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某环境保护局各类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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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立卷归档制度及9个制度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及9个制度

夷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档案立卷归档制度1、立卷归档的范围已在拟定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中明确规定,档案管理人员在立卷归档时应积极收集归档。

2、每年立卷归档的时间要求在次年第二季度中旬内完成。

3、立卷时,案卷质量总体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1)归档文件材料的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当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等,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

(3)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本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计划,放有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其它文件材料的立卷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4)卷内文件材料应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

即:批复在前,请求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和特点,按有关规定排列。

(5)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装盒,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

装盒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每页材料正面的右角上、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加盖档号章,并逐件编件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装具上或在声像材料的背面逐件编号。

(6)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的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但无实质性内容的,亦应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目内容;会议记录应每次会议的时间和主要内容;填写的字迹要工整;卷内文件目录应放在首页。

(7)、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8)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

若无情况可以说明,也应将立卷人、姓名和时间填上,以示负责。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范本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范本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立卷归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档案立卷归档工作应当坚持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的原则。

第四条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由单位档案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工作。

第二章归档范围第五条归档范围包括:(一)反映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单位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单位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单位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单位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六条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不得归档。

第三章归档要求第七条归档文件材料应当具备以下要求:(一)文件材料应当打印或使用钢笔、毛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书写;(二)用纸应当规范,纸质良好,符合档案保管要求,归档案文件纸张规格除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均应使用A4纸型;(三)字迹工整,破损的文件材料应当修补、裱糊,不符合要求的档案不予接收;(四)归档文件材料应当收集齐全完整,准确地反映其工作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第四章立卷归档程序第八条立卷归档程序分为收集、整理、立卷、审查、归档、登记六个步骤。

第九条收集阶段,各部门应当将形成的文件材料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收集齐全。

第十条整理阶段,各部门对收集的文件材料进行分类、排序、编号、装订等整理工作。

第十一条立卷阶段,各部门将整理好的文件材料按照一定的顺序和结构组成一卷。

第十二条审查阶段,单位档案部门对各部门提交的立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合规。

第十三条归档阶段,单位档案部门对审查合格的立卷材料进行归档,并按照档案编号顺序进行排列。

第十四条登记阶段,单位档案部门对归档的档案进行登记,建立档案索引,便于查询和管理。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是指对于单位内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整理、归类和归档,并进行相应的管理和保存。

下面就档案立卷归档制度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档案立卷归档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单位内各类档案资料能够按照既定的规范进行分类、归档和保存,便于查询、使用和管理。

同时,这也是为了维护和保护这些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其次,档案立卷归档制度的程序包括档案立卷、档案分类、归档和管理四个主要环节。

档案立卷主要包括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整理,确定档案的名称、编号、用途、保管期限等要素。

档案分类是指根据档案资料的性质、用途、来源、形式等特点进行分门别类的过程,包括档案种类划分和档案分类编码。

档案归档是指将已经压缩整理封装好的档案资料进行存放和保存的过程,包括档案控制、交接、档案装订等环节。

档案管理是指对已经归档的档案资料进行管理和维护,包括档案的借阅、移交、销毁等环节。

其三,档案立卷归档制度的标准包括档案名称、档案编号、用途、保管期限等。

档案名称是指用来标识档案归档资料的名称,应该简明扼要地反映出档案资料的性质和内容。

档案编号是指用来标识和鉴别档案归档资料的编码,应该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标准进行编制。

档案用途是指档案资料的具体使用目的和范围,应该从档案资料的来源、用途、形式等方面进行说明。

保管期限是指档案资料应该保留和保存的时间,一般按照档案的价值、保密性、历史性、法律规定等因素进行确定。

最后,档案立卷归档制度的执行需要依靠相关管理人员的严格执行和监督。

管理人员应该具备相关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操作,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同时,还应该加强对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防止档案资料泄露和损坏。

