镁、铌、钽、硅质原料、膨润土和芒硝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国土资源部关于镍、锡、锑、石膏和滑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国家规范
国土资源部关于镍、锡、锑、石膏和滑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为强化镍、锡、锑、石膏和滑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镍、锡、锑、石膏和滑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现予以公告。
2015年12月28日附件:镍、锡、锑、石膏和滑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是指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等三项指标①,是评价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效果的主要指标。
经研究,确定镍、锡、锑、石膏和滑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如下:一、镍矿(一)开采回采率。
1.露天开采。
镍矿露天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2%,矿体形态复杂的不低于88%。
2.地下开采。
依据矿山矿石品位、矿石类型和矿体厚度等的不同,镍矿地下开采回采率最低指标要求分别为75%-92%(详见表1-1)。
表1-1 镍矿地下开采回采率的最低指标要求(%)矿石品位(%)回采率指标要求(%)原生矿石其他矿石矿体厚度≤5m 矿体厚度>5m≤0.5 ≤1.2 75 800.5-0.8 1.2-2.0 85 88≥0.8 ≥2.0 88 92注:①“三率”指标定义及其计算方法参见《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指标及其计算方法》(DZ/T0272-2015)。
(二)选矿回收率。
根据镍矿矿石品位、矿石可选难易程度等的不同,镍矿选矿回收率最低指标要求分别为55%-82%(详见表1-2)。
表1-2 镍矿选矿回收率的最低指标要求(%)回收率指标要求(%)矿石品位(%)矿石中等可选①矿石复杂难选②≤0.7 68 550.7-1.0 73 62≥1.08272注:①矿石中等可选是指矿石的物质组成、结构、有价成分的赋存状态使其在常规选矿方法、选矿条件和选矿流程中较容易分选并得到理想指标。
石膏和滑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
附件镍、锡、锑、石膏和滑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是指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等三项指标①,是评价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效果的主要指标。
经研究,确定镍、锡、锑、石膏和滑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如下:一、镍矿(一)开采回采率。
1.露天开采。
镍矿露天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2%,矿体形态复杂的不低于88%。
2.地下开采。
依据矿山矿石品位、矿石类型和矿体厚度等的不同,镍矿地下开采回采率最低指标要求分别为75%-92%(详见表1-1)。
表1-1 镍矿地下开采回采率的最低指标要求(%)注:①“三率”指标定义及其计算方法参见《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指标及其计算方法》(DZ/T0272-2015)。
(二)选矿回收率。
根据镍矿矿石品位、矿石可选难易程度等的不同,镍矿选矿回收率最低指标要求分别为55%-82%(详见表1-2)。
表1-2 镍矿选矿回收率的最低指标要求(%)注:①矿石中等可选是指矿石的物质组成、结构、有价成分的赋存状态使其在常规选矿方法、选矿条件和选矿流程中较容易分选并得到理想指标。
②矿石复杂难选是指矿石赋存状态微细(小于10微米)呈浸染状嵌布,或者共伴生组分多,或者泥化严重,或者氧化率>30%,或者以上条件兼而有之。
(三)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
镍矿中与其共生及伴生的矿产有铜、钴、铂、钯、锇、钌、铑、铱、金、银,以及硫、铁、铬、锰、硒、碲等,当伴生组分达到表1-3所列含量要求时,应加强综合评价与回收利用。
表1-3 镍矿床伴生有用组分评价参考表注:摘自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14-2002)当综合回收黑色金属和(或)非金属资源时,其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不低于45%;当综合回收资源全部为有色金属时,其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不低于60%。
二、锡矿(一)开采回采率。
1.露天开采。
锡矿露天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5%,矿体形态变化大、矿体薄、矿岩稳固性差的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8号——镁行业规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8号——镁行业规范条件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0.02.2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8号•【施行日期】2020.03.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8号为进一步加快镁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镁行业技术进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环保水平,推动镁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镁行业规范条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镁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2月28日附件镁行业规范条件为推进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范条件。
本规范条件适用于已建成投产的镁矿山、采用硅热法冶炼工艺的镁冶炼企业,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本规范条件不包含电解法镁冶炼企业,鼓励发展电解法镁冶炼工艺,相关要求另行制定。
一、总体要求(一)镁矿山、冶炼企业应靠近具有资源、能源优势地区,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环保及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矿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
其中,镁矿山企业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环境、浪费资源。
二、质量、工艺和装备(二)镁矿山、冶炼企业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鼓励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原镁产品质量应符合《原生镁锭》(GB/T3499)。
(三)镁冶炼企业须选择符合要求的白云石资源,采用生产效率高、能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安全可靠的先进生产工艺系统。
须拥有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还原和精炼车间的冶炼尾气余热回收,收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尾气治理等工艺及设备,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工艺。
