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办理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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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流程图(参考流程)

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流程图(参考流程)

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流程图(参考流程)一、出生登记(二)材料清单。

1.出生登记户口。

(1)申请人书面申请;(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3)婴儿父母或监护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公安派出所登记新生儿户口以《出生医学证明》登记内容为准。

对申请人提出以申请内容进行登记的,申请人需先到《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变更、更正换发新证后,办理出生登记。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1996年3月1日(含)以后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1996年3月1日以前出生的,由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落户。

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监护人或户主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婴儿父母双方均已死亡或父母双方均无抚养和监护能力或父母双方均下落不明经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随其办理户口登记,同时提供申请人系婴儿监护人的法律文书。

2.收养弃婴登记户口。

(1)收养人书面申请;(2)弃婴《收养登记证》;(3)收养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收养人可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户主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户主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3.特殊情形。

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派出所办理户口指南

派出所办理户口指南

派出所办理户口指南一、引言二、办理新生儿户口1.准备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由医院开具的新生儿出生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的结婚证复印件:若父母已结婚,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父母的户口本复印件:需提供父母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办理流程-前往所在派出所领取新生儿户口登记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

-准备好所需材料后,携带材料、户口登记表格和新生儿前往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派出所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新生儿进行登记。

三、迁出户口1.准备材料-迁出申请表格:前往派出所领取。

-户口本复印件:需提供迁出人员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目的地派出所的接收证明:需提供目的地派出所出具的接收证明。

2.办理流程-前往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领取迁出申请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

-准备好所需材料后,携带材料和迁出申请表格前往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派出所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办理迁出手续。

四、迁入户口1.准备材料-迁入申请表格:前往目的地派出所领取。

-户口本复印件:需提供迁入人员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原户口所在地的迁出证明: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迁出证明。

2.办理流程-前往目的地派出所领取迁入申请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

-准备好所需材料后,携带材料和迁入申请表格前往目的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目的地派出所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办理迁入手续。

五、补办户口本1.准备材料-补办申请表格:前往派出所领取。

-相关证明材料:若因故丢失,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流程-前往派出所领取补办申请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

-准备好所需材料后,携带材料和补办申请表格前往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派出所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办理补办手续。

-等待一段时间后,派出所会通知领取补办户口本的人员。

六、结语户口办理是一项重要的事项,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

本指南提供了常见户口办理事项的流程和要求,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顺利办理户口。

派出所落户需要材料

派出所落户需要材料

派出所落户需要材料派出所落户是指公民到新的居住地,需要向当地派出所申报户口迁移的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民办理户口迁移,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

下面将详细介绍派出所落户需要的材料。

首先,公民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是办理户口迁移的必备材料,原件用于核对身份信息,复印件用于派出所备案。

在提供身份证材料时,需要确保身份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免因信息不一致而导致户口迁移手续无法顺利办理。

其次,公民需要提供居住证明材料。

居住证明可以是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发票、房产证明等。

这些材料用于证明公民在新居住地的实际居住情况,是户口迁移的重要依据。

在提供居住证明材料时,需要注意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免因虚假证明而导致户口迁移手续受阻。

此外,公民还需要提供户口迁移申请表。

户口迁移申请表是公民向派出所申报户口迁移意愿的书面表格,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原户口所在地和迁移目的地等内容。

在填写申请表时,需要认真核对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准确,以免因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影响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

最后,公民需要提供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派出所可能会要求公民提供其他相关材料,例如婚姻证明、子女关系证明等。

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需要根据派出所的要求,准备可能需要的其他材料,以确保户口迁移手续的顺利办理。

综上所述,办理派出所落户需要提供身份证、居住证明、户口迁移申请表以及可能需要的其他材料。

提供这些材料时,需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认真核对信息,以确保户口迁移手续的顺利办理。

希望公民们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能够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顺利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江山市公安局办理户口

江山市公安局办理户口

江山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须知一、户口办理(一)出生登记婴儿出生申报户口实行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

婴儿的父亲、母亲或其他监护人在婴儿出生后30日以内,应当持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婴儿父母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婴儿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婴儿出生时已经死亡的,不进行出生登记;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和死亡登记。

注: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军官(士兵)证、护照等。

(二)死亡登记公民死亡的,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三)立户、分户、并户1、立户一个家庭的成员凡生活居住在一起的,应立为一户。

一家分居数处,不在一起生活的,应分别立户;对在同一居民区或同一行政村,虽分居数处,但在一道起伙生活的,可立为一户。

2、分户、并户在本户口管辖区的住户,由一户分为数户,或者由数户并为一户的,根据申报,给予办理分户、并户手续。

(1)、结婚分户办理程序:申请人持申请书、户口簿、村(居)委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分家协议书到辖区派出所,经所长(或分管所领导)审批后予以办理。