总之,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是单位内对各类档案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和保存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正确执行该制度能够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靠,为单位内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支持。

立卷归档制度

立卷归档制度

立卷归档制度
立卷归档制度是指组织、机构或企业为了管理和保存文件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立卷归
档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文件立卷:按照一定的文件分类和编目规则,将文件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编制、整理
和装订,形成文件册、卷或卷册。

2. 文件分类: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用途等加以分类,如行政文书、合同协议、财
务报表等,并在文件册、卷或卷册上标明分类信息。

3. 文件编目:为每个文件册、卷或卷册进行编目,包括文件标题、日期、编码等信息,方便查找和管理文件。

4. 归档存储:将已立卷的文件按照一定的存储要求,如防火、防潮、防虫等进行存储,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完整。

5. 文件检索:建立文件检索系统,使得用户可以根据文件的标题、日期、编码等信息
进行快速检索和查找。

6. 文件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机构的规定,对文件的保管期限进行明确,并进行定期检查和销毁。

7. 文件借阅和归还:建立文件借阅和归还制度,包括借阅登记、文件借阅期限、归还
要求等,确保文件的正常使用和秩序。

8. 文件销毁:按照文件保管期限和销毁规定,对已经过期或不再需要的文件进行安全
销毁,防止信息泄漏。

通过建立和实施立卷归档制度,可以规范文件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文件的安全和完整性。

精品各种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精品各种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蕉岭县环境保护局各类档案立卷归档制度为了加强我局档案的综合管理、完整系统地收集和保存日常管理和工作中形成的文书、基建、仪器设备、会计、专业档案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档案文件材料,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凡是本局在各种活动中形成的,反映我局环保工作和历史面貌的各种文字、图表、图纸、音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

二、归档时间1、文书档案,本局每年形成的办理完毕的党政工团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兼职档案员收集齐全,于第二年三月底前交档案室统一立卷归档。

2、基建档案,在基建工程中建设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由管理工程项目的部门承担指定兼职档案员或专人负责。

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归档。

3、仪器设备档案,档案人员参加5000元以上的设备仪器开箱验收工作。

开箱后图纸资料由财会室立卷归档,5000元以下的设备仪器档案由使用部门管理。

4、会计档案,当年会计档案由会计部门于第二年上半年完成立卷工作,第三年六月份前移交档案室归档。

5、特殊载体档案,在音像制品、光盘形成后一个月内,交综合档案室统一立卷归档。

实物档案于第二年三月份交档案室立卷归档。

6、已故人员档案,人事部门在干部、职工死亡后半年内,按规定整理,交档案室保存。

7、各部门专业档案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于第二年三月底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立卷归档。

三、归档要求(一)文书档案的归档要求1、凡归档的文件材料都必须齐全完整。

2、凡是原来文件上有会生绣的金属物,归档时必须去掉,用不锈钢书订或细线将文件装订。

3、凡文件尺寸大于A4纸规格的,要按A4规格进行折叠或裁剪,小于16开规格及破损的要进行托裱。

4、归档文件材料中,各种报表、名册、图册、书刊等,一册(本)为一件。

正本与定稿、正件与附件,两件作为一件。

文件处理单(表)与被处理文本合为一本。

5、同一文件的不同稿本,正本在前,定稿在后;一般文件的请示与批复,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6、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归档,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批复年度归档,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归档,跨年度计划、总结、报告、统计报表等,应放在文件内容针对年度归档,长远规划应放在文件内容针对的头一年;多年的总结、报告,应放在文件针对的最后一年。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档案的形成、管理和保护工作,充分利用环境保护档案信息资源,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级环境保护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环境保护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环境保护档案是本单位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国家、社会和单位具有利用价值,应当归档保存。

第二章环境保护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环境保护档案的收集应当遵循全面、准确、及时、规范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环境保护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环境保护规划、政策、法规、标准等文件资料;(二)环境保护项目审批、验收、监测、评估等文件资料;(三)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会议等文件资料;(四)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等文件资料;(五)环境保护事故调查、处理、整改等文件资料;(六)其他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六条环境保护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分类、编目、归档、立卷的原则,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和高效利用。

