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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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若干问题的补充说明

关于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若干问题的补充说明

关于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若干问题的补充说明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对象我省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是各类高校现任或拟聘的专任教师;非教学岗位但仍承担部分教学工作的人员;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并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

1、关于“高等学校”的界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所指高等学校,是指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承担高等学历教育(国民教育)的学校或者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的学校,具体单位以省教育厅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的名单为准。

举办职业培训或者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和专修学院,不属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所指高等学校的范畴。

2、关于“高校现任专任教师”的含义所谓高等学校在职在编教师的含义是:截止到2012年7月1日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下同),本人编制是教师编制,具有教师职务,在任职学校承担本学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一门及其以上课程的教育教学工作者。

3、关于“高校拟聘任专任教师”的界定所谓高等学校拟聘教师职务人员是指:人事关系已经调入受聘高校、并拟聘任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人员。

对于拟调入高等学校的高学历、学位(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的急需专门人才,只要学校建立了人事档案,确定了教师岗位,明确了教学任务,虽然其人事关系尚未办结,可视为已经具备学校拟聘人员条件。

4、关于民办高校在职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问题民办高等学校教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除具备《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工资关系在现任教学校,人事关系由受聘学校或者学校的主管部门进行管理,或是由市(行署)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社会人才管理部门进行管理,且需半年以上;(2)截止认定时间,与学校正式签订三年以上(含三年)聘任合同或聘书;(3)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在现任教学校的教学时间满1年以上。

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补充通知1209

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补充通知1209

2012年申请教师资格相关工作补充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2012年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与2011年相同,采用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结合的模式,为保证网上申报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网上申请操作注意事项:1、所有申报教师资格的老师务必于9月25日前自行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网址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网”()的“网上报名”栏。

2、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请详细严谨填写相关信息,对自己所填写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网上申请的结尾有三个选项(分别是“保存注册信息”、“提交注册信息”、“重置”)。

保存注册信息为临时保存只用,只有点击“提交注册信息”后才真正完成网上申请的录入工作。

并请务必自行打印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书。

打印申请表采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胶水粘贴,切不可用书钉装订。

打印时请同时下载并打印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揭东籍(炮台镇教育组属下)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在网上申报时选取“揭阳市揭东县教育局”为认证机构,选取炮台教育组为现场确认点。

4、、揭东籍申请高中资格的人员,请在网上申报时选取“揭阳市教育局”为认证机构,选取揭东县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以上3-4项特别需要注意。

前年全市有一百多位教师因为“认证机构”和“现场确认点”选取点击错误,造成申报者本人诸多麻烦。

5、报名时一定要留有效电子邮件(email)地址。

6、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时所用的照片要和网上申请所有的照片同一底版。

网上申请上传的照片分辨率为“114*156”,不能大于20k,网上申请前需先准备好。

7、个人简历的起时间和止时间格式为:“xx.xx”,例如1999年5月应该为“1999.05”。

8、申请时所留的密码需采用“数字、字母、符号”两两组合,不能少于10个、多于20个字符,如:“hao12345678”。

请牢记密码!9、递交现场确认材料后申请人自行用注册时信息登录注册时的网站,如左栏中的状态不是“待审核”请及时与教育局人事股、镇教育组联系。

惠州市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有关问题解答

惠州市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有关问题解答

惠州市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有关问题解答一、关于申请时间(一)什么时候接受社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答:受理申请时间:今年我市各县(区)网上统一报名时间:2012年9月15日凌晨至9月30日凌晨(网上报名网址:的“网上报名”栏)。

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申请指引请参阅(附件一)。

(二)到哪里进行现场确认?答:教师资格实行属地化申请,申请人应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报名时间由各县(区)认定机构根据本地的实际确定。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各县(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区)教育局收齐材料后报市教育局审查认定。

各县(区)认定机构咨询电话:惠城区2677403、惠阳区3826331、惠东县8810468、博罗县6624110、龙门县7781313、大亚湾区5562160、仲恺区2609004。

