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国辩黄执中vs陈铭(青春偶像崇拜是否有利于有利于孩子成长)附加个人批注只是为了打发失眠时光
2011国辩黄执中vs陈铭(青春偶像崇拜是否有利于有利于孩子成长)附加个人批注只是为了打发失眠时光
2011国辩:黄执中VS陈铭(青春偶像崇拜是否有利于有利于孩子成长)附加个人批注,只是为了打发失眠时光为扯淡而生的题记:泡了一壶不错的普洱茶,但是是在傍晚时分饮用的,于是一直精神到现在。
于是闲逛人人,发现国辩对话记录,觉得可以写点感受在上面,以打发失眠的时光,权且娱乐如果不小心被各位高人看到还请各位能海涵我这个无名小卒的不当言论。
(非黑色文字为毕人后加,黑色文字是从“辩论”的主页君的日志中直接复制粘贴的。
)黄:以你们今天举得例子来说,在风雨当中或者是在上课途中,为了等待偶像,在那边等了两个小时三个小时,这里面而言是非理性的。
(个人觉得黄大师的问题是要形成一个让陈铭进退两难的境地,一般有两种追问:第一,我等的是明星,但没等那么长时间,这种情境是否是非理性的?第二,我等的不是明星,但的确也等了两三个小时,这种情境是否非理性?第一类追问的是一个行为发展到一个什么样的界限才是非理性的,第二类追问的是直接针对的是,比较狂热的行为是否就是非理性的表现。
黄大师用的是第二种,他要做的就是质疑陈铭所代表的武大的从狂热到非理性到不利于青少年的基本论证逻辑。
大师当然可以这么做,但是大师忽略了一个问题,他自己也是个性情中人,武大的这样一条很直觉的逻辑容易让他忘记他最应该追问的是,是否存在狂热的理性的行为,而不是追问狂热的非理性行为是否一定不利于青少年。
但是大师后来偏偏追问的是后者。
)陈:这听起来不是一个很理性的行为。
(似乎是个没有什么大问题的回答。
但是我想问的是陈铭所说的“听起来”是个理性的判断,还是个感性的判断?这其实就提到西方近代哲学的一个经典的认识论问题了,就是理性和感觉经验之间的关系。
陈铭的回答在这里已经开始体现了武大的立论中的一个问题,就是以理性为评判的准绳,不能说这种做法有什么明显的优劣,但是这种做法的题中之意就是当一个行为被论证为不理性时,就达到论证目的。
这种做法很实用,但并非没有破绽。
)黄:不是很理性的行为。
青春偶像崇拜弊大于利
青春偶像崇拜弊大于利辩论主题:追星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正方观点:追星利大于弊反方观点:追星弊大于利我方观点:反方(追星弊大于利) (一)陈述观点: 我方的观点是追星弊大于利。
(二)主要论证与陈词:大家都知道,我们中学生自控能力差,很难管束自己。
一旦坠入追星的迷阵,就很难再逃脱!就比如有一位高中生因盲目地追周杰仑,把他妈妈给他上学的钱拿出来购买关于周杰仑的产品,甚至还买了一套房子住在周杰伦家旁,因而花光了他妈妈给他上学的所有的钱。
由此可见,这还能说追星好吗?童年时代是我们学习的最佳阶段,如果把这时间用来追星,就会浪费许多的宝贵时间,从而让我们的童年变成一片空白的回忆!并且,明星也是普通人,他们也有喜怒哀乐,也有是非好坏,只是他们在一些方面取得了点儿成绩。
比如名噪一时的刘晓庆,曾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大明星,可后来却因为偷税漏税而沦为罪犯。
再比如赵薇,穿印有日本国旗图案的衣服,而出了洋相。
追这样的“星”又有何意思呢?经济负担也是一个大问题。
假如一位同学迷上了追星,就会大量关于这类的商品,从而增加了经济负担。
有项新闻曾任意地对全市的一百多个学生作过此类调查,有94%的学生有过购买偶像的相片、海报、写真集等此类物品,而其中经常性购买的就占57%。
我方还了解到外面商店关于此类商品很多,但价钱都很昂贵,像一张海报一般在2元到25元左右,一张CD盘一般在10元到30元左右,而一本印刷精美的偶像写真集就大都在15元、20元、30元……甚至一本几百元的都有。
这对于我们这些没有经济收入的小学生来说,经常性购买这类物品无疑将大大增加父母、家长们的经济负担。
因此,我方认为追星弊大于利!(三)自由辩论阶段:(略)(四)总结陈词:我方还是坚持追星弊大于利!首先要提出的是自控能力!既然我们追所谓的“星”时还要提心吊胆,一不留神就会被吸进“迷魂洞”,那还不如不做那些“冒险游戏”,把追星的时间用在学习上。
而且,在实际中,许多人花费了不少时间与资金在这方面,最后又得到了什么呢?再说,就算有些同学在追星中得到了点儿“益处”,可那只是极少部分,追星“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是“弊大于利”!如果对不认可,那么敢问对方辩友,可否举出一例因“追星”而真正成名的人吗?很显然,这比大海捞针还难。
辩论赛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可以提出什么样的问题
辩论赛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可以提出什么样的问题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正方参考观点:1、“偶像为我们树立了精神标杆,提供了奋斗动力。
偶像具有巨大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对人们尤其是粉丝产生了积极的鼓舞作用。
”2、“偶像崇拜会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还能促进国家间文化的交流和传播。
”举例如下:“各位评委、主持人、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们辩论社的辩题是“偶像崇拜是否利大于弊。
”我方认为“偶像崇拜利大于弊”,理由如下:其一,偶像能起到榜样的作用。
一个偶像的优良品质与其他的才能往往会吸引青少年们的眼球,因此青少年们会受此影响,对于他们所崇拜的偶像会激励自己努力学习,为了突破一些目标而不懈奋斗、拼搏,从而将来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人。
其二,偶像崇拜是人们精神的一种寄托。
正是因为有了前人的知识铺垫,才有了“牛顿三大定律”的产生,才让我们听到了那句“我之所以看得比别人更远,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的至理名言。
