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管理制度 Word 文档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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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范本(2篇)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范本(2篇)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健全,新农合成为了广大农民群众医疗保障的重要渠道。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营新农合医保制度,医院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为医院提供一个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的范本,以便于医院有效地管理新农合医保业务。

二、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医院在执行新农合医保业务上,要坚持公平原则,确保每一位参保农民能够享受到同等的医保待遇。

2. 便民原则:医院要为参保农民提供便捷的就医服务,简化报销流程,缩短报销时间,提高参保农民的满意度。

3. 监督原则:医院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新农合医保业务的监督和管理,以防止不当行为的发生。

三、医院的责任和义务1. 负责新农合医保参保工作的宣传和推广,确保每位农民加入新农合。

2. 提供符合参保农民医疗需求的基本医疗服务。

3. 按照相关规定,提供准确、完整的就诊信息,确保参保农民能够顺利报销。

4.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和分析新农合医保工作,及时解决问题。

四、参保农民的权益1. 参保农民有权享受新农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基本医疗待遇,包括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的报销。

2. 参保农民有权知情,并要求医院提供详细的就诊信息,以便做到自己的报销了解。

3. 参保农民有权申诉,对于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报销结果,可以向医院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核。

五、新农合医保的管理流程1. 参保登记:农民到医院办理参保手续,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进行登记。

2. 就诊报销:参保农民前往医院就诊,医院提供准确、完整的就诊信息,农民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3. 报销审核:医院对参保农民的报销申请进行审核,核实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 报销发放:医院经过确认无误后,将报销款项发放给参保农民,完善报销流程。

六、医院内部管理要求1. 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参保农民的基本医疗信息得到妥善保存和管理。

2. 定期进行医保工作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新农合医保政策的理解和掌握。

新农合管理规章制度

新农合管理规章制度

新农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管理,确保新农合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新农合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受益水平。

第二章新农合组织管理第四条新农合组织管理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包括新农合管理委员会、新农合经办机构、新农合监督机构等。

第五条新农合管理委员会负责新农合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新农合经办机构负责新农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基金筹集、基金支付、医疗服务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新农合监督机构负责对新农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新农合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三章新农合基金管理第八条新农合基金是由参合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资助、政府补贴等渠道筹集的,用于支付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

第九条新农合基金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十条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确保基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第四章新农合医疗服务管理第十一条新农合医疗服务管理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范围、医疗服务标准、医疗服务价格等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新农合医疗服务范围应包括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特殊疾病等,确保参合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满足。

第十三条新农合医疗服务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新农合医疗服务价格应合理确定,既要保障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合理收入,又要保证参合农民的负担。

第五章新农合经办服务管理第十五条新农合经办服务管理应建立健全参合登记、费用报销、医疗服务等经办流程。

第十六条新农合参合登记应简化程序,方便农民参合。

第十七条新农合费用报销应建立健全报销流程、报销标准和报销管理等制度。

医院新农合管理相关制度模版(三篇)

医院新农合管理相关制度模版(三篇)

医院新农合管理相关制度模版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对新农合参保人员的管理,确保其享受应有的医疗健康权益,促进医院与新农合的良好合作关系。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参与新农合医疗保险的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参保人员管理1. 参保资格参保人员必须居住在本地区,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规定。

2. 参保登记参保人员在就医前必须办理新农合登记手续,医院负责提供相应的办理服务。

参保人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医疗保险相关证件。

3. 缴费管理医院与新农合合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

医院应定期向新农合报送参保人员的缴费情况,并按时完成医院端的缴费工作。

4. 信息管理医院应建立健全参保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就诊记录。

所有工作人员需保护参保人员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

三、医疗服务管理1. 就诊安排医院应合理安排参保人员的就诊时间和医疗资源,确保参保人员按时就诊并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2. 诊疗流程医院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医疗流程为参保人员提供诊疗服务,包括接诊、诊断、治疗、护理等环节。

在所有环节中,医务人员应尊重参保人员的权益,提供专业、友好的服务。

3. 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医院应按照新农合规定的药品目录和医疗器械目录提供给参保人员药品和医疗器械。

医务人员应正确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

四、费用结算管理1. 结算方式医院与新农合合作,按照新农合规定的费用结算方式为参保人员结算医疗费用。

医院应准确填写结算申请信息,并按时向新农合报销机构提交相关材料。

2. 费用核查医院应加强对参保人员就诊费用的核查工作,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查并纠正错误。