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工作单位在当地且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当地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关于认定范围(一)哪些人员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答:2012年10月15日前(含15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认定以下其中一项: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或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能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答:在惠州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可以提出申请,申请时须出具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工作单位证明。

(三)已取得教师资格,有无必要再申请其他种类的教师资格?答:教育部印发的《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因学校调整、合并等原因,需具备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应依照法定程序及时申请认定与其新的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关于做好我校201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做好我校201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芜湖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一)教师资格的申请原则我校201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芜湖市教育局)自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中规定条件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在本年度只能向芜湖市教育局申请一次、一类教师资格认定, 一年内不得在其他认定机构重复申报。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条件(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1、思想品德合格;2、体检合格;3、2012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达二级乙等以上;5、通过学校的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

(三)教师资格认定具体安排1、4月13 日上午9:30,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到赭山校区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

2、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继续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为中国教师资格网(),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4月16日8:00 至4月20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毕业生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页面提示逐步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后务必牢记报名号、密码、证件号码等,以便查询、修改个人信息(网上报名流程详见附件一)。

3、4月20日-4月28日,申请人在镜湖区医院(冰冻街)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费用为50元/人。

为方便学生交费,4月18日镜湖区医院派人分校区到就业指导中心以专业为单位收取体检费。

4、4月30日前,各学院将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以专业为单位整理,分校区报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1、各学院必须分专业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上报申报材料。

个人申报材料项目及顺序如下:(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在每份申请表封面左上角用铅笔写上学号、姓名、专业);(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3)由教务部门出具的《安徽师范大学学生成绩登记表》(学院统一打印并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1份;(4)身份证复印件(两面都要复印,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必须用A4纸复印)1份;(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学院审核后加盖公章,必须用A4纸复印)1份。

关于开展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根据《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1〕10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此项工作公告如下:一、申报办法(一)社会人员按户籍所在地进行教师资格申报1、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在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申报(户籍在徐州经济开发区者在鼓楼区申报)。

2、初中教师资格:户籍在云龙区、泉山区、鼓楼区、徐州经济开发区、铜山区者在铜山区教育局申报;户籍在五县(市)及贾汪区内者分别到五县(市)及贾汪区教育局申报。

3、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户籍在云龙区、泉山区、鼓楼区、徐州经济开发区、铜山区者在市教育局申报;户籍在五县(市)及贾汪区者分别到五县(市)及贾汪区教育局申报。

4、大屯矿区内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者到沛县教育局申报。

5、高等院校教师资格由省教育厅受理认定。

(二)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统一申报二、时间安排三、其他事项认定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即时发布在徐州教育网()及徐州教师资格网()上,请及时浏览。

附:(一)市教育局工作部门联系电话: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83737568、83725617市教育局人事处、人才中心联系电话:83711218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系电话:83733001(二)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电话丰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0396912沛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9622586 睢宁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0376848 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6626217 新沂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8922340 云龙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0803417 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7636727 泉山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5901752 铜山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0266980 贾汪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7618686。

咸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咸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咸阳师范学院教务处教务〔2012〕 16 号关于做好2012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院系:根据咸阳市教育局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一、网报安排1.网报时间:2012年5月29日上午8点—2012年6月4日下午17点2.网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3.网报入口:点击网页右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根据提示一步一步操作。

4.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6月6日—2012年6月13日,确认地点我校一号教学楼108室。

确认时需带本人普通话考试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

5.注意事项:我校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咸阳市教育局,初中以下认定机构为渭城区教育局。

所有学科现场确认点均为咸阳师范学院。

申请学生应按照自己所学专业选择相近学科申报,选择所学专业时应确保与标准专业名称一致,我校应届毕业专业标准名称见附件1。

申报信息应准确无误,真实可靠。

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二、体检安排1.体检地点:咸阳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

联盟三路与惠民巷交汇丁字路口西侧(23路直达)。

2.体检时间:2012年6月1日—2012年6月13日。

3.体检费用:130元/人,各院系以班为单位收齐后交体检中心。

4.体检安排:各院系负责同志在教务科领取体检表后发给学生。

学生以班为单位每天早8点在实验楼前集中前往。

具体安排见下表。

三、申请认定材料准备材料准备应严格按照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证件装订册目录中的要求准备。

