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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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是指在医疗机构内对输血活动进行规范管理的具体操作办法。

它主要包括了输血适应症、输血前的准备工作、输血操作规范、输血后的监测和处理等内容。

以下是一份关于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的示例,字数超过了要求的1200字。

一、输血的适应症(一)出血性休克:包括急性创伤性失血、产后大出血等。

(二)恶性肿瘤化疗后由于造血功能低下导致的贫血。

(三)严重贫血:如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等。

(四)手术前明显低血红蛋白和血细胞计数的患者。

(五)其他疾病:如白血病、红斑狼疮等引起的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二、输血前的准备工作(一)患者的必要检查:包括血常规、凝血功能、肝肾功能等。

(二)选择合适的血型和Rh配型的输血血液。

(三)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告知患者输血的风险与注意事项。

(四)合理安排输血的时间和地点,确保输血操作的顺利进行。

三、输血操作规范(一)开展输血前的血液样品处理:包括血型鉴定、交叉配血等。

(二)选择适当的输血器材和输血速度,按照输血操作规程进行输血操作。

(三)输血操作时注意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采取严格的消毒措施。

四、输血后的监测和处理(一)注意观察患者输血后的反应:包括发热、过敏反应以及输血反应等。

(二)若出现输血反应,及时停止输血,评估患者的症状和体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输血后定期进行血液检查,监测输血效果和患者的安全状况。

(四)对输血后的并发症进行评估、处理和记录,报告相关部门。

以上是一份关于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的简要介绍,它是为了确保输血操作的安全和有效而制定的规范指南。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医疗机构和国家的要求有所不同,但总体目标都是为了保障患者的利益和安全。

在实践中,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这些规范进行输血操作,并不断优化和提升临床输血管理的水平,以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命质量。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市**区人民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科学用血,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护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

为确保临床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二条申请输血应由临床主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准全名签字,连同病人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第三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直系亲属告知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征得病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同意,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时需履行报批手续,须经科室主任签名或输血科医师会诊同意,报医务科批准(急症除外)。

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输血,审批手续应在事后补齐。

第四条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包括:1.输血相容性检测:ABO血型鉴定、Rh(D) 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抗体筛选)和交叉配血试验。

2.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等)。

第五条首次输血患者必须进行输血前的检查,间隔输血应重新进行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检测(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等)。

第六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负责采血和贮存,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七条麻醉科医师在术前访视患者时,应认真核查《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前的检查等备血情况,对于违反规定的应当提醒患者主管医师及时备血。

第八条亲友无偿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检、复检,并负责调配血液。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为确保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医院临床输血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二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前交输血科备血。

少量出血(出血量少于400毫升)者可以不输血,为维持血容量可输晶体液或胶体液代替品。

第三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存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患者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入病历。

申请血量超过1600毫升者,填写大量输血申请表,报医务处批准;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输血,审批手续后补。

第四条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

首次输血,应做血型鉴定、抗体筛查和输血前检查4项指标;曾输过血的患者,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ABO血型和Rh血型,如上次输血超过3天,应进行抗体筛检;如本次新入院,应进行抗体筛检和输血前检查(血传性疾病4项指标: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

第五条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六条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第七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贴好与申请单号相同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病房(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

采集血液时避免溶血。

采集后注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

输血申请单联号粘贴试管时,要注意将血液上沿露出,以便输血科人员观察血样情况。

第八条血液采集后,由医护人员或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将受血者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在医疗卫生领域,输血是一项常见但又十分关键的治疗手段。

为了确保输血过程的安全和有效性,各医疗机构都应建立完善的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以规范输血操作、提高输血质量、降低输血风险。

本文将就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进行详细探讨。

一、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的建立1.1 制度的必要性输血是一项潜在风险较高的医疗行为,不合理的输血操作可能导致输血反应、感染以及其他并发症的发生。

建立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可以明确相关责任部门、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输血安全,是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的基础之一。

1.2 制度的内容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输血适应症和禁忌症、输血前必要检测、输血血制品的使用和保存、输血反应的处理、输血记录和报告要求等。

这些内容覆盖了输血全过程的方方面面,确保了输血操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临床输血实施细则的制定2.1 实施细则的制定原则在建立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以细化操作流程、明确操作规范。

