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烟花爆竹销毁安全指南
销毁废旧烟花爆竹时应注意事项范本
销毁废旧烟花爆竹时应注意事项范本销毁废旧烟花爆竹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必须非常小心和谨慎。
以下是一份销毁废旧烟花爆竹时应注意的事项范本,供参考:一、确保安全1. 寻找合适的地点:选择空旷的地区进行销毁,远离居民区和易燃物,确保周围没有可燃物和易燃气体。
2. 检查天气状况:确保无风或微风状况下进行销毁,避免烟花爆竹在风中飞散。
3. 保持距离:人员和物品应与烟花爆竹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意外。
4. 准备灭火设备:准备灭火器、水桶等灭火设备,并确保灭火设备在销毁现场附近的易取得位置。
二、正确操作1. 穿戴安全装备: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服、耳塞、护目镜、手套等安全装备,以免受到伤害。
2. 分类储存:根据不同类型的烟花爆竹进行分类储存,以便安全销毁。
3. 操作台准备:设置一个稳定的操作台,将烟花爆竹摆放整齐,以便安全销毁。
4. 逐个销毁:按照逐个销毁的原则,确保每个烟花爆竹都得到安全销毁。
5. 根据类型选择销毁方法:不同类型的烟花爆竹有不同的销毁方法,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销毁方法。
三、处理残留物1. 确保完全熄灭:销毁后的残留物应被完全熄灭,以免引发火灾。
2. 包装处理:将完全熄灭的残留物包装起来,使用专用的密封袋或容器。
3. 盖上安全标识:为了安全起见,在包装上盖上“危险废物”等安全标识,以便后续处理。
4. 交由专业单位处理:将包装好的残留物交由专业单位进行后续处理,确保环境不受污染。
四、宣传与教育1. 呼吁公众不乱扔烟花爆竹:加强公众宣传,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呼吁他们不要乱扔烟花爆竹,避免危险发生。
2. 提供正确销毁信息:向公众提供关于销毁废旧烟花爆竹的正确信息,告知销毁的重要性和应注意的事项。
3. 教育儿童注意安全:通过学校、社区等渠道,加强对儿童的安全教育,告知他们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
烟花炮竹燃放安全措施手册
烟花炮竹燃放安全措施手册第一节:了解烟花炮竹的种类和安全规定烟花炮竹是中国传统节日庆祝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
然而,由于其易引发事故和火灾,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来确保燃放过程中的安全。
在燃放烟花炮竹之前,务必了解以下内容:1.1 烟花炮竹的种类烟花炮竹可分为礼花、冠花、玩具打火机、核仁炮仗、娃娃爆竹等多个种类。
不同种类的烟花炮竹具有不同的特点和安全规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正确选择和使用。
1.2 烟花炮竹的安全规定- 严禁在居民区、商业区、森林和易燃易爆物品附近燃放烟花炮竹。
- 不要在高楼大厦、人流密集的区域以及容易引发火灾的环境中燃放烟花炮竹。
- 禁止未成年人单独操作烟花炮竹,应有成年人进行监督指导。
- 确保烟花炮竹的存放和燃放场所通风,并远离易燃物品和火源。
- 必须穿防静电服、防火手套、防静电皮鞋等适当的防护装备才能燃放烟花炮竹。
第二节:烟花炮竹燃放前的准备工作在燃放烟花炮竹之前,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工作,确保燃放过程中的安全:2.1 安排燃放场所选择一个开阔、无易燃物品、醒目且没有高楼大厦的场所燃放烟花炮竹,从而减少火灾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同时,需要确保场地的通风良好,避免烟花炮竹残留物造成危险。
2.2 清理周围环境在燃放场所周围清理杂物、燃烧物和其他易燃物品,以防止烟花炮竹燃放引发的火灾或事故。
2.3 准备灭火器材在燃放场所附近放置灭火器、水桶和湿毛巾等灭火工具,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扑灭火灾。
第三节:烟花炮竹燃放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在燃放烟花炮竹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以下安全措施是至关重要的:3.1 不得同时点燃多个烟花炮竹一次只能点燃一个烟花或炮仗,不得同时点燃多个烟花炮竹,以免引发火灾和伤害。
3.2 保持安全距离在点燃烟花炮竹后,迅速退到安全距离处,确保自身的安全。
不要接近正在燃放的烟花炮竹,以免发生意外伤害。
3.3 燃放后的处理燃放结束后,应立即清理烟花炮竹残留物。
待残留物冷却后,使用防静电工具将其包装并妥善处理。
过期、损坏烟花爆竹安全处置制度
过期、损坏烟花爆竹安全处置制度过期或损坏的烟花爆竹需要进行安全处置,以防止意外事故和人员伤害。
以下是一些关于烟花爆竹过期和损坏安全处置的制度措施:
1. 监管:建立完善的监管机构,负责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和安全管理。
监管机构应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在发现过期或损坏的烟花爆竹时及时报告和处置。
2. 存储:烟花爆竹应妥善存放在指定的仓库或库房中,确保安全防火措施的完善。
过期或损坏的烟花爆竹应单独存放,远离其他易燃物品。
3. 定期检查:对存储的烟花爆竹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过期或损坏的产品。
检查应包括外观、包装、标签等方面,确保产品的正常和安全性。
4. 处置程序:一旦发现过期或损坏的烟花爆竹,应立即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如销毁、封存或报废。
在进行处置时,应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安全并防止二次污染。
5. 培训教育:对从事烟花爆竹行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过期和损坏烟花爆竹的识别和处理能力,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6. 公众宣传: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们对过期和损坏烟花爆竹的认识和警惕,增强其安全使用和处置意识。
总之,过期和损坏烟花爆竹的安全处置制度应包括监管、存储、定期检查、处置程序、培训教育和公众宣传等多方面的措施,确保人员和环境安全。
报废烟花爆竹销毁安全操作规程
报废烟花爆竹销毁安全操作规程1 总则1.1 为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国家标准,规范报废烟花爆竹的销毁行为,确保报废烟花爆竹销毁过程安全,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报废烟花爆竹的销毁。
不适用于其它来源的报废烟花爆竹的销毁。