偶像以其独特的人格魅力和高洁的品性令人信服,在每个人的心中闪耀着灼灼的光辉。
其三睁磨誉,偶像的优秀品质是我们学习的动力。
“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屈原宁肯跳江也不肯随波逐流而与与小人同流合污,他的精神和勇气是悉段我们学习的动力;他们正是我们该崇拜的,他们的优秀的精神品质,鞭策着我们不断前行,满怀激情的走向成功的彼岸。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偶像崇拜利大于弊”。
”偶像崇拜弊大于利的问题参考偶像崇拜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
没有经济能力的人更甚。
盲目崇拜偶像,丧失自我,尤其对“三观"还未,成熟的中学生。
偶像崇拜使价值取向错位。
比如过分重视外在形象忽视内在的文化修养。
偶像崇拜也影响到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与心理健康。
有些沉迷于为偶像打榜,刷流量,天天熬夜;有些为了游余模仿偶像,染发、整容层出不穷,极大地危害了身体健康;更有甚者,沉迷于虚拟偶像无法自拔,其完美的设定,让他们深陷其中。
除此之外,由于青少年三观正在形成,偶像的行为很容易影响他们,他们固执且盲目的相信偶像的话一定是对的。
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 反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反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一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我代表反方在本次辩论中发言。
首先,我们认为青春偶像崇拜存在很大的弊端。
其一,过度崇拜会导致模仿,许多年轻人盲目追随偶像,忽视自我价值和独立思考,导致个性的消失。
其二,偶像崇拜容易带来消费陷阱,一些商家会利用偶像热推销各种产品,让年轻人陷入不必要的消费中。
其三,崇拜偶像会让人们过于关注表面的形象和外在的美貌,而忽略了内在的品质和才华,这是对人类文明的一种退步。
二辩:青春偶像崇拜的确存在很多问题,但我们认为利大于弊。
首先,偶像的出现为年轻人提供了一个积极向上的榜样,许多偶像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经历,鼓励年轻人勇敢追求自己的梦想,并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其次,偶像崇拜为许多年轻人提供了一种精神寄托,让他们在成长中不感到孤独和无助。
最后,偶像崇拜也为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成为了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
三辩:我认为青春偶像崇拜的确存在一些问题,但我们不能否认它的积极作用。
偶像崇拜可以帮助年轻人塑造自己的人格,锻炼自己的意志品质,让他们在追求偶像的过程中得到成长和提升。
同时,偶像崇拜也可以激发年轻人的创造力和想象力,让他们在自己的领域里创造出更多的价值和贡献。
此外,偶像崇拜也可以帮助年轻人建立起自己的社交网络,扩大自己的社会圈子,有利于他们在未来的职场和人际交往中更好地生存和发展。
四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我们认为青春偶像崇拜存在一些问题,但利大于弊。
偶像崇拜可以带给年轻人积极向上的影响,让他们在成长中得到更多的启示和帮助。
同时,偶像崇拜也是年轻人表达自己情感和彰显个性的一种方式,可以让他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发现自己的价值和潜力。
最后,偶像崇拜虽然有一些消极影响,但我们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和方式,引导年轻人正确看待偶像,发挥偶像崇拜的积极作用,促进年轻人的成长和发展。
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 汇总辩论稿
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汇总辩论稿
近些年,青春偶像崇拜热潮席卷而来,让不少人分不清好与坏,让我们重新审视这股浪潮对大众的究竟有多大的利大于弊。
在支持的一方,青春偶像崇拜浪潮可以把原本无从下手的歌曲传播到人们的生活里,不同的风格类型的歌曲也唤起了更多的关注度,受众的年龄也越来越广,由此有助于衍生产业的推动,从而让歌手们能在经济上有更多的发展。
另一方面,让很多老者看到了孩子们进行文化活动,年轻人也在这股浪潮里有了自身独特的标签,如粉丝来自不同国家的文化交流也成为可能。
但是如此迅猛发展的浪潮也成为了一定的问题。
有的时候会出现一些苗头微小的问题被粉丝们放大,引发网络上的纷争以及影响形象,心太急的人也有可能对歌手有不必要的幻想,有时甚至发展出追星族,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活。
总而言之,青春偶像在大家知名度上可以带来很多有益的影响,但是也存在一定的乱象,有必要在此次浪潮中加以量化管理,让这股浪潮更有利于大众点点滴滴的发展,不至于给歌手本身和歌手粉丝产生不好的影响。
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一辩立论陈词精编版
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一辩立论首先,请允许我对辩题做出名词解释。
青春偶像,即处于青年时期的人,在这个特定的时期里所崇拜的,以之为目标或榜样的人。
比如科学界的陈景润,航天界的杨利伟、刘洋,文学界的鲁迅,体育界的刘翔、孙杨,演艺界的王宝强、周杰伦等,还有英年早逝,却成为一代又一代青年人学习崇拜的不休楷模雷锋。
再说“崇拜”,《现代汉语词典》对其的定义是:尊重敬佩。
尊重敬佩,是崇拜偶像最张弛有度的做法。
它不是丧失理性的盲目模仿,不是只重外在的一味沉湎,不是挥霍无度的铺张浪费,它只是发自内心的敬重与喜爱。
