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组织名称、地址名称:.地址:.所辖区域范围:.第二条性质和宗旨业主委员会是本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由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负责。
其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第三条委员会自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之日起成立,并接受其监督与指导。
第四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住宅的非住宅房屋及其他各类物业和产权所有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在街道办事处配合下组织业主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以前建成的各类房屋或住宅区(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后的住宅区),按物业管理区域,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原产权单位,在街道办事处配合下组织业主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后,15日内持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委员会章程到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六条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参加,业主人数较多的,应当按栋或单元推选业主代表,组成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代表大会。
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业主(业主代表)出席才能举行,业主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出席大会。
产权性质单一的写字楼、商场、大厦、居住区、工业区等,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由业主自行产生。
第七条第一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按下列程序召开1.由大会筹备组介绍大会筹备情况;2.由大会筹备组介绍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情况;3.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成员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
第八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委员会负责在会议召开7日之前将大会召开日期和内容送达每位业主(业主代表)经10%以上业主(业主代表)提议,委员会应在接到提议后15天内,就其提议的内容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大会对提出的议案已作出决定的,业主(业主代表)在半年内不得以同一内容再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应按栋或按业主人数的一定比例邀请非业主的房屋使用人列席会议。
业主委员会章程(章程,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章程(章程,业主委员会)**市业主委员会章程2014-06-16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组织名称、地址:名称:地址:所辖区域范围:第二条业主委员会是本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本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担任。
本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
本会自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之日起成立。
第三条本会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四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第五条本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的居住工作环境。
第六条本会不从事除与物业管理企业按规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外的任何具体经营活动。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第七条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所在地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房屋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本会设委员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名。
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会中选举产生。
本会聘任专职或兼职执行秘书一名,负责办理本会具体事务。
第九条本会第一届任期二年,从第二届起任期三年,委员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本会权利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2、与物业管理企业议定管理服务等费用的收取标准及方法;3、负责维修基金的筹集、监督使用和管理;4、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5、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事理使用;7、组织换届改选业主委员会;8、提出修订业主公约、本会章程的议案;9、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利。
第十一条本会义务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件的规定,对业主和使用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及完成、实现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各项管理目标;5、决定涉及全体业主利益的有关事项,应书面和口头通过或张贴公布。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引言概述: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是指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保障小区业主的权益,提高小区管理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内容。
正文内容:一、委员会的组成1.1 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介绍业主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包括业主代表、业委会主任等。
1.2 业主委员会的选举:详细阐述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程序、候选人资格等。
二、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2.1 权利:阐述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如制定小区管理规定、参预小区事务决策等。
2.2 义务:详细介绍业主委员会的义务,如代表业主维护权益、监督小区管理等。
三、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3.1 职责:列举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组织业主大会、制定小区维修计划等。
3.2 权限:详细说明业主委员会的权限范围,如决定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管理小区的物业公司等。
四、委员会的会议制度4.1 会议召开:阐述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频率等。
4.2 会议议程:详细介绍业主委员会会议的议程安排,如报告工作情况、讨论重要议题等。
4.3 会议决议:说明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形式、决议的实施等。
五、委员会的监督与违规处理5.1 监督机制:介绍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机制,如业主大会对委员会的监督等。
5.2 违规处理:详细阐述业主委员会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如警告、罢免等。
