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初审服务简版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办事指南
BSZN-00573000—2018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办事指南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1月10日发布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芒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的初审二、审批条件(一)批准的条件:建设项目申请安全条件审查的文件、资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安全条件。
(二)重新申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失效条件:建设项目周边条件、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装置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变更了建设地址,重新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未开工建设的,意见书自动失效。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受理地点:德宏芒市政务服务大厅(中缅友谊馆一楼)办事窗口: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四、申请材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材料目录五、审批时限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六、审批收费无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审批结果: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初审意见书送达方式:直接领取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芒市大街109号)9楼危化股八、咨询及监督渠道咨询电话0692---2120283,监督电话0692----2120280咨询及投诉地址::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芒市大街109号)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下载地址:/ajj/Web/index.aspx “信息公开”—“下载专区”、“公开目录和指南”。
直接领取: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芒市大街109号)2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www. —“服务大厅”—“行政许可事项”—“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在线办理”—“芒市安监局在线申报平台”。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简易程序管理规定
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简易程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运营,防范事故风险,维护公众和环境的安全,订立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包含但不限于不安全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运输等环节。
第二章安全审查的程序与要求第三条安全审查的主体安全审查主体为企业的法务部门,负责协调与监督项目安全审查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安全审查的程序1.项目申请:项目申请人应向企业法务部门提交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申请书,并供应必需的申请料子,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基本情况、不安全化学品的种类和用途、建设方案等。
2.审查资格:企业法务部门应对项目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办理安全审查的相关资质和条件。
3.安全评估:企业法务部门与相关部门合作,进行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估。
评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不安全化学品的储存条件、装置的安全性、应急预案等。
4.安全策划:依据安全评估的结果,企业法务部门订立项目的安全策划。
安全策划应包含不安全化学品的储存管理、安全设施、安全培训等措施。
5.风险评估:企业法务部门与专业机构合作,进行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风险评估,确定项目的风险等级。
6.监管部门验收:项目完成后,企业法务部门应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验收。
监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五条安全审查的要求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企业法务部门在进行安全审查时,必需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不得擅自降低标准或违规操作。
2.订立完满的安全措施:企业法务部门应依据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的结果,订立并执行完满的安全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储存管理、装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3.加强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企业法务部门应定期组织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本领。
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
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是确保危化品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行及应急处理等各个环节都能达到安全标准的重要程序。
以下为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的详细介绍。
一、项目准备阶段:1.确定项目需求:对危化品建设项目的目标、规模、种类等进行明确,形成项目申请书或项目策划书。
2.编制项目建设方案:通过前期调研和工程设计,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明确危化品的选址、工艺流程、工程投资、施工期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二、项目设计阶段:1.设计方案审查: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满足安全要求。
审查主要包括危化品的储存与处理设施的布局、安全设备的规格和数量等方面。
2.风险评估与管控:对设计方案中的危险点进行风险评估,提出相应的管控措施。
确保危化品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就能够消除或降低安全风险。
三、项目施工阶段:1.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前对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措施。
2.施工图纸审查: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图纸的合理性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3.施工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消除隐患。
四、项目运行阶段:1.运行前验收:在危化品建设项目投入运行之前进行验收,确保危化品的存储与处理设施、安全设备等的完好性和功能正常性。
2.日常运营监管:对危化品建设项目进行日常巡查和监管,确保设施和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应急演练与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意识。
五、项目关闭阶段:1.维护与保养:对危化品建设项目的设施和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确保其长期保持在安全可靠的状态。
2.设备报废与拆除:对设备老化或达到使用期限的进行报废与拆除,确保安全环保要求。
3.项目总结与归档:对危化品建设项目进行总结与归档,把安全审查的结果及时记录,以便于日后的参考和借鉴。
六、安全事故处理阶段:当危化品建设项目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事故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明确事故原因、责任和处理措施,并对整个项目进行安全审查与改进。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一、事项名称二、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xx年6月29日公布,xx年11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二条,于xx年3月2日公布,xx年12月1日起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于xx年1月30日公布,自xx年4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川安监〔xx〕111号),于xx年5月7日发布。
