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集团固定资产办法
矿业集团固定资产办法
盛源矿业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固定资产合理配置和使用,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盛源矿业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由盛源矿业集团资产管理部门(综合办公室、生产安全处)、财务处及资产使用部门共同负责实施。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标准及分类第四条固定资产的标准: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
第五条固定资产根据使用性质主要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按大类划分为: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电器设备、供电设施、井巷工程、办公家具、其他设备。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责第六条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其中:生产用固定资产由生产安全处负责管理、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各领用人或使用人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负有保管责任。
资产管理部门应:1、负责矿业集团内公司固定资产申购、验收、转移、维修、拆除、报废、事故处理及备件管理等各项工作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落实到使用单位或使用人。
2、固定资产验收后,需建立设备档案(设备技术资料、质保卡、说明书等),根据固定资产编号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卡片及台帐,及时将设备保养、维修等相关信息记录于固定资产卡片中。
第七条固定资产核算部门1、财务处为矿业集团内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处负责按资产类别及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根据规定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3、财务处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4、财务处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审核,报批手续。
第八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实物的保管部门,对固定资产具有维护和保管的职责。
各使用部门应设立固定资产兼职管理员,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表,做好固定资产增、减变化的记录,协助矿业集团资产管理部门(综合办公室、生产安全处)、财务处做好固定资产盘点工作,保证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完好无损。
安顺煤矿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安顺煤矿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安顺煤矿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条件
使用期在一年以上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设备。
原煤炭部规定的十一种低值易耗品或小型工具不在此列,均列入成本。
2、矿财务科应建立设备固定资产台帐,并设专人负责。
按国家规定如实登记设备的原值、净值、重置价值、增值、残值、净残值,及时办理登记设备入账、报废、增减值手续。
3、固定资产的折旧标准,按行业规定,采用分类折旧法,服务年限和折旧率按国家规定执行。
4、设备资产的动态管理,包括闲置设备的封存与处理,设备移装、调拨、借用、租赁、报废等按设备管理制度中规定执行。
5、设备的库存管理按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中规定执行,对设备仓库管理要求:
(1)存放设备要做到:按类分区,摆放整齐,横向成线,竖看成行,道路畅通,无垃圾杂物,保持库容清洁整齐。
(2)仓库要做好十防工作:一防火种,二防雨水,三防潮湿,四防锈蚀,五防变形,六防变质,七防盗窃,八防破坏,九防人身事故,十防设备损坏。
(3)仓库管理员要严格执行三不收不发制度,即设备质量有问题尚未经主管领导作出决定的暂不收不发,票据与
实物型号、规格、数量不符未经查明处理的暂不收不发,设备出入库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暂不收不发。
严格做到帐卡实物相一致。
(4)保管人员按设备的防锈期或根据设备状况向供应科提出防锈计划,供应科应尽快安排人员清洗和涂防锈油脂。
(5)设备库按月上报设备出库月报,交供应科和机电科,作为注销库存设备台帐的依据。
(6)设备出库按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中规定执行,由机电科统一开单出库,使用单位领取。
矿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矿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该矿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过程,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降低管理成本,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固定资产管理的失误和疏忽所影响。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设备、机器、交通工具等。
三、制定程序该制度的制定程序遵循以下流程:1、明确主体由企业高管或指定管理人员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参与制定。
2、制定草案收集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内部政策和实际情况等资料,围绕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制定草案。
3、内部审查制定草案后,由内部相关部门进行审查,修订制定草案。
4、领导审批修订后的草案提交给企业高管或指定管理人员审批,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
5、宣传培训制度正式生效后,要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
四、制度内容1、矿业固定资产的分类管理按照资产的性质、用途和产权,将固定资产分为土地类、房屋类、设备类、机器类、交通工具类等进行分类管理。
2、矿业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对于固定资产的购置,要进行合理、经济、便捷的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对采购流程、标准制定、招标、程序等进行规定。
3、矿业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对于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和标准,经过规范的流程进行申请、审批、权限控制等管理。
