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分支机构考核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纪业务分支机构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支持公司证券经纪业务从单一的通道服务向投融资综合金融服务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明确了经纪业务分支机构考核指标构成、考核实施过程、考核结果应用等内容。

第三条经发管委对分支机构的评价基于平衡计分卡年度得分结果。

平衡计分卡由经营业绩与加减分两个部分组成。

第四条经发管委对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评价将综合考虑平衡计分卡得分、经营管理考察结果及行为考评得分等方面。

第五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公司经纪业务子公司、分公司及单体营业部。

第二章经营业务指标
第六条平衡计分卡经营业绩包括费用率、非通道业务、市场份额及新增客户资产四项指标,主要考察了分支机构在考核期间的业绩表现。

第七条费用率指标。

(1)指标说明。

费用率=营业费用/营业收入。

费用率评价分支机构在考核期间的经营资源投入产出效率。

营业收入、营业费用分别取自考核区间《分支机构利润考核表》中的“营业收入”与“本部门费用”科目。

(2)目标值设定原则。

基于经发管委年度费用率总体控制目标,在考虑分支机构去年指标达标情况、财务预算值、经营模拟值及机构规模的基础上设定费用率基础目标。

收入费用率指标适当放宽孵化新网点的分支机构的费用率,鼓励分支机构根据公司的经纪业务布局合理新增营业网点。

(3)计分方法。

实际费用率/目标费用率>130%得0分,实际费用率/目标费用率=130%得20分,实际费用率/目标费用率=1得100分,其余得分在[20,得分上限值]区间内线性分布。