学历证书复印件、《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学能力测试表》我校学生暂时不用准备。

其他表格各院系在教务科领取后认真组织学生填写。

按照学生真实成绩填写。

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见附件2。

附件:1. 应届毕业生专业标准名称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教务处2012-5-29主题词: 2012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发:各院系印 16份咸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2年5月29日印发附件1:应届毕业生专业标准名称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以中学为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是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归档材料,必须由本人填写,要字迹工整,文字规范,使用碳素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本表一式两份,每份表需贴照片(近期两寸正面免冠照片),不能复印;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按以下要求填写:1、工作单位:咸阳师范学院XXX学院(系)。

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关于代为办理2012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通知各系:经学院与市、区教育局协商,并报请学院领导同意,我院2012届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工作开始启动,毕业生本着自愿原则申请办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资格要求1、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2012届应届毕业生;2、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3、无较大行政处分记录。

二、申请教师资格证需提供的有关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辅导员须对复印件和原件认真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写"与原件核对相符",并加盖系公章);2、报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其它学科须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复印件(辅导员须对复印件和原件认真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写"与原件核对相符",并加盖系公章);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申请人网上报名自行填写并打印,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申请人网上报名自行在线打印, 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手工填写的表格不予办理)并贴上与网报一致的个人照片;5、《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一份(需贴上照片),缴费后由学院提供;6、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一份(由学院提供)。

7、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教育部门承认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辅导员须对复印件和原件认真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写"与原件核对相符",同时加盖系部公章)。

8、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纸质照片两寸四张,需注意的此照片需与网报电子照片、体检表上照片同一底板。

此四张照片先不放进档案袋,照片背后写上个人姓名、专业,由系部统一收取报到学生处。

9、所有证件原件核对无误后无须再放入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

材料袋上注明系别和专业,所有复印材料按档案袋封面填写顺序装订好并在“材料数量”栏填写对应装袋材料数量。

注:(1)、上述普通话及教育学心理学条件暂时不符合条件的,可以先申报,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迟在毕业前提供,待所有证件、条件符合后方可发证,逾期不能提供合格材料而不能通过的,责任自负。

关于2012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关于2012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将身份证与普通话证书复印在同一张A4的纸上
4.体检表
5.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要求加盖所在学院教科办公章,教育实习与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的学科、学段应一致。
6.师范生以班级为单位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复印件,要求加盖所在学院教科办公章。
兵团教师资格指导中心
关于2012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30
为使2012届毕业生顺利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体检
首先在师范学院网站上自行下载体检表(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贴照片后在照片上加盖所在学院学办公章,然后携体检表到大学校医院体检,体检3天后到校医院取体检表。
体检时间顺序:3月12日:师范学院、政法学院、科技学院、化工学院;
3月13日: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文学艺术学院、其它学院;
地点:大学校医院(要求空腹,10:00开始体检)。
体检费:50元(体检时交校医院)
2、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3格网站
4月9-11日以班级为单位提供申报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具体顺序为:
4月9日:所有非师范类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毕业生;
4月10日:师范学院、政法学院、科技学院;
4月11日:外国语学院、化工学院、文学艺术学院;
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将视同放弃申请资格,后果自负。
二、申报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照片),须在“申请人思想鉴定表”上找辅导员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学办公章;
7.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成绩单);
8.材料装订要求:将体检表、身份证及普通话证书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曲阜师范大学2012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

曲阜师范大学2012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

关于我校2012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院系:根据日照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我校(日照校区)2012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本次报名工作,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我校(日照校区)2012届师范类毕业生。

二、认定程序1、5月29日——6月4日,各院系组织报名、交费并制作报名名单(excel 表见附件1)。

根据报名人数到会馆2330领取申请材料并交费。

2、5月28日——6月3日,联系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5月28日——6月10日,学生个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实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曲阜师范大学2012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4、6月7——10日,各院系收齐报名材料,并将材料送交会馆2330. (提示:请各院系上报材料时提交名单一式两份,并将上报材料按名单顺序排列。