青春偶像崇拜,在青年时期尊重敬佩一个人并以之为榜样,我方坚信是利大于弊的。
首先,从个人的成长来看,青春偶像崇拜所产生的导向作用举足轻重。
每一个偶像在追求理想,拼搏奋斗的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与汗水,所坚持的信念与意志,以及所展现的才华与能力,就是他们自身及其崇拜者最看重的财富。
正如那句话:“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尽管人无完人,偶像可能也会有缺点,但是瑕不掩瑜,况且中国青年有最基本的是非判断能力,没有人会选择他人的缺点来尊重和敬佩。
或许,并非每个人都能在最后成为偶像,但是从偶像身上得到启示与激励,一路风雨兼程挥洒青春的热忱与汗水,亦不失为意义重大的人生体验。
其次,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青春偶像崇拜产生了不容忽视的推动作用。
一方面,它带动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扩大了内需;另一方面,偶像从事公益事业不仅实实在在地帮助了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而且由于崇拜偶像,崇拜者追随偶像脚步奉献爱心、赈济灾情的事例不胜枚举。
它提高着青少年的道德修养水平,增强了民族凝聚力,最重要的是构建着一个大爱无疆的美好社会。
再来,青春偶像崇拜有其历史必然性。
从原始社会的图腾崇拜到封建社会的天神崇拜,再到今天,由于青春偶像崇拜产生的巨大正面力量,人们终于懂得从人身上汲取力量,通过尊重敬佩偶像来为自己的人生目标导航。
青春偶像崇拜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也必将随着社会发展日臻完善,产生更加积极的力量。
青春偶像崇拜有利于VS不利于孩子成长辩论赛 反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青春偶像崇拜有利于VS不利于孩子成长辩论赛反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一辩反方辩词:尊重孩子的个人喜好和爱好,是我们教育的基本原则。
青春偶像崇拜作为一种流行文化,本身并不是有利或不利于孩子的成长,而是取决于孩子自身的情况和家庭环境。
许多孩子通过喜欢偶像,学习到了坚持、努力、自我表达等积极的品质,这些品质对孩子的成长具有积极的影响。
同时,家长和教育者也应该引导孩子正确看待偶像,不盲目崇拜,不追求虚荣和消费主义,才能保证偶像文化的正面影响。
二辩反方辩词:青春偶像崇拜并不是孩子成长中的必要因素,也不是唯一的选择。
孩子的成长需要多方面的支持和关注,包括家庭、学校、社会等各个方面。
青春偶像崇拜可以是其中的一种,但不能成为孩子成长的主要依赖。
此外,崇拜偶像过度可能会导致孩子的自我认知和自尊心受到影响,使孩子只注重外在表现而忽视内在品质,这对孩子的成长是不利的。
三辩反方辩词:青春偶像崇拜可以激发孩子的兴趣和热情,但也可能导致孩子沉迷于虚拟的世界中,无法真正融入现实生活和社会。
孩子需要学习如何面对挫折和挑战,如何处理人际关系和情感问题,这些都是偶像文化无法提供的。
因此,家长和教育者需要引导孩子正确看待偶像文化,将其作为一种娱乐和学习的方式,而不是过度依赖和沉迷。
四辩反方辩词:青春偶像崇拜不应该成为孩子成长中的主要依赖,但也不应该一概而论地认为它对孩子成长无益。
偶像文化在某些方面可以激发孩子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提高孩子的审美能力和文化素养。
关键在于如何正确引导孩子,让他们学会分辨偶像文化的优点和缺点,从中汲取有益的经验和启示,而不是盲目崇拜和追逐虚荣。
家长和教育者需要与孩子共同探讨偶像文化的意义和价值,让孩子在偶像文化中找到自己的兴趣和方向,实现全面的成长。
青春偶像崇拜有利于VS不利于孩子成长辩论赛 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青春偶像崇拜有利于VS不利于孩子成长辩论赛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正方辩词一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我代表正方发言。
我们认为青春偶像崇拜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首先,青春偶像是孩子们学习的榜样。
他们的成功经历、努力付出和对自己的要求,都能够激发孩子们的学习动力和追求成功的精神。
其次,青春偶像能够带给孩子们正能量。
他们的言行举止、品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都能够对孩子们产生积极的影响,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最后,青春偶像能够激发孩子们的梦想和热情。
他们的成功经历和励志故事,能够让孩子们产生追求梦想和实现自我价值的热情,促进他们的个人成长和发展。
综上所述,青春偶像崇拜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我们应该鼓励孩子们学习和借鉴偶像的成功经验,以此推动自己的成长和发展。
正方辩词二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我代表正方继续发言。
我们认为青春偶像崇拜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首先,青春偶像能够激发孩子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他们的造型、音乐、电影等艺术表现形式,能够启发孩子们的艺术天赋,激发他们的创意和想象力。
其次,青春偶像能够带给孩子们快乐和乐观的情绪。
他们的音乐、舞蹈等表演形式,能够让孩子们感受到音乐的魅力,带给他们快乐和乐观的情绪,促进他们心理健康的成长。
最后,青春偶像能够带给孩子们社交的机会。
他们的演出、签售等活动,能够让孩子们结交更多的朋友,扩展社交圈子,促进他们的社交能力的发展。
