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合署办公暂行规程
合署办公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署办公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和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合署办公的所有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聘用人员及实习生。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合署办公人员的日常行为,明确职责,增强团队协作精神,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合署办公人员应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岗位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和实施办公室管理制度;2. 组织协调办公室内部事务;3. 监督检查合署办公人员的日常工作;4. 处理办公室内部突发事件。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以下工作:1. 负责本部门工作的组织实施;2. 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培训和学习;3. 监督本部门人员的日常工作;4. 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关系。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七条合署办公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第八条合署办公人员应保持办公场所整洁,不得在办公区域吸烟、饮酒、大声喧哗。
第九条合署办公人员应爱护办公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或擅自搬离。
第十条合署办公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十一条合署办公人员应遵守财务制度,不得挪用、侵占公司财物。
第十二条合署办公人员应积极参与团队活动,增进同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公司对合署办公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四条对表现优秀的合署办公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合署办公人员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工作效率,规范人员行为,促进公司和谐发展。
合署办公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为公司的繁荣昌盛贡献力量。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鲁政发[2008]52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鲁政发(2008)52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学校:《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2008年4月2日召开的省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现予印发。
山东省人民政府二○○八年四月二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二○○八年四月二日省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新一届省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省政府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的指示、决定,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第三条省政府组成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省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省长领导省政府的工作。
副省长、秘书长协助省长工作。
省长因公出省和出国访问期间,由常务副省长主持省政府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
省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省政府全体会议或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处室合署办公管理制度
处室合署办公管理制度一、总则处室合署办公是指通过将原本单独办公的处室工作人员聚集在一个办公室进行共同办公的管理方式。
处室合署办公有利于促进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办公成本,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
为了规范处室合署办公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处室合署办公的范围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处室合署办公的工作人员,包括领导、专业人员等。
不适用范围:不适用于涉密等特殊工作人员,需要特殊办公环境的人员。
三、处室合署办公的原则1.平等原则:所有工作人员在办公室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2.公平原则:合署办公时,应保证各人的隐私和个人空间权利。
3.协作原则:工作人员间要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4.公开原则:工作人员要与他人保持良好的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四、处室合署办公的管理权责1.领导责任:处室合署办公的领导要负责协调各工作人员的工作,确保合署办公的顺利运行。
2.工作人员责任:工作人员要遵守规章制度,做好个人工作,并积极配合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
3.管理责任:管理人员要指导工作人员,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五、处室合署办公的规章制度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按照公司规定执行,迟到早退情况应报告领导,并做好工作补偿。
2.工作任务:工作人员要按照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合作完成工作项目。
3.办公环境:工作人员要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爱护公共设施。
4.工作安全:工作人员要遵守办公室安全规定,防范办公事故的发生。
5.信息安全: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信息安全规定,不泄露公司重要信息。
6.加班情况:加班时需填写加班表,领导审核后方可加班,不得私自加班。
7.出差情况:出差需提前向领导请示,出差报销需按公司规定报销标准。
8.请假情况:请假需提前向领导请示,并填写请假表,不得擅自请假。