)5、6月20日——25日,从日照市教育局领回证书、档案并发放。

三、相关要求1、各院系除具体负责的老师外还须指派两名学生参与具体工作,并将师生的联系方式于5月31日前交到留学生会馆2330。

2、申请者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②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合格证书);③教学实习报告单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④思想品德鉴定材料(加盖院系党总支公章);⑤历年学习成绩单(需有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教务处出具证明并盖章;专升本毕业生需提供专科、本科阶段成绩单各一份,其中专科阶段需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今年网上申报后需要同学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纸张一律用A3纸,正反面打印。

);⑦体检表一份(贴一寸彩色照片1张)⑧二寸同底板彩色证件照照片3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2张,证书用1张)。

四、联系方式1、咨询电话:0633-3981738 田老师2、咨询处:会馆23303、相关信息发布网址:(招生就业处)附件1:曲阜师范大学2012届师范类教师资认定报名统计表附件2:曲阜师范大学2012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招生就业处2012年5月28日。

转发市教育局《转发关于2012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市教育局《转发关于2012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广东省惠东县教育局惠东教人字[2012]40号转发市教育局《转发关于2012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中学、中心小学(学校)、县直学校、幼儿园:现将市教育局《转发关于2012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惠市教继〔2012〕3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1、惠东户籍的社会人员;2、我县中小学校在职在编公办教师;3、户口不在本县,但人事档案在我局或挂靠在惠东县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

二、报名及确认时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凌晨至9月30日凌晨,报名网址:广东省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栏。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请参阅2012年惠州市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名须知(网址:/),申请人须在9月17日—10月10日期间,携带相关材料(包括各项证书证件原件和申请表格材料)到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确认。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及有关说明1、须提交的具体材料(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1份;(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7)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1份;(8)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9)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一式5份;(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11)公办教师在职在编身份证明(写明任教年级与学科)1份,除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外,其他申请人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2012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通知

2012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通知

电教通…‟号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各中学、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2012年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茂名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茂名市基础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普教系统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凡在职在岗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教研室教研员、电教站电教教师均可申报。

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2年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从2006年开始,申报评审资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申报当年的8月31日。

凡未满规定年限的,一律不得申报。

申报人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于今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考取的计算机模块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取得的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三、所需材料及要求1、《广东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1份【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中级职称的可在“茂名教育信息网”上下载有关表格。

在“茂名教育信息网”找到茂名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茂名市基础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茂教人[2012]36号)附件二进行下载,申报表统一使用A4纸印制,双面打印装钉】。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按要求在网上下载有关表格,所需材料见附件1。

2、《广东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表》。

申报中学高级的可用A3纸打印,并用A3纸复印30份,原件留在送审材料档案袋中;申报中级的一式1份。

(表格在“茂名教育信息网”上下载。

)3、个人述职报告1份。

一般要求达到2000字以上,可用A4纸打印。

4、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电脑培训证书(证明)、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证明原件。

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一式1份,分别贴在《证书证明材料》或《业绩、成果材料》中。

教师资格认证须知

教师资格认证须知

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乌鲁木齐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单位,高校毕业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管理,提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规范化水平,现将乌鲁木齐地区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及原则(一)乌鲁木齐地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在编专任教师、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2012年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和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 均可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户口不在本地区,但工作单位在本地区且人事档案挂靠在本地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当地区的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为统一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和尺度,提高认定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乌鲁木齐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各环节工作实行集中统一操作,数据集中管理,申报材料集中建档并按权限归口管理。

二、申请者必备条件(一)身份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三)学历条件学历要求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具体条件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012年教师资格证全国统考政策

2012年教师资格证全国统考政策

2012年教师资格证全国统考政策解读2011年全国教师资格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全国统考,目前统考报名试点已经在湖北、浙江两省展开,预计2012年在全国6省推开,实现统考常态化。

下面就国考有关问题做整体介绍:1. 教师资格全国统考的依据是什么?教师资格考试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要举措,是依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开展实施的考试项目。

