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关于天山农商银行河南庄村社区支行开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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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1.22•【文号】银监发[2007]5号•【施行日期】2007.0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07〕5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北京、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做好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试点工作,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监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村镇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村镇银行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村镇银行持续、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三条村镇银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村镇银行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其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对村镇银行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村镇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09]387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09]387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正文:----------------------------------------------------------------------------------------------------------------------------------------------------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09〕387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北京、上海、重庆、宁夏黄河、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近年来,各级监管部门在认真履行风险监管职责的同时,积极引导和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改进农村金融服务。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结合实际认真探索,不断加大支农服务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但是,我国目前还仍然有2945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80%以上集中在西部欠发达地区。

其中,有金融服务的乡镇2237个,还有708个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服务。

对于这个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各有关方面反响强烈,广大农民群众热切期盼。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状况,使广大农民群众全面享受到基本的金融服务,现就做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问题的目标和原则(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加快广大农村地区的金融改革开放步伐,引导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县域增设服务网点或延伸金融服务。

具备设立机构条件的,要积极布设服务网点。

暂不具备设立机构条件的,要扩大金融服务有效覆盖。

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总体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问题,确保此类地区所有居民都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金融服务。

--2010年6月末,全面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在100个以下的东部省份(辽宁、河北、山东、福建、广东、海南等6省份)的金融服务问题。

天山农商银行三农工作总结

天山农商银行三农工作总结

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件天银发〔2014〕号关于上报新疆天山农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农”工作总结的报告新疆银监局:2013年8月16日,以原市联社、米东区联社合并设立的天山农商银行率先开业,拉开了新疆地方金融改革的序幕,吹响了自治区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的号角。

为全面推进和完善新疆地方金融服务体系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天山农商银行自成立以来,依照《公司法》要求和自身业务发展需求专门成立了三农信贷部为涉农企业提供服务。

2013年在上级监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总行党委及零售银行部的正确领导下,三农信贷部各项业务取得了健康而快速的发展,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一、“三农”机构设置及业务基本情况天山农商银行涉及农业贷款的支行共9个,涵盖了乌鲁木齐市除乌鲁木齐县以外的各行政区域,主要以农户联保、小额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合作社担保及授信等为贷款形式,支持地方传统及特色种植、养殖业等农业生产活动,尤其近几年扶持的雪菊、枸杞、反季节大棚蔬菜等特色种植,鹌鹑、稻田蟹、珍珠鸡、雪兔等特色养殖业,取得了很高的经济附加值,为农户增收、地区发展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

为体现天山农商银行立足本地经济,明确市场定位,服务“三农”和中小微企业的宗旨,积极发挥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主力军”作用,设立了针对农牧区服务的专业机构—三农信贷部,主要承接原乌市联社和米东区联社的涉农业务。

截止2013年末,全行发放涉农贷款355,198.43万元,农林牧渔业148,037.54万元,农户贷款132001.61万元,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194,831.49万元,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28,365.33万元。

二、“三农”业务开展情况三农信贷部自成立以来,为发挥其作用与优势,一是摸清目前的涉农业务的具体情况,一方面通过天山农商银行的业务系统和会计报表,准确掌握涉农贷款的增减变化;另一方面积极主动到基层支行,实地了解涉农贷款的基本情况,与农户面对面交谈了解农业产品的实际需求及问题等。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河南荥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河南荥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河南荥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公布日期】2014.11.27•【字号】豫银监复〔2014〕486号•【施行日期】2014.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河南荥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豫银监复〔2014〕486号河南荥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领导小组:你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河南荥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荥农商筹〔2014〕8号)收悉。

依照《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河南荥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荥阳农商银行)开业。

营业地址:河南省荥阳市万山路与索河路交汇处。

二、核准《河南荥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核准河南荥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1460000元。

四、核准河南荥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和政策性金融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该行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在批准本部的经营金融业务范围内由该行授权分支机构依法开展业务。

五、核准薛东领、常王莹、陈海松、徐晓、李玉平、徐圣鉴、赵保民、吴敦文、刘同福(独立董事)河南荥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职资格。