4、矿业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对于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要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修理,遵循预防和保养为主、修补为辅的原则,以确保固定资产的长期稳定运作。
5、矿业固定资产的报废管理对于固定资产的报废,要进行合理的废物利用和处理,遵循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确保废弃物的处理环保和资源化利用。
六、责任主体和执行程序本制度的责任主体和执行程序如下:1、各相关部门负责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各项工作;2、各相关部门要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及时审核和检查;3、企业高管要对制度执行效果进行监督和检查;4、违反制度的人员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和追究责任。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法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法1、固定资产管理范围1.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1.2价值达不到2000元,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各种工具、器具和办公用品)也视同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1.3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由财务部负责帐的管理,总经办负责物的管理,总经办指定专人负责,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设立固定资产卡片,将固定资产落实到各领用责任人。
公用的固定资产需指定专人负责。
2、固定资产的申购及采购2.1各部门需增置固定资产时,应首先填写《固定资产领用申请单》,并提供三家供应商的报价情况,报部门负责人(分公司为分公司负责人)、总部总经办、财务部、相关部门、总经理批准后购买。
2.2进口设备采购办公室可委托进出口部办理,专业仪器、设备,总经办可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办理。
3、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3.1固定资产采购到货后,由总经办采购人员负责验收,(专业仪器、设备需连同专业技术人员一起验收),检验结果合格后,由总经办办理入库手续,并填写《入库单》,不合格固定资产退回供应商。
3.2注:此库为办公用品库。
4、固定资产的领用、登记及编码4.1由固定资产领用部门填写《出库单》,办理出库手续。
4.2办公室、行政人员先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详见编码规则),并在实物上贴上编码,固定资产编码是唯一的,不得重复使用和更改。
4.3总经办填写《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二张,总经办留一张,领用单位一张。
4.4各单位设专人负责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卡片建立台账,遇部门人员异动时,其负责的固定资产与相应的固定资产卡片、台账做相应调整。
5、固定资产的调拨5.1各部门需增置固定资产时,应首先填写《固定资产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分公司为分公司负责人)、总部总经办、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由总经办与调拨双方共同办理调拨手续。
煤矿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措施,提高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根据公司(2009)70号文件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资产管理现状,特对固定资产管理做如下补充规定:(一)关于安全资金购建的资产管理1、凡属安全资金购建的固定资产,必须设置安全资金使用备查账,并设专人对资产进行管理、记录,保证其使用寿命及资产效能的发挥。
2、安全资金购建的资产必须严格按集团公司资金工程审批手续及结算规定执行,在计划范围内保证安全资产投入的及时性和使用性。
3、安全资金购建的资产严格按公司审批后的金额入账,按规定准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二)关于办公设备的管理1、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刻录机、照相机等,必须按资产进行管理。
2、各单位办公设备的购置一律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购置,凡计划外办公设备的增加,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购置,未经总经理批准私自购置的,视为违纪,处以资产价值的等额罚款。
3、形成资产的办公设备,折旧可按规定一次性计提,计入本单位成本费用中,但资产卡片必须保留,并认真做好日常变更、移交等记录。
(三)关于固定资产期末管理1、各单位的固定资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
盘点可在年度中期进行,也可在年末进行。
通过盘点,将资产进行账实核对,及时盘查出资产的毁损及报废情况,以便正确反映资产的在用情况,保证账实相符。
2、每年年末,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核定,对已不适用的资产应及时更新,并制定资产更新计划报公司领导;对存在减值的,应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减值处理,以便真实、准确地反映整个公司的资产状况。
(四)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程序1、拟报废固定资产单位首先要把报废原因及本单位的鉴定结果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经资产管理部门初步核实后,由申请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审批表》。
3、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公司机电科、后勤服务中心、综合办、财务科等相关单位进行现场鉴定。
矿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矿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目的1.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维护成本,防止固定资产损失,降低管理风险;2.促进公司管理健康,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提高盈利能力,加强公司经营效益,提高企业形象。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矿产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入账、使用、保管、维修、保养、调拨、移交、报废等管理环节。
三、制度制定程序制度制定应遵循以下程序:1.明确组织程序:根据公司组织结构、职能分工及管理授权制定矿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顾问评审: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顾问对制度内容和程序进行评审;3.内部审核:由公司内部审核部门对制定好的矿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4.公示征求意见:将矿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公示于公司内部,征询相关部门和员工意见,并对提出意见进行合理性筛选;5.审批确认:制定完善后,提交公司高层人员进行审批,经批准后,形成正式的制度文件。
