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学考点总结
卫生监督重点笔记
卫生监督重点笔记卫生监督学复习要点第一章p51、卫生监督的概念:卫生监督是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公共卫生法规的授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贯彻执行卫生法规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卫生法规、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一种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2、卫生监督的功能:制约功能、规范功能、预防功能、促进功能。
3、卫生监督的特征:健康权与合法权益保护性、法定性与授权性、行政性与技术性、广泛性与综合性、强制性与教育性4、预防性卫生监督:是指卫生监督机关依据公共卫生法规对城乡规划和基本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续建等)所开展的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的监督活动。
5、卫生监督行为有效成立的一般要件:(1)行为的主体合法(2)行为不超越权限(3)行为内容合法(4)行为符合法定形式(5)行为符合法定程序6、卫生监督行为的内容,可以发生3种效力:确定力、执行力、约束力7、卫生监督应遵循的原则:在卫生监督活动中不仅要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要求,还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行政原则(2)遵守法定程序原则(3)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4)独立审理卫生违法案件的原则第三章1、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是指由卫生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卫生监督主体在卫生监督过程中与卫生监督管理相对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2、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由主体、客体和内容p283、卫生法律事件:是指依照我国卫生法的规定,能够引起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不以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
第四章1、卫生监督主体概念:是指享有国家卫生监督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卫生监督管理活动,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2、卫生监督主体的特征:(1)卫生监督主体只能是组织,而非个人(2)卫生监督主体是享有国家卫生监督权、从事卫生监督管理活动的组织(3)卫生监督主体必须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卫生监督管理活动,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3、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概念:是指依法律法规授权而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行政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
卫生监督学重点终极版
第一章卫生法基础卫生法:指由国家制定、认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国家意志,以权利义务为内容,旨在确认、调整和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卫生法的特征(1)与自然科学紧密联系(2)融入大量技术规范和伦理道德规范(3)采用多种调节手段(4)反映社会共同要求卫生法的调整对象(1)卫生行政法律关系:卫生法律规范调整的具有行政管理或监督属性的权利义务关系①卫生组织关系②卫生管理关系(2)卫生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指卫生服务关系。
即卫生行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有关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卫生咨询、健康相关产品等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关系(3)卫生刑事法律关系:将严重侵犯生命健康权的医药卫生行为纳入了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范围卫生法的作用: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如下)1.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确保国家卫生政策的实现2.规范卫生活动,保护人体健康3.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医学科学进步4.促进国际卫生交流与合作卫生法的要素:指构成法律的基本成分。
即:构成卫生法的基本元素由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三个方面构成。
卫生法律规则:是指卫生法规定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者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
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构成。
(P7)卫生法律原则:指卫生法律规范体系的基本精神、指导思想,是具有综合性、本原性和稳定性以及普遍指导意义的根本准则,它始终贯穿于各种具体的卫生法律之中。
特有原则:(1)保护人体健康权益的原则(首要)(2)预防为主的原则(3)国家卫生监督的原则(4)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5)全社会参与的原则卫生法律概念指在长期卫生法研究和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对具有法律意义的现象和事实进行理性概括和抽象表达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或术语。
三大特征——语言、法律、实践性卫生法的渊源:指已被承认具有法律效力的卫生法律规范的各种具体外在表现形式,也是卫生法适用和解释中可援引意义上的规范。
卫生监督学重点
卫生行政强制执行时向法院申请FDA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责任是一种行政责任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使卫生监督相对人:知法、懂法、守法申诫罚是指对违反卫生法规的相对人在声誉上的惩诫许可证的中止是许可证暂时失去效力一事不再罚是指对同一违法事件,只能罚一次款卫生监督的依据可分为:法定依据技术依据参照依据医疗事故的处理方式:协商调解诉讼卫生监督学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卫生行为、以及与公民生命健康相关的物(主要是围绕健康的产品)卫生监督证据审查主要是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卫生行政许可的形式:(1)许可证(2)资质证、资格证或其他合格证(3)卫生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文件(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卫生许可证件属于财产罚的是: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属于行为罚的是: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卫生行政许可证的效力包括:证明力、确定力、拘束力卫生行政处罚的原则:(1)法定原则(2)公开公平原则(3)处罚与教育结合原则(4)一事不再罚原则(5)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属于卫生监督主体的是:享有国家的卫生