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矿物油管理办法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管理工作,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提高废矿物油综合利用技术水平,依据《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符合《规范条件》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实行公告管理。
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相关行业协会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公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申请列入公告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三)符合《规范条件》中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所列条件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公告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材料:(一)《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申请书》;(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项目建设土地审批文件复印件;(四)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审批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
第五条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拥有多个位于不同地址的厂区或生产车间的,每个厂区或生产车间需要单独填写《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申请书》,并在申请符合行业规范审查时同时提交。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第三条、第四条有关要求,对申请公告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具体审查意见,报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于每年3月31日和9月30日前将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七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申请材料后,依据第三条、第四条有关要求,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和相应专家对各地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和现场抽查核实,确定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
第八条经复核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
废油管理办法
废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油的管理,保护环境和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生产、使用、处理和储存废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废油应当根据其来源、性质、用途和数量等因素,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防止对环境和健康造成危害。
第四条废油的分类:1. 工业废油:指各种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油,包括机加工废油、涂料废油、金属加工废油、石油化工废油等。
2. 民用废油:指日常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废油,包括厨余废油、动植物油脂废油、机动车废油等。
3. 危险废油:指含有有毒有害成分或超标的废油,根据其特殊性质应当采取特殊的管理措施。
第五条废油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废油收集单位应当持有环境保护部门核发的相关许可证,并按照规定进行收集和储存。
2. 废油运输企业应当持有相关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确保废油安全运输。
3. 废油处理单位应当持有环境保护部门核发的相关许可证,建立健全的废油处理管理体系,确保废油经过合理的处理后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第六条对于难以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废油,应当及时报告环境保护部门,并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置,确保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七条废油的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台账和记录制度,包括废油来源、用途、数量、去向等信息,便于监管和查阅。
第八条废油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接受环保部门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总结:1. 列举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环境保护法、废油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紧急处置、台账和记录制度、整改、处罚等。
2. 列举如下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立法最重要的环保法律之一。
废油分类:根据来源、性质、用途和数量等因素将废油分为工业废油、民用废油和危险废油。
收集、运输、处理:废油的管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步骤,关系到废油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
废矿物油处置方案方案
废矿物油处置方案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产生废弃物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
其中,废矿物油是一个有害且难以处理的类型。
本文将介绍一些废矿物油处置方案。
1. 废矿物油的危害废矿物油含有丰富的有机化合物和重金属,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废矿物油的排放可能会造成水土污染,危及生物多样性。
另外,由于废矿物油固化难度大,造成环境和健康风险病相对较大。
因此,废矿物油的科学处理变得至关重要。
2. 废矿物油处置方案2.1 再生废矿物油可以通过再生工艺进行处理。
这个过程与原油的提炼和炼制相似,通过提取油中有用的化合物,即可再次利用。
再生处理的好处是可以节省原油资源,同时可以减少废弃物的数量。
然而,再生工艺需管理控制噪声、环境污染、建立安全监管体系。
如还须考虑对首次使用的矿物油的替代效果。
可否达到原油基础性质标准即可再生。
因此,使用这个方法需要需谨慎,合理执行。
2.2 燃烧处理废矿物油可以通过燃烧处理来进行处置。
这个过程会释放出能量,可用来供暖或发电。
与再生不同的是,燃烧处理不再需要处理之后的产物,能量和小量的灰烬就可以得到处理。
然而,燃烧处理也有其致命缺点。
释放的有害物质可能会造成空气和大气污染。
另外,这种处理方法只能应用于能源回收的场合,对于大部分的废矿物油来说并不适用。
2.3 堆填堆填是一种在地表埋掉废矿物油的处理方法。
这个过程会涉及挖填埋场用于储存废矿物油和覆盖填埋区的土壤。
这是一种较为简单的处理方法,但是也存在缺点。
首先,废矿物油会在土壤中漏出,影响周边的地下水质。
其次,这个方法不仅只是隐藏起来废弃物,也不利于回收资源。