3. 结算结果通知医院需及时将参保人员的费用结算结果通知给参保人员本人,确保参保人员了解自己的费用报销情况,并核对结算结果的准确性。

五、服务投诉管理1. 投诉渠道医院应设立医疗服务投诉热线和投诉箱,为参保人员提供投诉的渠道。

新农合各项规章制度

新农合各项规章制度

新农合各项规章制度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中国农村居民的一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旨在解决农村居民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

为了确保新农合的顺利运行和公平公正,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新农合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一,新农合相关政策。

国家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办法》、《健康扶贫工作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明确了新农合的基本原则、目标和管理办法等。

第二,参保政策。

新农合要求农村居民按照一定的参保条件参加合作医疗,比如年满16周岁、无其他医疗保险等。

国家还规定了参保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等。

第三,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新农合规定了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和比例,并明确了报销程序和要求。

一般来说,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进行报销。

第四,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新农合规定了农村居民医疗机构的认定条件和评审程序,要求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就诊的医疗机构必须是合法合规的定点医疗机构。

第五,预防保健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

新农合鼓励农村居民进行健康管理和预防保健,规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和范围,如免费接种疫苗和妇幼健康服务等。

第六,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和监管政策。

新农合要求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对参保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管和评估,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信息管理和统计政策。

新农合强调信息化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的统一账户管理系统,并规定了参保人员信息的统计和汇总程序。

第八,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

新农合建立了投诉反馈渠道和纠纷解决机制,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以上是新农合的各项规章制度。

这些制度旨在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实现医疗费用的公平公正。

随着新农合的不断和完善,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新农合中心规章制度

新农合中心规章制度

新农合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新农合中心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保障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新农合中心是指负责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机构。

本中心是公共机构,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提供专业服务。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新农合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中心主任、医务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四条新农合中心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新农合政策,保障参保群众的权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新农合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医务人员若干名,行政人员若干名,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新农合中心主任是中心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中心的日常工作。

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中心的事务。

第七条新农合中心设有医务科、行政科等部门,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不同的岗位,明确职责。

第八条新农合中心定期组织各部门开展例会,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九条新农合中心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中心的工作,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各部门完成任务,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条医务人员负责新农合中心的医疗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健康体检、提供诊疗服务、开具报销凭证等。

第十一条行政人员负责新农合中心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档案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

第十二条新农合中心各职能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协作工作,提高效率,确保服务质量。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三条新农合中心工作流程包括接待、登记、就诊、报销等环节,具体操作规程如下:1. 接待环节:医务人员对前来中心就诊的参保群众进行简单登记,排队候诊。

2. 登记环节:行政人员核对参保人员信息,进行详细登记,为后续就诊做好准备。

3. 就诊环节:医务人员按照诊疗流程,为参保群众提供诊疗服务,开具处方。

4. 报销环节:行政人员对参保人员的费用进行核对,开具报销凭证,提供报销服务。

第十四条新农合中心要求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工作流程,确保每个环节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新农合管理制度

新农合管理制度

新农合管理制度新农合管理制度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新农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新农合管理制度1一、入院流程1、首诊医师应严格掌握患者入院标准。

外伤患者需住院治疗的,首诊医师应告知患者或家属到医保、新农合结算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2、患者住院时,应出示本人医保证或合作医疗证,首诊医师认真核对,在入院通知单中标明患者身份,经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3、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时,应确保入院通知单、病案首页中患者基本资料与证件相符并对患者身份作出标识,以利于病房管理。

4、入院后,科室根据患者身份使用不同颜色的一览卡和床头牌。

新农合患者还应填写身份确认书,由护士长及主管医师签名,身份核验书附于病历中。

二、住院管理1、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新农合药品目录。

2、医保患者目录外药品费用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应控制在10%以下,新农合患者目录外药品费用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低于20%。

3、患者住院期间,收治科室应每日为其发放项日齐全、内容完整的住院费用“一日清单”。

4、病历记录及时、准确、完整,各项收费在有医嘱,检查报告单收集齐全,出院带药符合规定。

5、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患者办理出院手续,为患者提供结算所需各种材料,不得出现挂床住院现象。

三、转院管理1、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或不能确诊的`患者,由科室专家进行会诊,科室主任同意后,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到医保办登记备案,经医保、新农合管理机构审批后方可转院。

2、严格掌握转院标准,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患者转出,也不得拒收下级医院转诊来的患者。