总结: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内容包括委员会的组成、权利与义务、职责与权限、会议制度以及监督与违规处理。
通过制定合理的章程,可以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保障业主的权益,提高小区管理水平。
同时,业主委员会也应当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和发展。
业主委员会章程范本
业主委员会章程范本业主委员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法设立的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以规范管理、提升小区居住环境为目的的业主自治组织。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小区的所有业主。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尊重业主权益,维护良好的业主关系,促进小区和谐发展,提升生活品质。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依法合规办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尊重业主意见,维护业主的利益和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业主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主任由全体业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连选连任一次,不得连续超过两届。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副主任由主任推荐产生,经全体业主确认。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必要的办事机构,机构负责人由业主委员会主任提名,经全体业主确认。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设立的办事机构应当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并接受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授权的范围内行使业主委员会的职权。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主任有以下职责:(一)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提议解决小区事务;(二)组织实施业主委员会决议;(三)负责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财务管理;(四)联系小区相关部门,并协助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主任应当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工作需要,指定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办事机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章业务范围与职权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委员会的章程和制度;(二)收集和反映业主的意见和要求;(三)组织和筹划小区内的公共事务,如绿化、卫生、安全等;(四)协调解决小区内的业主纠纷和补偿事宜;(五)审核和监督小区内的装修和违规建设;(六)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合同和履行职责;(七)举办业主议事会,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八)开展业主文化活动,促进业主交流和共建共享。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主任有以下职权:(一)签发与小区管理有关的各类文件和通知;(二)代表业主委员会与小区相关部门及其他组织进行协商和沟通;(三)提请业主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相关事宜;(四)组织、协调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
Xx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Xx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引言概述:Xx小区作为一个住宅小区,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小区的利益,成立了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章程是为了规范委员会的运作和权益保障而制定的一套规则和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Xx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内容。
一、委员会的组成1.1 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根据小区业主的意愿,通过公开选举的方式产生委员会成员。
1.2 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委员会成员应当代表业主利益,参预小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1.3 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委员会成员的任期普通为两年,届满后可连任或者重新选举。
二、委员会的权力和职责2.1 维护小区利益:委员会应当积极维护小区的权益,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2.2 管理小区事务:委员会应当负责小区的管理工作,包括物业管理、维修维护等。
2.3 协调业主关系:委员会应当积极协调业主之间的关系,解决各类纠纷和矛盾。
三、委员会的运作机制3.1 委员会会议: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并决策小区事务。
3.2 决策程序:委员会在决策事务时应当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经过讨论和表决后作出决策。
3.3 信息公开:委员会应当及时向业主公开小区事务的相关信息,保持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委员会与业主的关系4.1 委员会的监督:业主有权对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
4.2 业主的参预:业主可以通过参加业主大会、提出议案等方式参预小区事务的决策。
4.3 业主的权益保障:委员会应当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业主的利益不受侵犯。
五、委员会的解散和修改5.1 解散程序:委员会可以根据业主的决定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解散,解散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5.2 修改章程: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章程进行修改,但修改应当经过业主大会的批准。
总结:Xx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是为了规范委员会的运作和维护业主利益而制定的一套规则和制度。
章程明确了委员会的组成、权力和职责、运作机制以及与业主的关系。
通过遵守章程的规定,委员会将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小区的利益,促进业主之间的和谐关系。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引言概述: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是小区管理的重要依据,旨在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以及运作方式。
本文将从以下五个部分详细阐述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内容。
一、委员会的设立与组织结构:1.1 委员会的设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小区业主委员会应由小区内的业主共同组成,通过选举产生。
1.2 组织结构:小区业主委员会应设立主席团、秘书处等组织机构,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秘书处负责协助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 选举程序:选举程序应公开、公正、公平,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进行选举,选举结果应公示。
二、职责与权限:2.1 维护业主权益:小区业主委员会应积极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或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协商、沟通。
2.2 监督小区管理:委员会有权监督小区管理的各项工作,包括维修、保洁、安全等方面,确保小区环境的良好和谐。