1.3 报废烟花爆竹的销毁,除遵守本规程外,还应遵守公司其它相关制度和技术规程。
2 术语2.1 报废烟花爆竹指超过有效储存期限的烟花爆竹或质量安全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
2.2 销毁指采取技术措施消除报废烟花爆竹危险特性的作业及过程。
2.3 作业人员指从事报废烟花爆竹销毁的操作人员和现场监督的人员。
3 作业人员从事报废烟花爆竹销毁的人员,应当经过公司级的专项安全知识培训,掌握烟花爆竹质量安全标准和产品结构、作用原理、危险特性和应急处置方法,具备销毁烟花爆竹的操作技能,经公司考核合格,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4 着装及防护器材销毁全过程,作业人员应当着棉质工作服、戴安全头盔、穿防火工作鞋;穿戴好防护用品,使用专用器具,备好灭火器和水桶等消防器材。
5 作业场所销毁报废烟花爆竹的场所应当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的规定,外部安全距离和安全设施符合设计要求。
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防护掩体、销毁品存放间室(或划定存放地域)、销毁水池(池有效容积不得小于15立方米)或销毁坪、远距离点火装置、消防水池等设施,并经过公司确认。
6 销毁操作6.1 销毁方案销毁报废烟花爆竹,应事先根据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制定销毁方案,选择适当的销毁方法,确定销毁责任人,监销责任人和销毁作业人员、销毁数量、销毁时间、销毁设施、场地、安全措施及警戒等事项,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6.2 销毁产品确认拟销毁的报废烟花爆竹,应进行详细清点,对种类、品种、规格和数量情况进行造册登记,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确认。
拟销毁的报废烟花爆竹,应标识并放置在指定位置。
6.3 场地与器材准备销毁前应当对预设场地进行彻底检查,对周边环境进行警戒。
销毁废旧烟花爆竹时应注意事项(二篇)
销毁废旧烟花爆竹时应注意事项对在安全执法当中收缴、罚没的三无、劣质烟花爆竹产品以及在经营流通过程中造成的废旧、积压、残次烟花爆竹产品,进行集中销毁是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手段,销毁时一般采用拆卸倒药、烧毁、炸毁等方法进行安全彻底的处理,严禁使用投入江、河、湖、溏、水井或掩埋等易遗留后患的方法,但在烧毁、炸毁过程中如果组织不当极易发生危险,笔者建议在具体销毁处理过程中应注意如下事项:一、建立指挥组织:当销毁的烟花爆竹数量较多,规模较大时,一定要建立现场指挥机构,设立运输、爆破、警戒、消防、应急保障等组,作好分工、搞好协同,统一指挥信号,确保销毁过程紧张有序、忙而不乱。
爆破时尽量选择遥控点火或远距离点火的方式,禁止近距点火。
二、选择销毁环境:销毁鞭炮时一要避开大风干燥天气;二要注重场地选择,销毁场地一般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1、位置适当。
要远离库房、工房、城镇、居民点、工矿企业、公路、铁路、高压输电线路、通讯线路、森林、草原和易燃柴草地区,并与周边的繁殖、养殖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2、地形良好。
最好选在山沟、丘陵、盆地等地形不易碎片飞散的地方,如三面或四周环山,中间较为平坦的山洼地区。
3、交通方便。
要选择便于运输车辆、人员出入,点火引爆人员快速撤离隐蔽的场地。
三、布置销毁场地:为确保安全顺利地实施销毁作业,场地选定后,应对销毁场地进行安全布置。
1、清除易燃物品,将周边的杂草、碎布、塑料等易燃物品清理干净。
2、清除易飞物品,将周边的小石块、硬土块等坚硬物品清除掩埋,防止在烟花爆竹爆响时抛出伤人。
3、设置防火带。
为防止销毁时引起火场扩大,应提前设置防火带,阻隔火势漫延。
4、设置指挥所和观察所。
指挥所和观察所应设置在地势较高,便于观察全场的山丘或高坡上,并设有良好的防护能力。
四、划定警戒界限,在销毁现场应根据所销毁烟花爆竹的数量、品种、爆炸威力等因素划定安全警戒圈,并做好安全警戒标志,所有进入销毁现场的通道和入口区都必须配备人员警戒。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黑火药和引火线专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黑火药和引火线专项治理的通知【法规类别】特种行业和危险品管理【发文字号】安监总厅管三[2013]43号【失效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发布日期】2013.04.14【实施日期】2013.04.14【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黑火药和引火线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3〕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厅(局):为进一步严格黑火药、引火线生产、销售和运输安全监管,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的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定于2013年4月至2014年9月在全国开展黑火药和引火线专项治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治理的必要性黑火药和引火线是生产烟花爆竹的主要危险性原材料,其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危险性大,容易发生事故,且一旦流散到社会上,将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
目前,我国黑火药和引火线的生产、经营、运输等环节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较差;二是生产布局不合理,黑火药供给远远大于需求,引火线供需严重不平衡;三是运输车辆不符合安全要求,跨省际长距离运输,导致运输事故时有发生;四是产品包装及标识普遍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五是个别地区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引火线现象十分严重。
为此,《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3号)提出,进一步严格黑火药、引火线生产、销售和运输安全监管。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过剩生产能力,将全国黑火药和引火线生产企业数量分别控制在50家、300家以内(分省控制目标另行下达),大力推广安全可靠生产工艺技术和安全环保产品,切实加强产品流向、包装、标志和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涉及黑火药和引火线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预防各类事故或案件发生。