第七条环境保护档案的整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分类:根据档案的内容、形式和用途,进行科学分类;(二)编目:对档案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目录;(三)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分类、编目要求,归入相应的档案柜(架);(四)立卷: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按照规定进行立卷。

第三章环境保护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八条环境保护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安全、保密、方便、高效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保密。

第九条环境保护档案的保管包括以下内容:(一)存放:将档案存放在符合要求的档案柜(架)中,保持档案的整洁、有序;(二)温湿度控制:保持档案室温湿度适宜,防止档案霉变、虫蛀、老化等;(三)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鼠等安全措施:确保档案安全无虞;(四)保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档案,加强保密管理。

立卷归档管理制度

立卷归档管理制度

立卷归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构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保护机构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构内所有档案管理工作,并受到全体员工的监督和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档案包括文件、资料、报表等各种载体形式的信息。

第四条本制度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档案的建立、整理、管理、利用和归档等方面。

第五条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由机构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经领导审批后正式生效。

第六条本制度生效后,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纪律惩处。

第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机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章档案的建立和整理第八条机构内的各类档案应当按照文件的形式、内容、用途、时间和地点建立档案管理目录,确保档案齐全、有序。

第九条档案的建立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档案的建立包括文件的分类、编号、目录登记、装订和盖章等程序。

第十条机构内的档案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理,包括整理档案的原文及复印件,清理无效档案和分阶段归档等。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第十一条档案管理工作由设立档案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岗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机构的规定进行。

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保管、调阅、借阅和监督等。

第十三条档案的保管应当尽量避免损坏、遗失和被盗,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第十四条档案的调阅和借阅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应当遵循档案的秘密性原则。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当经常对档案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归档第十六条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相关规定并经过审批手续,应当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秘密性。

第十七条档案的归档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对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编目和入库等程序。

第十八条档案的归档应当采用专用的文件柜和文件盒进行存放,并对档案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整理。

第十九条档案的利用和归档工作由设立档案利用和归档岗位的工作人员负责,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立卷归档制度模板

立卷归档制度模板

立卷归档制度模板一、总则为了规范立卷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立卷归档范围1. 立卷归档范围包括本单位在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材料、图表、账簿、声像等。

2. 具体归档范围如下:(1)行政管理的文件材料,如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纪要、决定通知等;(2)财务管理的文件材料,如财务报告、会计凭证、账簿、财务分析等;(3)人事管理的文件材料,如员工档案、工资福利、考核评价等;(4)生产管理的文件材料,如生产计划、生产记录、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5)客户管理的文件材料,如客户资料、合同协议、投诉处理等;(6)其他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立卷归档时间1. 管理文件在第二年五月以前立卷归档。

2. 本单位文书在办理完毕后立卷归档。

3. 基建工种全套材料在完工后及时归档。

4. 会计核算材料由财务人员按要求装订成册,保管一年后交档案部门归档。

四、立卷归档要求1.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档案类别层次分明,按照档案的性质、形成时间、保管期限等进行分类,并标明类别和序号。

3. 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和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4. 卷内文件排列有序,按照文件的形成时间、类别、序号等进行排列,便于查阅。

5. 案卷题名简明确切,案卷题名应简明扼要地反映档案内容,便于检索。

6. 封面填写工整,案卷封面应填写档案的名称、编号、形成时间、归档部门等信息,字迹清楚工整。

7. 装订案卷牢固,案卷应采用适当的装订方式,确保档案的耐久性。

8. 档案入库案卷规范统一,档案入库时应按照规定的顺序和位置进行存放,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便于管理。