3、患者自行转院后,医师不得再补办转诊转院审批表。

特殊情况经医保、新农合管理机构批准后办理。

新农合管理制度2一、健全领导组织,成立由院长任主任的新农合办公室领导小组,农合办公室负责日常新农合工作。

新农合规章制度

新农合规章制度

新农合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工作,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新农合规章制度适用于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包括参保条件、参保对象、医疗费用报销、基金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保障参保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新农合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参保对象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第二章参保条件和参保对象。

第五条农村居民医疗保障的参保条件包括,农村户籍、年满18周岁、无其他社会医疗保障等。

第六条参保对象包括农村居民及其家庭成员,参保对象的范围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七条参保对象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并及时办理参保手续。

第三章医疗费用报销。

第八条参保对象在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可以享受医疗费用报销的待遇。

第九条医疗费用报销的范围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包括门诊费用、住院费用、药品费用等。

第十条参保对象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提供真实有效的医疗费用发票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基金管理。

第十一条新农合基金应当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比例征收,并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新农合基金的使用应当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用于农村居民医疗保障的资金支出。

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五章监督和责任。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新农合规章制度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参保对象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新农合规章制度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参保对象和医疗机构应当遵守新农合规章制度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八条对于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新农合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参保对象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权益。

新合疗管理制度

新合疗管理制度

新合疗管理制度第一部分: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合作已经成为一种广泛应用的管理模式。

在合作中,不同单位或个人通过对等方式共同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提升效率,实现共赢。

为了规范合作管理的行为,提高管理效率,本公司制定了新的合作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与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关系更加稳定、高效。

第二部分:合作伙伴的选择1. 合作伙伴的选择标准合作伙伴的选择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合作伙伴的资质和信誉:合作伙伴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信誉,能够保证其履行合作协议的能力和诚信度;(2)合作伙伴的实力和资源:合作伙伴应具备一定的实力和资源,能够满足合作项目的需求;(3)合作伙伴的合作意向和态度:合作伙伴应具有积极的合作意向和合作态度,能够与本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4)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求:合作伙伴的选择应与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求相匹配,能够实现互利共赢。

2. 合作伙伴的评估与筛选在选择合作伙伴时,本公司应考虑以上标准,并进行全面的评估与筛选。

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合作伙伴的实力分析:对合作伙伴的资质、信誉、实力和资源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其具备合作的基本条件;(2)合作伙伴的合作意向和态度:与合作伙伴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其合作意向和态度,确保双方能够达成共识;(3)合作伙伴的业务匹配度:对合作伙伴的业务领域、市场定位等进行比对,确保双方在合作中有较高的匹配度。

3. 合作伙伴的管理一旦确定合作伙伴,本公司应建立合作伙伴档案,并严格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并保存其基本信息、合作协议、沟通记录等,以便随时了解合作伙伴的情况,做好合作管理。

第三部分:合作协议的签订与执行1. 合作协议的签订在确定合作关系后,双方应及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的内容、方式、时间、费用等具体事项,并加盖公司公章,确保合作协议的法律效力。

2. 合作协议的执行双方应按照合作协议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合作,并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出现问题或分歧,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合作中的各种问题。

新农合管理制度

新农合管理制度

新农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险权益,有效管理新农合事务,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企业员工参与新农合医疗保险的管理。

二、管理标准1.参保资格管理1.1 参保人员范围:全体企业员工均可参与新农合医疗保险。

1.2 参保登记程序:a) 新员工入职时,应在入职手续办理期间填写并提交新农合参保登记表,同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和户口簿等资料;b) 离职人员应在离职手续办理期间填写并提交新农合参保注销表。

1.3 参保资格变更:a) 员工因婚姻、生育、退休等情况导致参保信息变更时,应及时向企业职能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参保资格变更手续。

2.费用管理2.1 缴费制度a) 企业按国家规定标准和周期缴纳新农合医疗保险费用;b) 缴费周期为每月,企业须按时足额缴纳保费。

2.2 报销管理a) 员工在接受医疗服务后,应及时携带医疗凭证(如医保卡、费用发票等)向企业职能部门办理费用报销手续;b) 企业职能部门应核对报销申请材料,确保其完整准确,并依据新农合规定的报销比例予以报销。

3.绩效考核3.1 完成率考核:a) 企业职能部门应按时足额缴纳保费,不得拖欠或逾期缴纳;b) 企业职能部门应及时办理员工的参保登记、变更和注销等手续。

3.2 服务质量考核:a) 企业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员工的参保知识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能力;b) 接受员工及时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并积极改进服务质量。