四、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1.《劳动合同法》2.《劳动法》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4.《行政管理法》五、各项制度内容1.矿业固定资产购置管理制度管理范围: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购置矿业固定资产的管理。
目的:确保规范正确的矿业固定资产购置管理,在保障生产和经济目标的前提下,使成本最低化。
责任主体:公司采购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等。
执行程序:由采购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采购申请书进行审批、验收过关后,进行入账。
责任追究:采购部门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未严格按此制度执行,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有相应的追责。
2.矿业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制度管理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或外部的矿业固定资产验收管理。
目的:确保矿业固定资产的品质、数量、及时验收合格与否都符合要求,防止公司在固定资产检验方面造成经济损失。
责任主体:固定资产管理部门、采购部门等。
执行程序:按照固定资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及时填写验收记录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入库固定资产。
责任追究:其他部门和职责导致资产验收不符备案标准,或验收前未规定备案标准造成的矿业固定资产的购进不准确,责任由部门领导追究。
矿业公司的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依法管理,规范运作;3. 合理配置,高效利用;4. 明确责任,奖罚分明。
第二章资产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资产管理的决策、监督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资产管理制度;2. 负责资产采购、验收、登记、调拨、报废等管理工作;3. 负责资产盘点、评估、处置等工作;4. 负责资产信息统计、分析和报告;5. 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资产分类及管理第六条公司资产分为以下类别:1.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设备、车辆、工具等;2.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3.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第七条固定资产管理:1. 资产采购: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程序进行,确保采购质量、价格合理;2. 资产验收:对采购的资产进行验收,确保资产数量、质量、性能符合要求;3. 资产登记: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建立资产台账,实行分类管理;4. 资产调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合理调拨;5. 资产报废:对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第八条流动资产管理:1. 原材料管理:对原材料采购、验收、保管、领用、盘点等工作进行规范管理;2. 库存商品管理:对库存商品进行分类、盘点、销售等工作进行规范管理;3. 货币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九条无形资产管理:1. 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2. 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资产权益。
煤炭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是指凡使用期发在一年以上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以及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其他物品均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的范围。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被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等。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由资产管理部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取得、使用、处置等日常实物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取得(一)由固定资产的需求部门,根据本部门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提前向资产管理部上报“固定资产购买申请”,提请购买。
(二)资产管理部根据公司设备实际,首先考虑调剂使用的可能性,如确需购买,由资产管理部将“固定资产购买申请”提请管理层审批。
(三)“固定资产购买申请”必须经资产管理部、管理层签字批准后生效。
同时由资产管理部开始办理招标定货手续。
(四)资产管理部凭审批后申请进行招标采购价单。
提请上级主管领导核准并签订供货合同。
(五)财务部依据供货合同、经审批签字的“固定资产购买申请”进行货款支付,待货物到达取得正规发票并附使用部门验收入库单进行账务处理。
二、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管理(一)财务部应将固定资产及时入账,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做到账卡相符。
(二)财务部应及时正确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正确计算固定资产净值,搞好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
(三)财务部定期不定期会同资产管理部对在使用、未使用、封存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查点,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即账、卡、物相符。
(四)资产管理部设专人对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管理,包括:内部转移、调拨出租、报废清理、更新等。
(五)资产管理部专管人员负责提请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申请报告,做好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协调职能,并建立固定资产信息卡。
