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尽职调查报告范本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范例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范例尽职调查报告是由中介机构在企业的配合下,对企业的历史数据和文档、管理人员的背景、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资金风险做全面深入的审核,多发生在企业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和企业收购。
下面是律师尽职调查报告范例,欢迎参考阅读!篇一:北京XX律师事务所尽职调查报告北京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XX律师事务所接受集团委托,为集团拟对XX有限公司进行投资之目的,对XX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工作。
现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向集团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集团”指XX有限公司“本所及本所律师”指北京XX律师事务所及本次法律尽职调查律师“本报告”指本所于XX年XX月XX日出具的《关于对XX有限公司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商标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国家版权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北京市工商局”指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登记材料”指登记于深圳市工商局的有关XX的资料“元”指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元本报告所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
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进行交谈;·向工商、知识产权等部门或其官方网进行查询、核实;·查阅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北京市以及其他省市的地方法规规章·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
本所对XX的基本情况、主要历史沿革、股东、下属公司、业务和主要产品、主要资产、重大合同、关联交易、治理结构、员工和社会保险等法律问题进行了审查、研究和验证。
为出具本报告之目的,本所就XX向本所出示及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和信息以及本所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第三方获取的资料、文件和信息等作如下假定:1、全部文件、资料和信息是全面的、完整的和真实的,不存在隐瞒、虚假、篡改或误导的情况。
某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省岳南律师事务所关于XXXXXXX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一-―晋岳尽查[2012]第003号致XXXXXXXX社:第一部分导言、尽职调查的围与宗旨有关XXXXXXXX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是由省岳南律师事务所根据XXXXXXXX社的委托,给予XXXXXXXX 社提交给省岳南律师事务所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临民初字第XXXXX号、XXXXX2号民事裁定书, 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临民初字第XXXX号、XXXX号民事判决书而无法执行的情况下,而展开的有关经营状况方面的律师尽职调查。
二、简称与定义从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本报告”是指由省岳南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九月十四日出具的关于XXXXXXXX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和“本律师”是指省岳南律师事务所及本次律师尽职调查的律师。
“工商登记资料”是指登记于XX省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XXXXXXXX的资料。
W XXXXXXXX n简称:“XX公司”,登记于省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号为:XXXXXXXXXXXXXX “贵社” 是指XXXXXXXXXXX 社。
本报告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阅读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第一部分。
三、尽职调查方法与限制本次调查所采用的方法如下:1、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2、与XXXXXXXX社有关人员的会见与交谈。
3、实地访看。
4、向工商、税务等有关部分查询。
5、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的信息。
6、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四、本报告基于下列假设1、所有XXXXXXXXXX社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是真是的,所有提交的文件的复印件均与其原件是一致的。
2、所有XXXXXXXXXX社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中均有相关当事方的合法授权、签署和递交。
3、所有XXXXXXXXXX社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
律师事务所尽职调查报告两篇