国土部关于开展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油矿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国土资源部机关各司局,有关行业协会:为贯彻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查清我国重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现状,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的要求,国土资源部决定开展煤炭、石油、天然气等22个重要矿产“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以下简称“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意义全国重要矿产“三率”调查与评价是一次重要矿情调查,目的是掌握我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情况和技术工艺现状,建立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评价体系,满足矿产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需要。
“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矿业领域调结构、转方式的客观要求;是加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监管和构建激励约束机制的基础性工作。
二、工作要求(一)调查评价内容。
基本查清煤炭、石油、天然气、铁、锰、铜、铅、锌、铝土矿、镍、钨、锡、锑、钼、稀土、金、磷、硫铁矿、钾盐、石墨、高铝粘土和萤石等22种重要矿产“三率”和采选及综合利用技术工艺现状,科学评价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水平,建立全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数据库,提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政策建议。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加调查矿种和调查内容。
(二)工作进度。
全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由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分步实施。
2012年完成总体工作方案编制,技术培训,各省级和各油气公司实施方案编制,基本完成外业调查工作,提交初步成果。
国土部:解读7矿种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国土部:解读7矿种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三率”最低指标要求2014年1月8日导读:国土资源部继2012年公告发布了煤炭、钒钛磁铁矿、金矿、磷矿、高岭土矿等5个矿种的“三率”指标要求后,近日又制定下发了铁、铜、铅、锌、稀土、萤石、钾盐等7矿种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国土资源部继2012年公告发布了煤炭、钒钛磁铁矿、金矿、磷矿、高岭土矿等5个矿种的“三率”指标要求后,近日又制定下发了铁、铜、铅、锌、稀土、萤石、钾盐等7矿种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为什么要制定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三率”指标要求,“三率”指标要求又是如何出台的?带着种种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相关负责人。
记者:为什么要制定发布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三率”指标要求,其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是什么?储量司:研究制定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三率”指标要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的重要举措。
去年5月13日,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强调指出,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就是要解决优化行政审批程序问题,提高规划布局和标准制定的水平,完善审批制度,建立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规范、制约有效、权责分明的管理制度。
随后的5月14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会见辽宁、河北、陕西等省委、省政府领导时,就加快部门职能转变、促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建立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等问题,特别强调了要健全完善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政策和“三率”标准,对不达标的企业不予批矿。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指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的制定和实施。
三中全会将“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同时强调指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必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
国土资源部关于锰、铬、铝土矿、钨、钼、硫铁矿、石墨和 石棉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附件锰、铬、铝土矿、钨、钼、硫铁矿、石墨和石棉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是指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等三项指标,是评价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效果的主要指标。
经研究,确定锰、铬、铝土矿、钨、钼、硫铁矿、石墨和石棉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如下:一、各矿种矿产“三率”最低指标要求(一)锰矿。
1.开采回采率(1)露天开采。
大、中型露天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2%;小型露天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0%。
露天矿山生产规模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的规定确定。
(2)地下开采。
根据锰矿矿床的赋存条件,锰矿地下矿山开采回采率应达到以下指标要求(详见表1-1)。
注:(1)岩稳固性划分为稳固(Ⅰ、Ⅱ级)、中等稳固(Ⅲ级)、不稳固(Ⅳ、Ⅴ级)三类。
(2)矿体厚度依据矿体真厚度(H)划分为薄矿体(H≤0.8m)、中厚矿体(0.8m<H≤4 和厚矿体(H>4m)三类。
2.选矿回收率各主要类型的锰矿按照入选品位不同,其选矿回收率应达到以下指标要求(详见表1-2)。
注:其他锰矿包括硅酸锰矿、硼酸锰矿、铁锰多金属矿以及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矿物构成的复合矿。
3.综合利用率综合利用率包括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尾矿和废石综合利用率。
(1)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在锰矿中常有铁、钴、镍及有色、贵金属等共伴生。
当共伴生有用组分矿物的品位达到表1-3所列含量时,开采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应对该有用组分的综合利用方式提出指标要求。
