪和刑罚,必须基于国民的意思,事先予以规定。
因此,不管行为人的行为在现实上造成多么重大的危害,也不管刑罚手段的使用有多么迫切,如果不是刑法将该特定行为规定为犯罪类型,那么这一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也不能加以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是现代刑法的生命,既是司法机关适用刑法必须遵循的原则,也是立法机关制定刑法必须遵循的原则。
事实上,罪刑法定原则主要约束的就是司法者,使其对案件的处理完全限制在法条范围,这样才能实现法治,实现法律对人权的保护。
司法者包括具有侦查、检察、审判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所以①②的说法是错误的。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合理解释刑法,禁止类推解释,又称为“严格的罪刑法定”。
类推解释是对法条文字范围的突破,使得法官不再受法律条文的严格限制,从而违背罪刑法定原则。
同时基于习惯法本身没有文字的严格表述,罪刑法定原则也排除习惯法,凡是刑法必须是被立法者通过立法的方式所表现的,又称“成文的罪刑法定”。
所以③的说法是错误的。
要求国民遵循尚未生效的法律,是对行动自由的侵犯。
如果根据行为后才出现的法律处罚当时的行为,立法活动就变成对国民的“伤害活动”,而不是规范国民行为的活动。
国 家司 法考试刑法真题及详解
国家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详解在国家司法考试中,刑法一直是重点和难点科目。
通过对历年真题的研究和详解,能够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刑法的知识点,提高应试能力。
以下将为您呈现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并进行详细的解析。
【真题 1】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丙向乙开枪,乙中弹身亡。
关于甲和丙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B 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C 丙构成故意杀人罪D 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详解】首先分析甲的行为。
甲故意将装有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指使丙向乙开枪,甲利用了不知情的丙的行为来实现自己杀乙的目的,因此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A 选项正确,B 选项错误。
再看丙的行为。
丙虽然被甲欺骗,以为是空枪而向乙开枪,但丙在开枪时应当预见到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却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导致乙中弹身亡,所以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D 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
【真题 2】下列行为中,构成抢劫罪的是()A 甲携带凶器抢夺B 乙盗窃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C 丙乘人不备,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D 丁骗取他人财物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详解】A 选项,甲携带凶器抢夺,根据刑法规定,应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凶器,都以抢劫罪论处。
B 选项,乙盗窃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这种行为符合转化型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应以抢劫罪定罪。
C 选项,丙乘人不备,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抢夺罪,而非抢劫罪。
D 选项,丁骗取他人财物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不构成抢劫罪。
因为诈骗罪不能转化为抢劫罪。
【真题 3】甲在一偏僻路段对乙实施抢劫,用刀逼迫乙交出财物。
乙趁甲不注意,捡起一块石头砸向甲,甲头部受伤倒地。
乙趁机逃跑。
关于乙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乙构成正当防卫B 乙构成防卫过当C 乙构成故意伤害罪D 乙构成紧急避险【详解】乙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历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2009年) 51.甲欲去⼄的别墅盗窃,担⼼⼄别墅结构复杂难以找到贵重财物,就请熟悉⼄家的丙为其标图。
甲⼊室后未使⽤丙提供的图纸就找到⼄价值100万元的珠宝,即携珠宝逃离现场。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构成盗窃罪,⼊户盗窃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B.丙不构成犯罪,因为客观上没能为甲提供实质的帮助 C.即便甲未使⽤丙提供的图纸,丙也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D.甲、丙构成盗窃罪的共犯,甲是主犯,丙是帮助犯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盗窃罪、共犯的相关知识点。
《刑法》并没有规定⼊户盗窃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因此,A项错误。
共同犯罪的成⽴条件是:必须⼆⼈以上、必须有共同故意、必须有共同⾏为。
本题中,甲请熟悉⼄家的丙为其标图以便于盗窃⼄家的贵重财物,表明甲丙之间存在共同的盗窃故意。
另外丙的⾏为虽然不是实⾏⾏为,但是该⾏为是对甲实⾏犯罪起辅助作⽤的帮助⾏为,虽然甲实际上并没有使⽤丙提供的图纸,但这种帮助⾏为的性质客观上是存在的,所以甲丙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甲是主犯,丙是帮助犯。
因此,B项错误,CD项正确。
52.甲欲枪杀仇⼈⼄,但早有防备的⼄当天穿着防弹背⼼,甲的⼦弹刚好打在防弹背⼼上,⼄毫发⽆损。
甲见状⼀边逃离现场,⼀边⽓呼呼地⼤声说:“我就不信你天天穿防弹背⼼,看我改天不收拾你!”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构成故意杀⼈中⽌ B.甲构成故意杀⼈未遂 C.甲的⾏为具有导致⼄死亡的危险,应当成⽴犯罪 D.甲不构成犯罪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故意杀⼈罪的中⽌和未遂的区分。
《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实⾏犯罪,由于犯罪分⼦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本题中,甲已经着⼿实⾏枪杀⾏为,但由于⼄正好穿着防弹背⼼,未发⽣⼄死亡的结果,这是由于甲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甲构成故意杀⼈未遂。
故A项错误,B项正确。
甲的⾏为已经具备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及应受刑罚处罚性,成⽴犯罪。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试题及答案解析——经典选择题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试题及答案解析——经典选择题(2005年)1.下列关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法不溯及既往B.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事立法制定合理的刑罚体系C.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与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罪犯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D.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在行刑中合理地运用减刑、假释等制度答案:BCD考点: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内容详解: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的设定首先必须轻重有序、适当。