监督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卫生监督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卫生监督机关:卫生行政机关、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药品监督管理机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社会组织、团体、企事业单位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卫生法律责任的种类: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卫生监督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对卫生监督主体的监督权,对处理决定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对处理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复议与行政公诉,对卫生监督主体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检举、控告权,受到卫生监督主体违法侵害时有获得赔偿权,对主体明显重大违法失职行为有抵制的权利。
卫生监督调查取证的原则:迅速及时原则;客观全面原则;合法原则;回避原则。
卫生监督与卫生行政司法的区别:作用不同;法律关系不同;程序不同医疗事故的构成:主体为医疗机构行为违法过失造成损害过失与损害间有因果关系医疗法律行为有:诊疗目的性法律行为不具治疗性法律行为实验性法律行为侵袭性医疗法律行为卫生监督的行政性是其根本属性自由裁量行为必须合法、适当。
卫生监督学(1-8章复习重点整理)
卫生监督学第二章卫生监督的性质、分类及其效力第一节卫生监督的性质、作用及意义一、什么是卫生监督?卫生监督是政府卫生部门依据公共卫生法规的授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贯彻执行卫生法规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卫生法规、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一种行政管理活动。
二、卫生监督的属性卫生监督的根本属性是——行政性,就是指卫生监督是政府的行政行为,是政府公共职能的体现之一;卫生监督区别与其他行政工作的另一属性——技术性,是指卫生监督的实施有赖于许多的卫生技术手段。
三、卫生监督的功能和特征(一)卫生监督的功能在实现国家公共卫生职能的过程中,普遍存在制约、规、预防和促进等作用,这些作用就体现为卫生监督的具体功能。
1. 制约功能——目标卫生行政机关的卫生监督行为对相对人有关权力的限制和在具体行为上的牵制。
2. 规功能——效果作为抽象卫生法律的具体体现,从直观上显示了法律的规作用,通过对守法者的认可和对者的惩罚,起到了规人们行为导向的作用。
✓公共卫生法律规✓义务性规✓授权性规✓确定性规✓有选择的规卫生行政机关通过强制相对人的具体通过卫生监督法授予人们的选择权,行为而体现出来的命令性要求和禁止通过对具体卫生案件的处影响性要求。
周围人们行为的选择。
卫生监督的规作用3.预防功能——重心卫生监督是要积极主动地参与或渗透于监督对象地整个运作过程,提前发现和排除可能出现的危害健康的各种问题和潜在弊端。
4.促进功能——结果分析、总结、弥补、改善,并且提供改进工作的科学依据。
(二)卫生监督的特征1、公益性——卫生行政机关根据公共卫生法规作出的卫生监督行为必然会忠实地体现公民和组织的公共利益。
2、保护性——保障实现公民享有健康权,以及保障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的获得。
3、技术性——公共卫生法规中卫生技术规占有较大的比重,而且其中关于合法与的界限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卫生标准所规定的指标,卫生监督实践必须依赖于医学卫生技术手段与卫生监督手段相结合。
卫生监督学重点
一、名词解释1、卫生监督:是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卫生法律、法规的授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卫生法规、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一种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2、预防性卫生监督:是指卫生监督机构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所开展的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3、卫生法律关系:是卫生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卫生监督主体参与卫生监督活动时产生的卫生监督主体与相对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
4、卫生监督证据:指用于证明卫生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和事实。
5、卫生行政许可: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标准、规范进行审查,准予其从事与卫生管理有关的特定活动的行为。
6、卫生行政处罚:是指卫生监督机关为维护公民健康,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相对人违反卫生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的惩戒或制裁。
7、卫生行政强制执行:是相对人逾期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或拒不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做出的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由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政行为。
8、卫生监督的调查取证:是指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对决定立案处理的卫生行政违法案件,为查明案件的违法事实真相而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获取证据和采取强制措施的活动。
9、卫生监督责任:是指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卫生监督人员因违法行政和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应依法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二、问答题1、卫生监督行为的有效成立:1.行为的主体合法2.行为不超越权限3.行为内容合法4.行为符合法定形式5.行为符合法定程序2、什么是卫生监督主体,其主要特征是什么:是指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中享有卫生监督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卫生监督活动,并对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机构。
特征:1.必须依法享有行政权力2.必须能够承担行政活动所产生的责任3.是组织而非个人3、请列举我国主要的卫生法律《食品安全法》《母婴保健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4、卫生监督证据使用的基本要求:1.重证据、重调查研究2.一切证据必须查证核实3.忠于事实真相4.符合逻辑推理5.运用证据必须合法5、卫生行政许可的原则:1.法定2.公开、公平、公正 3.便民、效率4.信赖保护 5.监督6、卫生行政许可撤销与注销区别7、卫生监督检查的方式:1实地检查2.查阅资料3.查验4.统计。
卫生监督复习