当共伴生有用组分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暂时不能回收或技术经济评价结论不宜综合利用的,应提出处置措施。
矿山具体利用程度应依据地质勘查报告、选矿试验、矿山设计及矿山采选生产实际等确定。
表1-3 锰矿共伴生组分综合评价指标表注:摘自DZ/T0200-2002,铁、锰、铬矿地质勘查规范。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1. 引言矿产资源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于维持国家经济的正常运行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需要遵循一定的指标要求,以保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是评估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的重要指标,本文将对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的探讨。
2.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的定义和意义矿产资源三率指标是对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情况的综合评估指标,主要包括资源回收率、资源利用率和资源消耗率。
这三个指标反映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效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程度以及资源的消耗情况,对于评估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的效益和可持续性具有重要意义。
•资源回收率是指矿产资源开采后能够回收利用的比例。
资源回收率高,说明矿产资源开采后能够有效利用,减少资源的浪费和环境污染。
•资源利用率是指矿产资源开采后能够真正利用的比例。
资源利用率高,说明矿产资源开采后能够得到充分利用,提高资源的价值和利用效率。
•资源消耗率是指矿产资源开采和利用过程中耗费的资源量与产出的资源量之比。
资源消耗率低,说明矿产资源开采和利用过程中能够有效控制资源的消耗,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可持续性。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的提出和应用,有助于引导和规范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的影响因素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的高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技术水平技术水平是影响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的关键因素之一。
先进的开采和利用技术能够提高资源回收率和资源利用率,降低资源消耗率。
因此,加强技术创新和引进先进技术,对于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3.2. 管理水平管理水平是影响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的重要因素之一。
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能够提高资源回收率和资源利用率,降低资源消耗率。
因此,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管理,对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可持续性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征求钨矿等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
附件1锡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征求意见稿)锡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是指锡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三项指标,是评价锡矿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效果的主要技术指标。
经研究,确定其最低指标要求如下:一、“三率”指标要求(一)开采回采率。
1.露天开采。
锡矿露天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5%,矿体形态变化大、矿体薄、矿岩稳固性差的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2%。
2.地下开采依据矿山矿石品位和矿体厚度的不同,锡矿地下开采回采率最低指标要求分别为80%-92%(详见表1)。
表1 锡矿地下开采回采率的最低指标要求/%回采率指标要求/%矿石品位/%矿体厚度≤5m 矿体厚度>5m≤0.4 80 850.4-0.8 85 88≥0.8 88 92(二)选矿回收率。
根据锡矿矿石品位、矿石可选难易程度的不同,锡矿选矿回收率最低指标要求分别为50%-80%(详见表2)。
1表2 锡矿选矿回收率的最低指标要求/%注:矿石复杂难选是指矿石赋存状态微细(小于10微米)呈浸染状嵌布,或者共伴生组分多,或者泥化严重,或者氧化率高,或者以上条件兼而有之。
(三)资源综合利用率。
国家鼓励锡矿山综合回收利用共伴生资源,根据矿石品位高低和可选难易程度的不同,确定其共伴生矿产资源(能够回收、利用的有价元素)综合利用率最低指标要求不低于50%;当锡复杂难选、品位低于0.6%时,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不低于40%。
二、监督管理(一)本指标要求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锡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重要依据。
(二)本指标要求是编制和审查锡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设计的依据。
新建或改扩建锡矿山的“三率”指标应达到本指标要求。
(三)现有生产矿山在本指标要求发布之日后的两年内达到本指标规定要求。
对达不到本指标要求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组织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矿山企业,不予通过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
受地区矿床特征、矿石性质和技术等客观条件限制达不到本指标要求的,矿山企业应说明原因,并提交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论证报告,提出改进措施。
我国矿产资源“三率”指标
矿产开发利用有了“红线”我国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研究进入收官阶段“‘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要求是一条‘红线’,也是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最低标准;2013年,我们将继续开展油气、铁、铜、铅、锌、萤石、稀土和钾盐等9个矿种的‘三率’指标研究,其中铁、铜、铅、锌4个矿种5月底完成,萤石和稀土6月底完成,钾盐7月底完成;”近日,在江西赣州举行的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座谈会上,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副司长许大纯作出上述表示;许大纯认为,此举也标志着我国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研究进入最后收官阶段;变“糊涂账”为“明白账”国土资源部开展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研究并非偶然;我国矿产资源具有“三多三少”的特点,即“贫矿多、富矿少,中小型矿多、大型超大型矿少,共伴生矿多、单矿种矿少”,这种现状直接决定了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