2.4 生物处理生物处理是一种使用微生物分解废弃物的技术。
废矿物油可以通过微生物分解成无害的物质。
这个过程没有产生任何有害排序物质,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然而,这个处理方案需要多种实验条件达到微生物分解I的理想条件。
温度、湿度、PH值、微生物的种类对于生物处理皆有重要影响。
另外,这个处理方案的成本较高,维护也较为困难。
废油回收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3.2乙方应在回收废油前,向甲方提供废油回收费用的报价,并经甲方确认。
3.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废油回收费用。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完成废油回收工作。
1.1甲方将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废矿物油(包括但不限于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等)委托乙方进行回收处理。
1.2乙方负责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甲方委托的废油进行合法、合规的回收处理。
第二条废油回收流程
2.1甲方应建立健全废油管理制度,对废油的产生、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第七条争议解决
7.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如协商无果,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附则
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8.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应保障甲方在废油回收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5.2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6.1双方同意,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书面签署,并经双方确认。
6.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废油回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废油收集处理制度范本
废油收集处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废油收集和处理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废油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废油,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不能再继续使用的油类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废食用油等。
第三条废油的分类废油分为以下两类:(一)废矿物油,包括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液压油等;(二)废食用油,包括废植物油、废动物油等。
第四条废油的收集废油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废油产生单位应设立废油收集点,并为废油提供专门的收集容器;(二)废油产生单位应定期将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废油处理单位进行收集;(三)废油收集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废油泄漏、溢出,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五条废油的运输废油的运输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废油运输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运输资质,并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二)废油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废油泄漏、溢出,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三)废油运输单位应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进行运输,确保废油的安全、及时送达处理单位。
第六条废油的处理废油的处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废油处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处理资质,并使用符合要求的处理设备;(二)废油处理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废油泄漏、溢出,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三)废油处理单位应对处理后的废油进行达标排放,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七条废油的利用废油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可以进行资源化利用。
废油资源化利用单位应确保利用过程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八条监督管理(一)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废油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二)废油产生、运输、处理和利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废油的安全、合规处理;(三)鼓励社会公众对废油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活动进行监督。
第九条法律责任违反本制度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办法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办法引言废矿物油是指经过使用后作为废弃物排放的矿物油。
废矿物油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同时也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因此,废矿物油的综合利用已经成为了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途径之一。
在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条件。
为此,我们制定了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办法,以规范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并确保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的安全和环保。
定义1.废矿物油:指经过使用后作为废弃物排放的矿物油。
2.废矿物油综合利用:指对废矿物油进行收集、分离、精炼等处理后,综合利用到能源、化工、建材、冶金等产业中,同时实现其从有害物质向无害物质转化的过程。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从事废矿物油综合利用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
行业规范条件公告1.废矿物油的收集、运输应当遵循有关标准,并采取防止泄漏和污染的措施。
2.废矿物油的存储、加工、综合利用应当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并遵循有关标准。
3.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场所应当具有完善的环境保护设施和自动化控制系统,并应当实现高效、安全、环保的综合利用过程。