律师事务所尽职调查报告两篇篇一:律师事务尽职调查报告目录第一部分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引言 (4)第二部分尽职调查具体内容 (7)一、公司基本情况和历史沿革 (7)法律事实部分 (7)(一)公司基本情况 (7)(二)公司历史沿革 (11)法律评价部分 (14)二、公司所有权结构图和股东情况 (15)法律事实部分 (15)(一)公司所有权结构图 (15)(二)公司股东基本情况 (15)(二)实际控制人 (16)法律事实部分 (16)(一)公司下属的子公司 (16)(二)公司下属的分公司 (24)四、公司业务和主要产品 (27)(一)经营范围 (27)(二)主营业务 (27)(三)核心技术人员 (27)法律评价部分 (28)五、公司主要资产 (28)法律事实部分 (28)(一)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情况 (28)(二)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29)(三)机动车 (30)(四)商标 (30)(五)专利 (31)(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38)(七)域名 (38)法律评价部分 (38)法律事实部分 (39)(一)借款合同 (39)(二)设计合同 (40)法律评价部分 (41)七、财政补贴和重大科技基金获取情况 (41)法律事实部分 (41)八、关联交易 (42)法律事实部分 (42)(一)公司关联方情况 (42)(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 (42)(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关联方任职情况 (43)九、公司税务 (43)法律事实部分 (43)(一)公司的税种税率 (43)(二)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 (44)(三)依法纳税情况 (44)十、公司的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情况 (44)法律事实部分 (44)(一)股东 (44)(二)董事会 (44)(三)监事 (46)(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6)十一、公司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47)法律事实部分 (47)(一)组织机构 (47)(二)管理制度 (48)十二、公司员工与社会保障 (48)法律事实部分 (48)(一)员工人数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48)(二)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49)(三)劳动争议 (49)十三、重大诉讼、仲裁、执行和行政处罚 (49)法律事实部分 (49)第三部分重点关注问题和风险事项说明(总结) (51)第四部分尽职调查报告结尾 (52)第一部分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引言北京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XX律师事务所接受集团委托,为集团拟对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或“公司”)进行投资之目的,对XX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工作。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精选9篇)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律师尽职调查报告(精选9篇)在当下社会,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
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1(一)有什么用律师尽职调查报告这种文件形式是最近十年逐渐传入中国,现在已经被广泛地运用在公司并购、股权或项目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证券上市、不良资产买卖以及其他的重大经济活动当中。
据报告,著名的摩托罗拉公司在决定进入中国投资之前,所花费的尽职调查费用高达1亿美元。
什么是律师尽职调查报告?通俗一点来讲,就是在双方达成交易之前,一方委托律师对交易双方背景、交易标的合法性以及交易模式和程序进行调查和了解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供交易一方参考。
尽职调查是努力将交易信息从不对称到对称的过程(当然,也存在制造新的信息不对称的可能),从而有效减少或最大限度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交易双方所造成的风险。
因此,尽职调查的结果对双方是否最终达成交易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尽职调查是交易双方博弈的重要环节。
买方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就是要通过律师的专业眼光,发现交易当中的瑕疵、风险和不完美之处,因此买方更愿意尽可能多了解卖方的情况尤其是负面信息。
对于卖方而言,配合律师进行尽职调查是促使交易成功的前提条件,但是,卖方必须在尽量提供足够多的信息和尽量少提供负面信息之间进行权衡,若信息提供过于全面,则可能导致买方将来的法律索赔诉讼,卖方会有心理顾虑;若过份夸大负面信息,则买卖双方都可能临阵退却。
所以,律师在进行尽职调查时应当充分考虑到买卖双方的心理不同、期望差异和顾虑,对于卖方关键材料提供不足之处,应当穷追猛打,锲而不舍,如此才真正显示出律师的作用;对于次要问题,则应当在提醒买方存在风险的前提下灵活处理,避免成为交易杀手。
(二)怎么写1、封面尽职调查报告一般需要制作独立的封面,以表示庄重。
封面形式各间律所风格不一,不需统一要求。
2、前言主要分为如下五个部分进行陈述:l委托来源、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l调查手段和调查工作概要;l出具报告的前提;l报告使用方法和用途;l导入语。
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模板
关于
公司
项目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致:
公司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本所 ) 接受贵司 ( 以下简称
或发行人 ) 的委托 , 作为
“
项目” ( 以下简称项目 ) 之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 指派
、
律师以下简
称本所律师 ) 对发行人
公司 ( 下简称
) 进行专项法律尽职调查。 依据现行有关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 本所律师现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 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 以下简称本报告 ) ,
第二部分 正 文
2
一、 第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许可证 贷款卡 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 年检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 ,
公司系合法成立并依法有效存续的国有独资公司企业法人
(二) 历史沿革
1. 公司设立的基本情况
个人所得税 :
土地使用费 :
元/ 平方米
房产税 :
