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医学_王时进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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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标记室 显像检查室 诊断病人的床位区 用药后病人候诊区
18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2.3 场所布局
a.
b.
依制剂的活度和可能的污染,自低至高排列;
区分人流(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通道,物流
(制剂制取与接收、贮存、施用、废物贮存与处置) ;
c.
d.
工作人员入口;
受检者入口与出口;
19
e.
f. g.
综合的核医学诊疗工作单位的项目分区单元及分区 单元内的布局;
16
b. c. d.
非放射(辐射)工作区:不属于辐射工作区,不再 列 为非限制区。 辐射工作场所分区: 不以1/3、1/10 年剂量限值区分。 通常的控制区:
可能用于制备、分装放射性核素和药物的操作室
放射性药物给药室 放射性核素治疗病房(特别是床位区)
放射性制剂贮存区和放射性废物贮存区
17
e. 通常的监督区:
制备室为乙级,SPECT 检查室为丙级,该核医学部门为
带有乙级场所的部门。
15
2.2 辐射工作场所分区
a. GB18871 的分区:
控制区:可能要求采取专门的防护手段和安全措施以便 控制正常照射或防止污染扩展,并防止潜在照射或限制
其程度。
监督区:未被确定为控制区,通常不需要采取专门防护 手段和安全措施但要不断检查其职业照射条件。
12
• 需要给出的量: 年订货量; 每次最大供货量和供货的最大包装单元; 日(年)使用各核素检查(治疗)的最大人数和平均人数; 主要核素检查的人均用量和最高用量; 每种核素日最大操作量和日操作所有核素的总最大等效操作量。
13
2. 场所布局与分区
14
2.1 相对集中
a. 一个医院的所有核医学工作场所应相对集中; b. 一个医院可能有几个核医学工作场所,如SPECT 场 所,PET 中心,131I 治疗病房; c. 一个场所中可能包含不同级别的工作室,以分级最高 的工作室作为该场所的管理分级。如:SPECT 99Tcm
b.
c.
习惯上T<1/4 处按2.5μSv/h 控制,但不应苛求, 如注射室和受检者卫生间;
乙 丙
2×107~ 4×109 豁免活度值以上~ 2×107
8
1.4.2 操作性质修正因子 操作方式和区域 储存
操作性质(或操作方式)修正因子可取GBZ120-2006 的值
操作性质修正因子 100 10 1 0.1
9
废物处理;闪烁法计数和显像; 候诊区及诊断病床区 配药、分装及施予药;简单的放 射性药物制备;治疗病床区 复杂的放射性药物制备
• 等效日操作量应为所有核素等效日操作量的总和; • 场所应以操作房间为单元,而不是所有操作环节的叠 加;(不同环节操作场所的级别不同,要求的场所防护 设施不同); • 同一场所(操作房间)内不同的操作,应分别计算各 操作的等效日操作量的总和(如:99Mo 淋洗和99Tcm 标记在一个房间时)
11
• 日最大操作量: 99Mo-99Tcm 淋洗由99Mo 母体柱最大装源量决定; 99Tcm 标记由99Mo 日最大淋洗量决定; 制剂分装由制剂的装源量来决定; 注射操作量由日最大注射人数和平均每人用量决定。 • 年操作量: 可能不等于日操作量×250d/a; 决定于订货(或生产)量及使用制剂的工作量。
临床核医学工作的防护与安全
王时进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放射卫生防护所
北京市和平里中街16号 100013
1
1. 前言
2
1.1 核医学工作分支
3
1.2 核医学工作特点及辐射危害因素
a.
b. c.