4.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过程中,应当遵循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及时处置,保障生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5.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对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和监控,确保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6.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应当依法申请相关执照和许可证,确保其合法经营,并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监管和处罚对于未遵守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处罚、停产整顿等措施,直至被吊销或注销相关执照或许可证。
结论制定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办法,对于规范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保障环境和人类健康,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当共同遵守行业规范条件公告,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废矿物油管理制度牌
废矿物油管理制度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废矿物油的处理和利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再利用的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储存、运输和利用含废矿物油的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废矿物油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第四条废矿物油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废矿物油管理应当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废矿物油的资源化利用。
第六条废矿物油管理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废矿物油资源化利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第七条废矿物油管理应当采取综合治理、分类管理的方式,实现废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
第八条政府应当加大对废矿物油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废矿物油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对于违法违规处理废矿物油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第二章废矿物油的分类和管理第十条废矿物油应当按照来源和性质进行分类管理,包括工业生产废矿物油、交通运输废矿物油、餐饮生活废矿物油等。
第十一条废矿物油管理工作应当与润滑油产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密切合作,建立废矿物油回收利用系统。
第十二条废矿物油需要进行专门的储存和处理,确保安全无污染。
第十三条废矿物油的运输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运输法规,严禁非法运输和倾倒行为。
第十四条废矿物油的利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推行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再生资源。
第十五条废矿物油管理需建立完善的档案记录,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
第三章废矿物油的资源化再利用第十六条废矿物油的资源化再利用包括能源利用和化学利用两种方式。
第十七条废矿物油的能源利用应当采取高效、环保的方式进行,推动废物能源的再生利用。
第十八条废矿物油的化学利用应当推广废矿物油的再生资源利用技术,促进资源再利用。
第十九条废矿物油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当遵循节能减排的原则,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
第二十条废矿物油的资源化再利用应建立健全的市场机制,创新技术,拓展应用领域。
第四章废矿物油管理的监管和保障第二十一条废矿物油管理的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废矿物油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废矿物油的问题。
废矿油管理制度
废矿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废矿油管理工作,维护环境卫生,保护资源,减少污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废矿油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生产单位、收购单位、运输单位等。
三、废矿油管理责任1. 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废矿油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废矿油的分类、包装、存储等工作,并定期进行培训,确保废矿油的正确处理。
2. 收购单位应对废矿油进行分类鉴别,保证其收购的废矿油符合相关规定,做好废矿油的登记、存储等工作。
3. 运输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废矿油进行包装、运输,确保废矿油不泄漏、不外泄。
4. 所有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加强废矿油的监管,确保不违法倾倒、随意处理。
四、废矿油分类管理1. 废矿油按照其成分和性质进行分类管理,分为可回收废矿油和不可回收废矿油两大类。
2. 可回收废矿油包括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可以通过再加工回收利用。
3. 不可回收废矿油包括含有大量杂质、水分过多等无法再利用的废矿油,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废矿油包装存储1. 废矿油应在专用的废弃物垃圾桶中存放,避免与其他废物混合。
2. 废矿油包装应采用防漏、防溅的包装材料,避免漏油污染环境。
3. 废矿油存储应选择通风良好、远离火源的地方,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4. 废矿油存储位置应明显标识,防止误用。
六、废矿油处理处置1. 可回收废矿油应交由专业单位进行再利用处理。
2. 不可回收废矿油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严禁私自倾倒或随意处理。
3. 废矿油处置过程中要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废矿油处理安全环保。
七、废矿油监管检查1. 废矿油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废矿油进行检查核对,确保废矿油的安全管理。
2. 相关监管部门应增加对废矿油的监管力度,加大对废矿油非法倾倒的处罚力度。
3. 对违反废矿油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废矿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废矿油管理制度宣传教育1. 废矿油管理单位应加强员工的废矿油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废矿油管理的意识和水平。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1. 引言废矿物油是指在各种生产和运输领域产生的废油,包括废润滑油、废转化油、废机油、废液压油等。
