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综合护理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病情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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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综合护理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病情的影响
摘要】目的探讨社区综合护理干预对康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效果。

方法将120例处于康复期的患者随机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每组各60例,对照组患者只
接受一般家庭护理,研究组接受系统的社区综合护理干预和家庭护理,采用简明
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和临床大体印象量表(CGI-SI)对两组患者在入组前、入组后
6个月和12个月分别进行评定。

结果干预6个月和12个月后研究组BPRS和CGI-SI评分均低于对照组,差异具统计学意义(P<0.01)。

结论:社区综合护理干预
可以使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病情更加稳定,有利于患者的康复。

【关键词】护理干预精神分裂症
【中图分类号】R47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1752(2013)23-0289-02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心理健康的精神疾病,终身患病率约为1%,
目前病因未明,具有高复发、高致残等特点。

许多患者由于在社区和家庭中未能
得到合适的护理照顾,因此很容易造成病情复发,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
和照顾负担。

近年来,社区综合护理逐渐兴起,为探讨社区综合护理干预对康复期精神分
裂症患者病情的影响,我们对经过住院治疗或门诊治疗病情处于稳定期的精神分
裂症患者进行社区综合护理干预1年,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对象和方法
1.1 研究对象选取自2010年4月~2012年7月期间在我院门诊或住院治疗病情达到痊愈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为研究对象。

入组标准为: (1)所有患者均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中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2)性别
不限,年龄在18~60岁之间;(3)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评分小于18分,临床大体印象量表(CGI—SI)评分小于2分;(4)患者及其家属知情同意,愿
意加入本研究,愿意接受干预和随访。

根据以上标准,共入组患者120例,按入
组时间随机分为研究组及对照组。

其中研究组60例,男32例,女28例,年龄19~56岁,平均 (29.8±11.2)岁,病程 8月~136月,平均(37.9±12.9)月;对照组
60例,男34例,女26例,年龄21~59岁,平均(31.2±12.9)岁,病程10月-158月,平均(41.5±14.2)月。

两组患者在年龄、性别、病程等方面差异无显著性
(P>0.05)。

1.2 研究方法
对照组患者只接受家庭一般性照顾护理,不参加任何系统的社区康复训练,
研究组除接受家庭照顾外,还接受系统的社区综合训练,主要内容如下:
1.2.1 加强健康宣教向患者和家属介绍精神疾病识别和预防知识,使他们懂得
哪些属于精神症状和精神病的表现,以便早期发现和识别;同时介绍药品相关知识,懂得正确使用精神药物,并能发现并简单处理一些常见的药物副作用。

1.2.2 进行日常生活护理指导在患者和家属的配合下,制定合理的作息时间,
并督促患者执行。

要求患者按时睡觉和起床,不准熬夜或睡懒觉,督促患者进行
自我卫生料理,协助家人料理家务,适当参加社交活动,戒除浓茶咖啡、暴饮暴食、抽烟喝酒等不良习惯,表现好时给予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1.2.3 督促按时按量服药按时按量服药是保证患者病情稳定的关键因素之一,
不按时按量服药,可能造成患者血中药物浓度忽高忽低,不利于症状控制,也容
易使患者产生药物副作用,降低治疗依从性。

因此,必须向患者及家属反复强调
按时按量用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鼓励其记录患者用药的时间、剂量及可能出现的药物反应。

1.2.4 家庭心理护理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心理护理培训及指导,帮助改善家庭成员间关系,重建社会支持系统,指导患者摆脱“精神病人”的患者角色,调整心态,以积极乐观的心情去面对生活。

1.3 评定工具[1] 采用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和临床大体印象量表来评定患者的精神症状变化,评定时间分别在患者入组时、入组后6个月及12个月末各进行一次量表评定。

2.结果
2.1 研究组与对照组简明精神病量表评定结果比较
入组时两组之间BPRS评分无差异,但干预6个月后两组之间BPRS评分存在显著差异,这种差异一直持续到干预12个月后,对照组BPRS评分升高更快,提示病情恶化明显。

详见表1。

表1. 干预不同时点两组BPRS评分比较
入组时入组后6个月入组后12个月
研究组(n=60) 17.6±4.8 21.8±5.7 23.2±5.9
对照组(n=60) 17.2±4.5 26.6±6.3* 29.7±7.2*
注:*示研究组与对照组比较存在差异,P<0.01。

2.2 研究组与对照组临床大体印象量表评定结果比较
临床大体印象量表评分表明,干预6个月及12个月后后两组之间评分存在显著差异(P <0.01),研究组评分低,表明病情更加稳定。

表2. 干预不同时点两组CGI-SI评分比较
入组时入组后6个月入组后12个月
研究组(n=60) 1.6±0.3 1.9±0.4 2.1±0.5
对照组(n=60) 1.8±0.3 2.8±0.9* 3.7±1.2*
注:*示研究组与对照组比较存在差异,P<0.01。

3.讨论
精神分裂症作为一种病程冗长、预后不佳的慢性迁延性精神疾病,其有效预防在全世界范围内仍是个难题,大多数患者一生中需要反复多次住院,带来了严重的医疗和经济负担,因此,探索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社区综合干预在近年来受到了的广泛关注[2,3]。

本研究发现,接受社区综合护理干预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其在入组后6个月和12个月时BPRS评分和CGI-SI 评分均低于对照组患者,表明接受干预的患者病情更加稳定,康复效果更加明显。

吴秀敏[4]的研究发现,家庭护理干预在维持治疗、治疗依从性、疗效改善等方面均具有明显优势,并认为完善的社区护理能够促进患者社会功能的恢复,降低复发及住院的风险,降低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

郭永清[5]等人的研究也发现,社区护理干预对精神分裂症出院后康复具有十分显著的意义,能有效提高患者的服药依从性,明显降低患者病情复发率和延缓患者的精神衰退,降低致残率,同时,社区护理干预能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和认知功能。

本研究采取综合护理干预措施,主要从改善患者的家庭环境、督促用药、心理护理等方面入手,使患者获得了稳定可靠的康复效果,病情进一步得到改善,减轻了社会和家庭的压力。

社区综合护理干预是否能获得持久稳定的效果尚需进一步研究,但在现阶段,对康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值得在社区康复中加以推广。

参考文献
[1] 张明园.精神科评定量表手册.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6:81-149.
[2] 崔凤琢.社区精神病患者家庭护理干预的效果评价.临床护理杂志,2005,4(6):9-10.
[3] 王砚华.社区护理对康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影响.临床护理杂志,2008,7(3):16-17.
[4] 吴秀敏.160例康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社区护理的疗效观察.中国民康医学,2012,24(5):630-631.
[5] 郭永清,张必然,晏迎春.社区护理干预对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临床痊愈出院后康复的影响分析.中国实用医药,2010,5(19):22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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