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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法律问题研究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法律问题研究
14 铂 21年 1月总 期 2 i 00 1 第1 5
运 动 安 全
d i 0 9 9 s 7 -5 x 0 01 . 7 o: . 6 / sn1 4 11 . 1 1 6 13 j i 6 2 0
学校 体 育 伤 害 事 故 的法 律 问题研 究
郭邦士 ,卢柳 絮
( 三峡 学院体 育学 院 ,重庆 440 ) 0 0 0
访谈 。
1 周 岁 的未 成 年 中 小学 生, 从 身 心 发展 的热 身 ,未采 取必要 的保 护措 施 。上 课过 8 角度 ,正 处在 未成年 人 向成年 人过渡 的阶 程 中放羊 式教 学 以及 擅离 职守 而导致 的学
段 。事 故 的处 理涉 及 到 学生 家 长 、教 师 、 生伤 害事故 等 。
摘 要 : 目前我 国有 关 学校 体育 意外 伤 害事 故处 理办 法 的 立法研 究 较 为薄 弱 ,直接 影 响事 故 处理 的合 法性 和 公平 性 ,既令 学校苦 不堪 言 ,又使家 长极 为不满 。 因此 ,对 学校 体育 意外 伤害事 故 的有关 法律 问题进 行 系统 的研 究 ,强 化 学校体育 工作 的法律 保 障 ,既有利 于更好 地规 范和保 护学 生 、家长 、教师 和学 校 的合法权 益 ,又 能为 国家主 管部 门完 善学校 体育 意外伤 害事 故处理 办法 或单独 进行 立法 提供 参考 依据 。 关 键词 :学 校体 育 ;伤 害事 故 ;法 律 问题
中 图分 类号 :G8 22 1. 文献 标 识码 A 文 章 编 号 :17 —1 1 ( 0 0 1 2 ~ 2 64 5 X 2 1 )1 —14 0
1 研 究对 象 与方 法
1 1 研 究对 象
学校 体育伤 害事 故 的法律 问题 。

法律角度下的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研究

法律角度下的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研究
前言
在学校体育 中,由于体育运动 的性质决定 了它具 有伤害事故发生 的可能性和风险性 。因此 , 从法律角度对学校体育 伤害事故进 行研究 , 对于学校体育工作 的正常开展 , 维护学校 、 体育 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是 非 常迫 切 的 。 1学 校 体 育 伤 害 事 故 的 法律 特 征 . 根据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基本涵 义, 构成学校 体育 伤害事故的 , 必 须 同时具备 以下基本特征 , 缺少任何一个基 本特 征 , 都不是本文所讨论 的法律意义上 的学校体育伤害事故。 11 .伤害主体 伤害 的主体必须是在校上学 的学生 , 在 校学 生” 即“ 。根据《 学生伤
221和解 与调 解 ..
2 学校体 育伤 害事故责任认定 的一般过程 . 1
211确定 事 故责 任 者 的 阶段 .. 在认定事故责任时 ,不仅要考虑行为人 的过错及所形成 的损 害后 果, 还要考虑到两者 之间是 否存在 因果关系 , 并要根据 民事法律 的有关 规定进行判断和认 定。 在具体判断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时 , 首先要 全面考察事故的原因 ,将 与事故发生有关联 的各种原 因都要列入 考察 的范围 , 包括行为人是否有 过错行为 , 是否有其他意外等 因素 。在 实践 中, 大量的学校体育伤害事故 的原因都较为复杂 , 比如 由于学校方 的管 理失职 、教师的疏于管 理 、由于学生 自己或其他学生 的过错实施 的行 为、 其他当事人过错行为而造成伤害事故等 , 这样就需要分清不 同行 为

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和《 学校体育丁作 条例 》 二条的规定 , 第 学 校体育伤害 中的学校是指 : 国家或社会 力量举 办的全 日制 的中小学 、 “ 各类 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 。 1 . 2伤害范 围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发生是在学校 实施的体育课教学 、课外体育活 动、 课余体育 训练和体育竞赛 中 , 以及在学 校负有管理责任 的场馆 、 体 育设施 内。 也就是说 , 学生的人身受到的体育伤害是 在学校 的管理职责 或校园范 围内发生 的,如果是完全与学 校无关 的体育伤害就不属于这 里所讲 的学校体育伤害事故 。比如 , 暑假期 间一名学 生独 自到校外 的体 育设 施锻炼 , 不慎从高处摔下造成股 骨骨折 , 这个存籍学生在体育运动 中受到了人身伤 害, 但完全是 由个 人的原因所致 , 因此不属于学校体育 伤害事故 。首先 ,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是指 发生在 学校实施的体育教学 、 课 外体育 活动、 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中。 学校体 育伤害事故与学校 实施的体育 教育教学活动及学 生相关性 ,可以说是学校体育伤害事故 的前提和条件。因此 ,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认定首先应当是接受教育 的 是在学校实施 的体育教育教学 活动中或学校组织 的课外体育活 动 、 竞 赛 、 练中发生 的体育伤害事故 。 训 例如 , 学生在体育课上摔伤 , 田径运 在 动会上受 伤等。一般情况下 , 学校 的管理责任始于学生一 学 , L 终于学生 放学 , 就体育伤害而言学校 的管理 责任则贯穿于体育教学 、 课外体育活 动 校规定 的) 、 课余 体育训练 和体 育竞赛( 学校在校外组织 的) 包括 的 始终。其 次,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是 发生在 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场馆 、 体 育设施内 , 即在学校管理职权范 围内发生的体育伤害。 以不能用校园 所 的围墙界限来 区分体育伤 害事 故是否是学校体育伤害事故 ,而应 当以 学校是否 负有管理 的职 责来 区分 。 由此可见 , 学校一般是体 育伤害事故 的直接责任 者, 或者是体育伤害事故 的责任者之一。 13伤害后果 ‘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必 须有 给在校学生造成了人身伤害 的后果 。伤 害后果是 学校体 育伤害事故 的第 三个 条件 , 伤害后果一般包括致伤 、 致