实施细则的制定原则应包括科学性、全面性、可操作性和监督性等方面。

2.2 实施细则的内容临床输血实施细则应明确输血操作的具体流程、各环节的操作规范、各责任人员的职责、相关的注意事项等。

通过细化操作流程、明确操作规范,可以有效降低输血风险,提高输血操作的质量。

三、临床输血管理的质量控制3.1 临床质量控制临床输血质量控制是临床输血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控体系,制定相关标准和指南,定期进行质量审核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3.2 风险管理临床输血操作存在一定风险,医疗机构应加强风险管理。

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医护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强化输血操作的监测和管控,及时处理输血相关问题,确保输血操作的安全性。

四、结语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的建立对于提高输血操作的质量、降低输血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临床输血管理工作,加强相关制度和规范的建设,不断提升输血操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根据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文件要求,为了规范我院临床用血的管理,消除输血过程中安全隐患,确保输血安全,决定制定我院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1 输血申请1.1申请医师资质必须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逐项填写申请单,由上级医师审核签字。

1.2输血指征①没有其他合适的替代治疗手段,且有明显的发病和死亡倾向的情况;②临床指征和化检结果表明必须输血,如:Hb<100g/L、PLT<50×109/L、WBC<0.5×109/L;③对患者而言,输血利大于弊。

1.3签署输血同意书临床医师应意识到输血传播疾病的风险,患者应被告知:①输血的利与弊,降低死亡风险,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的改善,对血液制品有信心;②可替代输血的其他治疗手段;③输血传播疾病的风险和不输血的风险;④知情同意并签字。

1.4填写输血申请单并签名输血申请单包括:患者身份详细资料、输血诊断/指征、所需血液制品数量/类别、患者血型、用血时间、科室、用血需求、输血四项检测、签名等。

1.5用血审批一次申请或24小时内用血≥1600ml时,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急诊用血后按以上补办手续。

1.6凡平诊、择期手术需输血治疗病人的交叉配血标本必需在输血前一天的上午12点前送检。

以便输血科对稀有血型、不规则抗体阳性的病人有足够的时间备血。

1.7对临床需输血治疗的病人均应进行输血前评估和用血后效果评价。

1.8输血治疗病程记录1.8.1输血治疗病程记录完整详细,至少包括输血原因,输注成分、血型和数量,输注过程观察情况,有无输血不良反应等内容。

1.8.2不同输血方式的选择与记录。

1.8.3输血治疗后病程记录有输注效果评价的描述。

1.8.4手术输血患者其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护理记录、术后记录中出血与输血量要完整一致;输血量与发血量一致。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是指在实际临床工作中对输血操作进行管理和监管的具体规定和指导原则。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1. 输血适应症和禁忌症的明确:明确适宜进行输血的病例和禁忌症状,如慢性贫血、急性失血、血容量不足等是输血的适应症,而有严重出血或已经过度输血的病例则为禁忌症。

2. 输血前的检查和评估:在进行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相关的检查和评估,包括血型检查、交叉配血、血清学检查等。

同时还需评估患者的输血风险和预后。

3. 输血血液成分的选择: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输血血液成分,如全血、红细胞悬浮液、血小板浓缩液等。

4. 输血配血操作:进行严格的输血配血操作,确保输血的血型和血液成分与患者相匹配,避免输血不合适引发的不良反应。

5. 输血过程的监测和记录:在进行输血过程中需要对患者的生命体征、输血量和输血速度等进行监测和记录,及时处理输血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6. 输血后的观察和护理:输血后需要对患者进行观察和护理,关注是否存在输血不良反应和并发症,并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

7. 输血管理的质量控制:对输血操作进行质量控制,包括对血液成分的质量检测、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等。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是为确保输血操作的安全和有效性而制定的,各个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在进行输血操作时应按照这些规定和指导原则进行操作,以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安庆市石化医院血库管理文文编号:血库-03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二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前交血库备血。

少量出血(出血量少于400毫升)者可以不输血,为维持血容量可输晶体液或胶体液代替品。

第三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存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患者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入病历。

申请血量超过1600毫升者,填写大量输血申请表,报医教科批准。

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输血,审批手续后补。

第四条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

首次输血,应做血型鉴定、抗体筛查和输血前检查4项指标;曾输过血的患者,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ABO血型和Rh血型,如上次输血超过3天,应进行抗体筛检;如本次新入院,应进行抗体筛检和输血前检查(血传性疾病8项指标: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