五、立卷归档份数1. 一般归档一式三份,确保档案的备份和分发。

2. 对于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档案,适当增加归档份数,以满足实际需要。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3篇)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3篇)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档案的管理工作,维护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做好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制定本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第二章档案归档第一条档案采用结构化分类方式,依据档案管理的需要,按照文件的用途、形式、内容和权限进行分类,形成档案目录,并在档案目录中编制档案号。

第二条档案目录由档案管理员负责统一编制,并定期更新和调整。

第三条全体工作人员应按照档案分类的要求,及时将办公文书归入相应的档案,加以归档。

第四条归档,是指将办公文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按照文件的性质、用途和内容进行整理,并放入相应的文件夹或盒子中,并在外部标注档案号、归档日期等信息。

第五条归档时应注意保持文件的完整、不破损,对需要打孔分装的文件,应采用专用的打孔器进行操作。

第六条归档后,应将归档档案的信息及时记录入档案目录,并注明档案存放位置。

第三章档案保管第一条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保密级别,确定不同的存放地点,建立相应的档案库房。

第二条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尘、防火,保护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条将归档的档案按照档案目录中的信息,放入相应的档案柜或架子上,并做好保管标记。

第四条档案库房应设置门禁系统,限制非相关人员的进入。

第五条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档案库房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整改。

第六条档案库房应备有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四章档案查询第一条档案的查询应当遵循必要性和合法性原则,申请查询的人员应提供合理的理由。

第二条档案查询应当在档案管理员的指导下进行,查询人员应填写查询申请表,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

第三条查询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按要求使用档案,并注意保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查询人员不得擅自带走档案或对档案进行非法更改或销毁。

第五条档案管理员应及时处理查询申请,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一条档案利用应遵循合理利用的原则,注重档案的价值和价值再利用。

第二条档案利用应当遵守保密要求,对涉密档案的利用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档案立卷归档管理制度

档案立卷归档管理制度

档案立卷归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立卷和归档程序,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立卷、整理、归档、借阅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遵循档案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本单位成立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档案工作。

第二章档案的立卷管理第五条档案的立卷工作要有明确的规范和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确定档案的种类和范围;(二)编制并印制档案目录;(三)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四)严格执行档案立卷标准。

第六条对于不同的档案种类和内容,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档案立卷标准,并确保其符合档案管理的规定。

第七条档案立卷工作由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要有相应的档案管理培训和资格证书,确保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档案的立卷必须按照时间顺序进行,逐级审核,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对于重要的档案要进行备份和加密处理,确保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篡改、销毁或转移档案,违者将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对于档案损坏或丢失的情况,必须及时报告,由档案管理委员会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档案的归档管理第十二条档案的归档管理是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三条档案的归档工作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确定档案的归档规范和流程;(二)编制归档目录和归档清单;(三)建立归档管理系统和档案馆;(四)严格执行归档标准和规定。

第十四条归档管理工作要有专门的人员负责,要有相应的档案管理培训和资格证书,确保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第十五条对于不同的档案种类和内容,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归档标准,并确保其符合档案管理的规定。

第十六条档案的归档必须按照时间顺序进行,逐级审核,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档案管理)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档案管理)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根据《档案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及《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校安工程在实施过程和各项目在排查鉴定、规划、加固改造等各个阶段以及其他正在实施或将要实施的所有中小学校舍建设工程所形成的、与校舍安全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记录。

二、归档时间:随时发生随时收集,工程性档案在竣工验收或档案备案后进行全面清理、归档。

三、归档案卷的质量要求:1、应归档文件要收集齐全,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和特点,按照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立卷,要求分类准确。

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和责任者。

2、案卷封面的各个项目均应填写清楚,案卷标题要确切简明地反映卷内文件作者、内容和形式;要注明保管期限;并逐卷编写张页号,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和“卷末备考表”。

3、向档案室归档的所有案卷,都要按照一定的次序进行系统的排列,编以案卷顺序号,并编制案卷目录。

档案保管制度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切实做好值班保卫工作,在发生意外事故或可疑现象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二、档案库房是机密重地,严禁外人入内,要求门窗牢固,非工作时间必须关门落锁。

