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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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妓女“自由说”之我见
摘要:古代妓女被谴责为性的奴隶,道德的罪人,特别是在男尊女卑的社会地位确立以后,妓女受男人的狎昵玩弄,失三从,更是遭人鄙视。
然而尽管在男人们的掌控下的她们,依然有自己的一些自由可言。
关键词:才艺缠头爱情择偶
妓女是为适应社会各阶层人士(包括旷夫、军人、游士、商人、手工业者和市民等)性欲需求而产生的,这类妓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商品经济得以发展以后的产物,甚至她们本身就是作为一种特殊商品而进入交换市场的。
然而,妓女们,不管是在才艺方面还是在姿色方面,都是远远超越同时代的女性的。
由于社会普遍提倡“女子无才便是德”,在闺阁之中的女儿和为人妻后的读物都是限于《女诫》、《内训》、《女论语》和《女范捷录》,从而导致这些女人的才艺是欠缺的或者才艺水品不高的。
然而,官妓有来源于社会的三个阶层,一是来自古代的女乐倡优世家,从小就受到周围的环境的影响,法律规定,女乐家庭里,男的时代为奴,女的世代为娼,所以她们的父母也都有意栽培他们成为歌舞艺人;二是来贵族女子,官僚贵族把女儿送到宫中,接受优秀的训练,使得她们成为有才艺的女性,从而能求得皇帝的宠幸。
私妓也都是姿色超群,能歌善舞,她们中的人一部分人是小时候就开始练习歌舞音乐的,加上他们的天资聪颖和自己后天的努力,也使得她们有较高的技艺水平,如唐代的薛涛、宋代的李师师、明代的柳如是以才艺闻名于世。
市妓中,很多都是被迫落入红尘,成
为青楼女子的,然而她们为了生计也还是有意学习歌舞音乐的,虽说技艺水平不及前者,但是依旧能赢得狎客的欢心。
妓女们大多妙解音律,能歌善舞,兴之所至,亦辍词连句,泼墨为画。
因而,妓女的身价也就提高了。
妓女因为其能歌善舞,姿色艳丽,不但能给男人带来视觉和听觉的享受,而且可以给男人带来性的愉悦。
由于妓女不仅要向嫖客们展现自己的声色,而且还要向他们展现自己的身体,随着道家房中术的兴盛,在性方面,妓女们可以给男人带来更强烈的满足感。
再者,“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的社会心理,使得男人把妓女当做是婚姻的补充。
与妓女交往,不仅可以满足色欲,而不影响正常的家庭秩序,也是名士风流的表征。
既然,男人嫖妓是一种名士风流的表现,那么,妓女也就不会遭到谴责。
男人(特别是文人)对妓女的态度是既同情又欣赏。
他们欣赏艺妓的女性的美,并且称赞她们“皓腕凝香雪”、“艳压群芳”,唐代杜牧也说“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妓女可以受到男人们的欣赏和称赞,有的还可以受到男人们的尊重。
随着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分工的确立,作为妻子或者妾,他们几乎是不可能受到外来男子的赞美的,因为她们的活动范围被限制了,接触到的人也就会变少,再受到“男女有别”、“男女授受不亲”的传统礼教观念的约束,她们接触到的异性就屈指可数了。
陈思和也说:“妓女在嫖客面前所体现的,较之于女奴与主人,妻妾于丈夫的依附关系,更显得自由。
”古代的私妓可以随着主人去给主人的宾客侑酒,歌舞填词,也可以承他人之邀,去参加大型的歌舞表演,从而,
接触各色各类的人,见识更多新鲜稀奇的事物,这一点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妻妾所无法达到的。
“缠头”这一词指的是妓女的收入,源于唐朝。