(2)、离婚分户办理程序:申请人持申请书、户口簿、村(居)委证明、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辖区派出所,经所长(或分管所领导)审批后予以办理。

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公安派出所在办理手续时,应在居民户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记表上注明日期和原因,并通知持原户口簿的人。

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权限手续

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权限手续

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权限手续、审批程序及办理时限一、派出所:1、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有关凭证当场办理:(1)出生登记。

凭《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办理。

(2)注销户口。

出国定居、服兵役以及死亡人员。

凭出国签证、入伍通知书、死亡医学证明办理。

(3)恢复户口。

回国、复员转业、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人员回原籍的,凭准迁证、安置证明、释放解教通知书办理。

(4)市内户口迁移。

凭《结婚证》、户口簿以及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等办理。

(5)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户口。

入学新生凭《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省教育厅招生计划办理;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办理,转学、退学、开除学籍的凭《户口迁移》和转、退学证明、处理决定办理。

(6)户口登记项目的变更。

指居民可变更项目变更。

如职业、服务处所、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凭学历证明、结婚证等证明办理。

2、派出所根据申报人书面申请,调查核实后,经所长审批办理的:(1)分户、立户和并户验核《结婚证》和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

(2)18周岁以下人员变更姓名由其父母书面申请,提出正当理由需要更名。

3、为公民申请户口、上学、就业等原因出具户籍证明。

二、公安分(县)局户政受理中心:1、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有关材料,经审核由办证中心主任审批:(1)外市夫妻投靠户口(2)外市父母投靠子女户口(3)外市子女投靠父母户口(未满18岁)(4)随军、领养等户口(5)更改民族及18周岁以上居民更改姓名2、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有关材料,经审核由分管局长审批:(1)购房、纳税、投资、大中专毕业生在宁工作二年、中专校和技校毕业生在宁工作三年以上等条件户口(2)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户口(3)获市以上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户口(4)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的外地企业驻宁办事机构人员户口(5)其他需报市局审批的户口(6)更改年龄3、接待群众有关户政方面的咨询和投诉4、办理《边境通行证》三、户口办理时限1、派出所职权范围内户口。

福州市公安局办理户口

福州市公安局办理户口

福州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有关权限、时限和程序的规定(修订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具体实际,对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有关手续、权限、时限作出规定如下:第一部分办理户口一、出生登记1、婚生婴儿随母亲或父亲落户,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户口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父或母一方在省外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婴儿未落户证明)。

2、父母办理结婚登记前出生的婴儿随母亲或父亲落户,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亲《结婚证》、《户口簿》、父母申请报告,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3、父母户口迁入本市前出生的婴儿,随母亲或父亲落户,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户口簿》、父母原籍地系省外的需提供原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婴儿未落户证明,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4、非婚生婴儿随母落户,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生母书面申请报告、警务区民警调查情况报告、《户口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分管领导审批。

5、非婚生婴儿随父亲落户,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亲申请报告、《户口簿》、亲子关系(亲子鉴定书、法院裁决书、司法公证书等)证明材料,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分管领导审批。

无法提供亲子关系(亲子鉴定书、法院裁决书、司法公证书等)证明材料的,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警务区民警调查访问并制作笔录四份,其中监护人一份、知情人一份、邻居二份,以非亲属关系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由派出所户籍内勤受理,报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分管领导审批。

6、本人无《出生医学证明》,能提供父母《结婚证》的,同时提供父、母、婴儿三人亲子关系(亲子鉴定书、法院裁决书、司法公证书等)证明材料、父母《户口簿》(父或母一方在省外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婴儿未落户证明),派出所窗口应当场予以办理落户手续。

无法提供亲子关系(亲子鉴定书、法院裁决书、司法公证书等)证明材料的,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警务区民警调查访问并制作笔录四份,其中监护人二份、邻居二份,以非亲属关系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本办理流程

户口本办理流程

户口本办理流程
户口本是用来记录个人身份信息和与家庭关系的重要证件,办理户口本可以享受多种公共服务和福利,因此非常重要。

以下是办理户口本的一般流程:
1. 准备资料:办理户口本需要提交一些个人和家庭相关的资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如有)、配偶的身份证、子女的出生证明、户主的同意等。

2. 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将准备好的资料带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一些地方可能还需要提供一些额外的证明材料,比如出生医学证明。

