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启动程序指南
申请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

申请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申请执行是指将一个发票、协议、法庭判决书等文书的权利、义务执行的过程。
文书执行的流程不仅要求有法律法规和规定,也要求有一定的执行时间,才能有效地保障相关双方的合法权益。
首先,申请执行的流程一般包括:提交申请书、文书审核、出具裁决书、对方接受或拒绝、执行决定。
首先,申请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中需要填写申请人的名称,以及要求执行文书的名称、日期和号码等基本信息,还需要提供有关文书的副本或者电子签名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然后,人民法院会审核申请书的内容,并依据文书的权利、义务,对申请书中的文书执行情况和要求进行审核。
一旦审核完成,人民法院便会出具裁决书,并通知被申请方接受或拒绝执行文书。
其次,申请执行的时间应遵守一定的时间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请求后5日内,审核并作出决定和处理,被申请方在收到决定及时时间后10日内表示接受或拒绝,否则被视为接受裁决的。
如果申请人要求及时执行,人民法院会在经审查后1日内通知被申请方,被申请方有五日时间反馈,一旦被申请方接受,人民法院会尽快传唤双方当事人,正式开始执行程序。
此外,如果申请人需要加急执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后24小时内,作出生效的裁决书,同时紧急通知被申请方接受或拒绝执行文书。
如果被申请方拒绝参加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对裁决书内容进行审查,对被申请方未接受或拒绝执行文书的行为予以处罚。
综上所述,申请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离不开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支撑,只有遵守法律规定的时间,才能有效地保障双方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流程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节第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有义务执行庭令,均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民事诉讼法规定,在认定某庭令存在确定强制执行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有义务执行,可由其他当事人也可由执行机关提出申请,经法院审理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当事人有义务
按规定执行付款或支付保证,并可由法院采取其他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
申请人有义务缴纳申请费、执行费等费用,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缴纳“公证费”、“执行费”和“审判费”、“诉讼费”等费用。
具体费用及金额根据申请人或当事人本身
地区法院收费细则规定缴纳。
申请人应当向法院陈述书面原告要求,并提供书面支持材料,提请法院依法给予强制
执行裁定,材料应有确定强制执行条件的证据,如非法判决书原件、审判记录原件等。
同时,必要时要提供当事人的中国公民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涉及权利财物的证据文件和证据
材料。
审查后,法院可根据申请和材料内容,作出强制执行裁定,责令被执行人如实履行庭
令规定的义务,具体表现为被执行人应支付款项或者提供劳动服务或者改变之前的行为,
以及可能出示并执行的其他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
强制执行裁定对被执行人依法具有约束力,如果被执行人拒绝服从,可以提出答辩,
向法院提出留置请求或者申请不予执行,法院经过审查,确定有确定的强制执行条件,有
权决定强制执行裁定,并可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执行办案指引

另一段令人印象深刻的摘录是:“执行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公正、文明、廉 洁、高效的原则。我们要坚决抵制和防止权力干预,坚决遏制和打击暴力抗法, 坚决惩处和预防腐败现象。”这段话突出了执行工作的重要原则,同时也为执行 办案人员指明了行动方向。公正、廉洁、高效,这些都是执行工作的核心价值, 也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目录分析
《人民法院执行办案指引》是一本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用指南,旨在 为执行法官、律师和当事人提供有关执行程序的全面指导和帮助。通过对其目录 的分析,我们可以了解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和结构,并进一步探讨其对于执行办案 的指导意义。
《人民法院执行办案指引》的目录结构清晰,内容全面。全书共分为八章, 涵盖了执行程序的基本原则、执行程序的启动、执行调查与证据、执行保全、强 制措施、执行中止与终结、执行协调与司法建议、执行监督与责任追究等方面。 每一章下又细分了多个节,对执行办案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阐述。
《人民法院执行办案指引》是一本全面、实用的法律实务指南,对于法院执行人员来说具有重要 的参考价值。通过阅读本书,执行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解执行工作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提高执 行工作的效率和公正性。本书也为广大法律从业者和爱好者提供了一个全面了解人民法院执行工 作的平台,有助于加深对法律实务的理解和认识。
本书首先对执行工作的基本概念、原则和程序进行了简要介绍,为读者提供了执行工作的整体框 架。在此基础上,本书详细阐述了执行工作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规范,包括执行立案、调查与保全、 执行实施、执行裁决等环节。
在执行立案部分,本书介绍了执行立案的条件、材料和程序,并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提供了具体 的立案指导。同时,本书还对执行立案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为执行人员提供了实用的 操作建议。
该章节明确了执行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依法执行、公正执行、效率执行等。 这些原则为后续的执行工作提供了指导思想,确保了执行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人民法院执行局案件流程管理制度