(六)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做好本部门使用中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要设置资产专管员,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和本部门固定资产登记簿的记录并对部门固定资产的正确使用和安全完整负责。
煤矿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细则
煤矿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细则—、总则1、凡有关固定资产的分类编号、添置改良、验收、保管、调拨、出售、报废、盘点等手续,依本细则处理。
2、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设备、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等,其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购价在500元以上者。
至于小型工具其耐用年限在两年以上,而价值在500元以下者,虽不必编号设卡,但必须设簿登记列入管理。
3、会计组为本企业固定资产总管理单位,负责统编号、资产调配、并责成各企业部对其资产作妥当的管理。
4、会计组除于总分类账设统驭科目外,并应设置固定资产分类账、记载各项资产的价值,企业部各级主管负责各该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添置1、固定资产的请购由请购部门填请购单,先送会计组查核无法调配时,再按权责规定呈核后交采购人员实施采购。
2、请购单上应详填物品名称、规格、型别、性能、质量等资料,以备采购及验收的依据。
3、各企业部除依年度经营计划编列扩充预算外,因特殊需要的添购,应说明其添购的效益。
4、自制应先与制造部门议定价格、按权责规定呈核后制造,制造按成本,如有差价则作内部损益处理。
三、验收及保管1、请购的固定资产到厂,或自制完工,由使用单位验收并填“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三联送请会计组编该项固定资产编号后,第一联使用单位存,第二联连同票据及请购核准文件由会计组编制传票礼款或后存查,第三联则由会计组送资料中心供电脑处理作业。
2、凡经验收合格及会计组编妥号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应即以喷字或其他方式将编号印记于该项固定资产上。
3、各部门的固定资产负责人应妥为保管验收单的第三联并在其背面,记载资产的增减及调拨,并随时与会计组核对资料,保持资料的一致。
四、调拨1、各部门间固定资产的调拨,应填“固定资产调拨单”(格式及填单规定另订)O2、非经经理级以上主管的批准,固定资产不得外借。
五、出售及报废1、固定资产损耗无法修理,或修理不合经济原则,以及废弃不用的固定资产,应填“固定资产报废出售单”,拟具处理意见送会计组,经呈上级核准后,会同各部门的负责人及企管部门出售。
矿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矿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前言矿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是先进生产力的重要支撑,与其开采量和管理质量直接相关。
为了规范矿业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矿业固定资产的投资、建设、验收、移交、使用、更新和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
三、任务针对矿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明确以下的任务:1.制订矿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固定资产管理提供程序化操作和依据。
2.开展对现有矿业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统计各类资产现状和使用情况。
3.制订固定资产管理计划,按照预算编制、实物台账以及专项计划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矿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4.对矿业固定资产的开发和改建项目实行科学管理和严格控制。
5.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降低固定资产的消耗率,控制修缮费用。
6.处理固定资产处置和报废问题,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四、责任1.公司总经理负责矿业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实施,管理控制和保障任务的完成。
2.运营部和维修部分别负责矿业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控制固定资产的损耗率和成本。
3.财务部门负责检查固定资产的清查、监督、审核和验收工作,在资产移交和处置过程中提供经济依据和指导性意见。
4.供应商和工程承包商负责严格按照合同及时完成供应和工程建设任务,并提供质量和安全有保障的服务。
五、管理规定1.固定资产分类:按使用用途、性质和价值划分,制定分类规程,形成资产分类明细表。
2.固定资产登记:对确认的固定资产在设备管理系统中进行清点和填报表格,记录设备名称、型号、生产日期、价值等资料。
3.固定资产领用、调拨、维修、保养要审核有关手续和证明文件。
4.固定资产验收和移交需要经过供应商和工程承包商的考核和评估。
5.固定资产的折旧和减值计提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政策执行。
6.固定资产出售、报废需要经过审核、评估和报批程序,准确核算折旧和减值并上报公司财务部门。
六、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与公司其他制度和规程一起构成平行管理体系。
矿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矿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规范矿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指在资产投资管理过程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度和公司制度,对矿业固定资产进行科学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的一套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矿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包括建设项目前期调研、方案选择、设计、招标、施工、竣工验收、资产登记、资产管理、资产维护、报废处理等全过程。
三、管理要求1.矿业固定资产应按照财务部门审定的核算成本列入公司资产负债表。
资产管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财务制度及时准确地核算各项收益、费用和折旧。
2.矿业固定资产需按时对各项投资进行核算,正确计算折旧,所涉及的数据应真实可靠。
对于长期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处置。
3.本部门应建立健全资产台账,统计分析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和设备的运行指标,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矿业固定资产的采购、过户和报废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进行,严格执行采购程序、资金管理、质量监督、验收等手续。
5.确定固定资产验收标准,全面检验固定资产的质量、数量、用途、效果和附属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严格按照验收结果进行账务处理和资产登记。