六、处室合署办公的考核评价1.工作考核: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皖政[1993]49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1993年7月19日皖政〔1993〕4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暂行规定》已经一九九三年六月一日省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省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省人民政府规章,是指省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在本省范围内实行的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规章的范围主要包括:(一)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二)省人民政府根据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规定、办法等;(三)省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可以制定的其他规定、办法。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规章必须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规划和起划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法制局(以下简称省法制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参照国务院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组织编制本省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
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由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分别提出建议,经省法制局综合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条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由省法制局负责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七条列入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的规章草案,由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起草。
合署办公工作方案
合署办公工作方案篇一:工作方案2010年郴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2010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机关效能建设年”。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2010?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提高审批效率,规范行政处罚、执法检查、行政收费,改善公共服务,促进依法规范行政、公开透明行政、高效优质行政,着力营造便民高效的政务环境、政令畅通的执行环境、公平竞争的施工环境,为加快郴州“两城”建设、引领湘南开发开放、争当湘粤赣省际区域发展“领头羊”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任务(一)以规范行政审批为重点,营造便民高效的政务环境1.深化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
巩固市直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成果。
强力推行县市区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
加强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进行体制机构重构,推行扩容提质。
1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优化办,市直及中省驻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继续推进市、县两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完善市直机关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市直单位行政处罚和行政收费电子监察系统。
推进县市区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10月底前实现市、县两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联网,推行网上许可、网上年检、网上征收。
牵头单位:市政府信息化办。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优化办,市直及中省驻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整合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易、水利工程交易、房地产交易等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合署办公 制定规章制度
合署办公制定规章制度一、总则1. 合署办公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合署办公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单位形象,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而制定的。
2. 所有在合署办公室内工作的人员,包括职工、访客等,都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规章制度,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4. 总务处负责管理合署办公室的日常事务,负责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工作时间1. 合署办公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至下午5:30,午休时间为中午12:00至1:00。
2. 加班工作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示,并报总务处备案,不得擅自加班。
3. 请假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示,填写请假表,经总务处批准后方可离开。
三、办公室秩序1. 入口处设有门禁系统,入内需刷卡,并保持门口整洁。
2. 办公室内保持整洁,桌面整齐,私人物品不得乱放。
3. 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4. 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喝酒、吃东西,不得使用私人电器。
5. 办公室内禁止接待访客,如有需要请到指定的接待区域。
6. 离开办公室前必须关好电器,关闭门窗,确保安全。
四、文件管理1. 文件需分门别类存放,定期整理并归档,保证信息的完整和安全。
2. 机密文件必须妥善保管,定期归档销毁,不得随意复制、传播。
3. 所有文件均须经过相关领导的审批和签字盖章后方可下发和处理。
