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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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铁路客运专线工程质量,规范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行为,明确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职责,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铁道部令第25号),结合铁路客运专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客运专线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铁道部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其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2.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开通验收速度不低于1。
1倍列车设计速度目标值;
4.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路基、桥梁、隧道等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应满足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营要求;无碴轨道结构的施工质量,应满足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营的要求。
第三条客专公司加强对铁路客运专线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督促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按铁道部第25号令《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有关合同约定,承担质量管理责任。
第四条从事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的参建各方,必须严格执行铁路建设程序,坚持“先勘测、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第五条鼓励引进和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工程质量。
第六条质量管理依据
1.国家和铁道部有关铁路工程建设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
2.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验收标准;
3.经批准采用的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
4.铁路公司与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施工、物资设备供应等单位依法签订的有关合同。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相关部门及职责
第七条客专公司对工程质量负总责,设计、咨询、监理、施工、物资设备供应等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第八条由公司领导及公司相关部门组成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铁路客运专线工程质量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九条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审定公司有关的质量管理办法;
2.制定工程建设质量方针、目标,督促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3.组织审核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或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
4.组织审批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文件;
5.组织对参建各方的质量信誉评价
6.组织调查处理质量事故。
7.定期组织质量管理专题会议,协调布置质量工作。
第十条客专公司应成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职的质量管理人员,落实质量管理责任。
质量管理部门职责主要有:1.负责编写质量管理制度和办法;
2.负责施工监理的管理工作,审核施工监理规划;
3.参加审批咨询单位的咨询大纲;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的审核;
5.建立健全本客专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检查咨询、监理、监测机构的资质;
6.督促参建各方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情况;
7.负责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8.负责组织单位工程验收。
组织抽查施工单位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情况)资料;
9.负责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析,研究审查有关方案处理措施等具体工作;
10.按照铁道部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参建单位质量信誉评价的具体工作;
11.定期组织施工质量大检查。
抽查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场验收;
12.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严格考核标准,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13.建立项目质量信息平台,信息档案;负责工程质量档案管理;
14.参与验工计价的审核工作,质量不合格项目不能进行验工计价.
第十一条客专公司应根据内部工作分工,明确客专公司相关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责,落实质量管理责任。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在开工前,客专公司负责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接受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地质勘察监理制度
为确保地质勘察质量,在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工程初测和定测阶段实行工程地质勘察监理。
第十四条初步设计咨询、初审制度
客专公司组织咨询、勘察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进行咨询、初审及优化,消除设计缺陷,提高设计质量。
第十五条施工图审核制度
开工前,客专公司负责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核。
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施工图,不得交付施工.
第十六条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客专公司组织设计、施工、咨询和监理各方召开技术(设计)交底会议,以明确工程的设计目的,了解设计内容和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
接到施工图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图现场核对,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核制度
客专公司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审核;对施工单位编制上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
第十九条工程地质核实制度
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对已揭示的工程地质情况,与原设计文件进行核实,不符时,由勘察设计单位负责处理。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制度
客运专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设立现场试验室,并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可,按有关规定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十一条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客专公司明确贯通测量、控制测量、施工放样的各项具体要求、规定、责任等。
实行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第二十二条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客专公司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加强过程质量控制。
第二十三条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客专公司明确需培训上岗的专业、岗位、培训内容、考核标准及相关职责等,并按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对参建单位上岗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变更设计审批制度
客专公司严格执行变更设计报批程序,做好Ⅰ类变更设计初审、上报和Ⅱ类变更设计的审批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十五条施工质量验收制度
铁路客运专线各参建单位按照铁路客运专线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签认制度,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竣工验收制度。
第二十六条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客专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事故报告制度,组织或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事故处理方案进行整改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十七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铁路客运专线参建各方建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第二十八条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客专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建立基础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的管理制度.