6.矿业固定资产的保管管理应按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度严格规范。
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维修保养和结构改造应使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况和较长的使用寿命。
7.每年年底,部门应对所负责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点,经核验后,站内应签署《固定资产清单》,并将原件存入站务段档案室。
四、工作程序1.资产采购:申请采购→ 审批→ 编制采购单→ 招标→ 应标→ 筛选→ 验收→ 登记→ 批准付款2.资产使用和维护:使用→维保→完好→申请维修→准予维修→验收验收→更新维护记录→确认正常使用3.资产报废:申请报废→ 审批→ 确定处置办法→ 经物价部门评估→ 经审核→ 定人进行报废处置→ 更新登记记录→制作报废资产清单五、附则本制度未涉及的内容,可参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和公司制度。
矿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矿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企业资产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矿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三、固定资产管理的目标1.实现固定资产的高效使用,最大化企业经济效益;2.确保资产的安全保全;3.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和运维流程;4.提升固定资产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四、固定资产分类企业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四类:1.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厂房、办公楼、库房等;2.机器设备:包括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办公设备等;3.运输设备:包括车辆、叉车、摩托、自行车等;4.其他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水源、矿井、矿泉水等。
五、固定资产使用1.固定资产的使用必须在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范围内进行;2.资产使用的目的必须为企业生产或服务;3.资产使用者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资产进行正确的维护、保养和使用,避免资产损坏;4.资产使用完成后,必须按时归还或移交。
六、固定资产购置企业固定资产购置必须按规定的采购程序进行,且必须经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1.购置前必须有验收程序,详细记录验收结果;2.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和使用;3.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进行台账登记,定期进行盘点和核对。
七、固定资产保养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和使用,企业必须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1.固定资产维护保养应当按照规定的保养标准和要求进行;2.维护保养工作必须由专业的保养人员进行;3.维护保养记录必须详细、准确、真实,定期进行公开。
八、固定资产保管为了确保企业固定资产安全,企业必须做好固定资产的保管工作。
1.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的保管标准;2.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做到请示报告、审批、登记、上交等一系列过程;3.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相应规章制度,完善固定资产台账。
九、固定资产报废企业固定资产的报废必须按照惯例进行。
1.在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限定下,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2.具体报废流程参考企业内部制度;3.无法修复,达到年限报废或其他原因报废的固定资产,必须进行清点,并经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处理。
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其它所属企业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订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二章固定资产及其分类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四条固定资产分类按国家相关行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计价第五条固定资产计价的原则和方法:(一)购人的固定资产,以其购人价加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运输途中保险费及其他附加费用计价,国外购人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五)接受捐赠、从境外调人或引进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定的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人固定资产的价值。
公司可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应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第四章固定资产析旧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范围和折旧年限按国家规定范围执行。
第七条公司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下称直线法)。
矿山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0-12-04 浏览次数:18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及职责,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固定资产的新增、调拨、清查、报废及核算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及职责,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固定资产的新增、调拨、清查、报废及核算等。
2、术语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在三万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劳动资料。
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为低值易耗品。
3、管理机构及职责3.1 管理机构及分工3.1.1 财务部门是企业负责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