五、设备使用1. 合署办公室内的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使用前需要审批和登记。
2. 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关闭电源,保护好设备,定期清洁和维护。
3. 不得私自调用和修改办公室设备的设置和数据,不得损坏设备。
4. 设备出现故障需立即向总务处报修,并等待维修到位后方可使用。
六、会议管理1. 合署办公室内举行的会议需提前安排时间地点,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2. 会议需准时开始,主持人负责控制会议进行的时间和议程。
3. 会议记录需详细记录和整理,通知参会人员。
4. 会议结束后清理会场,恢复原状。
集中合署办公制度范本
集中合署办公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各级政府部门集中合署办公的管理工作。
二、集中合署办公的原则1.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2. 整合资源、优化配置;3. 简化程序、提高效率;4. 明确职责、协同作战。
三、集中合署办公的组织架构1. 设立集中合署办公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和监督集中合署办公工作;2. 设立集中合署办公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协调、组织实施集中合署办公工作;3. 各部门在集中合署办公中,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工作。
四、集中合署办公的职责与任务1. 领导小组的职责:a) 制定和组织实施集中合署办公的总体规划和计划;b) 协调解决集中合署办公中的重大问题和难题;c) 监督各部门的集中合署办公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办公室的职责:a) 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b) 协调各部门的集中合署办公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c) 收集和整理集中合署办公的相关资料,做好工作总结和报告。
3. 各部门的职责:a) 按照集中合署办公的规划和计划,做好本部门的各项工作;b) 积极参加集中合署办公的协调会议,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c) 协同其他部门解决集中合署办公中的问题,共同推进工作。
五、集中合署办公的运行机制1. 建立集中合署办公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2.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应及时互相提供相关信息,提高工作效率;3. 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各部门的集中合署办公工作进行考核,激发工作积极性。
六、集中合署办公的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保障,确保集中合署办公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正常运行;2. 加强人员保障,确保各部门在集中合署办公中有足够的人员参与;3. 加强经费保障,确保集中合署办公所需的经费得到保障;4. 加强制度保障,确保集中合署办公的各项工作依法进行。
机构合署办公实施方案
机构合署办公实施方案
随着办公环境的不断变革和发展,越来越多的机构开始考虑采用合署办公的方式,以实现资源共享、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目标。
本文将就机构合署办公的实施方案进行探讨,为相关机构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机构合署办公需要明确的是合署的目的和意义。
合署办公可以使不同机构之间的工作更加紧密协作,促进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合署办公还可以降低每个机构的办公成本,减少对办公空间和设备的浪费,实现资源共享和节约。
其次,机构合署办公的实施需要充分考虑办公环境和设施。
首先,需要选择合适的办公场所,确保空间足够满足各个机构的需求,同时要考虑到通风、采光等办公环境因素。
其次,需要统一规划和配置办公设施,包括办公桌椅、文件柜、打印设备等,以确保各个机构在合署办公中能够顺利开展工作。
另外,机构合署办公还需要建立合理的管理机制。
首先,需要明确各个机构的办公区域和使用权限,避免出现资源浪费和冲突。
其次,需要建立统一的办公管理规定和制度,包括办公时间、设备使用、卫生保洁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合署办公的秩序和效率。
最后,机构合署办公需要加强沟通和协作。
各个机构之间需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交流信息和解决问题,促进合作共赢。
同时,可以通过定期举办联谊活动、交流会议等方式,增进各个机构之间的了解和合作,营造和谐的办公氛围。
综上所述,机构合署办公是一种能够有效实现资源共享、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办公方式,但其实施需要充分考虑办公环境和设施、建立合理的管理机制、加强沟通和协作等方面的问题。
希望本文所述的实施方案能够为相关机构提供参考和帮助,促进合署办公的顺利实施和发展。
合署办公方案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回迁项目一期工程质量合署办公管理方案一、总则应市住建委[2010]-111号文的有关规定,贯彻住总集团《工程项目管理手册》政策,结合集团“八项管理制度”的要求,参照《工程总承包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本工程的质量管理目标,加强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实测实量的落实,确保质量管理制度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完整性;确保本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集团《标准化手册》等相关要求。
整合各项政策及规范,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隐患做出及时有效的整改。
为此,想项目部制定本项制度,要求项目部管理班子牵头,与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质量管理人员携手组建合署办公管理小组,设立合署办公独立办公室,完善质量合署办公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市住建委和集团关于工程质量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明确工程质量是市场行为、技术策划、施工组织、原材供应、作业人员素质、质量监控等各环节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最终结果的基本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消除违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针对引发质量问题的各项因素,多管齐下,加强管控,切实提升整体质量水平。
三、合署办公管理制度3.1、根据住建委京建发[2010]-111号文的相关规定,5万-10万平米需配备四名专职质检员。
3.2、合署办公室将施队质量员纳入项目部统一管理,确定外施队合署办公质量员名单,确定合署办公管理小组,统一办公,统一协调。
