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保暖改造方案(通用10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村房屋保暖改造方案
农村房屋保暖改造方案(通用10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
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房屋保暖改造方案(通用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村房屋保暖改造方案1
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是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项目。
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做好xxx5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闽农扶〔xxx〕107号)精神,为确保完成我县今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和改造方式
(一)实施对象。
一是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残疾人、低收入农户、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以及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农村危房户;二是居住在条件恶劣偏远自然村农户;三是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四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农户;五是居住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搬迁农户。
(二)改造方式。
一是异地集中重建。
对于居住在偏远自然村、地灾隐患点和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要搬迁的农户,要提倡引导他们异地集中安置。
二是就地新建。
对居住地交通条件较好的危房户,实行就地改造新建。
二、目标任务
根据闽农扶〔xxx5〕107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全县安排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务1581户7010人,经农户申请、村集体评议、乡(镇)初审、县级审批,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将指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207个行政村(具体名单安排见附表)。
新建房户要求在xxx5年12月底前至少建好一层,购房户取得交房手续,春节前全部完成搬迁。
逾期未搬迁的,视为自行放弃处理。
三、资金补助及管理
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对象资金补助按省、市补助标准执行,县财政给予适当配套。
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农户建房补助资金一律采取一卡(折)通的方式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发放到户,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四、操作程序
各乡(镇)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严格确定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对象,严禁将非农户口列入搬迁改造对象。
具体操作程序为:
(一)农户申请。
符合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薄、计生户、残疾人、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二)集体评议。
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福建省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审批表》,并上报乡(镇)政府。
(三)入户审核。
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老区扶贫办,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审批公示。
县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等。
(五)竣工验收。
竣工后由县老区扶贫办、县财政等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及时发放补助资金。
竣工验收最迟于xxx6年1月20日前完成,并填写《福建省xxx5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验收表》。
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必须于xxx6年2月10日前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到户。
各个程序必须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特别是在村务公开栏的三次公示(公示时间每次不少于7天),都需分别留下数码照片以备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档案管理。
一是建立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
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等材料。
二是做好农户档案表信息化录入。
组织人员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准确录入福建省造福工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
要按照绩效评价和试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
(二)信息报送。
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自xxx5年7月起,各乡(镇)要于每月20日前汇总上报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计划落实、工程进度、资金筹集、监督管理等情况,由县老区扶贫办汇总后上报市农业局、省农业厅。
(三)跟踪督查。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深入了解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对无法动工建房或无资金购房的,要及时调整指标,。
对发现重复享受、弄虚作假、拆户、并户的,要给予吊销指标。
对未取得合法建房、购房手续的,不予验收。
年终验收时将按下达的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作为乡(镇)目管考核评分的主要依据。
六、组织保障
(一)科学规划。
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要与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强化村庄风貌管控,推进村庄绿化、裸房旧房改造。
根据各地特色,统筹考虑,扶持一批增收项目,解决好搬迁改造群众的后续生活、发展出路。
省级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的要求,引导农民科学建房、量力建房,节约土地,不可盲目求大求洋。
(二)资金筹集。
要采取积极措施,积极推进金融创新,促进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建房贷款。
要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要将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县级财政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帮助自筹资金有困难的特困户解决搬迁改造资金问题,并安排一定比例的项目管理经费,确保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务工作顺利推进。
(三)保障用地。
要统筹考虑,鼓励引导搬迁村落开展旧村改造和宅
基地复垦,土地指标优先用于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集中安置区的建设用地。
在规划工业园区时,在园区周边预留一定比例的造福工程安置用地。
要积极协调国土部门优先满足安置区用地指标,及时办理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林业部门要及时办理林地用途变更等审核手续。
(四)减免费用。
要按照“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精神,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各级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持续增加财政农业农村支出,基建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
加强造福工程收费项目监管,切实减免相关费用,对造福工程安置区建设中各种规费能免则免,或按低限收费。
(五)强化质量。
要建立健全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xxx1〕115号)。
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各地农民住房生产生活习惯,要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体现地方建筑风格。
住建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与指导督查,对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加强抽查监测和技术指导服务。
农村房屋保暖改造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机制为目标,以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出发,逐步改变农村困难群众无房住、住危房的状况,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和原则
