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天然气:募集资金2010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1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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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等八市区天然气加气站“十一五”规划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等八市区天然气加气站“十一五”规划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等八市区天然气加气站“十一五”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3.16•【字号】陕发改能源[2006]204号•【施行日期】2006.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等八市区天然气加气站“十一五”规划的批复(陕发改能源〔2006〕204号)西安、咸阳、宝鸡、铜川、延安、渭南、榆林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计划局,省天然气公司:随着我省天然气产业的快速发展,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得到较快增长,各市投资建设的积极性非常高,为了合理规划加气站建设,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减少因盲目投资形成不必要的损失,我委要求陕北、关中8市(区)编制天然气加气站“十一五”规划。

西安、咸阳、宝鸡、铜川、延安、渭南、榆林、杨凌8市(区)编制并上报本市区天然气加气站“十一五”规划后,我委聘请专家会同有关方面进行了评审。

现将各市(区)天然气加气站“十一五”规划批复如下:一、规划原则。

各市(区)天然气加气站“十一五”规划,要与产业发展规划、管道输送能力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相衔接,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适度发展和先城市后郊县”的原则,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十一五”重点发展中心市区加气站。

二、规划规模。

根据天然气汽车发展速度和气源供应情况,在确保城市居民用气的前提下,适度控制加气站发展速度,在各市(区)上报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和综合平衡后,“十一五”期间新建加气站20座,到2010年底加气站总数达到80座,天然气汽车达到2.6万辆,用气量2.41亿立方米,占全省总用气量的9%(详见附表)。

该规划将作为“十一五”期间各市(区)加气站建设和气量平衡的主要依据。

三、规划的实施。

依据我委批复的加气站规划,由各市(区)发展改革委按照规划及气量落实情况分期审查核准加气站项目,要尽量采取市场配置的原则确定项目业主。

陕天然气:财务报告

陕天然气:财务报告
966,697,568.44 33,758,230.65
5,125,203,944.83
229,366,700.00 499,266,438.36
480,887,911.17
96,922,440.67 1,774,127.86
0.00 1,308,217,618.06 6,433,421,562.89
980,000,000.00
200,000,000.00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其他应付款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86,066,330.64 164,679,388.15 552,709,302.37
2,815,819,516.91 6,129,359,211.04
243,284,256.63 6,372,643,467.67 12,488,507,957.82
法定代表人:刘宏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妙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12,075,445.00
1,246,318,068.33
86,066,330.64 222,452,219.82 552,709,302.37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篇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用途规范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募集资金系指上市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上市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本所备案并在本所网站上披露。

第四条保荐人应当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及本规定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第二章募集资金存储第五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六条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两周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该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上市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二)商业银行应当每月向上市公司提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三)上市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四)保荐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五)上市公司、商业银行、保荐人的违约责任。

上市公司应当在上述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备案并公告。

(PEVC孙培源)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招股说明书分析

(PEVC孙培源)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招股说明书分析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分析通过阅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个人认为该公司存在较多问题,发审委应否决其上市申请:一、募集资金投向的必要性值得怀疑1、2002年-2007年长庆油田对公司的天然气供应量年增长幅度约为15%,2008年预计达16.35亿立方米,,且盈利预测中也预估2008年客户用气增长率会小于以往年度,仅增长10.29%(第186页)达到16.1亿立方米,而公司现有管道的输送能力已达到25亿立方米,在可预见的若干年内管道输送能力仍闲置的情况下,又拟用募集资金新增15亿立方米的输送能力,其合理性值得推敲;2、大部分项目将于两年内完工,公司将新增8亿的固定资产,按20年计提折旧,每年增加4000万元的折旧费,还将增加相关的维护费用,而“公司近期拟投资的新建项目主要集中在陕南地区,陕南地区经济相对落后,且市场开发本身需要一个培育过程”(第17页),本次发行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在短期内难以产生效益,将导致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3、第255页“未来三年,公司计划新建宝鸡—汉中管线、川陕管道、汉中—安康管线、安康—镇安—商洛管线等项目,投资金额预计将超过20亿元;同时公司将拓展下游城市气化领域,资金需求也比较大;但过高的负债水平限制了公司的融资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不利于公司各项生产建设业务的开展,因此,运用募集资金偿还贷款可以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筹资能力,满足新建管线资金需求。