1、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树立敬业精神、遵守执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2、卫生行政强制执行时向法院申请3、FDA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卫生监督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5、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使卫生监督相对人:知法、懂法、守法6、申诫罚是指对违反卫生法规的相对人在声誉上的惩诫7、卫生监督的作用:为保障和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发挥重要作用;实施国家职能、打击违反卫生法规活动的重要手段;是保护国家、团体、公民个人有关卫生方面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卫生监督的大力开展能够促进卫生监督的自我完善;对于增强人的法制意识,卫生监督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8、卫生许可的原则: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便民的原则;效率的原则;信赖保护的原则;合法的原则;监督责任的原则;实施许可不得获得不正当利益的原则9、许可证的中止是许可证暂时失去效力10、一事不再罚是指对同一违法事件,只能罚一次款11、卫生监督的依据可分为:法定依据技术依据参照依据12、医疗事故的处理方式:协商调解诉讼13、卫生监督学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卫生行为和与公民健康相关的物14、卫生监督证据审查主要是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15、卫生行政许可的形式:许可证,资格证、资质证或其他合格证,卫生行政许可证16、属于财产罚的是: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17、属于行为罚的是: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18、卫生行政许可证的效力包括:证明力、确定力、拘束力19、卫生行政处罚的原则:法定原则、公开公正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保障当事人利益原则20、属于卫生监督主体的是:卫生监督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1、卫生法律责任的种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22、卫生监督管理相对人的权利:23、卫生监督调查取证的原则:迅速及时、客观全面、合法、回避24、卫生监督与卫生行政司法的区别:作用不同、法律关系不同、程序不同25、医疗事故的构成:主体为医疗机构行为违法过失造成损害过失与损害间有因果关系26、医疗法律行为有:诊疗目的性法律行为不具治疗性法律行为实验性法律行为侵袭性医疗法律行为27、卫生监督的行政性是其根本属性28、自由裁量行为必须合法、适当。
卫生监督重点
卫生监督重点卫生监督部分第一章卫生监督概述1、卫生监督是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公共卫生法规的授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公共卫生法规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公共卫生法规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一种卫生行政活动。
2、卫生监督的功能:制约、规范、预防、促进3、卫生监督的特征:公益性、保护性、技术性、综合性4、卫生监督的属性:技术性、行政性5、卫生监督的分类:(1)按照专业性质分类:分为食品、环境、公共场所、化妆品、放射、学校、传染病、国境卫等。
(2)按照过程分类:分为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经常性卫生监督(3)按照行为方式分类:①羁束性卫生监督行为与自由裁量卫生监督行为;②依职权卫生监督行为与依申请卫生监督行为;③要式卫生监督行为与非要式卫生监督行为。
6、卫生监督的效力:(1)确定力;(2)拘束力;(3)执行力。
第二章卫生监督法律关系及监督主体1、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特征:(1)主体法定性;(2)意志单一性;(3)国家强制性。
2、卫生监督客体主要包括: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卫生行为、物3、卫生监督主体的权利:公务权、制裁权4、卫生监督管理相对人的权利:监督权、知情权、陈述申辩权、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检举控告、获得赔偿。
第三章卫生监督依据1、卫生监督依据的的特征:调整范围广泛;与医学发展紧密联系;融入大量技术规范;采用多种调节手段;反映社会共同要求。
2、卫生监督证据的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3、卫生监督证据的种类:(1)书证(2)物证(3)视听材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8)现场笔录。
第四章卫生监督手段1、卫生行政许可的种类:(1)一般性许可和特殊许可;(2)内容:行为许可、资格许可;(3)形式:许可证、批准文号、合格证书、非要式。
2、卫生行政许可的效力:证明力、确定力、拘束力。
3、卫生行政许可的期限:一般在20日内4、卫生监督检查的特点:依职权性、具体性、单方性、非处分性5、卫生监督检查的分类:(1)一般与重点;(2)事前、事中、事后;(3)定期与不定期卫;(4)现场与书面;(5)从专业上划分:食品、公共场所、传染病检查等;(6)从手段、方式上划分:调查、查验、查阅材料、统计。
卫生监督超重点
第一章卫生法基础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卫生法: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国家意志,以权力、义务为内容,旨在确认、调整和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卫生法的含义:1、由国家制定、认可、解释或变更的,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2、具有国家意志性,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3、以规定人体生命健康权利和义务为内容;4、调整的是涉及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5、卫生法律规范的总和。
卫生法的调整对象:指卫生法在规范与人体生命健康相关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
从其调整社会关系的性质出发,主要包括:卫生行政法律关系;卫生民事法律关系;卫生刑事法律关系。
卫生法的作用:规范作用:个体行为;社会作用:公共管理作用。
卫生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卫生法的渊源:已被承认具有法律效力的卫生法律规范的各种具体外在表现形式。
我国成文卫生法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宪法》;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卫生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卫生规章;国际卫生条约;其他卫生法渊源卫生法制定:又称卫生立法,有权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补充或废止卫生法律和其他规范性卫生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性活动。
卫生法的实施:卫生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贯彻与具体施行:卫生守法、卫生执法、卫生司法、卫生法律监督卫生法的效力:指卫生法作为一种国家意志所具有的约束力。
卫生法的效力等级:1.一般规则:①宪法至上。
②上位阶的法高于下位阶的法。
③同位阶,同等法律效力。
④下位阶法与上位阶法冲突无效。
2.特殊规则:①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
②新法优于旧法。
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
③卫生法律文本优于法律解释。
④有关机关裁决。
卫生法律责任:违反卫生法律规范的行为主体,对其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不利法律后果。
主要分为三种: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构成要件:分别是(1)行政责任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或行政管理相对人(2)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卫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卫生监督学考点总结