三、考核标准1.参保资格管理考核1.1 办理新农合参保登记、注销手续及时、准确、完整;1.2 参保信息记录及档案管理规范;1.3 依据国家规定,组织新员工参保培训。

2.费用管理考核2.1 企业按时足额缴纳新农合医疗保险费用;2.2 报销申请审核准确、完整、及时处理;2.3 报销资金审计合规。

3.绩效考核3.1 完成保费缴纳率达到100%;3.2 支付信息准确及时;3.3 参保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4.服务质量考核4.1 按时办理员工参保登记、变更和注销等手续;4.2 提供参保政策咨询服务;4.3 及时处理员工提出的疑问、问题和投诉。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范本尊敬的上级领导:根据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我们做了一份范文如下: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范本(二)第一条:为了合理管理医院医保新农合工作,规范操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工作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协调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工作负责人应确保医保新农合个人缴费及医保退休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报销等事项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工作负责人应参照相关要求,负责医保新农合的日常工作,包括新农合定点医院的申报、考核等。

第五条: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工作负责人应建立健全新农合缴费人员的档案,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六条: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工作负责人应及时与地方农合、医保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医保新农合工作顺利开展。

第七条: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八条: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工作负责人应加强对医保新农合政策学习,掌握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第九条: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工作负责人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员工操作规范,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第十条: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工作负责人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解答患者的疑问,提供咨询服务,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工作负责人应定期对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中途如需要修改,应征得领导同意,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

特此制定。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工作负责人:_________时间:_________以上是一份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此致敬礼。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模版(2篇)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模版(2篇)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工作,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与医保新农合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障,推动医保新农合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节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工作应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为依据,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规定。

第五条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工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

第六条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参保人员对医保新农合政策的了解和适应能力。

第七条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工作应注重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参保管理第八条参保登记1. 参保人员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应提供有效的医保新农合参保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2.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部门应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进行核实,确保参保信息的准确性。

3.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部门应按规定时间将参保人员的参保信息报送给地方医保新农合管理部门。

第九条缴费管理1.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参保人员收取医保新农合费用,确保缴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参保人员在缴费时应及时办理缴费手续,并按规定的缴费方式和金额缴纳。

3.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部门应对缴费情况进行统计和核对,确保缴费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条报销管理1. 参保人员在就医后应及时向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部门提供相关证明和发票,以便进行报销。

2.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参保人员的报销申请进行审核和处理。

3.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参保人员返还报销金额,确保参保人员的利益。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资金使用1.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部门应根据政策规定合理使用医保新农合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2.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医保新农合资金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新农合规章制度

新农合规章制度

新农合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民健康,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制定新农合规章制度。

第二条,新农合是指国家为农村居民提供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旨在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第三条,新农合的筹资来源包括政府财政拨款、参保农民个人
缴费和其他社会资金。

第四条,参保对象为农村居民,包括农民、农村劳动力和其他
农村居民。

参保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第五条,新农合的管理机构包括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医疗
机构和参保农民代表。

第六条,新农合的资金使用应当合理、透明,保障参保农民的
基本医疗需求。

第七条,新农合的医疗服务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健、预防保健
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第八条,新农合的参保农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报销、门诊和住院医疗服务等。

第九条,新农合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第十条,违反新农合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停止参保资格等。

第十一条,新农合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并执行。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范文(2篇)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范文(2篇)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确保医院医保新农合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医保新农合参保资格的人员和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参保人享有平等的医疗保障服务。

第四条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工作应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第五条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工作应注重预防和控制,加强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和质量监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工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医保新农合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医保新农合参保与登记管理第七条参保人应按规定进行医保新农合参保,准确填写相关表格,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确保参保信息的准确性。

第八条参保人申请参保后,由医保新农合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核定参保人的社会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待遇。

第九条参保人在参保后,应及时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登记,确保医保新农合资格的有效性。

第十条医保新农合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参保人的信息管理,确保参保人的个人信息安全和保密。

第十一条参保人有义务按规定及时缴纳医保新农合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费。

第十二条医保新农合管理部门应及时更新参保人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医保新农合待遇管理第十三条医保新农合待遇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参保人应享受符合规定的医疗保障待遇。

第十四条参保人就医应选择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有效的医疗服务。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开展医疗服务,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参保人就医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准确填写相关表格。