三、认真做好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工作,达到“八防”要求,以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四、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生火及存放易燃、爆炸、腐蚀物品,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五、应定期对档案保管的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六、不准随意销毁档案资料,对损坏严重的永久、长期案卷要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对到保管期限的短期案卷和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需要销毁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七、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

环境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环境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环境管理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环境管理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与环境管理相关的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监测数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应急预案、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环境法律法规文件等。

第三条环境管理档案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档案管理。

(二)集中统一原则: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四)安全保密原则:加强档案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环境管理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环境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环境管理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环境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环境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负责环境管理档案的保管、维护和修复工作。

(四)负责环境管理档案的查询、借阅和利用工作。

(五)负责环境管理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六)负责环境管理档案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环境管理档案的收集范围:(一)环境监测数据、报告、报表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文件等。

(三)环境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记录等。

(四)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认证文件等。

(五)环境法律法规文件、政策文件等。

(六)其他与环境管理相关的资料。

第七条环境管理档案的收集要求:(一)收集的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

(二)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分类、编目、归档。

(三)收集的档案资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八条环境管理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的种类、形成时间、内容等进行分类。

(二)编制档案目录,标注档案的编号、名称、形成时间、页数等信息。

环保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环保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保护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涉及环境保护的所有档案,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录音录像档案等。

第三条环保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利用;(三)真实记录,全面反映;(四)规范操作,确保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环保档案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环保档案管理的主体,负责制定环保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并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环保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环保档案管理业务;(二)具有相应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三)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环保档案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环保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二)负责环保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三)负责环保档案的保管、鉴定、销毁工作;(四)负责环保档案的查询、借阅、复制等工作;(五)负责环保档案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六)负责环保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环保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收集内容应全面反映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过程;(二)真实性原则:收集的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三)及时性原则: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第八条环保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二)环境保护规划、计划、方案;(三)环境监测、调查、评估报告;(四)环境治理、污染控制工程资料;(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资料;(六)其他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资料。

第九条环保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系统性原则:按照档案的内在联系进行分类、编号;(二)科学性原则:采用科学的方法对档案进行整理;(三)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准确性。

第十条环保档案的整理流程:(一)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二)对分类后的档案资料进行编号;(三)编制档案目录;(四)编制档案索引;(五)填写档案登记簿。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2【精选文档】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2【精选文档】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档案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职责1、本公司综合档案室负责指导本公司各部门的立卷、归档工作。

2、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部门工作职责范围。

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此项工作,指定一至二名专(兼)档案人员,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做到每项重要工作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归档保存材料。

3、各单位、各部门对档案工作应做到“三纳入”、“四同步”。

“三纳入”即纳入工作计划和规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四同步”即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4、各单位、各部门在公共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向本公司档案室移交,实行集中管理。

5、临时机构产生的档案资料,应于该机构撤销前,由兼职档案员整理立卷,按规定移交档案室。

由几个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主办单位负责立卷归档,其他单位协办。

二、立卷归档范围本公司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党政管理及其他各项社会活动和建设工程项目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案范围。

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分为十大类:1、党群类:主要包括党群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2、行政类:主要包括行政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3、基本建设类:主要包括基本建设管理和项目建设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4、仪器设备类:主要包括仪器设备工作各个环节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财会类:主要包括财务工作管理和会计核算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6、人事档案:主要指通过人事部门(含组织、干部、劳资等其他管理部门)收集的个人经历、学习经历、干部任免、党团材料、工作调动、工资调整、鉴定考核、先进模范审批表等材料。

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A4纸型),照(胶)片、光盘、录像带、录音带、幻灯片、实物等各种载体形式。

立卷整理归档制度范文(4篇)

立卷整理归档制度范文(4篇)