”,募集资金中的2亿元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目的是为了方便从银行贷款,难以认同公司这一逻辑思维;4、募集资金投向的六个项目所使用的土地除项目三外,其他项目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二、申报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存在持续而明显的利益输送1、员工个人(包括管理层)于2000年12月15日以现金出资设立陕西新源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持续的利益输送:(1)、第122页“从本公司兴平分输站至兴化股份尚有约3.5公里,兴化股份委托新源公司负责原料气的专线管道输送服务,新源公司为之建设了兴化天然气管道专线,兴化股份按每立方米0.01元向新源公司支付兴化天然气管道专线管道输送费用”,第127“后来资产评估基准日调整为2007年12月31日,根据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陕西新源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中宇评报字[2008]第2035号),兴化天然气管道专线评估值为165.72万元,评估方法为重置成本法;”、128页“本次拟收购的兴化天然气管道专线,全长3478米,承担为兴化股份供应天然气的任务,2006年的供气量为1.6亿立方米。

陕天然气: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2-23

陕天然气: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2-23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0-008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2月20日下午15:00在西安市凤城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公司408,464,875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0.3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小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凌安松律师事务所李德松律师等参加了会议。

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王英哲律师、张晓芬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由张晓芬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1、会议以普通决议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09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408,464,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会议以普通决议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408,464,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王英哲律师、张晓芬律师进行见证,并由张晓芬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汇川技术: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10年11月) 2010-11-17

汇川技术: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10年11月) 2010-11-17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配股,增发等)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未经公司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不得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

使用募集资金要做到规范、公开、透明。

第四条凡违反本制度,致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处分,必要时,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行使监督权。

第二章募集资金的存储第六条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

第七条公司在商业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将募集资金总额及时、完整地存储在专户内,并按照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

第八条公司认为募集资金的数额较大,并且考虑到公司的发展以及与金融机构的长期合作关系,在坚持同一投资项目的资金在同一专用账户存储原则的前提下,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在一家以上商业银行开设专用账户,但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金额也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九条专用账户的设立由公司董事会批准。

陕天然气: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22

陕天然气: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22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公告编号:2011-012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4月20日在西安凤城大酒店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4月10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应参加监事4名,实际参加监事4名。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北京奋迅律师事务所、陕西凌安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形成如下决议: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经审议,会议认为该报告在内容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募集资金年度使用等基本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公司财务状况,年报格式符合上市公司要求。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已针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0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金额营业收入247,993.02利润总额47,500.93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355.22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393.7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215.70总资产399,626.52总股本50,841.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47,990.88四、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03,937,264.4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0,538,412.90元,公司2010年末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67,240,804.29元。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度天然气平衡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油气[2011]405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度天然气平衡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油气[2011]405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度天然气平衡计划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度天然气平衡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油气〔2011〕405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2011年天然气计划31.3亿立方米,其中:靖西线27.5亿立方米,榆天化2.6亿立方米,长庆自用气1.2亿立方米。

根据国家计划和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气的要求,经研究,省2011年度天然气计划按先生活后生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居民及商业公福用气增长28%,加气站用气增长20%,工业及化肥用气增长5.1%,应急调剂气量预留1000万立方米。

应急调剂气量由省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在本年度内调剂使用;未使用的应急调剂气量,由省天然气公司在当年年底前两个月内给各用气单位按下达的计划气量同比例安排使用。

现将2011年度天然气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尽快下达辖区内的平衡计划,各用气单位按计划与供气方签订供用气合同。

供用气双方要进一步加强沟通衔接,供气方要全力保障供应,各市(区)要切实做好需求侧管理,适度安排下游用气项目,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气,要切实加强冬季高峰用气调峰措施的研究和落实,确保供用气安全和稳定。

联系人:梁薇电话:************附件:2011年度天然气平衡计划.doc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附件:2011年度天然气平衡计划项目名称2010年用气量(万立方米)2011年计划(万立方米)全省总计269799313000其中:靖西线218399275000榆天化3790026000长庆自用气1350012000靖西线外销气量2169202725001、西安市合计113760 149040其中:陕重汽424800中钢集团3055002、宝鸡市合计15016194003、咸阳市合计6707071900其中:兴化股份1901420000长庆石化12127140004、铜川市合计448256505、渭南市合计53969500其中:陕西轧辊公司127330006、延安市合计933111800其中:长庆采油一厂5426957、汉中市合计710008、安康市合计7009、商洛市合计95010、杨凌示范区合计18572560其中:杨凌电厂223500省天然气公司14791500应急调剂气量1000备注:省天然气公司气量用于压气站、场站及输损输差——结束——。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收费问题的复函-陕价管函[2003]137号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收费问题的复函-陕价管函[2003]137号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收费问题的复函
正文:
----------------------------------------------------------------------------------------------------------------------------------------------------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收费问题的复函
(陕价管函[2003]137号2003年10月9日)
西安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天然气收费问题的请示》收悉,现将请示问题答复如下:
去年8月,省财政厅经省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制止收取天然气初装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综[2002]61号),明确规定“凡涉及天然气初装费问题的,一律按陕政发[2002]25号通知规定执行,应立即停止收费。