必须坚持资源节约优先原则,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和效率;“对症”才能“下药”;要想提高矿产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率,首先必须掌握当前我国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技术水平和综合利用率状况;然而,长期以来,业界对此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一种业内盛传已久、据说得到官方认可的说法是,我国矿产资源总体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分别为30%和35%左右,比国外先进水平要低20个百分点;但是,对此说法,业内一些权威专家却并不认同;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所长刘亚川就认为,我国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平已经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在世界上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品位是最低的;“从总体上说,国外基本上开的都是富矿和易选矿,而我们开的多是贫矿和难选矿,前者的选矿指标和生产成本要大大好于后者,如果硬要把二者放在一个标准下来对比是很不科学的;”刘亚川分析说,“我国矿产资源总体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分别为30%和35%左右的说法,直到现在也没有具体的出处和考证,很可能是人云亦云、以讹传讹;”这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的背后,折射出的是对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仍旧难以厘清的现状;自2010年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在两部联合对专项实施检查的过程中,也发现了因缺乏统一标准体系,而无法衡量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问题;为贯彻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查清我国重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现状,2012年6月27日,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发〔2012〕105号文下发了关于开展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煤炭、石油、天然气、铁、锰、铜、铅、锌、铝土矿、镍、钨、锡、锑、钼、稀土、金、磷、硫铁矿、钾盐等22个重要矿产的“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通知特别指出,全国重要矿产“三率”调查与评价是一次重要的矿情调查,目的是掌握我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情况和技术工艺现状,建立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评价体系,满足矿产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需要;据了解,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共调查矿山2万余个,每个矿山收集数据近70项,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评价体系,制定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政策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开展全国重要矿产“三率”调查与评价、摸清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情况的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也正式启动了“三率”指标的研究工作;“从标准的建立入手,完善指标评价体系,对于激发矿山企业主体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的创造力,增强矿山企业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的内生动力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许大纯认为,开展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研究,既是加强矿产资源监管的重要抓手,又是落实国务院转变政府工作职能要求的具体体现,时机重要而紧迫,意义重大而深远;力求指标科学严谨为强化监管,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2012年,国土资源部加快了“三率”标准的制定工作,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开始了标准体系的建立;我国矿产资源多种多样,各个矿种情况不一,矿山企业的开采方式也不尽相同,要弄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体系,可谓困难重重;先行试点,积累经验,然后再逐步展开;国土资源部循序渐进,率先选择了相对容易的部分黑色和有色矿种作为试点矿种;2012年3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制订磷矿、煤炭、金矿、高岭土矿和钒钛磁铁矿资源开发利用“三率”标准的函的发出,标志着矿产资源的标准体系建立工作正式启动;为了确保指标体系合理实用,符合各个不同矿山企业的实际情况,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充分依靠和发挥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以及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和矿山企业的积极性,精心组织,联手攻关,对每一个矿种,结合矿石品位,矿山实际开采方式、条件等进行反复论证,力求科学合理;在相关部门的努力下,2012年底,此项研究任务全面完成并以国土资源部公告形式发布实施了煤炭、金矿、磷矿、高岭土和钒钛磁铁矿5个矿种的“三率”指标要求,不仅对不同赋存条件的资源提出了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要求,还对共伴生资源、尾矿、循环水等利用指标作出规定;同时,两项试点也取得了重大突破,提交了试点报告;此外,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也取得了重大进展,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跨越,解决了多年来困扰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提高的难题;“2012年,我们在指标研究上取得了积极成效,有了良好开端,既为我们下一步的‘三率’指标研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又使我们对指标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充满了信心;”许大纯表示,今年要开展油气、铁、铜、铅、锌、萤石、稀土、钾盐等9个大宗和战略矿种的“三率”标准制定工作;据了解,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已于今年3月下发了关于开展铁、铜、铅、锌、稀土、萤石、钾盐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研究的通知;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近日又专门召开了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研究座谈会,就上述7种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的确定原则、计算方法,以及不同矿种