立卷整理归档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程序,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应以科学、准确、规范、高效为原则,注重保护原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信性。

第四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的具体操作应符合相关国家和地方规定以及本单位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档案整理归档程序第五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程序如下:一、制定档案整理归档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计划。

二、对待整理归档的档案进行鉴定、筛选和分类,确保整理归档的档案具备必要性。

三、编制档案整理工作方案,明确整理的方法和步骤。

四、进行档案整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有序性。

五、编制整理归档报告,详细记录整理归档的过程和结果。

六、提交整理归档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存储。

第六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应由专门的人员负责,确保工作的专业性和质量。

第三章鉴定、筛选和分类第七条对待整理归档的档案进行鉴定、筛选和分类的目的是明确档案的保存价值,确定档案的价值和需整理归档的级别。

第八条档案鉴定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其具体工作包括:一、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和级别。

二、进行档案筛选,确定需整理归档的档案。

第九条档案分类工作应根据档案的属性、内容和用途进行,其具体方法和步骤参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第四章档案整理工作第十条档案整理工作的目的是保证整理归档的档案的完整性和有序性,具体工作包括:一、对需整理归档的档案进行整理、排列和编目。

二、编制整理归档方案和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档案整理工作应注重保护原始档案,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可信性。

第十二条档案整理工作应记录整理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并编制整理归档报告。

第十三条档案整理工作应及时反馈整理归档报告,并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档案归档存储第十四条档案归档存储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可靠。

区环保局档案管理制度

区环保局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区环保局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区环保局及其所属各单位、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的合法合规。

(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三)科学分类:按照档案的性质、内容、来源等进行科学分类,便于管理和利用。

(四)安全保管:加强档案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五)规范利用:档案的借阅、复制、摘抄等利用行为应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形成单位职责,明确档案收集范围和标准。

(二)档案收集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三)档案收集应遵循档案形成的时间顺序,保持档案的历史连续性。

第五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分类体系,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

(二)对档案进行编号、编目,确保档案的检索便捷。

(三)对档案进行装订、封装,确保档案的整洁和美观。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保护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盗等。

(二)档案保管设备应满足档案保存的需要,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

(三)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档案保护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对珍贵、易损、易褪色的档案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二)对档案进行消毒、修复、复制等工作,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三)档案保护工作应定期开展,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开放第八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的合法合规。

(二)档案利用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档案利用应遵循档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九条档案开放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开放应遵循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的合法合规。

环境保护局档案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局档案管理制度

静宁县环境保护局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国家环保局、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发的《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档案是指环保部门在环境保护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局环保档案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并将档案工作纳入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之中。

第四条本局环保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实现现代化管理。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本局设立综合档案室(以下简称“档案室”),归属局办公室,设立专职档案员,业务上受市环保局和市档案局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第六条档案室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局档案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二)对局机关各内设股室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负责立卷归档以及集中管理局机关的全部档案;(三)对直属单位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四)组织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做好档案利用的服务工作;(五)按规定向区档案馆移交档案。

第七条建立局档案综合管理网络,各股室指定一名同志为档案联络员。

第三章档案工作人员及其职责第八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后上岗,并忠于职守,档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九条档案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制度;(二)监督、指导和协助各股室兼职档案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整理,并负责立卷归档工作;(三)负责本局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销毁和统计工作,熟悉所保管的档案情况;(四)开展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迅速准确地查调档案;(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造成档案的损毁、丢失、泄密;不得擅自提供、复制档案,确保环保档案的机密与安全。

第十条各股室档案联络员主要职责:(一)主要负责对本股(室)业务工作中所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完成初步立卷,要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保证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和系统;(二)负责按规定将本股室材料向局档案室移交;(三)负责撰写本股室的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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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环境保护局各类档案立卷归档制度为了加强我局档案的综合管理、完整系统地收集和保存日常管理和工作中形成的文书、基建、仪器设备、会计、专业档案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档案文件材料,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凡是本局在各种活动中形成的,反映我局环保工作和历史面貌的各种文字、图表、图纸、音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

