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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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店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店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药店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7篇)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的质量管理,应制定规范的药店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药店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药店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采购制度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

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

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索证索票制度为了确保本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把好保健品购进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业务部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随着经济水平的提供啊,人们对食品安全也越来越重视。

下面是店铺整理的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参阅。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为了加强对入库保健食品和库存保健食品的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仓库保管员入库时必须检查保健食品外观质量,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内容与入库进货票相符后,方准入库。

2、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专区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 45-75之间。

3、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放舲,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

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舲;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4、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

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2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

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内容。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药店药品的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药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药店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药品质量的全面监督和管理。

2. 药店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药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药品采购管理1. 药店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采购药品,并索取相关证明文件。

2. 药店应建立药品采购台账,详细记录采购时间、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供应商等信息。

3. 药店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其具备合法资质和稳定的药品质量。

四、药品储存管理1. 药店应设立药品仓库,配备必要的温湿度控制设施,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规定。

2. 药品应按批号分开存放,避免混淆和污染。

3. 药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

4. 药店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五、药品销售管理1. 药店应严格执行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店应向顾客提供药品说明书,告知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信息。

3. 药店应建立药品销售台账,详细记录销售时间、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顾客信息等。

4. 药店应定期检查药品销售情况,确保药品质量。

六、药品质量监督检查1. 药店应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包括外观、性状、含量等。

2. 药店应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详细记录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结果等信息。

3. 药店应发现不合格药品时,立即停止销售,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七、人员培训与考核1. 药店应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药品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2. 药店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确保员工熟悉并遵守药品质量管理规定。

八、奖惩制度1. 药店对在药品质量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2. 药店对违反药品质量管理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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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在药店的日常经营中,药品是核心产品,但随着市场需求和业务拓展,越来越多的药店开始销售食品。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和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药店食品安全管理提出相应措施和制度。

二、食品采购与供应1. 供应商选择与评估药店应当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食品供应商合作,并建立供应商业绩评估和监控机制。

对于新供应商,需要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和抽检,确保其食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 采购验收药店在从供应商处收到食品后,应进行全面的质检。

这包括检查食品的外包装完好性、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对于有疑问的食品,应进行进一步的化验和检测。

三、食品储存与陈列1. 储存环境要求药店应提供适宜的储存环境,保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要求储存区域通风良好、温度适宜、湿度控制合理,避免与有毒物品或污染源接触。

2. 保质期管理药店应制定严格的保质期管理制度,以确保食品在有效期内销售。

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要进行特殊标识,并在销售前及时下架。

3. 陈列要求药店应合理陈列食品,确保食品的卫生和整洁。

要求陈列区域要定期清洁、防尘、防虫,并定期检查食品的外包装是否破损、变形等情况。

四、食品销售与追溯1. 销售记录药店应建立详细的食品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日期、品名、数量、销售价格等信息。

销售记录有助于追踪食品的流向和问题溯源。

2. 问题食品处理一旦发现食品存在问题,如过期、变质等情况,药店应立即下架并妥善处理。

对于已售出的问题食品,应及时与消费者联系、退款或者换货。

3. 安全警示标识药店应在食品销售区域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消费者妥善保存和使用食品。

警示标识应具备清晰明了、易于理解的特点。

五、员工培训与管理1. 规范操作培训药店应定期开展员工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存储要求、卫生操作规范等。

2. 基于食品安全的考核药店应将食品安全作为员工工作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并根据绩效结果进行相应的激励或惩戒措施,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

药店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店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规范药店保健食品的经营行为,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药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药店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传染性疾病、皮肤病、精神类疾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药店应设立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结果。

2. 保健食品进货管理(1)药店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保健食品,索取并保存相关证明文件。

(2)采购的保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必须真实、完整,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内容。

3. 保健食品储存管理(1)药店应设置专用的保健食品储存区域,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

(2)保健食品应按照品种、规格、批号分开存放,避免混淆。

(3)定期检查保健食品储存条件,确保符合要求。

4. 保健食品销售管理(1)药店销售保健食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不得夸大产品功效。