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体系进行了探讨交流和再动员;坚守“红线”提高效率毋庸置疑,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的研究和发布实施,对提高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也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的迫切需要和内在要求;有业内人士表示,矿产资源“三率”研究旨在提高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这与我国当前实现节能减排、建设和谐环境的目标是一致的;“这要求指标必须要落到实处,不折不扣得到执行;”许大纯表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指标要求是一条“红线”,是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最低标准,用以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引导矿山企业达到或超过这个标准,所以必须要有约束力;事实上,在国土资源部已经公布实施的煤炭、金矿、磷矿、高岭土和钒钛磁铁矿5个矿种的“三率”指标要求中,明确规定了其约束力;通知特别指出,“三率”指标要求是矿山设计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以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重要依据;新建或改扩建矿山企业的“三率”指标应达到标准,生产矿山要在2年内达到规定要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通过年检方式检查指标要求的执行情况,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将不予通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这无疑为矿山企业戴上了一个“紧箍咒”,“逼迫”其主动对接新的指标要求;“指标要求既要精细量化,适应范围广,便于矿山企业执行,还要易于实际操作和把握,方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许大纯表示,下一步,国土资源部将按照“摸情况、建标准、推技术、抓落实”的思路,摸清全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状况,提交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调查评价成果,建立综合利用年报发布制度;发布我国首个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评价指标体系,为落实资源节约战略提供考核标准;同时,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发挥“技术红利”在资源节约中的关键作用,建立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平台,让有需求的矿山找到适用技术,让先进技术找到适用的矿山;推进监管信息系统的全面使用,推行监管信息直报制度和在线监管;开展矿产督察制度改革,建设矿产督察信息系统,构建任务到矿、责任到人的监管体系;。
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附件1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是指铁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等三项指标,是评价铁矿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效果的主要指标。
经研究,确定其最低指标要求如下:一、“三率”指标要求(一)开采回采率。
1.露天开采。
(1)大型露天矿,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5%。
(2)中小型露天矿,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0%。
露天矿生产建设规模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的规定确定。
2.地下开采。
根据铁矿矿床的围岩稳固性和矿体倾斜度等自然赋存条件的不同,地下开采铁矿的开采回采率应达到表1规定的指标要求。
注:①根据《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将矿体围岩稳固性划分为稳固(Ⅰ级、Ⅱ级、Ⅲ级)、不稳固(Ⅳ级)和极不稳固(Ⅴ级)三类;②缓倾斜是指矿体倾角α<30°、倾斜是指矿体倾角30°≤α≤55°、急倾斜是指矿体倾角α>55°的矿体。
(二)选矿回收率。
根据含铁矿物的主要自然类型和磨矿细度的不同,铁矿的选矿回收率指标应达到表2规定的指标要求。
表2 主要铁矿类型的选矿回收率指标要求注:①磁铁矿是特指磁性铁占有率大于85%的铁矿。
磁性铁占有率(ω)=入选原矿中磁性铁(mFe )含量(%)/入选原矿中全铁(TFe)含量(%)×100%;②中细粒级:磨矿细度-0.074mm占90%以上;细粒级:磨矿细度-0.044mm 占90%以上;微细粒级:磨矿细度-0.037mm占90%以上;③除磁铁矿的选矿回收率特指磁性铁回收率外,其余铁矿种类的选矿回收率均指全铁回收率;④指焙烧工艺条件下的指标要求。
(三)综合利用率。
综合利用率包含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尾矿综合利用率和选矿废水综合利用率。
1.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
当共伴生矿物的品位达到表3规定的值时,开采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要对此元素的综合利用方式提出指标要求。
山东金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二)选矿(冶)回收率 根据矿石加工处理的难易程度,金矿企业的选(冶)回收
-4-
率应达到以下指标要求(详见表 2)。
表 2 选矿(冶)回收率指标要求
类型①
选矿(冶)回收率② %
备注
易处理矿石
( ) 88 83
难处理矿石
易选难冶矿石 难选难冶矿石
( ) 85 75 ( )70
低品位矿石
( ) 80 75 ( )50
品位(%)
≥0.02 ≥0.2 ≥0.1 ≥0.2 ≥0.02 ≥0.001
2. 尾矿综合利用率 露天开采矿山尾矿综合利用率不低于 20%,地下开采矿山 尾矿综合利用率不低于 50%。尾矿综合利用包括回收利用尾矿 中的有价元素、利用尾矿做建筑材料或矿山回填等。 3.选矿用水循环利用,废水零排放。 二、监督管理 (一)本指标要求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铁矿企业 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重要依据。 (二)本指标要求是编制和审查铁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矿山设计的依据,新建或改扩建的铁矿“三率”指标应达到本指 标要求。 (三)现有生产矿山要在本指标要求发布实施之日起两年
(四)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矿山企业 执行指标要求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抽查和检查;定 期公告符合和不符合指标要求的矿山企业名单,实行社会监 督,动态管理。
三、指标定义与计算方法 (一)开采回采率 1.定义 开采回采率:在一定开采范围内,实际金矿采出资源量占 动用资源储量的百分比。其中动用资源储量是指该开采范围内 采出金矿与开采损失金矿量之和。 2.计算方法 开采回采率(K)=采出金矿资源量/动用资源储量×100% (二)选矿(冶)回收率 1.定义 选矿(冶)回收率:选矿(冶)产品中所含被回收有用组 分的质量占入选矿石中该有用组分质量的百分比。
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附件1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是指铁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等三项指标,是评价铁矿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效果的主要指标。