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问题研究

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问题研究

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问题研究"论文关键词:高校体育伤害事故法律责任论文摘要:近年来高校体育活动中学生伤害事故时有发生,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事故,是解决事故纠纷的主要途径。

研究对学校体育活动事故适用的法律范畴、法律责任承担和免责条件进行了分析,认为目前我国体育伤害事故的赔偿机制还存在一定的缺陷。

大学生运动损伤是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活动中不可避免的一个事实,也是困扰高校体育教师并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严重问题。

在学生运动损伤事故中,一要研究法律,明确学校和体育教师在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二要重视预防处理,把伤害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切实维护学校、体育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体育是手段,健康是目的,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有效防范,应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育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必然追求。

1学生伤害事故及法律特点学生伤害事故又称学校事故,它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学生伤害事故可能发生在校园内,也可能发生在校园外;可能发生在教学上课期间,也可能发生在放学及下课期间;还可能发生在寒假、暑假期间,关键要看是不是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范围之内。

对学生伤害事故在认识上产生错误和混乱,必然不利于确定当事各方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以及责任认定后赔偿原则的适用,不利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科学合理解决。

法律上一般把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类。

故意是指致害人已经预见自己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后果而仍希望或听任其发生,过失是指致害人对自己行为及其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应当预见、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其不会发生〔“〕。

体罚、殴打学生是一种故意行为,不能把在体育活动中对学生的体罚导致学生伤害归属于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范围之内,而应属其他法律调整,不属于本文讨论之列。

浅谈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及其法律责任

浅谈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及其法律责任

浅谈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及其法律责任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因素、法律责任认定、防止方法及对策,以引发广大致育教育工作者和管理者的重视,旨在提高学校体育教育工作者的法律意识,保护学校、学生和教师三者的正当权益,依法治教,以增进学校体育教育活动的健康发展.论文核心词: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法律责任;防止方法1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概念、范畴及类型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是学生伤害事故的一种特殊类型,是指在学校组织实施的体育教育教学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体育场地、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权受到损害,造成其受伤、残疾或者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解决方法》第条明确了学生伤害事故的范畴: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它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也合用这一范畴.学校体育是学校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较多的教育活动领域这是由于学校体育教育活动特有的运动实践性、对抗性和冒险性等特点所决定的.作为学校,在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过程中对的地推行了职责,重视应尽的义务,与学生发生的伤害事故没有因果关系.普通地讲,学生在体育活动中,轻微的扭伤、搓伤、拉伤、摔伤、碰伤等体育运动中常见的身体损伤,若非别人故意侵犯所致,都不应列入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范畴.学校体育伤害事故重要有下列几类:①在学校正常的体育课教学活动中发生并造成学生身体伤害的事故;②在由学校组织的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与运动竞赛中发生并造成学生身体伤害的事故;③由于学校管理不善而在体育活动中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④在体育活动中由于体育教师或者其它有关教师的不当教育行为而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2造成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因素2.1体育课教学内容违反大纲,训练办法不科学,练习内容的强度和难度严重超标不恪守合理的教学程序违反教学规律都有可能发生伤害事故.体育教学过程中有的教师没有根据教学规律合理安排教学大纲,没有根据当时的实际状况和气候状况,科学安排准备活动和调节教学内容及教学的组织不当,都是造成伤害事故的重要因素.如铅球标枪投掷时学生被安排站立的位置不适宜,跳高跳远时落地区不安全,单双杠教学中未实施保护方法或方法不当,小学田径跨栏项目设立栏高为1.067m 的110m 栏等.《学生伤害事故解决方法》第9 条第6款规定:“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它活动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依法承当对应责任.”2.2体育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存在问题由于资金等因素许多学校的场地器材条件较差,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使用办法不当,也很容易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如体育场地不符合体育教学原则,地面不平整,体育设施、器材陈旧,体育器摆放不当等.因此体育工作人员应当含有高度责任心,在体育活动中严格管理,及时检修器材.如果体育工作人员疏于职守,造成体育伤害事故,轻则追究其行政责任,重到追究其刑事责任.2.3教师责任心不强,教学行为失当及法律意识淡薄在体育课教学中体育教师对某些技术动作解说、示范不够,安全保护方法不力或上课过程中“放羊式”教学,以及擅离职守等也是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重要因素_由于某些体育教师,在思想上对体育教学伤害事故的问题认识不够,麻痹和疏忽而造成教学核心环节失误.如在上课期间接电话,使学生脱离了教师的管理,让学生自由活动,放任自流有的学生上课比较调皮捣蛋,教师没有耐心说服教育,一时心急而失去理智,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普通教师的出发点都是好的,但毕竟这种都是类似于触摸“高压线”的不可取行为.这些都会造成体育教学中伤害事故的发生,因此教师要意识到后果.2.4学生本身身体健康方面的因素由于学生有先天性疾病等本身健康方面的因素,而在参加体育活动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有些学生有特殊疾病或器质性疾病,不好意思启齿或者没故意识到隐瞒实情的后果,思想上存有侥幸心理成果造成伤害事故的发生.如果学生和家长能充足预见到隐瞒自己病情会产生后果,仍然故意隐瞒自己的病情,像这样完全因自己的因素造成事故发生,学校并不知情且没有过失和不当行为,学校不承当赔偿责任.2.5不可预见的意外因素体育活动本身激烈的竞争性,再加上某些客观上所不能预见的意外状况,不可避免的会发生某些伤害事故.体育活动中这些事故的发生很难拟定追究谁的责任,能够认为双方当事人谁也没有过失完全由于活动的性质所决定.《民法通则》明文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不承当民事责任.所谓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状况.如足球守门员在扑球时不幸头部撞到了球门柱上,造成的学生人生伤害就纯属意外事故.《方法》第12 条第5 款、6 款规定:“在对抗性或者含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学校已推行了对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3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与损害赔偿3.1认定与解决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法律根据解决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重要法律法规根据有:《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体育法》、《学生伤害事故解决方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3.2认定与解决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责任的基础拟定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客观公正认定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责任的基础.学校与学生之间终究是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对于这个问题不仅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在法学界也颇有争议,学生一旦出事,学校就头疼,这是由于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存在法律盲点.3.2.1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是不能替代学生的监护人成为法定监护人的监护权不能随意转移,父母的监护权是一种亲权,是一种法定权利,不能随意转移.即使学生在校期间,其父母的监督义务仍然是存在的.并且监护人的监督义务和学校教师的监督义务有所不同.从法理的角度来看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只能是学生的家长是不容置疑的,但学生在校接受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校对学生负有进行安全教育、通过约束指导进行管理、保障其安全健康成长的职责.从这个意义上说,学校与家长有类似的监护责任,但家长的监护责任是不能被学校的监护职责所替代的因此,学校的法律地位比其它的法人、单位、机构特殊,这是它鲜明的公益性所决定的,这一点也决定着学校民事责任能力的特殊因此在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中都没有把学校列为监护人.因此,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是不可能替代学生的监护人成为法定监护人。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研究-体育理论论文-体育论文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研究-体育理论论文-体育论文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研究-体育理论论文-体育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处理的专门立法,以致很长一段时期内司法实践中责任的认定标准不一。