《四川省压缩天然气汽车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6号自xx年2月1日起施行。
三、申请材料(一)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一式二份);(二)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一式五份)(三)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一式五份)(四)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加气站需经省发改委立项、加油站需省经信委立项。
(复制件);(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制件)。
四、审批流程(一)对外公布流程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通过,出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
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市安监局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安全设立审查意见。
第三步。
1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以凭《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立审查》受理通知书到市安监局发证窗口领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立审查意见书》。
(二)部门内部审批流程1、窗口受理2、经办人员登记、初审3、组织专家现场评审4、提出审查意见5、行政审批处处长签署审查意见6、分管局领导签署审查意见7、制作审查意见书(或不予批准通知书)8、窗口发件五、申请表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书》六、审批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七、行政审批年审或年检无八、审批方式无数量限制要求。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45天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方式
自办件
实际实施主体
北京市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办理处(科)室
危险化学品行政审批科
咨询途径
(1)咨询窗口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安全监管局窗口(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
(2)咨询电话:(010)81312748
申报途径
(1)申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安全监管局窗口(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受理标准
建设单位申请安全条件审查的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办理条件
不予批准的情形:(1)安全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缺陷、漏项的,包括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评价不全或者不准确的;(2)建设项目与周边场所、设施的距离或者拟建场址自然条件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3)主要技术、工艺未确定,或者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4)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的;(5)对安全设施设计提出的对策与建议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6)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的;(7)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公共服务(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样表及说明
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事项编码
基础编码:0100342000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简易程序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简易程序管理规定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数量不断增加,化学品的安全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运行管理,规范审查程序,提高审查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为确保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简易程序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三、程序1. 各级安全监管机构的职责各级安全监管机构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安全审查。
2. 申请报告的编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申请报告,报送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进行安全审查。
申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基本情况介绍;•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
3. 安全审查的范围安全审查应当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危险性、安全措施、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审查。
4. 安全审查的内容安全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涉及安全操作的生产设施、操作条件、设备技术、工艺流程、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等;•危险性评价报告;•安保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完整和可行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 安全审查的程序安全审查的具体程序如下:•危险化学品建设单位向安全监管机构提交申请报告;•安全监管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报告进行初审,有疑问需要补充材料的,通知申请单位补充;•安全监管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报告进行详细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危险化学品建设单位根据安全监管机构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更新、完善、修改等,再次提交申请报告;•安全监管机构再次审核,审核通过后颁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证书。
6. 安全审查的时限安全审查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完成。
对于复杂、大型、高危项目,可以适当延长审查时限。
7. 安全审查的结果和后续管理安全审查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危险化学品建设单位。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简易程序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简易程序管理规定第一条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规范和简化部分规模小、危险程度较低或工艺路线简单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简易审查项目)的安全审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下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适用本规定。
(1)不含原药合成的农药加工、复配、分装生产装置(设施)的改建、扩建;(2)不含树脂合成等化学反应过程的油漆、涂料、油墨、胶粘剂及类似产品生产装置(设施)的改建、扩建;(3)工业气体充装系统的改建、扩建,为特定装置配套的工业气体制造成型或成套设备、远程监控现场制氮装置(制氮能力2000m3/h);(4)不含化学反应过程的以危险化学品为原料进行物理混合、配制、分装,如助焊剂、稀释剂、显影液等生产装置(设施)的改建、扩建;(5)储存下列可燃液体(含液化烃类,依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液化烃、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分类)的建设项目:①甲A类液体50m3的储罐;②甲B、乙A类液体100m3的储罐;③乙B类液体200m3的储罐;④丙类液体500m3的储罐。