废矿物油对环境具有极大的危害,因此,对其进行综合利用有利于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节约资源的同时增加经济效益。
为了规范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促进废矿物油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暂行办法。
2. 适用范围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的管理和监督,包括废矿物油资源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利用等环节。
3. 管理要求3.1 政策法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包括《废旧金属经营管理办法》、《危险废物名录》等。
3.2 许可证从事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的企业,应持有相应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许可证。
3.3 实施标准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应实施相应的标准,包括废矿物油资源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利用等环节的标准。
3.4 安全措施在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设立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以及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等。
3.5 统计报告从事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的企业,应每年编制废矿物油综合利用情况统计报告。
3.6 管理机构国家对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的监管机构为环境保护部门。
地方政府应当设立相关的监管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进行监督和管理。
4. 管理措施4.1 公告管理对于从事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的企业,应当从事前告知、公开公告、核实备案等环节入手,确保废矿物油资源的可追溯性和可控性。
企业应在业务执照和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证件的有效期内经过注册、备案并持证经营。
4.2 监管机构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业的监管,采取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停产整顿等措施,确保废矿物油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同时,地方政府应当通过财政政策、减免税收等措施扶持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
5. 结论废矿物油资源的综合利用是国家绿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暂行办法制定的目的就在于加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的监管和管理,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使废矿物油得到合理利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为经济发展和环保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废矿物油间安全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废矿物油间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废矿物油收集、储存、处理和处置的场所及活动。
####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废矿物油间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废矿物油间安全管理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环保部门协调。
第五条废矿物油间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并严格遵守本制度。
#### 第三章安全设施与设备第六条废矿物油间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蚀等安全设施。
第七条废矿物油储存设备应采用防渗漏、防挥发、防静电等材质,确保安全。
第八条废矿物油间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 第四章安全操作规程第九条废矿物油间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规定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第十条废矿物油收集、储存、处理和处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应熟悉废矿物油的特性和处理方法,遇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废矿物油间应保持通风良好,避免因挥发产生的有害气体积聚。
####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维护第十三条定期对废矿物油间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设施设备、操作规程、防护用品等。
第十四条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废矿物油间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 第六章应急预案第十六条制定废矿物油泄漏、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七条确保操作人员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八条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说明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废矿物油间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认真执行,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废矿物油管理规定
废矿物油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废矿物油的管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及乱
排乱放造成的环境污染,特制定本规定。
一、分厂设置单独库房存放废矿物油,库房地面必须进
行防渗处理,同时符合防风、防雨、防晒要求,并按要求做好安全标识、配置灭火器材。
二、生产指挥中心物管室负责矿物油、废矿物油的领用
与保管,并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检修车间、净化车间:负责本车间范围内废矿物油的收集管理。
三、各车间设备检修、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由车间设备检修、维修人员进行分类收集,统一存放于旧油桶内,并及时交予指挥中心物管室,分区、分类存放。
四、物管室对所有矿物油、废矿物油出入库必须建立台账,做好记录;对车间交来、领用或交予公司废旧回收部门的废矿物油要做好记录,标明:上交或领用日期、单位、废油种类(名称)、数量、经办人、接收人。