3. 填写申请表格:在派出所填写户口本申请表格,填写个人和家庭的相关信息。

注意填写准确无误,如有误差可能会导致办理流程延误。

4. 缴纳费用:根据当地政策规定,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户口本办理费用。

缴纳费用后,保留好缴费凭证。

5. 审核和核验:派出所会审核申请表格和所提交的资料,并核验其真实性。

如无问题,将接受申请。

6. 照相和指纹采集:在通过审核后,派出所会进行户口本彩色照相和指纹采集。

7. 领取户口本:通常,户口本的制作需要一定时间。

在户口本
制作完成后,派出所会通知申请人前往领取。

领取时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户口本的流程可能因地区和规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具体操作前,最好咨询当地派出所,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

同时,办理过程中要保持耐心和及时的跟进,如果遇到问题或疑虑,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

西安市公安局户籍办理指南

西安市公安局户籍办理指南

西安市公安局户籍办理指南西安市公安局户籍办理指南⼀、派出所直接审批办理的户⼝(⼀)新⽣婴⼉出⽣户⼝登记1、本市区、县常住户⼝的育龄妇⼥(⾮农业户⼝和农业户⼝)所⽣婴⼉,凭母亲结婚证、⾝份证、《户⼝簿》、《新⽣婴⼉出⽣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登记。

2、本市区、县⼈才中⼼和单位集体户的妇⼥(包括符合随⽗落户条件的男性和在校研究⽣,所⽣婴⼉,凭⽗母亲结婚证、⾝份证、《集体户⼝卡⽚》、《新⽣婴⼉出⽣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登记(不包括在校集体户的⼤学⽣所⽣婴⼉)。

3、本市区、县常住户⼝的妇⼥,超⽣或达到婚育年龄⽽⾮婚所⽣⼦⼥落户的,凭本⼈申请、⾝份证、《户⼝簿》、《新⽣婴⼉出⽣医学证明》由户籍内勤受理,经社区民警在5个⼯作⽇内调查核实,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登记。

4、本市区、县常住户⼝的男性公民与外省、市妇⼥结婚,在1998年7⽉22⽇以后所⽣的婴⼉包括(超⽣),户⼝要求随⽗落⼊本市的,凭婴⼉⽗亲申请书、⽗母⾝份证、结婚证、婴⼉母亲所在地户籍证明、《新⽣婴⼉出⽣医学证明》,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登记。

5、本市区、县常住户⼝的男性公民,到达结婚年龄⽽与外地育龄妇⼥⾮婚于1998年7⽉22⽇以后所⽣⼦、⼥,户⼝要求随⽗落⼊本市的。

凭⽗亲申请书、⾝份证、《户⼝簿》、《新⽣婴⼉出⽣医学证明》由户籍室内勤受理,经社区民警在5个⼯作⽇内调查核实,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登记。

⽣母能找到的,应在司法机构办理解除⾮法同居关系以及确定了⼦⼥扶养关系的法律⽂书;若⽣母下落不明的,应由社区民警⾛访调查、核实。

6、本市区、县出国未注销户⼝的妇⼥,为在国外出⽣婴⼉申报出⽣户⼝登记的,持国外出⽣证原件和翻译件及婴⼉母亲的户⼝簿、⾝份证,到母亲户⼝所在地的区、县妇幼保健院(站),办理更换全国统⼀的《新⽣婴⼉出⽣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登记。

(⼆)户⼝注销1、注销死亡⼈员户⼝,凭各级医疗机构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确认书》及社区卫⽣服务站(中⼼)、乡镇卫⽣院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断书》,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并收回死亡⼈员⾝份证;2、被国家征集服兵役⼈员注销户⼝的,凭“⼊伍通知书”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3、公民出国定居或移民注销户⼝的,凭出境证件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户口办理流程

