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恩施州大病保险合同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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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恩施州大病保险合同2篇
篇1
甲方(保险人):__________
地址:恩施自治州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联系方式: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
住址:恩施自治州___________县(市)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
联系方式:电话: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大病保险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目的与原则
本合同旨在保障乙方在发生大病时能够得到充分的经济保障,减轻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
本合同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原则,双方应共同遵守。
二、保险标的与保险责任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乙方的生命健康。
甲方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乙方在保险期间被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给付保险金。
具体疾病定义和保险金额详见合同附件。
三、保险期间与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止。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保险费。
具体保险期间和保险费金额详见合同正文。
四、保险申请与理赔程序
1. 乙方在申请保险时,应如实填写健康状况告知书,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
2. 乙方在发生大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相关理赔材料。
3.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理赔材料后,应及时审核,并在约定时间内给付保险金。
五、合同解除与终止
1.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保险期间届满;乙方达到合同约定的给付保险金条件后,甲方给付保险金后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情形。
六、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1. 双方应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如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八、附加条款与附件(具体疾病定义、保险金额等详细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加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特定疾病的定义及确诊标准、投保年龄限制等要求。
具体内容见附加条款和附件。
双方对此充分理解并认同其内容和法律效应。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备案。
本合同内容真实合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执行。
甲乙双方均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内容,自愿遵守合同约定条款及法律效应并自愿签署此保险合同以达成合作关系为最终目地之合约性文书。
---结束---
篇2
甲方(保险人):________保险公司
乙方(投保人/被保险人):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的大病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恩施州大病保险业务中的权益与义务,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保险标的
本合同所涉及的保险标的是乙方的身体健康状况,针对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可能遭受的大病风险进行保险。
三、保险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1. 保险金额: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2. 保险费: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本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费为人民币______元。
五、保险责任
1. 甲方在保险期间内对乙方因大病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收入损失等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 具体赔偿标准与范围依据本合同所附的《赔偿处理办法》执行。
六、投保人告知义务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重要情况,如有隐瞒或虚假陈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
1. 合同解除:双方均有权在法定事由出现时解除合同。
2. 合同终止:保险期间届满或乙方身故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特别提示
甲方特别提示乙方注意本合同中的下列事项:
1. 乙方应了解并遵守保险条款及合同相关约定。
2. 乙方在投保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保险产品的相关介绍和说明。
3. 甲方对合同条款的解释和说明仅作为参考,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条款为准。
4. 本保险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获得相应的赔偿或给付。
5. 乙方应妥善保管相关保险单据及凭证,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6. 如乙方对保险条款有异议,应在签订本合同前提出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