门诊病人3个月进行1次输血前检查。

第五条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六条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第七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贴好与申请单号相同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病房(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

采集血液后注意拔下针头后再将血液注入试管,以防溶血。

采集后注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

输血申请单联号粘贴试管时,要注意将血液上沿露出,以便血库人员观察血样情况。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临床输血管理是指医务人员按照一定的规范和程序进行输血操作,确保输血过程的安全和有效性。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医务人员在输血过程中的操作和监测,最大程度地降低输血相关的风险,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下面是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

1.输血前准备:在输血前,医务人员应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包括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和输血适应症,确保患者的身份和血液配型的一致性。

同时,还要对患者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评估患者对输血的适应性和潜在的风险。

2.输血血液配型:输血前应对患者进行全血型和RH血型的检测,并与供血者的血型进行配对。

确保输血血液的相容性,避免发生血型不合和溶血反应。

3.输血血液制品的选择:根据患者的具体需要,选择适宜的输血血液制品,包括红细胞悬液、血小板悬液、新鲜冰冻血浆等。

根据患者的血红蛋白水平和全血细胞计数,确定输血血液的补充剂量。

5.输血相关的监测和评估:在输血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对患者进行定期的监测和评估,包括血压、心率、呼吸、体温等生命体征的观察,以及患者的主观症状和感觉的反馈。

同时,还要注意观察和评估患者是否存在输血不良反应的迹象,如过敏反应、溶血反应、感染等。

6.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置:如出现输血不良反应,医务人员应及时处置,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在发现不良反应后,首先要停止输血,并停止输血引起的输液速度增加或输血速度减慢,及时转移患者至安静室或重症监护室,给予相应的抢救治疗。

7.输血后的观察和护理:输血结束后,医务人员还需对患者进行定期观察和护理,包括继续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症状,评价输血的疗效和安全性。

同时,还要注意观察患者是否出现输血后感染、溶血等后遗症。

8.输血意外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对于输血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医务人员应及时进行记录和报告。

对严重的输血意外事件,还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再发生。

以上是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一、绪论输血是临床工作中一项至关重要的技术操作,对于治疗患者、救治危重病人和保障手术安全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加强对临床输血工作的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临床输血水平和质量意识,制定本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二、实施细则1.输血前的准备工作(1)确保输血的指征明确。

在进行输血前,需明确患者是否需要输血,是否符合输血指征。

(2)核对患者血型和血型抗体。

在输血前需核对患者血型,防止发生输血不匹配的意外。

(3)评估输血的危险性。

评估患者接受输血的风险和益处,判断是否进行输血,以及要输血的数量。

(4)选择适当的输血血液。

在确定输血指征后,需选择适当的输血血液,如全血、红细胞悬液、血小板悬液等。

(5)确保输血的质量和安全。

检查输血血液的质量和有效期,确保输血的安全性。

(6)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在输血前需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以了解患者身体状况和基本生命指标。

2.输血操作规范(2)保持输血过程中严密的监测。

在输血过程中,需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如血压、心率、呼吸等指标的监测。

(3)确保输血的流速适宜。

输血过程中需控制输血的流速,避免快速输血导致的不良反应。

(4)对输血过程中的不良反应进行及时处理。

如出现输血不良反应,需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记录输血相关信息。

在输血操作完成后,需记录患者输血的相关信息,包括输血血液的批号、输血数量、输血反应等。

3.输血质量控制(1)建立科学的质量控制指标。

医院需制定科学的质量控制指标,对输血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测和评估。

(2)加强质控教育培训。

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质控教育培训,提高其对输血质量控制的意识和技能。

(3)组织定期的质量评估和外部质量控制。

定期组织对临床输血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和外部质量控制,提高输血质量。

三、考核办法1.考核方式(1)理论考核。

通过答题、单项选择题等方式考查医务人员对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的掌握程度。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临床输血管理工作,加强血液安全管理,保障患者用血安全有效,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医疗机构内临床输血管理工作。