经研究,确定其最低指标要求如下:一、“三率”指标要求(一)开采回采率。
1.露天开采。
(1)大型露天矿,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5%(2)中小型露天矿,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0%露天矿生产建设规模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 208号)的规定确定。
2.地下开采。
根据铁矿矿床的围岩稳固性和矿体倾斜度等自然赋存条件的不同,地下开采铁矿的开采回采率应达到表1规定的指标要求。
表1地下矿山开米回米率指标要求注:①根据《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 94》,将矿体围岩稳固性划分为稳固(I级、U级、川级)、不稳固(W级)和极不稳固(V级)三类;②缓倾斜是指矿体倾角a <30°、倾斜是指矿体倾角30°<a< 55 °、急倾斜是指矿体倾角a >55°的矿体。
(二)选矿回收率。
根据含铁矿物的主要自然类型和磨矿细度的不同,铁矿的选矿回收率指标应达到表2规定的指标要求。
表2主要铁矿类型的选矿回收率指标要求注:①磁铁矿是特指磁性铁占有率大于85%勺铁矿。
磁性铁占有率(3)=入选原矿中磁性铁(mFe )含量(%)/入选原矿中全铁(TFe)含量(%)x 100%②中细粒级:磨矿细度-0.074mm占90%以上;细粒级:磨矿细度-0.044mm 占90%^上;微细粒级:磨矿细度-0.037mm占90%以上;③除磁铁矿的选矿回收率特指磁性铁回收率外,其余铁矿种类的选矿回收率均指全铁回收率;④指焙烧工艺条件下的指标要求。
(三)综合利用率。
综合利用率包含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尾矿综合利用率和选矿废水综合利用率。
1.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
当共伴生矿物的品位达到表3规定的值时,开采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要对此元素的综合利用方式提出指标要求。
锂、锶、重晶石、石灰岩、菱镁矿和硼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附件锂、锶、重晶石、石灰岩、菱镁矿和硼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是指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等三项指标①,是评价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效果的主要指标。
经研究,确定锂、锶、重晶石、石灰岩、菱镁矿和硼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如下:一、锂矿(固体)(一)开采回采率。
1.露天开采。
大、中型露天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2%;小型露天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0%。
2.地下开采。
依据矿山围岩稳固程度和矿体厚度的不同,锂矿地下开采回采率最低指标要求为78~84%(详见表1)。
注:①“三率”指标定义及其计算方法参见《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指标及其计算方法》(DZ/T0272-2015)。
表1 锂矿地下开采回采率的最低指标要求(二)选矿回收率。
在保证生产合格锂精矿产品的基础上,根据矿石结构构造类型、矿石入选品位等影响因素,锂矿选矿回收率应分别达到以下指标要求(详见表2)。
表2 锂矿选矿回收率最低指标要求(三)综合利用率。
在锂矿中常有铍、钽、铌等共伴生。
当共伴生有用组分矿物达到表3中所列含量时,应对该有用组分进行综合利用。
其中:综合回收2种稀有金属时,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应达到40%以上,综合回收3种以上稀有金属时,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应达到30%以上。
当锂矿为锂辉石-花岗伟晶岩矿石类型时,钽、铌共伴生矿产综合回收率不低于15%。
表3 伴生铍、钽、铌综合回收参考性工业指标表注:摘自《稀有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0203-2002)》二、锶矿(一)开采回采率。
1.露天开采。
锶矿露天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0%;矿体形态变化大、矿体薄、矿岩稳固性差的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85%。
2.地下开采。
依据矿山矿石品位、矿体厚度等的不同,锶矿地下开采回采率最低指标要求分别为65%-80%(详见表4)。
表4 锶矿地下开采回采率的最低指标要求(%)(二)选矿回收率。
山东省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
附件2山东省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是指铁矿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等三项指标,是评价铁矿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效果的主要指标。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铁、铜、铅、锌、稀土、钾盐和萤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2013年第2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提高我省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平,经调查研究,确定铁矿“三率”最低指标要求如下:一、“三率”指标要求(一)开采回采率1.露天开采(1)大型露天矿,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5%。
(2)中小型露天矿,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3%。
2.地下开采根据铁矿矿床的围岩稳固性和矿体倾斜度等自然赋存条件的不同,地下开采矿山的开采回采率应达到表1规定的指标要求。
注:①根据《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将矿体围岩稳固性划分为稳固(Ⅰ级、Ⅱ级、Ⅲ级)、不稳固(Ⅳ级)和极不稳固(Ⅴ级)三类;②缓倾斜是指矿体倾角α<30°、倾斜是指矿体倾角30°≤α≤55°、急倾斜是指矿体倾角α>55°的矿体。
③其它类型包括:沉积型、沉积变质型、岩浆岩型、热液型等。
(二)选矿回收率根据含铁矿物的主要自然类型和磨矿细度的不同,铁矿的选矿回收率指标应达到表2规定的指标要求。
表2 主要铁矿类型的选矿回收率指标要求注:①磁铁矿是特指磁性铁占有率大于85%的铁矿。
磁性铁占有率(ω)=入选原矿中磁性铁(mFe )含量(%)/入选原矿中全铁(TFe)含量(%)×100%;当矿石中硅酸铁和硫化铁的铁含量之和大于3%时,其磁性铁占有率(ω)=入选原矿中磁性铁(mFe)含量(%)/[入选原矿中全铁(TFe)含量(%)-入选原矿中硅酸铁(FeSiO3)含量(%)-入选原矿中硫化铁(FeS)含量(%)];②弱磁性磁铁矿是指除磁铁矿——赤铁矿混合矿、磁铁矿——钛铁矿混合矿类型以外的,磁性铁占有率小于等于85%的铁矿。
我国矿产资源“三率”指标
矿产开发利用有了“红线”我国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研究进入收官阶段“‘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要求是一条‘红线’,也是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最低标准。
2013年,我们将继续开展油气、铁、铜、铅、锌、萤石、稀土和钾盐等9个矿种的‘三率’指标研究,其中铁、铜、铅、锌4个矿种5月底完成,萤石和稀土6月底完成,钾盐7月底完成。
”近日,在江西赣州举行的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座谈会上,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副司长许大纯作出上述表示。
许大纯认为,此举也标志着我国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研究进入最后收官阶段。