(一) 工作目标
全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900户(其中包括2012年11月下达的400户,200户为散户改造,200户为集中连片的建筑节能示范户),2014年下达任务500户。
(二) 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期分批推进。
根据困难群众的经济状况,按照先无房户、危房户,后其他困难住房户的要求,科学规划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
--因地制宜,分类分户解决。
结合实际情况,既要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又要充分考虑各方的承受能力,区别不同对象和住房困难类型。
按照旧房维修、危房改建、无房新建等不同类型逐户解决。
--先易后难,满足安全居住。
根据经济实用、节地节能节材的要求,要先易后难,坚持低标准起步,广范围覆盖,以满足安全适用的居住需求。
--政府主管,社会多方参与。
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水平,要立足于农户自力更生,鼓励群众互帮互助,建立政府补助、住户投入、社会帮助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机制。
--节约用地,坚持一户一宅。
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新的住房后,应收回原宅基地,防止在危房改造工作中,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三、方法和措施
(一) 危房改造对象
危房改造对象是生活在农村贫困线以下的下列人员,并属于居住在上世纪50年代前建造、不能保障安全的简易土窑洞,简陋土坯房的住户或房屋已经倒塌的无房户:
①经县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户;
②经县政府确认的农村低保边缘住房困难户;
③经县政府确认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
④经县民政部门确认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
(二) 改造方式
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坚持个人自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多方面多渠道筹集危房改造资金;坚持旧房利用与新房建设相结合,采取新建、改建、修缮、置换或其他方式推进工作;坚持统一组织建设维修与住户自行修缮相结合,多途径多方法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三)任务分解原则
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要结合全县新农村美好家园建设,在有利于促进全县的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前题下,坚持以分散改造为主,
点面结合,以点带面。
在各乡镇自行摸底申报的基础上,分解改造任务(后附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表),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乡镇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四) 危房改造要求
1、各乡、镇在安排改造任务时,要严格按照三最原则,即以满足农户最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最困难群众的最危险房屋,各村在确定具体改造对象时,要将决定权交给群众,由村民组民主评议决定,并张榜公示,避免优亲厚友,假公济私的情况发生。
2、各乡、镇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计划、资金分配等文件进行公示,并及时向农村危房改造办报告。
3、农村危房改造中拆除重建的农房要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建造成本。
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助的危房户,建房面积按照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户均在40~60平方米之间的标准执行。
4、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技术力量现场监督,监督工程质量,重点加强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过程的监管,建筑物承重墙砌筑厚度在240mm以上,楼板应采用整体现浇,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要加强对进场材料的监督检查,不准用旧砖和半截砖砌筑建筑物承重墙,确保所使用的材料质量合格。
对于集中建房点需由施工单位代建的,必须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5、改造任务结束后,由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进行竣工验收,并向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将组织财政、住建、民政、国土、审计等部门,以镇乡为单位进行抽查。
(五) 资金筹措与管理
2013年各级财政对农村危房改造平均每户补助标准为14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500元;省级财政补助2600元;市级财政补助1950元;县级财政补助1950元。
建筑节能示范户补助资金每户再增加
2500元,由中央财政负担。
具体每户的补助标准,按照改造方式等情况,具体验收评估后确定。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户储存管理。
四、组织和保障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关系民生的工作能够落到实处,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由郭俊斌兼。
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的收集、上报、整理,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互相配合,搞好各项政策的落实。
(二)明确责任
危房改造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任务,各负其责抓落实。
县财政局要按照年度改造任务,负责安排改造资金,监管改造资金使用。
县民政局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等改造对象,配合县住建局搞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决必需的农村改造住房宅基地用地计划指标。
县审计局负责改造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提供领导组办公室。
(三)完善机制
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落实,县政府将建立层层分解任务、级级落实目标责任、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定期督查危房改造工作、年终考核目标任务的目标工作责任制,建立长效、动态的工作机制与监管机制。
建立完善公示制度、严密审核制度、透明资金拨付制度。
(四)制定规划
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搞好调查研究,摸清住房困难情况、建立危房改造档案、扎实搞好前期工作,在全面、准确掌握农村危房情况的基础上,坚持分期分批推进、分户分类实施的原则,制定危房改造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改造名单和实施方案。
(五)搞好衔接
在移民整村搬迁、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的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中,住房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的困难群众,不再作为此次的解决对象。
要搞好政策衔接,避免重复补助。
在保持原各项工作责任主体和资金渠道不变的前提下,公示移民整村搬迁、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残疾人危房改造、农村住房改造等情况。
(六)舆论宣传
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和标语等形式,宣传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配合改造工作的良好氛围。
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发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群众,以捐资、出物、投工等方式开展帮扶和互助,为改善农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作出积极贡献。
农村房屋保暖改造方案3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的要求,把农村危房改造和全县四项重点工作相结合,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以农村危房改造为抓手,着力打造规划有序、居住安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丽乡村。
二、目标任务
2017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预安排计划3954户(见附件1)。
三、补助对象、建设及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贫困家庭无房户以及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贫困户。
全县71个贫困村的农村危房改造户全部纳入今年计划。
(二)建设标准。
危房改造分拆除重建、修缮加固两种方式。
贫困家庭无房户实行新建,因地质灾害倒房户以及整栋房屋属D级危房的拆除重建,属于C级的危房实行修缮加固。
翻建、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每户60平方米以内。