《卫生法律制度与监督学》(第二至九章、二十三章、二十四章)卫生监督学研究对象:卫生监督活动的整个运行过程和机制。
卫生监督(health supervision):是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据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民个人、法人和组织从事与卫生有关的事项许可,对执行卫生法律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其违法行为做出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卫生监督的性质:1.行政性2.技术性卫生监督的功能:1.规范功能(效果)2.制约功能(目标)3.预防功能(重心)4.促进功能(结果)卫生监督的特征:1.健康权与合法权益保护性2.法定性与授权性3.行政性与技术性4.广泛性与综合性5.强制性与教育性卫生监督的作用:1、保障和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2、实施国家职能打击违法活动3、保护国家、团体、个人有关卫生方面合法权益4、促进卫生法律制度的完善5、增强人们法制意识卫生监督行为:是指卫生监督主体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卫生监督活动、管理社会卫生事务、行使卫生监督职权的过程中,做出的具有法律意义或法律效力的行为。
卫生监督行为应具备以下要件:1、必须是行使行政权的行为2、具有法律效果的存在3、具有表示行为的存在a按卫生监督的过程分类:1.预防性卫生监督(preventive health supervision):是指卫生监督主体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所开展的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2.经常性卫生监督(regular health supervision):是指卫生监督主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单位、个人或有关社会组织遵守卫生法律规范的情况进行的日常性监督活动。
监督的重点是了解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的持有情况,环境卫生、产品质量、污染状况以及有无发生危害生产经营人员及消费者健康的隐患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查明情况、找出原因,进而采取措施并及时予以纠正。
b按卫生监督的行为方式分类:(要懂得区分各种行为)羁束卫生监督行为与自由裁量卫生监督行为依职权卫生监督行为与依申请卫生监督行为(包括审批、发放卫生许可证的行为)要式卫生监督行为与非要式卫生监督行为1、行为的主体合法2、行为不超越权限3、行为内容合法4、行为符合法定形式5、行为符合法定程序卫生监督行为的法律效力:1.确定力(determination)是指卫生监督行为依法有效成立后,即产生不可变更力,非依法定事实和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
卫生监督学
1、卫生法的概念: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旨在调整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卫生法律体系的概念:由国家全部卫生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调整对象和调节方式的法律制度分类组合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
3、卫生法律关系: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团之间,它们的内部机构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卫生监督、医药卫生管理和医疗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4、卫生监督:是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公共卫生法律、法规的授权,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一种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5、卫生法的制定:又称卫生立法,指一定得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或废止卫生法律和其它卫生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性的活动。
6、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申请,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标准、规范进行审查,准予其从事与卫生管理有关的特定活动行为。
7、卫生监督程序: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卫生监督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时间和空间的表现形式,即卫生监督机构实施卫生监督活动的方式、步骤及实现这些方式、步骤的顺序和时间所构成的行为过程。
卫生法的作用: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保证国家卫生政策的实现;规范卫生活动,保护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医学科学的进步;促进国际卫生交流,加强国际卫生合作;卫生法的特征:以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与自然科学紧密联系;融入大量技术规范;反映社会共同需求;采用多种调节手段;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保护人体健康的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国家卫生监督的原则;卫生法制定的原则: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法制统一的原则;民主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卫生监督的功能:制约,规范,预防,促进功能卫生监督的特征:健康权与合法权益保护性;法定性和授权性;行政性和技术性;广泛性和综合性;强制性和教育性;卫生监督赢遵循的原则: 依法行政的原则;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独立审理卫生违法案件的原则;卫生监督程序的基本原则:法定程序原则;公平、公正原则;相对人参与原则;效率原卫生监督调查取证的原则:迅速及时原则;客观全面原则;合法原则;回避原则;。
卫生监督整理资料
卫生监督学一.名词解释(13选5)1.卫生监督:(P5)卫生监督是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公共卫生法规的授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贯彻执行卫生法规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卫生法规、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一种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2.卫生监督的证据:(P54)卫生监督的证据是指用以证明卫生违法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3.卫生行政许可:(63)卫生行政许可是指卫生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卫生活动的行为。
(P63)4.食品卫生监督:(P196)食品卫生监督是为了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体质,由卫生监督主体在管辖范围内依法对食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过程实施强制性卫生行政管理,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并对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行政执法行为。