建立碰头会和质量例会制度,加强质量旁站和联合检查工作,记录合署办公情况;邀请集团质量部对项目合署办公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落实,提高工作效率。
3.2.1结合本工程的质量目标,提高全体员工质量意识,牢固树立质量、安全齐头并进的观念。
3.2.2将工程质量目标层层分解,划分为各个阶段目标,明确各阶段质量职责,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3.2.3合署办公室邀请专职安全员相互配合,合力抓好安全质量生产工作,确保安全质量两手抓。
合署办公实施方案
办公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办公区规范化管理,为各公司提供一个安全、洁净、舒适的工作环境,实现优质、高效、规范和安全的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全体员工和到办公区联系工作的临时外来人员。
第三条办公区管理由xx公司综合办牵头,xx公司办公室协助,共同对办公区的综合管理负责。
第二章办公秩序第四条员工要养成遵纪守法、文明办公的习惯。
上班时间,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禁止在办公区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员工上班时间应着装整洁、庄重,不得穿奇装异服、超短裤(裙)和拖鞋。
公司内部重大活动,应根据要求,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制服。
第六条上班时间不得随意串岗,不得大声喧哗、吵闹。
非工作需要,不得占用或使用他人办公桌和办公电脑,不得聚众闲聊。
进入办公区内应将手机铃声调至合适音量或振动状态。
第七条全体员工应自觉爱护办公设施、设备,办公桌椅和办公物品的摆放应相对统一,统一后不得随意变换位置。
第八条外出办事或下班前应整理好办公桌上的物品,文件、资料,按要求归位,座椅摆放整齐,关闭电器设备(电脑、打印机、空调、照明等),锁好柜(保险柜、资料柜)、门窗。
第九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00—11:30,午饭、午休时间:11:30—13:00,下午工作时间:13:00—16:30。
临时外出办事应向同事打声招呼,外出办事超过半天时间,应向直接领导请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办事超过一天以上,应向分管公司领导请假。
节假日执行值班制度,具体值班安排由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第十条外地员工双休日回家规定。
1、路费报销:家在长春的员工,高管人员每月报销4次往返车票,其他员工每月报销2次往返车票;家在沈阳的员工每月报销2次往返车票。
2、离开和返回时间,一般应于星期五下午3时以后离开,星期一上班前返回,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分管领导请假。
第三章物品摆放第十一条文件柜应紧靠墙边摆放整齐;茶几、窗台等台面上可放置小型花草或物品,要求协调和美观。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补充规定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98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补充规定的
通知
正文: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补充规定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5〕98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省政府决策程序,规范省政府工作运转,提高省政府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现就《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辽政发〔2013〕13号)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凡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举办的活动,须制定年度、季度计划,并经省政府批准,重要的会议、活动需经省政府常务会议或省长办公会议审定。
临时举行的会议、活动,需拟定具体计划,经省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凡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务院报送的请示和报告,须经省政府常务会议或省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
再报国务院。
情况特殊来不及上会审议的,须经省长批准后报出。
三、副省长分管的工作,涉及全局性的或其他重要的事项,由副省长签署意见后,报省长审定或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审议。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另行统一修订。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28日
——结束——。
安全合署办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安全合署办公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办公场所的安全与和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合署办公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等。
第三条安全合署办公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办公场所的安全稳定。
第四条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安全合署办公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安全合署办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合署办公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合署办公的具体实施,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安全合署办公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确保办公场所安全;(二)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三)负责办公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四)处理安全事故,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其他相关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共同做好安全合署办公工作,包括:(一)办公室:负责办公场所的日常管理,确保办公秩序;(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三)财务部门:负责办公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经费保障。