各个法条之间对犯罪量刑要统一平衡,不能罪重的量刑比罪轻的轻,也不能罪轻的量刑比罪重的重。
罪刑相一致原则要求刑罚与罪质相适应。
不同的罪质标志着各该行为侵害、威胁法益不同。
这种不同正是表明各种犯罪具有不同的危害程度、从而决定刑事责任大小的根本所在。
罪刑相一致原则要求刑罚与犯罪情节相适应,在罪质相同的犯罪中,犯罪情节不一致,其社会危害性就不同,量刑当然必须注意刑罚与犯罪情节相适应。
刑罚的轻重还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人身危险性体现着行为人对社会的潜在危险程度,现代刑罚追求遏制犯罪、预防犯罪的目标,把人身危险性作为决定刑罚轻重的标准之一,符合刑罚目的的要求。
罪刑相一致原则在行刑中体现为重视人身危险性的消长变化,具体的制度运作就是合理的运用减刑、假释等规定。
A选项中的“刑法不溯及既往”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
评论:难度中等,对考生的刑法理论功底要求较高。
2.下列哪些行为不构成单位犯罪?A.甲、乙、丙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从事走私犯罪活动B.甲、乙、丙出资设立的公司成立后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为主要经营活动C.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以公司名义印刷非法出版物,所获收入由他们二人平分D.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组织职工对前来征税的税务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拒不缴纳税款答案:ABCD考点:单位犯罪详解:根据最高法1999年6月18日第14号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为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司法考试题的答案及解析
司法考试题的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犯罪的是: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B. 盗窃他人财物C. 捡到遗失物后据为己有D.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答案: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选项A和B明显违反了刑法规定,属于犯罪行为。
选项D属于侵犯公民住宅权的行为,也构成犯罪。
而选项C中的行为,虽然不道德,但并不构成犯罪。
2. 下列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说法,正确的是:A. 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B. 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C.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 18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应当负完全刑事责任答案: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8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应当负完全刑事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1.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A.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B. 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开展经营活动C. 违反交通规则驾驶机动车D.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答案:A B C解析: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
选项A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选项B违反了市场监管法规,选项C违反了交通法规,均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选项D属于犯罪行为,不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A. 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B. 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C.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D.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答案:A B C 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及解析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及解析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 1 1 —0 50 题,每题 1 1 分,共0 50 分。
1. 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
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
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
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
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B. 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C. 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D. 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D D从题干信息需要判断:甲是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甲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且经劳动部门责令支付后逃避,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构成。
B AB 项从法治理念的角度分析,均无不妥;C C 项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可以肯定结论正确。
D D 项,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法定从轻量刑情节把握两点:(1 1 )必须是起诉前支付拖欠工资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 2 )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对于第一点,从题干信息可以确认;对于第二点,减轻或免除处罚与不再追求刑事责任的用语是不同的,减轻或免除处罚是以定罪为前提,而不追究刑事责任则是不构成犯罪。
所以 D D 项说法错误,为正确答案。
解答本题主要还是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及处罚入手,法治理念只是形式(不是直接考查对象)。
另:依据题干信息,并未交代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自诉案件,如果考生从这个角度分析,就与命题人设题思路岔开了,难以得出正确结论。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与答案解析——重点题型(10)
19.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偷盗婴幼儿的行为可因主观目的的不同而构成下列哪些犯罪?