综上所述,青春偶像崇拜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我们应该鼓励孩子们多参与相关活动,以此促进他们的艺术、心理和社交能力的发展。
正方辩词三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我代表正方继续发言。
我们认为青春偶像崇拜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首先,青春偶像能够带给孩子们积极向上的精神食粮。
他们的励志故事、追梦经历等,能够让孩子们学会坚持、勇敢和追求梦想,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其次,青春偶像能够带给孩子们学习的机会。
他们的音乐、电影等艺术作品,能够让孩子们学习到更多的知识和技能,促进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成果。
[精品]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一辩立论陈词
[精品]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一辩立论陈词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同学们:今天,我们在这里探讨的辩题是“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我作为一辩,站在“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的立场上,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论述。
首先,我们要明确青春偶像崇拜不仅是一个普遍现象,也是一种可以激发青春热情、提供正能量的行为。
在竞争激烈的社会环境中,年轻人需要一个精神寄托,一个可以激励他们追求梦想、克服困难的信仰。
这种信仰可以来自于一个人、一个组合,甚至一个理念。
它为青春期的孩子们提供了一个积极的参照点,使他们在追梦路上有所寄托,从而更有信心去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与挑战。
其次,青春偶像崇拜有助于年轻人开阔视野,增加对多元化价值观的认知。
通过追星,年轻人可以接触到不同的文化、不同的人,从而丰富他们的视野和经验。
这种多元化的体验有助于培养他们的包容和理解,让他们在面对不同的人和观点时,能够更加包容、开放和理性。
再者,青春偶像崇拜有助于强化社会正向价值,推动社会进步。
许多青春偶像以他们的形象、言行和作品传递着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如诚实、努力、勇敢、善良等。
这些正向价值在社会上有着广泛的影响力,能够引导年轻人在追求个人梦想的同时,也能够关注社会问题,积极向善。
最后,我们需要认识到青春偶像崇拜并不等于盲目追随。
对于偶像的崇拜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完全接受他们的所有观点和行为,而是要学习他们的优点和精神,将其作为自己成长的动力。
同时,我们也要保持批判性思维,对偶像的行为进行合理评价,以避免过度追星带来的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观点: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
在青春期这个阶段,孩子们需要一个可以寄托梦想、激发热情的对象。
而青春偶像正是一个可以满足这些需求的载体。
他们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成就展示了追梦的力量和勇气,同时也传递了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如果我们能够正确引导和规范青少年的追星行为,让他们理智追星、合理崇拜,那么青春偶像崇拜无疑会成为一种正能量,帮助年轻人在成长过程中获得积极的支持和鼓励。
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__一辩稿
大家好,我是正方一辩,我方的观点是偶像崇拜利大于弊。
所谓偶像,一是处于青春中的我们所尊崇的在各自领域中有突出表现或巨大影响力的人物,二是我们所崇敬的正处于青春中的偶像,他们富有激情,值得我们尊敬学习。
偶像可以是娱乐明星,也可以是运动健儿,亦可以是叱咤商海的企业家…偶像不一定是那些历经沧桑的中年人,也会是那些激情澎湃的青年才俊。
而崇拜,根据<<新华字典>>中的权威解释,是尊敬钦佩的意思,是对偶像理性的崇拜,而不是那种近似狂热、迷恋的盲目追风。
下面由我来为大家具体阐述我方观点:第一,偶像崇拜为我们提供了奋斗目标和动力。
古语云“志当存高远。
“远大的志向、奋斗的目标是我们前进的动力和方向。
通过对偶像的崇拜,我们可以学习他们的执着、努力与拼搏。
我方要强调的是:偶像为我们提供了奋斗目标,但并非意味着我们必须要成为同他们一样的人,我们要见贤思齐,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方向。
第二,偶像具有巨大的号召力与感召力,对社会产生积极地影响。
社会上公益活动的开展总离不开偶像们的身影,在他们的号召和带领下,很多人从思想上树立起公益观念并以实际行动投身到公益活动中。
可见偶像们在为社会做公益时能充分发动大家的积极性,足见其诸多利处。
第三,偶像崇拜会促进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交流与传播。
时代在发展过程中,会涌现出一批优秀的人物,他们在偶像的激励下,在各自的领域取得巨大成就,自主创业,为社会带来巨大财富,实现人生价值。
文化作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创造的精神财富,在偶像的崇拜中会促进不同地域的文化交流。
譬如,中国风的盛行推动了中国文化的交流与传播。
第四,偶像崇拜,对偶像本身也会带来诸多好处。
偶像作为一个时代的标志,作为公众人物,可以为他们带来名声与荣誉,同时可以激励他们去追求更高的目标。
凡事有利必有弊,事物存在都有其必要性。