2024年民用爆炸物品报废及销毁制度(二篇)
2024年民用爆炸物品报废及销毁制度一、过期失效的民爆产品,须登记造册,报告单位领导并由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及时报废销毁或送往生产厂家协助销毁并做好记录。
二、销毁民爆产品是一项危险性操作,作业前必须妥善选择场地,正确选择销毁方法。
三、所要销毁的各类民爆产品,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数量进行销毁,做好场地周围的安全警戒工作,销毁后所有参加的人员必须逐一签字以示负责。
四、场地选择:1、销毁工作必须在专用空地内进行。
应尽量选择有天然屏障的隐蔽地区。
如:山谷、丘陵、河滩等。
2、场地内不应有带石块的土壤,场地周围____米内要清除树木、杂草及其他可燃物。
3、如现场没有可供利用自然掩蔽物时,则炸毁和烧毁场地,均应建置掩蔽所,废品临时存放库及起爆材料准备室。
掩蔽所对着场地的一面墙上应开设装有防爆窗或档板的观察孔,出口应背向场地。
同时,注意其安全距离,最低不得小于____米。
注意起爆用的炸药和雷管不得混存。
五、销毁方法的选择:1、敏感度高的起爆药(雷汞、氮化铝和二硝基重氮酚等)宜用化学处理或烧毁法。
2、黑火药、硝酸铵类炸药、导火索宜用烧毁法。
注意:性质不同的火炸药及其制品不准混烧;雷管和导爆索不准用烧毁法。
3、禁止采用掩埋法处理各种报废的爆破器材。
六、销毁方法:l、炸药的炸毁法:一次的销毁量不应超过____公斤。
采用的炸毁地点周围应有屏障,应尽量采用电点火起爆法起爆,也可采用导火索起爆法起爆。
但导火索的长度不宜太短,以____米为宜,导火索应从下风方向铺向销毁地点。
2、雷管销毁法:可在野外小坑内进行,其上面须放一定数量的合格炸药。
用电火起爆法或导火索起爆法引爆。
每次销毁量不得超过1000发。
销毁电雷管前,要将脚线剪下,将雷管装入包装盒后,再放入土坑。
3、炸药烧毁法:采用烧毁时,一次最大销毁量不应超过____公斤,销毁场边缘距周围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____米,距公路、铁路等不应小于____米。
其方法是:将废炸药铺成长条,厚约2厘米,宽15--20厘米。
安监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烟花爆竹销毁安全指南
附件1烟花爆竹销毁安全指南(暂行)一、销毁前准备(一)销毁前应认真了解待销毁烟花爆竹的结构、性能、物态、现状等情况,并根据其危险特性,按照《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 —2012 )第13 章规定,参照《废火药、炸药、弹药、引信及火工品处理、销毁与贮存安全技术要求》(GJB5120 —2002 ),科学制定销毁处置方案、安全警戒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二)待销毁烟花爆竹按其危险性分为Ⅰ类、Ⅱ类二大类。
Ⅰ类为具有整体爆炸或较大迸射危险,其爆炸破坏波及范围较大;Ⅱ类为具有燃烧危险,偶尔有较小爆炸或较小迸射危险,或二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其爆炸破坏限于较小范围。
具体分类见表1。
表 1 待销毁烟花爆竹分类(三)销毁Ⅰ类烟花爆竹,其销毁方案应由 3 名以上火炸药、民用爆炸物品等相近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专家组制定,并进行安全评估。
二、销毁方法及安全要求销毁烟花爆竹一般应采用燃放法或户外焚烧法。
各类待销毁烟花爆竹销毁方法的选择应符合表 1 规定。
不同种类的待销毁烟花爆竹应分别销毁。
销毁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应符合《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第13 章规定。
严禁采用挖坑掩埋法和抛入江、河、湖、海水体等销毁方法。
(一)燃放法。
1. 专业燃放类产品以燃放法销毁时,应按《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GB24284 —2009 )执行。
其他类产品应摆放、固定在坚实、干燥的地面,安装加长点火引火线,作业人员在安全距离外点火操作。
2. 点火:优先采用电点火设备或遥控引燃方式,点火前应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引火线、点火设备连接安装可靠,无其他危险源后,方可点火。
3. 燃放时出现断火、哑弹等未引燃的烟花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处理后,采用焚烧法彻底销毁。
未引燃的礼花弹应经过拆除发射药包和解剖球壳取出药物后采用焚烧法销毁。
4. 燃放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理、清洁,现场检查清场应在燃放停止30 分钟后进行。
(二)户外焚烧法。
烟花爆竹销毁处置应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因非法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内非法烟花爆竹的查获、扣押、储存、运输和销毁处置等各个环节,以及其他因非法烟花爆竹引发的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烟花爆竹销毁处置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烟花爆竹销毁处置工作。
2.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综合协调组:负责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确保销毁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2)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指挥、协调、监督销毁处置工作,确保现场安全。
(3)安全保卫组: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人员、物资安全。
(4)应急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和供应。
(5)宣传教育组:负责宣传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四、应急响应1.预警(1)发现非法烟花爆竹线索,立即启动本预案。
(2)对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依法进行扣押,并报指挥部。
2.响应(1)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查,确认情况属实。
(2)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指挥、协调、监督销毁处置工作。
(4)安全保卫组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人员、物资安全。