A.偷盗婴幼儿罪
B.绑架罪
C.拐卖儿童罪
D.拐骗儿童罪
答案及解析:BCD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偷盗婴幼儿的,以出卖为目的,则应成立拐卖儿童罪,以勒索钱财为目的,成立绑架罪,以自己收养或他人收养为目的的,成立拐骗儿童罪。
刑法中没有偷盗婴幼儿罪这样的罪名,所以A不选。
20.甲、乙合谋勒索丙的钱财。
甲与丙及丙的儿子丁(17岁)相识。
某日下午,甲将丁邀到一家游乐场游玩,然后由乙向丙打电话。
乙称丁被绑架,令丙赶快送3万元现金到约定地点,不许报警,否则杀害丁。
丙担心儿子的生命而没有报警,下午7点左右准备了3万元后送往约定地点。
乙取得钱后通知甲,甲随后与丁分手回家。
下列罪名哪些不符合甲、乙的行为性质?
A.绑架罪
B.抢劫罪
C.敲诈勒索罪
D.非法拘禁罪
答案及解析:ABD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甲乙二人虽口称绑架了丁,事实上并未实施绑架行为,也没打算绑架丁,所以不符合绑架罪的犯罪构成,不成立绑架罪。
甲乙并未对被害人丙的人身实施当场的暴力和胁迫以及其他使人不能抗拒的方法来强行劫取财物,所以不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
甲乙谎称丙的儿子被绑架,以此要挟受害人丙,勒索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
甲乙并未限制丁的人身自由,所以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2020年司法考试《刑法》题目及解答一
2020年司法考试《刑法》题目及解答一一、选择题1. 下列属于特殊主观方的是()。
A. 故意B. 过失C. 故意和过失D. 直接故意正确答案:D2. 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A. 客观要件B. 主观要件C. 结果要件D. 所有选项都正确正确答案:D3.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的行为客观上要求()。
A. 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B. 限制对方的人身自由C. 违背法定程序D. 惩罚犯罪分子正确答案:B4.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客观要件包括()。
A.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B. 未经许可C. 惩罚犯罪分子D. 所有选项都正确正确答案:D5. 犯罪的刑罚种类包括()。
A. 主刑B. 附加刑C. 剥夺政治权利D. 所有选项都正确正确答案:D二、简答题1. 简述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区别。
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是两种不同的主观故意形态。
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具有犯罪性质,但仍然故意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形。
而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人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由于疏忽、粗心或疏于管理等原因,未能采取必要的注意措施,致使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
2. 简述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包括: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和未经许可。
主观要件是犯罪人的故意,即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非法的,并有意实施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
3. 什么是犯罪的主体?犯罪的主体指的是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即犯罪人。
犯罪人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法人,只有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才能成为犯罪主体。
4. 简述犯罪的刑罚种类。
犯罪的刑罚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是对犯罪人直接施加的刑罚,如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死刑等。
附加刑是在主刑之外对犯罪人的其他权利进行限制或剥夺,如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等。
5. 简述犯罪的构成要件。
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是指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客观行为和客观结果。
主观要件是指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主观故意或过失。
往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其解析