第四章质量管理过程控制
第二十九条客专公司严格实施质量过程控制。
设计、施工单位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质量自控;监理单位按照监理规范,严格过程监控;客专公司组织检查,实施重点控制;依法接受政府监督。
第三十条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系统完整的《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制订项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明确质量管理职责、管理程序和设计程序,强化外业勘察资料验收制度、设计文件复核、逐级审查制度、设计交底制度、现场配合制度、变更设计制度、设计回访等制度。
对设计工作各个阶段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勘察设计质量。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编制系统完整的《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制订项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明确质量职责、管理程序和作业程序,强化图纸审查制度、地质核实制度、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测量复核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试验检验制度、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签认制度、成品保护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和追究制度、技术资料收集保管归档等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三检制、把好工序质量关。
对质量形成的各个环节进行控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第三十二条监理单位根据审批的监理规划,制订监理细则,落实质量责任制,严格旁站、巡检,见证、平行检验,按照质量验收标准及时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并参与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第三十三条咨询单位履行咨询合同约定的质量管理职责,实施质量管理。
第五章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
第三十四条施工质量缺陷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或完工后,如发现工程存在着质量缺陷,根据其性
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1.当因施工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制止,并根据质量缺陷产生原因采取根除措施。
2.当因施工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立即停工,施工单位立即采取足以保证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处理,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复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严重影响时,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做出了判定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和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
第三十五条竣工验收后质量缺陷处理
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现质量缺陷时,按保修书规定,公司及时发出保修通知,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第三十六条质量缺陷责任的判定
对质量缺陷责任予以判定.判定时全面审查有关的施工资料、设计资料及水文地质资料,必要时还应进行现场检测、钻孔等。
在分清责任的同时,按规定明确质量缺陷处理的费用。
有争议的质量缺陷责任,按照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处理。
第三十七条质量缺陷的修补及加固
质量缺陷的修补和加固不降低质量验收标准,并在技术规范所允许的范围内。
第三十八条质量事故的处理
1.发生质量事故,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施工单位按规定及时上报。
3.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在进行调查分析、诊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报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下达指令恢复该项工程施工。
4.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按铁道部现行规定办理。
5.凡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及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擅自处理的,对事故部分及受影响部分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技术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工程〔2004〕9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编制依据
1.《局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2.依据“三标一体"所涉及的内容。
3.依据公司现有技术水平,技术人员的技能。
4.国家或行业的有关规定.
5.依据公司技术管理现状。
第二节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或行业的技术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技术工作的指示决定。
2.建立正常的施工生产技术管理秩序、完善和健全施工技术管理体系。
3.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优化施工方案,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使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4.促进公司施工生产技术不断发展和更新,使施工技术管理水平与公司生产能力相适应和超越,逐步提高企业的综合施工能力.
5.施工技术工作的主要内容:
(1)施工准备:现场调查、复测、临时设施的设计和布置、各种规范、标准的收集发放及与相关方的信息沟通等。
(2)设计文件:收发、读图、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3)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复核、报送、会审、反馈.
(4)施工测量:计划、测量、复核、验证。
(5)变更设计:程序、方法、技术交底.
(6)作业指导书:范围、编写要点、审核。
(7)安全技术保证措施:临时结构设计、检算、保证措施。
(8)工程质量的监控。
(9)关键工序工艺的编制、特殊过程的控制。
(10)内业资料:建档、保管、各种检查证。
(11)日常技术工作.
(12)竣工验交。
6.公司施工技术管理网络
一、施工技术管理的主要作用
1.保证现场施工生产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法律、法规,建立正常的施工生产秩序.
2.通过规范的技术管理制度,可以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同时也可为企业培养更多管理人才。
3.通过有效的技术管理方法,可以不断提高员工劳动生产率、充分发挥既有资源潜能、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4.通过技术创新和改进,提升企业的知名度,为赢得更多的顾客创造条件.
二、施工技术管理的原则
1.讲求经济效益,坚持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相结合。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满足设计文件及施工规范要求。
3.施工技术管理要做好项目准备有策划,项目过程有计划、项目结果有规划.
4.充分调动广大技术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技术主管应做到对所属人员
的技术能力和水平有正确判断。
第二章各级施工技术人员职责
第一节公司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及人员主要职责
总工程师负责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上级颁布的技术规范、规则标准,对公司工
程质量负技术责任,对公司质量创优、科技攻关、科技创新和“四新”技术应用进行规划.