第三条术语定义本细则中涉及的术语定义如下:1.临床输血:指将血液及其制品输注到患者体内的过程。

2.医疗机构:指开展医疗服务的各类医疗机构。

3.血液安全:指在输血过程中保证血液质量及输血操作安全的措施。

4.患者用血:指为患者提供的输血及输血相关服务。

第二章临床输血管理流程第四条质控体系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控体系,确保临床输血管理工作的全面质量管理。

第五条临床输血管理流程1.输血适应证评估–医疗机构应设立血液科或相应科室,由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医务人员进行输血适应证评估。

–输血适应证评估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血液学检查结果等进行综合判断。

2.输血血液学检查–患者进行血型、Rh血型、抗体筛查等血液学检查。

–血液学检查结果应进行记录,并在输血前核对。

3.血液制品的选择与标签核对–根据患者的血液学检查结果,选用适当的血液制品。

–输血前应核对血液制品的标签与患者身份信息。

4.输血操作–输血过程中应按照相关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输血监护,定时记录输血相关信息。

5.输血反应处理–发生输血反应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和记录。

–对严重输血反应的患者,停止输血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六条质量控制医疗机构应制定并执行临床输血管理质量控制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建立血液管理与质量控制的标准化操作规范。

2.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临床输血管理培训和考核。

3.定期开展内部质量控制及外部质量评价。

4.设立质量监督部门,跟踪血液安全相关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

第七条质量评价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临床输血管理质量评价,评估血液安全和输血效果。

第八条文件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临床输血管理相关文件和记录档案,确保文件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管理责任第九条管理责任医疗机构领导对临床输血管理质量负有最终责任。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用血管理的相关规定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为提高临床输血质量,确保临床用血安全、科学、合理,制订本标准。

一、职责:输血管理委员会和医务科负责本标准的落实,检查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范围:各临床用血科室、输血科。

本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三、细则:1、输血前要对患者进行评估,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及输血指征,确认有无输血必要。

2、输血前告知:患者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入病历保存。

3、输血前检查:患者输血治疗前,必须检查血常规、血型、凝血酶原(或出凝血时间)、肝肾功、电解质、乙肝三系二对半,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原)、艾滋病毒抗体(抗原)、梅毒螺旋体抗体、谷丙转氨酶,在病历中有检验结果。

4、输血申请与审批(1)明确输血治疗的原因和目的、血液制品种类、数量、输注日期;输血申请单填写正确、完整、清楚,无缺项现象,检验结果未到请填写“已送检”,注明“输血前检查标本已采集送检,结果见检验报告。

”(2)输血申请单和血液样本除急诊和抢救用血外必须在预定输血日期前送到输血科,否则,属不良事件。

(3)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5、血样的采集:护士持输血申请单和试管标签到患者前,按照医院“三查七对”制度核对患者信息,核对无误后采集血液样本,将标签贴在试管上,再次核对患者,确认无误后录入样本号码。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一、引言临床输血是医疗救治中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确保临床输血的安全、有效和合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二、实施细则(一)输血前评估1、医生在决定输血前,应仔细评估患者的病情,包括血红蛋白水平、临床症状、失血速度等,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

2、对于可输可不输的患者,应尽量避免输血,优先考虑其他治疗方法。

(二)输血申请1、医生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输血申请单,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断、输血目的、血型、血液成分及输注量等。

2、输血申请单需经上级医生审核签字。

(三)输血标本采集与送检1、护士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采集输血标本,确保标本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采集后的标本应及时送检,避免长时间放置影响检测结果。

(四)交叉配血1、输血科收到标本后,应及时进行交叉配血试验,确保血液相容性。

2、对于特殊血型或疑难配血,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输血安全。

(五)血液发放与领取1、输血科应根据临床需求,合理发放血液。

2、临床科室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人领取血液,并核对相关信息。

(六)输血过程1、输血前,护士应再次核对患者信息、血液信息及输血医嘱,确保无误。

2、输血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如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控制输血速度,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血液成分调整。

(七)输血后评估1、输血结束后,医生应评估输血效果,如血红蛋白水平的变化、症状的改善等。

2、对输血不良反应应及时记录、报告,并进行调查分析。

三、考核办法(一)考核组织成立临床输血管理考核小组,由医务科、输血科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考核内容1、输血申请单的填写是否规范、完整。