依法纳税情况
经初步了解 , 发行人近两年不存在因税收违法行为被税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 发行人已向本所
律师提供缴税凭证。
(2) 环保问题
(十二) 发行人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涉诉情况:
根据本所律师于
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searc
(三) 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 公司目前的股乐和持服比例
2.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 公司组织结构和治理情况 ( 内控制度 )
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图所示 (五)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 董事长兼总经理
律师尽调报告
律师尽调报告
尊敬的委托人:
在您的授权及委托下,我所在的律师团队经过了多次实地走访、询问、查询资料、调阅证据等方式,履行了对您所委托的案件的
尽职调查义务。
现将调查结果总结为尽调报告,汇报于您,并提
出本团队的建议。
一、委托事项
您委托本团队调查的事项为:(请在这里简明扼要地概括您的
委托事项)
二、调查范围
本团队的调查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委托事项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及其主要关系人员的背景介绍、
职业、社会关系等情况;
2. 相关协议、合同、文件、账目和记录等,且对其中可能产生影响的条款、内容进行专业分析和评估;
3. 委托事项涉及的各类官方机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的证照、注册信息、诉讼状况等进行梳理和分析;
4. 委托事项相关当事人可能存在的黑历史、不当行为等方面进行调查。
三、调查结果
根据本团队的调查结果,以下为本案的主要情况:
1. 涉及当事人
(1)姓名与基本情况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社会背景及职业经历
(3)与委托事项相关的社会关系
2. 协议、合同等文件的主要条款和内容
3. 他人的证言或书面证据
4. 公安机关和其他相关机关的调查情况
四、本团队的建议
基于对于调查结果的分析,本团队建议(1)委托方采取的措施
(2)委托方应着重关注的方面和问题(3)本团队可以采取的补充措施和措施五、结论
本次尽调报告是我所在的律师团队基于尽职调查义务及职业道
德原则,对于您的委托事项所做出的结论和分析。
如有其他需要,请立即告知本团队。
此致
礼盒!
我所在律师团队
XXX 律师
20XX年XX月XX日。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律师尽职调查报告「篇一」按照律师工作方案,我们对目标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先后到南明工商局和金阳开发区管委会,南明区房屋管理局等部门查阅了目标公司(贵阳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档案材料,房屋产权登记材料;到目标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与目标公司股东、高管人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律师审查了以下法律文件:1、目标公司章程、历次章程修正案;工商档案材料2、历次股东会决议;3、历次股东出资、增资验资报告;4、目标公司20年5月财务报表;5、20年5月17日中和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6、房屋产权证、机动车产权证;7、员工劳动合同;8、20年6月12日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9、20年6月12日,目标公司《股东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声明》;10、20年6月12日,目标公司《股权出让方的承诺与保证》;11、目标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12、20年6月13日南明区工商局出具的《私营公司基本情况(户卡)》。
一、关于目标公司名称的变更目标公司名称曾先后做过三次变更:20年5月10日,公司成立时,其名称为“贵阳市某某安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年10月15日变更为“贵阳市某某安全科技有限公司”;20xx年11月名称变更为“贵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即现在使用的名称。
由于目标公司名称的变更导致其房屋产权证、机动车辆产权证等证件上产权人的名称与目标公司的名称不一致,但这并不会对目标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构成法律障碍。
二、关于目标公司股东变更的沿革:股权转让的主体是股东,而目标公司的股东从设立之初到现在曾做过以下5次变更:(一)、目标公司成立于20年5月10日,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当时公司有2名股东:贵州某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8.4万元人民币,占84%股份;宋某,投资1.6万元人民币,占16%股份。
(二)、20年5月8日,进行股权转让和增加注册资本。
贵州某某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股份分别转让给王某(占40%)、何某(占40%)、宋某某(4%)宋某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宋某某(16%)原股东不再持有公司股权,3名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为:王某40%、何某40%、宋某某20%。
尽职调查报告3篇
尽职调查报告3篇有限公司: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司委托,指派中国执业律师xx、xx对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
在与贵司的多轮磋商中,我们和贵司确定了本次尽职调查的工作范围,并以《委托合同书》的形式确定下来(详见附件一:尽职调查范围)。