2.组织对大型工程、难点项目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批准难点工程项目的实
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3.领导公司工程管理部、中心实验室及精测队开展工作,并对其进行指导、监督和绩效评价.
4.组织对工程中的重大质量事故、重大技术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置。
5.掌握全公司施工技术人员的专业特性、擅长技术及技术能力.
6.宏观调配各项目施工技术人员的组织结构及技术人员配置.
公司工程管理部是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实施部门,在施工技术管理方面,对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工程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或行业的技术政策,各级颁布的技术规范、规则、标准等。
2.参加公司重点、难点和技术复杂工程的施工调查.
3.组织指导或帮助公司重点工程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对其进行评审.
4.研究和处理施工中的技术难题,提出技术方案.
5.监督和检查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并收集应有的信息,按时上报,负责
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健全施工技术管理体系,监督、检查指导公司的施工安全、
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公司安全、质量规章制度和规划。
6.负责全公司的技术指导工作,做到有求必应,真正起到技术服务与管理的
作用。
7.编制科技开发计划,组织开展科研工作,主持对“四新”技术进行推广
和应用,负责对科技成果的整理、呈报和申报鉴定工作。
8.指导编写公司重、难点和技术复杂工程项目的技术总结。
9.负责技术规范、标准的发放和更新信息.
10.组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活动。
11.负责对特殊过程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工程防护措施的检查,参与工程竣工验交。
12.负责调查处理重大工程作业安全事故,负责对严重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工作,并收集汇总。
13.负责对外部劳务施工技术能力、质量、职业健康安全进行考核。
14.负责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工程设备、建筑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进行监督和检查.
15.负责收集识别质量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各单位质量和职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执行情况。
16.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职业安全危险源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编制、评审,修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17.负责对顾客进行回访并收集、分析有关资料。
18.负责统计技术方法应用的指导、检查和执行。
19.负责对纠正预防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20.负责对应急计划的编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1.指导项目的竣工资料编制,竣工资料的检查验收。
机关技术管理部门人员工作职责
(一)工程管理部部长工作职责
1.负责工程管理部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公司总工程师搞好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健全施工技术管理体系。
2.审核公司确定的技术难点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3.参与调查处理重大工程作业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的调查,并对处置意见汇总报公司领导。
4.组织工程管理部人员学习或传阅有关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文件,参与公司的管理评审活动。
5.参与对外部劳务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施工技术能力及工程项目适应能力方面的考核。
6.引导研究开发创新技术,主持对“三新”技术进行推广和应用。
7.自觉遵守公司下发的有关规定,服从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8.及时解决各项目部或分公司提出的有关工程技术、安全质量方面存在的困难,若有困难,请求公司领导予以解决。
真正做到有求必应,服务基层。
(二)工程管理部副部长(分管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职责
1.协助工程管理部部长工作,主管专业工程师方面的日常工作。
2.参与全公司重难点工程的施组方案的评审,并对施工方案的可操作性进行跟踪。
3.参与调查处理重大工程作业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方面的评审和处置工作。
4.参与公司新上项目的现场调查、技术准备、施工技术控制、特殊过程控制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5.遵守公司有关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6.服从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方面的工作.
(三)工程管理部副部长(分管安全、质量)工作职责
1.协助工程管理部部长工作,主管公司安全质量方面的日常工作。
2.参与全公司重难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并对有关安全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建议。
3.制定公司安全质量管理规划及规章制度,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总结和推广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
4.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认真组织全公司性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收集、整理并反馈工程交付使用后的质量信息,参与调查处理质量事故,检查验证修缮结果。
7.参加对严重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置和管理工作,参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8.监督管理劳动安全、人身安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工作。
9.服从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方面的工作。
(四)工程管理部调度室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调度室日常工作的安排和管理。
2.对各工点提出的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及时进行协调.真正做到热忱为基层服务,并将基层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或分管领导汇报。
3.按时收集、汇总各施工单位的生产情况,报送公司领导、部门或集团公司。
4.及时绘制公司公布的重点工程形象进度图,尽量上墙并对重难点工程的施工过程连续监控和跟踪。
5.参与或组织公司召开的生产调度会议.