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办公场所安全管理(一)办公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通道畅通;(二)办公场所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三)办公场所内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不得随意拉接电源线;(四)办公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电器安全管理(一)办公场所内电器设备应按照规定使用,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二)电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关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三)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消防安全管理(一)办公场所应设置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二)员工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火灾应急处理程序;(三)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合署办公是什么意思
合署办公是什么意思
合署办公是中国党政机构一种编制组织形式。
两个具有不同编制、职责的党政机构由于工作对象、工作性质相近或其它原因而在同一地点办公,两个机构的人员、资源可在上级统一指挥调度下视工作需要而灵活运用。
一、合署办公的区别
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不是两个机构。
指一个机构根据工作需要,以两个名称对外开展工作。
所谓一个机构,是指一个领导班子、一套内设机构,统一核定编制、配备领导职数、设置内设机构。
所谓两块牌子,是指某一机构有两个名称,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外使用相应的名称,分别刻制印章。
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不是两个机构。
采取两块牌子的机构形式,只限于表示两种性质相同的身份。
而合署办公是两个机构,两块牌子,不是一个机构。
合署办公指两个机构根据工作需要,以两个名称对外开展工作,但在同一地点办公。
合署办公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构由于工作性质相近或联系密切,在同一处所办公。
[3] 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一个机构,是指一个领导班子、一套内设机构,统一核定编制、配备领导职数、设置内设机构。
所谓两块牌子,是指某一机构有两个名称,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外使用相应的名称,分别刻制印章。
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不是两个机构。
采取两块牌子的机构形式,只限于表示两种性质相同的身份。
安全生产部合署办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安全生产部与相关部门的合署办公工作。
第三条合署办公制度旨在实现安全生产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安全生产管理合力,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安全生产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三)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计划,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五)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六)协调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七)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一)按照安全生产部的统一部署,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检查、事故调查等工作;(二)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三)对安全生产部提出的安全生产意见和建议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安全生产部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遵循以下工作流程:(一)安全生产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安全生产部将制度、规程及其他相关资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三)相关部门对制度、规程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四)安全生产部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制度、规程;(五)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正式发布实施;(六)安全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安全生产部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二)相关部门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安全生产部对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培训效果。
涉海部门合署办公规章制度
涉海部门合署办公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涉海部门的合署办公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协作与合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涉海部门合署办公是指两个或多个涉海相关的部门在同一办公场所内共享资源,协同工作,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协作与合作。
第三条涉海部门合署办公应遵循合作共赢、互相尊重、协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维护合署办公环境的和谐与稳定。
第二章合署办公管理第四条涉海部门在合署办公前应提出申请,并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五条合署办公应优先考虑同业务相关性较高的部门,协助其共同办公。
第六条合署办公的申请单位应提供详细的合署计划、办公资源、人员配备等信息。
第七条合署办公的部门应当制定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在共享资源、办公环境、办公秩序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合署办公的部门应建立健全巡查、评估机制,定期对合署办公的工作环境、工作效率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合署办公的机构设置、管理制度等。
第九条合署办公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合署办公档案管理制度,保障合署办公的信息安全。