2.3 解决纠纷:委员会可以协助解决小区内的纠纷,包括邻里纠纷、物业纠纷等,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化解矛盾。
三、运作方式:3.1 会议制度: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小区管理问题,制定相关决议,并将会议记录公示于小区内。
3.2 决策程序:委员会的决策应遵循多数原则,通过表决方式进行,主席团应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3.3 信息公开:委员会应及时向业主公开重要信息,包括会议纪要、财务报告等,保证透明度和公开性。
四、财务管理:4.1 资金来源: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业主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等,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4.2 财务报告:委员会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收支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向业主公示。
4.3 资金监管: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避免财务风险。
五、业主参与与监督:5.1 业主参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应积极引导业主参与小区管理,鼓励业主提出建议和意见,共同推动小区发展。
5.2 业主监督:业主对委员会的工作有权进行监督,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意见。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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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区域范围东到*****路,西与*****,与*****,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党的领导,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
其次条管理事项范围:******(包括共用场地、公共设施及纳入物业管理的其他共同事项,凡业主大会争论打算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由全体业主共同担当的事项应具体列举)。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本物业管理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管理的自治组织。
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推选代表,由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业主代表大会负责。
接受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监督。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宗旨:代表全体业主,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保障物业的合理、平安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制造平安、干净文明的环境。
第五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房屋全部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其次章组织及职责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共十三名。
其中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四人,执行秘书一人。
主任委员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任期三年,其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如今和主持业主代表大会;2.监督物业管理单位执行物业管理合同的状况;3.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基金;4.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公共场地的合理使用。
经业主代表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可以行使下列权利:1.采纳投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单位管理物业,并代表全体业主与其签订合同;2.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服务费等费用的收取标准及使用方法;3.与物业管理企业议定年度管理方案,年度费用概算及决算报告;4.修理基金的使用及修理基金不够使用时,提出筹集修理资金方案;5.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规章制度;6.争论打算业主代表大会赐予其成员的津帖安排;7.业主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业主委员会章程及其职责
业主委员会章程及其职责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规范化操作和科学、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协助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开展物业管理工作,代表业主整体利益,维护业主公共权益,下面是特地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业主委员会及其职责,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业主委员会章程及其职责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宗旨第一条本委员会宗旨是:以规范化操作和科学、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协助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开展物业管理工作,代表业主整体利益,维护业主公共权益,协调学校、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和业主三者的关系,逐步对华南师范大学教工住宅区实行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共同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条本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本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
本会接受省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华南师范大学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第三条本会由各学校有关部门、业主代表推荐候选人,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工作,接受省市住宅管理部门、学校和业主大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本会暂设委员二十名,其中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执行秘书一名,本会会长、副会长在全体委员会中选举产生。
本会执行秘书为专职(协助物业刊物的出版),其他人员均为兼职。
第五条本会权利1、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2、与华南师范大学有关职能部门(包括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一起参与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调整的讨论并;3、检查、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物业管理工作;4、负责协调学校、中心和业主三者之间的关系;5、修订业主公约、本会章程。
第六条本会义务1、筹备业主大会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华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政策和中心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协助中心收取合理的费用,并按规定处理业主或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4、保障物业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5、执行政府部门对物业管理提出的有关指令、要求和规定;6、本会做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不得故意刁难物业管理中心。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标题: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引言概述: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是小区业主自主组织管理的基本法规,旨在规范业主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运作机制等方面,为小区业主自治提供法律依据。