(6)储存下列气体(含液化气体和压缩气体)的建设项目:①可燃、助燃气体20m3的储罐;②其他气体单罐容积30m3,总容积100m3的储罐。
(7)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小于550m2的小型仓库,储存剧毒化学品库房总面积小于25m2或货场总面积小于50m2的仓库的建设项目;(8)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改建储存设施;(9)加油站及其配套储存设施。
下列情况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不适用本规定:(一)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二)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保证简易审查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安全评价、设计、施工,保证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监测监控措施和自动化控制水平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简易程序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简易程序管理规定一、概述为保障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设安全,加强管理,制定了本简易程序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重建、扩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等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三、程序要求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在设计前下达建设方案编制任务书并组织编制建设方案。
建设方案编制内容要细致且全面,需要包括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原材料、产品、危化品品种及数量、操作规程、安全距离等。
在建设方案初步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申报安全审查,并提交建设项目危险源辨识及危险与风险评估报告。
安全审查主要包括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危险源辨识及危险与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以及现场勘查。
审查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距离规定》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
四、评审及验收要求经安全审查合格后,在施工前进行验收,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验收应包括建设项目所有关键节点,并应参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行业标准进行评估。
五、报告及归档建设单位负责向有关部门提交评审报告、审查意见和施工验收报告,并将核准文件及备案材料归档保存,以备后续检查或复查。
六、责任及违章处理1.建设单位需对设计方案、评审报告等提交的文件真实性负责。
如造成环境安全等方面的不良影响,则建设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审查、验收及评估机构应依据相关国家或地方标准进行评估,如存在不符合标准或制度的情况,应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如情节特别严重则建议吊销相关权利。
七、总结本规定的出台,将协助相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安全审查,保障建设安全并预防事故的发生。
同时也提振了公众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信心,推动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简易程序管理规定
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简易程序管理规定一、前言随着工业化的快速进展,不安全化学品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然而不安全化学品的本质决议了它们的不安全性,因此,对于不安全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必需非常严格。
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确保不安全化学品安全的关键性环节。
为了进一步完善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管理,我们订立了本规定,旨在规范安全审查程序,提高不安全化学品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部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管理。
三、安全审查构成安全审查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技术专家构成。
政府部门负责审查过程的监管以及后期的安全检查和备案工作,技术专家则负责对不安全化学品的相关技术进行分析判定,确保安全合规。
四、安全审查程序1.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应向政府部门递交建设项目规划、环评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设计方案等相关资料,并填写专业申请书。
2.专家评审政府部门组织专家小组进行评审,专家依据相关资料进行评估,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判定,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3.修改完善建设单位对专家提出的建议和措施进行整理,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并重新递交给政府部门审核。
4.政府部门审核政府部门依据修改后的设计方案对安全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并最后做出是否批准建设的决议。
5.备案管理建设单位应向政府部门递交安全备案申请,并依照备案要求进行备案管理。
五、安全审查注意事项1.依法依规:安全审查必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进行,不能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2.严格要求安全: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要特别严格,不能折衷安全因素。
3.防范未然:在安全审查中,特别要重视不安全化学品的潜在不安全,要做到防备于未然,尽最大努力削减可能存在的风险。
4.公开透亮:安全审查的过程必需公开透亮,建设单位应对政府部门和专家的看法进行认真回应,并适时公开有关信息。
5.安全管理:安全审查只是不安全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一个环节,建设单位应当在后续的使用和管理中,更加重视不安全化学品管理的安全性。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程序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提交审查申请:项目建设单位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包括项目建设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
2. 受理和初审: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是否完整、合理。
3. 审查和评估: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安全评估,对项目的危险性、风险控制措施等进行评估,确保项目的安全可行性。
4. 公示和听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通过初审的申请进行公示和听证,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5. 审批决策:根据审查评估结果和公众意见,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决策,确定是否发放安全许可证。
6. 安全许可证发放:根据审批决策,主管部门发放安全许可证,并告知项目建设单位。
7. 监督检查: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主管部门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按照安全许可证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程序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以上是一个一般的流程概述。