自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性质、侵权责任有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2010年《侵权责任法》实施将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性质、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上升至法律高度,这为司法实践中学生体育伤害事故归责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防范与处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

一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界定、归责原则、责任性质。

(一)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章对学校体育的界定为,学校体育是指以学生为对象,通过学校教育进行有组织的体育活动,包括各类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对学校体育的适用范围规定为,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1]据此,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界定为,由学校组织实施的校内外体育活动(包括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体育竞赛和课余体育训练),以及在学校负有责任的体育场馆和其他体育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2](二)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二、第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之规定,学校对在校学生的伤害事故不承担无过错责任或者公平责任,仅承担过错责任。

即只有学校对该事故的发生存有过错,该过错直接或间接的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时,则应承担民事责任;若学校对该伤害事故并无过错或者是虽有但该过错与该伤害事故并不存有因果关系时,学校对该伤害事故不承担民事责任;在共同侵权时,双方都存有过错时双方都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承担按份责任或是补充责任。

[关于,学生,体育,其他论文文档]关于学生体育伤害中学校和教师的民事责任研究

[关于,学生,体育,其他论文文档]关于学生体育伤害中学校和教师的民事责任研究

关于学生体育伤害中学校和教师的民事责任研究”论文关键词:体育:伤害事故:民事责任论文摘要:采用案例分析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对学生体育伤害中学校和教师的民事责任进行探讨。

研究结果认为:学校体育运动的各个阶段都可能涉及到风险和管理的问题。

学校和教师如果没有尽到适当的注意义务,那么就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处理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我国应加强学校体育法制建设,树立依法治教的观念。

随着我国学校体育改革的深化和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学校体育法制建设和提高依法治教的水平,已经成为当前体育教育战线一项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

学习和借鉴先进国家体育法学的成功经验.有利于我国体育法制建设以及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由于学校体育运动的各个阶段都有可能涉及到安全和风险管理的问题.与之相关的民事责任也已成为学校管理者和体育教师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1 研究方法采用案例分析、比较研究和文献资料等研究方法。

2 研究结果与分析2.1民事责任目前,我国法学界普遍认为,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合同义务或法定民事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本研究是在此理论观点上展开进行的。

2.2体育课中出现的学生伤害事故2.2.1组织教学体育教师在组织教学过程中可能会因某种过失而造成伤害事件。

例如未采取必要的和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对运动中可能出现的伤害缺乏预见性;未警示学生应注意事项;上课时间擅离职守等。

