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教研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校本教研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本教研管理,规范校本教研活动,提高校本教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本教研是指以学校为基地,以教师为主体,针对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旨在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条校本教研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问题导向原则。

校本教研应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确定研究主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活动。

(二)教师主体原则。

校本教研应以教师为主体,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

校本教研应注重理论指导,结合实际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四)共同发展原则。

校本教研应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教师共同发展。

第四条校本教研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校本教研的组织与实施、校本教研的保障与支持、校本教研的监督与评价
等。

二、校本教研的组织与实施
第五条学校应设立校本教研管理机构,负责校本教研的规划、组织、实施和评价等工作。

第六条校本教研活动可以采取以下形式:
(一)集体备课。

教师针对同一教学内容,共同研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组织形式等。

(二)课例研讨。

教师观摩同伴的课堂教学,进行评课议课,交流教学心得和教学策略。

(三)课题研究。

教师针对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形成研究成果。

(四)教师培训。

学校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五)其他形式。

如教育沙龙、教学竞赛、教学展示等。

第七条校本教研活动应注重教师参与,确保活动效果。

学校应定期组织校本教研活动,并将其纳入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计划。

三、校本教研的保障与支持
第八条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校本教研条件,如场地、设备、资料等,确保校本教研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本教研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校本教研活动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学校应加强与上级教育科研机构、其他学校的合作与交流,共享教育资源,提高校本教研水平。

四、校本教研的监督与评价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本教研监督与评价机制,对校本教研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效果进行监督与评价。

第十二条校本教研评价应注重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充分考虑教师参与度、活动效果和教育教学质量等因素。

第十三条学校应根据校本教研评价结果,及时调整校本教研活动内容和形式,提高校本教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学校校本教研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