人民法院执行局案件流程管理制度
一、责任单位
执行局马永顺律师推荐
二、责任人及责任范围
局长,负责案件执行工作,负责对本局人员的管理和案件执行管理。
执行人员对自己所执行的案件负责。
三、权力行使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执行的其他有关司法解释
四、案件流程管理规则
1、执行局收到立案庭移送的执行案件后,由执行局综合办公室对案件进行登记,并在二日内确定执行员。
2、执行案件的执结期限,一般执行案件应在三个月内执结,复杂执行案件(涉及资产评估、拍卖等)应在六个月内执结,重大疑难的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不能执结的,应经执行局长报主管院长批准延期执结,延期执结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
3、立案庭对超审限案件及时进行通报,并由院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4、执行案件中止、终结,需报局长、院长审批。
5、已执结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在结案之日起二十日内装订好案卷,交内勤填写好移送表送档案室验收合格后,送质检组评查。
6、案件经检查完毕后,作如下处理:
(1)存在瑕疵问题的案件,由质检组交各业务庭庭长督促承办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案件进行整改,逾期未更正的,由质检组按《质量评分奖惩办法》处理。
(2)对合格案件,由质检组再返回档案室存档。
北京市法院执行案件办理流程与执行公开指南

北京市法院执行案件办理流程与执行公然指南(2014 年 4 月 18 日京高法发﹝ 2014﹞183 号)为规范执行案件办理流程,推动执行信息公然,保障执行工作高效、规范、公然、文明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公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说、《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推动司法公然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建议》和《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宣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等规定,联合北京市法院执行工作本质,拟订本指南。
第一章执行准备与启动第一条【包办人确立】执行案件立案后,依照随机原则确立包办人。
但出现同一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等特别状况的,执行机构负责人能够更改或指定案件包办人。
第二条【执行前的审察办理】案件受理后,应该实时对有无采纳财富保全举措及其详细状况进行审察查实,并对需要办理续封手续的实时依法办理。
执行包办人应该对执行案件能否切合法律、司法解说规定的受理条件进行审察,并依据执行依照确立执行内容。
第三条【执行通知】案件包办人应该在收到执行案件后规按限时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能够立刻采纳强迫执行举措。
执行通知应责令被执行人执行执行依照确立的义务及法律规定的义务,并见告其不执行义务的法律结果。
第二章财富检查第四条【传唤被执行人】案件包办人依据案件执行的本质需要实时传唤被执行人或许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等到指定场所接受咨询,查明被执行人的财富状况和执行义务的能力。
第五条【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富】案件包办人应该向被执行人送到报告财富令,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富状况。
报告财富令中应该写明报告财富的范围、时期、拒绝报告或许虚假报告的法律结果等内容。
对被执行人报告的财富状况,案件包办人能够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许依职权检核查实。
第六条【申请人对财富申报信息的查问】对被执行人报告的财富状况,申请执行人恳求查问的,应该允许。
申请执行人对查问的被执行人财富状况应该保密。
第七条【依申请进行财富检查】案件包办人应该见告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供给被执行人的财富线索或被执行人的着落状况。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申请强制执行是指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或裁定时,债权人通过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依法保护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介绍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1.准备材料申请强制执行前,债权人须准备一下相关材料:(1)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正本或副本;(2)申请书及复印件;(3)债务人的财产清单;(4)承诺书及复印件;(5)其他与强制执行有关的证据或证件。
2.向执行法院递交申请书债权人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当地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书中需要详细说明债务人的行为,并提供证据。
法院有义务审核申请书,如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就会受理申请。
3.法院调查财产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通过查阅债务人的财产情况和权利状况等,如果发现债务人有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就会进行查封、扣押等措施。
4.通知债务人如果法院调查发现债务人有财产,法院会通知债务人进行履行清偿,同时告知其在逾期未履行清偿的情况下,将被追究其法律责任。
5.执行过程如果债务人依然拒绝履行,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包括强制执行财产、查封、扣押、拍卖等等方式。
二、执行时间1.个案因素影响执行时间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取决于不同案件的复杂程度。
一般情况下,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调查债务人财产情况,如果债务人有如房屋、建筑物、汽车等财产,就会进行查封扣押、拍卖等程序,一般需要 2~6 个月左右才能完成强制执行。
2.法院执行效率执行时间还取决于法院执行工作的效率。
一些地方的法院执行工作较为饱和,需要花费更长的时间才能够完成执行。
3.债务人反抗因素如果债务人拒绝履行或寻找其他途径来逃避执行,强制执行就会出现一些波折,也会出现耽误时效的情况。
如果债权人在执行的过程中遇到阻碍,债权人也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限期,逼迫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这过程也会消耗更多时间和精力。
总的来说,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民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流程