(三)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
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
(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每户综合补助7500元,省级每户综合补助3000元,合计政府每户补助10500元。
各乡镇要合理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按补助标准进行补助,严禁平均补助。
四、基本原则
(一)群众自愿。
农村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众自主决定,乡镇、村要加强宣传引导,不得包办替代。
(二)满足抗震要求。
拆除重建和维修加固,均应满足抗震要求。
(三)体现特色。
注重保护传统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主要利用传统工艺、传统风格和地方建材推广新民居建设。
(四)公开公正。
坚持阳光操作,实行“五公开”,即: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公正透明。
五、建设管理
(一)申报程序。
符合补助条件的户主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审批,审批结果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1、户主申请。
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核、审批表》(附件7),并提供户籍、低收入情况证明(低保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贫困残疾人家庭残疾人证书、一卡通或其它低收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危房照片等材料。
2、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并公示。
村委会接到危房改造户的申请后,应及时召集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材料包括户主姓名、家庭类型、新建房或修缮加固、补助金额等,并将公示情况拍成照片放入申报材料中),公示时间为7天。
经
评议认为符合救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
对不符合救助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退回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乡镇审核。
乡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现场核查。
经核查认为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与农户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审批。
4、县领导组审批。
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接乡镇上报材料后,由领导组办公室(住建局)牵头,会同发改、民政、财政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及时审批并在网上公示。
(二)乡镇上报材料
1、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乡镇危房改造农户基础资料表(花名册)打卡花名册;
2、相关公示材料(包括户主姓名、家庭类型、新建房或修缮加固、补助资金等,并将公示材料拍成照片);
3、农户家庭建房申请书;
4、危房鉴定表(附件6);
5、村民代表会议评议资料(会议记录和村民代表签字);
6、村公示栏内照片及公示复印件;
7、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核、审批表(附件7);
8、乡镇公示复印件;
9、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附件8);
10、乡镇公示复印件;
11、农户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所有人员、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一卡通等);
12、低收入证明材料(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五保户需提供五保证复印件,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书复印件,其它贫困户应提供相关证明);
13、网上信息录入登记表(含照片);
14、集中连片建房项目,乡镇政府应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规划方案,连同房屋平面图、立面图、相关资料和图纸等材料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三)档案资料编制与管理。
乡镇负责编制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做到材料齐全、管理规范。
档案内容应包括上述乡镇上报材料的全部内容并按顺序用A4版面装订成册,封面统一采用“金寨县××乡(镇)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字样。
纸质档案一式2份,乡镇初审后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审批,档案全部完善后,由县、乡镇各存一份。
此外,乡镇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录入与管理工作,确保网上信息系统农户信息的录入及时、全面、真实、准确。
(四)工程验收管理。
危房改造完成后,由乡镇政府先行组织验收,初验合格后填写《金寨县农村危房改造农户验收表》,向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申请验收。
县级验收由县住建部门牵头,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共同进行。
改造后的房屋产权属农户所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直接关系住房困难农户的切身利益。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抓,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经办,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做好摸底排查,认真编制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二)严格审核审批。
各乡镇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
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弄虚作假,对于虚报、重报、一户多报以及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户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搞好统筹结合。
农村危房改造要与县四项重点工作统筹结合。
要积极推广《金寨县农民建房图集》的使用,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引导农户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经济、节能环保、满足抗震要求的住房。
(四)严格质量安全管理。
县住建部门要会同项目乡镇加强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与质量把关,抓好质量安全检查,确保不出现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问题。
(五)严格工期要求。
各乡镇在4月25日前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农户
基础信息表报送至县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审批,4月底要全面开工,9月底前要完成危房改造,报送档案资料及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工作。
农村房屋保暖改造方案4
为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帮助农村困难群众提高生活质量,改善农村居住条件,解决基本居住安全问题,结合我乡农村农民居住状况和新农村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政府补助、农户自筹、政策扶持、等措施,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努力改善全乡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危房改造工程由县政府安排,乡政府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村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危房改造工程顺利推进。
(二)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
各村要抓紧制定农村危房改造户登记、上报。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要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程序、对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危房改造全程实施阳光操作,坚持把好事做实,实事做好,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三、实施对象与目标任务
(一)实施对象
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农村五保户和其他贫困户。
(二)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上级分配给我乡共210户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四、实施步骤
6月15日前进行各村危房改造登记审查工作;7月15日前进行进村入户调查阶段,并逐月上报危房改造进度;7月低各村上报危房户开工率必须达到100%,10月20日各村开展自检,待乡政府检查后,做好迎接县有关部门验收。
五、工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