唐玄宗在公元二十二年,唐德宗在建中三年,唐文宗在大和三年,都曾颁布诏令,认同并提倡民间交易中完全用布匹来代替货币,或者部分布匹代替货币。
嫖客到青楼狎妓都用流行的布匹付账——拿出丝绸若干尺,缠到妓女头上当做小费,是为缠头的由来。
在古代,歌舞女和妓女的消费主体是达官贵人,富家子弟和科举士子。
因而,妓女索要缠头的多少虽说是根据姿色等级来决定的,总的来说是比较自由的。
如《清江笑靥儿》“千金在这窝儿里消费了。
”《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的杜十娘秘密地“蕴藏百宝”,当她向老鸨为自己赎身时,老鸨向她要了三百两银子。
杜十娘为试探李甲,让李甲支付了一百五十两银子,剩下的一百五十两由她自己出,赢得了自由。
谁知李甲“负心薄幸”,在孙富的巧说下,出卖了十娘,十娘不从,义正言辞痛斥负心汉,将百宝箱里的金银首饰丢进了江里。
可见,妓女有的要受到官署管辖,还要受老鸨控制,但是她们还是可以有自己的私房钱的。
那些名妓花魁,老鸨虽说会向她们索要更多的银子,但是她们是老鸨的摇钱树,老鸨还是会允许她们私藏的,或者对她们私藏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因为只要她们还在这青楼里,就能给妓院带来收入。
在妓女第一次接客时,妓院的老鸨会为妓女梳拢,特别是达官贵人为争得妓女的初夜,会奢侈浪费地布置很隆重的排场。
古代的女性的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受封建礼教的约束,
她们一旦嫁为人妻后,都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不管丈夫的品行如何恶劣,她们都可以离开抛弃她们的夫君,除非被夫家休了,才可以从婚姻中解脱出来。
然而,一般只有妻子触犯了《大戴礼记》中的“妇人七去”中的条例,夫家才能用行驶休妻的权利。
她们被休了以后回娘家也会受到娘家人的鄙视和羞辱。
她们这些良家妇女在古代都被视为传宗承嗣的机器而存在,大多不知道爱情为何物,而妓女却曾体验过销魂的滋味,品尝过爱情的快乐,这不啻是妓女不幸中的万幸,而且也是座位女性价值的一种体现。
当然,古代妓女中也并不盲目迷信文人士子,而是通过比较识别,寻找真正的情人。
长期的送旧迎新的生活,固然夺去了她们的贞操,损害了她们的人格尊严,使她们遭受了莫大的屈辱和痛苦。
但在同时,她们还丰富了自己的情感世界,提高了自己辨别男人的能力,懂得了什么是爱情,什么是玩弄。
例如,冯梦龙《情史情贞类》中的南京名妓张小三与商人杨玉山相爱达二十年之久。
进士与名妓相爱,也比比皆是。
妓女都有脱籍从良,逃离火坑,重返家庭的理想。
在《赵盼儿风月救风尘》中妓女宋引章就有这样的愿望,她发出感叹:“我嫁了,做一个张郎家妇,李郎家妻,立个归名,我做鬼也风流。
”《谢天香》中俄谢天香:“怎生勾除籍不做娼,弃饯得为良。
”所以有《卖油郎独占花魁》的故事。
因而,妓女们在平时就会积攒钱财,一旦遇到有情有义的情人,就会为自己赎身从良,获得自由。
妓女并非毫无自由可言的,她们从事倚门卖笑,生活奢华,并且不受封建礼教的约束,在向人献身时自己也能获得快乐,她们所受的
文化也是高于同时代的一般女性的。
所以比起良家妇女,妓女还是有更多的自由的,要不然妓女这一行业也不会经久不衰,持续上千年了。
参考书:
【1】《中国妓女生活史》武舟著湖南文艺出版社
【2】《中国娼妓史》王叔奴编著上海三联书店
【3】《女巫和妓女的起源》董乃强中国文学研究
【4】《中国古代文人和妓女》王建华大理师专学报 2000年第三期
【5】《中国古代妓女如何收费》李开周政府法制文摘版
【6】《读书笔记历史上的妓女》李良玉中国国情国力 1998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