本文将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设立、组织架构、职责权限、选举程序和运作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设立
1.1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法律依据
1.2 设立业主委员会的必要性
1.3 设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和条件
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织架构
2.1 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的设置
2.2 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和人数
2.3 委员会各职能部门的设置
三、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3.1 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3.2 管理小区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
3.3 组织开展业主自治活动和公共事务管理
四、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程序
4.1 选举委员会的组建和程序
4.2 候选人资格和选举方式
4.3 选举结果的公示和生效程序
五、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运作机制
5.1 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和议事规则
5.2 决议的通过和执行
5.3 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制
结语: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是小区业主自治的基本法规,其规定了委员会的设立、组织架构、职责权限、选举程序和运作机制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为业主自治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
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合规运作,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稳定发展。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范本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范本欢迎来到,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是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范本,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x小区业主委员会,是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的有关规定成立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
是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在实施物业管理工作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非法人组织。
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本业主委员会接受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
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本物业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及职责第四条本业主委员会由本住宅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业主代表组成筹备小组,筹备小组组织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实行差额选举产生。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自选举成立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三)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六条本业主委员会设委员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由一名副主任兼任执行秘书,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从业主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的监督下,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报告小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三)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四)采用招标或其他方式选聘、续聘或组织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五)审议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六)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
Xx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Xx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标题:Xx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引言概述:Xx小区作为一个居民社区,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小区的公共事务,设立了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章程是规范业主委员会运作的重要文件,它规定了业主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责、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本文将详细介绍Xx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的相关内容。
一、业主委员会的组织架构1.1 主席:业主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协调业主之间的关系,代表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和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和要求。
1.2 副主席:业主委员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负责代理主席职责,协调小区内部事务,协助处理业主之间的纠纷。
1.3 秘书:业主委员会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起草文件、通知会员等工作,保证业主委员会的正常运作。
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2.1 维护业主权益:业主委员会要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协调解决小区内部纠纷。
2.2 管理公共事务: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小区的公共事务,包括维修维护、安全管理、绿化环境等方面。
2.3 监督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要监督物业公司的运营情况,定期评估其服务质量,提出改进建议。
三、业主委员会的权利3.1 召开会议:业主委员会有权召开会议,讨论小区事务,制定相关决议。
3.2 提出建议:业主委员会有权向物业公司和相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小区管理的改善。
3.3 监督执行:业主委员会有权监督物业公司执行相关协议和规定,确保小区管理的顺利进行。
四、业主委员会的义务4.1 遵守章程:业主委员会成员应遵守业主委员会章程,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4.2 积极参与:业主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业主委员会的活动和事务,共同维护小区的利益。