户口办理流程

出生申报
死亡登记
①医院死亡证明或村委会证明; ②非正常死亡需由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出具 证明(交通事故、意外死亡);
持户口本及上述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户口迁出
①迁往县外需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或学校 录取通知书; ②县内户口迁移需居住地证明或结婚证 明;
持户口本及上述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①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 明; ②结婚证; 投靠落户 ③居住地证明; (婚迁) ④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 所申报,县公安局出具准迁 证; 户口迁入 ①人事部门落户介绍信; ②户口迁移证明、派遣证; 毕业生落户 ③返籍需原籍户口本; ④派出所申报,到县局审核办 理。
Hale Waihona Puke 审批结束后到派出所办理①公民变更姓氏凭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 公民变更 ②公民变更民族凭地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公民更改民族成份审批表; 姓氏、民 ③公民更正出生日期凭原始户口依据或原迁出公安机关年龄证明; 族、更正 ④本人申请、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 出生日期 ⑤到所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到县公安局审批。
持准迁证到 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开具 迁移证;
持准迁证及迁移证来落户
持上述材料 到县公安局 户籍室审核 盖章
到派出所办理落户
①未成年人更名凭学校或街道 证明; ②成年人更名凭旧户口本、身 公民变更姓名 份证或公证证明; ③本人申请、责任区民警调查 报告; 户口登记项目 变更、更正
④16周岁以 下到户口所 在地派出所 审批,16周 岁以上到县 局审批。
户口办理流程
①父亲或母亲户口簿(父母双方户口不在 同一地址的,需出具另一方户口派出所未 入户证明); ②出生医学证明及服务保健证; ③计生部门出具的入户介绍信 ③本年出生婴儿落户由派出所内勤直接办理; ④往年出生6周岁以下的,由责任区民警调查 核实后,报派出所所长审批后,办理随父随母 落户; ⑤6周岁以上的,经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批 后,办理落户

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

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

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为加强常住人口管理,严密户口登记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原则是: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常住户口,农业人口只能在有农业户口的地区进行登记。

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总要求是:先审后办,先内后外,坚持日核对,做到人头不重不漏,项目不错不漏。

先审后办,即先查验户口登记所需的证件证明,再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先内后外,即先填写四项变动登记簿,按照登记要求录入、修改人口信息,再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

办理户口登记时,要认真询问并及时变更户口登记自然项目,确保户口登记项目准确详实。

每日工作结束后,应当打印日变动核对清单、居委会统计表及常住人口日报表(原月报表做日统计)与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等登记簿、《常住人口登记表》、《迁移通知单》、《增加人口变动卡》、《减少人口变动卡》《错迁人员更正通知单》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将日变动核对清单、居委会统计表及常住人口日报表、《迁移通知单》、《错迁人员更正通知单》等材料装订留存,以备查验。

办理市内户口迁移在迁入地派出所一次办结,出生、死亡、参军及走失注销、市外迁入、迁往市外及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等其他户口登记事项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2017北京市户口新政第一条出生登记出生登记指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在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以后出生的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等到其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2003年8月7日以前出生的仍按原有规定随母申报出生登记)。

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的,婴儿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出生户口;父母均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出生户口;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可以随母登记出生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

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

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试行)办理户口登记、迁移应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办理。

非本人或户主办理户口登记、迁移的,应出具户口登记、迁移人授权的委托证明。

第一条办理出生登记(一)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

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

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咨询电话:87680101)办理出生登记,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1.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2.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3.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移手续);4.婴儿母亲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须出具其母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5.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

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派出所审批办理;6.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须持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或区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二)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应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经婴儿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批办理。

公安机关户口办理程序

公安机关户口办理程序

公安机关户口办理程序、时限1、公安派出所办理的户口登记项目(1)户口迁移:本市县(区)直系亲属农村迁农村或城镇迁城镇的户口迁移,迁出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入凭迁出地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和房产证明;跨市县(区)户口迁移,迁出凭《户口簿》和拟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迁入凭迁出地开出的《户口迁移证》和拟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2)立户、分户:凭婚姻证明和房产证明。

(3)新生婴儿落户:坚持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

持父母《户口簿》和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4)收养弃婴、儿童和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子女的户口落户:收养人凭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的《收养登记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落户申请,经调查核实并报县市(区)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入户手续。

(5)变更或更正登记项目:变更职业、服务处所凭单位聘书或证明等;变更文化程度凭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变更婚姻状况凭结婚、离婚、复婚证件。

(6)16周岁以下人员变更姓名:凭父母或监护人申请,当事人《户口簿》。

(7)16周岁以上人员变更姓名:凭申请报告及单位劳资、人事等部门有关证明材料、《户口簿》。

(8)更正出生日期:凭申请报告、原始户籍证明及单位劳资、人事等部门相关证明。

(9)变更民族成份:凭申请报告和县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10)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凭省、市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本人《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到西部地区工作,本人自愿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凭拟落户地《户口簿》、本人《毕业证》;未分配工作,回原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凭本人《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大专以上毕业生,未分配工作,需挂靠亲属处的,凭亲属同意证明、《户口簿》及本人《毕业证》、《户口迁移证》。

(11)复员、转业、退伍军人落户:凭县、市(区)以上安置部门出具的《复员、转业、退伍军人落户证明》和本人《退出现役证》,办理落户手续。

派出所上户口流程

派出所上户口流程

派出所上户口流程派出所上户口流程可以简单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准备材料在办理户口迁移的时候,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