五、废矿物油存储到一定数量,物管室及时联系公司废旧回收部门,将废机油统一交予公司回收部门,并办理相关出库登记手续。
六、任何车间和个人不允许把废矿物油倒入地沟或随意排放。
七、存放危废的库房不得存放一般固体废物及其它原材物料。
存放废矿物油的桶应封闭。
八、分厂针对本单位危废品制定危废污染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九、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考核责任车间安全专工200元。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办法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办法1、概述废矿物油是指不含有重金属和其他有毒物质,不适合用于燃料和润滑油等领域的废弃物。
废矿物油是一种非常有价值的资源,可以通过综合利用变成可再生能源,用于化工、能源等行业。
为了推动废矿物油的综合利用,促进绿色发展,国家出台了《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办法》。
本文主要介绍该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2、法律依据该管理办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的基础上制定的。
其宗旨是加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的规范管理,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3、管理范围和对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从事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的企业和个人。
具体包括以下方面:•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设施的建设、改建和扩建。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的治理和排放。
4、规范要求4.1、设施建设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条例》、《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等。
设施的建设、改建和扩建,应当依据相关的环评程序进行审批,获得环境保护部门的许可。
4.2、产品生产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产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在生产过程中应当遵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
4.3、污染物治理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治理和排放。
废水、废气排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严禁超标排放。
废渣应当安全存放,待后续处理或处置。
4.4、安全管理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应当制定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体系。
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安全演习,确保生产安全。
4.5、监测和信息报告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应当建立环境监测系统,监测排放情况、噪声等环境指标。
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向环保部门报告环境信息和生产情况。
5、行政监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定期对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废矿物油处理公司管理制度
废矿物油处理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废矿物油处理公司的管理行为,保障生态环境,维护群众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废矿物油处理公司是指专门从事处理废矿物油及相关废物的企业。
第三條废矿物油处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四條废矿物油处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规范运营行为,确保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五條废矿物油处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相关营业执照和环保许可证,依法经营。
第六條废矿物油处理公司应当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七條废矿物油处理公司应当保证处理设备、工艺和管理水平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确保处理效果达到相关标准。
第八條废矿物油处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九條废矿物油处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條废矿物油处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废物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减少污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一條废矿物油处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加强资金监管,保障企业经济稳定发展。
第十二條废矿物油处理公司应当着力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获得社会认可与赞誉。
第三章工作机构第十三條废矿物油处理公司应设立生产、质量、安全、环保、财务等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
第十四條废矿物油处理公司应当设立总经理办公室,协调各部门工作,及时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
第十五條废矿物油处理公司应当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六條废矿物油处理公司应当设立质量监督部门,加强质量监督,提高产品质量。
第十七條废矿物油处理公司应当设立环保监督部门,加强环保监督,保护环境。
第十八條废矿物油处理公司应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做好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1废矿物油管理制度(1)
废矿物油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存放废矿物油储存,保证相关危险品储存的质量,特制订以下废矿物油管理制度。
1、所有的废矿物油需设立专门的存放地点,专设废矿物油存放区。
2、远离火种,高温处,严禁吸烟。
4、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容器上张贴相应的标识。
5、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时入库,存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转移时按照危废转移制度办理转移联单,及时与运输单位、经营单位对接接收时间和废矿物油的接收量,发现异常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及负责人。
6、对废矿物油要随时检查,发现渗漏或泄漏及时采取措施。
7、危废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
8、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安全隐患,及时排查。