核准薛东领河南荥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

核准黄林强河南荥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任职资格。

核准刘增建河南荥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任职资格。

核准王珊珊、张荣强河南荥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

企业信用报告_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信息 .......................................................................................................................................................10 三、对外投资信息...............................................................................................................................................11 四、企业年报 .......................................................................................................................................................12 五、重点关注 .......................................................................................................................................................14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5.10 司法拍卖..................................................................................................................................................27 5.11 股权冻结..................................................................................................................................................31 5.12 清算信息..................................................................................................................................................32 5.13 公示催告..................................................................................................................................................32 六、知识产权 .......................................................................................................................................................32 6.1 商标信息 ....................................................................................................................................................32 6.2 专利信息 ....................................................................................................................................................33 6.3 软件著作权................................................................................................................................................33 6.4 作品著作权................................................................................................................................................33 6.5 网站备案 ....................................................................................................................................................33 七、企业发展 .......................................................................................................................................................33 7.1 融资信息 ....................................................................................................................................................33 7.2 核心成员 ....................................................................................................................................................33 7.3 竞品信息 ....................................................................................................................................................34 7.4 企业品牌项目............................................................................................................................................34 八、经营状况 .......................................................................................................................................................34 8.1 招投标 ........................................................................................................................................................35 8.2 税务评级 ....................................................................................................................................................37 8.3 资质证书 ....................................................................................................................................................37 8.4 抽查检查 ....................................................................................................................................................37 8.5 进出口信用................................................................................................................................................38 8.6 行政许可 ....................................................................................................................................................38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海分理处等7家机构升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海分理处等7家机构升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海分理处等7家机构升格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公布日期】2019.12.05•【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1050号•【施行日期】2019.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海分理处等7家机构升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19〕1050号中国农业银行郑州分行:你分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海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请示》(农银郑发〔2019〕286号)《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陇海西路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请示》(农银郑发〔2019〕287号)《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三环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请示》(农银郑发〔2019〕288号)《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曹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请示》(农银郑发〔2019〕290号)《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紫荆山路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请示》(农银郑发〔2019〕291号)《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嵩山南路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请示》(农银郑发〔2019〕295号)《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建设西路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请示》(农银郑发〔2019〕29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海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经营型),升格后的机构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海支行,简称:中国农业银行郑州金海支行;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陇海西路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经营型),升格后的机构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陇海西路支行,简称:中国农业银行郑州陇海西路支行;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三环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经营型),升格后的机构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三环支行,简称:中国农业银行郑州三环支行;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曹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经营型),升格后的机构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曹支行,简称:中国农业银行郑州南曹支行;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紫荆山路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经营型),升格后的机构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紫荆山路支行,简称:中国农业银行郑州紫荆山路支行;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嵩山南路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经营型),升格后的机构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嵩山南路支行,简称:中国农业银行郑州嵩山南路支行;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建设西路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经营型),升格后的机构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建设西路支行,简称:中国农业银行郑州建设西路支行。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信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信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信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公布日期】2012.03.16•【字号】豫银监复[2012]90号•【施行日期】2012.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信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豫银监复[2012]90号)信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你筹建工作小组《关于信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信村银筹字〔2012〕1号)和《关于对黄励岗等18位同志拟任信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信村银筹字〔2012〕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信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信阳珠江村镇银行)开业。

营业地址:河南省信阳市•/span>河区广场路与统一路交叉口10号楼。

核准信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县支行(简称信阳珠江村镇银行新县支行)开业。

营业地址:河南省新县县城朝阳路286号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一楼。

核准信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简称信阳珠江村镇银行商城支行)开业。

营业地址:河南省商城县县城崇福大道商城县粮食局办公大楼一楼。

核准信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息县支行(简称信阳珠江村镇银行息县支行)开业。

营业地址:河南省息县县城息州大道息州豪府商铺西1-4间。

二、核准信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

三、核准《信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核准信阳珠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村镇银行坚守定位、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村镇银行坚守定位、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村镇银行坚守定位、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2.20•【文号】银保监办发〔2019〕233号•【施行日期】2019.1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村镇银行坚守定位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33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中小银行回归本源相关要求,督促村镇银行更好坚守定位,有效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坚守县域和专注主业。