(2)销售保健食品时,应告知消费者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3)药店应设立专柜或专间销售保健食品,确保销售环境整洁、卫生。

5. 保健食品退换货管理(1)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后,如因质量问题要求退换货,药店应予以受理。

(2)退换货时,药店应核实产品信息,确认产品未开封、未过期、未损坏。

(3)退换货后,药店应将不合格产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

6.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药店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药店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药店内销售的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特制定本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食品销售许可1.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并获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食品销售业务。

2.食品销售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的健康证明,并经过相关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食品采购1.药店食品采购必须从合法的食品生产企业或者销售渠道采购,否则不得入库销售。

2.食品采购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食品的安全合格。

3.各类食品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销售。

四、食品储存1.食品储存在销售区域之外的单独保鲜储存室中,分类存储,避免交叉污染。

2.食品储存要注意保持环境整洁,防止灰尘、害虫等对食品造成污染。

3.针对易变质的食品,要进行冷藏或冷冻保存,保持适宜的温度。

五、食品销售1.药店食品展示区要与药品展示区分开,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2.食品销售时要保证食品的包装完好无损,无过期、变质现象。

六、食品检测1.药店应定期委托专业机构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针对食品中的有害物质和微生物,进行定期监测和抽检。

七、食品召回1.一旦发现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召回食品,并及时发布相关公告通知消费者。

2.召回后应做好食品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八、食品安全培训1.药店所有从事食品销售工作的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和工作要求。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食品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合格。

九、食品安全记录1.药店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记录食品的采购、入库、销售和检测等信息。

2.食品安全监测和抽检结果应及时归档并保存,备查。

十、违规处理1.对违反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2.对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的经营者要坚决查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以上为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药店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细化和完善,以确保食品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药店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

药店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

药店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确保药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药品食品安全管理原则(一)依法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药品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确保药品食品安全。

(二)诚信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消费者提供合格药品食品。

(三)质量第一:把药品食品安全放在首位,不断提高药品食品安全水平。

(四)预防为主:建立健全药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防药品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药品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一)成立药品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负责人,负责药品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药品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制定和实施药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药品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三)药品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条进货查验制度(一)采购药品食品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核实供应商的主体资格和产品合格证明。

(二)对采购的药品食品进行查验,查验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检验报告等。

(三)对进口药品食品,应查验商检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四)建立进货查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报告等信息。

第五条储存管理制度(一)根据药品食品的特性,合理储存,防止药品食品变质、污染。

(二)储存药品食品时,应按照产品说明书或者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进行,确保药品食品的质量。

(三)定期对储存的药品食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销售管理制度(一)销售药品食品时,应核对产品标签、说明书或者包装上的信息,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二)销售预包装药品食品,应检查食品标签、说明书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药店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药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药店所有食品的经营、储存、运输、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三条药店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本药店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四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监督检查食品经营环节的卫生状况;3. 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4. 收集和报告食品安全信息;5. 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验收第五条药店采购食品必须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签订供货合同,明确食品质量责任。

第六条食品验收时,应检查食品的包装、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报告等,确保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七条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退回供应商,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食品储存与运输第八条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特性进行分类存放,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第九条食品储存区域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温度和湿度符合要求。

第十条食品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第五章食品销售与售后服务第十一条食品销售应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或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二条销售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向消费者提供正确的食品使用指导。

第十三条建立售后服务制度,对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六章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四条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十五条员工应熟悉并遵守本制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七章食品安全检查与监督第十六条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执法检查。

第八章罚则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药店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店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药店。

第三条药店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药店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药店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

二、食品安全管理第七条药店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

第八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把关食品质量。

第九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十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食品销售过程安全。

第十一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检测制度,定期对食品进行质量检测。

第十二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第十三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三、食品经营行为第十四条药店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经营食品。

第十五条药店应当严格执行食品标签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标签真实、清晰、完整。

第十六条药店应当严格执行食品保质期管理制度,及时清理过期食品。

第十七条药店应当严格执行食品退货管理制度,保证消费者权益。

第十八条药店不得经营下列食品:(一)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二)来源不明的食品;(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四)其他对人体有害的食品。