各执收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收取天然气初装费。

”同年10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价管调发[2002]107号)文件,规定“天然气用户建筑红线内安装的用气设施产权属于用户。

为了规范天然气安装行为,保障安全用气,天然气公司为用户安装用气设施工程时,可收取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

以上两个文件对天然气安装过程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做了明确规定,请严格执行。

特此函复。

——结束——。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第三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第三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第三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11.02•【字号】陕发改投资[2010]1793号•【施行日期】2010.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第三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0〕1793号)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汉中、安康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局,省农牧良种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下达2010年第三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2317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10年第三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的农村沼气计划包括大中型沼气工程和西北地区农村沼气科技创新与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9727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4821万元,地方配套610万元(其中省级配套328万元,市县配套282万元;省级配套计划另文下达),建设单位自筹4306万元。

计划宝鸡等7市建设22处大中型沼气工程,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建设西北地区农村沼气科技创新与示范基地(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二、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请依据本通知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由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于11月底前联合上报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审批。

所有项目在实施方案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

农村沼气科技创新与示范基地项目建设要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提出的生态农业循环产业工程结合起来实施,初步设计由各级农业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上报农业部审批。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要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中央投资和地方资金要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

各市要要加大配套资金落实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四、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

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按要求搞好用地审核、环保管理等工作,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积极加快建设进度、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陕天然气: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陕天然气: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希会其字(2020)0146号目录一、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1-2)二、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3-39)三、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40-167)四、证书复印件(一)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四)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许可证等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 i g e m a C p a s(S p e c i a l G e n e r a l P a r t n e r s h i p)希会其字(2020)0146号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简称“专项说明”)实施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对专项说明的责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和对外披露专项说明,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得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重新计算、分析复核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陕天然气:关于规划建设关中环线项目的公告 2011-04-22

陕天然气:关于规划建设关中环线项目的公告
 2011-04-22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公告编号:2011-010 关于规划建设关中环线项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围绕着关中—天水经济区、西咸一体化、“大西安”的总体规划要求,依托陕西省内的靖西一线、靖西二线、咸宝线、咸宝复线、西商线、宝汉线等长输干线,建设泾阳—礼泉—乾县—眉县—周至—户县—长安—蓝田—高陵的管线与之贯通形成环网,构建一个城市天然气输送(配)、储备的“绿色能源通道”----即“关中环线”项目。

公司于201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项投资。

二、项目投资估算及建设方案该项目投资估算为12亿元人民币。

项目建设投资的35%为自有资金,其余65%为银行贷款。

项目建设期为2年。

三、项目目前进展情况目前正在进行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阶段,具体为完成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报批。

四、该项目投资后对公司的影响1、该项目的建设,可将公司已建的靖西一线、靖西二线、咸宝线、西渭线、宝汉线、咸宝复线,在建的汉安线,拟建的韩渭线、西康线、靖西三线等管线连接在一起,可根据各条输气管道的运行状况,进行调配,使整个管网系统的安全性进一步提高。

该项目不仅能起到冬季调峰的作用,也能够扩大天然气的综合利用,稳定发展下游用户。

同时将有效利用原有的输气管线,形成安全可靠、卫生清洁的省内天然气管网系统,不仅满足了现有用户的用量也能配合政府的规划政策。

目前该项目尚在研究阶段,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该项目的实施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投资突出贡献企业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投资突出贡献企业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投资突出贡献企业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24•【字号】陕政函[2011]54号•【施行日期】2011.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投资突出贡献企业的通报(陕政函〔2011〕5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重大机遇,坚定不移地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顺利完成了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目标任务,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为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实现“十一五”圆满收官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激发和调动企业抓项目、扩投资、促转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更加有力地发挥投资和重点项目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实现今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突破万亿元和省级重点项目年度投资2300亿元目标,省政府决定,对2010年度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的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铁路局、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予以通报表彰。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实现高点起步、首战取胜,对于巩固和延续我省又好又快发展的态势至关重要。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省广大企业、各相关单位要以受表彰单位为榜样,积极进取,锐意创新,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切实加大投资力度,着力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项目策划和实施工作力度,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提供良好服务,努力开创我省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新局面,为圆满完成2011年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陕西省天然气价格