5.传染病防治监督:(P153)传染病防治监督,是指卫生监督主体依法对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控制、医疗救治、保障措施以及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等进行督促检查,并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一种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6.卫生监督责任:(P101)卫生监督责任是指卫生监督主体和卫生监督人员在行使卫生监督权的过程中,因违反卫生行政法律规范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它是卫生行政违法以及部分行政不当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7.卫生行政违法:(P98)卫生行政违法是卫生监督主体及卫生监督人员在卫生监督过程中实施的,违反卫生行政法律、法规,侵害受法律保护的卫生行政法律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有过错的卫生行政行为。
8.立案:(P92)立案是指行政机关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检举、控告或者本机关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有重大嫌疑问题,认为需要进一步调查而决定专项查处的活动。
9.涉水产品:(P232)涉水产品是指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即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连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学物质。
卫生监督学重点
卫生监督学重点卫生监督法律依据的形式:①宪法中有关卫生的规定②卫生法律③卫生行政法规和卫生行政政策④地方性卫生法规和地方性卫生规章⑤卫生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⑥国际卫生条约卫生法的效力层次:宪法;卫生基本法;部门卫生法;卫生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卫生法规卫生法的效力层次的特殊规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法律文本优于法律解释卫生标准在卫生监督中的作用:卫生标准是卫生监督监测检验的技术规范;卫生标准是卫生监督评价的技术依据;卫生标准是实施行政处罚的技术性法律依据;卫生标准是行政诉讼的举证依据卫生监督手段卫生监督手段:是卫生行政部门为贯彻卫生法律规范,依法实施卫生监督职权过程中所采取的措施和方法。
卫生监督手段的种类: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卫生行政许可;卫生监督检查;卫生行政奖励和卫生行政强制;卫生行政处罚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是指将卫生法律规范的基本原则、内容向社会做广泛的传播,使人们能够得到充分的理解、认识和受到教育,从而自觉地遵守卫生法律规范的一种活动。
卫生行政许可: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卫生活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施行日期2004年7月1日卫生监督检查:是指卫生监督主体基于卫生监督职权,依法对卫生监督相对人是否遵守卫生法律、法规,执行卫生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的了解和监督检查的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卫生监督检查的方式:实地检查;查阅资料;调查;查验;鉴定;检验;统计卫生行政处罚的形式: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者暂扣许可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的范围:①行政强制措施②行政强制的执行卫生行政强制措施:是卫生行政部门为实现卫生监督的目的,预防和控制对健康的危害,防止危害因素扩散,依据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对人的财产、人身,对特定的区域或场所等所实施的临时性的强制性行政行为。
卫生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相对人在法定限期内既不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对其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由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卫生监督学考点总结
卫生监督学第一章卫生监督学概述(罗皓) (1)第三章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罗皓) (2)第四章卫生监督主体(罗皓) (3)第五章卫生监督依据(罗皓) (5)第六章卫生监督手段(罗皓) (5)第七章卫生监督程序(罗皓) (7)第十一章卫生监督稽查及法律责任(石明) (8)第十二章医疗机构监督(石明) (9)第十三章卫生技术人员监督(刘林华) (10)第十四章传染病防治监督(刘林华) (10)第十五章职业卫生监督(刘林华) (11)第十六章放射卫生监督(罗皓) (12)第十七章食品安全监督(石明) (13)第二十章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石明) (13)第二十三章国境卫生检疫(刘林华) (14)备注:本资料为根据罗皓老师在两个大班所提供的重点知识点结合整理的,其他没有罗列的章节,请参考课本以及教材配套光碟的课件。
如有错漏,请各位及时给予改正!第一章卫生监督学概述卫生监督学研究的对象就是公共卫生管理活动的整个运行过程和机制。
卫生监督(health supervision):是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据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个人、法人和组织从事与卫生有关的事项许可,对执行卫生法律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其行为做出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卫生监督的性质:1.行政性2.技术性3.意志性4.机关性(最后两个性质请以老师上课补充的为准)其中,行政性是其根本属性。
卫生监督的行政性与技术性是统一的。
卫生监督的功能:1.规范功能(效果)2.制约功能(目标)3.预防功能(重心)4.促进功能(结果)卫生监督的特征:1.健康权与合法权益保护性2.法定性与授权性3.行政性与技术性4.广泛性与综合性5.强制性与教育性卫生监督的作用:1、保障和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2、实施国家职能打击违法活动3、保护国家、团体、个人有关卫生方面合法权益4、促进卫生法律制度的完善5、增强人们法制意识卫生监督行为应具备以下要件:1、必须是行使行政权的行为2、具有法律效果的存在3、具有表示行为的存在卫生监督行为的种类:a按卫生监督的过程分类:1.预防性卫生监督(preventive health supervision):是指卫生监督主体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所开展的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卫生监督考点总结汇报
卫生监督考点总结汇报卫生监督考点总结卫生监督考点是指在卫生监督工作中需要掌握和应用的知识点和技能要求。
在卫生监督工作中,需要对卫生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卫生监督技术和方法等进行综合考核。
本文将对卫生监督考点进行总结和汇报,以供参考。
一、卫生法律法规考点卫生法律法规考点是卫生监督工作中最基础和最重要的要求。
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卫生监督条例》、《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在卫生监督考核中,需要掌握以上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能够正确理解和应用法律法规,正确进行卫生监督工作。