变“糊涂账”为“明白账”国土资源部开展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研究并非偶然。
我国矿产资源具有“三多三少”的特点,即“贫矿多、富矿少,中小型矿多、大型超大型矿少,共伴生矿多、单矿种矿少”,这种现状直接决定了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必须坚持资源节约优先原则,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和效率。
“对症”才能“下药”。
要想提高矿产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率,首先必须掌握当前我国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技术水平和综合利用率状况。
然而,长期以来,业界对此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一种业内盛传已久、据说得到官方认可的说法是,我国矿产资源总体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分别为30%和35%左右,比国外先进水平要低20个百分点。
但是,对此说法,业内一些权威专家却并不认同。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所长刘亚川就认为,我国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平已经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在世界上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品位是最低的。
“从总体上说,国外基本上开的都是富矿和易选矿,而我们开的多是贫矿和难选矿,前者的选矿指标和生产成本要大大好于后者,如果硬要把二者放在一个标准下来对比是很不科学的。
”刘亚川分析说,“我国矿产资源总体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分别为30%和35%左右的说法,直到现在也没有具体的出处和考证,很可能是人云亦云、以讹传讹。
萤石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附件6萤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萤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是指萤石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等三项指标,是评价萤石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效果的主要指标。
经研究,确定其最低指标要求如下:一、“三率”指标要求(一)开采回采率。
1.露天开采。
露天开采的矿山企业不低于90%。
2.地下开采。
对于岩体稳定矿体,其开采回采率不低于80%;对于岩体不稳定矿体,其开采回采率不低于73%。
依据“工程岩体质量分级标准(GB50218-94)”,Ⅰ、Ⅱ、Ⅲ级确定为岩体稳定矿体,Ⅳ、Ⅴ级确定为岩体不稳定矿体。
(二)选矿回收率。
易选矿石不低于83%。
难选矿石不低于75%。
萤石矿石的可选性主要取决于矿石的结构构造、伴生矿物的种类及嵌布特性。
通常同时含有石英、方解石、重晶石等杂质,- 1 -成分复杂的矿石或是嵌布粒度小于38μm的矿石为难选矿石,除此之外为易选矿石。
(三)综合利用率。
矿山企业开发利用萤石矿产时,鼓励综合回收共伴生的有用矿物、利用矿山开采废石及选矿尾矿制作建筑材料或矿山采空区回填。
考虑到受地域条件影响较大,目前暂不做指标要求。
二、监督管理(一)本指标要求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萤石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重要依据。
(二)本指标要求是编制和审查萤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设计的依据。
新建或改扩建的萤石矿山的“三率”指标应达到本指标要求。
(三)现有生产矿山企业在本指标要求发布之日后两年内达到本指标规定要求。
对达不到本指标要求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组织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矿山企业,不予通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
受地区矿床特征、矿石性质和技术等客观条件限制达不到本指标要求的,矿山企业应说明原因,并提交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论证报告,提出改进措施。
原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的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对矿山企业提交的报告进行论证,核定其“三率”指标。
(四)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稀土资源特点,制定不低于本标准的指标要求,并负责对辖区内萤石企业执行本指标要求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抽查和检查,定期公告符合和不符合本指标要求的萤石企业名单,实行社会监督,动态管理。
国土资源部关于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
国⼟资源部关于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三率”指标要求(试⾏)的公告颁布⽇期:2012-09-20执⾏⽇期:2012-09-20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为强化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的监督管理,促进矿⼭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煤炭资源,依据《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三率”指标要求(试⾏)》,现予以公告。
附件: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三率”指标要求(试⾏)2012年9⽉20⽇附件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三率”指标要求(试⾏)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三率”是指煤矿采区回采率、原煤⼊选率、煤矸⽯与共伴⽣矿产资源综合利⽤率等三项指标,是评价煤炭企业开发利⽤煤炭资源效果的主要指标。
经研究,确定其指标要求如下:⼀、“三率”指标要求(⼀)煤矿采区回采率。
1.井⼯煤矿。
薄煤层(<1.3⽶)不低于85%;中厚煤层(1.3~3.5⽶)不低于80%;厚煤层(>3.5⽶)不低于75%;对于采⽤⽔⼒采煤技术的井⼯煤矿,薄煤层、中厚煤层和厚煤层的采区回采率分别不低于80%、75%和70%。
2.露天煤矿。
薄煤层(<3.5⽶)不低于85%;中厚煤层(3.5~10.0⽶)不低于90%;厚煤层(>10.0⽶)不低于95%。
(⼆)原煤⼊选率。
煤炭矿⼭企业的原煤⼊选率原则上应达到75%以上。
(三)煤矸⽯与共伴⽣矿产资源综合利⽤率。
国家⿎励煤炭矿⼭企业合理开发与综合利⽤煤矸⽯以及与煤共伴⽣矿产资源。
开采设计或开发利⽤⽅案也要对煤层⽓、黄铁矿、镁、铟、⾼岭⼟等矿产资源开发利⽤提出指标要求。
其中煤矸⽯和矿井⽔综合利⽤率均应达到75%以上。
⼆、监督管理(⼀)本指标要求是国⼟资源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煤炭矿⼭企业合理开发利⽤矿产资源的重要依据。
(⼆)本指标要求是编制和审查煤炭资源开发利⽤⽅案、矿⼭设计的依据,新建或改扩建的煤炭矿⼭企业的“三率”指标应达到本指标要求。
(三)⽣产矿⼭要在本指标要求发布之⽇后两年内达到本指标要求规定的要求。
绿色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最低指标要求、综合利用率最低指标要求
附 录 A (规范性)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最低指标要求A.1 能源矿产煤矿采区回采率、原煤入选率最低指标要求见表A.1,石油各类油藏采收率、原油回收率最低指标要求见表A.2,天然气各类气藏采收率、回收率最低指标要求见表A.3,煤层气、石煤、油页岩和油砂回采率(采收率)、回收率最低指标要求见表A.4。