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建设单位应该仔细了解当地的法规要求,并与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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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程序模版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程序模版一、项目准备阶段1. 项目背景及目标a. 简要介绍项目的背景、目标和重要性。
b. 说明项目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及其性质。
2. 项目规划a. 提供项目的规划和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纸、工艺流程图等。
b. 说明项目的建设规模、施工周期等关键信息。
3. 安全管理体系a. 提供项目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b. 说明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程序。
二、风险评估阶段1. 风险识别a. 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风险性质,识别和列举各项可能的安全风险。
b. 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和运输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
2. 风险分析a. 将已识别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包括确定其可能的发生概率、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影响程度等。
b. 对风险事件的可能性、影响程度进行综合评估。
3. 风险控制a.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提出合理的、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
b. 确定控制措施的实施时限和责任部门。
三、安全准入阶段1. 安全准入申请a. 提供完整的安全准入申请文件,包括项目背景、规划、风险评估报告等。
b. 说明项目的特殊性和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
2. 审查和评估a. 由相关部门对安全准入申请进行审查和评估。
b. 根据申请文件和实地考察等材料,对项目的安全性进行综合评估。
3. 安全许可决策a. 根据审查和评估的结果,相关部门进行安全许可决策。
b.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以决定是否需要附加其他条件或提出修改建议。
四、监督管理阶段1. 安全监督计划制定a. 制定项目的安全监督计划,明确监督的目标、内容和方法。
b. 确定监督的频率和具体要求。
2. 安全监督执行a. 监督单位按照监督计划的要求,对项目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b.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提前进行通报。
3. 安全检查和评估a. 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评估项目的安全状况和管理效果。
b. 建立整改措施和追溯制度。
五、项目验收阶段1. 安全验收准备a. 提供项目的完工报告和相关证明文件。
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范本(2篇)
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范本一、引言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以确保危化品建设项目在规定的安全要求下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二、背景危化品建设项目是容易引发事故的特殊项目,其安全问题直接关系着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对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进行全面审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审查程序1. 提交项目申请项目方在启动危化品建设项目前,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中需包含项目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地址、规模、用途、危化品种类等。
2. 组织筹备会议相关部门根据项目申请文件组织筹备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设施规划等。
会议主要目的是评估项目的安全性,并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查。
3. 开展现场勘察在筹备会议通过后,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
勘察主要目的是了解项目现场环境的特点,评估项目的安全风险,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安全要求。
4. 安全设施设计评审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评审。
评审主要目的是确保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5. 安全施工方案审查项目方需向相关部门提交安全施工方案。
相关部门在接收安全施工方案后,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查。
审查主要目的是确保安全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施工期间的安全风险。
6. 安全培训和演练项目方需对参与危化品建设项目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定期组织相关演练活动。
安全培训和演练旨在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7. 安全验收项目方在危化品建设项目完成后,需向相关部门提交安全验收申请。
相关部门在接收申请后,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验收主要目的是确认项目安全设施的合格性,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简易程序管理规定
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简易程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1.为了加强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和资产的安全,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特订立《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简易程序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2.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安全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依据,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涉及不安全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简易程序,包含但不限于新设、扩建、改建、搬离、停工、复工等项目。
2.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包含不安全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相关环节。
第三条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防备为主。
2.法律法规合规,确保合法、合规、合理。
3.严格执行管控措施,做到事前防备、事中掌控、事后监管。
第二章安全审查简易程序管理规定第四条安全审查程序1.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采取简易程序进行,重要包含以下环节:–项目申报–料子评估–安全审核–批准或驳回–监督检查2.项目申报阶段,建设单位需向所在地区安全管理机构提交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规划、设计等。
3.料子评估阶段,安全管理机构对建设项目的资料进行评估,确保相关料子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安全审核阶段,安全管理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认真的安全布置和掌控措施审核,确保项目在安全风险掌控方面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5.批准或驳回阶段,安全管理机构对通过安全审核的项目进行批准,驳回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项目。
6.监督检查阶段,安全管理机构对已批准的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情况。
第五条管理标准1.建设单位应依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规范,编制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方案。
2.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方案应包含项目的基本情况、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掌控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