二、行业标准考点行业标准考点是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包括国家卫生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在卫生监督考核中,需要对相关行业标准进行掌握和应用。
例如,食品行业需要掌握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生产流程;医疗行业需要掌握相关医疗院所运行标准和医疗器械使用标准等。
能够正确理解和应用相关行业标准,能够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卫生监督工作。
三、卫生监督技术考点卫生监督技术考点是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主要包括卫生监督技术和方法应用的相关知识点。
例如,食品安全抽检技术、食品卫生检查技术、卫生许可证审核技术、医疗器械检验技术等。
在卫生监督考核中,需要对相关卫生监督技术进行掌握和应用。
能够熟练运用相关技术和方法,进行卫生监督工作。
四、卫生监督工作实践考点卫生监督工作实践考点是卫生监督工作中最关键和最直接的要求。
主要包括卫生监督实践操作、卫生监督工作流程、卫生监督实践案例等。
在卫生监督考核中,需要对卫生监督工作实践进行掌握和应用。
能够熟练运用相关操作和流程,进行卫生监督工作。
以上是卫生监督考点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卫生监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对卫生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卫生监督技术和方法等进行全面掌握和应用。
只有具备全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够正确进行卫生监督工作,保障人民的健康和安全。
卫生监督学知识点总结
卫生监督学知识点总结一、卫生监督学概述卫生监督学是卫生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为保障人民健康而进行的各种卫生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卫生监督学涉及的领域广泛,包括食品、药品、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方面的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卫生监督的原则、方法、手段和技术,以及在实践中应用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二、卫生监督学的基本概念1. 卫生监督卫生监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通过对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卫生行为进行引导和管理的活动。
其目的是维护公共卫生秩序,保护人民健康,防止疾病的传播和暴发,促进卫生工作的科学管理和良好发展。
2. 卫生监督学卫生监督学是研究卫生监督的原则、理论、方法和技术,以及在实践中应用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一门学科。
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卫生监督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培养和造就卫生监督人才,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三、卫生监督学的基本原则1. 法律法规原则卫生监督工作必须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做到依法行政,保证卫生监督权威和公正性。
2. 卫生预防原则卫生监督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健康。
3. 公开透明原则卫生监督工作应当公开透明,保证公民的知情权,接受公众监督,确保卫生监督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4. 社会参与原则卫生监督工作需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实现协调监督,形成合力合力,促进卫生监督工作的完善和发展。
四、卫生监督学的基本内容1. 食品卫生监督食品卫生监督是通过对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和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督检查,预防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行为。
2. 药品卫生监督药品卫生监督是对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预防药品安全事故和药品滥用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行为。
3. 环境卫生监督环境卫生监督是对环境卫生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包括饮用水卫生、空气卫生、环境卫生设施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主要目的是防止环境污染对公众健康的危害。
卫生法律法规与监督学重点
卫生法律法规与监督学重点一、卫生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原则:1.卫生法律法规的内容主要包括卫生基本法、卫生行政法、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等。
2.卫生法律法规的原则主要包括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卫生服务的普及和优质、卫生监督的严格和公正、卫生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等。
二、卫生监督的基本要求和职能:1.卫生监督的基本要求包括全程、全方位、全员的监督,以人民利益为核心,以卫生科学为指导,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2.卫生监督的职能主要包括制定和实施卫生监督计划,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处理卫生违法行为,促进卫生领域的法治建设等。
三、卫生监督机构的组织和运作:1.卫生监督机构的组织包括国家卫生监督总局、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市县卫生监督机构等级别的卫生监督机构。
2.卫生监督机构的运作主要包括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制定卫生监督计划,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处理卫生违法行为,整理和分析监督信息等。
四、卫生法律法规与监督学的研究重点:1.卫生法律法规与卫生监督之间的关系研究,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对卫生监督的指导作用,卫生监督对卫生法律法规的实施监督作用等。
2.卫生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健全研究,包括卫生法律法规的适应性、完备性、可行性等方面的研究。
3.卫生监督工作的创新和发展研究,包括卫生监督工作的方法、手段、技术等方面的创新和发展研究。
4.卫生法律法规与卫生文化的相互作用研究,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对卫生行为的引导作用,卫生文化对卫生法律法规的认知和遵从等方面的研究。
总之,卫生法律法规与监督学的研究重点主要涵盖卫生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原则,卫生监督的基本要求和职能,卫生监督机构的组织和运作等方面。
这些研究对于完善卫生法律法规,推动卫生监督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促进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文化的相互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卫生监督学考试重点Part1