根据本案的工作范围,本次尽职调查工作采用认真阅读w公司提供的文件(详见附件二:w提供文件目录),进行书面审查;与w公司相关负责人谈话、向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资料等方式,在提供本尽职调查报告的同时,我们得到的承诺为:1、w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所有签名、印鉴和公章都是真实的;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认可的和完整的;并且所有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2、我们审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实陈述都是真实的、正确的;3、接受我们谈话的相关负责人陈述的内容没有任何虚假和遗漏的,是客观、真实的;4、w公司没有未披露的对外抵押、保证等担保行为;5、同时,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承诺是不合法的。
基于以上的承诺和我们采集到的资料与信息,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根据w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据我们指派律师的工作经验,我们作出以下尽职调查报告内容:一、 w公司基本情况1、基本信息(略)2、w公司历次变更情况(略)(详情见附件三:w公司变更详细)3、w公司实际控制人(略)二、w公司隐名投资风险外国人某某通过中国自然人投资于w公司的行为属于隐名投资行为。
外国人某某为“隐名股东”,中国自然人、为“显名股东”。
1、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对于隐名投资的规定根据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一个隐名投资行为如想得到法律的认可,必需具备以下条件:(1)隐名股东必需实际出资。
具体体现为,隐名股东有证据证明显名股东投资于公司的财产属于隐名股东所有;(2)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
这里的以上包括半数;(3)隐名股东以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且被公司认可。
这里的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得并被公司认可,既可以表现为隐名股东实际上担任了执行职务的董事,实际行使了管理职能;公司股东名册等法律文件记载了隐名股东的实际股东身份,亦可以表现为显名股东的决策均得到了隐名股东的同意或认可等。
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报告篇一有限公司:上海市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司委托,指派中国执业律师、对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
在与贵司的多轮磋商中,我们和贵司确定了本次尽职调查的工作范围,并以委托合同书的形式确定下来(详见附件一:尽职调查范围)。
根据本案的工作范围,本次尽职调查工作采用认真阅读w公司提供的文件(详见附件二:w提供文件目录),进行书面审查;与w公司相关负责人谈话、向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资料等方式,在提供本尽职调查报告的同时,我们得到的承诺为:1、w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所有签名、印鉴和公章都是真实的;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认可的和完整的;并且所有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2、我们审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实陈述都是真实的、正确的;3、接受我们谈话的相关负责人陈述的内容没有任何虚假和遗漏的,是客观、真实的;4、w公司没有未披露的对外抵押、保证等担保行为;5、同时,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承诺是不合法的。
基于以上的承诺和我们采集到的资料与信息,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根据w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据我们指派律师的工作经验,我们作出以下尽职调查报告内容:一、w公司基本情况1、基本信息(略)2、w公司历次变更情况(略)(详情见附件三:w公司变更详细)3、w公司实际控制人(略)二、w公司隐名投资风险外国人某某通过中国自然人投资于w公司的行为属于隐名投资行为。
外国人某某为“隐名股东”,中国自然人为“显名股东”。
1、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对于隐名投资的规定根据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一个隐名投资行为如想得到法律的认可,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必需实际出资。
具体体现为,隐名股东有证据证明显名股东投资于公司的财产属于隐名股东所有;(2)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
这里的以上包括半数;(3)隐名股东以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且被公司认可。
这里的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得并被公司认可,既可以表现为隐名股东实际上担任了执行职务的董事,实际行使了管理职能;公司股东名册等法律文件记载了隐名股东的实际股东身份,亦可以表现为显名股东的决策均得到了隐名股东的同意或认可等。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一按照律师工作方案,我们对目标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先后到南明工商局和金阳开发区管委会,南明区房屋管理局等部门查阅了目标公司(贵阳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档案材料,房屋产权登记材料;到目标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与目标公司股东、高管人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律师审查了以下法律文件:1、目标公司章程、历次章程修正案;工商档案材料2、历次股东会决议;3、历次股东出资、增资验资报告;4、目标公司20**年5月财务报表;5、20**年5月17日中和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6、房屋产权证、机动车产权证;7、员工劳动合同;8、20**年6月12日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9、20**年6月12日,目标公司《股东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声明》;10、20**年6月12日,目标公司《股权出让方的承诺与保证》;11、目标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12、20**年6月13日南明区工商局出具的《私营公司基本情况(户卡)》。