民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流程
民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
强制措施,以强制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其流程一般如下:
1. 申请执行:申请人应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请执行的书面请求,
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生效法律文书原件、被执行人身份证明、
财产证明等。
2. 工作人员排队:原审法院工作人员应该将申请执行的材料进
行审核,并安排申请人在法院大堂等待受理。
3. 法官审核:法官应当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通知
被执行人,并要求其出庭响应。
4. 法院传票:法院应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传票,并通知其在规
定期限内出庭响应。
5. 财产查控:经法院批准,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
并做好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
6. 财产拍卖: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可
以将其财产拍卖,以偿还申请人的债务。
7. 终结执行:当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申
请人主动撤销申请,或者法院认为无法执行时,执行程序终止。
以上是民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的一般流程,具体操作应以法律规
定为准。
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则

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则(试行)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确保及时有效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总则第一条执行实施流程管理遵循公开、公正、高效的原则,规范执行实施的各个环节。
第二条执行流程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情况和信息,除依法应当保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发生妨害执行的情形外,均应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
第三条强化执行实施权的内部分权和制约,坚持分段集约执行与执行人员包案执行相结合,实行繁简分流。
第四条执行实施案件的立案时间、承办人、案件进度、执行结果等依法可以公开的信息均应在电脑上予以记录,并允许当事人查询案件进程。
第五条执行实施流程应当连续不间断地进行,但执行案件出现依法中止执行、暂缓执行、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委托执行等情形的除外。
二、执行准备第六条执行机构收到本院立案机构移转的执行实施案件后,应当在3日内完成下列工作:(一)收案登记;(二)分配案件;(三)初步审查;(四)制作并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五)对于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第七条执行案件的分配遵循随机原则.出现同一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等特殊情况的,由负责分案的人员报请执行机构负责人指定分配.第八条经审查,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执行实施案件,应当退回立案机构处理.第九条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的,按照下列执行标的类型的不同确定指定履行期间:(一)涉及金钱债权执行的,指定履行期间最长不超过10日;(二)涉及非金钱债权执行的,指定履行期间最长不超过7日;(三)同一执行依据对同一被执行人确定的债务,既涉及金钱债权执行,又涉及非金钱债权执行的,指定的履行期间最长不超过15日。
第十条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被执行人地址不实导致法律文书被退回的,应当在30日内办理公告送达手续。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地方司法规范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甘肃矿区人民法院:为加强执行案件的流程管理,提高执行案件的质量与效率,省法院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
现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执行案件流程图;(略)2.执行日志表。
(略)二O一二年四月十七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执行工作运行机制,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及时有效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司法解释之规定,结合甘肃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各级法院执行案件必须遵照本办法实行流程管理。
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是将案件执行工作中的各种程序性事项,按照启动的时间先后划分为执行立案、执行准备、执行实施、执行裁决、结案归档、执行监督等若干环节,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和确保司法公正、高效的要求,规定各个环节必须完成的步骤、顺序和时限等,进行科学、规范、有序的系统管理。
第三条执行案件应当设立《执行日志》。
《执行日志》是反映案件执行全过程的工作记录表。
执行员应当将办案中所进行的送达法律文书、财产调查、询问当事人情况、实施执行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等情况,如实记录在《执行日志》中。
《执行日志》中应当告知当事人的事项,应由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签字确认。
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以由同行的其他执行人员签名证实。
《执行日志》是反映执行员工作量和案件执行效果的主要依据,是案件发生涉访时的备查资料。
案件结案后,《执行日志》由执行局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装入执行卷宗归档。
北京网上强制执行申请流程