案例:某中学一名高一女生在体操课上进行前滚翻练习时.其裤兜中装有的钩针扎入小腹.造成重伤。

该女生因此向法院提请诉讼,认为其是在体育课中受伤,学校和教师应承担民事责任,进行经济赔偿。

法庭调查取证后认为.体育教师在进行教学时,未及时提醒学生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以预防潜在危险的发生.具有过错。

但同时法庭认为,处于该女生年龄段的公民已具有一定程度的独立、自立和责任,应该对于其自身的大意行为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

这一伤害案件中学校和学生都应承担相应责任。

2002年,教育部就学生伤害事故问题颁布并实施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中学体育活动伤害事故法律问题研究

中学体育活动伤害事故法律问题研究

h g lep ni li ,ep ni e ujc d l a c neu ne.t d i s egf nl a tel a rso s it s rso s l sbet n g l o sq ec sI a vsst t nte g l e b ie b a e e o r i e
Kewod : d lsh o ot;I uyacdn;L w istt n y r s Mide co lp r s s n r i t a tui j c e ni o 中图分类号:G8 7 0. 3 文献标识码 :A
据教育 部透露 ,全 国中小学生每年 因意外伤 害受伤 或 死亡的有 1 0 40 0余人 。各 地校园体育活动伤害事件 的不 断 发生 ,已引起社会 各界对校 园体育活动 安全 的普遍 关注 。 20 0 2年 8月 ,教育部颁 布了 《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 以
主张 。本 文力求从 法理角度对 论题进 行研究 ,并触及 中学
生体育活 动中伤害 事故的精神 赔偿 问题 ,提 出些尝试性 的
建议 和意见 。
任主 体 、法律 责任 、赔 偿办法 以及 处理措施 等 。这 是关于
学生伤 害事故 处理 的纲 领性文件 ,但这个办 法主要侧 重事
后惩戒和 救济 ,对 许多理 论与实践 问题 ,如 学生与学 校法 律关系 的性质 ,学 生伤 害事 故责任 的边 界,学校 承担责任 的程度 ,学生 的行 为能力 与责任 的关 系等 ,都 没有予 以规
张 涛
ZHA NG Ta o

要 : 园学生伤 害事故是 目前社会普遍 关心的热点 问题 ,其 中学校体 育活动是 校 园学生伤 校
害事故的多发 区。 本文通 过对学校 体育学生伤 害事的主要 原 因和特点 ,从法律视 角来观察和审视其 内部诸 因素的联 系, 分析 划分 其法律责任、责任 主体及法律后 果;建议加 强法制 宣传 和学 习,制定及时可行 的工作制度及 预

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法律问题探析

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法律问题探析

责任人在主观上 有过错 。一些 证据进行保全 。 学校在进行体育教学活动 时 ,明
明可 以预先发现存在 的问题 ,也 育 意外 伤 害 事 故 以后 ,在 必 要 法 》的规定 ,保 险人 即保 险公司 知道可能导致事故 的发生 ,却没 的情况 下 ,需要上报有关机关请 对 责任保 险的被保 险人学校给第 有及 时预 防或者改正 。比如 ,学 求帮助处理事 故。在事故发生 以 三人 学生造成 的人身损害 ,可 以 校忽视 对体育器材的检查或者长 后 ,学校方面应该根据其性质来 依照法律 的规定或合 同的约定 , 时间没有进行维护 ,从而引发意 判 断是否需要 向教育行政主管部 直接 向第三人学生赔偿保 险金 。 外伤害事故。 门及有关部 门报告 。如果情节轻 在学校责任保 险 中,因诉讼过程
果联 系。如 果我们在调 查 中能够 人 员专 门保护事故发生现场 。学 体育意外伤害事故 ,属于保 险合 找到证据 ,证 明它们之 间这种关 校要详细记录事故发生 时在场人 同约定 的保险范围的 ,学生不仅 系确实存在 ,那么 ,违法行为人 员的 口头描述 ,保 留事故 目击者 可 以要求致害人 ( 如学校 、其他 就必须 承担其应该承担的责任 。 的证词 ,以提高责任判定的准确 学生或者监护人等 ) 来承担相应
大的作用 ,依据其起到作 用的程 学生 。如果有必要 的话 ,可 以向 额补偿学生所 受到 的损失 的,学 度来确 定违法行 为人应 该负责任 有关部 门 ( 主要指公安机 关 )申 生仍然可以向致害 当事人要求赔
的 比例 。
请 ,对事故地点及与事 故相关 的 偿相应 的损失 。学校责任保 险和 学生 意外伤害保 险有助于处理 学 上报主 管部 门。 发生学校体 校 体 育 伤 害 事 故 。根 据 《 保 险

试析从法律角度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研究

试析从法律角度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研究

试析从法律角度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研究论文摘要:体育伤害事故是学校体育活动中不可避免的一个事实,也是困扰体育教师、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严重问题。

在伤害事故中,一要研究法律,明确学校和体育教师在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二要重视预防处理,把伤害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切实维护学校、体育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论文关键词:法律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一、前言在学校体育中,由于体育运动的性质决定了它具有伤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性。