4.3 负责监督:业主委员会成员应负责监督小区内的公共事务,保证小区管理的顺利进行。
五、业主委员会章程的修订5.1 提议修订:业主委员会成员可以提出对业主委员会章程的修订建议,经过讨论和表决后确定是否修订。
5.2 审核通过:修订案经过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表决通过后,需要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引言概述: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是小区管理的基本规范,它规定了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运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内容,包括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运作机制和会议制度。
一、组织结构:1.1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负责召集和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协调各项工作。
1.2 委员会成员: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参与决策和监督工作。
1.3 办事机构: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和协调。
二、职责权限:2.1 监督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有权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费用收取等进行监督,确保业主权益得到保障。
2.2 组织维修维护:负责组织小区的维修维护工作,包括公共设施的保养、修缮和更新等。
2.3 管理小区财务:负责小区的财务管理,包括收取业主物业费、管理小区经费、编制财务报表等。
三、运作机制:3.1 业主大会:定期召开业主大会,讨论重要事项,如选举委员会成员、审议财务报表等。
3.2 常务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负责日常事务的决策和执行,保证业主委员会的高效运作。
3.3 工作组织:根据需要设立各种工作组织,如维修组、安保组等,协助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
四、会议制度:4.1 会议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席团定期召开,确保业主委员会的决策和工作有序进行。
4.2 决议表决:会议上的重要决策通过表决方式进行,确保决策的公正和民主。
4.3 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了会议的内容和决策结果,作为后续工作的依据。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规范小区管理,保障业主权益,提升小区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运作机制和会议制度等方面的规定,为小区的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促进了小区的和谐发展。
同时,业主委员会章程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小区管理的需求和发展变化。
物业业主委员会章程
物业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业主自我管理、促进物业管理的健康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物业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是由小区内的业主自愿组织,具有监督、协调、推动物业服务工作的职能和权力。
第三条业委会的宗旨是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小区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促进业主之间的相互沟通和协作。
第四条业委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平、公开、高效,保持与业主的密切联系,并确保业主代表的合理参与。
第五条业委会的范围包括小区内的住宅、商业用房、公共设施等所有权属于业主集体的物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业委会的组织机构包括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行政管理机构和专业委员会。
第七条业主大会是业委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业主组成。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策事项为:(一)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二)决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签订和解除;(三)审核和决定业务收入使用计划和年度预算;(四)制定、修改章程和管理制度;(五)讨论和解决涉及业主权益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每届委员不超过七人,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
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一)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二)负责物业管理服务的监督和评价;(三)协调解决业主之间的纠纷和矛盾;(四)聘请或解雇物业管理公司;(五)制定小区的管理细则和管理制度。
第九条行政管理机构由业主委员会选聘或自行产生,由业委会委派的人员担任,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和执行。
第十条专业委员会是为了更好地开展特定工作而设立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环境卫生委员会、安全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第三章选举与产生第十一条业委会成立前,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负责组织选举、起草章程和筹备工作。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时,按照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候选人须为小区内的业主,投票选出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为主任,得票次多的候选人当选为副主任。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一、总则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旨在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与权利,促进小区内业主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维护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和权益。
二、组织结构1. 委员会成员:小区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内的业主组成,每个业主拥有一个投票权,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自行选举产生。
2. 主席:业主委员会设立主席一名,主席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会议、代表业主委员会与小区管理方进行沟通等职责。
3. 委员会秘书:业主委员会设立秘书一名,秘书由主席指定,负责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记录会议纪要等职责。
三、职责与权利1. 代表业主利益: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的代表,负责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和权益,向小区管理方提出业主的合理诉求和建议。
2. 监督小区管理:业主委员会有权监督小区管理方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对小区内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和改善。
3. 组织业主活动:业主委员会有权组织小区内的业主活动,增进业主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小区内的居住环境和社区氛围。
4. 财务管理:业主委员会有权管理小区的经费使用,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公开透明,并对业主进行财务报告。