(5)应急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和供应。
(6)宣传教育组负责宣传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五、销毁处置1.非法烟花爆竹的查获、扣押(1)依法查获非法烟花爆竹,及时扣押。
(2)对扣押的非法烟花爆竹进行登记造册,明确责任人。
2.非法烟花爆竹的储存(1)对扣押的非法烟花爆竹,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储存。
(2)储存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确保储存安全。
3.非法烟花爆竹的运输(1)依法办理运输手续,确保运输安全。
(2)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非法烟花爆竹的销毁(1)销毁前,对非法烟花爆竹进行安全评估,确保销毁安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6.03•【文号】安监总管三〔2016〕62号•【施行日期】2016.06.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6〕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辖区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6年6月3日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重要指示的重大意义,认真分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全面排查评估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风险,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构建形成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坚持问题短板导向,专项整治突出问题,实施本质安全提升工程,强化重点风险管控,根治一批重大隐患,淘汰一批落后工艺技术,关闭一批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业,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准确把握风险、隐患与事故内涵和关系认真研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特点,深入分析总结事故规律,准确把握风险、隐患与事故的内在联系,深刻认识事故是由隐患发展积累导致的,隐患的根源在于风险,风险得不到有效管控就会演变成隐患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销毁要求标准
烟花爆竹销毁要求标准
一、安全性
1. 烟花爆竹销毁应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销毁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烟花爆竹意外爆炸或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2. 销毁场地应符合相关规定,远离居民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等危险区域。
同时,销毁现场应设立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 销毁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了解烟花爆竹的特性及销毁方法。
在销毁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二、环保性
1. 烟花爆竹销毁应注重环保,采取无害化处理方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 销毁过程中,应合理选择销毁场地,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同时,应确保销毁废气的排放符合相关标准,防止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3. 销毁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残留物及垃圾得到妥善处理。
如有必要,可委托专业环保公司进行清理和处置。
三、合法性
1. 烟花爆竹销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在销毁前,应对涉及的烟花爆竹进行登记造册,确保所有销毁物品均具有合法来源。
2. 销毁过程应按照相关部门的监管要求进行,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如有必要,可邀请相关部门现场监督销毁过程。
3. 销毁后,应向相关部门提交销毁报告,及时履行相关手续。
报告中应包括销毁时间、地点、方式、数量等信息,以备查验。
销毁废旧烟花爆竹时应注意事项
销毁废旧烟花爆竹时应注意事项销毁废旧烟花爆竹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不仅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以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以下是销毁废旧烟花爆竹时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1. 遵守法律法规:销毁烟花爆竹必须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包括获取相关的销毁许可证或资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销毁。
2. 寻找合适的场地:选择一个安全的场地进行销毁,远离居民区、交通要道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等。
最好在专门的销毁场地或设施中进行,以确保最大程度地减少潜在的风险。
3. 人员培训和装备:确保销毁人员都接受过专门的培训,并掌握正确的销毁技术和操作方法。
同时,提供适当的防护装备,如护目镜、耳塞、防护服等,确保他们的安全。
4. 安全防护措施:在销毁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障碍物,确保只有授权的人员可以进入。
提供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灭火设施,并确保所有设备和器材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 安全距离和处理方法:人员应远离销毁点,保持安全距离,以免受到爆炸的危险。
对于不同类型的烟花爆竹,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如使用水淹没、燃烧、粉碎等方式进行销毁。