2. 教师资格全国统考的意义是什么?教师是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

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重要任务,是建立健全中国特色教师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 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目标是什么?通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建立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改进考试内容,强化职业道德、心理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改革考试形式,加强考试管理,完善考试评价,引导教师教育改革,严把教师职业入口关,结合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国标、省考、县聘、校用”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

4. 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主要原则是什么?总体设计,分步实施。

统筹设计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在部分地区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因地制宜,分区指导。

依据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试点省份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人为本,公平择优。

以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为宗旨,为考生提供专业化的考试服务,提供多次机会和便利条件。

坚持考试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择优选拔乐教适教的人员取得教师资格。

5. 改革试点的省份进度规划是如何?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决定2011年在浙江、湖北2省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

2012年春季乌鲁木齐地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注意事项

2012年春季乌鲁木齐地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注意事项

2012年春季乌鲁木齐地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注意事项三、申报材料要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申请表》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表中的内容必须与网上报名的信息完全一致,并由申请者本人在《申请表》的承诺书上签名。

2、申请者“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填写,社会人员由乌鲁木齐地区的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挂靠单位、或者乌鲁木齐地区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填写。

由没有管理申请人人事档案的单位填写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律无效。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关毕业证或毕业情况的各类证明不能作为申请认定的依据)。

5、母语为汉语及民考汉的申请人员须提交《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母语为非汉语及汉考民的申请人员须提交MHK或者HSK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员,须提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员,以及学历中没有教学实习环节的成人、电大、自考等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员,须提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

8、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须提交人事档案中的毕业成绩单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相符”。

应届毕业生加盖毕业学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历届毕业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公章加盖在复印件右下方。

9、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须提交“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证明”,该“证明”须加盖毕业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该“证明”的格式样本请从新疆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下载。

10、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思想品德鉴定单位的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认定申请。

四、关于费用(一)体检费:80元/人(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费为180元/人),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

国家教师资格证认定改革公告2012年1月4日

国家教师资格证认定改革公告2012年1月4日

国家教师资格证认定改革公告
根据教育部〔2011〕6号文件精神,教师资格考试将进行重大改革,全面推行全国统考,今年在浙江省、湖北省开展试点,明后年推广到全国,实现常态化。

改革内容包括:
一、考试难度大大增加
考试实行机考、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小学教师笔试考三科、中学教师考四科,包括《综合素质》、《教育基础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试讲》等,考试科目增加,考试范围和内容更广,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难度大大增加。

二、报考条件显著提高
高校在校生只有毕业年级学生方能报考,且幼儿园和小学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初、高中教师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认证程序更加严格
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且笔试各科成绩合格,才能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双合格方能参加教师资格申报,部分学科还需要教学实习见习经历。

四、考试费用大幅增加
笔试和面试分别收费,收费标准在现在基础上大幅增加。

因无参考教材,考生参加培训的费用必将增加。

★改革过度时期,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政策”,2011
年11月左右报考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按原报考程序申报。

温馨提示:最后一次省报机会,请需要考证的同学放假前(1月5号)
速到技能培训学院2104办公室报名,我们将专门进行补报名。

川科技能培训学院2012年1月4日。

转发关于2012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转发关于2012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转发关于2012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惠州市教育局惠市教继…2012‟33号转发关于2012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现将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2012‟27号)转发给你们,一并提出以下补充事项,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受理申请与认定程序(一)今年我市各县(区)网上统一报名时间:2012年9月15日凌晨至9月30日凌晨网上报名网址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网”()的“网上报名”栏。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请参阅2012年惠州市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名须知(附件2)。

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

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报名时间由各县(区)认定机构根据本地的实际确定。

各县(区)教育局咨询电话:惠城区2677403、惠阳区3826331、惠东县8810468、博罗县6624110、龙门县7781313、大亚湾区5562160、仲恺区2609004。

市直学校(含中职学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报名时间:2012年10月8-10日共3天。

现场确认地点:惠州市教育局教师继续教育科。

(二)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各县(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区)教育局收齐材料后于2012年10月17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查认定。

(三)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惠州代理点: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联系电话:2399622,地址:惠州市麦地路2号市教育局大院内)、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211569,地址:惠州市紫西岭二巷26号八达楼)。