卫生监督学作业参考答案(要点)第三章卫生监督概述1、卫生监督的概念和作用概念?答:卫生监督是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公共卫生法规的授权,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贯彻执行卫生法规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卫生法规、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一种行政管理活动。
其作用有:(1)行使国家公共卫生职能,实现国家对社会的卫生行政管理,保护人体的健康;(2)保护国家、企业和公民有关卫生方面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3)通过卫生监督的开展,能够促进卫生监督的自我完善,促进依法治国;(4)打击卫生领域的违法行为。
2、简述卫生监督的功能。
答:(1)制约功能通过卫生监督行为对相对人权力的限制和在具体行为上的制约,及时地纠正经营活动出现的偏差,从而实现卫生产业的健康发展,体现政府公共职能。
(2)规范功能卫生监督作为抽象卫生法律的具体体现,则从直观上显示了法律的规范作用。
它通过对守法者的认可和对违法者的惩罚,在人们的行为坐标上亮起了指示灯。
指出了什么样的行为是合法的,或者是法定必须执行的;什么样的行为是非法的,必须禁止的。
即有规范人们行为导向的作用。
(3)预防功能卫生监督作为强制和规范社会卫生事务或行为的一种制度,它在对社会卫生事务或行为进行依法监督过程中,必须渗入到每项具体事务或行为之中,在参与中实施监督,积极主动地参与或渗透于监督对象的整个运作过程,提前发现和排除可能出现的危害健康的各种问题和潜在弊端。
(4)促进功能卫生监督的目的不仅是发现问题,查处卫生违法行为,而且还要通过对问题或违法行为的分析,找出和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产生问题的根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有针对性的弥补措施和解决办法,进而在管理制度和立法上最终完善社会保护人类健康的运行机制。
3、卫生监督是如何分类的?答:(1)按卫生监督的过程分类。
预防性卫生监督;经常性卫生监督。
(2)按卫生监督的行为方式分类。
羁束卫生监督行为与自由裁量卫生监督行为;依职权卫生监督行为与依申请卫生监督行为;要式卫生监督行为与非要式卫生监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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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学第一章卫生监督学概述(罗皓) (1)第三章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罗皓) (2)第四章卫生监督主体(罗皓) (3)第五章卫生监督依据(罗皓) (5)第六章卫生监督手段(罗皓) (5)第七章卫生监督程序(罗皓) (7)第十一章卫生监督稽查及法律责任(石明) (8)第十二章医疗机构监督(石明) (9)第十三章卫生技术人员监督(刘林华) (10)第十四章传染病防治监督(刘林华) (10)第十五章职业卫生监督(刘林华) (11)第十六章放射卫生监督(罗皓) (12)第十七章食品安全监督(石明) (13)第二十章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石明) (13)第二十三章国境卫生检疫(刘林华) (14)备注:本资料为根据罗皓老师在两个大班所提供的重点知识点结合整理的,其他没有罗列的章节,请参考课本以及教材配套光碟的课件。
如有错漏,请各位及时给予改正!第一章卫生监督学概述卫生监督学研究的对象就是公共卫生管理活动的整个运行过程和机制。
卫生监督(health supervision):是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据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个人、法人和组织从事与卫生有关的事项许可,对执行卫生法律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其行为做出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卫生监督的性质:1.行政性2.技术性3.意志性4.机关性(最后两个性质请以老师上课补充的为准)其中,行政性是其根本属性。
卫生监督的行政性与技术性是统一的。
卫生监督的功能:1.规范功能(效果)2.制约功能(目标)3.预防功能(重心)4.促进功能(结果)卫生监督的特征:1.健康权与合法权益保护性2.法定性与授权性3.行政性与技术性4.广泛性与综合性5.强制性与教育性卫生监督的作用:1、保障和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2、实施国家职能打击违法活动3、保护国家、团体、个人有关卫生方面合法权益4、促进卫生法律制度的完善5、增强人们法制意识卫生监督行为应具备以下要件:1、必须是行使行政权的行为2、具有法律效果的存在3、具有表示行为的存在卫生监督行为的种类:a按卫生监督的过程分类:1.预防性卫生监督(preventive health supervision):是指卫生监督主体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所开展的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2.经常性卫生监督(regular health supervision):是指卫生监督主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单位、个人或有关社会组织遵守卫生法律规范的情况进行的日常性监督活动。
监督的重点是了解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的持有情况,环境卫生、产品质量、污染状况以及有无发生危害生产经营人员及消费者健康的隐患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查明情况、找出原因,进而采取措施并及时予以纠正。
b按卫生监督的行为方式分类:(要懂得区分各种行为)羁束卫生监督行为自由裁量卫生监督行为依职权卫生监督行为依申请卫生监督行为(包括审批、发放卫生许可证的行为)要式卫生监督行为非要式卫生监督行为卫生监督行为有效成立的一般要件:1、行为的主体合法2、行为不超越权限3、行为内容合法4、行为符合法定形式5、行为符合法定程序卫生监督行为的法律效力:1.确定力(determination)是指卫生监督行为依法有效成立后,即产生不可变更力,非依法定事实和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
2.拘束力(restriction)是指卫生监督行为依法有效成立,行为的内容对有关组织和人员具有约束和限制的效力,必须遵守、服从。
3.执行力(execution)是指卫生监督行为依法生效后,卫生监督主体有权依法采取必要手段和措施,使卫生监督行为的内容得以完全实现。
卫生监督行为的消灭(elimination of health supervision):是指卫生监督行为的效力完全停止、不复存在。
多半是因撤销或废止而使卫生监督行为消灭。
卫生监督行为的废止(abrogation of health supervision):是指卫生监督行为在成立时是合法的,后来由于情况发生变化,使其不宜继续存在,使它消失了效力,这便是卫生监督行为的废止。
(要区分废止和消灭的区别)卫生监督原则:1.合法性原则2.合理性原则3.正当法律程序原则4.信赖保护原则第三章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法律关系(legal relationship):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几个特征:1.法律关系是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的社会关系2.法律关系以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3.