北京网上强制执行申请流程一、申请条件1. 申请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2. 申请人必须是同一案件中两个以上共同债务人。
3. 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4.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二、提交材料1. 强制执行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章程、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
3. 经公证的债权文书或仲裁裁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4. 与被申请人有关的财产线索清单。
5.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流程1. 登录“北京市人民法院网上立案服务平台”。
2. 在网上立案系统中选择强制执行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3. 系统将自动审查立案条件,符合条件的,提交至立案庭法官进行立案审核。
4. 法官在系统中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案件分配给具体承办法官。
5. 承办法官在系统中确认立案,并将立案通知书等相关材料邮寄给申请人。
6. 申请人在收到立案通知书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交纳执行费,并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四、注意事项1. 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将不予受理。
2. 申请执行的期限一般为自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超过期限的,法院将不予受理执行申请。
3. 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 被执行人在履行期限内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
强制执行申请书流程及时间规定

强制执行申请书流程及时间规定强制执行申请书流程及时间规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治的进一步完善,强制执行程序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工具,被广泛应用于解决债务纠纷、执行判决和调解协议等方面。
强制执行申请书作为强制执行程序的起始文件,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导向作用。
本文将针对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流程及时间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和说明。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流程1. 起诉阶段当债权人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首先需要准备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
通常,债权人会请一名律师代为起草,确保申请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申请书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债权人、债务人的基本信息- 强制执行的请求和事由- 要求法院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证据或证明文件-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宜2. 起诉材料的递交完成强制执行申请书的起草后,债权人需要将申请书及相关起诉材料递交给法院。
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邮寄或亲自前往法院的方式进行递交。
同时,债权人需要缴纳一定的申请费用,并将费用收据一并提交。
3. 法院的审查和受理法院在收到申请书后,将对申请书进行审查。
相关人员会对申请书的内容进行核对,并对简单的错误或遗漏进行指正。
如无明显问题,法院会受理申请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4. 公告和通知程序在受理通知书发出后,法院会通知债务人,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意见或申辩。
此外,法院还会对申请书的内容进行公告,以便其他债权人对此申请进行知情和参与。
5. 法院的裁定和执行在债务人提出答辩意见或申辩后,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及相关证据,进行裁定。
如确认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侵害且债务人确实存在拖欠行为,法院将根据申请书中的请求,决定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比如查封、扣押、拍卖等。
二、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时间规定1. 递交时间对于债权人来说,将强制执行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递交给法院的时间并无具体要求,一般是根据债权人自身的情况和需要进行安排。
然而,考虑到证据及材料的保存期限以及债务人可能的逃避行为,债权人通常会尽早递交。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全流程(收藏)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全流程一、启动程序01.本人或律师查询和了解财产线索;02.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至一审人民法院(或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补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03.人民法院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04.执行立案,录入法院办案系统,公开执行案件信息;05.法官操作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银行存款、网络银行账户、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06.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直接划拨到法院账户,支付申请执行人,执行结案。
被执行人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分析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订执行方案。
然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当被执行人是单位职工,有工资正常发放,但无法一次性完全履行。
在此情况下,可以采取扣留提取的办法,由执行员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发给被执行人单位,由单位劳资部门或者财务部门办理相关协助手续,每月为被执行人保留部分生活费(一般超过最低生活保障金),然后逐月扣除。
申请执行人每年度提取一次,提出请求时可以提前支取一次。
但是按照规定,这不算是结案,只能按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报结,待全部案款执行完毕,才算结案。
执行工资战线有时会拉得很长,十年几十年的都有。
补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是一种结案方式,是指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将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做结案处理,待发现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
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第二版)