往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其解析往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其解析以下是店铺整理的往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其解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1.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二单选第2题)A.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B.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C.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D.乙不构成脱逃罪【答案】A【考点】犯罪主观要件、共犯【解析】选项A正确。
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导致乙趁机逃走,并非甲故意将乙放走,因此,甲主观上是过失;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出于脱逃的故意,实施脱逃的行为,因此,乙主观上是故意。
选项B错误。
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之间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其中一人为过失的,不构成共犯。
因此,甲乙不成立共犯。
选项C错误。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本题中甲主观上是过失,不是故意,因此不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选项D错误。
只要实施脱逃的行为即成立既遂,本题中,乙虽然最终被抓回,但仍然构成脱逃罪。
2.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2010年卷二单选第3题)A.甲开枪射击乙,乙迅速躲闪,子弹击中乙身后的丙。
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B.甲追赶小偷乙,乙慌忙中撞上疾驶汽车身亡。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C.甲、乙没有意思联络,碰巧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中了丙的心脏。
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D.甲以杀人故意向乙的食物中投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药,但在该毒药起作用前,丙开枪杀死了乙。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答案】D【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解析】选项A错误。
根据因果关系认定的条件说,当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着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条件关系时,前者就是后者的原因。
选项A中,甲开枪射击乙,乙躲闪而击中乙身后的丙。
虽然甲不存在杀害或者伤害丙的故意,但如果没有甲开枪的行为,则不会出现丙被射中的后果,因此甲的行为与丙死亡的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司法考试《刑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刑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概述
本文档主要提供了司法考试中《刑法学》试题及答案的解析。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问题及其答案。
试题及答案解析
1. 问题:什么是故意犯罪?
答案: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主体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造成犯罪结果,却故意进行该行为的犯罪行为。
2. 问题:什么是过失犯罪?
答案: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主体在未能预见犯罪结果的情况下,因过失而造成了犯罪行为。
3. 问题:刑法中的“法定刑”是指什么?
答案:法定刑是指依法规定的刑罚种类和刑罚幅度。
4. 问题:什么是共同犯罪?
答案:共同犯罪是指两个或更多人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
5. 问题:刑法中的“从犯”是指什么?
答案:从犯是指在主犯的犯罪行为中起辅助作用或参与犯罪的人。
6. 问题:徇私舞弊刑事责任是如何确定的?
答案:徇私舞弊刑事责任的确定需考虑行为人的机关地位、犯
罪主观故意、错误行为的严重程度等因素。
7. 问题:累犯是什么概念?
答案:累犯是指在刑法规定的累犯制度下,曾被判处刑罚后再
次犯罪的行为。
结论
以上是《刑法学》司法考试中的一些试题及其答案解析。
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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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档的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司法考试官方的解释和观点。
2020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与解答集一
2020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与解答集一一、选择题1. 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A. 故意杀人B. 抢劫C. 盗窃D. 自卫答案:D2. 根据刑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A. 16周岁B. 18周岁C. 20周岁D. 14周岁答案:B二、判断题1. 盗窃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因此对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必须要有明显的故意行为。