6.执行公司有关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认真完成。
7.及时收集或编制生产调度方面的表格、报表。
第二节项目部(分公司)技术人员职责
项目部(分公司)是公司派出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管理的机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组建的。
项目总工程师是经公司总工程师推荐、公司领导层集体讨论,一般是思想作风过硬、技术能力和协调能力较突出并获得工程师资格,基层工作阅历超过六年的技术干部担任。
其工作职责因工程性质不同有其特殊性,但基本职责有相同之处,项目(分公司)总工程师对其具体项目在施工技术管理方面享有最高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项目部(分公司)总工程师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工程项目所要求的技术规范、标准,遵守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中相关要求。
2.协助项目经理抓好施工生产管理,主要协助施工生产的组织指挥、控制与协调,主持召开工程调度会和工程例会。
3.负责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的日常工作,并公正地对项目技术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价.
4.组织编写《项目管理计划》、《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制定保证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施工技术措施和奖罚措施。
5.组织或参与由业主、监理、设计、施工方等参加的图纸会审或技术交底,并形成记录或纪要,开工前按施工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向下一级单位进行技术交底,要以文字形式表述,签字手续齐全,对工程技术指导和原始技术资料的收集负责。
6.负责工程过程和最终产品质量的计划和规划,处理工程过程中发生的一般不合格品,对发生严重不合格品时,负责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在工程过程及工程决算时,对验工计价中工程质量的签认和对工程数量进行确认。
7.组织本项目的测量试验工作。
在开工前办理交接桩手续,有困难时,请求公司精测队帮助布网和复测。
8.定期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和评比,应有资料表明此项工作按时开展和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及持续改进措施.
9.组织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写工程技术总结及编制竣工文件,以及竣工文件移交工作。
10.负责协调项目部各单位与施工技术人员间的关系,积极配合业主、设计、监理单位,并处理好相互间的关系,按照变更设计的程序及分工,提出有利的变更设计依据.
11.负责业主方(公司允许情况下)或上级部门对项目有关质量方面奖金或罚款进行分配并报项目经理批复实施.
12.负责主持本项目科技攻关及有关课题的研究,并对“四新”成果的利用进行分析和评价.
(二)项目部(分公司)工程部长基本职责
1.协助总工程师抓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在项目总工程师不在位时,履行总工程师职责。
执行工程项目所要求的技术规范、标准,负责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
2.负责编写《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
3.参与由业主、监理、设计、施工等组织的图纸会审或技术交底,参与开工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的向下一级进行的技术交底活动,做好记录,办理签到手续,负责对原始资料及技术文件的收集整理。
4.负责安排和指导所属项目主管工程师编制《作业指导书》,并审核报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5.积极配合总工程师和项目经营部门抓好变更索赔工作,并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
6.管理项目测量业务工作,并监督和检查测量秩序、测量成果的符合性。
7.经常地对项目施工技术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具体业务工作进行指导、规划、监督。
8.参与项目所发生的工程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置,配合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9.负责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工程设备、建筑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工作安排,并进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0.负责对项目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分工和目标指标的具体量化工作,以文件形式报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按期进行评定。
11.负责编写工程技术总结和竣工文件汇编,校对,并负责移交工作。
12.对项目各单位验工计价中的工程数量认真校对和确认.
13.积极参与项目科技开发活动和“四新成果"的运用。
(三)项目部(分公司)安质部长基本职责
1.协助项目领导,搞好该项目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是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质量方针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负责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中安全、质量方面的工作内容.
2.编制《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并据此实施。
3.负责收集、识别质量、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职业安全危险源、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
编制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并监督方案的执行情况。
4.检查、指导项目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管理,并对施工过程和最终的安全、质量管理进行策化。
5.组织开展项目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并定期检查和评比,按时上报公司所需的各种总结和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