四、员工管理第十九条药店应当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条药店员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二)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三)遵守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药店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店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药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本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本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应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法定代表人应当对本药店的食品安全全面负责。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五条本药店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药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制定本药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二)组织本药店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培训;(三)对食品经营场所进行卫生设施改善;(四)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做到亮证、亮照经营;(五)对本店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第七条本药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三)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能力。

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三章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九条本药店食品从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健康证明;(二)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三)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四)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能力。

第十条食品从业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五)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六)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的要求,为了保障药店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药店销售的食品,包括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原料、保健食品配料、保健食品添加剂等。

第三条药店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销售的食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按程序进行操作。

第五条药店应当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急救能力。

第六条药店应当定期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检测,对不合格食品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七条药店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追溯管理,确保食品的来源真实可追溯。

第二章食品采购管理第八条药店应当与合格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供应商的食品质量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察。

第九条药店应当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选择优质食品,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第十条药店应当建立食品采购记录,对采购的食品进行全程追溯管理,确保食品的来源可追溯。

第十一条药店应当对采购过程中的食品质量情况进行抽检,对不合格食品进行退货处理。

第十二条药店应当对采购的食品进行储存管理,保障食品的质量安全,防止食品变质和污染。

第三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三条药店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食品销售,不得销售过期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四条药店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标识管理,确保食品标签的真实可靠,便于消费者了解食品质量和安全信息。

第十五条药店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十六条药店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清点,及时处理过期食品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药店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对相关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八条药店应当制定食品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

第十九条药店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件的报告机制,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药店目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药店目录

一、总则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药店所有食品经营、销售、储存、使用等活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药店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药店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 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2. 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检查,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3. 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四、食品进货与验收1. 采购食品时,必须索取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2. 验收食品时,检查食品的保质期、包装、标识等是否符合规定。

3. 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五、食品储存与陈列1. 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食品变质。

2. 不同类型的食品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 食品陈列时应按照品种、类别、保质期等进行分类,便于消费者选购。

六、食品销售与服务1. 销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

2. 做好消费者咨询解答工作,为消费者提供专业、贴心的服务。

3. 定期开展促销活动,确保食品销售安全。

七、食品安全自查1.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2. 自查内容包括:食品进货、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

3. 自查结果应及时上报,确保食品安全。

八、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停止销售相关食品,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2. 保护事故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3. 及时向消费者通报事故情况,采取补救措施。

九、食品安全培训1.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 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药店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打印版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打印版

一、总则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药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人员管理(1)药店员工必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2)从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药品法律法规、药品质量管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3)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上岗前需进行手部消毒。

2. 进货管理(1)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确保其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

(2)索取并保存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3)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验收,包括外观检查、批号、有效期、包装完好性等。

(4)验收合格的药品入库,不合格的药品退回供应商。

3. 储存管理(1)药品储存区域应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虫、防鼠。

(2)药品按类别、规格、剂型分别存放,实行色标管理。

(3)药品应按照有效期先后顺序摆放,做到先进先出。

(4)特殊药品应按规定进行储存,如冷藏药品、中药饮片等。

4. 出售管理(1)销售药品前,需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2)销售药品时,应向顾客提供药品说明书,告知药品用法、用量、禁忌等。

(3)不得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假冒伪劣药品。

(4)做好销售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价格、销售日期等。

5.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1)药店应设立不良反应监测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监测人员。

(2)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收集、整理、上报。

(3)对疑似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应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1)药店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确保食品安全。

(2)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三、监督检查1. 药店应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监督部门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四、附则1. 本制度由药店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药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本药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五条本药店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三)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四)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五)组织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告和发布;(六)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和知识普及;(七)组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八)组织食品安全标准和操作规范的实施;(九)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和考核;(十)组织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改和落实。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章食品安全检查制度第八条本药店应当设立食品安全检查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食品安全检查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九条食品安全检查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对食品经营场所进行卫生检查,确保环境整洁、卫生;(二)对食品储存、销售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三)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个人卫生检查,确保符合卫生要求;(四)对食品进货渠道进行审查,确保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五)对食品标签、说明书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真实、完整;(六)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报告和调查处理;(七)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整改和落实。