一、关于目标公司名称的变更目标公司名称曾先后做过三次变更:20**年5月10日,公司成立时,其名称为“贵阳市某某安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20**年10月15日变更为“贵阳市某某安全科技有限公司”;2007年11月名称变更为“贵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即现在使用的名称。
由于目标公司名称的变更导致其房屋产权证、机动车辆产权证等证件上产权人的名称与目标公司的名称不一致,但这并不会对目标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构成法律障碍。
二、关于目标公司股东变更的沿革:股权转让的主体是股东,而目标公司的股东从设立之初到现在曾做过以下5次变更:(一)、目标公司成立于20**年5月10日,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当时公司有2名股东:贵州某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8.4万元人民币,占84%股份;宋某,投资1.6万元人民币,占16%股份。
(二)、20**年5月8日,进行股权转让和增加注册资本。
贵州某某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股份分别转让给王某(占40%)、何某(占40%)、宋某某(4%)宋某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宋某某(16%)原股东不再持有公司股权,3名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为:王某40%、何某40%、宋某某20%。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模板1一、尽职调查的范围与宗旨有关山西****有限公司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是由山西省岳南律师事务所依据****社的托付,予以****社提交给山西省岳南律师事务所省市中级人民法院〔20**〕临民初字第**号、**2号民事裁定书,省市中级人民法院〔20**〕临民初字第**号、**号民事判决书而无法执行的状况下,而开展的有关经营状况方面的律师尽职调查。
二、简称与定义从本报告中,除非依据上下文应另作说明,否那么以下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本报告”是指由山西省岳南律师事务所于20**年九月十四日出具的关于山西****有限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和“本律师”是指山西省岳南律师事务所及本次律师尽职调查的律师。
“工商登记资料”是指登记于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山西****有限公司的资料。
“山西****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登记于山西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号为:**** “贵社”是指**社。
本报告运用的简称、定义、目次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阅读方便之用,除非依据上下文应另作说明,全部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第一部分。
三、尽职调查方法与限制本次调查所采纳的方法如下:1、批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2、与****社有关人员的会见与交谈。
3、实地访看。
4、向工商、税务等有关部分查询。
5、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的信息。
6、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四、本报告基于以下假设1、全部**社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是真是的,全部提交的文件的复印件均与其原件是全都的。
2、全部**社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中均有相关当事方的合法授权、签署和递交。
3、全部**社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
4、全部**社对我们做出的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无论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均为真实、牢靠的。
5、全部**社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当中假设明确表示接受中国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辖的,那么其在该管辖法律下有效并被约束,描述或引用法律问题时涉及的事实、信息和数据是截止到20**年9月14日**社提供应我们的受限于前述规定的有效的事实和数据,我们会在尽职调查之后,根据贵社的指示,依据详细状况对某些事项进行跟踪核实或确认,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状况会发生改变。
2024年律师尽职调查报告_1
2024年律师尽职调查报告2024年律师尽职调查报告1法律尽职调查就是一种法律调查行为,通过收集并从法律或规范性政策文件的角度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判断目标公司相关资料、文件、信息以及其他事实情况的,以获知公司交易行为(资产收购、股权收购、公司并购、重大资产转让等)所需了解的属于目标公司的重要事实,从而为交易行为提供合法性意见和风险性意见。
法律尽职调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审查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对目标公司主体的合法性的调查主要有两个:一是其法人资格,即目标公司是否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包括其成立、注册登记、股东情况、注册资本交纳情况、年检、公司变更、有无吊销或注销等。
二是其经营资格,即是否具备从事营业执照所确立的特定行业或经营项目的特定资质,如建筑资质、房地产资质等。
二、审查目标公司进行本次交易行为的合法性主要是审查目标公司进行交易行为是否已经履行了特定的程序,如主管机关的审批、公司相关机构的批准等,审查目标公司进行交易行为是否有法律上的限制。
三、审查目标公司的资产情况主要是核实目标公司的各项资产的权利状况、权利是否有瑕疵、相应的资产是否赋予了相应的价值以及资产是否有降低的风险。
四、审查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主要是核实目标公司债权的实现有无法律上的障碍以及实现的难易程度,债务承担的风险以及承担的大小。