第十七条参保人就医时,应按规定支付个人负担的部分,并及时向医疗机构报销符合规定标准的医疗费用。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及时结算参保人的医疗费用,确保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参保人有义务配合医疗机构的病案、费用查验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农合医保工作管理制度

农合医保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农合医保”)工作,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参加农合医保的农村居民以及从事农合医保工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农合医保工作应以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医疗需求为核心,坚持公平、合理、高效的原则,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立健全农合医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合医保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农合医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农合医保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2. 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各机构开展农合医保工作;3. 负责监督农合医保基金的使用和管理;4. 负责处理农合医保工作中的投诉和举报;5. 负责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第六条农合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农合医保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农村居民的参保登记、缴费、信息管理等工作;2. 负责审核、支付农村居民的医疗费用;3. 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4. 负责宣传农合医保政策,解答农村居民疑问;5. 负责处理农村居民的医疗费用报销事宜。

第三章参保管理与缴费第七条农合医保实行自愿参保原则,农村居民可自由选择是否参加。

第八条农合医保的缴费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医疗需求等因素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九条农合医保的缴费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性缴纳或按月缴纳,具体方式由当地政府确定。

第十条农合医保的缴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至3月,缴费期满后,农村居民方可享受农合医保待遇。

第四章医疗服务与管理第十一条农合医保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制度,农村居民可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第十二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合法执业许可;2. 医疗设备齐全,技术水平较高;3. 服务质量良好,收费合理;4. 接受农合医保管理。

新农合管理规章制度

新农合管理规章制度
3、定期征求参合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向县合管办报告合作医疗工作的运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4、负责解释处理有关合作医疗中的各种问题。
5、负责门诊、住院合作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检查和督促工作。
6、定期抽查合作医疗日常工作的管理。
7、严格控制住院指征,每天要带领合医科工作人员对住院患者进行巡视检查,是否有人、证不符,是否有挂床住院的情况,负责对需转诊的合作医疗患者的身份证,转诊指征进行把关,确认无误后在转诊单上签字。
2、医生要对病的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认真核对,如发现人证不符者,扣留医疗证不予诊治。
3、严格执行《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基本药物目录》,超出范围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开处方和收据,必须和患者交待自费药品情况。目录内药品备药率和处方使用率要达到100%以上。
8、负责解释处理有关合作医疗中的各种问题。
白沙镇卫生院农合科20XX年2月10日
定点医疗机构合医科主任职责
1、在县合管办及院长的领导下,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规定和制度,及时传达落实县合管办会议精神和要求。
2、参合农民需要住院治疗的,合医科主任需要核对《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簿、村合管小组介绍信和真实病情后,在入院通知单上签字,同时报告县合管办有关人员核实签字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急诊患者可先住院后履行手续)
6、降低药品价格,控制医疗费用。制定并落实参合农民就医优惠政策,适当减免有关费用。积极推行单病种限价收费试点,不断增加限价收费病种。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特价政策,努力降低药品价格。严格执行《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参合患者药物目录内的药品使用率不得低于90%。参合患者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化验和检查结果,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努力减少病人住院日,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合患者办理出院手续。

新农合内部管理制度

新农合内部管理制度

新农合内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新农合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特制定本内部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1.管理委员会: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新农合的整体规划和决策工作,由公司高层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新农合的发展战略和计划,监督各部门的落实情况。

2.办公室:设立办公室,负责新农合的日常事务处理、文件归档和保管以及会议记录。

办公室由专门的秘书负责,协助管理委员会处理各种工作。

3.财务部:负责新农合的资金管理、预算编制和财务报表编制,保证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4.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农合的人力资源管理、招聘、培训和绩效评估,确保新农合人员的稳定和高效工作。

5.医疗管理部:负责对新农合的医疗服务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患者接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6.信息技术部:负责新农合的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医疗保障信息的安全和准确。

7.监察部:设立监察部门,对新农合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三、管理制度1.决策流程:所有重大决策由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一般性决策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讨论决定。

决策前需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财务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进行资金的支出,确保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和有效运用。

对每笔资金支出都需进行审批和登记,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3.人力资源管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招聘和解聘,确保新农合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提高新农合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服务意识。

4.医疗服务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机制,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服务进行评估,确保患者能够接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5.信息系统管理: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确保医疗保障信息的安全和准确。

设置权限管理和操作审计机制,对系统操作进行严格控制。

6.监察检查:定期进行监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应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工作流程1.日常工作:每个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开展日常工作,确保新农合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模版(3篇)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模版(3篇)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与背景本医院致力于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为广大患者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