第十条食品安全检查员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检查水平。

第四章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本药店应当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药店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药店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药店一、目的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药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自查范围(一)店内环境:包括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药品陈列、卫生状况等。

(二)药品采购:包括供应商资质、药品合法性、质量合格证明等。

(三)药品储存:包括药品保管、温湿度控制、过期药品处理等。

(四)药品销售:包括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药品追溯、销售记录等。

(五)人员管理:包括员工资质、培训、健康检查等。

(六)售后服务:包括退换货、咨询、投诉处理等。

三、自查内容(一)店内环境1. 营业场所:整洁卫生,无异味,无虫害,无鼠害。

2. 仓储设施:药品存放有序,分类清晰,标识齐全,温湿度适宜。

3. 药品陈列:药品摆放规范,避免阳光直射,确保药品质量。

4. 卫生状况:定期进行卫生清理,保证店内卫生状况良好。

(二)药品采购1. 供应商资质:核实供应商资质,确保其合法合规。

2. 药品合法性:检查药品批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确保药品合法。

3. 质量合格证明:索取药品质量合格证明,确保药品质量。

(三)药品储存1. 药品保管:按照药品特性进行储存,避免相互干扰。

2. 温湿度控制:保持店内温湿度适宜,确保药品质量。

3. 过期药品处理:及时清理过期药品,避免销售。

(四)药品销售1.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严格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规定,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

2. 药品追溯:记录药品销售信息,便于追溯。

3. 销售记录:详细记录药品销售情况,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售价等。

(五)人员管理1. 员工资质:核实员工资质,确保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2. 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 健康检查: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员工健康。

(六)售后服务1. 退换货:严格执行退换货规定,保障消费者权益。

2. 咨询:耐心解答消费者疑问,提供专业用药建议。

3. 投诉处理:认真对待消费者投诉,及时解决问题。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3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3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药店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取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与验收第八条药店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食品采购渠道、供应商选择标准、采购记录等内容。

第九条药店从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处采购食品,应当查验其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第十条药店应当建立食品验收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四章食品安全储存与运输第十一条药店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存期限等要求,合理选择食品储存方式、储存条件、储存设施。

第十二条药店应当建立食品运输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五章食品安全销售与服务第十三条药店应当建立食品销售制度,明确食品销售范围、销售方式、销售记录等内容。

第十四条药店销售食品时,应当保证食品包装完整、标识清晰、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药店应当建立食品服务制度,确保食品服务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六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六条药店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置、调查、追溯、召回、赔偿等程序。

第十七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药店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七章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第十八条药店应当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零售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规范零售药店食品经营行为,防止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药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确保药店所售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提高药店食品经营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 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责任分工1. 药店店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药店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

2. 食品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本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食品采购、储存、销售、退换货等环节。

3. 食品经营人员负责各自岗位的食品安全操作,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四、食品采购1. 食品采购必须从合法、有资质的供应商处购进,索取并保存相关证明文件。

2. 采购的食品应具备合格证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严禁采购无合法来源、过期、变质、掺假等不合格食品。

3. 食品采购应按照采购计划进行,确保食品库存合理,避免食品积压、过期。

五、食品储存1. 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保质期等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 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潮湿、污染。

3. 食品储存温度应控制在适宜范围内,确保食品品质。

六、食品销售1. 食品销售应保证食品新鲜、清洁,避免食品污染。

2. 食品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应主动向消费者介绍食品的名称、产地、规格、保质期等信息。

3. 严禁销售过期、变质、掺假等不合格食品。

七、退换货1. 消费者购买食品后,如发现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可要求退换货。

2. 退换货时,销售人员应核实消费者购买凭证,确认食品质量问题,并按规定办理退换货手续。

八、监督检查1. 药店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品管理员应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食品安全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药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药店

一、总则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药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确保药品质量安全,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

2. 提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确保药品在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

3. 加强员工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药店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全面负责本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职责:(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监督、检查药品的采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

(3)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培训。

(4)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药品采购与验收1. 药品采购必须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并索取相关证明材料。