陕西省天然气价格

陕西省天然气价格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其需求量在陕西省逐年上升。

近年来,陕西省天然气价格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呈现出波动上升的趋势。

本文将分析陕西省天然气价格的变化趋势、主要影响因素及未来展望。

二、陕西省天然气价格变化趋势自2010年以来,陕西省天然气价格总体上呈上升趋势。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的数据,2010年陕西省天然气价格为每立方米1.9元人民币,到2021年已上涨至每立方米3.9元人民币。

这一涨幅远高于同期CPI 涨幅,表明天然气价格在相对较短时间内实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

三、影响陕西省天然气价格的因素1、国内外能源市场价格:天然气价格受国际能源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

当国际油价上涨时,天然气的相对价格优势会下降,导致需求增加,进而推高国内天然气价格。

2、供需关系:天然气的供需关系是影响价格的重要因素。

当供应量小于需求量时,价格会上涨;反之,则可能下跌。

近年来,随着陕西省天然气需求量的不断增长,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这也是推动价格上涨的重要因素。

3、政府政策:政府对天然气的开发、生产和流通环节的政策也会对价格产生影响。

例如,政府对天然气开发的鼓励政策可能降低生产成本,进而影响价格。

4、环保政策:随着环保政策的加强,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的需求量也在增加,从而可能导致价格上涨。

四、陕西省天然气价格的未来展望根据当前的市场趋势和政策动向,预计未来几年陕西省天然气价格还将维持上涨趋势。

一方面,随着国内外能源市场的波动和供需关系的紧张,天然气价格可能继续走高;另一方面,政府对天然气开发和环保政策的支持也可能进一步推高价格。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新能源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天然气在能源市场中的竞争将面临来自新能源的挑战。

例如,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普及和应用将降低对传统能源的需求,从而可能对天然气价格形成一定的压力。

此外,政府的调控政策也可能对天然气价格产生影响。

002267陕天然气2023年三季度财务分析结论报告

002267陕天然气2023年三季度财务分析结论报告

陕天然气2023年三季度财务分析综合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为负6,517.74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负1,863.18万元相比亏损成倍增加,增加2.5倍。

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内部经营业务,应当加强经营业务的管理。

营业收入有所下降,经营亏损却成倍增加,企业经营形势进一步恶化,应调整经营战略。

二、成本费用分析2023年三季度营业成本为116,617.21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16,714.78万元相比变化不大,变化幅度为0.08%。

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为1,014.86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975.03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4.09%。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三季度尽管企业销售费用有所增长,但营业收入却有所下降,表明企业销售活动开展得不太理想。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为4,306.04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3,824.52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2.59%。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59%,与2022年三季度的3.14%相比变化不大。

2023年三季度财务费用为1,878.98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690.12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1.17%。

三、资产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下降。

从流动资产与收入变化情况来看,流动资产下降快于营业收入下降,与2022年三季度相比,资产结构趋于改善。

四、偿债能力分析从支付能力来看,陕天然气2023年三季度是有现金支付能力的,其现金支付能力为17,175.84万元。

企业净利润为负,负债经营是否可行,取决于能否扭亏为盈。

五、盈利能力分析陕天然气2023年三季度的营业利润率为-5.42%,总资产报酬率为-1.38%,净资产收益率为-3.61%,成本费用利润率为-5.20%。

企业实际投入到企业自身经营业务的资产为1,190,454.45万元,经营资产的收益率为-2.19%,而对外投资的收益率为-3.15%。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前期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前期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前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12.20•【字号】陕发改煤电[2010]2100号•【施行日期】2010.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前期工作的通知(陕发改煤电〔2010〕2100号)各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各发电企业:高效清洁利用天然气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

分布式能源技术可实现天然气综合梯级利用,有利于改善天然气消费结构、提高用户的经济效益。

近期国家能源局拟出台《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1年建设1000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到2020年在全国规模以上城市推广使用分布式能源系统,装机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并建设10个左右各类典型特征的分布式能源示范区域。

优先考虑在经济发达、天然气资源丰富、能源品质要求高的地区及天然气资源地实施试点,重点支持建设楼宇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和区域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主要以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实现热、电、冷联产,就近解决日常用电、冬季供暖和夏季制冷。

我省作为天然气、煤层气主要产区,发展分布式能源条件优越,拟在2011年启动分布式能源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建成2-3个示范项目,“十二五”建成100万千瓦。