5. 筹备和执行决议:业主委员会有权根据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决议并进行执行,确保决议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四、会议制度1. 定期会议:业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主席负责召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提前通知所有业主。
2. 不定期会议:业主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开不定期会议,讨论和解决紧急或重要事项。
3. 决议通过:业主委员会的决议须经过全体委员的多数同意方可通过,并应记录在会议纪要中。
4. 会议纪要:业主委员会的会议纪要应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决议结果以及相关行动计划,并及时向所有业主公布。
五、选举与任期1. 选举程序:业主委员会的主席和秘书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选举程序应公开、公正、透明,选举结果应及时向所有业主公布。
2. 任期:主席和秘书的任期为两年,连任不限次数,但应在任期届满后重新进行选举。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业主委员会章程(下称“本章程”)是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小区管理,促进业主自治,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委员会运作而制定。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是代表业主行使共有物及公共设施的管理权,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和社区和谐,协调解决业主之间和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推进小区的建设和维修工作。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内的业主自愿组成,依法合法设立,代表业主的利益行使权限,具有独立性、公正性和民主性。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和管理行为,保障小区环境的整洁和安全;2. 组织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会议,研究并决定小区的重大事项;3. 协调解决小区内的纠纷,促进邻里关系的和谐发展;4. 监督小区的经营管理情况,审核物业费使用情况;5. 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小区安全和消防工作;6. 进行其他与小区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形式第五条业主委员会主席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设秘书长一人,由主席提名并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主席相同。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设立不同的专门委员会或工作组,协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的运作机制第九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并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由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应当制定议事规则,确保业主参与决策,保护业主的知情权和表达权。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当经过全体成员的讨论,并达到全体成员的多数同意。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物业公司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及时反映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并监督物业公司执行业主委员会的决议。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授权,制定管理规范,建立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的有效进行。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主委员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权范围和运作机制,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业主自治和社区和谐发展。
二、业主委员会的设立2.1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自愿组成的,代表业主共同管理和维护小区的组织。
每一个住宅小区设立一个业主委员会。
2.2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彻底民事行为能力,且不得同时担任物业公司的职务。
三、业主委员会的职权3.1 业主委员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3.1.1 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3.1.2 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包括收费、维修、保洁等;3.1.3 协调解决业主之间的纠纷;3.1.4 组织开展社区活动,促进业主之间的交流和邻里关系的和谐;3.1.5 监督小区安全,提出改善建议;3.1.6 其他与小区管理相关的事项。
四、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结构4.1 业主委员会由主席团、秘书处和各个工作组组成。
4.2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常务理事组成,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常务理事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和落实。
4.3 秘书处负责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包括会议记录、文件管理、信息发布等。
4.4 各个工作组根据需要设立,负责具体事务的处理,如财务工作组、维修工作组、安全工作组等。
五、业主大会5.1 业主大会是业主行使自治权的最高机构,由业主委员会召集和主持。
5.2 业主大会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重大事项可根据需要召开暂时业主大会。
5.3 业主大会的议题包括但不限于:5.3.1 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5.3.2 审议和批准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5.3.3 讨论和决定小区管理的重大事项;5.3.4 解决业主之间的争议和纠纷;5.3.5 其他需要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
六、业主委员会的运作机制6.1 业主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全体委员参加。
业主委员会章程(章程,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章程 ( 章程 , 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章程目录第一条组织名称与地址名称 -- 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地址:所辖地区范围:第二条本委员会是在本住所区物业管理中代表全体业主、使用人合法权益的民众自治组织。
本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本委员会的主旨是:仔细贯彻执行国家物业管理政策法例,代表和保护全体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推行业主自治管理与专业化管理服务相联合的方式,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保护本住所区内的公共次序,创立整齐、优美、安全、舒坦、文明的工作和居住环境。
第四条本委员会接受市和区、县(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察、指导。
第五条本委员会不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业主大会是本住所区物业管理权益机构。
主要职责是:(一)选举、免除本委员会的构成人员;(二)鉴定经过或订正本委员会章程和业主条约;(三)听取和审议本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年度计划;(四)改变或撤除本委员会的不妥决定;(五)决定住所区内物业管理的重要事项。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委员第四章业主委员会会议第五章经费与办公场所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七条本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推行民主磋商制度,决定问题采纳少量听从多半原则。