表A.1 煤矿采区回采率、原煤入选率最低指标要求开采方式煤层厚度 采区回采率原煤入选率露天开采厚煤层(>10m )95% 75% 中厚煤层(3.5m ~10m ) 90% 薄煤层(<3.5m ) 85% 地下开采厚煤层(>3.5m )75% 中厚煤层(1.3m ~3.5m )80% 薄煤层(<1.3m )85%注:引自《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
表A.2 石油各类油藏采收率、原油回收率最低指标要求油藏类型原油采收率原油回收率一次采油采收率二次采油采收率三次采油采收率稀油中高渗透多层砂岩油藏 6%~10%18%~24% 28%~35% 98%中高渗透复杂断块砂岩油藏10%~14% 14%~20% 低渗透砂岩油藏 8%~11% — 特低渗透砂岩油藏 3%~5% 6%~8% — 特殊岩性油藏6%~10% — 稠油普通稠油I 类 7%~9% 10%~15% 20%~30% 其他稠油—11%~15%20%~30%注1:引自《石油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注2:稀油是指地层条件下原油粘度小于等于50mPa·s 的油藏。
稠油是指地层条件下原油粘度大于50mPa·s 的油藏,普通稠油I 类是指地层条件下原油粘度在50mPa·s ~150mPa·s 之间的稠油。
注3:中高渗透多层砂岩油藏指储层为砂岩、呈层状、平均空气渗透率大于或等于50×10-3μm 2的砂岩油藏;中高渗透复杂断块砂岩油藏指由断块圈闭聚集石油所形成的油藏;低渗透砂岩油藏指储层为砂岩、平均空气渗透率大于等于10×10-3μm 2并小于50×10-3μm 2的油藏;特低渗透砂岩油藏指储层为砂岩、平均空气渗透率大于等于1×10-3μm 2并小于10×10-3μm 2的油藏;特殊岩性油藏指储层岩性为火成岩、变质岩、碳酸盐和砾岩等的油藏。
菱镁矿和硼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
附件锂、锶、重晶石、石灰岩、菱镁矿和硼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是指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等三项指标①,是评价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效果的主要指标。
经研究,确定锂、锶、重晶石、石灰岩、菱镁矿和硼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如下:一、锂矿(一)开采回采率。
1.露天开采。
大、中型露天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2%;小型露天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0%。
2.地下开采。
依据矿山围岩稳固程度和矿体厚度的不同,锂矿地下开采回采率最低指标要求为78~84%(详见表1)。
注:①“三率”指标定义及其计算方法参见《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指标及其计算方法》(DZ/T0272-2015)。
表1 锂矿地下开采回采率的最低指标要求(二)选矿回收率。
在保证生产合格锂精矿产品的基础上,根据矿石结构构造类型、矿石入选品位等影响因素,锂矿选矿回收率应分别达到以下指标要求(详见表2)。
表2 锂辉石矿选矿回收率最低指标要求(三)综合利用率。
在锂辉石矿中常有铍、钽、铌等共伴生。
当共伴生有用组分矿物的品位达到稀有金属勘查规范中边界品位含量时,开采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应对该有用组分的综合利用方式提出指标要求。
当共伴生有用组分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暂时不能回收或技术经济评价结论不宜综合利用的,应提出处置措施。
其中:综合回收2种稀有金属时,综合利用率应达到40%以上,综合回收3种以上稀有金属时,综合利用率应达到30%以上(注:锂辉石-花岗伟晶岩矿石类型,在综合回收钽、铌矿时,综合回收率不低于15%)。
综合回收锂长石时综合利用率应达到90%以上。
二、锶矿(一)开采回采率。
1.露天开采。
锶矿露天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0%;矿体形态变化大、矿体薄、矿岩稳固性差的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85%。
2.地下开采。
依据矿山矿石品位、矿体厚度等的不同,锶矿地下开采回采率最低指标要求分别为65%-80%(详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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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镁、铌、钽、硅质原料、膨润土和芒硝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是指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等三项指标①,是评价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效果的主要指标。
经研究,确定镁、铌、钽、硅质原料、膨润土和芒硝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如下:
一、镁(炼镁白云岩)
(一)开采回采率。
1.露天开采。
露天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2%。
2.地下开采。
地下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60%。
(二)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
镁(炼镁白云岩)矿无需选矿且无共伴生矿产,故不设定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指标要求。
二、铌钽矿
注:①“三率”指标定义及其计算方法参见《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指标及其计算方法》(DZ/T0272-2015)。
(一)开采回采率。
1.露天开采。
铌钽矿露天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5%,矿体形态变化大、矿体薄、矿岩稳固性差的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2%。
2.地下开采。
地下矿山开采开采回采率不低于70%。
(二)选矿回收率。
根据矿石品位不同,铌钽矿选矿回收率最低指标要求分别为28%-48%(详见下表)。
铌钽矿选矿回收率的最低指标要求
(三)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
铌钽矿中常伴生有钨、锂、铷、铯、铍等有用组分,鼓励矿山企业综合利用有用组分。
当综合回收金属锂时,其综合利用率不低于28%。
三、硅质原料(石英岩、砂岩、脉石英、天然石英砂)
(一)开采回采率。
1.露天开采。
(1)石英砂岩≥95%
(2)石英岩≥95%
(3)脉石英≥73%
(4)天然石英砂≥95%
2.地下开采。
硅质原料中仅有石英岩和脉石英矿山部分采用地下开采,故仅设石英岩和脉石英地下开采回采率指标。
(1)石英岩≥80%
(2)脉石英≥70%
(二)选矿回收率。
1. 石英砂岩≥75%
2. 石英岩≥65%
3. 脉石英≥60%
4. 天然石英砂≥75%
(三)尾矿综合利用率。
1. 石英砂岩≥50%
2. 石英岩≥50%
3. 脉石英≥70%
4. 天然石英砂≥50%
四、膨润土
(一)开采回采率。
1、露天开采。
开采回采率≥90%
2、地下开采。
开采回采率≥70%
(二)选矿回收率。
矿山企业开发利用膨润土矿产时,鼓励膨润土分级开采、分级利用,其选矿回收率≥90%
(三)综合利用率。
尾矿综合利用率≥80%
五、芒硝
(一)开采回采率。
露天矿山:不低于85%;
地下矿山:采用硐室水溶法不低于70%;
采用钻井水溶法矿区开采回采率不低于20%。
(二)选矿回收率。
目前,芒硝矿开采后直接化工加工,无选矿,故不设选矿回收率指标。
(三)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
伴生盐矿资源综合利用率不低于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