二、工作要求(一)各县(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按照教师资格证认定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好认定材料的审核、审批关,如有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通报全市。

教师资格证通知要求,看到同学务必通知到自己寝室每一位同学

教师资格证通知要求,看到同学务必通知到自己寝室每一位同学

关于沈阳师范大学2012届毕业生教师资格(高中以下)认定的通知发布人: HYPERLINK "/user_info.aspx?id=48" 教师专业发展学院 身份:一般用户等级:2 所属:教师专业发展学院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和沈阳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沈阳师范大学将于2012年4月10开始组织应届毕业生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教师专业发展学院具体落实。

报名对象为校本部的应届研究生、本科生和大专生,申请的教师资格证范围为:高中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其中,师范生和二年制脱产的教育硕士免试认定。

现将2012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流程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师范生及教育硕士(二年制脱产)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流程(一)2012年4月10日零时——13日24时在中国教师资格证网( INCLUDEPICTURE "/pic/url.gif" HYPERLINK"" )注册申请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沈阳市教研网 INCLUDEPICTURE "/pic/url.gif" HYPERLINK "" )上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二)2012年4月16日——4月20日在校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由校医院通知各学院;2012年4月10日之前各学院将本院的学生信息表格报到校医院(电子表格见附表一,此体检表可代替毕业生体检表),以备校医院安排具体体检日期,学生本人体检时需将体检费以学院为单位缴纳,具体费用咨询校医院。

(三)2012年4月23日,各学院上报材料及缴费,具体材料如下:1.提交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直接反正面打印),每张申请表按指定位置贴好照片(正面免冠2寸),同时,在承诺书上需本人亲自签字,若信息有误本人承担一切后果;2.提交《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并由各学院负责学生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在相应栏目填写简单评语及签字、加盖党组织公章;3.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4. 提交《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到知行楼225房间领取。

2012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与流程

2012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与流程

2012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根据这几年的情况来看,时间变化一般不大,分两个批次进行。

网上申报时间安排为:春季批次4月15日-30日,秋季批次10月15日-10月31日;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的现场确认时间安排为:春季批次4月15日-5月13日,秋季批次10月15日-11月15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的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中下旬。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其中,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省教育厅;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的认定机构为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其余申请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户籍所在地教育局。

非师范类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须通过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申请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4张,于2月18日至25日,到本人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市州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报考手续。

2012年上半年报名通知与流程:关于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教通〔2012〕24号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湘教师字〔2002〕4号)相关规定,为做好2012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定程序1、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以下简称网报系统),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其中,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的认定机构为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其余申请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户籍所在地教育局。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对学历的要求,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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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通知精神,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开始报名,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条件:
(1)我校在编教职工;
(2)人事档案关系必须在学校户头;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
(5)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有关规定,在2010年度、2011年度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本年度不得申请。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同一申请人在一年内不能申请两种教师资格,即申请人如在上半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时,已获得某种教师资格,下半年则不能再次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

二、报名对象及相关政策:
(1)第一类: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免于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2)第二类:师范类自考(卫星电视师范本科自学考试、高等师范本科自学考试)、成招类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
致的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免教育理论考试,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3)第三类:其他申请人员均应参加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再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三、信息、材料报送要求:
(1)第一、二类报名对象只需填写免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格式参见附件1,同时须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信息),不进行网上报考。

(2)第三类报名对象须进行“网上报考”,步骤及报送材料按照“网络版考试管理系统”填报方法及要求(见附件2)执行。

(3)报名费50元/人。

四、自愿参加考前辅导人员报名时请填写考前辅导人员花名册,培训辅导费等待教师资格中心另行通知,教材费135元/套,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法:单位统一填报花名册,并将电子版发送至人力资源部信箱zzhxxy@,所需报名费及教材费一并交至人力资源部。

六、报名时间:6月13日至6月15日。

附件1:免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
附件2:“网络版考试管理系统”填报方法及要求
附件3: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确认花名册
附件4:参加教育理论考试考前辅导人员花名册
以上附件可在联络员之家群共享下载。

人力资源部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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