6. 时间和天气条件:选择适当的天气条件进行销毁,避免在强风、雷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
同时,选择在白天进行销毁,以增加能见度和降低意外发生的风险。
7. 监控和记录:安装监控摄像头等设施,监测销毁过程,并保存相关的销毁记录和报告。
这将有助于事后的跟踪和比较,并确保销毁过程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8. 废物处理:销毁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残留物必须得到妥善处理。
根据当地的环保规定,选择合适的废物处理方式,如回收、焚烧、掩埋等。
9. 紧急预案:制定和实施紧急预案,包括事故救援、疏散和安全撤离等措施。
提前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10. 宣传和教育:加强公众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对废旧烟花爆竹处理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通过媒体、宣传册、社区活动等方式,推广正确的销毁方法和知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消防安全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消
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治安管理
【发文字号】安监总管三[2013]9号
【失效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
【发布日期】2013.01.29
【实施日期】2013.01.2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
据媒体报道,当地时间2013年1月27日凌晨,巴西南里奥格兰德州圣玛丽亚市中心一家夜总会发生火灾,目前已造成230余人死亡,事故原因可能是在室内燃放烟花引燃屋顶隔音材料所致。
由于火势迅速蔓延,且夜总会紧急出口不畅,造成大量人员死于窒息和踩踏,事故教训极为深刻。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实加强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等工作。
新春佳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巴西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各地区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
销毁废旧烟花爆竹时应注意事项
销毁废旧烟花爆竹时应注意事项销毁废旧烟花爆竹是一项具有安全风险的任务,因此在进行此项操作时非常重要的是注意各种安全事项。
下面将从选址、防护、操作规范等方面,详细介绍销毁废旧烟花爆竹时应注意的事项。
首先,在选择销毁场地时,应避开人口密集地区,特别是居民区、商业区和学校等场所。
最好选择空旷的野外地区,远离居民区和大型建筑物。
确保场地周围没有易燃物质,如干草堆、油箱等,以免发生意外引发火灾。
其次,做好现场防护工作是必不可少的。
销毁场地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引导周围的人员保持安全距离。
同时,应设立专人负责监控现场,确保没有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并及时采取措施应对突发情况。
此外,现场人员应戴上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以防止火花、爆炸物碎片等对人身造成伤害。
然后,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
销毁废旧烟花爆竹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在进行操作前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操作人员应穿戴防火服,并使用专门配备的工具和设备进行销毁。
在销毁废旧烟花爆竹之前,操作人员应对烟花爆竹进行分类,将不同种类的烟花爆竹分别放置,并确保其稳定性。
然后,使用专门的工具,如长臂钳等,从安全距离进行点燃。
点燃后,应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烟花爆竹碎片飞溅伤人。
此外,在销毁过程中应注意消防安全。
应准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灭火设备,并在现场设置消防水带。
如果发生火灾,应立即启动灭火器材,迅速扑灭火源,并拨打报警电话寻求专业消防人员的帮助。
还应制定紧急撤离方案,并组织人员有序离开现场。
最后,销毁废旧烟花爆竹后,应做好清理工作。
清理时应避免直接用手触摸残余的烟花爆竹,可以使用专门的工具进行清理。
清理后的烟花爆竹应妥善处理,可以交由相关部门进行集中处理或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储存。
清理现场时应注意防火,特别是将残余物资集中进行集中销毁时,应选取远离易燃物质的场地进行。
总之,销毁废旧烟花爆竹是一项具有一定风险的任务,因此在进行此项操作时,必须谨慎并按照规范进行操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安部•【公布日期】2017.11.24•【文号】安监总厅管三〔2017〕97号•【施行日期】2017.11.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7〕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厅(局):自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部署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以来,各地区关闭取缔了一大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但从近期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近年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督导检查情况看,仍有一些地区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认识不到位、推进不平衡、监管不严格,部分零售店(点)不符合安全要求,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屡禁不止,较大事故时有发生。
为巩固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成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工作,科学合理规划布局零售店(点),大力倡导批发企业设点连锁经营,积极推广应用专用安全储存仓、专用可拆装板房以及视频监控预警技术,不断提高零售店(点)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认真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见附件,自发布之日起暂行一年),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切实把住零售经营安全准入关。