3.1.2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全厂的各种冷、热生产设备,其中包括:3.1.2.1机械设备;13.3.1.2.2压力机械设备;3.1.2.3热加工设备;3.1.2.4各种压力容器;3.1.2.5锅炉动力;3.1.2.6水暖设备及仪器仪表。
3.1.3 办公室或后勤部门归口管理厂内的厂房、建筑物、围墙及基建用设备。
3.1.4 办公室或后勤部门负责管理职工家属宿舍、独身宿舍及职工宿舍采暖、给排水、电气、煤气[液化气]设施的管理。
3.1.5 生产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全厂平台等工具类的固定资产。
3.1.6 办公室或教育部门负责归口管理教学仪器、仪表及电化教育设备。
3.1.7 供应部门负责交通运输设备、铁路专用线及站台等。
3.1.8 质量监督检查部门负责质量检验方面仪器设备、仪表等固定资产。
3.1.9 质量监督检查部门负责长、热、力、电、衡方面的检定仪器设备。
3.1.10 办公室归口管理全厂各种电子计算机、电脑等。
3.1.11 办公室归口管理人防、战备工程及各类武器。
3.2 财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职责3.2.1 负责制定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
3.2.2 定期与不定期地进行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分析。
3.2.3 掌握各使用部门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
对各单位固定资产的增加、转移、内部调拨及报废等,都应及时办理会计手续。
煤矿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
煤矿固定资产购置及报废暂行规定一、煤矿固定资产购置1、实行计划管理制度。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各煤矿每年9月份上报煤业公司计划部下年度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计划、维简费用计划及安全费用计划。
经煤业公司审查确认、落实资金来源并报集团公司同意后纳入年度全面预算方可实施。
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一律不得采购或开工。
2、执行招投标制度。
煤矿固定资产单台(套)设备或单项工程在50万元以上的购置须履行招投标程序:(1)煤矿向煤业公司上报招标项目招标申请表,依次经煤业公司计划部及相关专业部室、分管副总经理、招投标专业领导组组长、集团公司招标办公室、总经理、董事长审查批准后,由集团公司招标办选定招标代理公司。
(2)招标代理公司接到代理山煤集团招标项目通知后,与煤矿联系共同编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经矿方、煤业公司相关专业部室、煤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集团公司招标办公室、招标办公室招投标专业领导组长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公司发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3)招标代理公司组织招投标会议,确定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
3、执行合同管理制度。
煤矿购置固定资产应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或施工合同。
(1)矿方与中标单位经过技术谈判签订技术协议后,煤业公司计划部草签合同,矿方审核合同并填写合同会签表,经煤业公司相关专业部室、煤业公司分管领导、煤业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后送至集团公司法律处审核,法律处与委托方沟通修改意见,修改了的合同经法律处审核通过后报至集团总法律顾问、集团公司总经理签批,批准后矿方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并送集团法律处归档。
(2)矿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供应商或施工单位设备款或工程款,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供货,以确保煤矿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4、执行计量验收制度。
设备到货或矿、土建工程竣工后,煤矿要及时组织采购部门、工程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固定资产要按照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人员要对照购货或施工合同、供应商的发货单、发票等相关凭据、资料进行核对,并编制验收报告。
煤矿固定资产签收、入账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签收、入账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调整,明确责任,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此规定。
第一条固定资产的概念及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煤矿特殊规定除外)。
第二条购建固定资产报销时需履行的手续
房屋、建筑物等由土建部门根据审计后的决算报告及发票办理有关的签字入账手续。
机器、设备及其他由供应或其他相关部门持发票及固定资产的签收、验收单到使用单位填制,填写时,内容一定要齐全,存放位置要明确。
管理责任人要本人签字认可,验收人要根据使用情况签署具体意见,并且签收人对设备主体及所附带的配件或设施要登记齐全,最后由分管领导签字把关。
以上手续办理规范无误后附发票再办理有关的签字报销手续。
第三条对采购保管人员的要求
供应及其他部门在购建固定资产时,不需填制入库手续,应持发票及固定资产签收、验收单履行以上所要求的必要的签字程序后,直接送到财务部进行财务处理。
供应、仓库及其他部门等有关人员,在办理有关入库物资的过程中,对界定固定资产把握不准时,应及时与财务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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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源矿业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固定资产合理配置和使用,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盛源矿业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由盛源矿业集团资产管理部门(综合办公室、生产安全处)、财务处及资产使用部门共同负责实施。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标准及分类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标准: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
第五条 固定资产根据使用性质主要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按大类划分为: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电器设备、供电设施、井巷工程、办公家具、其他设备。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责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其中:生产用固定资产由生产安全处负责管理、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各领用人或使用人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负有保管责任。