因此,从法律上了解责任事故及其范围,明确法律责任,正确处理和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对于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学校、体育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是非常迫切的。

二、明确学校体育活动伤害事故与法律责任的必要性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已逐步步人法制化轨道,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由于体育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学校体育活动中存在着伤害事故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因素,有的是可预见的,有的无法预见,这就是学校和体育教师所要承受的一种风险。

因此,明确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及其法律责任,学校体育才能得到健康发展。

三、学校学生体育伤害事故范围及其责任认定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是指学生在学校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中发生的各种损伤与伤害事故,而法律责任的认定是判断有责任与无责任的界线。

学生伤害事故可能发生在任何时间与空间范围,但在认定责任时必须从空间和时间范围内的规定性和法律关系及归责原则上明确,这是伤害事故责任认定的关键所在。

从法律关系上看,学生与学校的法律责任关系在过去比较模糊,近年来围绕校园伤害事故发生的诉讼,大多为家长诉学校。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认定监护关系主要以血缘关系和财产关系为前提,而学校与学生关系都不具备这两个条件,所以学校不可能与学生存在监护关系。

《教师法》、《教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的规定:“学校对在校学生有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管理和保护,以及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从这里可以看出学校与学生之间的职责关系。

论学校体育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校方法律责任认定

论学校体育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校方法律责任认定

论学校体育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校方法律责任认定【摘要】学校体育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时,学校的法律责任认定是十分重要的。

本文旨在分析学校体育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的原因,探讨学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

在学校的法律责任界定方面,应当考虑学校的管理能力、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等因素。

学校需要加强对伤害事故的处理流程,以及促进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结论部分呼吁加强学校体育活动事故的预防意识,明确学校的法律责任,从而保障学生的安全健康。

通过本文的研究和讨论,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对学校体育活动中伤害事故法律责任认定的关注,促进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关键词】学校体育活动、伤害事故、法律责任、预防措施、处理流程、安全健康成长、责任认定、意识提升、学生安全、法律规定。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学校体育活动是学生在学校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旨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

随着学校体育活动的不断丰富多样化,相应的风险和安全隐患也会增加。

在体育活动中不慎发生伤害事故是不可避免的风险之一,这不仅会造成学生身体上的损伤,还会影响到他们的心理健康和学习生活。

当发生学校体育活动中的伤害事故时,学校应该如何认定相关的法律责任?这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学校在体育活动中是否具有法律责任?如果有,学校又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学校又可以采取哪些预防措施来减少体育活动中的伤害事故发生?在发生伤害事故后,学校又应当如何处理相关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和分析,不仅可以帮助学校更好地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还能促进学生在体育活动中的全面发展。

本文将重点探讨在学校体育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认定。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分析学校体育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的原因,明确学校在法律上应承担的责任,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对流程。

通过这项研究,可以加强学校对体育活动事故预防的意识,明确学校的法律责任,从而促进学生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高校体育下伤害事故的论文

高校体育下伤害事故的论文

高校体育下伤害事故的论文学生自身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学生身体素质差是导致体育教学中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在体育教学中,每一项体育运动都对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有特定的要求。

而如今的高中生大多为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父母及爷爷奶奶的宠爱,娇生惯养,大部分父母由于怕孩子受到伤害而不敢放手,学生很少能自己去户外锻炼,身体素质在不断下降。

此外,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今的学生营养充足,身体发展非常快,但是由于高中的学习任务繁重,学生进行身体锻炼的机会非常少,导致运动能力不高,很难适应正常的体育教学,不能完成教师安排的任务。

另一方面,学生不认真听取教师的讲解、不服从教师安排也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体现便是在运动过程中动作不标准或者是与同学嬉戏打闹,不认真对待体育运动,由此导致自己或他人受伤。

1.学校加强对场地、器材等设施的检修工作调查显示,在体育教学发生的伤害事故中,有将近三成是由学校设施问题而导致。

因此,学校应充分重视起体育设施安全问题,加强对体育教学场地、器材等设施的检修工作。

首先,学校应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定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处理或修复质量问题的设施,以消除安全隐患。

其次,学校应加大资金的投入,定期对运动场地进行检查与维修,不断完善学校的运动场地,确保体育教学中场地能够正常使用,杜绝因场地问题而导致伤害事故的发生。

最后,学校要及时对放置不合理的设施进行整改,将危险设施变为安全设施。

2.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机制为明确体育教学中发生的伤害事故的责权关系,学校需要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学校和体育教师的在体育教学中的义务进行规定,并明确指出学校和教师的的义务范围,以从根本上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

在高中,安全保障机制的完善需要学校与体育教师的大力配合,并且要对安全保障机制的管理方式进行创新,用先进的管理理念来推动安全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3.提高体育教师的安全意识由于体育教师的安全意识差是导致体育教学中伤害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学校体育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学校体育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学校体育安全事故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文以某市一所中学发生的体育课上学生意外受伤事件为例,分析学校体育法律问题,旨在为学校体育安全管理提供参考。

二、案例简介2018年3月,某市某中学在体育课上组织学生进行篮球训练。

在训练过程中,一名学生在抢篮板球时与另一名学生发生碰撞,导致受伤。

事后,家长认为学校未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三、案例分析1. 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学校是否尽到了安全管理责任,以及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学校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