为了更好地管理医保新农合事务,确保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督,保障新农合参保人员的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与医保新农合相关的事务,包括新农合参保人员的就医报销、医保资金的管理、资金监督等。

三、参保人员的报销事宜1. 参保人员就医报销的申请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有效的医疗费用凭证。

医院在收到申请后,将及时进行审核,并在合理时间内向参保人员办理报销手续。

2. 对于因病情需要住院或者转院的参保人员,应当事先向医院提供相关证明和申请,并按照医院规定的流程办理。

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并批准相应的住院或转院申请,并及时通知参保人员。

3. 医院将根据参保人员的申请和医疗费用凭证,计算报销比例,并将报销金额直接打入参保人员的医保账户。

四、医保资金的管理1. 医院将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建立医保资金的专用账户,用于新农合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报销。

2. 医院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对医保资金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3. 医院将不得挪用医保资金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立即追究相关责任。

五、医保资金的监督1. 医院将定期对医保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2. 医保资金的相关信息将定期向相关部门进行报送,以便监督和审查。

六、参保人员的权益保障1. 医院将依法保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于参保人员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将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2. 参保人员如对医保资金的使用有任何疑问或不满意的情况,可以向医院提出投诉或申诉。

医院将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参保人员给予合理的解释和答复。

七、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医院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医保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医院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本医院所有医保新农合事务。

医院新农合管理相关制度模版(四篇)

医院新农合管理相关制度模版(四篇)

医院新农合管理相关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与农业保险互动关系,确保新农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维护参合农民的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与农业保险机构之间的协作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与农业保险机构之间应建立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以协议为依据进行管理。

第四条医院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依法为参合农民提供合格医疗服务。

第五条农业保险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医院支付农民的医保费用。

第六条医院与农业保险机构应建立信息化系统,实现医保费用的电子支付与结算。

第七条医院与农业保险机构应互通信息,共享参合农民的相关数据,确保报销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八条医院与农业保险机构应定期进行联席会议,讨论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并及时解决。

第二章医院与农业保险机构的合作协议第九条医院与农业保险机构应共同制定合作协议,明确协作的范围、内容和方式。

第十条医院应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参与农业保险机构的相关决策和活动。

第十一条医院应向农业保险机构提供准确、及时的医疗服务信息。

第十二条农业保险机构应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向医院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并及时向医院支付农民的医保费用。

第十三条医院与农业保险机构应共同制定数据传输和交换的标准和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医院与农业保险机构应在合作协议中约定违约责任和处理办法,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医院对参合农民的服务第十五条医院应向参合农民提供合格的医疗服务,并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医疗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诊断、治疗、护理、手术等。

第十六条医院应保障参合农民的医疗权益,不得歧视参合农民,不得拒绝参合农民就医。

第十七条医院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参合农民提供优惠政策,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第十八条医院应为参合农民提供相关的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服务,提升参合农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第四章农业保险机构的管理第十九条农业保险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医院支付参合农民的医保费用。

新农合管理制度-Word-文档-(2)

新农合管理制度-Word-文档-(2)

-------------------------------------------------------------------------------------------------------------------------------------- 新农合各项管理制度1、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规定和制度。

积极向就诊农民宣传合作医疗相关政策及规定。

2、认真核对就诊患者和合作医疗证是否相符,如人证不符者,扣留其合作医疗证并上报县合管办。

3、认真填写合作医疗证,有义务查对已往合作医疗证帐户基金使用情况,如有错误应及时改正,如有不能解决的问题,立即上报县合管办。

4、一律使用合作医疗专用处方,一式两联,开方字迹要工整、清楚。

处方、进药清单、门诊登记表必须单独装订、单独保管、单独建帐。

以备审查。

5、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县物价部门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统一进药渠道。

6、药品摆放整齐,每种药品标有相应的价签。

7、定期征求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向县合管办报告合作医疗工作的运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8、负责解释处理有关合作医疗中的各种问题。

定点医疗机构合医科主任职责1、在县合管办及院长的领导下,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规定和制度,及时传达落实县合管办会议精神和要求。

2、参合农民需要住院治疗的,合医科主任需要核对《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簿、村合管小组介绍信和真实病情后,在入院通知单上签字,同时报告县合管办有关人员核实签字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急诊患者可先住院后履行手续)3、定期征求参合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向县合管办报告合作医疗工作的运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4、负责解释处理有关合作医疗中的各种问题。