请你们根据本地区特点和优势,认真研究,提出明年以及“十二五”分布式能源项目,于12月31日前报我委(煤电处)。

重点在工业园区、生态园区和集中联片楼宇等能源负荷中心,规划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为主,结合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为辅的分布式能源项目。

联系人:曹波电话:************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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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2010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会陕核[2011]002号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0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目录内容页码一、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0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1—2二、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7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8)四、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五、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证书复印件六、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七、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办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中国上海TEL:86-21 64458590 陕西五联分所TEL:86-29 82306506-9太原路87号(甲) FAX:86-21 64663920 西安市含光南路261号FAX:86-29 82306510邮政编码:200031 E-mail:dhkjh@ 邮政编码:710065 E-mail:sxdh@ (机密)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0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东会陕核[2011]002号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然气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称“募集资金年度报告”)进行专项审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报告,提供相关的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天然气公司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报告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专项审核工作。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专项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本报告是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与天然气公司提供的募集资金相关资料,在审慎调查并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基础上所取得的资料做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我们对天然气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的任何保证。

经审核,天然气公司募集资金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天然气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韦晓峰中国·上海中国注册会计师:丰学义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一)募集资金的数额和到位时间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08]924号”文《关于核准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2,000万股向询价对象配售,其余8,000万股于2008年7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900万元,扣除实际发生的保荐承销费等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费用44,964,106.9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4,035,893.08元。

截至2008年8月5日止的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东会陕验[2008]0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本公司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34,595,912.70元,全部用于投资募集资金项目,其中用于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的为220,143,900.00元,用于直接投资募集资金项目的为614,452,012.70元。

本公司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37,351,289.11元,全部用于投资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10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51,752,201.45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142,088,691.27元,实际结存余额比应结存余额多9,663,510.18元,差异原因如下表: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制定了《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在中信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塔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开立了三个专项存款账户;同时为解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小额支出报销的及时性,公司根据资金计划从专项存款账户提取小额现金,与自有现金分开保管。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基本情况如下: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总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经办人员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定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2008年8月19日,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塔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保管严格按三方监管协议办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入金额为179,254,087.30元,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37,351,289.11元,具体详见后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投资计划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因及投资计划的调整具体如下:(1)宝鸡—汉中天然气管道工程201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5,459,319.11元,为本年投资计划金额146,056,515.18元的17.43%,主要是由于:A、工程完工后工程结算工作正在进行尚未结束,应付工程款尚未最终确定,无法办理付款手续使募集资金滞留于公司;B、根据合同约定将无需进行结算审核的工程质保金挂账未付。

为此公司将调整投资计划,将2010年度投资结余资金120,597,196.07元作为该项目2011年的投资计划金额。

(2)靖西二线(四期)工程201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574,009.57元,为本年投资计划金额24,702,733.08元的26.61%,主要是由于原按合同约定将工程和设备质保金挂账,因质保期未满等原因,施工单位未及时前来办理付款手续所致。

为此公司将调整投资计划,将挂账未付的18,128,723.51元作为该项目2011年的投资计划金额。

(3)扶风县城市气化一期工程201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48,803.53元,与投资计划金额3,625,682.14元的12.38%,主要是由于:A、属于扶风城市气化一期工程组成部分的法门寺段气化工程因法门寺进行改扩建施工,居民进行整体迁移,迁移居民的返迁新村未投入使用,无法进行用户发展未能按期实施;B、属于扶风城市气化一期工程组成部分的绛帐工业园区气化工程因绛帐镇居民用户居住较为分散未能按期实施,其对应的募集资金因工程支出未能发生并支付;C、已完工程在完工后,原按合同约定将工程和设备质保金挂账,因质保期未满等原因,施工单位未及时前来办理付款手续。

为此公司将调整投资计划,将2010年度投资结余资金3,176,878.61元作为该项目2011年度投资计划金额。

2.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靖西二线(四期)工程、阀室改分输站工程、泾阳永乐分输站工程和泾河分输站扩建工程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已建成投运部分,大幅提高了公司原有天然气长输管网的输气能力、扩大了长输管网覆盖范围,从整体上大幅提高了公司竞争力,但其并不能单独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只能和公司原有天然气长输管网一并带来整体效益,加之影响天然气销售量的增幅除输气能力提高外,还有其他因素(用户的增长和天气等),公司无法单独计量输气能力提高对天然气销售量的影响,故无法核算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工部分的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本公司本年度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总额220,143,900.00元已经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东会陕核[2008]024号专项审核报告予以审核,在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于2008年10月26日书面同意后,于2008年11月13日置换,置换资金总额为220,143,900.00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公司本年度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情况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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