”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和保护,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可知,学校对学生负有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

在本案中,学校在组织学生进行体育训练时,未能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安全因素,导致学生受伤。

因此,学校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疏忽,未能尽到安全管理责任。

3. 学校赔偿责任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可知,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负有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学校因未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导致学生受伤,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判决学校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四、启示与建议1. 加强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学校应充分认识到体育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加强对体育课的管理,确保学生在体育活动中的安全。

具体措施包括:(1)加强对体育教师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2)完善体育设施设备,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3)在体育课上,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注意安全;(4)加强课堂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法律问题的研究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法律问题的研究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 的法律问题研究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界定 ◆事故概念和范围 ◆事、学校伤害事故的定义
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2条的规定, 学校伤害事故是“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 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 的校舍、场地、其它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 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作了类似规 定:学校 “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 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 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教育部发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8条明确规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 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 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 二、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定义
学生在学校体育课教学、课间体育活动、课余体育 训练、运动竞赛、以及学校组织的其他体育活动, 同时包括学校有管理权的各种体育场地、设施、设 备所造成的在校学生人身伤害后果的事故(包括死 亡)。
人身伤害是指在法定的时间内受害人的肢体残疾、 组织器官功能障碍,及其他健康损伤的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2 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 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 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 三、本文观点:法律依据不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2 条规定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而提出来的,但监护职责的委托应当 是有前提条件的,就是说被委托人要承担监护职责是要具备监护条件的。而 中国的各级学校学生多、教育资源有限,不具有“家庭式”的监护条件。所 以,也就不能成为学生的监护人。

学校体育意外伤害的法律问题探究

学校体育意外伤害的法律问题探究

() 1 学校体育设施器材的不安全 因素。因器材 、 不可预见性而造成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 。另外 , l 在 场地等体育设施而引发的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是 I 体育教学中 , 由于其活动 的环境是半开放式的, 因此外 造成学校体育 意外 伤害事故 的主要原 因。它主要包 } 界因素都有可能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

一 -生同学校 、 教师在医疗费、 伤残补助费等方 I
3 师方 面。教师是学校体育教学 当中占有主导 . 教
面 的赔偿 纠纷被诉上法庭 , 成为社会热点 , 也在学理 ・ 作用的角色 , 分析教 师在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因素
上引起很多争论 。

l , 要 有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违 反 教 学 规 律 或 没 有 主 时 ( )
校 负有 管理责任的校舍 、 场地 、 他体 育教育教学设 I 其 情况和气候特点 , 做好充分 的准备活动都可能造成伤 施 和生活设 施内发生 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 , 】 事 故 的发 生 ; 2 教师 缺 乏 责 任 心 , 忽 职守 。 学 导 害 ( ) 玩 教
致伤 、 、 残 死亡或其他无形人身伤害事故 。 这种伤害属 中 由于 教 师 责任 心 不 强 , 能尽 职尽 责 , 有 实 施 合 不 没 于一般人身伤害的范 畴, 但又不同于社会上发生的人 理 的保 护 与 帮 助 措 施 , 离 教 学 区 , 有 认 真 检 查 和 远 没
通知教 师 , 不能适 应正常的体育教学 ; 技术动作不正 ’ 三类法律责任 的承担 。对学校 , 在责任关系上涉及更
确或未按教学要求从事超 出 自己运动水平的练 习; 1 的是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 。 不 多
遵守课堂纪律, 不听从教师的指挥, 擅自行动或和同 f

体育课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问题分析

体育课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问题分析

体育课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问题分析在学生伤害事故中,体育课上发生的伤害事故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这是与体育课自身所具有的运动性、激烈性、对抗性和开放性等特点分不开的。

本文试从成因、法律责任以及预防及对策等几方面,对体育课伤害事故作一些简要分析。

一、体育课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1.因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的伤害。

是指因学校的场地、设施、器械等不符合国家或有关部门的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案例1:某学校的体育课上,一男生在自由活动时跃起抓住足球门栏,但因该门栏固定不牢,导致门栏翻倒压在该男生的腹部,造成重伤。

2.教学内容超过学生的正常承受能力。

是指因为体育课的教学内容、难度、强度等明显超过了学生的正常身体承受能力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案例2:某小学四年级体育课上,教师在32米的距离内用板凳设置四道障碍,要求学生越障碍往返跑。

练习中,学生高某在越障碍时被板凳绊倒摔伤,被送往医院治疗。

该学生家长与学校协商未成,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审理查明,该体育课教学内容安排违反了原国家教委《全日制小学体育教学大纲》的规定,其强度和难度均超过了四年级学生的承受能力。

法院因此判决学校支付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3.教师在组织教学中的过失。

是指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因为存在某种过失,如未及时要求和提醒学生上体育课的注意事项,未充分进行运动前的热身,未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上课过程中放羊式教学以及擅离职守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案例3:某中学一名高一女生在体育课进行前滚翻练习时,裤兜中装有的钩针扎入小腹,造成重伤。

经查,该体育教师课前未对学生上课的装束、携带物品等做过必要的要求和提醒。

4.学生自身健康原因导致的伤害。

是指因为学生身体本身存在着某种不适于体育锻炼的疾病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案例4:某中学高一学生张某在400米跑测试中突然倒地,昏迷不醒。