五、审查目标公司的重要交易合同对于公司的存续与发展相当重要的交易合同,通常包括长期购买或供应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大额贷款合同、公司担保合同、代理合同、特许使用合同、关联交易合同等等。
律师对这些合同进行审查,目的在于确定交易完成后会不会影响合同中规定的预期利益,确定这些合同中权利义务是否平衡,目标公司是否处于重大不利的情形中。
六、知识产权律师应审查知识产权的权利状况,是所有权还是通使用权、有效期、有无分许可、是否存在侵权诉讼等等。
七、审查目标公司的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的安排主要审查以下内容:交易对雇佣人员有无影响,是否有相应的激励措施,是否存在对此次交易造成障碍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所付出的代价,有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规避措施。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范本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范本尊敬的先生/女士:根据您的委托,本律师事务所已对涉及本案的相关事实进行了详尽的调查。
现将调查报告提供给您,以供参考。
调查目的:本次调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收集、整理和分析与案件有关的相关证据和信息,以便为您提供全面的法律建议和保护利益的意见。
1. 背景介绍对于本案,我们首先对背景进行了全面的了解。
根据我们所获得的信息,涉及双方是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另一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的合作关系纠纷。
2. 调查范围我们的调查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和协议的分析:我们详细研究了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和协议,包括合同的有效性、内容及约定条款。
- 相关证据的收集:我们尽力收集了与本案有关的各类证据,其中包括书面文件、电子邮件、通信记录、合同副本等。
- 相关人员的调查:我们采访了与本案有关的各方相关人员,以了解他们的观点、立场和所知之事。
- 法律法规的分析:我们对本案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仔细研究和分析,以便为您提供具体的法律意见。
3. 调查结果与分析基于上述调查范围,我们得出以下结果和分析:(在这里,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详细的调查结果和分析。
比如,您可以讨论合同的有效性、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证据的可信度等等。
请注意,这部分的分析应基于客观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4. 法律建议根据上述调查结果和分析,我们向您提供建议如下:(在这里,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具体的法律建议,例如继续采取法律行动的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争议的建议等等)5. 结论基于我们的调查和分析,我们的结论如下:(在这里,您可以对本案的信息进行总结,并明确得出您的结论,以及对可能的结果和后续步骤的预测。
请确保结论明确、有条理,并与案件的实际情况相一致)免责声明:请注意,本调查报告仅基于我们所获得的证据和信息,且仅限于您所提供的范围。
本报告不能被视为法律意见的替代品。
在考虑下一步行动之前,请您咨询您的律师以获取适用于您个人情况的法律建议。
律师初步尽职调查报告
律师初步尽职调查报告第一部分介绍1、介绍现中国塑料集团(简称“A方”)将投资购买宁波市正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简称目标公司)以及宁江市正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简称目标公司(宁江))的三分之二股权(该行为简称“目标股权购买”)。
目标股权购买行为完成后,A方将获得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宁江) %的股权。
据本律师了解,该目标股权购买行为将需要履行相应的政府批文及相关手续。
本尽职调查报告(简称“报告”)旨在调查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为准据法调查其相关权证及土地使用权以及资产等的合法情况。
根据中国塑料集团的请求,本报告主要描述了本律师对目标公司尽职调查结果。
现中国塑料集团委托本律师采取如下措施:* 要求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宁江)管理层及其相关股东提供尽职调查所需材料;* 收集法律尽职调查所需资料;* 在宁波市工商局北伦分局以及宁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独立调查关于目标公司以及目标公司(宁江)的相关情况;* 在宁波市北伦区国税局以及地税局以及宁江市国家税务局东城税务分局调查目标公司以及目标公司(宁江)的纳税情况;* 在宁波市北伦区法院以及宁江市区法院调查目标公司以及目标公司(宁江)诉讼情况;* 在宁波市北伦区环保局调查目标公司有无受相关行政处罚等情况;* 从股权购买方的角度审查并分析上述资料;* 制作尽职调查报告审核资料清单请参见本报告附件1 本律师的尽职调查系完全通过以下途径作出:1)审核在本次目标股权购买行为中各相关方提供给本律师的文件资料;1)本律师于在宁波市工商局以及11月10日在宁江市工商局的查档(简称“工商查档”);1)本律师在宁波市以及宁江市两地国税局、地税局、法院以及环保局等地区政府部门所作政府调查(简称“政府调查“);4)本律师于及17日在目标公司的现场调查,以及本律师于在目标公司(宁江)的现场调查(简称“现场调查”);1)目标公司以及目标公司(宁江)于1111年11月日向本律师提供的补充资料;1)通过目标公司以及目标公司(宁江)向本律师所作亲口陈述。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报告一、背景介绍1·1 调查目的本次调查的目的是为了评估涉案方案的可行性和风险,并为律师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建议。
1·2 调查范围本次调查涉及以下方面的内容:合同审查、财务状况分析、法律风险评估、公司历史和业务模式、行业状况分析、关联方交易审查等。
二、合同审查2·1 合同主要条款针对涉案合同,我们对以下主要条款进行了审查:合同有效性、履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2·2 合同风险评估根据合同审查结果,我们对合同风险进行了评估,并提供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三、财务状况分析3·1 财务报表对涉案方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3·2 财务比率分析我们对涉案方的财务比率进行了计算和分析,包括流动比率、偿债能力比率、盈利能力比率等。
