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个改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个改企”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3.03.26
•【字号】
•【施行日期】2013.03.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个改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个改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6日
黔东南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个改企”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州市场主体培育,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推动个体工商大户做大做强,提高自身竞争力,提升经济总量,促进全州经济更好更快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州人民政府2013年1月经济运行调度会主要领导指示和2月23日全州统计暨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现就批零住餐“个改企”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个体工商户(即:1.批发业:年商品销售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同时年末从业人员在20人以上;2.零售业:年商品销售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同时年末从业人员在60人以上;3.住宿业:年营业总收入200万元以上,星级饭店或旅游饭店;4.餐饮业:年营业总收入200万元以上,同时年末从业人员40人以上。
以下简称“限上批零住餐业”。
)实行“个改企”为目标,在2013年全州现有83户限上个体户的基础上,推动完成40户“个改企”工作。
其中:凯里市8户、麻江县3户、丹寨县2户、雷山县3户,黄平县2户、施秉县1户、三穗县2户、岑巩县4户、天柱县2户、锦屏县1户、黎平县2户、榕江县4户、从江县4户、台江县1户、剑河县1户。
二、组织领导
“个改企”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推动困难,州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州长为组长的“个改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在州商务局,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各县市及有关部门开展限上批零住餐业“个改企”工作。
各县市要比照州里组织形式,成立相应的“个改企”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实施。
三、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个体参与”的原则,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限上批零住餐业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的办法组织实施。
各县市人民政府为“个改企”工作的责任主体。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个改企”工作责任。
州商务局(“个改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州本行业限上批零住餐业的“个改企”实施方案,组织对“个改企”开展协调联动工作,及时调度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县市及各成员单位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州财政局:负责落实对限上大个体升级为限上企业的财政奖励。
对完成“个改企”任务的县市,督促县市财政按每户5万元奖励给企业。
州卫生局:负责限上住宿个体工商户改升企业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办理。
州统计局:负责提供限上批零住餐业企业和大个体名单、宣传动员、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指导个体改企业的统计入库申报,协调相关部门抓好“个改企”工作。
州旅游局:负责帮助升级为限上的酒店、宾馆企业加快推进星级评定工作,同时将“个改企”工作纳入酒店、宾馆星级考评内容。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限上食品、药品销售企业的开办、申请和验收工作;负责限上餐饮个体工商户改升企业后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办理。
武警黔东南州消防支队:负责对大个体升级为限上企业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指导和服务。
州工商局:负责限上批零住餐业个体工商户改升企业的核准登记工作。
开辟绿色服务通道、简化手续,确保“个改企”工作的顺利畅通。
州地税局:负责限上批零住餐业个体工商户改升企业的税务登记证的办理。
对凡是具备一定规模、实行定额税收的个体,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一次全面核查。
地税部门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查账征收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个体定额户的定额税。
州质监局: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州国税局:负责限上批零住餐业个体工商户改升企业的税务登记证的办理。
对凡是具备一定规模的、实行定额税征收的个体,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一次全面核查。
对不按规定参加升级为限上企业的限上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将进一步核查其销售额(营业额)情况和纳税情况。
严格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工作,对测定达到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一律纳入系统管理。
州委州政府督查室:把“个改企”工作列入州委州政府重点督查工作,将每月
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开展“个改企”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督查情况,对推动工作不力的县市,予以通报并限时完成。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25日至3月31日)
州“个改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宣传动员,安排和部署具体实施方案,并对各县市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
1.在3月28日前,州商务局、州统计局要搞好摸底清查,确定“个改企”名单,分解“个改企”目标任务到各县市。
2.州“个改企”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将各县市“个改企”目标任务、“个改企”名单,下发各县市及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开展工作。
3.各县市政府要广泛开展“个改企”宣传教育,逐户做好限上个体户改为限上企业的思想工作,讲清“个改企”的重要意义,引导做好限上个体户改为限上企业转的工作。
4.对拒不“个改企”的限上个体,各县市统计部门要列出名单,上报各县市“个改企”领导小组,政府组织统计、商务、财政、工商、食品药品、卫生、税务、质监、消防等有关部门,对其销售(营业)经营活动、纳税情况进行认真核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10日至9月20日)
各县市将“个改企”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州政府组织督查组,每月对各县市开展“个改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报督查情况,对推动工作不力的县市,要予以通报,对完不成的县市限定时间完成,确保“个改企”目标任务全面或超额完成。
五、政策措施
(一)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为“个改企”开辟绿色通道,开动脑筋,想方设法,破解政策瓶颈,主动上门服务,协助大个体户开展验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工作,实行“个改企”零费用。
(二)鉴于“个改企”后,企业将增加税负和相关人员、办公设备等费用,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加快发展,对今年10月前由大个体转为企业的,由各县市从企业所缴纳的新增税收总额中(含教育附加)给予每年不低于60%的奖励(实行三年),并奖励每户“个改企”企业5万元。
(三)对已完成原始积累具备限上企业规模的限上个体经营户而又拒不实行“个改企”,由税务部门对其真实的经营规模和实际税负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推动“个改企”工作正常开展。
(四)启动流通领域综合执法机制,整合行政资源,形成合力。
对营业额业绩明显又不愿转为企业的大个体,实行综合执法,促使其真实反映经营业绩。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促进限上个体工商户转为限上企业,是适应统计改革的需要,对我州实现后发赶超,提升经济总量,促进全州经济大发展的一项重大措施。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实施“个改企”工作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自身工作职能,按照“个改企”的工作分工,制定工作措施,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承担“个改企”工作任务。
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一线具体指导好"个改企"工作。
(三)完成时限。
此项工作要在2013年9月底前完成,各县市“个改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开展工作情况和完成的“个改企”名单报州“个改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义平,电话:8269678,手机:138****4577)。
附件:
黔东南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个改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陈应勇(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杨彰勇(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文贵(州商务局局长)
成员:姜庭桂(州财政局局长)
江建强(州卫生局局长)
肖云慧(州统计局局长)
范钟声(州旅游发展和风景名胜管理局局长)
雷镇琼(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傅勤勇(州公安局副局长、武警黔东南州消防支队队长)
杨秀海(州工商局局长)
方启平(州地税局局长)
袁贵波(州质监局局长)
杨镇生(州国税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商务局,办公室要制定工作协作机制,负责“个改企”工作的协调推进,及时通报最新动态,协调并督促各部门和各县市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各县市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全力做好“个改企”的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