废矿物油管理规程
废矿物油管理规程
一、为切实做好车间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加强废矿物油的管理,使废矿物油收集、储存、处置工作规范化,特制定实施本规程。
二、凡在采矿车间管理区域内施工作业的任何单位,任何涉及油品使用的作业均须符合本规程相关规范。
三、废矿物油的收集
3.1各维修单位或施工单位在维修、保养、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不得任其流淌或从收集容器内溢出到地面,必须在作业前采取废矿物油收集措施。
3.2用于收集废矿物油的容器必须具备完好的密封盖,保证废矿物油运输过程中不外溢、滴漏。
3.3 废矿物油从暂存、收集盛装容器中统一集装到油桶的过程中必须使用漏斗以防止油液外流至地面。
四、废矿物油盛装容器规范
4.1 废矿物油统一储存于容积为200L的工业油桶中。
4.2 废矿物油从设备内排出过程中必须采用油管或漏斗接入放油口,不得任由油液喷射、溅溢,暂存容器可为敞口油盆,也可用工业油桶收集。
4.3为了便于各单位废矿物油区分管理,废矿物油满桶和空油桶需进行标记,分区堆存管理。
昆明嵩掘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油桶上喷
涂“嵩”字样;公司内部人员在领用油品时必须在油桶上喷涂“内”字样。
五、废矿物油堆存
5.1满桶废矿物油、空油桶优先存放于废油仓库,油桶必须拧紧上盖,堆放整齐;
5.2当废油仓库堆满后,进行露天堆放,拧紧油桶盖,放置整齐,并用塑料防水胶布覆盖,防止雨水冲刷油桶导致油污入地。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背景与概述废矿物油是指已经使用过的或是废弃的润滑油、机油、液压油、变速箱油等石化制品,这些矿物油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和人体都具有非常严重的污染和危害,因此废矿物油的处理和综合利用成为了环保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为了促进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保障环境和人体健康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条件和标准,同时通过公告和管理等措施进行监督和实施。
本文介绍了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规范条件公告管理规范条件公告针对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中的不合规、非法操作和不良习惯,国家出台了规范条件公告管理等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废矿物油的规范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
规范条件公告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按照《废矿物油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条件规范》(GB 50834-2013)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公告,并在规定范围内向社会公示。
该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公告范围、公告时间等。
规范条件要求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需要符合一定的规范和条件要求,才能够得到国家的认可和公告,具体要求包括:1.废矿物油必须经过预处理后再进行综合利用。
2.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必须符合《废矿物油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条件规范》(GB 50834-2013)的相关规定。
3.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确保综合利用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4.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废矿物油来源登记、收集、运输、管理等制度和流程。
5.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必须对综合利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废矿物油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规范条件管理规范条件管理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对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企业的综合利用工作符合国家的规范和要求。
具体的规范条件管理包括: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进行注册和备案,并对企业的环境保护设施和工艺进行审核和监督。
废矿物油管理手册
废矿物油管理手册1. 引言废矿物油是指在工业生产、机械运转及车辆行驶中使用后失去原有功能而被废弃的矿物油。
废矿物油的管理对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至关重要。
本手册旨在对废矿物油的管理进行规范和指导,确保其安全处理和合理利用。
2. 废矿物油分类废矿物油可分为以下几类:•废机油:来自机械设备的使用后的废油,包括润滑油和润滑脂。
•废变速器油:来自变速器使用后的废油。
•废轮胎油:来自废旧轮胎再生产过程中提取的废油。
•废船油:来自船舶使用后的废油。
•废燃料油:来自燃料使用后的废油。
3. 废矿物油管理流程3.1 收集废矿物油的收集是管理的第一步,必须确保废油的来源清晰明确。
可以通过设立专用容器或罐进行收集,保证废油不会外泄。
3.2 运输运输废矿物油时,必须使用合适的容器和车辆,避免泄漏和污染环境。
运输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安全运输。
3.3 处理废矿物油的处理包括物理处理和化学处理两种方法。
物理处理主要是通过蒸馏、过滤等方法将废油中的杂质分离出来;化学处理则是通过化学方法将废油还原成可再利用的油品。
3.4 再利用处理后的废矿物油可以再利用,例如作为润滑油、燃料等。
再利用废油能够减少资源浪费,对环境也有很大的益处。
4. 废矿物油管理的注意事项•避免混合:不同种类的废矿物油不能混合在一起处理,以免影响处理效果。
•防止污染:废矿物油在处理和储存过程中要防止污染环境,确保安全。
•合法处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废矿物油的管理有明确规定,必须依法处理。
5. 废矿物油管理的意义废矿物油的管理不仅可以保护环境、减少资源浪费,还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与此同时,规范的废矿物油管理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6. 结语废矿物油管理是当前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工作之一,需要企业和个人共同努力。
通过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合理处理废矿物油,我们可以为地球环境和人类生存做出贡献。
希望本手册能够对废矿物油管理工作提供帮助和指导。
以上为《废矿物油管理手册》的内容概要,希望能为您提供有用的信息。
危险废油管理制度
危险废油管理制度(用心整理的精品word文档,可以编辑,欢迎下载)作者:------------------------------------------日期:------------------------------------------废油管理制度1、废矿物油实行“集中放置、定期申报转移”制度。
以各生产厂为单位,将装置、设备换下的废油、设备渗漏的润滑油、及其它生产环节产生的所有废旧润滑油,按其种类收集存放于固定地点,不按规定存放的,每次扣考核20元。
2、在运输、更换、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生油品泄漏、打翻,应及时用木屑、抹布吸干,然后袋装放入含油废物箱,如果不及时处理,造成油品泄漏进入排水管道,造成COD超标,一次扣考核100元。