2、输血前评估是否到位。

3、输血标本采集、送检是否符合要求。

4、交叉配血及血液发放、领取流程是否合规。

5、输血过程中的操作是否规范,观察是否及时。

6、输血后评估是否落实。

(三)考核方式1、定期检查:每月对临床科室进行一次输血管理检查。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一、引言临床输血是医疗救治中的重要手段,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确保临床输血的安全、有效、合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二、实施细则(一)输血前评估1、主管医师在决定输血治疗前,应当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结果等,以确定输血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评估患者的输血风险,包括输血不良反应、经血传播疾病的风险等,并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的风险和益处,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二)输血申请1、输血申请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临床诊断、输血指征、预定输血成分、预定输血量、输血日期等。

2、申请单应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并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三)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1、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采集受血者血样。

采集血样时,应当使用专用的一次性采血器材,并确保血样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2、采集的血样应当立即标明患者姓名、住院号、科室、床号、采血日期、采血者姓名等信息,并与《临床输血申请单》一起送交输血科(血库)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

(四)血型鉴定与交叉配血1、输血科(血库)应当对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型进行正反定型鉴定,并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交叉配血试验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2、对于疑难血型或特殊情况,应当及时进行进一步的检测和鉴定,必要时请上级医院或血液中心协助解决。

(五)血液的领取与发放1、输血科(血库)应当根据临床用血申请和库存情况,合理安排血液的发放。

发放血液时,应当严格核对受血者姓名、住院号、血型、血袋编号、血液品种、血量、有效期等信息,确保无误后,方可发放。

2、取血人员应当携带专用取血箱,取血时应当与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共同核对上述信息,并签字确认。

血液一经发出,不得退回。

(六)输血过程管理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再次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血型、血袋编号、血液品种、血量、有效期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输血。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一、引言输血是临床治疗中常用的重要手段之一,它可以提供血液及其衍生物的支持,帮助患者恢复健康。

然而,输血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为了确保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并实施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二、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1. 输血适应症的评估:在确定患者是否需要输血前,医务人员应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进行全面的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患者的临床症状、体征指标、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并结合国家相关指南和临床经验进行判断。

2. 输血前的血液检测:在进行输血前,应对输血的血液进行必要的测试。

主要包括血型鉴定、抗体筛查、兼容性试验等项目,以确保输血的安全和有效。

3. 输血血制品的选择: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输血的目的,选择合适的输血血制品。

血浆、红细胞悬液、血小板悬液等不同种类的输血血制品分别适用于不同的临床情况,必须根据实际需要予以选择。

4. 输血的操作规范:输血操作必须符合规范和程序,保证输血的安全。

包括正确的输血血制品采集、储存、运输和使用,避免交叉感染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5. 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理与监测:输血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良反应,包括过敏反应、感染等。

医务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识别不良反应并进行有效处理,同时,应对输血过程进行监测,以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三、临床输血管理考核办法1. 考核内容:对参与输血操作和管理的医务人员进行临床输血管理知识和技能的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血液检测、输血操作规范、输血血制品的选择、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理等方面。

2. 考核方法:采用笔试和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笔试包括选择题、判断题等,测试医务人员的理论知识。

实操考核主要通过模拟真实的输血场景,测试医务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3. 考核机构:设立专门的临床输血管理考核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和评价考核工作。

该机构应由相关专业人士组成,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XXX血库管理文件编号:血库-03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确保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制定了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输血申请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

少量出血(出血量少于400毫升)者可以不输血,为维持血容量可输晶体液或胶体液代替品。

申请血量超过1600毫升者,填写大量输血申请表,报医教科批准。

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输血,审批手续后补。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患者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入病历。

第四条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

首次输血,应做血型鉴定、抗体筛查和输血前检查4项指标;曾输过血的患者,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ABO血型和Rh血型,如上次输血超过3天,应进行抗体筛检;如本次新入院,应进行抗体筛检和输血前检查(血传性疾病8项指标: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

门诊病人3个月进行1次输血前检查。

第五条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六条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贴好与申请单号相同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信息,采集血样。

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

采集血液后注意拔下针头后再将血液注入试管,以防溶血。

采集后注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

输血申请单联号粘贴试管时,要注意将血液上沿露出,以便血库人员观察血样情况。

血液采集后,由门、急诊病区医护人员或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将受血者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交血库。