二、归档时间1、文书档案,本局每年形成的办理完毕的党政工团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兼职档案员收集齐全,于第二年三月底前交档案室统一立卷归档。

2、基建档案,在基建工程中建设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由管理工程项目的部门承担指定兼职档案员或专人负责。

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归档。

3、仪器设备档案,档案人员参加5000元以上的设备仪器开箱验收工作。

开箱后图纸资料由财会室立卷归档,5000元以下的设备仪器档案由使用部门管理。

4、会计档案,当年会计档案由会计部门于第二年上半年完成立卷工作,第三年六月份前移交档案室归档。

5、特殊载体档案,在音像制品、光盘形成后一个月内,交综合档案室统一立卷归档。

实物档案于第二年三月份交档案室立卷归档。

6、已故人员档案,人事部门在干部、职工死亡后半年内,按规定整理,交档案室保存。

7、各部门专业档案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于第二年三月底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立卷归档。

三、归档要求(一)文书档案的归档要求1、凡归档的文件材料都必须齐全完整。

2、凡是原来文件上有会生绣的金属物,归档时必须去掉,用不锈钢书订或细线将文件装订。

3、凡文件尺寸大于A4纸规格的,要按A4规格进行折叠或裁剪,小于16开规格及破损的要进行托裱。

4、归档文件材料中,各种报表、名册、图册、书刊等,一册(本)为一件。

正本与定稿、正件与附件,两件作为一件。

文件处理单(表)与被处理文本合为一本。

5、同一文件的不同稿本,正本在前,定稿在后;一般文件的请示与批复,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6、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归档,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批复年度归档,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归档,跨年度计划、总结、报告、统计报表等,应放在文件内容针对年度归档,长远规划应放在文件内容针对的头一年;多年的总结、报告,应放在文件针对的最后一年。

(二)基建和设备仪器档案的归档要求1、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收集齐全、完整、系统和准确。

2、文件材料应做到线条、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

去掉文件材料的金属物,以卷为单位,立卷归档。

3、图纸要按A4规格折叠,盖档案分类章,按顺序排列,填写立卷说明表。

4、每一项工程或仪器设备文件材料的排列都是先排文件材料,然后再排图纸。

(三)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1、各种形式的会计档案要按综合档案室要求编目造册,向档案室清点移交。

2、各种形式会计档案要去掉金属品装订成册,整齐美观,每卷要求有封底封面,填写封面和卷脊使用炭素墨水或墨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工整、清晰。

3、每个案卷封面和卷脊要填写目录号、案卷号和年度等。

(四)已故人员档案归档要求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分类整理。

(五)特殊载体档案归档要求1、照片档案由摄录者或承办部门初步整理,按上级领导视察本局、宣传活动、党政活动、各种奖励、现场取证五类整理立卷。

2、照片档案按《照片档案管理规范》整理,编写总说明和分说明,说明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背景、摄影者。

3、凡获得县级以上奖励的奖牌、奖杯、锦旗、证书等实物档案,交到综合档案室归档。

4、在科研、设计、试验和业务管理等活动中采用CAD技术形成的电子文件及其支持软件,应及时按归档范围收集积累交到综合档案室归档。

(六)专业档案归档要求各部门业务相关资料要按综合档案室要求编目造册,向档案室清点移交。

四、档案的排列各门类的档案分别排列,每一门类的档案排列为南、北校区一个流水号,科室可根据本科的组卷情况先后排案卷顺序号,南校区形成的档案移交到南校区档案室,北校区形成的档案移交到北校区档案室。

五、归档手续除文书、已故人员、声像、实物档案由档案室归档外,其他类型的档案由相关科室按规定立卷归档,各编制1套完整的目录及电子文档,一起移交到综合档案室,双方清点核对签字以备查考。

