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应急物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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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了保障学校在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应急处置,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物品的种类及配备
1. 应急物品种类:
(1)医疗救护类:急救包、常用药品、体温计、血压计等。
(2)消防器材类: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栓等。
(3)安全防护类:防毒面具、防尘口罩、安全帽、安全鞋等。
(4)通讯设备类:对讲机、手机、卫星电话等。
(5)生活用品类:帐篷、睡袋、食物、饮用水、手电筒等。
2. 应急物品配备:
(1)各校区、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备应急物品,确保应急物品的种类和数量满足应急处置需求。
(2)应急物品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可用。
三、应急物品的管理与使用
1. 管理职责:
(1)学校设立应急物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应急物品的采购、保管、分发、回收等工作。
(2)各校区、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物品的管理工作。
2. 管理制度:
(1)应急物品入库、出库、报废等环节应严格登记,实行账目管理。
(2)应急物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安全的地方,避免受潮、受腐蚀。
(3)应急物品的采购、报废等事项需经学校应急物品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3. 使用规定:
(1)应急物品的使用应遵循“先到先得、就近使用”的原则。
(2)应急物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
(3)应急物品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并做好记录。
四、应急物品的维护与更新
1. 定期检查:应急物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更新维护:应急物品达到报废期限或损坏严重时,应及时更新、维护。
3. 报废处理:应急物品报废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应急物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