资产管理部门应:1、负责矿业集团内公司固定资产申购、验收、转移、维修、拆除、报废、事故处理及备件管理等各项工作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落实到使用单位或使用人。
2、固定资产验收后,需建立设备档案(设备技术资料、质保卡、说明书等),根据固定资产编号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卡片及台帐,及时将设备保养、维修等相关信息记录于固定资产卡片中。
第七条 固定资产核算部门1、财务处为矿业集团内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处负责按资产类别及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根据规定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3、财务处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4、财务处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审核,报批手续。
第八条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实物的保管部门,对固定资产具有维护和保管的职责。
各使用部门应设立固定资产兼职管理员,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表,做好固定资产增、减变化的记录,协助矿业集团资产管理部门(综合办公室、生产安全处)、财务处做好固定资产盘点工作,保证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完好无损。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申购、报废、处置的审批人为盛源矿业集团总经理。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转移、出售、报废、入账第十条 各部门固定资产年度添置计划和改造计划应在上年末上报集团公司并纳入年度投资预算。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及验收1、各部门申购固定资产必须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分别报生产安全处及综合办公室。
2、资产管理部门(生产安全处及综合办公室)进行判断是否能够内部调剂,对于能够内部调剂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内部调剂,并按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对于不能内部调剂的固定资产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的意见栏内填写购置意见,经财务部门审核后由集团供销处(采购部门)填写核价和采购意见。
4、购置固定资产可由供销处(采购部门)负责,也可委托申购部门购置,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杜绝三无产品,购置价格由矿业集团采购总监最终审定。
5、固定资产收到后,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使用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验收手续,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表”,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入卡并将相关单据存档,财务处负责入账。
6、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资产应填写不合格记录并办理退货事宜。
7、基本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在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提交实物资产清单及相关资料,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进行实物交接,财务处根据实物资产清单及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转移1、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资产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交资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送资产移入部门签字确认,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2、 资产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处,以便进行账务处理。
3、 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出售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在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告知管理部门,并按以下步骤办理: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闲置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
2、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处核实。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资产管理部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并对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出售日期,台账做固定资产减少。
4、财务处根据已经批准的处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报废固定资产报废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处核实,报矿业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财务部根据已批准的报废申请表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固定资产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固定资产报废标准: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
2、经过检测和大修,技性能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
3、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消耗大、效率低及国家规定必须淘汰的设备、车辆等。
4、严重污染环境和危及安全的。
5、大修后虽能使用,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6、其他应淘汰的。
第十五条 各相关部门应加强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回收管理,由资产管理部集中履行残值回收,将实现收入上缴财务处。
第十六条 若发生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时,相关部门撰写专题报告说明,列出原因和责任,报总经理审批。