第十条合署办公的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培训、交流活动,提升合署办公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
第三章合署办公环境第十一条合署办公的工作场所应设置相应的工作区域,明确各部门的办公空间。
第十二条合署办公的工作环境应保持整洁、安全,并设置相应的应急设施。
第十三条合署办公的工作环境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软件,保障各部门的正常工作需求。
第十四条合署办公的工作环境应设置合理的会议、沟通、休息区域,方便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协作。
第十五条合署办公的工作环境应建立规范的办公秩序,保持工作环境的安静与整洁。
第四章合署办公协作第十六条合署办公的部门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沟通。
第十七条合署办公的部门应定期组织协作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分享经验。
第十八条合署办公的部门应加强团队建设,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十九条合署办公的部门应建立健全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各部门的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合署办公工作方案doc
合署办公工作方案篇一:合署办公方案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回迁项目一期工程质量合署办公管理方案一、总则应市住建委[XX]-111号文的有关规定,贯彻住总集团《工程项目管理手册》政策,结合集团“八项管理制度”的要求,参照《工程总承包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本工程的质量管理目标,加强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实测实量的落实,确保质量管理制度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完整性;确保本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集团《标准化手册》等相关要求。
整合各项政策及规范,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隐患做出及时有效的整改。
为此,想项目部制定本项制度,要求项目部管理班子牵头,与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质量管理人员携手组建合署办公管理小组,设立合署办公独立办公室,完善质量合署办公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市住建委和集团关于工程质量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明确工程质量是市场行为、技术策划、施工组织、原材供应、作业人员素质、质量监控等各环节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最终结果的基本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消除违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针对引发质量问题的各项因素,多管齐下,加强管控,切实提升整体质量水平。
三、合署办公管理制度3.1、根据住建委京建发[XX]-111号文的相关规定,5万-10万平米需配备四名专职质检员。
3.2、合署办公室将施队质量员纳入项目部统一管理,确定外施队合署办公质量员名单,确定合署办公管理小组,统一办公,统一协调。
建立碰头会和质量例会制度,加强质量旁站和联合检查工作,记录合署办公情况;邀请集团质量部对项目合署办公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落实,提高工作效率。
3.2.1结合本工程的质量目标,提高全体员工质量意识,牢固树立质量、安全齐头并进的观念。
3.2.2将工程质量目标层层分解,划分为各个阶段目标,明确各阶段质量职责,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3.2.3合署办公室邀请专职安全员相互配合,合力抓好安全质量生产工作,确保安全质量两手抓。
党政机构整合,挂牌、内设、合并、合署办公有什么区别
党政机构整合,挂牌、内设、合并、合署办公有什么区别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省市县党政机构,都有限额设置。
省级党政机构不超过60个,省会城市55个,大城市50个,中等城市47个,县级市、小城市、大县37个,中县35个,小县33个。
市县基层党政部门不要求与上级政府部门一一对应,可以多对一。
而且市县不允许设立部门管理机关和“事业局”,因此,一些不能单独设立、职责较为重要的机构,就只能采取挂牌、内设、合署办公,甚至整合、合并的方式,将其承担的职能由职能相近的部门承担。
例如,承担行政职能较多的畜牧兽医局,可以在农业农村局挂牌,也可以内设,也可以合署办公,也可以直接整合到农业农村局机关。
虽然都是由农业农村局机关承担原畜牧兽医局职责,却又分为不同的设置方式,其区别如下:1、挂牌机构、合署办公:挂牌机构,是指两个同性质的机构整合在一起,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方式,挂牌机构的职能由主体机构完全承担,可以在机关内设相关科室,也可以完全整合到主体职能之中。
保留牌子的目的,是可以保留牌子和印章,保持对上、对外联系,方便专业职能发挥。
合署办公和挂牌机构类似,原来合署办公机构和挂牌机构的唯一区别,是可以多设置一个专职领导,如今已经没有了这个特权,合署办公和挂牌一样,已经不被单独提起了。
2、内设机构:内设机构也是同性质机构整合的一种方式,和挂牌机构的区别,除了不再保留原单位的牌子外,内设机构级别规格原则上低于主体机构,例如市级农业农村局为正处级,畜牧兽医如果设置为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只能为正科级;县级农业农村局为正科级,内设机构只能为股级。
县级内设机构一般不保留单独对外的权利,也不保留印章。
3、合并:合并则是将职能完全整合到局机关,不仅不保留牌子,也不保留单独对外的权利和印章。
机构整合,只能整合机构性质相同的机构。
畜牧兽医局整合到农业农村局,不管是彻底合并,还是挂牌、内设,都是剥离出畜牧兽医局的行政职能进行整合,而不是行政、事业职能混杂整合。
合署办公制定规章制度
合署办公制定规章制度在合署办公地点,为了确保办公环境的和谐有序,提高工作效率,必须制定一些规章制度以规范员工的行为和工作方式。
以下是一份合署办公规章制度的草案,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合署办公场所的和谐环境,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合署办公场所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公司员工和来访者。
第三条合署办公场所的管理者有权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遵守本规章制度是所有工作人员的法定责任,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办公场所安全第五条所有工作人员进入合署办公场所时,必须通过安全检查,切勿携带任何禁止携带的物品进入办公区域。
第六条禁止在办公室内吸烟,各楼层设有指定吸烟区,工作人员需在指定区域内吸烟。
第七条办公区域内设有灭火器和紧急疏散路线图,如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工作人员请按照紧急疏散路线迅速撤离。