具体的准备物品包括:迁户口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户口迁移证等。

这些材料的准备是为了验证你的身份,并且完成相关文件的备案。

第二步:到派出所办理将准备好的材料携带齐全,前往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

在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可能会对你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查,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步:填写相关表格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可能需要填写一些相关的表格。

这些表格包括迁户口登记表、户籍注销表等。

在填写这些表格的时候,需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以避免后续办理过程中出现问题。

第四步:提交申请并缴费完成表格填写后,需要将表格和相关材料一同提交给派出所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核,并收取相应的办理费用。

收取的费用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第五步:等待审批提交完申请后,需要等待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时间可能会有一定的延迟,具体的时间会根据各个地区的工作效率而有所不同。

在等待的过程中,可以向派出所工作人员咨询进度。

第六步:领取户口本在审批通过后,可以前往派出所领取新的户口本。

在领取户口本的时候,需要出示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以验证身份。

同时,需要核对户口本上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第七步:办理其他手续办理完户口迁移手续后,还可能需要办理其他相关的手续,如办理居住证等。

具体需要办理的手续会根据个人情况和地区要求而有所不同。

在办理其他手续时,需要携带相关的证明文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总结起来,派出所上户口的流程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但每个环节都需要仔细核对材料和填写表格,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同时,在办理过程中需要耐心等待审批和办理其他手续。

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户口落户派出所办理流程

户口落户派出所办理流程

户口落户派出所办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详解户口落户派出所办理流程户口,作为中国特有的社会管理制度,对于个人的生活、工作和教育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

皇城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皇城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皇城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1. 嘿,朋友们!想知道皇城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流程吗?可别小瞧这,就像盖房子得先打地基一样重要!比如说你要落户,那第一步肯定得准备好各种材料呀,身份证、户口本啥的,这不是常识嘛!要是没准备好,那咋办理呀?所以呀,可得仔细着点。

2. 办理户籍可不能马马虎虎哦!你想想,要是弄错了,那得多麻烦呀!就好比跑步比赛,一开始跑偏了方向,后面再怎么努力也白费呀!去户籍科的时候,一定要好好听工作人员的指示,该干啥就干啥,别瞎捣鼓。

3. 哎呀呀,办理流程里有个特别重要的点,你们可别忽略咯!就像走路要看清路一样,不然会摔跟头的哟!那就是填写表格要认真仔细,一个小错误可能就会耽误事儿呢!例子嘛,就像写作业写错一个字,可能整个题就答错啦。

4. 你们知道不,在皇城派出所户籍科办理的时候可得有耐心呀!这可不是急就能急得来的,就跟煮饺子似的,得慢慢等才能熟呀!别一着急就发脾气啥的,那可不行哦!
5. 注意事项也很关键呀!好比开车要遵守交通规则,在户籍科办理也得遵守规定呀!不能随便插队、大声喧哗啥的,这是基本的礼貌吧!要是大家都乱来,那不乱套啦?
6. 说到这,还有一点得提醒你们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哦,别迷迷糊糊的,不然怎么能弄清楚流程呢?就好像早上起来还没睡醒就去做事,肯定会出错呀!比如说别把材料弄丢了哟。

7. 还有哦,办理的时候带着微笑不好吗?这就跟阳光一样让人觉得温暖呀!笑着和工作人员交流,他们也会更乐意帮助你呀!这感觉多好呀。

8. 反正呀,记住这些流程和注意事项,办理户籍就会顺顺利利的啦!别不当回事儿哦,不然到时候出了问题就该后悔啦!我就觉得呀,只要认真对待,这都不是事儿!。

北京落户去派出所办理流程

北京落户去派出所办理流程

《北京落户去派出所办理流程》小朋友们,今天咱们来了解一个有点复杂但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北京落户去派出所的办理流程。

有个叫小王叔叔的人,他在北京工作了很久,想要在北京落户。

他第一步要做的呀,是准备好各种各样的材料。

比如说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明这些,就像我们上学要带书包、铅笔盒一样重要。

准备好材料后,小王叔叔就去了派出所。

一到派出所门口,他看到好多人在排队呢。

轮到他的时候,警察叔叔很认真地检查他的材料。

如果材料都没问题,接下来就要填写一些表格。

这些表格里要写好多信息,像家庭情况、工作情况等等。

填好表格,小王叔叔就坐在那里等着。

这时候他心里可紧张啦,就怕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最后,警察叔叔告诉他办理成功啦,小王叔叔高兴得差点跳起来!小朋友们,虽然这个流程有点麻烦,但是只要一步一步认真做,就能办好啦。