3.建设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4.建设单位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职责和安全管理流程。
5.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范。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程序范文(二篇)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程序范文(____字)一、前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审查是确保该项目在建设、运营和退出过程中能够确保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审查程序,提高审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程序范文。
二、审查程序概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审查程序主要包括申请材料准备、初审、现场评审、综合评审和决策等环节。
三、审查程序详述1. 申请材料准备(1)申请单位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说明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技术论证报告、安全设施设计图纸、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配套设施建设预案、安全监控和应急措施方案等。
(2)申请单位应认真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2. 初审(1)由审查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判断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初审不合格的申请材料,应向申请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和要求对材料进行修改和补充。
(3)申请材料经初审合格的,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3. 现场评审(1)审查机构组织现场评审,邀请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的建设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并对申请材料的实际施工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和评估。
(2)现场评审主要审查申请项目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的可行性与有效性,以及相关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操作规程的合理性。
(3)现场评审后,专家组应在一定时间内提交评审报告,评估申请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4. 综合评审(1)综合评审由评审机构组织,评审专家按照评审要求,对申请项目的安全性、环境适应性和社会影响进行评估。
(2)评审专家应针对申请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评估,并提出评审意见。
(3)评审机构应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实际情况,形成评审报告。
5. 决策(1)评审机构应将评审报告提交给决策机构,提出安全许可建议。
(2)决策机构根据评审报告和相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作出是否授予安全许可的决策。
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模版(二篇)
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模版一、背景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对危化品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技术评价和审核的过程,旨在全面了解和评估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确保项目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二、目的本程序模版的目的是规范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流程,确保审查过程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谨性。
三、程序1. 编制安全审查计划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编制安全审查计划,明确审查的重点、范围和时间节点。
2. 成立审查组根据项目的特点,成立由安全技术专家、工程师和相关部门代表组成的审查组,确保审查工作的专业性和全面性。
3. 收集资料审查组成员应充分了解项目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规划、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安全管理手册等。
4. 进行现场勘察审查组应到达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与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交流,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
5. 分析评估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和现场勘察的结果,审查组对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进行分析评估,确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必要的改进措施。
6. 审查报告审查组应编制审查报告,详细记录审查的过程、结果和建议,报送给项目业主和相关部门。
7. 反馈和改进项目业主和相关部门应对审查报告进行反馈,并根据审查结果和建议,及时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和措施,提高项目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8.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对项目的改进措施和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的安全性和可行性得到有效实施。
四、相关要点1. 安全审查的重点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材料选用、施工工艺、设备选择和安装等方面。
2. 审查组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全面评估项目的安全风险和安全管理体系。
3. 安全审查的结果应以客观、科学的方式进行评价,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4. 安全审查的过程应透明、公正和公开,相关资料和信息应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总结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保障项目安全的重要环节,通过科学、全面的审查工作,可以确保项目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简易程序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简易程序管理规定第一条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规范和简化部分规模小、危险程度较低或工艺路线简单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简易审查项目)的安全审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下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适用本规定。
(1)不含原药合成的农药加工、复配、分装生产装置(设施)的改建、扩建;(2)不含树脂合成等化学反应过程的油漆、涂料、油墨、胶粘剂及类似产品生产装置(设施)的改建、扩建;(3)工业气体充装系统的改建、扩建,为特定装置配套的工业气体制造成型或成套设备、远程监控现场制氮装置(制氮能力≤XXm3/h);(4)不含化学反应过程的以危险化学品为原料进行物理混合、配制、分装,如助焊剂、稀释剂、显影液等生产装置(设施)的改建、扩建;(5)储存下列可燃液体(含液化烃类,依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液化烃、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分类)的建设项目:①甲A类液体≤50m3的储罐;②甲B、乙A类液体≤100m3的储罐;③乙B类液体≤200m3的储罐;④丙类液体≤500m3的储罐。
(6)储存下列气体(含液化气体和压缩气体)的建设项目:①可燃、助燃气体≤20m3的储罐;②其他气体单罐容积≤30m3,总容积≤100m3的储罐。
(7)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小于550m2的小型仓库,储存剧毒化学品库房总面积小于25m2或货场总面积小于50m2的仓库的建设项目;(8)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改建储存设施;(9)加油站及其配套储存设施。