5、负责门诊、住院合作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检查和督促工作。

6、定期抽查合作医疗日常工作的管理。

7、严格控制住院指征,每天要带领合医科工作人员对住院患者进行巡视检查,是否有人、证不符,是否有挂床住院的情况,负责对需转诊的合作医疗患者的身份证,转诊指征进行把关,确认无误后在转诊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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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各项管理制度1、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规定和制度。

积极向就诊农民宣传合作医疗相关政策及规定。

2、认真核对就诊患者和合作医疗证是否相符,如人证不符者,扣留其合作医疗证并上报县合管办。

3、认真填写合作医疗证,有义务查对已往合作医疗证帐户基金使用情况,如有错误应及时改正,如有不能解决的问题,立即上报县合管办。

4、一律使用合作医疗专用处方,一式两联,开方字迹要工整、清楚。

处方、进药清单、门诊登记表必须单独装订、单独保管、单独建帐。

以备审查。

5、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县物价部门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统一进药渠道。

6、药品摆放整齐,每种药品标有相应的价签。

7、定期征求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向县合管办报告合作医疗工作的运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8、负责解释处理有关合作医疗中的各种问题。

定点医疗机构合医科主任职责1、在县合管办及院长的领导下,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规定和制度,及时传达落实县合管办会议精神和要求。

2、参合农民需要住院治疗的,合医科主任需要核对《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簿、村合管小组介绍信和真实病情后,在入院通知单上签字,同时报告县合管办有关人员核实签字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急诊患者可先住院后履行手续)3、定期征求参合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向县合管办报告合作医疗工作的运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4、负责解释处理有关合作医疗中的各种问题。

5、负责门诊、住院合作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检查和督促工作。

6、定期抽查合作医疗日常工作的管理。

7、严格控制住院指征,每天要带领合医科工作人员对住院患者进行巡视检查,是否有人、证不符,是否有挂床住院的情况,负责对需转诊的合作医疗患者的身份证,转诊指征进行把关,确认无误后在转诊单上签字。

8、及时做好住院病人的初审垫付报销工作,认真准确审核好每张医药费收据,对有问题的收据要说明不可报的原因,并签名或盖章。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成每月住院报销病人的微机录入工作,及时上报县合管办。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管理制度1、对农村合作医疗就诊实行“六专”即:专科室、专医生、专处方、专收款、专投药,患者必须持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就医。

2、医生要对病的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认真核对,如发现人证不符者,扣留医疗证不予诊治。

--------------------------------------------------------------------------------------------------------------------------------------3、严格执行《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基本药物目录》,超出范围另开处方和收据,必须和患者交待自费药品情况。

目录内药品备药率和处方使用率要达到80%以上。

4、辅助检查要根据病情确定。

报销时必须为县合管办提供特异性辅助检查原件。

5、难以确诊的病患,要及时进行会诊,及时确定治疗方案或出县转诊单。

6、节假日农村合作医疗患者由值班医生负责诊治,保证合医患者随时诊治或住院治疗。

7、需住院患者,由相关科室开住院单,经院长批准,方可办理住院手续。

同时及时电话报告县合管办。

8、需转院患者由各科主任提出会诊后由主管院长签批办理转院手续,然后嘱患者到县合管办签字。

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院长负责全院合作医疗工作,教育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对新上岗的医生、药剂、收款人员进行培训。

2、对危重病人的会诊、转诊、转院要逐级审批,需要超金额、超标准用药的必须审批。

3、医生负责对患者诊断治疗,保证热情服务。

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使用复写处方及时核对证件,对急危患者超标准用药必须请科主任审批,且经患者签字。

4、药剂人员对医生处方中超标准用药及超金额药品严格把关,严格执行特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5、档案室对合作医疗病例单独存放,且要将报销病例与未报销病例分开。

6、医务科对医疗处方、收据必须单独装订、单独保管、单独建帐,按月检查以备审查。

7、对以上责任人必须严格按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工作制度执行,对违者按规定罚款,造成后果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部医生工作职责1、住院患者进入病房,医生应首先询问是否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如果是合作医疗患者且初步诊断为合作医疗报销病种,首诊医生要认真核对人户口簿、合作医疗证,情况属实后让患者(或家属)带入院单、合作医疗证、户口本、身份证(18岁以下者出具村委会介绍信)到合医科,患者从合医科回来后将签字后的入院单、合作医疗患者住院医费垫付审批表放入病志中,在住院卡片上盖合作医疗专用章。