如属于部门或个人管理不善造成的,必须追究责任,并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使用、维修、封存管理第十七条 使用管理的一般规定1、使用部门负责制定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并报资产管理部门2、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和精心维护,并对其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负直接责任。
所有重点关键设备、特殊工序设备、特种设备,实行凭证操作制度。
3、确因生产需要,必须要在固定资产上进行超负荷、超规范及精机粗用时,应由使用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同时报资产管理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未经批准,操作人员有权禁止使用固定资产。
第十八条 重点关键设备、特殊工序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1、重点关键设备是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要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和实行强制保养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完好运行。
操作工人必须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合理润滑设备,合理使用设备,生产中严禁超负荷和拼设备。
发现问题逐级反应及时解决。
重点关键设备要实行重点管理,要有标识,以示区别。
2、特殊工序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和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使用设备。
特殊工序设备要满足工艺要求,使用部门必须每年进行一次设备的精度普查,并将普查表报生产安全处备查。
3、特种设备必须是完好运行,严禁带病作业,并定期检查和清扫。
特种设备的驾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操作训练和考试合格后才能驾驶操作。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超规定使用设备。
其中行车必须严格进行日点检,点检卡应清洁。
第十九条 动力设备的管理1、动力设备具有连续工作和不可中断的特点。
运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试合格,有的工种要经相关部门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证,才允许操作。
并有各种运行技术规程和运行记录,运行操作人员在值班期间应随时巡回检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动力设备不得带病运行,按规定对配电设备要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认真做好记录,确保安全可靠运行。
2、各动力站要建立出入制度,非本站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进入动力站一律办理出入登记手续。
3、动力设备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接班人在交接班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以便及时准备,集中思想,了解情况。
交班必须做到:交设备的正常运行、工具、记录清楚、数据正确,机房内外场地整齐清洁,消防器材齐全完好。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及大中修1、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制度由各使用部门制定并报资产管理部门2、各使用部门需按要求进行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3、日常维修由使用保管部门填报专项申请,修理费用视实际金额在各部门审批权限范围内支付。
4、每年十月至十一月各矿、厂应对固定资产进行普查。
由各矿、厂填写《固定资产完好普查表》,报资产管理部门备查。
同时填报下一年度固定资产大修计划,报资产管理部门,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和平衡,并汇编集团公司固定资产年度维修计划,报集团总经理批准后,列入预算管理。
5、固定资产大修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大修理任务书》。
固定资产大修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应根据“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合理安排。
大修完工后,经资产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验收后,有关资料交档案室归档。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封存管理:1、对闲置或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完好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要填写《固定资产封存(启用)申请单》。
经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封存,原则上原地封存。
2、使用部门对封存固定资产应做到断电、断油、断水等,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涂上防锈油料,套上外罩,挂上封存牌。
固定资产封存期间,要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保养,不准任意拆卸设备及零部件。
3、使用部门要求将封存固定资产启用时,应填写《固定资产封存(启用)申请单》,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方能启封投产。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备件和外协加工制作维修管理第二十二条 备件管理1、备件必须根据备件储备原则,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供销处组织相关人员制订储备定额。
备件采购要做到“货比三家”比质量、比价格、比交货期,并做到“谁采购、谁负责”,严格控制备件质量。
2、使用部门如需备件,应填写《备件申请单》报资产管理部门审查并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供销处执行。
3、外购备件原则上应验收入库后,再发放使用,并严格执行入库、出库手续。
由于生产急用,到货后直接发给使用者,采购员应将领料单和报销单一起补办入库、出库手续。
4、备件保管工作要达到科学保管分类、分区、分机型,摆放整齐,标志明显,规范化。
加强防锈、防腐措施。
备件不磕不碰、不锈、不变质。
每年终核对帐物相符,库容整洁。
第二十三条 外协制作加工维修的管理1、固定资产在无法自行完成制作加工维修时,使用部门提出《外协制作加工维修申请表》,报资产管理部门;2、资产管理部门对提出的项目进行审查,若无需进行制作加工维修,则维持现状继续生产;经审查同意的制作加工维修项目,由使用部门负责联系制作加工维修单位并进行资质审查,择优选择外协单位。
在通过洽谈草拟合作协议后,将协议报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财务、供销部门审查;3、资产管理部门将审查后的协议和《外协制作加工维修申请表》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