具体数据和分析见附件一。
四、法律风险评估4·1 法律要素针对涉案方的法律要素,我们进行了彻底的调查。
具体包括注册公司名义、知识产权、法律诉讼情况等。
4·2 法律风险评估根据法律调查结果,我们对涉案方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了评估,并提供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司历史和业务模式5·1 公司历史我们对涉案方的历史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包括成立日期、发展历程、重要事件等。
5·2 业务模式我们对涉案方的业务模式进行了分析,包括主要产品或服务、市场竞争力、经营策略等。
六、行业状况分析6·1 行业概述我们对涉案方所在行业进行了整体概述,包括市场规模、发展趋势、竞争情况等。
6·2 行业风险评估根据行业分析结果,我们对该行业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并提供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七、关联方交易审查7·1 关联方关系我们对涉案方与关联方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包括重要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情况。
7·2 关联交易风险评估根据关联方交易审查结果,我们对关联交易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并提供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模板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模板导言尽职调查范围与宗旨有关××公司的律师尽职调查,是由本所根据aa股份有限公司( 'aa' )的委托,基于aa和××的股东于××年××月××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第××条和第××条的安排,在本所尽职调查律师提交给××公司的尽职调查清单中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
简称与定义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为方便阅读,下列简称和术语按其第一个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顺序排列):“本报告” 指由××律师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的关于××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 指××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律师。
'××公司” 指××公司,一家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bbbbbbbbbb。
本报告所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某一部分。
方法与限制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与××公司有关公司人员会面和交谈;向××公司询证;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本报告基于下述假设: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是真实的,所有提交文件的复印件与其原件均是一致的;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由相关当事方合法授权、签署和递交;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所有××公司对我们做出的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做出的)均为真实、准确和可靠的;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当中若明确表示其受中国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辖的,则其在该管辖法律下有效并被约束;描述或引用法律问题时涉及的事实、信息和数据是截至××年××月××日××公司提供给我们的受限于前述规定的有效的事实和数据;及我们会在尽职调查之后,根据本所与贵公司签署之委托合同的约定,按照贵公司的指示,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些事项进行跟踪核实和确认,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是否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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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尽职调查报告范本
文书写作2010-03-10 19:41:04 阅读1880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引用
刘彬律师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范本
广东安道永华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有限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粤安永尽查字(2009)第101 号
致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导言
一、尽职调查范围与宗旨
有关广东××有限公司的律师尽职调查,是由广东安道永华律师事务所根据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基于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有限公司的股东于2009年6月18日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关于股权转让尽职调查事项的安排,在广东安道永华律师事务所尽职调查律师提交给广东××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清单中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
二、简称与定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本报告”指由广东安道永华事务所于2009年8月20 出具的关于广东××有限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和“本所律师”指广东安道永华事务所及本次法律尽职调查的律师。
