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在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场所使用、开业或者举办活动的申请时,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在受理《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后4个工作日内前往检查,自检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的结论应是“同意”或者“不同意”,不能没有结论或者结论含糊不清;结论为“不同意”的,应告知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开业使用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流程图
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程序流程图
二审核程序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资料:
(1)建设单位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印章,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还应填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工程立项批文、建筑工程项目地形图(标明新建建筑位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工业建筑应有生产工艺流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性质、数量和运输、储存方式等资料。
(4)建筑工程全套施工图纸,包括建筑、水、电、暖通等专业的施工图纸。
(5)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必须由具备法定资格的单位承担。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专用章。
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资料:
(1)建设单位填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印章。无印章的单位应附工商部门出具的工商预核准名称通知书。
(2)装修工程全套施工图纸,包括平、立、剖面设计图纸,各装修节点详图,水、电等相关专业施工图纸。
(3)涉及建筑消防设施改造的设计应由具备法定资格单
位承担,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专用章。
3、审批期限:建筑消防设计、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审批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一般工程应在10 个工作日内,国家、省级重点工程以及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应在20 个工作日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工程可以延长至30 个工作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的标题观点明确,应是“同意”或者“不同意”,不能没有结论或者结论含糊不清;结论为“不同意”的,应告知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流程图
三、验收程序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资料:
(1 )建设单位填与《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并加盖
单位印章;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资料,包括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消防设计审查意见、消防设计变更情况、消防设计专家论证会纪要及有关说明等;
(3 )竣工图纸及隐蔽工程施工记录资料;
(4 )建筑消防设施施工纪录及检测报告;
(5)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抽样检验报告及其它燃烧性能证明材料,阻燃制品的燃烧性能证明材料;
(6)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应有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单位的网上登记资料。
2、审批期限: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自受理之日起,公安消防机构应在10
个工作日内进行消防验收,在消防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的标题观点明确,应是“合格”或者“不合格”不能没有结论或者结论含糊不清;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告知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