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第二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执行,执行程序,执行正文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第二版)重编说明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于2017年编撰的《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执行领域法律规范进行体系化整理,内容全面、结构合理、体系完整、适用方便,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执行领域法律规范空白点多、分散凌乱、适用困难等方面的问题,一经出版即成为全国法院执行人员人手一册的“办案宝典”,以及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有效保障合法权益的规范指南,受到广泛好评。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
”《规范》出版以来,执行实践及相应的法律规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执行工作进入攻坚之后的巩固和提高阶段;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出台涉执行司法解释,发布指导性案例,执行领域法律规范更加完备;民法典的出台、民事诉讼法的修正,使部分民事诉讼制度发生变化,为确保法律适用标准统一,最高人民法院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发布了与民法典配套的司法解释,其中,涉执行类司法解释修正18件、废止8件;最高人民法院牵头起草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于2022年6月2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在执行规范化建设的崭新阶段,对现行有效的执行规范进行系统梳理,实现执行法律规范的体系化,是满足办案需要、回应实践需求、规范执行行为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助力民事强制执行立法也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历时两年,在广泛征求全国法院执行系统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采取全局参与和专班起草的工作模式,反复研究、修改,完成了《规范》的重新编撰工作。
重新编撰的《规范》共修正原有条目324条,新增条目452条,删除条目127条。
申请执行的流程

申请执行的流程
申请执行是指当债务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实现其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程序。
申请执行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准备材料
债权人在申请执行前,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 申请执行书:包括债权人的基本信息、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执行请求、证据材料等。
2. 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
3. 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发票、收据、银行对账单等。
4. 身份证明:债权人和被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二、提交申请
债权人将准备好的申请执行书、法律文书、证据材料和身份证明等材
料提交给人民法院。
债权人可以选择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亲自前往
法院提交申请。
三、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将受理申请,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
四、被执行人的反应
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可以选择履行义务或提出异议。
如果
被执行人选择履行义务,执行程序就会结束。
如果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法院将组织调解或进行审查,最终做出裁定。
五、执行程序
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或法院裁定支持债权人的执行请求,法院将
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措施,以实现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
六、执行结束
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后,执行程序就会结束。
如果被执行人
在执行过程中履行了义务,法院将解除执行措施。
总之,申请执行是一种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程序,债权人
需要准备充分的材料,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申请,以实现其合法权益。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案件办理流程规范(试行)-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案件办理流程规范(试行)正文:----------------------------------------------------------------------------------------------------------------------------------------------------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案件办理流程规范(试行)(2018年4月11日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为防止执行人员出现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有效提升执行队伍的业务能力,提升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根据法律、司法解释和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执行实施案件立案后,执行机构发现不符合申请执行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执行申请。
申请执行人对驳回执行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条执行人员接收案件后,应当在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金钱债权执行中,应同时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
第三条执行人员应在5日内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财产调查。
对于查到的财产,能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施控制措施的,须在48小时内采取措施,需要线下控制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采取控制措施。
第四条执行人员在查控系统上启动财产查询的同时对不动产进行传统查询。
申请执行人提供具体财产线索的,执行人员应当在7日内调查核实;情况紧急的,应当在3日内调查核实。
第五条执行人员应在2日内完成网络查控结果分析,对需转入传统补充调查的应在3日内发出协助查询通知并在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
第六条执行人员进行传统查控调查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应在2日内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传统查控结果分析。
第七条当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规定进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处理。
执行案件(含非诉执行)流程及评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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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时间
6个月内(非诉执行3个月内)
案卷交装订时间
结案后5日内
装订后交主审人时间
结案后10内
案卷交监督庭时间
结案后15日内
监督庭评查时间
送评后10日内
审委会抽查时间
备注
评查内容
自查
评查
抽查
立
案
☆1、是否在7日内审查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
☆2、立案手续是否完整。
3、是否应当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或不应受理的案件予以受理。
14、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有否张贴公告。
15、提起、扣留被执行人收益是否制作裁定书,并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16、是否忽视对执行异议的审查,违法执行第三人或者案外人财产。
★18、查封、扣押、冻结、拍卖被执行财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项目
评查内容
自查
评查
抽查
执
行
★19、是否存在不依法采取拘传、罚款、拘留、搜查措施或者所采取的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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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启动程序