2. 药品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进行,对不符合标准的药品予以拒收。

3. 验收人员应对验收的药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药品质量。

五、药品储存与养护1. 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性质、类别、剂型等进行分类存放,并标明有效期。

2. 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尘、防鼠、防虫。

3. 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六、药品销售与售后服务1. 药品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为消费者提供准确、详细的用药指导。

2. 药品销售应实行明码标价,确保价格合理。

3. 药店应设立售后服务窗口,为消费者提供退换货、咨询等服务。

七、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1. 药店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2. 新入职员工应经过岗前培训,掌握食品安全知识。

3.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组织内部考核,确保员工熟练掌握食品安全知识。

八、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药店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为了确保药店食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药店经营的食品相关业务。

第二章食品采购管理1. 采购资质审查为确保从供应商处采购的食品符合安全标准,药店应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并建立供应商名录。

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证书和许可。

2. 食品采购程序药店应依据食品采购计划进行食品采购。

采购人员需履行审核供应商资质,与供应商协商价格和交货时间等程序。

3. 食品验收管理药店应对采购到的食品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

药店应建立食品验收记录,并及时处理不合格食品。

第三章食品储存管理1. 储存环境要求药店食品储存环境应符合卫生标准,防潮、防尘、防虫,并设有适当通风设备。

2. 食品储存区域划分药店应划分不同区域存放不同类型的食品,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3. 食品储存记录药店应建立食品储存记录,记录食品的进货日期、放置位置和保质期等信息,以确保食品的及时使用。

第四章食品销售管理1. 食品陈列管理药店应根据食品品类和性质,合理陈列食品,并定期检查食品的保质期和状况。

2. 食品标签标识药店销售的食品应贴有标签标识,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商和配料等信息。

3. 食品销售记录药店应建立食品销售记录,记录食品的销售日期、数量和客户信息等,以便追溯和备案。

第五章废弃食品管理1. 废弃食品处理药店应按照相关规定将过期或不合格的食品进行分类处理,防止被再次流入市场。

2. 废弃食品记录药店应建立废弃食品记录,记录废弃食品的类型、数量、处置方式和处理日期等信息。

第六章人员培训和管理1. 食品安全培训药店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确保药店员工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2. 员工健康监测药店应定期进行员工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不得患有传染性疾病。

3. 人员管理记录药店应建立员工管理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健康检查结果和违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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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质量卫生标准。

二、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三、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四、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六、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一、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企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认真做好上柜及仓储食品的经常性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立即撤下柜台或清除出库,停止销售:
1.已经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经法定检测机构和行政执法机关检测为不合格的食品;
3.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4.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和发现其生产加工的原料、辅助材料、添加
剂为不合格产品或违反国家禁令或其生产工艺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

三、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必须依据销售台帐立即召回,并及时向工商部门报告和退还货款或进行赔偿。

四、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在发现后一个小时内营业场所公示,并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示,通知购货人立即停止销售、使用,负责将该批产品召回并销毁。

五、不合格食品一经退市或召回,不得再次投入市场。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食品贮存方法:
1、低温贮存
1)冷藏贮存:0℃至-10℃条件下贮存
2)冷冻贮存:0℃至-29℃条件下贮存
2、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二、食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昆虫。

4、高温冷库温度控制在4℃-0℃。

低温冷库温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

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和有异味的食品。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安排专人负责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二、将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三、严禁乱倒乱堆废弃物,禁止将废弃物倒入工作场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四、废弃物应当实施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药店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散落。

五、禁止将废弃物交由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的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六、建立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药店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

七、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废弃物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一、立即抢救: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二、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县卫生应急办)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三、保护现场: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洋食物。

四、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

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事故责任追究: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投诉处理规定
1、接到顾客投诉时,员工必须聆听,同时将顾客投诉的时间、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号码及投诉主题详细记录,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投诉信息后,必须做好核实、分析,根据各种投诉性质和程度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办法,限期处理和回复。

3、将问题处理妥善后,须于2小时内反馈客户中心,以便跟进验证和回访顾客(回访时效在2个工作日内执行)。

嘉禾县健康堂大药房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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