教师及时将张某送往医院,但终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后经查明,张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但其为了顺利被该中学录取,故意隐瞒了病情,而且为了不使学校发觉,坚持参加了体育测验。

浅论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责任认定之法律分析

浅论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责任认定之法律分析

浅论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责任认定之法律分析学校作为全社会培养青少年的主要场所,体育活动是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但是,在体育活动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些意外伤害事故,这对学校和家长都是一种挑战。

在发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及其教职员工是否有责任?如何界定学校及其教职员工的责任?一、学校及其教职员工应尽到合理的安全防范义务在学校开展体育活动前,学校应该制定合理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规定,并将其公告,使学生及其家长知晓。

此外,学校还应该派遣一些教职员工作为监督人,确保学生们遵守安全规定。

同时,学校还应该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指导,使其了解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有意识地防范安全风险。

学校及其教职员工应该确保安全设施和器材齐全,并保持其正常工作状态。

例如,对于运动场地的维护、器材的检查和维修等,学校及其教职员工要保持好相应的记录,及时把握安全状况的变化,制定适当的应对措施,并及时通知学生及其家长,共同维护安全。

如果在学校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使学生受到损害,校方及教职员工是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首先,校方应当承担管理责任,包括对学生的安全防范和管理、安全规定的制定和完善、安全设施和器材的维护等。

其次,教职员工的安全防范义务也应当落实到位,比如监督学生遵守安全规则、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风险等。

如果学校及其教职员工未尽到这些合理的安全防范义务,说明其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如何确定学校及其教职员工的责任大小在确定学校及其教职员工的责任大小时,应当从多个角度进行综合分析和鉴定。

首先,应当确定事故的责任因素,也就是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以及哪些因素是学校及其教职员工控制范围内的。

其次,应当考虑学校及其教职员工是否对学生进行了必要的安全防范和管理,以及哪些安全防范义务得到了落实。

最后,还需要考虑学生是否存在过错,并对其进行相应的责任划分。

总之,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责任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既要充分考虑学校及其教职员工的安全防范义务,也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以达到合理、公正和有效的结果。

[高校,体育,伤害,其他论文文档]高校体育伤害及其法律思考

[高校,体育,伤害,其他论文文档]高校体育伤害及其法律思考

高校体育伤害及其法律思考”论文关键词: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法律责任赔偿论文摘要:体育伤害事故是学校体育活动中不可避免的一个事实,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事故,是解决事故纠纷的主要途径。

在伤害事故中,一要研究法律,明确学校和体育教师在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二要重视预防,把伤害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切实维护学校、体育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文章结合学校体育的具体实际,对学校体育活动事故适用的法律范畴、法律责任承担和免责条件进行分析和探讨。

1.学校体育伤害的概述与特点学校体育中学生伤害事故属于学生伤害事故中的一个特殊类型,它是指在学校的体育教学、体育课外活动、体育运动训练和体育竞赛中发生的致使学生死亡、伤残等人身后果〔’〕。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一般是在学校实施的体育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体育活动中,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导致伤、残、死亡或其它无形人身伤害事故。

由于学生大多都是成人但还未成熟,对体育中的风险与安全没有较强的防卫意识和防卫能力,学校及教师对学生在体育中的安全所负的义务较之其它方面要求更高。

学校和学生之间存在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这种关系基于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产生,是一种法律关系,是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必须把握的核心。

学生在校期间的体育活动中,造成的身体伤害是作为民事侵权的主体学校或教师。

侵权的对象是学生的人身权,这里主要指其中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它是一种绝对权,是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需通过义务人实施时定的行为即可实现权利。

同时,侵权行为所侵害的是学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民事违法行为,它既在客观上违背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或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也包括虽在表面上有阻止违法事由,但因超越了法律许可的范围仍不得免除责任的行为f2)。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除了具备学生伤害事故一般性特征外,尚具有以下独有的特征[(3]:第一,事故中的受害学生大多数已成年,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

受我国教育体制的影响,普通大学生的年龄一般在i8周岁以上,他们在我国刑法、行政法和民法上都已达到完全行为能力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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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法律问题研究”论文关键词: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法律问题论文摘要:本文通过文献资料法、比较研究法、案例法,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有关法律问题作了初分析。

1 学校体育概念、构成及范围《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规定,学校体育工作是指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

体育教学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统一活动。

具体地说,体育教学是学生在教师有目的,有计划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学习与掌握体育、卫生保健基础知识和基本的技术、技能、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发展运动能力,培养思想品德的一种有组织的教育过程。

体育教学又分为了体育理论知识教学和实践课教学,体育伤害事故的大多数发生在实践课教学中。

【案例1】:江苏莱县一小学四年级的一次体育课上,教师在30m距离内用板凳设四道障碍,要求学生往返跑一次,该班一学生在返回跨越第二道障碍时因左脚磕碰板凳摔伤,住院手术治疗。

学生家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经调查认定,该小学在体育课上违反了体育教学大纲的有关规定,活动强度和难度均超过四年级学生的承受能力,故判决校方支付全部医疗费用及其他费用。