第八条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请关闭灯光、电脑等设备,确保办公区域的安全。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九条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表,准时上下班,不得早退或迟到。
第十条工作期间,严禁私自离开办公区域,如需要外出办事,必须提前请假并得到上级的批准。
第十一条工作期间禁止在办公区域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严禁噪音扰民、打闹嬉戏或放任何形式的庸俗音乐。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在办公期间禁止在办公桌上进食、摆放过多私人物品,保持办公桌的整洁。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互相尊重,禁止使用粗口、辱骂或其他令人不悦的言辞。
第十四条禁止在办公区域传播未经许可的文件或信息,并对文件和电脑中的机密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第十五条禁止擅自更改或移动办公设备和装修物品,如需更改或维修,请向管理者提出申请。
第五章外来访客第十六条外来访客必须提前向被访员工预约,并登记及出示有效证件进入办公区域。
第十七条访客进入办公区域时,必须接受安全检查,切勿携带任何可能危害办公室安全的物品。
第十八条关于访客的行为,访客本人和被访员工承担共同责任,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被要求立即离开。
合署办公规章制度
合署办公规章制度一、总则本合署办公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合署办公场所的日常运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办公秩序,加强沟通协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使每位工作人员都能体验到舒适的工作氛围,发挥个人潜能,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合署办公场所使用规定1.合署办公场所包括公共区域和个人办公区域。
公共区域是指楼道、走廊、休息区等共用区域,个人办公区域是指每个人的工作位。
每位工作人员应保持自己的工作位整洁有序,不得随意堆放任何物品。
2.合署办公区域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干扰他人的工作。
3.私人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放置在公共区域或他人工作位上。
个人物品被发现在公共区域或他人工作位上,将被移至失物台,如无人认领,经等待一周后将进行处理。
4.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占用或更换他人工作位。
如有需要更换工作位的情况,需提前向主管部门进行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换。
5.合署办公场所的安全由每位工作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避免发生意外损失。
如发生贵重物品失窃或损坏的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三、办公设备使用规定1.合署办公场所的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
每个工作人员在使用这些设备时,应遵守设备使用规定,妥善保管设备并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2.使用计算机时,应遵守网络安全规范,不得访问非法网站或下载非法软件。
同时,不得擅自修改公司设备的配置和系统设置。
3.使用打印机和复印机时,应严格控制打印和复印的数量,节约用纸。
打印和复印的文件应及时取走并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查阅他人的打印或复印文件。
4.使用办公设备时应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拆卸或修理设备,遇到设备故障应及时向技术人员报告并等待维修。
四、合署办公协作规定1.合署办公场所的工作人员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建立和谐的工作氛围。
2.每个工作人员应确保自己的工作不会影响到他人,协调好自己的工作安排,避免造成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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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省政府合署办公暂行规程
【颁布部门】
【颁布时间】 1995-10-04
【正文】
省政府合署办公暂行规程
第 1 条
行政院为力谋地方行政效率之增进及减缩省行政经费,以扩充县行政经费起见,特制定本规程。
第 2 条
省政府左列各厅处,应一律并入省政府公署内合署办公。
一秘书处。
二民政厅。
三财政厅。
四教育厅。
五建设厅。
六保安处。
现在省公署办公房屋,如尚不足以容纳各厅处时,应于可能范围内尽量并入,至少须先并入民政厅及保安处,一面将公署改建扩充,各厅陆续加入,但无论已未并入,其办公程序,概依本规程办理。
第 3 条
现在一切直属省政府之机关,除前条所属各厅处及呈准行政院特许设置者外,应分别裁并或量为缩小,改隶于主管厅处。
第 4 条
省政府合署办公后,除本条第二第三两项规定外,所有文书,应以省政府名义行之。
各厅处对于行政院所属主管部会署之命令,应迳行呈覆。
各厅处依其职权监督指挥直辖职员或直辖机关之事务进行者,在不抵触省令之范围内,仍得自发厅令处令或布告。
第 5 条
省政府合署办公后,一切文书,概由省政府秘书处总收总发。
凡用省政府名义之文书,由主管厅处分别或会同主稿呈主席判行,并由主管厅处长副署。
前项呈判文书,主席认有修改意义或办法之必要时,交由各主管厅处修改之。
第 6 条
省政府合署办公后,各厅处呈拟之命令或处分,经主席判行,并以省政府之名义发布后,如发觉有违背法令,逾越权限,或其他不当情形时,依左列之提议,经省政府委员会之议决,仍得自行修正及分别停止或撤销之。
一依省政府主席之提议者。
二依主管厅处长之提议者。
三依其他厅处长或委员之提议者。
第 7 条
省政府合署办公后,应依左列各原则澈底改革:
一各厅处及其所辖机关之组织暨各科股之职掌,应依现在实际之需要重新划定,厉行裁并。
二省政府及各厅处之经费,应集中管理,其材料物品应集中购办,其一时不便完全集中者,亦应酌定项目范围,先行集中其一部或大部。
三省政府及各厅处之文书,应采科学管理方法,务期迅速缜密简便,每日每周文书之收发及承办,除机密要件外,均应分类摘由统计列表互
送主席及各厅处长查考。
第 8 条
省政府合署办公后,省政府秘书处除设科分掌文书会计庶务等事项外,得酌设左列各室:
一技术室掌理关于各种专门技术事业之调查、设计、审核及指导事项。
二法制室掌理关于法令之搜集整理草拟修订审核及解释事项。
三统计室掌理关于统计之编制及报告年鉴之编拟及各种表格之调整事项。
四编译室掌理关于公报及其他刊物编译事项。
第 9 条
省政府各厅处实行合署办公后之节余经费,应悉数拨增各县行政费。
第 10 条
本规程施行后,各省政府应于两个月内将办理情形咨报内政部转呈行政院备案,各省中如因牲殊情形须暂缓实行者,亦应开明理由咨请内政部转呈察核。
第 11 条
各省政府得依据本规程订定施行细则,咨报内政部,转呈行政院备案。
第 12 条
本规程未规定事项,应依现行省政府组织法及其他有关系之法令办理。
第 13 条
本规程由行政院呈报国民政府核准备案后公布之。
第 14 条
本规程公布施行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原颁“省政府合署办公办法大纲”废止之。
第 15 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