固、液、气态放射性“三废”污染及相应的内照射;
制剂由生产接收、贮存到分装、注射多空间位置改变 。 多使用相对短寿命的核素,放射性核素的活度和剂量随时间衰 减。 已给药人体成为活动的“辐射源”,在核医学科内移动,在核 医学科外公众环境的“人体源”仍剩有一定活度;人体代谢物 中带有放射性。
1.4.3 毒性修正因子
放射性核素毒性组别修正因子(GB18871)
毒性组别 毒性组别修正因子 10 极毒 1 高毒 中毒 0.1
示例核素 —— 90Sr
67Ga、57Co、131I、 125I、111In、99Mo 201Tl
低毒
0.01
99Tcm、18F、133Xe
、
10
1.4.4 注意事项
GBZ120-2006 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Z133-2002 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
6
1.3.3 相关标准
GBZ179-2006 医疗照射防护基本要求 GBZ/T146-2002 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名词术语 GBZ167-2005 放射性污染的物料解控和场地开放的 基本要求 GBZ/T109-2002 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培训规范 GB14500-2002 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代替GB145001993)
d.
制剂为非密封放射性物质,除外照射外还存在内照射。内照射 途径:吸入污染空气;食入表面污染转移物;伤口、皮肤渗入 污染物。
4
e.
需要保护的对象包括:
核医学放射工作人员; 核医学工作场所及周围的公众与患者家属; 施予放射性制剂的人员; 环境; f. 制剂“流水”动态消耗与衰减,要求有严格的流水帐, 剩余量和保安管理,要求正确、准确地按需要量施用于 受检者或患者。
5
1.3 有关国家标准
1.3.1 基本标准
GB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1.3.2 GBZ 标准
GB16361-1996 临床核医学中患者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Z136-2002 生产和使用放射免疫分析试剂(盒)卫生防护标准 GBZ134-2002 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卫生防护标准
小型核医学诊疗工作单位改建项目的布局也应相对 合理; 注意邻近处对核医学诊断检测装置的工作可能的影 响,检测装置准直器的取向避开辐射剂量率相对高 的区域。
20
3. 建筑屏蔽和放射 性污染控制
21
3.1 总则
3.1.1 一般原则:
a. 屏蔽目标应为核医学工作相关人员管理目标的一个 较小分额(如取管理目标5mSv/a 的1/5);
GB9133-1995 放射性废物的分类(代替GB9133-88)
7
1.4 操作量和放射工作场所分级
1.4.1 工作场所分级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按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的大小分级。 等效操作量=实际操作活度×毒性组别修正因子/操作性质修正因子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分级
级别 甲
日等效操作量/Bq
>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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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2.3 场所布局
a.
b.
依制剂的活度和可能的污染,自低至高排列;
区分人流(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通道,物流
(制剂制取与接收、贮存、施用、废物贮存与处置) ;
c.
d.
工作人员入口;
受检者入口与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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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f. g.
综合的核医学诊疗工作单位的项目分区单元及分区 单元内的布局;
16
b. c. d.
非放射(辐射)工作区:不属于辐射工作区,不再 列 为非限制区。 辐射工作场所分区: 不以1/3、1/10 年剂量限值区分。 通常的控制区:
可能用于制备、分装放射性核素和药物的操作室
放射性药物给药室 放射性核素治疗病房(特别是床位区)
放射性制剂贮存区和放射性废物贮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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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通常的监督区:
制备室为乙级,SPECT 检查室为丙级,该核医学部门为
带有乙级场所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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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辐射工作场所分区
a. GB18871 的分区:
控制区:可能要求采取专门的防护手段和安全措施以便 控制正常照射或防止污染扩展,并防止潜在照射或限制
其程度。
监督区:未被确定为控制区,通常不需要采取专门防护 手段和安全措施但要不断检查其职业照射条件。
12
• 需要给出的量: 年订货量; 每次最大供货量和供货的最大包装单元; 日(年)使用各核素检查(治疗)的最大人数和平均人数; 主要核素检查的人均用量和最高用量; 每种核素日最大操作量和日操作所有核素的总最大等效操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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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场所布局与分区
14
2.1 相对集中
a. 一个医院的所有核医学工作场所应相对集中; b. 一个医院可能有几个核医学工作场所,如SPECT 场 所,PET 中心,131I 治疗病房; c. 一个场所中可能包含不同级别的工作室,以分级最高 的工作室作为该场所的管理分级。如:SPECT 99Tcm
b.
c.