非急诊病人输血前要先做血型鉴定,避免发生抽错血样,输血时重抽血样进行交叉配血。

年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年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科学用血,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护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

为确保临床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二条申请输血应由临床主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准全名签字,连同病人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第三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直系亲属说明输注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相关性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全名签字。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归入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档案。

如未建立门(急)诊病历保管的,应当由医护人员在递交《临床输血申请单》的同时,将《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送至输血科保存。

患者输血相关检验报告单贴病历后由患者本人保存。

无直系亲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保存。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时需履行报批手续,须经科室主任签名或输血科医师会诊同意,报医务科批准(急症除外)。

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输血,审批手续应在事后补齐。

第四条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包括:1.输血相容性检测:ABO血型鉴定、Rh(D) 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抗体筛选)和交叉配血试验。

2.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等)。

第五条首次输血患者必须进行输血前的检查,间隔三个月应重新进行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等)。

第六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负责采血和贮存,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前言输血是一项临床操作,是治疗和预防疾病的必要措施。

在人类生命领域中,输血一直都是一个重要而又敏感的话题。

输血操作必须满足安全、有效、经济和方便等一系列的要求,对输血操作的管理要求也愈加严苛。

为此制定一份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旨在保证输血操作的安全和有效性,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一、输血的适应症1.贫血伴组织缺氧,经非输血治疗后仍无效或无法耐受;2.出血性休克;3.体液和电解质紊乱,需快速置换;4.免疫功能抑制,需要输注免疫制剂。

二、输血前的准备工作1.确定输血适应证,并告知患者输血过程的风险和必要性;2.了解患者血型和Rh血型,以及是否有血型不合的抗体;3.确定输血量、输血速率、输血方式;4.检查输血器具的完整性、使用日期、贮存条件等;5.对输血包装进行检查和核对;三、输血操作1.按照规定时间、角度和速率输血;2.对输血过程进行记录,并保证仪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3.输血期间密切观察患者的情况,并做好应急措施;4.输血结束后,对输血废物和器具进行正确的处理。

四、输血后的监护1.持续观察患者的病情和生命体征,及时处理输血反应;2.确保患者的身体稳定后方可安排出院。

临床输血管理考核办法一、考核内容1.对临床输血管理操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要求;2.针对输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输血反应、血源感染等应对措施;3.对输血前、中、后的宣教和监护等方面的知识掌握程度;4.对输血操作所需器具和设备的正确使用和检查方法。

二、考核方法1.考试形式可以采用笔试、口试或实操等;2.在实操中,督察员需不定期到现场进行实地考核;3.对于每个参加考核的临床人员,都必须参加一次考核及格方可胜任输血操作;4.考核合格的临床人员每年需要进行一次复审。

结语临床输血是一项高危操作,有一定的操作规范和要求。

管理方面的规定、考核等可以保证输血操作的规范、安全和有效性,是一项必要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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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科学用血,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护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

为确保临床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二条申请输血应由临床主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准全名签字,连同病人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第三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直系亲属说明输注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相关性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全名签字。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归入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档案。

如未建立门(急)诊病历保管的,应当由医护人员在递交《临床输血申请单》的同时,将《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送至输血科保存。

患者输血相关检验报告单贴病历后由患者本人保存。

无直系亲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保存。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时需履行报批手续,须经科室主任签名或输血科医师会诊同意,报医务科批准(急症除外)。

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输血,审批手续应在事后补齐。

第四条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包括:1.输血相容性检测:ABO血型鉴定、Rh(D) 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抗体筛选)和交叉配血试验。

2.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等)。

第五条首次输血患者必须进行输血前的检查,间隔三个月应重新进行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等)。

第六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负责采血和贮存,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七条麻醉科医师在术前访视患者时,应认真核查《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前的检查等备血情况,对于违反规定的应当提请患者主管医师及时备血。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检、复检,并负责调配血液。

第九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和配合型输血。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第十条确定病人输血后,医护人员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

采集后注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

医护人员在标本采集完毕后在输血申请单上填写采血时间、采集者姓名,送检时由送检人签字。

第十一条采集血标本须使用有批文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输血器材,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用后消毒灭菌、毁型处理。