《北京落户去派出所办理流程》小朋友们,咱们接着讲讲北京落户去派出所的办理流程。

小李阿姨也想在北京落户。

她先把需要的材料都整理在一起,还反复检查了好几遍,生怕落下什么。

然后她来到派出所,看到门口有个指示牌,告诉她应该往哪里走。

走进办理的房间,有好多和她一样来办理落户的人。

她把材料递给警察叔叔,眼睛一直盯着叔叔的表情,心里七上八下的。

警察叔叔看完材料,让她去旁边的桌子上填表格。

小李阿姨一笔一划地写,可认真了。

填好表格,她又等了一会儿。

这时候她心里想,要是能落户成功,以后在北京的生活会更方便呢。

终于,警察叔叔说她办理好了,小李阿姨开心得笑了起来。

小朋友们,你们看,只要按照流程来,就能实现愿望哦。

《北京落户去派出所办理流程》小朋友们,咱们再来说说北京落户去派出所的办理流程。

有个小张哥哥,在北京打拼了好几年,特别希望能在北京落户。

他早早地就开始准备材料,还专门做了个清单,怕自己忘记。

到了派出所那天,天气特别好。

他走进派出所,感觉有点紧张。

警察叔叔接过他的材料,仔细地看。

小张哥哥在旁边等着,心都快提到嗓子眼了。

材料没问题后,他开始填表格。

派出所户籍科法规

派出所户籍科法规

派出所户籍科法规1、居民户籍登记是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记载,是办理居民户口及其它有户籍依据的事务手续的基础,也是国家物质和精神文化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

2、居民户口登记原则是:以准确为宗旨,以及时为要求,以长见识、全面考虑和以全国实行一致为基础;加强社会公共安全保卫,按照法规依法和秩序管理居民户口;健全户籍资料的管理系统,利用户籍资料正确、及时、有效地保障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工作。

3、居民户籍登记应当依照本行政区划的规定进行,一般采用申请登记和自然登记两种方式。

(1)申请登记: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有关的户籍变动,须由有关当事人向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法后,登记在案;(2)自然登记:出生、死亡、结婚、分居、析产、改变居住地等自然发生的变动,由派出所根据相关证件,自动登记在案。

二、居民户籍登记手续1、婚姻登记:(1)申请登记: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向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结婚证明书或外国前来人员结婚证明函。

(2)审核核实:派出所依据申请表、结婚证明书或外国前来人员结婚证明函以及有关的证明材料,对申请人的身份及其它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核实意见书。

(3)登记:经审核合法后,派出所将对登记项目进行登记,登记完毕后及时公告登记结果,并发放婚姻证明书。

2、离婚登记: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向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离婚证明书。

派出所依据申请表及离婚证明书等有关材料,对申请人婚姻状况核实,并出具核实意见书,经审核合法后,对登记项目进行登记,并及时公告登记结果,发放离婚证明书。

3、改变居住地登记:改变居住地指居民在原居住地以外安置家庭、居住的登记,一般是由原户口家庭主负责提出申请,并向派出所提交有关资料。

派出所依据申请表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居住情况进行核实,并出具核实意见书,经审核合法后,对登记项目进行登记,并及时公告登记结果。

4、死亡登记:死亡登记是指由与死者近亲属出具死亡证明、持有死者身份证的人向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法后,登记其死亡的登记手续。

办户口在哪里办理

办户口在哪里办理

办户⼝在哪⾥办理
我们知道新⽣⼉出⽣之后就要去上户⼝的,户⼝是很重要的东西,所以不能马虎,那么如果要办理户⼝的话应该要去哪⾥办理的呢?关于这个问题,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办户⼝在哪⾥办理
派出所。

⼆、具体流程
第⼀,⽗母双⽅的⾝份证。

⽗母双⽅的⾝份证要带好,不同地⽅,也有不需要⾝份证的。

第⼆,结婚证。

需要带⽗母的结婚证,有些地⽅只带⼀⽅的结婚证即可。

第三,出⽣证。

孩⼦的出⽣证明必须带好。

第四,准⽣证。

带着在街道办事处盖好章的准⽣证到派出所。

第五,户⼝本。

⽗亲或者母亲⼀⽅的户⼝本,到户⼝所在派出所,派出所会把孩⼦的户⼝⼀页放进户⼝本⾥。

三、办理需要时间
1、城市
分本地、外地和外省的3种
本地,拿结婚证和男⽅户⼝本去户⼝所在派出所开个婚迁,再去⼥⽅户⼝派出所迁出就⾏了
外地,外省,先结婚证领了,⼥⽅户籍所在地劳动局开⽆业证明,街道证明,回男⽅家申请⼊户(去公安局户籍科),⼀般15-30天,准⼊,拿准迁证明。