答案:错误2. 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未成年人在达到该年龄之前所犯的犯罪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正确三、简答题1. 请简述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区别。
答: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主体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违法结果,但仍然有意实施的犯罪行为;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主体在实施某种行为时,由于疏忽、大意等原因,没有预见到可能发生的违法结果,但其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过失。
2. 请解释刑法中的累犯与惯犯的概念。
答:累犯是指在前一个刑事判决确定之后,再次犯罪的行为;惯犯是指在累犯的基础上,再次犯罪的行为。
累犯和惯犯在刑罚上会受到一定的加重处理。
四、论述题请论述故意杀人罪与过失杀人罪的区别及其构成要件。
答:故意杀人罪是指犯罪主体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死亡,故意实施杀人行为的犯罪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的故意和他人死亡的结果。
过失杀人罪是指犯罪主体在实施某种行为时,由于疏忽、大意等原因,没有预见到他人可能死亡的结果,但其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犯罪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的过失和他人死亡的结果。
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罪的区别在于犯罪主体的主观故意程度和对他人死亡结果的预见能力。
故意杀人罪是明知故犯,而过失杀人罪是由于过失导致他人死亡。
构成要件也有所不同,故意杀人罪要求犯罪主体的故意和他人死亡的结果,而过失杀人罪要求犯罪主体的过失和他人死亡的结果。
20242025年司法考试【刑法学不定项选择题】历年真题解析
2024-2025年司法考试【刑法学不定项选择题】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2024年)(一)甲将一只壶的壶底落款“民阈叁年”磨去,放在自己的古玩店里出卖。
某日,钱某看到这只壶,误以为是明代文物。
甲见钱某询问,谎称此壶确为明代古董,钱某信以为真,按明代文物交款买走。
又一日,顾客李某看上一幅标价很高的腐品,以为名家亲笔,但又心存怀疑。
甲遂拿出虚假证据,证明该画为名家亲笔。
李某以高价买走鹰品。
请回答第86—87题。
86.关于甲对钱某是否成立诈骗罪,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2024年卷二不定项第86题)A.甲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成立诈骗罪B.钱某自己有过错,甲不成立诈骗罪C.钱某已误以为是明代古董,甲没有诈骗钱某D.古玩投资有风险,古玩买卖无诈骗,甲不成立诈骗罪【答案】BCD【考点】诈骗罪【解析】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运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瞒行为一一对方产生或者接着维持错误相识一一对方基于错误相识处分财产一一行为人取得财产一一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本案中,钱某因为甲的虚假表述产生误会,进而以高价买走壶,钱某的受骗交付财物与甲的隐瞒真相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甲的行为成立诈骗罪。
87.关于甲对李某是否成立诈骗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o(2024年卷二不定项第87题)A.甲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成立诈骗罪B.标价高不是诈骗行为,虚假证据证明该画为名家亲笔则是诈骗行为C.李某已有相识错误,甲强化其相识错误的行为不是诈骗行为D.甲拿出虚假证据的行为与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甲仅成立诈骗未遂【答案】AB【考点】诈骗罪【解析】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运用欺瞒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即行为人实施了欺瞒行为,欺瞒行为使对方产生或接着维持错误相识,被害人基于错误相识而错误的处分了财产,行为人因此而获得财产,使得被害人财产受到损害。
2002-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解析(主观题)
2002-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学历年真题解析——主观题案例分析题:(2012年)二、(本题22分)案情:镇长黄某负责某重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估工作。
黄某和村民李某勾结,由李某出面向某村租赁可能被占用的荒山20亩植树,以骗取补偿款。
但村长不同意出租荒山。
黄某打电话给村长施压,并安排李某给村长送去1万元现金后,村长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
李某出资1万元购买小树苗5000棵,雇人种在荒山上。
副县长赵某带队前来开展拆迁、评估工作的验收。
李某给赵某的父亲(原县民政局局长,已退休)送去1万元现金,请其帮忙说话。