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一律不予许可。
烟花爆竹安全指南
烟花爆竹安全指南1. 概述烟花爆竹作为传统的庆祝用品,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
然而,由于烟花爆竹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因此在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确保烟花爆竹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指南。
2. 储存安全2.1 储存环境烟花爆竹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阴凉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储存仓库应具备相应的防火、防爆设施。
2.2 储存方式烟花爆竹应按照种类、规格、灭火剂等进行分类存放。
堆放时,应保持包装完好,防止受潮。
严禁与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等混储。
2.3 安全管理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应设立防火、防爆警示标志,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仓库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运输安全3.1 运输资质烟花爆竹的运输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公司承担。
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张贴明显的危险品标志。
3.2 包装要求烟花爆竹在运输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装,确保包装牢固、密封。
包装上应标注品名、数量、灭火剂等信息。
3.3 运输规定运输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的法律、法规。
严禁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运。
运输车辆应保持安全车距,避免剧烈震动、碰撞。
4. 使用安全4.1 产品选择购买烟花爆竹时,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灭火剂等信息。
4.2 燃放场地燃放烟花爆竹时,应选择空旷、平坦、远离人群和易燃建筑的场地。
严禁在禁燃区域和禁燃时间燃放。
4.3 燃放操作燃放烟花爆竹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不得随意拆解、改造烟花爆竹。
4.4 安全距离烟花爆竹燃放时,观众应保持安全距离,以免受到飞溅物、火花等伤害。
5. 事故处理5.1 事故应急预案单位和家庭应制定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掌握基本的事故处理方法。
5.2 事故报告发生烟花爆竹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
5.3 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应认真调查事故原因,总结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信息化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信息化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0‟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厅(局):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随着烟花爆竹市场需求量日益增加,受经济利益驱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明显增多,特别是礼花弹等A级产品,通过非法渠道流入消费者手中,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由此引起的事故时有发生。
中央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并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相关安全管理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礼花弹)的安全监管,经研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决定采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信息监管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信息化监管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信息化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制定加强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信息化监管的工作方案、计划。
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监管信息系统,强化对礼花弹生产、销售、运输、出口、燃放及销毁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实现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工作紧密衔接,有效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积极建设并使用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监管信息系统。
经研究论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委托北京创新京安丹灵科技股份公司,根据《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2008)的要求,研发全国统一的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该系统的礼花弹安全监管功能将于2010年10月在“金安”和“金盾”工程上运行使用。
