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坪水库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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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前坪水库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评价单位: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环评证章:国环评证甲字第2104号

二○一四年八月

前言

北汝河是淮河流域沙颍河水系的主要支流,西南与沙河毗邻,西北与黄河支流伊洛河流域以伏牛山为界,东北与颍河相接。北汝河发源于伏牛山区,流经洛阳市的嵩县、汝阳县,平顶山市的汝州、宝丰、郏县、襄城、叶县和舞阳等县,该河在马湾闸上游约25km处的岔河口汇入沙河。北汝河发源于河南省洛阳市嵩县车村乡,流经嵩县的竹园乡上庄村娄子沟进汝阳县境内,曲折东流,至小店乡黄屯村东北入平顶山市境内,在襄城县丁营乡崔庄村岔河口处入沙颍河,全长约250km,河道坡降1/200~1/300,流域面积6080km2。目前北汝河防洪标准不足10年一遇,拟建的前坪水库位于淮河流域沙颍河支流北汝河上游、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县城以西9km的前坪村。水库是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供水结合发电的大型水库,水库总库容5.93亿m3,最大坝高88.8m,控制流域面积1325km2。

前坪水库工程可控制北汝河山丘区洪水,将北汝河防洪标准由现状不足10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同时配合已建的昭平台、白龟山、燕山、孤石滩等水库和泥河洼等滞洪区以及规划兴建的下汤水库共同运用,可控制漯河下泄流量不超过3000m3/s,结合漯河以下治理工程可将沙颍河的防洪标准远期提高到50年一遇。水库灌区面积50.8万亩,每年可向下游城镇提供生活及工业供水约8000万m3,水电装机容量7250kW,多年平均发电量约1970万kW•h。

2011年5月26日~28日,水规总院在北京对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省前坪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以下简称《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查。2012年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以水总设〔2012〕647 号文将《项目建议书》上报水利部。2013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对《河南省前坪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评估。2014年4月,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农经〔2014〕717号对《河南省前坪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了批复。2014年6月,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和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联合中标河南省前坪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1标,根据招标范

围和进度要求,联合体于2014年7月编制完成了《河南省前坪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工程可研阶段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河南省前坪水库筹建处委托我单位承担河南省前坪水库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接受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于2014年6月对拟建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并收集了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2014年6月23日在河南省水利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14年7月2日至7月8日委托汝阳县环境监测站对项目区域的水、大气、噪声、底泥等环境现状进行了监测。根据工程涉及的洛阳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8月出具了的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河南省环保厅于2014年8月出具了项目执行标准的确认函。2014年8月在工程沿线征求公众意见。

评价组成员分析了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在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并在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相关环保政策与技术规范,于2014年8月编制完成《河南省前坪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本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河南省环保厅、洛阳市、嵩县、汝阳县环境保护局和水利局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协作。在此谨向上述单位的有关领导、专家和技术人员表示诚挚的谢意!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北汝河是淮河流域沙颍河水系的主要支流,西南与沙河毗邻,西北与黄河支流伊洛河流域以伏牛山为界,东北与颍河相接。北汝河发源于伏牛山区,流经洛阳市的嵩县、汝阳县,平顶山市的汝州、宝丰、郏县、襄城、叶县和舞阳等县,该河在马湾闸上游约25km处的岔河口汇入沙河。北汝河发源于河南省洛阳市嵩县车村乡,流经嵩县的竹园乡上庄村娄子沟进汝阳县境内,曲折东流,至小店乡黄屯村东北入平顶山市境内,在襄城县丁营乡崔庄村岔河口处入沙颍河,全长约250km,河道坡降1/200~1/300,流域面积6080km2。目前北汝河防洪标准不足10年一遇拟建前坪水库位于淮河流域沙颍河支流北汝河上游、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县城以西9km的前坪村。水库是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供水结合发电的大型水库,水库总库容5.93亿m3,最大坝高88.8m,控制流域面积1325km2。

前坪水库工程可控制北汝河山丘区洪水,将北汝河防洪标准由现状不足10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同时配合已建的昭平台、白龟山、燕山水库、孤石滩等水库和泥河洼等滞洪区以及规划兴建的下汤水库共同运用,可控制漯河下泄流量不超过3000m3/s,结合漯河以下治理工程可将沙颍河的防洪标准远期提高到50年一遇。水库灌区面积50.8万亩,每年可向下游城镇提供生活及工业供水约8000万m3,水电装机容量7250kW,多年平均发电量约1970万kW•h。

根据工程特性以及工程所在地区和河段的环境特征,本次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主要目的如下:

(1)通过分析和评价工程涉及区域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现状,结合工程施工工艺、方法、工程性质和运行特点,预测和评价工程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有利和不利影响。

(2)根据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提出减缓不利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可承受程度,使区域环境质量不因工程建设和运

行而下降,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建设的协调发展。

(3)通过分析工程区及周边地区生态与环境的整体变化趋势,论证工程兴建的环境可行性,为工程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和主管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为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和工程建设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1.2 任务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本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受河南省前坪水库筹建处委托,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3 编制依据

1.3.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2002.10.28;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8.29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9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2.12.25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1.1;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6;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29;

(1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1998.12.24;

(14)《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98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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