赵某得知父亲收钱后答应关照李某,令人将邻近山坡的树苗都算到李某名下。
后李某获得补偿款50万元,分给黄某30万元。
黄某认为自己应分得40万元,二人发生争执,李某无奈又给黄某10万元。
李某非常恼火,回家与妻子陈某诉说。
陈某说:“这种人太贪心,咱可把钱偷回来。
”李某深夜到黄家伺机作案,但未能发现机会,便将黄某的汽车玻璃(价值1万元)砸坏。
黄某认定是李某作案,决意报复李某,深夜对其租赁的山坡放火(李某住在山坡上)。
树苗刚起火时,被路过的村民邢某发现。
邢某明知法律规定发现火情时,任何人都有报警的义务,但因与李某素有矛盾,便悄然离去。
大火烧毁山坡上的全部树苗,烧伤了李某,并延烧至村民范某家。
范某被火势惊醒逃至屋外,想起卧室有5000元现金,即返身取钱,被烧断的房梁砸死。
问题:1.对村长收受黄某、李某现金1万元一节,应如何定罪?为什么?2.对赵某父亲收受1万元一节,对赵某父亲及赵某应如何定罪?为什么?3.对黄某、李某取得补偿款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二人的犯罪数额应如何认定?4.对陈某让李某盗窃及汽车玻璃被砸坏一节,对二人应如何定罪?为什么?5.村民邢某是否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为什么?6.如认定黄某放火与范某被砸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能有哪些理由?如否定黄某放火与范某被砸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能有哪些理由?(两问均须作答)参考答案:1.村长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黄某、李某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司法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下哪项行为不构成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B. 因过失致人死亡C. 盗窃他人财物D. 捡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答案: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因过失致人死亡、盗窃他人财物均构成犯罪。
而捡到遗失物拒不归还,虽然是一种不道德行为,但并不构成犯罪。
2. 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A.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债务不再履行B. 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的权利C. 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部分可以要求恢复原状D.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答案: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债务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可以要求恢复原状,且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但是,当事人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并非一律可以返还。
二、多项选择题1. 以下哪些情形下,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A. 犯罪行为已经实施完毕B. 犯罪行为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C. 犯罪行为在实施过程中被行为人主动停止D. 犯罪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停止答案:B、C解析:犯罪中止是指犯罪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停止,或者行为人在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主动停止。
选项A和D描述的情形均不属于犯罪中止。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A. 公开侮辱他人B. 诽谤他人C. 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名誉D. 未经他人同意公开其隐私答案:A、B、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公开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名誉均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选项D描述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而非名誉权。
三、案例分析题案例:张某因与李某发生争执,一怒之下将李某打伤,造成李某轻伤。
后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赔偿李某医药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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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
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
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
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