习惯上T<1/4 处按2.5μSv/h 控制,但不应苛求, 如注射室和受检者卫生间;
乙 丙
2×107~ 4×109 豁免活度值以上~ 2×107
8
1.4.2 操作性质修正因子 操作方式和区域 储存
操作性质(或操作方式)修正因子可取GBZ120-2006 的值
操作性质修正因子 100 10 1 0.1
9
废物处理;闪烁法计数和显像; 候诊区及诊断病床区 配药、分装及施予药;简单的放 射性药物制备;治疗病床区 复杂的放射性药物制备
• 等效日操作量应为所有核素等效日操作量的总和; • 场所应以操作房间为单元,而不是所有操作环节的叠 加;(不同环节操作场所的级别不同,要求的场所防护 设施不同); • 同一场所(操作房间)内不同的操作,应分别计算各 操作的等效日操作量的总和(如:99Mo 淋洗和99Tcm 标记在一个房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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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最大操作量: 99Mo-99Tcm 淋洗由99Mo 母体柱最大装源量决定; 99Tcm 标记由99Mo 日最大淋洗量决定; 制剂分装由制剂的装源量来决定; 注射操作量由日最大注射人数和平均每人用量决定。 • 年操作量: 可能不等于日操作量×250d/a; 决定于订货(或生产)量及使用制剂的工作量。
临床核医学工作的防护与安全
王时进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放射卫生防护所
北京市和平里中街16号 100013
1
1. 前言
2
1.1 核医学工作分支
3
1.2 核医学工作特点及辐射危害因素
a.
b. c.
固、液、气态放射性“三废”污染及相应的内照射;
制剂由生产接收、贮存到分装、注射多空间位置改变 。 多使用相对短寿命的核素,放射性核素的活度和剂量随时间衰 减。 已给药人体成为活动的“辐射源”,在核医学科内移动,在核 医学科外公众环境的“人体源”仍剩有一定活度;人体代谢物 中带有放射性。
1.4.3 毒性修正因子
放射性核素毒性组别修正因子(GB18871)
毒性组别 毒性组别修正因子 10 极毒 1 高毒 中毒 0.1
示例核素 —— 90Sr
67Ga、57Co、131I、 125I、111In、99Mo 201Tl
低毒
0.01
99Tcm、18F、133Xe
、
10
1.4.4 注意事项
GBZ120-2006 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Z133-2002 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
6
1.3.3 相关标准
GBZ179-2006 医疗照射防护基本要求 GBZ/T146-2002 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名词术语 GBZ167-2005 放射性污染的物料解控和场地开放的 基本要求 GBZ/T109-2002 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培训规范 GB14500-2002 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代替GB145001993)
d.
制剂为非密封放射性物质,除外照射外还存在内照射。内照射 途径:吸入污染空气;食入表面污染转移物;伤口、皮肤渗入 污染物。
4
e.
需要保护的对象包括:
核医学放射工作人员; 核医学工作场所及周围的公众与患者家属; 施予放射性制剂的人员; 环境; f. 制剂“流水”动态消耗与衰减,要求有严格的流水帐, 剩余量和保安管理,要求正确、准确地按需要量施用于 受检者或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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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有关国家标准
1.3.1 基本标准
GB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1.3.2 GBZ 标准
GB16361-1996 临床核医学中患者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Z136-2002 生产和使用放射免疫分析试剂(盒)卫生防护标准 GBZ134-2002 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卫生防护标准
小型核医学诊疗工作单位改建项目的布局也应相对 合理; 注意邻近处对核医学诊断检测装置的工作可能的影 响,检测装置准直器的取向避开辐射剂量率相对高 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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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筑屏蔽和放射 性污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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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总则
3.1.1 一般原则:
a. 屏蔽目标应为核医学工作相关人员管理目标的一个 较小分额(如取管理目标5mSv/a 的1/5);
GB9133-1995 放射性废物的分类(代替GB91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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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操作量和放射工作场所分级
1.4.1 工作场所分级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按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的大小分级。 等效操作量=实际操作活度×毒性组别修正因子/操作性质修正因子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分级
级别 甲
日等效操作量/Bq
>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