执行启动程序一、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人申请的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执行立案条件如果您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执行法院为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此外,当事人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1 )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可以口头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 )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 )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 )被执行人的身份情况。
被执行人为中国国籍的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号码;为非中国国籍的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号码。
被执行人为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质检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为非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但经批准允许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的,应提交质检部门统一编制的特殊机构代码。
(5 )如您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三、法院受理与执行人民法院立案庭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并存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智慧法院执行业务流程

智慧法院执行业务流程智慧法院是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来提升法院执行效率和质量的一种创新模式。
智慧法院执行业务流程是指在智慧法院体系下,法院执行工作的具体流程和步骤。
本文将从立案、执行申请、执行裁定、执行过程监督和执行结果评估等方面,详细介绍智慧法院执行业务流程。
一、立案阶段在智慧法院执行业务流程中,立案是执行工作的第一步。
当申请人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时,法院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申请符合立案条件后,将立案信息录入智慧法院系统。
系统会自动生成案件编号,并将相关信息存入电子档案。
二、执行申请阶段立案完成后,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智慧法院系统在线填写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工作人员会审核申请材料,确保其完整合规。
同时,系统会自动分配执行案件到指定法官,并生成执行裁定草稿。
三、执行裁定阶段执行裁定是智慧法院执行工作的核心环节。
法官会根据申请人的执行申请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制定相应的执行裁定。
在智慧法院系统中,法官可以通过电子文书编辑工具撰写裁定书,并在系统中签名盖章。
一旦执行裁定完成,系统会自动发送给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并将裁定书存入电子档案。
四、执行过程监督阶段在执行过程中,智慧法院系统能够实时监督执行情况,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和及时性。
法院工作人员会根据执行裁定的要求,监督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同时,系统会自动记录执行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重要操作,以便后续查阅和审计。
五、执行结果评估阶段当执行工作完成后,法院会进行执行结果的评估。
智慧法院系统会根据执行裁定的要求和实际执行情况,自动生成执行报告。
执行报告会包括执行过程的详细记录、执行结果的评估和执行费用的计算等内容。
法院工作人员会对执行报告进行审核,并将其作为依据,作出相应的决定。
智慧法院执行业务流程是一个高效、便捷的流程体系。
通过智慧法院系统的应用,立案、执行申请、执行裁定、执行过程监督和执行结果评估等各个环节都得到了有效的优化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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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启动程序指南
作者: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7日来源:
执行申请的条件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在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当事人申请执行人,应持申请执行书、法律文书原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相关证明,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复印件。
到法院执行局办理执行立案手续。
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该人民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申请执行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裁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的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