下列情况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不适用本规定:(一)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二)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保证简易审查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安全评价、设计、施工,保证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监测监控措施和自动化控制水平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
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是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性,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介绍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
一、前期准备工作1.收集资料:收集危化品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建设方案、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2.组织专家组: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专家组,包括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环保专家等。
3.制定安全审查计划: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计划,明确审查的内容和程序。
二、安全审查的主要内容1.设计安全性审查:对危化品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场地选择是否合理、生产工艺是否安全、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要求等。
2.施工安全性审查:对危化品建设项目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主要包括施工区域是否具备安全条件、施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作业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等。
3.环境影响审查:对危化品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危化品的储存、使用、处理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是否存在对环境污染的潜在风险等。
三、安全审查程序1.安全审查申报:项目建设单位向相关部门提交安全审查申报材料。
2.安全审查备案:相关部门对安全审查申报材料进行备案,同时确定安全审查的时间、地点和组织形式。
3.安全审查实施:根据审查计划,专家组对危化品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查看,审查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进行技术交流与讨论,并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
4.安全审查报告编制:根据专家组的审查意见和建议,编制安全审查报告,包括对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改进措施的建议等。
5.安全审查意见反馈:将安全审查报告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要求其对报告中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整改材料。
6.整改跟踪:相关部门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整改材料进行审核,并安排专家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7.安全审查结论:根据整改情况,确定危化品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作出安全审查结论,并进行备案。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简化程序安全审查表(试行)
审核人(签名):处室负责人(签名):日期:
市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意见:
签名:日期(盖公章):年月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简化程序安全审查表
(试行)
申请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新建□改建□扩建
□生产设施□储存设施
审
核
内容
栏目
备注
1.项目是否符合省局建设项目简化程序范围
□
2.申请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并符合要求
□
3Hale Waihona Puke 原址是否持有县级以上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或同意项目选址(建设)的证明材料;
原址规划许可文件或同意原址选址证明材料是否对产品和规模作出限制。
□
□
4.建设单位是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
5.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证明材料
若未出具,其原因是否符合项目审批管理规定
□
□
6.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
7.安评机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简化程序”范围的符合性鉴别意见
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是否明确且项目设立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
审核人意见:
审核人(签名):审核日期:
科室意见(包括对已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书变更意见):
负责人(签名):日期:
局领导意见(包括对已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书变更意见):
签名:日期(加盖公章):
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书变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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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初
审)服务指南简版
发布机构:重庆市大渡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初审)
服务指南简版
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初审)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及相关办理内容。
本事项所适用对象为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二、事项概况
(一)受理机构:重庆市大渡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决定机构: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五)事项审查类型:上报件。
(六)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七)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十)结果送达:现场领取。
(十一)咨询电话:。
(十二)投诉电话:。
三、审批依据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四、申请条件
企业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六、申请材料目录
(一)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原件一份、盖企业公章、法人签
字);
(二)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复印件一份);
(三)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复印件一份);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复印件一份)。
七、办理基本流程
1.行政相对人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递交所有申请材料并发起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区安监局工作人员对资料和现场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市安监局审批。
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
投诉网址:
十、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的途径:
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大厅.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