并及时报告科主任。

2、对合作医疗患者要严格按《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基本用药目录》用药,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施治、合理收费,严格控制住院医疗费用。

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3、及时对收住的住院患者进行登记,便于今后查找核对。

4、要及时、准确、完整地书写病志及合作医疗专用复写处方,不夸大病情,不弄虚作假。

出院时将《合作医疗患者住院医药费垫付审批表》除报销金额和实报金额外其余项目要认真填写完整。

5、耐心细致的向患者讲解合作医疗就诊报销程序和相关政策规定,为患者提供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

6、因病情需要转诊的,要及时向科主任申请,由经治医生填写《合作医疗转诊单》,由合医科主任、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患者(或家属)到县合管办审核后,方可转院。

7、患者出院时及时给患者提供住院病志,由患者本人复印一份。

属患者带着病例复印件、处方(用药清单)、收据到合医科审核。

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生岗位职责--------------------------------------------------------------------------------------------------------------------------------------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对合作医疗患者的诊疗工作。

2、认真学习合作医疗业务,积极各就诊农民宣传合作医疗相关政策及规定。

3、认真核对就诊患者和《合作医疗证》是否相符,相符后方可使用复写处方开药或治疗,有权拒绝不合理要求。

4、开方清晰准确,门诊家庭账户开药可不受《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基本药品目录》限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逐级转诊制度1、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逐级转诊制度。

2、参合农民患病后,确需转诊经定点医疗机构按程序审批后方可转诊。

3、定点乡镇医疗机构对需向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的参合患者,必须由经治医生开具诊断书,经院长签字、乡镇合管办批准同意后方可转诊,并做好登记备案,4、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对需转诊的参合患者,由科主任出具转诊诊断书,本院专家会诊后经院级领导签字后方可转院,并到县合管办审核登记。

越级转诊或未出具转诊证明者不予报销医药费用。

5、在异地医院就诊的急诊参合患者或外出因病住院参合患者,急危重患均应在5日内向当地乡镇卫生院报告并履行转诊手续。

并只限于二级以上医院住院,补助时须出具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证明后方可享受补助,除此之外原则上不予补助。

6、定点医疗机构对转诊病人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精心会诊,不得贻误病情,如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责任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

7、如估计病人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应向病人家属讲明情况,危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8、患者转诊至县级医院时,应将病例摘要随患者转去,患者自转入医院出院时,应将病例摘要随转出医院保存,恢复期可携带诊疗建议出院康复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制度1、县乡两级合管办要成立票据审核小组,由3人组成,主管领导1人,其中1名是有会计员以上职称的财务人员。

对每张医药费收据和处方都要严格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统筹资金的合理使用。

2、县合管办每月报销一次医药费,参合农民住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出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对补偿金额进行初审,上报县合管办核算,统一报县财政局。

报销住院费用的同时携带户口、身份证、合作医疗证、住院病志的复印件、出院小结、住院收据、转院证明等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3、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对补偿金额进行初审,合格后上报县合管办,县合管办的专业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复审把关,经领导审核同意后上报县财政局审核合格后由县财政局将补偿资金拨付县合管办基金专户,县合管办按照下拨的补偿金额兑现给定点医疗机构。

做到银行管钱不管账,县合管办管账不管钱,实现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

4、县合管办在审核诊疗项目和费用账目同时,如发现定点医疗机构有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关规定情况,不予核销,已发生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5、报销标准:凡是参合农民患有各县规定的常见病、多发病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可享受住院补助(需到省、市医院治疗的,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手续)。

每个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家庭门诊药费最多只能核销家庭帐户中资金额度。

--------------------------------------------------------------------------------------------------------------------------------------6、要严格执行集体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和审批权限,出现弄虚作假和鱼目混珠现象,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务管理制度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应有财务人员负责财务工作,以确保基金使用的安全性、连续性。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与支付,要设有专人专账专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财务收支账目,并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3、财务账目要做到日清月结,各种凭证要装订成册、归档有序,并严格按照《会计法》、《现金管理条例》必得会计监督职责。

4、财务人员要按规定做好预算、决算,定期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报关各种报表,接受财政、审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向社会公示财务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务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针、政策和管理办法,要坚持原则、按章办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实行财务监督制度,按规定严格审核,不徇私情,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一律不予支付。

6、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实行逐级申请审批报销,并将当月发生的财务收支执行情况以报表形式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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