3. 建立建全废矿物油管理台帐和废矿物油出入库登记制度,要将进库和出库时间、数量种类及原由详细记录,各相关管理人员在出入库台账上签字确认,如不按规定签字确认存放的,每次扣考核20元。
4. 收存废矿物油的大桶要洁净,配齐盖子、垫圈,尽量密封,做好防水、防尘;废矿物油的存放要避免高温、阳光直射、远离火源,独立存放,周围不得放置可燃品,且不得与不相容的废物混合存放或合并存放,并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不按规定存放的,每次扣考核20元。
5. 废矿物油出库前要提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对废矿物油的转移数量、处置单位、运输车辆(车牌号)等做好记录台帐,不按规定的,每次扣考核20元6. 装车过程中要对运输单位的防范措施仔细检查,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进入废矿物油储存现场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补充协议书甲方(全称):乙方(全称):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docx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管理工作,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提高废矿物油综合利用技术水平,依据《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符合《规范条件》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实行公告管理。
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相关行业协会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公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申请列入公告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三)符合《规范条件》中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所列条件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公告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材料:(一)《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申请书》;(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项目建设土地审批文件复印件;(四)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审批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
第五条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拥有多个位于不同地址的厂区或生产车间的,每个厂区或生产车间需要单独填写《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申请书》,并在申请符合行业规范审查时同时提交。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第三条、第四条有关要求,对申请公告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具体审查意见,报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于每年3月31日和9月30日前将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七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申请材料后,依据第三条、第四条有关要求,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和相应专家对各地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和现场抽查核实,确定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
第八条经复核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
废矿物油暂存场所管理制度责(一)(二)
废矿物油暂存场所管理制度(一)1、目的对生产和服务活动中的废矿物油进行控制,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生活全过程的废矿物油的控制。
3、职责3.1 公司各单位负责收集、管理本部门产生的废矿物油。
3.2 库房负责本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的清理、合法转移的管理。
3.3环保科负责废矿物油贮存场所和合法转移的登记监督管理。
4、控制要求4.1废矿物油的标识、收集、储存。
4.1.1废弃物的各部门均设置危废临时放置点,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4.1.2废矿物油产生后,由产生部门工作人员将废矿物油放置到临时放置点,要按照危险废弃物的种类分类存放,设专人管理,并进行明确标识。
4.1.3存放场所要采取防雨、防渗漏、防火措施、对易飞扬、易挥发的危险废弃物应封闭存放。
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1年。
废矿物油暂存场所管理制度(二)4.1.4存放废矿物油场所和容器要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能正常使用。
4.1.5危险废弃物和一般固体废弃物要分开存放,禁止混合收集、存放。
4.1.6收集、储存、运输、处置废矿物油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转作它用的,必须消除污染后,方可使用。
4.2废矿物油的处置4.2.1处置废矿物油时必须由环保科报请县环保局批复并开具危废转移联单方可处置,转移联单由环保科保存。
4.2.2库房要对危险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登记,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
4.3管理措施4.3.1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储存、运输环节的管理,杜绝渗漏事故,确保危废产生、储存、运输安全。
4.3.2危废的产生处置必须建立台账,要及时、准确记录。
4.3.3环保科定期对废矿物油贮存场所和装置进行检查。
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化成一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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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矿物油管理办法
一.建立了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并上墙;
二.废矿物油由专人管理;
三.建造了一个池子作为废矿物油贮存容器,池子的底部做了硬化处理,防渗防流失,池子在室内,防雨;
四.贮存池子远离火源并配备了灭火器;
五.贮存废矿物油的池子粘贴了危险废物标志;
六.每天更换下来的废矿物油统一倒入贮存池,废机油格和机油瓶也分开放置;
七.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废矿物油回收合同,贮存的废矿物油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八.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每次开据的转移联单都登记入账;
九.购置了一些木屑和废抹布,用于清除滴漏在修理车间和贮存池子的废矿物油;
十.每年向环保污染控制科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流向;
十一.积极向车主介绍车辆的保养知识,减少车辆的损耗,建议多乘坐公共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