回⼥⽅家,开户⼝迁移证,回来拿户⼝本房产证就可以落户了。

以上只限城市
2、农村
⼀般只需要直接去派出所办婚迁等就直接过来了,速度较快。

通过上⽂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办理户⼝⼀般都是去派出所办理的,带上相关的资料,办理户⼝都是需要⼀定的时间的,这点希望⼤家可以明⽩。

以上这些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步的要求,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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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办理户口、证件工作规范( 试行)第一章办理户口登记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原则是:公民必须在常住地登记常住户口。

农业人口只能在有农业户口的地区进行登记。

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的总要求是:先审后办,先内后外,坚持日核对,做到人头不重不漏,项目不错不漏。

先审后办,即先查验申办人申办户口登记所需的证件证明,再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先内后外,即先填写四项变动登记簿,再按登记要求进行录入,最后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

办理户口登记的同时,要认真询问并及时变更户口自然登记项目,保证户口登记项目的详实准确。

第一条出生登记出生登记: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妇女生育的婴儿(其母在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以后出生的),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在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婴儿母亲为集体户口的,婴儿户口随母亲登记在集体户口上。

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其父母均为本市农业户口或母亲为农业户口,父亲为非农业户口的,可在其母亲或父亲户口所在地自愿登记非农业户口。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一、查验证件证明(一)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二)婴儿母亲、父亲的《居民户口簿》。

婴儿母亲的《居民户口簿》中“婚姻状况”栏未做“有配偶”登记的,还应提供《结婚证》;(三)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四)婴儿母亲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还需提供其母亲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要求为婴儿单独立户的,提供部队营房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五)超计划生育婴儿,在提供第(一)、(二)项证件证明外,还需提供当地计生部门开具的《征收社会抚育费收据》;(六)非婚生育的婴儿,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母亲的《居民户口簿》、计生部门开具的《征收社会抚育费收据》、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书;(七)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及翻译件、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婴儿母亲的《居民户口簿》、《生育服务证》或《征收社会抚育费收据》或区县计生委出具的同意报户口证明。

二、办理程序(一)填写出生登记簿;(二)编制公民身份号码;(三)录入、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

按要求录入各登记项目,如婴儿母亲系现役军人,婴儿户别定为“非农业”;在“何时由何地迁入本址”栏内填写“何年何月何日报出生”。

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并交申办人核实签字;(四)打印《居民户口簿》;(五)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相应位置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和承办人人名章;(六)检查核对并按规定收费;(七)退还《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护照》;留存《生育服务证》第三页和《出生医学证明》附页等。

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留存出生证明复印件等。

第二条死亡登记死亡登记:指本市有常住户口的公民死亡后,城市在火化(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监护人等持相关证明,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一、查验证件证明(一)死亡证明。

在医院死亡的,提供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在家中死亡的,提供当地街、乡卫生保健部门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街道居(村)委会证明及亲属申请;非正常死亡的提供公安司法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二)死者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程序(一)填写死亡登记簿;(二)在《常住人口登记表》死者“姓名”栏后半部分加盖死亡章,并在“何时何因注销户口”栏内填写何时何因死亡及注销户口日期。

如死者系户主,应重新确定新户主并变更户内其他成员户主关系、户主索引;如死者配偶户口在本户,还要变更死者配偶的婚姻状况;(三)修改计算机数据;(四)在《居民户口簿》死者页加盖死亡章,对户内其他成员登记项目进行相应变更。

申办人要求更换《居民户口簿》内芯的,可给予更换;(五)在《北京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第四、五联页注明“户口已注销”,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第四联加盖承办人人名章;(六)检查核对并按规定收费(指更换户口簿内芯);(七)退还《北京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五联、《居民户口簿》;留存死者《居民身份证》和《北京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三、四联;在家中、外地及非正常死亡的留存相应证明。

第三条迁出登记迁出登记:指公民将户口由现登记地迁往其他地区的户口登记。

办理户口迁出应由本人或户主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非本人或户主办理迁移的应提供迁移人授权委托证明。

一、迁往市内登记迁往市内登记:指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其户口由现登记地迁往本市其他地区的户口登记。

在本市监管场所服刑人员注销户口的视为迁往市内。

(一)查验证件证明1、迁出或注销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农业人口提供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3、逮捕、劳动教养人员的《注销户口通知书》或家属申报。

(二)办理程序1、填写迁往市内或本管界移动登记簿(逮捕、劳动教养人员按服刑地点填写迁往地址分类);2、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