从【案例1】我们就不难看出体育教学中体育教师和校方的义务。

2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概念及发生原因2.1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概念及范围2.2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2.2.1体育课教学内容违反大纲,训练方法不科学,活动的强度和难度超过了学生的承受能力课余体育训练负荷安排不合理,课业体育竞赛的项目设置不合理,如小学生田经运动会不可能设置栏高为1.067m的110m栏。

对由以上原因而发生的体育伤害事故,学校应当负全部责任,如【案例1】。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9条第6款规定:“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2.2体育活动的特殊性质,要求体育教师和相关责任人员必须尽到自己应尽的职责。

”体育活动需要一定的活动设施,活动设施的安全与否也有关体育工作人员的责任。

因此体育工作人员应当具有高度责任心,在体育活动中严格管理。

如果体育工作人员疏于职守,造成体育伤害事故,轻则追究其行政责任,重到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案例2】:某省一中学体育课上,教师让学生自己在体操房自由活动,自己则在一旁填写学生成绩卡。

几个学生于是拿来r垫子,跳箱和跳板,开始练习跳箱活动。

练习中一学生在做腾空翻越跳箱动作时,不幸人越过了垫子,头部先落地板上,造成头部神经系统严重损伤,后经医院抢救脱险,但该学生已终身瘫痪,法官以活动设施不当和没有尽到有效管理为由,判体育教师行为构成失职,学校应承担全部责任。

2.2.3纯属意外事故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体育活动本身激烈的竞争性,不可避免的会发生一些伤害事故,再加上一些客观上所不能预见的意外事故。

体育活动中这些事故的发生很难确定追究谁的责任,也可以认为双方当事人谁也没有过错,完全由于活动的性质所决定。

民法通则明文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所谓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

【案例3】在中学生足球比赛中,一学生守门员在扑球时不幸头部重重地撞到了球门柱上,当即昏迷不醒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家长要追究学校责任。

法官判决学校没有过错,纯属意外事故。

办法>)第12条第5款、6款规定:“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2.2.4由于学生自身的健康原因造成伤害事故此类原因造成的伤害事故责任认定主要看学校是否知情。

[案例4】:某市某中一中学生在校运会,参加1500米时不幸身亡,法医事后鉴定该学生患有失天性心脏病。

3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3.1处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2学校不是学生的监护人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7条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特殊情况除外。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由此规定可以看出,学校对未成年人履行的是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不承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义务。

但其中也有例外的情况。

另外,我国民法通则>)也未把学校列入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范围。

从现实看,它为处理学生安全事故作了一个统一规定,有其积极意义。

3.3责任认定的原则及责任认定。

3.3.1责任认定的原则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8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结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责任归责为过错责任原则。

办法第26条“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

”此条规定不应看为公平责任原则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可见我国学校体育事故责任归责的原则应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公平责任原则为辅。

办法没有直接规定公平责任原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中有一定的意外事故,意外事故当事人都没有过错,但家庭相对于学校来讲毕竟是一个小单位,她不可能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意外事故的发生就应由学校家庭双方来共同承担造成的损失。

3.3.2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办法>)第8条、第14条规定了伤害事故双方当事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五种责任形态。

1)全部责任办法>)第9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相应责任”如何理解?是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根据本条所列情形,学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使用“相应责任”这个词语是否是对学校的一种偏爱?有待于各专家学者讨论例如【案例l】、【案例4】。

2)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因学生和学校双方违章行为造成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其中伤害事故责任大的一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责任小的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学校体育事故双方当事人在造成伤害事故发生的作用相等,双方应当承担相等责任。

【案例5】:某高校田径运动会上,一名男生随意穿越投掷区,被正常投掷进行的标枪击中头部而昏倒,其发生的原因,一是该生随意穿越标枪投掷区,是学生个人的过错,二是学校工作人员现场管理不严,所以双方当事人承担同等责任。

”4)无责任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双方均无责任。

[案例6]:某校体育课学生进行足球比赛,比赛中一学生当场被雷电击倒死亡。

在此事故中,学校与学生均无责任。

应运用公平责任原则处理。

4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处理4.1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处理的原则积极预防,妥善处理的原则处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原则;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处理原则。

4.2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处理的程序1)发生学生体育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的学生,并且应当及时通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急救措施。

2)发生严重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向主管教育的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同一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3)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学校要求或有必要,可以指导或协助学校进行事故的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体育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也可以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和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5)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人进行调解,并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

调解期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提起诉讼,终止调解。

6)事故处理结束,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教育的行政部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应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3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赔偿对发生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1)伤害事故赔偿的范围与标准,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确定。

2)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有责任的,应按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和精神赔偿。

办法>)未规定精神赔偿。

这种立法精神与现代法律要求相违背。

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应并给予适当的精神赔偿。

3)未成年学生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应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学校有条件的,应当根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责任保险。

同时应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5 结论与建议1)《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颁布填补了国内立法上的一项空白,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但体育活动本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体育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仍需要不断完善。

2)我国目前虽然还没有独立的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处理的法律法规,但鉴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及一系列法律法规,能够比较好的处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

因此,学生、家长、学校体育工作人员必须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虽然学校体育活动具有竞争性和对抗性,但其伤害事故的发生并不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当事人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就可以避免一部分不必要的伤害事故,因此我们必须强化“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意识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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