我们要辩证的看待偶像崇拜的利与弊。
虽然偶像崇拜会带来一些消极的东西,但我们肯定的是偶像崇拜利大于弊,并不否定弊。
一辩陈词崇拜青春偶像弊大于利
辩陈词谢谢主席!我方的观点是“崇拜青春偶像弊大于利” 。
所谓“青春偶像”,即现在青年人所追求、崇拜的对象,青春泛指青少年时期;偶像指的是在物质或精神层面上,自我心理寄托和行为替代的载体。
而崇拜是一种人对信仰、迷恋的象征物所产生的膜拜心理,并且无条件地服从它的驱使。
我方之所以认为青春偶像崇拜弊大于利,主要有以下原因:一、在青少年偶像崇拜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浪费很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
对于青少年而言,“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我们宝贵的的时间和精力与其用在偶像崇拜上,不如用在更加有价值的读书与运动等更加健康的休闲活动中,这样我们才不至于浪费青春。
崇拜青春偶像在某种程度上能给青少年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
但是青少年很难把偶像这个具体人物与偶像所代表的文化意义区分开,从而会变成迷恋、痴情偶像本人,却忽视了偶像代表的精神内涵!如此这般,我们的崇拜只会让自己在青春的蹉跎中陷入泥沼。
二、崇拜青春偶像的过程中,不光会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不利的影响,对偶像自身而言也是如此,许多偶像都表示我们对他们的过度关注使他们无法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青春偶像自身也压力山大。
三、青少年正处于心智不成熟时期,自身的三观还不够成熟,所以对偶像的崇拜会演变到盲目、拜金主义、只注重外表,不注重文化修养、丧失自我的程度。
电影《小时代》之所以为人所诟病,很大的一个原因还是过于鼓吹外在的物质享受而忽视内在的修养。
青少年对偶像的这样一种狂热崇拜会阻碍社会的健康发展,长此以往,社会价值只会转向重视现实利益,追求低级趣味,崇尚娱乐享受从而破坏了社会文化的和谐。
我方不否认如果青少年正确的去定位自己喜欢的明星,该明星在一定程度上会引导孩子做出正确的选择,对孩子有榜样的作用。
但是在崇拜的过程中我们很容易变得盲目,比方说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杨丽娟事件,她就是从16岁开始痴迷香港歌手刘德华,此后辍学开始疯狂追星。
杨丽娟的父母劝阻无效后,卖房甚至卖肾以筹资供她多次赴港及赴京寻见刘德华。
偶像崇拜的利弊议论文辩论作文
偶像崇拜的利弊议论文辩论作文偶像崇拜的利弊议论文辩论作文1阳光透过窗户照在我们的脸上。
早餐过后,我们齐聚一堂。
铃声响起,都坐在座位上。
今天是初中以来第二场辩论会。
老师想了个辩题:青少年偶像崇拜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正方是利大于弊,反方是弊大于利。
我心想,正方真简单,班长和学委都在,这不稳稳的嘛。
我犹豫了。
反方有挑战性,正方获胜的几率又大,我迟疑了两秒,发现大部分都去了正方,我也过去了。
因没带椅子,说话不肯定,又被老师叫回了反方。
我当时想,没事,都挺不错的,这样才刺激嘛。
在主持人的带领下,很快,比赛开始了。
正方一上来就坚决肯定了己方观点,并以偶像来作为目标。
反方也不甘示弱,直接说出了偶像使青少年入迷,到了忘我的境界。
正方举了例子,如李白、雷锋。
正方又说明了偶像本身的样子,偶像是善良正义的,借用了一个球迷被偶像所激励,重新找回了自我的故事。
反方借着现在的`时代,说明了当代青少年的偶像状况。
很少青少年的偶像是善良正义那种的,大多数是靠颜值成为青少年的偶像。
青少年许多时间都被这种“偶像”占去。
所以弊大于利。
正方又举出了十大优秀代表人物的例子,作为偶像。
反方反驳了回去,十大代表人物是国家层面的人物,不单单是与青少年相关的,与国家所有人紧密相连。
又说了一些学雷锋做好事的事,反帮了倒忙说了一个发生意外的案例。
正方抓住了这个事情的漏洞,说明了那个人的本质是好的,只是在操作上失误了,而且,只是个例。
正方又坚定了己方的观点。
全部人都发过言后,比赛就结束了。
最后的结果,大概好像可能似乎没准应该是正方赢了吧?哎呀,不管啦,输赢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这次比赛学习到了什么,有什么收获,有没有成长。
重在参与嘛。
偶像崇拜的利弊议论文辩论作文2新华字典上写着,“崇”是尊重的意思。
崇拜偶像就是尊重偶像,偶像其实并不高于我们,他们和我们是平等的。
所以我方观点是:青少年崇拜偶像弊大于利。
现在,是互联网时代,许多人都是盲目追星,只看颜值,不看其他,只要他(她)好看,就喜欢他(她)。
辩论:青春偶像崇拜是否有利于青少年成长
辩题:青春偶像崇拜有利于/不利于青少年成长正方:青春偶像崇拜有利于青少年成长谢谢主席,大家好:所谓“青春偶像”,是指青少年所钦佩和喜爱的人物或人物形象。
而“崇拜”,即指对偶像的推崇和学习。
我们今天在此讨论青春偶像崇拜是否有利于青少年成长,就是要看其是否能够帮助青少年实现自我目标。
我方之所以认为,青春偶像崇拜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理由有三:第一,从青少年个体的角度上看,青春偶像作为青少年的精神支柱,能够发挥鼓舞带头的作用,从而促进青少年个人的成长。
青春偶像或多或少拥有自己独特的个人魅力和艰辛的拼搏经历,能够激励困境中的青少年,心怀正能量,勇敢向前冲。
例如,篮球巨星科比在进NBA之前就曾坦言,乔丹是他心目中的偶像和奋斗目标,是他始终奋斗不息的动力,是他战胜困难的精神支柱。
由此可见,崇拜青春偶像可以使青少年积极乐观地对待人生,不畏困难挫折,勇于追求个人理想,实现个人目标。
因而,青春偶像崇拜对于处在成长成才的黄金时期的青少年是非常有利的。
第二,从青少年群体心理需求的角度上看,青春偶像崇拜满足了青少年追求成功、追求个性、人际交往的心理需求。
成长中的青少年势必会经历叛逆的青春期,在这一过程中他们渴望独立,却内心空虚,对前途感到困惑和茫然。
而青春偶像恰恰成为了这心中空白的填补者。
偶像的成长轨迹和优秀品质,与青少年的渴望成功和实现梦想的心理需求相契合。