“工商登记资料”指登记于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广东××有限公司的资料。
“广东××”指广东××有限公司,一家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999999999999999。
“贵司”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所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某一部分。
三、尽职调查方法与限制
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1、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2、与广东××有关公司人员会面和交谈
3、向广东××询证
4、实地察看
5、向工商、税务、银行、土地及房屋管理部门、社保等机构或部门查询
6、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
7、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四、本报告基于下述假设
1、所有广东××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是真实的,所有提交文件的复印件与其原件均是一致的;
2、所有广东××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由相关当事方合法授权、签署和递交;
3、所有广东××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
4、所有广东××对我们做出的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做出的)均为真实、准确和可靠的;
5、所有广东××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当中若明确表示其受中国法律以外其他法律
管辖的,则其在该管辖法律下有效并被约束;描述或引用法律问题时涉及的事实、信息和数据是截止到2009年6月18日广东××提供给我们的受限于前述规定的有效的事实和数据;及我们会在尽职调查之后,根据本所与贵司签署之委托合同的约定,按照贵司的指示,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些事项进行跟踪核实和确认,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是否会发生变化。
五、本报告的法律依据
本报告所给出的法律意见与建议,是以截止到报告日所适用的中国法律为依据的。
六、本报告的结构
本报告分为导言、正文、附件和特别声明四个部分。
报告的导言部分主要介绍尽职调查的范围与宗旨、简称与定义、调查的方法以及对关键问题的摘要;在报告的主体部分,我们将就十个方面的具体问题逐项进行评论与分析,并给出相关的法律意见;报告的附件包括本报告所依据的由广东××提供的资料及文本。
第二部分正文
一、广东××的设立与存续
1.1广东××的设立
1.1.1广东××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广东××于1996年6月27日设立时,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各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形式出资比例
广东××工业总公司450万实物和货币 90%
北京××联合公司50万货币10%
合计500万100%
1.1.2广东××设立时的验资
广东××于1996年6月27日设立时的出资由广东××审计师事务所出具验(96)字第10026号《企业开业登记注册资本验证报告书》验证。
根据该报告书,广东××工业总公司以房屋设备作价350万元及100万元的存款出资,北京××联合公司以50万元现金出资。
1.1.3对广东××设立的法律评价
经本所律师审查,广东××设立的资格、条件、方式等均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但是在设立程序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本所律师目前尚未取得广东××提供的有关评估的文件和资料,故此本所律师无法判断广东××设立的程序是否完全合法或者不存在瑕疵。
1.2广东××的股权演变
1.2.1 1999年股权转让
(1)转让过程
1999年5月26日,广东××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广东××工
业总公司将其持有的90%股权中的66%以330万转让给王××先生,14%以70万转让给孙××先生,10%以50万转让给张××女士;原北京××联合公司原持有的10%的出资额50万元由邓××先生重新出资持有。
1999年5月16日,上述转让方和受让方分别签订了《股东出资转让协议书》。
1999年8月9日,××会计师事务所为广东××的上述股权转让及股东的出资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通会验(99)23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1999年8月9日止,广东××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
1999年7月26日,上述股东变更在广东××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2)股权转让后广东××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王××330 66%
孙××70 14%
钱××50 10%
邓××50 10%
合计500 100%
(3)本次股权转让的法律评价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由股权转让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经广东××股东会通过;转让各方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及股东的出资经过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证;股权转让后,广东××修改了公司章程,股东的变更也在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和备案,本次股权转让为合法有效。
根据1999年8月9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通会验(99)234号《验资报告》,在广东××设立后,曾出现股东北京××联合公司于1996年全额抽回其出资的50万元的情况;在本次股权转让中,受让方邓××已将其50万元的转让款作为出资汇入广东××,顶替原股东通州食品化工联合公司在广东××的50万元出资。
1.2.2 2000年股权转让
(1)经广东××2000年6月2日股东会决议同意,广东××的股东孙××先生将其持有的14%股权,张××女士将其持有的10%股权及邓××先生将其持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