法律关系表现为人们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行成的一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卫生法律关系(health legal relationship):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卫生活动过程中,依据卫生法律规范所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卫生法律关系是一种纵横交错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不平等的纵向卫生法律关系以及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横向卫生法律关系卫生监督法律关系(legal relationship of health supervision):是指由卫生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卫生监督主体在卫生监督过程中与管理相对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特征1、调整为主,保护为辅的法律关系2、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纵向为法律主体地位不平等的隶属关系,横向为法律主体地位平等的平权法律关系)3、监督主体法定性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构成的“三要素”: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主体、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客体、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内容(1)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主体A.卫生监督主体是指享有国家的卫生监督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卫生监督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我国卫生监督主体主要包括卫生监督行政机构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B.卫生监督管理相对人是指在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中与卫生监督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卫生监督主体的监督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
作为卫生监督管理相对人,它既可以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组织,也可以是个人。
(2)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既是法律关系产生和存在的前提,又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发生权利和义务联系的中介。
客体主要包括:A.身体、生命与健康(最高层次) B.物C.行为(法的最直接目的是要调整人们的行为)(3)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它是抽象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具体化,也是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要素。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变更1.主体的变更2.内容的变更3.客体的变更第四章卫生监督主体卫生监督主体(health supervision subject):是指享有国家卫生监督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卫生监督活动,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这些组织包括各类卫生监督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可能英文名解)卫生监督主体判断标准:1、卫生监督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的组织2、卫生监督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卫生监督职权的组织3、卫生监督主体是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卫生监督主体的基本要求:1.依法设立——依据组织法/组织规则设立2.职权法定——必须得到卫生法律、法规明确授权3.权责一致——法律、法规的授权必须与其外部管理职能、管理权限、管理范围一致4.相应能力——具备履行某一项卫生管理职能应有的技术能力卫生监督主体的法律地位(可能选择题)1.法定的监督权力2.固定的法律地位3.有限的监督权力4.垄断的执法资格5.独立的执法活动6.明确的法律关系7.监督行为的有效性我国卫生监督主体由两大类组成,即卫生监督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卫生监督行政机关(health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是指依据国家法律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卫生监督管理职能的国家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一些卫生监督机关等。
卫生监督机关(可能选择题)1.卫生行政机关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3.中医药管理机关4.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关5.质量监督和检验检疫机关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是指依法律、法规授权而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行政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特点:1、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是非国家机关的组织2、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行使的是特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而非一般的卫生管理职能3、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其职权为具体的卫生法律、法规所授予,而非组织法所授予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条件:1.该组织应当与所授权行使的卫生监督管理职能无利害关系2.有相关的法律和专业技术知识人员3.同监督职能相适应的基本设施、设备4.某些特别行政职能,还应当具备特别的条件卫生监督主体的相互关系1、纵向关系2、横向关系3、监督主体之间的权属争议及其处理受委托组织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区别职权来源:转移方式:行为后果归属:法律地位:第五章卫生监督依据卫生监督的法律依据(legislative authority of health supervision):是指卫生监督主体的卫生监督行为成立的法律根据。
卫生监督法律依据的形式1.宪法中有关卫生的规定2.卫生法律3.卫生行政法规和卫生行政规章4.地方性卫生法规和地方性卫生规章5.国际卫生条约卫生监督法律依据的效力等级:(一)卫生法的效力层次的一般规则是指不同等级的主体制定的卫生法有不同的法的效力,等级高的主体制定的卫生法,效力自然高于等级低的主体制定的卫生法。
(二)卫生法的效力层次的特殊规则1.特别法效力优于一般法(针对同一主体在某一卫生领域既有一般性立法,又有不同于一般立法的特殊立法时)2.新法优于旧法(针对同一制定机关按照相同程序先后就同一领域的问题制定了两个卫生规范,有同等级别效力时所适用的规则)3.法律文本优于法律解释(针对卫生法律文本与法律解释之间的效力而言)卫生监督证据的种类:(可能选择题)1、物证2、书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检查笔录第六章卫生监督手段卫生行政许可(health administrative permit):是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标准、规范进行审查,准予其从事与卫生管理有关的特定活动的行为。
卫生许可的原则1.法定原则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便民、效率原则4.信赖保护原则5.监督原则卫生行政许可的效力1.证明力2.确定力3.拘束力卫生行政许可的撤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被撤销卫生行政许可:1.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做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的;5.依法可以撤销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