支农支小是村镇银行的培育目标和市场定位。

必须始终坚持扎根县域,不得跨经营区域办理授信、发放贷款、开展票据承兑和贴现。

必须始终坚持专注信贷主业,当年新增可贷资金应主要用于当地信贷投放,贷款应主要投向县域农户、社区居民与小微企业,有条件的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度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

要建立单户贷款限额制度,保证户均贷款余额始终保持低位。

除结算性用途的同业存放业务、与主发起行及同一主发起行发起的村镇银行之间的同业业务外,不得跨省开展线下同业业务。

二、有效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适配性和能力。

村镇银行要充分发挥扎根基层、掌握信息充分、工作链条短、决策效率高等特点,构建完善符合支农支小金融需求的特色经营模式。

要注重不断改进创新产品与服务方式,为农户、社区居民和小微企业提供差异化、特色化的金融服务。

要结合生产经营和消费特点,合理设定贷款期限,与生产经营和资金循环周期相匹配。

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在有效做好风险防控的基础上,逐步减少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合理提高信用贷款比重,科学确定小额信用贷款额度。

要充分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扶贫再贷款等政策工具,降低资金来源成本。

支持多渠道拓宽资金来源,推动和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对村镇银行开展转贷款业务。

阿克苏银保监分局关于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路支行开业的批复

阿克苏银保监分局关于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路支行开业的批复

阿克苏银保监分局关于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路支行开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克苏银保监分局•【公布日期】2021.04.25•【字号】阿银保监复〔2021〕32号•【施行日期】2021.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阿克苏银保监分局关于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路支行开业的批复阿银保监复〔2021〕32号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你行《阿克苏农商银行关于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路支行开业的请示》(阿农商行〔2021〕54号)及所附材料收悉。

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路支行开业。

二、核准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路支行营业场所地址:新疆阿克苏市上海路38号、中原路20号锦绣华庭小区1号商住楼1单元一层112铺、113铺、114铺号房。

三、核准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路支行业务范围: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并由总行授权开办的金融服务业务。

请你行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10日内持申领金融许可证的材料,到我分局领取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路支行金融许可证,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在企业登记、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路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未能按期开业的,你行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

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未在规定时限内开业的,本开业核准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此复。

阿克苏银保监分局2021年4月25日。

新疆银保监局关于新疆新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股权变更的批复

新疆银保监局关于新疆新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股权变更的批复

新疆银保监局关于新疆新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股权变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银保监局•【公布日期】2021.01.15•【字号】新银保监复〔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新疆银保监局关于新疆新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股权变更的批复新银保监复〔2021〕11号新疆新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新疆新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关于原发起人持股额度变更情况的请示》(新农商筹〔2020〕2号)、《新疆新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关于原发起人持股额度变更情况的请示》(新农商筹〔2020〕3号)、《新疆新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关于原发起人持股额度变更情况的请示》(新农商筹〔2020〕5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9号)、《中国银监会农村金融部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发起人新疆荣昌盛业建设有限公司放弃认缴980万股股份中的680万股转由发起人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缴。

同意发起人新疆腾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放弃认缴300万股股份转由发起人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缴200万股、发起人新疆盛康宏鑫(集团)有限公司认缴100万股。

同意发起人伊犁州金海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放弃认缴400万股股份中的200万股转由发起人新疆中汇鑫源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认缴。

二、完成变更后,发起人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新疆新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股份由1000万股变更为1880万股。

发起人新疆盛康宏鑫(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疆新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股份由1000万股变更为1100万股。

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关于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

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关于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

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关于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新银监复[2013]111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3.08.09
【实施日期】2013.08.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关于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
(新银监复〔2013〕111号)
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关于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业的请示》(天银筹发〔2013〕6号)、《关于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任董事、监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天银筹发〔2013〕7号)、《关于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申请开业的请示》(天银筹发〔2013〕8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东区支行等71家分支机构(具体名录见附件1)开业,并核准《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见附件2)。

二、新疆天山农。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庄支行开业的批复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庄支行开业的批复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庄支
行开业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豫银监复[2013]636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3.12.27
【实施日期】2013.1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庄支行开业的批复
(豫银监复〔2013〕636号)
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庄支行开业的请示》(牟村银报〔2013〕54号)和《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邓芳同志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牟村银报〔2013〕55号)收悉。

依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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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银保监局关于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嘉和园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新银保监复〔2021〕120号