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考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答案】D【解析】从题干信息需要判断:甲是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甲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且经劳动部门责令支付后逃避,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构成。
AB项从法治理念的角度分析,均无不妥;C项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可以肯定结论正确。
D项,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法定从轻量刑情节把握两点:(1)必须是起诉前支付拖欠工资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对于第一点,从题干信息可以确认;对于第二点,减轻或免除处罚与不再追求刑事责任的用语是不同的,减轻或免除处罚是以定罪为前提,而不追究刑事责任则是不构成犯罪。
所以D项说法错误,为正确答案。
【辨析】解答本题主要还是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及处罚入手,法治理念只是形式(不是直接考查对象)。
另:依据题干信息,并未交代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自诉案件,如果考生从这个角度分析,就与命题人设题思路岔开了,难以得出正确结论。
2.甲与乙女恋爱。
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
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
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
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A.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B.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C.甲轻率杀人,为严防效尤,即使甲自首悔罪,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D.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网民呼声,以此决定是否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考点】死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答案】A【解析】死刑是刑罚种类一章中常考考点,对于死刑的存废、判处也常常存有争议,对于类似的试题的解答,一定要找法律依据(法律条文),不要屈从于个人观点或简单的给出唯一结论(从命题人设题角度看,也只能依据法律条文才能回避不必要的争议,符合司法部的设题要求)。
ABCD四个选项,只有A项表述与“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的法律条文表述一致,因此A项正确。
【辨析】同样是一道披着法治理念外衣的刑法试题,真实考查对象为死刑。
死刑是近年学界热议的话题,也是司法实践中关注的焦点,其存废、如何判处均各持己见。
考生如果了解这个背景,结合司法部对命题人的设题要求,就能从解题技巧上应答,既然选正确的,又要避免争议,法律条文就是出题依据。
3.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①罪刑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②罪刑法定只约束法官,不约束侦查人员③罪刑法定只禁止类推适用刑法,不禁止适用习惯法④罪刑法定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C.第④句正确,第①②③句错误D.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考点】罪刑法定原则【答案】C【解析】第一句说法明显错误,罪刑法定如果只约束立法者而不约束司法者,就成为“纸面”的罪刑法定,没有任何意义了。
第二句说法错误,如果考生能够发散思维,联系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就很容易判断,行为人不构成犯罪,侦查阶段就应该不立案或撤销案件处理,判断是否构成当然要遵循罪刑法定的原则。
第三句说法错误,罪刑法定原则有四个基本要求,即事前的、成文的、严格的、确定的。
禁止类推是严格的罪刑法定原则所要求的,排斥习惯法是成文的罪刑法定所要求的。
第四句说法正确,属于事前的罪刑法定内容,也为曾经真题所考查的选项,也是每个授课老师都会讲授的内容,很容易判断。
综上,C项当选。
【辨析】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论上考查主要是围绕四个基本要求进行设计选项的,考生要准确、全面把握。
另:考生做题应发散思维结合相关学科(特别是刑诉法、法理)进行,开阔思路,有时就会事半功倍。
4.下列哪一选项构成不作为犯罪?A.甲到湖中游泳,见武某也在游泳。
武某突然腿抽筋,向唯一在场的甲呼救。
甲未予理睬,武某溺亡B.乙女拒绝周某求爱,周某说“如不答应,我就跳河自杀”。
乙明知周某可能跳河,仍不同意。
周某跳河后,乙未呼救,周某溺亡C.丙与贺某到水库游泳。
丙为显示泳技,将不善游泳的贺某拉到深水区教其游泳。
贺某忽然沉没,丙有点害怕,忙游上岸,贺某溺亡D.丁邀秦某到风景区漂流,在漂流筏转弯时,秦某的安全带突然松开致其摔落河中。
丁未下河救人,秦某溺亡【考点】不作为犯罪【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可进一步具体到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四个选项均是围绕先前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为角度设计。