同时,对所崇拜的偶像的交流也构成了青少年人际交往的重要内容。
因而,青春偶像崇拜满足了青少年群体成长时期的心理需求,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
第三,从社会的角度上看,适度崇拜青春偶像有利于营造追求成功、追求梦想的青少年社会价值观。
青少年是未来社会的主人。
“功崇惟志,业广唯勤”,我们需要鼓励他们在青年时期追求梦想,拼搏奋斗。
青春偶像的青春风采是青少年梦寐以求的未来,青春偶像的进取之心是青少年学习追求的榜样。
鼓励优秀的青春偶像,鼓励适度的偶像崇拜,让追逐梦想和追求成功深入人心,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激励青少年,为何不利于青少年实现目标、健康成长呢?综上所述,我方观点已然成立。
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 汇总辩论稿
我们敬爱的毛主席也是一个同样有着缺点的人,我把他作为我的偶像,不管是他对于学习的态度,对于生活的态度,对于事业的态度,难道这样对于我而言弊大于利了么?(虽然造成了文化大革命,但文革毕竟只有十年,十年后社会照样发展,人民大部分也理性了。
我们不否认毛主席有过,但(伟人邓公)人们对毛主席的评价是“七分功三分过”他也有能令我们学习的地方。
)我们的国家鼓励人民崇拜偶像,要不为什么会有3月5日的学雷锋日?(就是因为雷锋的优秀品质值得我们尊重,国家才设立雷锋日,让我们去崇拜他,向她学习。
)央视每年评选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不就是想让我们崇拜他们,向他们学习吗,难道国家的鼓励弊大于利吗?我想问对方辩友,你是否有偶像呢?(既然有,那你有为之而疯狂吗?没有吧,那就说明大多数人像你一样,理性崇拜偶像,从她们身上学习优秀品质,那不也就证实了我方观点。
)(如过没,那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对方是个无偶像论者,有何谈对偶像的理解,对辩题的理解?)我崇拜苏老师,苏老师是我的偶像,难道苏老师像你们所说的偶像那样?我崇拜苏老师弊大于利吗?“盲目的听从,盲目的相信一切者,他一定是蠢物,她们的头脑只是别人的跑马场。
”——闻一多找你这么说,那我们社会上大部分青年人都是蠢物啦?可是我们的社会依然飞速发展。
偶像有利有弊,当看的偶像的弊处时,我们“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偶像”是一个多么神圣的词汇啊!从远古时代人们就对各种图腾或是神像顶礼膜拜,这是崇拜偶像的最初意义。
时至今日,“偶像”最大的含义之一已经等同于“明星”。
既然明星可以与神佛齐名,想必他们就该有相同之处吧。
随着年级增大,知识变多,人们会逐步修改自己的崇拜目标。
“你有虫牙,吃苹果导致果牙疼却要归咎于苹果吗”,“吃饭会噎死人,但是有多少人是吃饭的时候噎死的呢?”我方理解的偶像,是涵盖了生活的几乎所有的范围里,值得我们学习,有某方面特长,能起表率效用,有利于我们成长的人。
青春偶像利大于弊的辩论稿
青春偶像利大于弊的辩论稿在我们年少青春的时候,心中都有个崇拜的偶像。
今天学识网小编给大家分享一篇青春偶像利大于弊的辩论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青春偶像辩论赛正方如何反驳对方所谓的偶像,并不是狭义的指影视娱乐方面.而是涵盖了生活几乎所有的范围.例如我对金融很感兴趣.在股票上有自己的志向.那么巴菲特也许就是我的偶像.崇拜一个偶像并不一定说非得成为他.而是以他作为一个目标.从他身上学到什么.在他身上让自己的理想更清晰化.让自己追求理想的过程更具动力.理想是美好的.但追求理想的过程也许是枯燥的是乏味的是残酷的是无奈的.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总是有一个标杆.显然会让人更具有动力.首先我们必须清楚一点.既然偶像能成为偶像.必然他身上的闪光点是要大于他的缺点的.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去崇拜他.我们敬爱的毛主席也是一个同样有着缺点的人.我把他作为我的偶像.不管是他对于学习的态度.对于生活的态度.对于事业的态度.难道这样对于我而言弊大于利了么?对方辩友说崇拜偶像容易失去自我容易会连一些偶像的缺点也学了.所以弊大于利所以我们还是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不要盲目的崇拜别人了.乍听似乎很有道理.实际一推敲会发现真是个不负责任的观点.为什么我要这么说呢?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好和坏.一些悬疑恐怖片,警匪枪战片里负面的东西多了去了.难道我们应该都不去看都应该把这些片给禁了.例如越狱这两年大火.不知道对方辩友有没有看过.希望诚实回答.如果你看了说没看.那我希望对方辩友还是赶快找个偶像例如实话实说前主持人崔永元.如果对方辩友坦然的说看了.那我想问对方辩友一个问题.那么多人崇拜越狱里的主人公.按照对方辩友的说法本片导演真应该拉去浸猪笼.这不是潜在的培养了一群高智商犯罪分子么?我觉得说崇拜偶像利大于弊是绝对不负责任的轻率的说法.也许对方辩友自己说出这话的时候都底气不足.现今社会在心中没有一个偶像的人实在是太少了.而你所看到的许许多多的成功人士必然都有他自己的偶像.股神巴菲特还有个偶像B夫人呢.正因为没有人是完美的.所以我们才说学无止尽.那么崇拜偶像恰恰给与了我们一个明确的学习的目标以及对象.既然今天都说了两次巴菲特了那么我就再用来举个例子.事实上任何人即使是不碰股票的人也能把巴菲特作为自己的偶像.学习他处事的态度.学习他对于事业的追求.学习他总是不停止自己的学习.学习他的自信他的谦虚.即便是对方辩友一开始就曲解偶像理念希望把偶像局限在影视娱乐偶像身上.事实上这些偶像就真的如对方辩友讲的如此不堪么?当然不是.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对方辩友是个无偶像论者.何谈对偶像的了解?而我就不同了.因为崇拜一个偶像.你当然就会去了解他.因为毕竟我们说的是崇拜而不是盲目崇拜.事实上很多影视娱乐偶像在追求他们的梦想的过程中也是十分十分不易的.也许人们只看到了他们在荧幕前的光鲜亮丽却不能理解他们在幕后的辛苦付出.别的不说单单是这份追求梦想的执着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崇拜不值得我们去学习么?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崇拜偶像利大于弊.。