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指南
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指南对于许多人来说,庆祝春节和其他节日的传统之一就是点燃烟花爆竹。
然而,由于烟花爆竹的不安全性,我们必须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份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指南,以确保您的节日庆祝活动平安顺利进行。
1. 购买烟花爆竹时的注意事项在购买烟花爆竹之前,务必确保购买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并来自正规渠道。
遵循以下几点可帮助您选择并购买安全可靠的烟花爆竹: - 选择有品牌声誉的厂商或零售商购买。
- 检查产品包装上的厂商信息和产品合格证明。
- 避免购买生锈、损坏或过期的烟花爆竹。
2. 烟花爆竹安全储存烟花爆竹的安全储存对于防止意外发生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存放烟花爆竹的基本规则:- 储存烟花爆竹的地方应干燥、通风,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 将烟花爆竹放置在不易受到挤压或撞击的地方。
- 不要将烟花爆竹存放在儿童能够触及的地方。
3. 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步骤在燃放烟花爆竹之前,您应该详细了解并遵循以下步骤,以确保您和他人的安全:- 选择一个平坦、开阔的场地来进行燃放,并确保场地周围没有易燃或易烧物。
- 在燃放烟花爆竹之前,确保所有参与的人员都远离燃放区域。
- 按照产品说明书上的指示正确地点燃烟花爆竹,并迅速退后至安全距离。
- 不要把烟花爆竹丢向人群或房屋,也不要将其放在易燃物上。
- 在烟花爆竹燃放结束后,应确保用水彻底熄灭残留物,并将残留物妥善清理。
4. 烟花爆竹安全注意事项除了上述步骤外,以下是一些建议,以确保您的烟花爆竹燃放活动的安全性:- 不要饮酒或使用药物时点燃烟花爆竹,这会降低您的警觉性。
- 不要让儿童独自操作或接近烟花爆竹。
- 如果遇到烟花爆竹故障或异常情况,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将其视为危险物品进行处理。
- 在燃放期间保持警惕,及时关注烟花爆竹的状态,并与周围的人员保持合作和沟通。
总结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对于所有参与者的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
通过购买合格的产品、妥善存储、遵循正确的燃放步骤以及遵守安全注意事项,我们可以确保烟花爆竹活动的安全性并最大程度地减少意外风险。
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指南
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指南烟花爆竹作为中国传统的文化元素和节日庆典的重要组成部分,无疑给人们带来了欢乐和祝福。
然而,由于烟花爆竹使用不当可能引发事故,我们有责任提醒大家关于烟花爆竹的安全知识和正确的燃放方法。
以下是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指南。
一、购买合法烟花爆竹在购买烟花爆竹时,请选择正规的、具备合法资质的商家,并检查烟花爆竹上是否有产品合格证明和安全标识。
同时,避免购买过期或变质的烟花爆竹,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二、了解使用规定在燃放烟花爆竹之前,了解并且遵守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使用规定。
确保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遵循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三、选择适当的燃放场所选择一个开阔、平坦、远离可燃物和易燃物的空地作为燃放场所。
确保周围没有高楼、树木、电线杆等阻挡物,以避免引发潜在的火灾危险。
四、远离易燃物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请将易燃物(如木材、纸张、干草等)远离燃放场地,并确保足够的灭火设备在场地附近,以便在情况紧急时进行扑救。
五、保护自身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请穿着纯棉衣物和平底鞋,避免穿着易燃和易破损的衣物,以及高跟鞋或拖鞋等不稳定的鞋类。
同时,戴上耳塞和安全眼镜以防止眼睛或听觉受到烟花爆竹引发的伤害。
六、保护儿童禁止儿童接触和操作烟花爆竹。
家长或成年人应该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并确保他们远离烟花爆竹的燃放区域,以防发生意外伤害。
七、正确燃放烟花爆竹1. 将烟花爆竹按照说明书上的方法点燃,并在安全距离处迅速离开。
2. 不要将烟花或爆竹直接投掷给他人,也不要将其放置在易燃物上进行点燃。
3. 注意烟花爆竹的风向,并避免在有风的情况下燃放,以防风吹起的火星引发火灾。
4. 当烟花爆竹未燃尽或未完全点燃时,不要贸然再次点燃,应该用足够的水彻底熄灭。
八、应急准备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准备充足的水桶、水管或灭火器等紧急工具,以防火灾发生。
并及时联系消防部门,在意外事故发生时获得帮助和支持。
以上就是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指南。
安监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烟花爆竹销毁安全指南.doc
附件1烟花爆竹销毁安全指南(暂行)一、销毁前准备(一)销毁前应认真了解待销毁烟花爆竹的结构、性能、物态、现状等情况,并根据其危险特性,按照《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第13章规定,参照《废火药、炸药、弹药、引信及火工品处理、销毁与贮存安全技术要求》(GJB5120—2002),科学制定销毁处置方案、安全警戒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二)待销毁烟花爆竹按其危险性分为Ⅰ类、Ⅱ类二大类。
Ⅰ类为具有整体爆炸或较大迸射危险,其爆炸破坏波及范围较大;Ⅱ类为具有燃烧危险,偶尔有较小爆炸或较小迸射危险,或二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其爆炸破坏限于较小范围。
具体分类见表1。
表1 待销毁烟花爆竹分类续表续表(三)销毁Ⅰ类烟花爆竹,其销毁方案应由3名以上火炸药、民用爆炸物品等相近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专家组制定,并进行安全评估。
二、销毁方法及安全要求销毁烟花爆竹一般应采用燃放法或户外焚烧法。
各类待销毁烟花爆竹销毁方法的选择应符合表1规定。
不同种类的待销毁烟花爆竹应分别销毁。