新疆银保监局关于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嘉和园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新银保监复〔2021〕120号

新疆银保监局关于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嘉和园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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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银保监局关于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嘉和园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新银保监复〔2021〕120号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关于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嘉和园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兴银新请〔2021〕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依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嘉和园社区支行终止营业。

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该支行应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在10日内将该支行《金融许可证》缴回新疆银保监局,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其他后续事项。

新疆银保监局
2021年4月26日
——结束——。

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牛塘社区支行开业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牛塘社区支行开业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牛塘社区支行开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银保监分局•【公布日期】2020.02.27•【字号】常银保监复〔2020〕32号•【施行日期】2020.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牛塘社区支行开业的批复常银保监复〔2020〕32号平安银行常州分行:你分行《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牛塘社区支行开业的请示》(平银常发〔2020〕1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牛塘社区支行(中文简称:平安银行常州牛塘社区支行;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Changzhou Niutang Community Sub-Branch)开业,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西路158号4-7号。

二、核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牛塘社区支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个人存款;办理个人国内外结算;从事个人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个人款项;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由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个人业务;上述业务不含人工现金业务。

三、你分行应于接此批复10日内派员持你分行介绍信、领取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至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持金融许可证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并在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四、你分行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开业。

未能按期开业的,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向我分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

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最长期限为3个月。

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本批复失效,我分局将注销本开业许可并收回金融许可证。

特此批复。

2020年2月27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森林半岛社区支行等4家机构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森林半岛社区支行等4家机构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森林半岛社区支行等4家机构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公布日期】2020.09.10•【字号】豫银保监复〔2020〕367号•【施行日期】2020.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森林半岛社区支行等4家机构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20〕367号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关于设立郑州森林半岛社区支行的请示》(光银郑字〔2020〕125号)、《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关于设立郑州普罗旺世社区支行的请示》(光银郑字〔2020〕126号)、《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关于设立郑州凤凰台社区支行的请示》(郑光银字〔2020〕127号)、《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关于设立郑州姚砦社区支行的请示》(郑光银字〔2020〕128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中小商业银行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分行设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森林半岛社区支行。

该支行简称:中国光大银行郑州森林半岛社区支行;营业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天明路66号建业森林半岛小区29号楼11号。

同意你分行设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普罗旺世社区支行。

该支行简称:中国光大银行郑州普罗旺世社区支行;营业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168号罗蔓维森二区7号楼1层商12号。

同意你分行设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凤凰台社区支行。

该支行简称: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凤凰台社区支行;营业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145号1-4号楼裙房1层07。

同意你分行设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姚砦社区支行。

该支行简称: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姚砦社区支行;营业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119号一楼。

河南银监局关于核准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支行开业的批复

河南银监局关于核准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支行开业的批复

河南银监局关于核准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支行开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公布日期】2012.02.22•【字号】豫银监复[2012]60号•【施行日期】2012.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河南银监局关于核准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支行开业的批复(豫银监复[2012]60号)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你行《关于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支行开业的请示》(牟村银报〔2012〕3号)和《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司梅勤同志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牟村银报〔2012〕4号)收悉。

依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支行开业。

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九龙镇九龙村一组一号。

二、核准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支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核准司梅勤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四、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10日内领取金融许可证,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并按规定进行公告。

五、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支行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若未能按期开业,则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开业延期申请,经我局批准方可适当延长开业期限,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六、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支行的牌匾、公章、业务用章等须与我局核准名称相一致,并做到挂牌、亮证经营。

七、你行应将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支行的开业日期事先报告我局。

新乡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辉县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泉支行开业的批复

新乡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辉县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泉支行开业的批复

新乡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辉县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泉支行开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银保监分局•【公布日期】2021.01.26•【字号】新银保监复〔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新乡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辉县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泉支行开业的批复新银保监复〔2021〕11号辉县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你行《辉县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泉支行开业的请示》(辉珠银报〔2021〕9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一、同意辉县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泉支行开业。

营业地址为:河南省辉县市百泉路梅溪馨居小区8号楼104商铺。

业务范围核准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复文件、单位介绍信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在领取金融许可证后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三、辉县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泉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

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最长期限为3个月。

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自动失效,我分局将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此复。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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