第十二条由医护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临床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第四章交叉配血第十三条受血者交叉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超过3天的必须重新采集。

第十四条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常规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检查患者Rh(D)血型,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第十五条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第十六条交叉配血试验必须在盐水相试验基础上,加做检查IgG血型抗体非盐水相试验(如间接抗人球蛋白法、酶法、聚凝胺法、玻璃珠法和凝胶法等)。

第十七条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第十八条交叉配合试验结果必须记录在专用登记本上,并保存十年。

第五章血液的入库、核对、贮存第十九条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第二十条输血科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第二十一条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输血科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第二十二条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3为合格。

第六章取血(血液的发放管理)第二十三条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持患者病历到输血科取血,病人家属不得取血。

第二十四条未办理用血申请手续的不得发血。

第二十五条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第二十六条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发血: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第二十八条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第七章输血(输血管理)第二十九条输血前有2名护士或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外观质量是否异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并作好核对记录。

第三十条输血时,负责输血的医护人员带病历到患者床前,再次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并作好核对记录。

第三十一条血液制品放在室温下不得超过30分钟,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

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第三十二条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继续输注。

第三十三条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失血量、贫血程度、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第三十四条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至少保存一天。

第八章输血不良反应管理第三十五条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失血量、贫血程度、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第三十六条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1.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2.立即报告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查找原因、积极治疗抢救,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七条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立即报告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好以下核对检查: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标本、新采集的受血者标本、血袋中的血标本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及交叉配血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实验及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含量;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第三十八条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流程为: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管、改换生理盐水、报告医生、遵医嘱给药、严密观察并做好记录、上报输血科。

怀疑严重反应时、保留血袋、抽取患者血样、送输血科重检并及时上报医院相关职能部门。

第九章血液制品的输注时限第三十九条所有的贮血冰箱应专门为保存血液设计。

第四十条一旦从输血科发出,全血、红细胞和解冻的新鲜冰冻血浆应该在离开冰箱后30分钟以内开始输注。

第四十一条如果不能在30分钟内输注,应该保存在得到认可的贮血冰箱中,贮血冰箱温度应该为2—6℃。

第四十二条血小板发出应立即输注,切勿在2—6℃贮血冰箱中保存。

第四十三条临床科室、手术室所有用于贮血的冰箱,应该每天进行温度监测和记录,以确保其处于2—6℃范围内。

第四十四条临床科室、手术室没有适于贮血的冰箱,血液应该保存于输血科专用贮血冰箱中,直到开始输血前。

第四十五条血液制品一旦离开正确的贮存条件有发生细菌繁殖或丧失功能的危险。

附:血液制品输注的时间限制第十章输血须知第四十六条凡含有血细胞的成分制品,一般患者须提前一天预约,急诊患者可随时申请,特别危重患者可先电话申请,同时送输血申请单及血标本检查血型。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按输血程序申请。

第四十七条特殊血液制品(如:Rh阴性血、冷沉淀、血小板等),由于品种特殊保存期短,只能专血专用。

临床医师须向病人或病人家属说明,记录病历并签字。

血液没用过期输血科按医疗废物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八条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标签上各项目填写应齐全无误,对于有输血史和妊娠史的要特别注明,字迹必须清楚易认,否则拒收。

第四十九条输血超过3天,再次输血时应重新抽取标本方可配血,再次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无禁忌后才能进行输血。

第四十二条取血时应携带患者病历,取血者和发血者应共同核对有关资料。

取血必须系医护人员,否则不予发血。

第五十条手术预约时间改变、遇有输血反应或患者抢救无效死亡,均应及时通知输血科,以便更换预约时间和统计输血反应率。

第五十一条整个输血过程完成后,认真记录输血反应的有无,并及时将输血情况反馈输血科或记入病历。

第十一章成分输血第五十二条成分输血的优点:一血多用,节约用血,制品浓度与纯度高,疗效好,最大限度地减少输血不良反应及输血传染病。

第五十三条成分输血的目的:1.补充血容量,可以输用白蛋白;2.补充携氧能力可输用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等;3.补充凝血因子纠正出血,可以输用血小板、新鲜血浆以及冷沉淀;4.纠正免疫功能不全提高免疫力,可以输用转移因子、干扰素和丙种球蛋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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