销毁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应符合《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第13章规定。
严禁采用挖坑掩埋法和抛入江、河、湖、海水体等销毁方法。
(一)燃放法。
1.专业燃放类产品以燃放法销毁时,应按《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GB24284—2009)执行。
其他类产品应摆放、固定在坚实、干燥的地面,安装加长点火引火线,作业人员在安全距离外点火操作。
2.点火:优先采用电点火设备或遥控引燃方式,点火前应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引火线、点火设备连接安装可靠,无其他危险源后,方可点火。
3.燃放时出现断火、哑弹等未引燃的烟花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处理后,采用焚烧法彻底销毁。
未引燃的礼花弹应经过拆除发射药包和解剖球壳取出药物后采用焚烧法销毁。
4.燃放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理、清洁,现场检查清场应在燃放停止30分钟后进行。
(二)户外焚烧法。
1.铺设:应将待销毁的烟花爆竹成品、含烟火药半成品分类平铺于地面;组合烟花类应平稳摆放于硬质地面,发射上升口朝上,打开包装箱;其他成品、半成品平铺于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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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烟花爆竹销毁安全指南(暂行)
一、销毁前准备
(一)销毁前应认真了解待销毁烟花爆竹的结构、性能、物态、现状等情况,并根据其危险特性,按照《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第13章规定,参照《废火药、炸药、弹药、引信及火工品处理、销毁与贮存安全技术要求》(GJB5120—2002),科学制定销毁处置方案、安全警戒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二)待销毁烟花爆竹按其危险性分为Ⅰ类、Ⅱ类二大类。
Ⅰ类为具有整体爆炸或较大迸射危险,其爆炸破坏波及范围较大;Ⅱ类为具有燃烧危险,偶尔有较小爆炸或较小迸射危险,或二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其爆炸破坏限于较小范围。
具体分类见表1。
表1 待销毁烟花爆竹分类
续表
续表
(三)销毁Ⅰ类烟花爆竹,其销毁方案应由3名以上火炸药、民用爆炸物品等相近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专家组制定,并进行安全评估。
二、销毁方法及安全要求
销毁烟花爆竹一般应采用燃放法或户外焚烧法。
各类待销毁烟花爆竹销毁方法的选择应符合表1规定。
不同种类的待销毁烟花爆竹应分别销毁。
销毁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应符合《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第13章规定。
严禁采用挖坑掩埋法和抛入江、河、湖、海水体等销毁方法。
(一)燃放法。
1.专业燃放类产品以燃放法销毁时,应按《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GB24284—2009)执行。
其他类产品应摆放、固定在坚实、干燥的地面,安装加长点火引火线,作业人员在安全距离外点火操作。
2.点火:优先采用电点火设备或遥控引燃方式,点火前应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引火线、点火设备连接安装可靠,无其他危险源后,方可点火。
3.燃放时出现断火、哑弹等未引燃的烟花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处理后,采用焚烧法彻底销毁。
未引燃的礼花弹应经过拆除发射药包和解剖球壳取出药物后采用焚烧法销毁。
4.燃放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理、清洁,现场检查清场应在燃放停止30分钟后进行。
(二)户外焚烧法。
1.铺设:应将待销毁的烟花爆竹成品、含烟火药半成品分类平铺于地面;组合烟花类应平稳摆放于硬质地面,发射上升口朝上,打开包装箱;其他成品、半成品平铺于地面。
铺设厚度和铺设宽度应符合表1规定。
多条铺设时,条与条之间距离不应小于5米。
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还原剂、氧化剂铺设长度不应大于25米。
2.助燃物及用量。
助燃物宜采用柴油、木材、柴草等,不应使用汽油、酒精等挥发性强、闪点低的燃料。
严禁在焚烧过程中添加物料。
3.点火:优先采用电点火设备或遥控引燃方式,点火前应进行现场检查,确保点火设备连接安装可靠,无其他危险源后,方可点火。
4.焚烧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理、清洁,现场检查清场应在确定燃烧、爆炸停止l小时后进行。
三、销毁场地及环境要求
(一)户外焚烧法销毁场地宜设在有天然屏障的山沟、盆地、河滩、丘陵地带,地面平坦无裂缝、无树木和杂草等易燃物,且为单独场地。
(二)销毁场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户外焚烧法场地直径不小于100米,燃放法场地直径应不小于
50米,销毁场地边缘以外应设防火区。
2.户外焚烧法销毁场地边缘与周边建筑物、人员、重要场所的外部安全距离应根据销毁物品的类别和药量,按《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第4.2.2条规定距离的2倍确定,并应在外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戒线。
3.燃放法销毁场地边缘与周边建筑物、人员、重要场所的外部安全距离应按《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第
4.4.1条规定距离确定,并应在外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戒线。
(三)销毁场地内应设掩体,距铺设待销毁物品边缘应小于50米。
(四)高温、雷雨、大风天气不得从事销毁作业。
(五)销毁场所应有专人负责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或靠近。
四、作业人员要求
(一)销毁作业的人员年龄应满20岁,不超过50岁,身体健康,且具有销毁作业安全知识和实践经验。
焚烧法的销毁作业人员,应持有烟花爆竹特种作业资格证,且有2年以上烟花爆竹涉药生产作业经验;燃放法的销毁作业人员,应持有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且有3次以上大型焰火燃放作业经验。
(二)严格控制销毁现场安全警戒范围内的人员数量。
销毁黑火药、烟火药等Ⅰ类烟花爆竹时,安全警戒范围内不得超过3人;销毁Ⅱ类烟花爆竹时,安全警戒范围内不得超过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