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事业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加快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机关11803
【发布部门】中共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5.14
【实施日期】2015.05.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加快分类推
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加快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14日
关于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加快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加快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转变职能、简政放权
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增强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更多地管总量、管标准;改变机构编制单一审批制管理,逐步形成审批制与备案制相结合、编制保障与购买服务相结合、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二)控制总量、优化配置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现有机构编制潜力,着力调整编制结构,优化编制资源配置,通过内部挖潜,将调剂出来的编制用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领域。

(三)区别功能、分类管理
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和运行规律,分别实行编制审批制管理、备案制管理或不纳入编制管理,相应实施不同的登记管理方式。

(四)创新管理、强化服务
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切实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将可由第三方提供的事务性管理服务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

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研究实行事业单位人员额度管理,着力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二、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
(一)建立健全事业编制总量管理制度
1.以2012年底全市事业编制统计数据为基数,分级分部门对事业编制实行总量管理。

全市事业编制总量包括经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各部门、各单位事业编制数量,以及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未分配事业编制数量。

2.未经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区县不得突破已核定的事业编制总量。

各部门、各单位确需增加事业编制的,原则上在本部门、本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

(二)合理调配使用事业编制
1.市机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