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一辩立论陈词
芳华【2 】偶像崇拜利大于弊一辩立论起首,请许可我对辩题做出名词说明.芳华偶像,即处于青年时代的人,在这个特定的时代里所崇拜的,以之为目的或榜样的人.比如科学界的陈景润,航天界的杨利伟.刘洋,文学界的鲁迅,体育界的刘翔.孙杨,演艺界的王宝强.周杰伦等,还有英年早逝,却成为一代又一代青年人进修崇拜的不休榜样雷锋.再说“崇拜”,《现代汉语词典》对其的界说是:尊敬敬仰.尊敬敬仰,是崇拜偶像最张弛有度的做法.它不是损掉理性的盲目模拟,不是只重外在的一味沉湎,不是糟蹋无度的铺张糟蹋,它只是发自心坎的敬佩与爱好.芳华偶像崇拜,在青年时代尊敬敬仰一小我并以之为榜样,我方坚信是利大于弊的.起首,从小我的成长来看,芳华偶像崇拜所产生的导向感化举足轻重.每一个偶像在寻求幻想,拼搏斗争的过程中所支付的尽力与汗水,所保持的信心与意志,以及所展示的才华与才能,就是他们自身及其崇拜者最重视的财宝.正如那句话:“不阅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意便成功.”尽管人无完人,偶像可能也会出缺陷,但是瑕不掩瑜,何况中国青年有最根本的长短断定才能,没有人会选择他人的缺陷来尊敬和敬仰.或许,并非每小我都能在最后成为偶像,但是从偶像身上得到启发与鼓励,一路风雨兼程挥洒芳华的热情与汗水,亦不掉为意义重大的人生体验.其次,在社会成长的过程中,芳华偶像崇拜产生了不容疏忽的推进感化.一方面,它带动了文化产业的成长,扩展了内需;另一方面,偶像从事公益事业不仅实其实在地关心了那些须要关心的人,并且因为崇拜偶像,崇拜者跟随偶像脚步奉献爱心.施助灾情的事例不胜列举.它进步作青少年的道德教养程度,加强了平易近族凝集力,最主要的是构建着一个大爱无疆的美妙社会.再来,芳华偶像崇拜有其汗青必然性.从原始社会的图腾崇拜到封建社会的天神崇拜,再到今天,因为芳华偶像崇拜产生的伟大正面力气,人们终于理解从人身上吸取力气,经由过程尊敬敬仰偶像来为本身的人生目的导航.芳华偶像崇拜是社会成长的产物,也必将跟着社会成长日臻完美,产生加倍积极的力气.是以我方坚信,芳华偶像崇拜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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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国辩:黄执中VS陈铭(青春偶像崇拜是否有利于有利于孩子成长)附加个人批注,只是为了打发失眠时光为扯淡而生的题记:泡了一壶不错的普洱茶,但是是在傍晚时分饮用的,于是一直精神到现在。
于是闲逛人人,发现国辩对话记录,觉得可以写点感受在上面,以打发失眠的时光,权且娱乐如果不小心被各位高人看到还请各位能海涵我这个无名小卒的不当言论。
(非黑色文字为毕人后加,黑色文字是从“辩论”的主页君的日志中直接复制粘贴的。
)黄:以你们今天举得例子来说,在风雨当中或者是在上课途中,为了等待偶像,在那边等了两个小时三个小时,这里面而言是非理性的。
(个人觉得黄大师的问题是要形成一个让陈铭进退两难的境地,一般有两种追问:第一,我等的是明星,但没等那么长时间,这种情境是否是非理性的?第二,我等的不是明星,但的确也等了两三个小时,这种情境是否非理性?第一类追问的是一个行为发展到一个什么样的界限才是非理性的,第二类追问的是直接针对的是,比较狂热的行为是否就是非理性的表现。
黄大师用的是第二种,他要做的就是质疑陈铭所代表的武大的从狂热到非理性到不利于青少年的基本论证逻辑。
大师当然可以这么做,但是大师忽略了一个问题,他自己也是个性情中人,武大的这样一条很直觉的逻辑容易让他忘记他最应该追问的是,是否存在狂热的理性的行为,而不是追问狂热的非理性行为是否一定不利于青少年。
但是大师后来偏偏追问的是后者。
)陈:这听起来不是一个很理性的行为。
(似乎是个没有什么大问题的回答。
但是我想问的是陈铭所说的“听起来”是个理性的判断,还是个感性的判断?这其实就提到西方近代哲学的一个经典的认识论问题了,就是理性和感觉经验之间的关系。
陈铭的回答在这里已经开始体现了武大的立论中的一个问题,就是以理性为评判的准绳,不能说这种做法有什么明显的优劣,但是这种做法的题中之意就是当一个行为被论证为不理性时,就达到论证目的。
这种做法很实用,但并非没有破绽。
)黄:不是很理性的行为。
任何一个谈过恋爱的男生,有没有在外头等女朋友逛街等两三个小时?(如前文所言,黄大师问的是一个关于是否非理性的行为一定不好的问题。
设问的套路很清晰,就是问是否知道或经历一种场景,无论你怎么回答,都接下来追问这种事情做得不值得吗?这么做不应该吗?问题一般不会出在设问套路上,而出在所问的事情是什么。
黄大师问的是爱情,这个就是个最为让提问者难受的内容。
因为一旦涉及到价值判断或个人体验时,爱情这种东西你可以用多种标准来说明它值得与不值得,或者它让你高兴还是不高兴。
我就是可以对于爱情这么一个很感性的话题说,我经历的爱情不够理性所以我也有遗憾;同时,即便是一段以理性为主导而产生的婚姻或爱情,也会因为它激情不足而被认为乏味。
黄大师关于爱情的问题是信手拈来的,原因可能是有爱人在场。
但不论什么原因,爱情这个弹性很大的话题为陈铭出彩埋下伏笔。
)陈:我有过。
黄:你觉得这个行为是理性的吗?陈:不太理性。
黄:也是不太理性的。
可是你觉得这个行为值不值得?陈:这样的爱情对孩子来讲不太有利。
黄:你谈恋爱的时候是个孩子还是个成人?陈:我当时已经比较理性了。
(黄大师想得到的是一种用理性约束非理性的行为的体现的张力。
但是人本身就是同有理性和感性的存在,不过是不同的时候表现不同。
所以说这种张力是不必论证的必然的存在。
设定了一个相对而言有点偏的目标,于是黄大师上述的追问有点紧迫有余但力道不足。
尤其是问“你谈恋爱的时候是个孩子还是个成人?”这个问题的时候,失去抓捕陈铭的最好时机。
“对于孩子不太有利”这就是这场恋爱最大的收获之一,它让你以后记得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这个是有利的还是不利的?这似乎是个可以追问的问题。