AB项,较容易判断正确,CD项会迷惑较多考生。
不作为犯有四个核心考查角度:(1)作为义务的发生根据(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2)作为可能性;(3)结果回避可能性;(4)不作为与作为的等价性。
具体到本题,先前行为能够产生作为义务,必须是先前行为制造了法益侵害的危险,以至于行为人有必须防止的义务。
以此标准来判断并结合解题技巧,显然C项正确,最符合题意。
【提示】不作为犯罪还将持续作为重要考点出现,考查角度为解析中的四个方面,从本题来看,考生需要深入学习,不能停留在表面层次,否则C与D间就容易误判。
另:本题B项为张明楷教授刑法学第四版第76页所举案例,笔者虽不能确定张教授2012年未参与拼题为误传,但可以肯定的是其仍将持续对司法考试产生影响。
5.下列哪一行为构成故意犯罪?A.他人欲跳楼自杀,围观者大喊“怎么还不跳”,他人跳楼而亡B.司机急于回家,行驶时闯红灯,把马路上的行人撞死C.误将熟睡的孪生妻妹当成妻子,与其发生性关系D.作客的朋友在家中吸毒,主人装作没看见【考点】犯罪故意【答案】D【解析】犯罪的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每年必考,但综合性、概括性较大,无法具体预知,只能靠平时所学积累的知识作答。
A项,本项情形如果构成犯罪,需要具备严格的条件,否则极易造成个人自由的刑罚侵害,从选项所给条件不足以判断为犯罪,也就无从探讨故意或过失了。
B项,司机违反交通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为过失犯罪。
C项,考生判断本项首先应立足于选项所给事实,即错误把妻妹当妻子了(不要发挥想象,认为行为人就是装糊涂);其次,与自己的妻子发生性关系是很正常的生活行为,而非犯罪行为(不能简单的分析为未经妻子允许的性行为即是强奸,对于未经妻子同意的强行性行为认定为强奸,学界和司法实践均持审慎态度,否则犯罪面打击过大,不利于和谐稳定)。
综合以上两点,因我国刑法没有过失强奸罪的规定,认定为意外事件较妥。
D项,张明楷教授在其刑法学第四版第1019页举例:房主将房屋出租他人后,发现他人在房屋内吸食、注射毒品的,不成立容留他人吸毒罪。
本项发生的场合是在自己家中,主人对场所具有支配管理地位,有阻止场所内危险发生的义务,D项当选。
【辨析】本题ACD项具有很大的迷惑性,较难判断。
A项从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严重是社会危害性、刑法违法性、应受刑罚惩罚性)角度分析,较易得出正确结论;C项关键要判断未经妻子允许的或强行的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另要立足于选项所给事实判断,切莫臆想事实情节;D项从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角度分析,思路就会豁然开朗。
6.甲与素不相识的崔某发生口角,推了他肩部一下,踢了他屁股一脚。
崔某忽觉胸部不适继而倒地,在医院就医时死亡。
经鉴定,崔某因患冠状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成立故意伤害罪,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B.甲的行为既不能认定为故意犯罪,也不能认定为意外事件C.甲的行为与崔某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是客观事实D.甲主观上对崔某死亡具有预见可能性,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考点】因果关系的认定【答案】C【解析】本题明确两点即可轻松做对试题:(1)因果关系属于犯罪构成中客观构成要件要素,属于客观事实;(2)因被害人特殊体质导致的危害后果,一律认定为有因果关系。
认定有因果关系不要等同于构成犯罪或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C项正确。
综合题干所给信息,对于甲认定为意外事件较妥。
【提示】不作为、因果关系认定还将持续为司法考试所关注,考生应作为刑法复习备考的重点。
7.关于正当防卫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将罪犯顾某扭送派出所途中,在汽车后座上死死摁住激烈反抗的顾某头部,到派出所时发现其已窒息死亡。
甲成立正当防卫B.乙发现齐某驾驶摩托车抢劫财物即驾车追赶,2车并行时摩托车撞到护栏,弹回与乙车碰撞后侧翻,齐某死亡。
乙不成立正当防卫C.丙发现邻居刘某(女)正在家中卖淫,即将刘家价值6000元的防盗门砸坏,阻止其卖淫。
丙成立正当防卫D.丁开枪将正在偷越国(边)境的何某打成重伤。
丁成立正当防卫【考点】正当防卫的条件【答案】A【解析】正当防卫鉴于其在排除犯罪性事由一章的地位,每年必考。
考查角度在于一般正当防卫或特殊正当防卫的条件。
A项,本项考查一般防卫权的条件之防卫强度,考生匆匆阅读试题容易误判为防卫过当,构成过失犯罪。
由于罪犯的激烈反抗,以至于死死按住,并未明显超出必要限度,因此即使致被害人死亡也应在防卫限度内。
B项,本项考查特殊防卫权的条件,角度有两个:(1)抢劫既遂后,在能挽回损失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行使正当防卫权,即防卫时间的问题;(2)本项情形下,乙行使的是特殊防卫权,造成齐某车翻人亡并未超出防卫限度,即防卫强度问题。
C项,本项叙述的事实情节即很易让人感到过于脱离生活或遐想,封闭的住户尚有防盗门,怎么就发现是卖淫,而不是个人隐私范围事项。
从考查角度看,是一般防卫权的防卫起因条件,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必须具有紧迫性,本项不具备。
D项,本项考查一般防卫权的防卫限度要求,偷越过边境,情节严重尚构成犯罪,且最高刑为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丁开枪(是否非法持有枪支未作交代)将偷越国边境(题干未交代情节严重,尚未构成犯罪)的何某打成重伤,明显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属于防卫过当。
【辨析】本题为极为特别情形下的个案,不具有普遍性,因此考生对陌生案例的判断会犹豫不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