第八条本委员会的构成: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1 名,聘用执行秘书1名。
第九条本委员会的权益:(一)招集和主持业主大会;(二)拟定业主条约、本委员会章程;(三)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更改或排除物业管理拜托合同;(四)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年度物业管理计划和花费估算;(五)检查、监察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工作状况;(六)审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和使用状况;(七)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筹集和监察使用;(八)业主大会给予的其余权益。
第十条本委员会的义务:(一)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业主大会经过的各项决策,接受业主的监察;(三)监察业主、使用人恪守《业主条约》,辅助物业管理公司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四)执行物业管理拜托合同,保障物业管理地区内各项管理目标的实行。
业主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章程(总2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业主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章程(建议稿)第一条:性质与目的1. 1北京市玉阜嘉园(一期)业主委员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是由北京市海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阜石路与玉泉路交界处东南角的玉阜嘉园(一期)(即C、D、E座楼)的业主自发成立的,为了迅速、有效、及时成立业主委员会而成立的小区自治筹备组织,其目的是为了反映和体现广大业主的真实意思,最大限度的保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筹委会的职责和工作范围向所有加入筹委会的业主提供最新、最快的玉阜嘉园小区信息。
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
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与物业收费相适应的服务,并尽可能的降低物业收费,节约费用,以减轻业主的负担。
代表业主,向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推荐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的候选人。
接受业主的授权委托,代表业主与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交涉。
第三条:组织结构及其产生办法.筹委会是由申请加入筹委会,并经批准加入筹委会的全体玉阜嘉园业主组成,其最高权利机构为筹委会全体委员(代表)大会。
筹委会日常议事机构和执行机构为主任委员会议。
.所有承认筹委员会章程的玉阜嘉园的业主均可以成为筹委会委员,包括只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办理入住的业主。
每三位以上玉阜嘉园的业主可以联名推荐一名委员代表,委员代表的表决票数由其推荐人数决定。
当委员代表的推荐人数模糊不清时,由主任委员确定其人数。
.委员和委员代表的加入需要填写筹委会委员或委员代表加入申请表,交纳一定费用,并经主任委员的批准,即成为筹委会委员或委员代表。
.筹委会必须由十名以上的玉阜嘉园业主联名提议成立,方能成立筹委会。
筹委会全体委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由所有提议成立筹委会的玉阜嘉园业主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主任委员会议成员,并决定主任委员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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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章程
(建议稿)
第一条:性质与目的
1. 1北京市玉阜嘉园(一期)业主委员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是由北京市海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阜石路与玉泉路交界处东南角的玉阜嘉园(一期)(即C、D、E座楼)的业主自发成立的,为了迅速、有效、及时成立业主委员会而成立的小区自治筹备组织,其目的是为了反映和体现广大业主的真实意思,最大限度的保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筹委会的职责和工作范围
2.1向所有加入筹委会的业主提供最新、最快的玉阜嘉园小区信息。
2.2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
2.3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与物业收费相适应的服务,并尽可能的降低物业收费,节约费用,以减轻业主的负担。
2.4代表业主,向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推荐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的候选人。
2.5接受业主的授权委托,代表业主与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交涉。
第三条:组织结构及其产生办法
3.1.筹委会是由申请加入筹委会,并经批准加入筹委会的全体玉阜嘉园业主组成,其最高权利机构为筹委会全体委员(代表)大会。
筹委会日常议事机构和执行机构为主任委员会议。
3.2.所有承认筹委员会章程的玉阜嘉园的业主均可以成为筹委会委员,包括只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办理入住的业主。
每三位以上玉阜嘉园的业主可以联名推荐一名委员代表,委员代表的表决票数由其推荐人数决定。
当委员代表的推荐人数模糊不清时,由主任委员确定其人数。
3.3.委员和委员代表的加入需要填写筹委会委员或委员代表加入申请表,交纳一定费用,并经主任委员的批准,即成为筹委会委员或委员代表。
3.4.筹委会必须由十名以上的玉阜嘉园业主联名提议成立,方能成立筹委会。
筹委会全体委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由所有提议成立筹委会的玉阜嘉园业主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主任委员会议成员,并决定主任委员的人选。
第四条:筹委会全体委员(代表)大会和筹委会主任委员会议
4.1.筹委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筹委会全体委员(代表)大会。
筹委会全体(代表)委员大会有权对业主所有议案进行表决,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权限:
4.1.1决定筹委会的重大事项;
4.1.2宣布筹委会的解散;
4.1.3通过筹委员会章程;
4.1.4决定是否同意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对玉阜嘉园小区或业主作出的重大决定;
4.1.5代表业主,推荐业主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候选人;
4.1.6决定筹委会主任委员人选,批准通过主任委员对副主任委员的提名人选;
4.1.7撤消业主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推荐候选人,罢免筹委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4.1.8通过筹委会财务制度和审计制度;
4.1.9授权主任委员会议代为行使筹委会全体委员(代表)大会的某些权利。
4.2.筹委会的议事机构和执行机构为主任委员会议,主任委员会议由一名主任委员和两名副主任委员、一名秘书组成。
主任委员会议行使以下权利:
4.2.1决定筹委会的日常事项;
4.2.2执行筹委会全体委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4.2.3根据筹委会全体委员(代表)大会的授权,代为行使筹委会全体委员(代表)大会的权利;
4.2.4授权主任委员行使主任委员会议的权利。
第五条:表决办法和议事制度
5.1筹委会全体委员(代表)大会所有议案以超过出席会议的委员(代表)所代表的表决票数的1/2为通过。
主任委员会议以超过出席会议人数的1/2为通过,当各为1/2的时候,主任委员的投票的一方为通过。
5.2筹委会全体委员(代表)大会每个月召开一次会议,会议日期和地点由主任委员会议决定。
主任委员会议每周召开一次会议,会议日期和地点由主任委员决定。
在筹委会全体委员大会(代表)和主任委员会议休会期间,由主任委员决定安排筹委会日常事项。
5.3十位以上委员、五位以上的委员代表、主任委员均可向筹委会全体委员(代表)会议提出议案,由筹委会全体委员(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第六条:本章程在提交筹委会全体委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