对当年有新设网点的分支机构,实际费用率=(营业费用(万)-100(万)×新建网点数×当年经营天数/365)/实际收入。

第八条非通道业务指标。

(1)指标说明。

非通道业务指标评价分支机构在考核期间的非通道业务开展情况。

非通道业务指标分为产品销售规模、融资融券收入、创新业务收入、企业金融收入。

非通道业务的收入部分在年终评分时以收入实现制为计入原则。

产品销售规模为实际发生为计入原则。

表1:非通道业务考核项目构成表
(2)目标值设定原则。

产品销售:根据分支机构成熟度、存量客户及区域经济体量、去年产品销售情况及市场预估情况进行各类产品销售规模的目标设定。

融资融券:根据分支机构去年融资融券利息创收情况、交易类资产及可开户数进行目标设定。

创新业务:根据分支机构去年创收情况进行目标设定,并根据市场预估情况进行调整。

企业金融:根据分支机构企业金融团队素质、渠道能力、区域经济总量及立项项目情况进行目标设定。

(3)计分方法。

将产品分为信托、保险、公募、私募、资管理财产品、私募债等类别,产品以经发管委下发的产品为准。

按产品类别分别计算得分,最终得分为各类产品的得分平均值,对各类产品的评分规则为:低于目标值的30%得0分,其余得分在[得分下限值,得分上限值]区间内线性分布。

其它指标低于跳崖值的0分,达到目标值得100分,其余得分在[得分下限值,得分上限值]区间内线性分布。

非通道收入指标的得分上、下限值将根据各类业务发展需要设定。

第九条市场份额指标。

(1)指标说明。

市场份额评价分支机构在考核期间的通道业务市场影响力。

考核项计算公式:市场份额=分支机构股票、基金交易量/全国股票、基金交易量。

其中,全国股票、基金交易量为全国券商合计数。

(2)市场份额绝对值考核目标设定原则。

基于经发管委年度市场份额总体目标,在考虑分支机构前三年市场份额、去年指标完成值、机构规模及所在区域的基础
上设定市场份额目标值与跳崖值。

(4)市场份额绝对值考核计分方法。

低于跳崖值的0分,达到目标值得100分,其余得分在[得分下限值,得分上限值]区间内线性分布。

市场份额绝对值指标的得分上、下限值将根据通道业务发展需要设定。

分支机构市场份额低于跳崖值,但其增长率高于所在辖区市场份额增长率,则取消跳崖点,得分线性取值。

(3)市场份额对标考核计分方案。

区域对标:分支机构增长率-区域增长率的差值<0得0分,达到区域对标目标值得满分,其余在[0,得分上限值]区间内分布。

各分子机构区域对标目标值如表2所示。

区域对标目标值的设定考虑区域及分支机构成熟度,如表2所示。

竞争对手对标:分支机构增长绝对值-区域华泰增长绝对值<0得0分,其余得100分。

考虑江苏地区的特殊性,采用增长率比较,江苏分公司区域增长率-区域华泰增长率的差值<0得0分,达到目标值得100分,其余在[得分下限值,得分上限值]区间内分布。

江苏、北京、上海、湖北、广东、浙江同时进行对标区域与竞争对手对标,权重各占50%)。

其他地区仅适用区域对标。

表2:市场份额对标的目标值设定表
第十条客户资产指标。

(1)指标说明。

客户资产评价分支机构在考核期间客户资产的新增和流失情况。

客户资产指标分为新增资产和流失资产两个指标,如表3所示。

表3:客户资产构成表
(2)目标值设定原则。

基于经发管委年度客户资产总体目标,在考虑分支机构去年实际值、机构规模及所在区域的基础上设定新增资产和流失资产的目标值。

(3)计分方法。

新增客户资产,低于目标值的30%得0分,其余得分在[得分上限值,得分下限值]区间内线性分布。

账户总资产月峰值大于等于1万元认定为有效户,2013年12月月峰值客户资产小于1万元认定为无效户。

流失的客户资产大于目标值得0分,等于目标值的30%得满分,其余得分在[得分下限值,得分上限值]区间内线性分布。

账户总资产月峰值大于等于1万元认定为有效户,考核期账户总资产月峰值小于1万元认定为无效户。

若由于行情影响,使得大小非资产的流失规模较大,各分支机构可上报公文说明情况。

第三章附加分指标
第十一条加减分项目主要考察了分支机构在考核期间风险控制、经发管委重点工作等方面的工作表现,包括经发管委评价、监管函扣分、合规考核、前台团队高端化及客户结构高端化等5项指标。

第十二条经发管委评价。

该指标评价各分支机构在经发管委重点工作中的表现。

由经发管委领导与各部门年底对各分支机构进行评分。

经发管委各部门需提前明确评价标准,并经经发管委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下发执行。

第十三条监管函扣分。

针对被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采取行政处罚、监管措施,导致公司在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扣分的情况进行减分。

第十四条合规考核。

该指标将按照《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考核制度》对分支机构在监管政策、公司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前台团队高端化评价。

根据前台人员的资深级别以上的占比及其占比增长率,对各分支机构前台团队高端化转型进程评价。

第十六条客户结构高端化评价。

根据分支机构日均资产30万以上客户的占比的增长率对客户结构高端化转型的进程进行评价。

第十七条协同业务评价。

该指标对于分支机构在协同业务中有突出表现的给予加分。

根据分支机构为公司创造的总收入进行评价。

第十八条重点创新业务评价。

该指标对于分支机构在创新业务推动与落实中有突出表现的给予加分。

第四章分支机构经营管理考察
第十九条经发管委会同公司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每年根据需要对分支机构进行经营管理考察。

经营管理考察结果将作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年终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经营管理考察重点关注分支机构经营结果背后的管理动作及驱动因素。

考察一般安排在每年的第四季度,也可根据需要安排在半年度或其他时间。

考察主要采用听取经营汇报、人员访谈、问卷测评等方式。

第二十一条考察组将根据考察情况出具分支机构考察报告。

考察报告将给出分支机构经营管理亮点、待改进方面与建议、负责人履职评级建议等。

第二十二条经发管委将向考察对象反馈考察报告内容。

各分支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针对考察报告相关建议拟定改进方案。

第五章考核实施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分支机构绩效考核目标由经发管委在年初审定。

分支机构的平
衡计分卡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四条由经发管委运营管理部负责对分支机构平衡计分卡完成情况进行月度(季度)跟踪,并对处于“警告”与“严重警告”状态的分支机构进行绩效预警和绩效谈话,并共同商讨改进措施。

第二十五条为加强各分支机构的经营过程跟踪,及时了解分支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的问题与困难,经发管委将不定期对各分支机构进行经营管理调研和沟通。

沟通范围将涉及分支机构负责人、部门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

经营管理调研和沟通结果将形成报告作为经发管委决策依据与分支机构负责人年终评价参考。

第二十六条分支机构绩效评级。

考核期末运管管理部根据分支机构平衡计分卡得分情况对每个分支机构绩效表现进行评级。

评级实行先定量核定考评得分,再定性划分考评结果的原则。

分支机构平衡计分卡得分与划分为五档,如表4所示。

表4:分支机构绩效状态表
第二十七条分支机构负责人绩效评价。

每年年初,由经发管委牵头组织对子公司、分公司及单体营业部负责人进行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将主要依据平衡计分卡得分、经营管理考察报告、行为考评得分。

平衡计分卡得分、经营管理考察报告由经发管委运营管理部提供。

行为考评结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

第二十八条分支机构负责人评前述职。

实施分支机构绩效年度考评前,由经发管委组织分支机构负责人进行年度述职。

分支机构负责人就年度经营业绩、经营管理举措、不足与问题分析、来年经营思路、工作计划及对公司的建议与要求等方面向经发管委进行汇报。

第六章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二十九条经发管委依据平衡计分卡得分确定考核年度分支机构及负责人年终奖金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实施。

第三十条经发管委依据分支机构负责人绩效评价结果制定分、子公司负责人的基础岗位工资调整方案并报人力资源部核定,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经发管委依据分支机构负责人绩效评价结果制定单体营业部负责人的基础岗位工资调整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实施。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经纪业务子公司、分公司应建立年度辖区分支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设定年度部门、营业部考核指标,并及时报备经发管委;应做好部门及辖区分支机构的绩效跟踪工作,并将跟踪结果按季度报备经发管委。

第三十二条经纪业务子公司、分公司应做好辖区内人员的年度绩效评定工作,并将部门及辖区分支机构负责人(含以上人员)的年度绩效评定结果报备经发管委。

第三十三条经发管委对本办法具有最终解释权。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未涉及方面的管理,按公司现行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原下发的各项相关制度和文件,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即行废止。

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 2013年11月
10
11
1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