在“何时何因迁往何地”栏内,填写迁出日期和迁往区县的详细地址或服刑场所;在迁出人姓名栏后半部分加盖迁出章。

户主迁出时应重新确定户主并变更户内其他成员户主关系、户主索引。

在《居民户口簿》迁出人页加盖迁出章;3、录入、打印《市内户口迁移证》,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逮捕、劳动教养办理注销户口的,不打印该证);4、检查核对并按规定收费;5、退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及《市内户口迁移证》;留存逮捕、劳动教养《注销户口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及迁移人授权委托证明。

二、迁往市外登记迁往市外登记:指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其户口由现登记地迁往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户口登记。

服兵役、出国出境、失踪(失踪6个月后)及在外地监管场所服刑人员注销户口的视为迁往市外。

(一)查验证件证明1、招生、毕业分配:提供招生、毕业分配证明;2、参军:提供《入伍通知书》;3、出国、出境: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批准赴台湾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或家属申报;4、失踪:提供法院(宣告失踪)判决书或报失登记及单位或居(村)委会的证明;5、逮捕、劳动教养:提供逮捕、劳动教养《注销户口通知书》或家属申报;6、其他原因迁出的:提供《准予迁入证明》。

上述人员迁出或注销,还需提供迁出或注销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程序1、填写迁往市外登记簿。

服兵役按迁往市外城镇填写;失踪按迁往市外乡村填写;逮捕、劳动教养按监管场所地点填写迁往市外城镇或乡村;出国出境填写迁往国外。

2、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

(1)在《常住人口登记表》“何时何因迁往何地”栏内填写迁出日期和迁往地的详细地址,并在迁出人栏内加盖迁出章。

户主迁出时应重新确定户主并变更户内其它成员户主关系、户主索引,在《居民户口簿》迁出人页加盖迁出章;(2)在《常住人口登记表》“何时何因注销户口”栏内视迁出情况分别填写:服兵役:何年何月何日参军;出国出境:何年何月何日到何国或何地区;逮捕、劳动教养:何年何月何日被送往何地;失踪:何年何月何日报失踪,何年何月何日注销。

3、录入、打印《户口迁移证》,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服兵役、出国或出境、逮捕、劳动教养以及失踪注销户口的,不打印该证)。

4、在《入伍通知书》注销户口回执、《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批准赴台湾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上填写“户口已注销”及注销日期,同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5、检查核对并按规定收费。

6、退还《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招生及分配证明、《入伍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批准赴台湾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法院失踪判决书、《居民身份证》;留存《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逮捕、劳动教养《注销户口通知书》、迁移人授权委托证明,收回注销户口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第四条迁入登记迁入登记:指公民将户口由其他登记地区迁入本地区的户口登记。

户口迁入登记应由本人或户主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非本人或户主办理迁移的应出具迁移人授权委托证明。

一、市内迁入登记市内迁入登记:指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其户口由本市其他地区迁入本地区的户口登记。

由本市监管场所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入户的,视为市内户口迁入。

(一)查验证件证明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市内户口迁移证》;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3、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提供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农业人口提供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4、农业人口迁入的,提供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5、由本市监管场所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的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办理入户。

管制、假释、缓刑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的释放证明书及主管所长的审批单。

(二)办理程序1、填写市内迁入或本管界移动登记簿(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按服刑地点填写迁入前地址分类);2、收取迁入人(16周岁以上)两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光纸黑白大头标准照片,一张粘贴在《常住人口登记表》背面;一张用于计算机扫描;3、录入、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

录入迁入人户口登记项目,迁入人为户主的,要变更户内其他成员户主关系及户主索引,结婚迁入的,需变更其配偶的婚姻状况。

将打印完毕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交申办人核实签字;4、打印《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及《居民户口簿》相应位置上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和承办人人名章.打印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管制、假释、缓刑人员的《常住人口登记卡》时,“何时何因由何地迁来本址”栏只打印“何年、何月、何日迁入”,不打印“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管制、假释、缓刑”字样;5、检查核对并按规定收费;6、退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住房证明原件;留存《市内户口迁移证》、住房证明复印件、村委会同意立户(入户)证明、释放、解除劳动教养证明及迁移人授权委托证明;7、将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及管制、假释、缓刑人员办理入户情况填写《情况通报单》,转交社区民警。

二、市外迁入登记市外迁入登记:指公民户口从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户口登记。

复员转业、回国、失踪注销户口后又寻回及由外地监管场所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回京人员入户的,视为市外迁入。

(一)查验证件证明1、复员、转业和退伍军人:本市兵源的提供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兵源的提供市局《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提供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以上人员还需提供部队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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