A、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1本机关党委会议和行政办公会的纪要、会议记录永久2本机关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2.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2.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3机关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科3.1 本机关为主办的3.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3.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3.2 本机关为协办的3.2.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的复制件或副本 30年3.2.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的复制件或副本 10年4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检查、视察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4.1 重要的永久4.2 一般的 30年4.3 本机关工作汇报材料 30年5本机关业务文件材料5.1 本机关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业务文件,中长期规划、纲要等文件材料永久5.2 本机关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5.2.1 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5.2.2 一般业务问题的 30年5.3 同级机关、下级机关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5.3.1 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5.3.2 一般业务问题的 30年5.4 本机关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重要法规性文件、专项业务文件的最后草稿 30年5.5 机关联合行文的文件材料5.5.1 本机关为主办的5.5.1.1 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5.5.1.2 一般业务问题的 30年5.5.2 本机关为协办的5.5.2.1 重要业务问题的 30年5.5.2.2 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5.6 本机关编辑、编写的文件材料5.6,1 大事记、组织沿革等永久5.6.2 简报、情况反映、工作信息等 10年5.7 行政管理、执法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5.7.1 行政管理工作制度、程序、规定等文件材料永久5.7.2 执法检查情况汇总、通报,整改通知等永久5.7.3 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审批、审查、核准等文件材料5.7.3.1 固定资产投资、科技计划等项目的审批(核准)、管理、验收(评估)等文件材料永久5.7.3.2 不动产、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确认的文件材料永久5.7.3.3 20年(含)以上有效或未注明有效期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永久5.7.3.4 20年以下有效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 30年5.7.4 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备案文件材料 10年5.7.5 行政处罚、处分、复议、国家赔偿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5.7.5.1 重要的永久5.7.5.2 一般的 30年5.8 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5.8.1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永久5.8.2 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10年5.8.3 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永久5.8.4 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10年5.9 出国或出境访问考察、参加国际会议,接待来访等外事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5.9.1 发表的公报,签订的协议、协定、备忘录,重要的会谈记录、纪要等永久5.9.2 出国审批手续、执行日程、考察报告、一般性会议记录 30年6本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党、团、纪检、工会、保卫、信访工作文件材科6.1 机构设置、机构撤并、名称更改、组织简则、人员编制、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文件材料永久6.2 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 30年6.3 人事任免文件永久6.4 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6.4.1 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永久6.4.2 受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 30年6.5对本机关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6.5.1 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永久6.5.2 受到警告处分的 30年6.6 职工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等文件材料永久6.7 人事考核、职称评审工作文件材料永久6.8 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永久6.9 职工名册永久6.10 党、团、工会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6.10.1 工作报告、总结,换届选举结果永久6.10.2 重要专项活动的报告、总结等永久6.10.3 党团员、工会会员名册,批准加入党团、工会组织的文件材料永久6.10.4情况反映、工作简报 10年6.11 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6.11.1 重要的永久6.11.2 一般的 30年6.12 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调查记录 10年6.13 本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6.13.1 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永久6.13.2.其他有处理结果的 30年7本机关事务管理文件材料7.1 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文件材料永久7.2 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议定书等文件材料7.2.1 重要的永久7.2.2 一般的 10年7.3 接待工作的计划、方案7.3.1 重要的 30年7.3.2 一般的 10年7.4 机关财务预算 30年7.5 机关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标投标、购置等文牛材料,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 30年7.6 国有资产管理(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7.6.1 重要的永久7.6.2 一般的 10年7.7 职工承担、购置本单位住房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手续永久7.8 职工住房分配、出售的规定、方案、细则,职工住房情况统计、调查表、职工住房申请 30年8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8.1 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8.1.1 重要的永久8.1.2 一般的 10年8.2 上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8.3 上级机关制发的关于本机关机构设置、领导人任免、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永久9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0年10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10.1 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 30年10.2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10年C、仪器设备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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