而对于这类问题,有两种常见回应:第一,承认这是有利的,但是认为孩子意识不到其中的问题,于是可能一错再错。
第二,不承认这是所谓的好处,而认为这加深了孩子的创伤。
那么按照陈铭的标准来说,无论是上述哪类回答,都可以再追问一句,“那是不是说这种经历让你更理性了呢?”这样就说是或者不是都难以自圆其说了。
)黄:你当时是个比较理性的孩子?陈:黄老师其实问的很好,就是爱情是一个特殊的状态,就是充满感情的状态,可是为什么我们在价值倡导的时候会说,我们要理性地负责任的爱一个人,因为我们会发现感性的爱情会带来短暂的快乐,但是会对双方会带来比较长久的痛苦。
(所谓言多必失,陈铭这个回答中有很多问题可以质问,但是黄大师是个比较仁慈的人,没有纠缠细节而是继续去达到用理性限定非理性的行为会有很强的张力这个目的。
爱情充满感情,但人为爱情后悔的时候总是因为错过某些感情,而这其中往往是所谓的理性选择作祟,所以说“负责任”这三个字可能带来更大痛苦,也就间接部分地证明理性的行为也未必有益,或者说未必一定让人舒坦。
)黄:所以爱情的本质也许是非理性的,但是我们仍然可以谈一个相对理性的爱情,对不对?陈:约束这个爱情。
黄:用理性约束一个非理性本质的爱情?陈:非常对。
黄:OK,也就是说即使崇拜自己的行为,它的本质是非理性的。
陈:对,它容易陷入到一个疯狂的状态。
黄:可是呢,就像爱情一样,我们仍然可以控制它的程度,它的本质仍然是不理性的,就是爱上她或者崇拜她,你认为这个程度还是有可能被控制的?(我倒觉得不如问这些经历是否可以让人走向成熟,变得更理性之类的问题更好。
让非理性得到限制不算任何目的,因为既然分出来“是非”,你想让二者之间不相互限定都难。
)陈:这有可能来自于一个有理性的人,很可惜,这个辩题后面还有一个词,就是孩子,这就是为什么所有孩子的家长要对孩子说不要早恋,因为这伤不起。
(我非常相信用陈铭的语言上的渲染功夫说出来这句话会很有感觉,但是这并不能说这个回答就真的像黄大师说的,是个很棒的回答。
前提是很有理性的人能限定自己的非理性行为,并且孩子不是一个很有理性的人。
这本身都不是天然成立的东西。
黄大师的目的自然不是刁难辩手了,但是如果真的有人来刁难的话也不是不能刁难。
比如说你是怎么从一个不理性的孩子变成理性的孩子的?还有请陈铭论证孩子为什么就是非理性的之类的问题。
这类问题的弊端就是可能不直接与辩题相关,而且有缠斗的迹象,会比较焦灼。
如果是我的,我可能会问:是否需要理性限定的行为,对于不太理性的孩子而言都不利于他们成长?)黄:你让我不得不换一个话题,这是一个很棒的回答。
在刚才的讨论当中有提到,你们双方对定义争夺了很久,我要确认一下你这边的意思,看看我有没有听错,你们的意思是所谓的崇拜意思就是指非理性的才叫崇拜?(黄大师应该比较欣赏陈铭。
)陈:我们崇拜的比较完整的表述是:容易陷入到疯狂地追逐和迷恋。
(追逐和迷恋其实都不是重点,关键是“容易疯狂”。
如果不能对于这个定义使用一套比较好的“剑法”那是后果严重的,一个容易疯狂的东西怎么听也不像是能让孩子健康成长的东西。
但我作为观众不会非常认同这么强的一个定义,但是孩子容易因为点小事情而疯狂我倒是觉得可以认同。
都是年轻人嘛,谁没做过点啥事情。
但这么随口一说就发现也可以随便搞出来点小问题,比如,音乐、棋牌、体育甚至是辩论都可能使孩子“疯狂”,因此出现少年音乐家,少年棋手,体育队的少年梯队成员和年轻辩手,这些事情是不是都不利于孩子成长?其实青春偶像崇拜这东西主要问题就是占用孩子学习时间吧,于是家长反对。
但是西方多少孩子因为喜欢MJ而走上乐坛啊?这估计主要是中西方国情造成的。
)黄:好,也就是说所有有理性成分的部分可能叫做榜样,可能叫做效法,可能叫欣赏,就不叫崇拜?(这个是概念辨析,主要想问概念上的区别,以便于展开新的诘问。
但是这个其实比较好处理,我先欣赏,之后越来越喜欢,到每天非要听他看他基本上就到崇拜的地步了。
但我问题的关键就是,直接在对方非理性和理性二分的与境下做讨论似乎对自己提问的好处不会很大。
)陈:理性的学习和借鉴是从崇拜中逐渐抽离的过程。
(这个回答其实已经有点不利于对本方观点的阐述了,这是在按时非理性的崇拜可以带来理性的学习。
其实这个算是句实话,但是这怎么不利于孩子成长了?)黄:是。
所以你们在这场比赛当中,只想讨论非理性的崇拜,因为只要有理性就不会是崇拜,是不是这个意思?陈:这不是我们想讨论,而是我们客观地叩问自己内心,崇拜这个词,我们深入了解之后才去讨论的。
(这个就是个有经验的辩手的反应,而且加上语言渲染会非常有效果。
但是这里面没有体现出任何实质内容。
而且作为模版,你说任何问题几乎都可以这么说话。
)黄:客观地想讨论的就是非理性的崇拜?陈:是黄:OK,好的,我了解。
那我很好奇的是,也就是你们今天所讨论的都是所有非理性的案例才在你们讨论的范围内,也就是说你们认为希望对方(你的对手)所证明的就是非理性的行为依然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是不是这个意思?(肯定是这个意思!但回答者打死也不会承认这个意思。
这个是提问方常见的设问方法,也就是根本不用对方回答什么,而直接把想表达的意思涵盖在问题中。
)陈:黄老师,你好,其实我刚才想说的核心的词你可能漏听了,就是叫做容易,就是说它不必然,但它很容易,崇拜这件事不必然就一定丧失理性,但它很容易进入到那个状态,在辅以孩子这个理性框架,本来就尚未健全的孩子来讲,就会把这个作为一个扩散效应,这才是我方需要论证的。
(我真的觉得陈铭的话有点对不起孩子。
孩子干嘛总是不健全啊。
换成不成熟好听得多。
还有就是,“容易”其实还是有点必然的意味,就是趋势上是比较必然的,不过结果不确定罢了。
就像水必然有向下走的趋势,但是不必然就在地势低的地方。
陈铭的回答基本上是对于本方观点的一个竭尽全力的包装,但是仍然体现了立论中一些考虑得不够周到的地方。
比如说孩子是不是真的那么脆弱,崇拜是否就等于狂热。
我的看法是,这些不周全之处无法避免,而且比赛中双方都要带着这些不周全上场,辩手要做的就是尽力避免对手来威胁自己的弱点。
)茶凉了,我这里也因为室友在睡觉而只能用最慢的速度打字了,而且头脑也不是很清醒。
总之无论谁看到毕人这篇卑微小文都请海涵其中的不当之处。
但是总的来说,黄大师和陈铭师兄之间的这个对话还是相当精彩的,任何分析都是将这段连续的对话拆解后的臆想,于是都只能是“马后炮”式的批判或者“捕风捉影”式的展望,于是只是娱乐而已,不必太过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