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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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防汛工作制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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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防洪防汛工作,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洪防汛工作应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防洪防汛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洪防汛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防洪防汛责任制,实行

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确保防洪防汛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各级防洪防汛指挥部门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地理、气候特点、水文

地质等情况,制定防洪防汛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洪防汛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防洪防汛能力。

第五条各级防洪防汛指挥部门应加强防洪防汛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防洪防汛设

施的质量和效益,确保防洪防汛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各级防洪防汛指挥部门应加强防洪防汛科技研究和应用,推广先进的防洪

防汛技术,提高防洪防汛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各级防洪防汛指挥部门应充分发挥群众性防洪防汛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

和组织群众参与防洪防汛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洪防汛工作格局。

二、组织与管理

第八条建立健全防洪防汛组织机构,各级政府应设立防洪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汛工作。

第九条防洪防汛指挥部应设立专业队伍和群众性队伍,负责防洪防汛设施的建设

和管理,以及防洪防汛应急抢险等工作。

第十条防洪防汛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防洪防汛规划和应急预案,明确防

洪防汛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

防汛安全责任制度范本

防汛安全责任制度范本

防汛安全责任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科学防御洪涝灾害,建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规范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权责,提高防汛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第二条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是指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防汛工作中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的机制。

第三条防汛安全责任制度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科学防控,坚持动态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坚持精细化管理,坚持全员参与,坚持信息共享,坚持责任追究,坚持持续改进。

第四条防汛安全责任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具体分工和责任由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防汛安全主体责任

第五条市县政府是防汛安全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条市县政府应当制定防汛工作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第七条市县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防汛指挥体制,明确防汛指挥责任,健全应急预案,确保灾情处置及时、有效。

第八条市县政府应当组织进行防汛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第九条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市县政府开展防汛工作,确保各项防汛措施的落实。

第三章企事业单位责任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是防汛安全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应当履行以下责任:

(一)落实企事业单位防汛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员和职责。

(二)编制企事业单位防汛安全工作方案,及时更新,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备。

(三)确保企事业单位防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修缮。

(四)做好企事业单位内部的防汛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防汛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防治水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防治水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防治水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防治水隐患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防治水隐患工作中,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将水隐患责任人与组织严肃追究责任,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制度。防治水隐患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促进水隐患治理工作的落实,加强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推动水隐患事故的有效预防与减少,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水隐患责任追究制度的要素包括责任主体、责任依据、责任程序、责任结果,具体如下:

责任主体:

水隐患责任追究制度的主体包括审批机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任单位、群众组织、水隐患责任人等。

责任依据:

水隐患责任追究制度的依据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

责任程序:

(1)预防可能出现的水隐患并及时排查,发现隐患及时

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

(2)针对发现的水隐患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人

和责任单位,制定整治期限和目标;

(3)责任单位根据专项整治方案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实施时间和方法,落实具体责任人和责任措施;

(4)加强水隐患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灾意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对于难以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水隐患问题,采取联合立案,要求相关单位和人员到场,并进行深入核实和调查。

责任结果:

根据水隐患的情况和造成的后果,对涉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评价和处罚。主要有:

(1)对参与防治水隐患工作的责任人进行表扬、奖励;

(2)对违规不作为或不当作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格的警告和批评;

(3)对造成严重后果或违法犯罪的责任人给予处罚,甚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防汛安全责任制

防汛安全责任制

防汛安全责任制

,是指在防汛工作中确定和落实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责任,通过科学、系统和合理的防汛安全责任分工,来确保防汛工作的高效、有序和安全进行。

防汛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协调配合,才能达到预期的防汛效果。因此,防汛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防汛安全责任制的建立,首先需要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责任。在国家层面,主要由水利部和国家防汛办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在省级层面,由防汛办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在市县级层面,由市县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涉及的部门要全力支持。

其次,防汛安全责任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具体的防汛工作职责。水利部门是防汛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防汛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以及水情监测和预报;气象部门负责天气预报和预警工作;交通部门负责保障交通运输畅通;安监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应急救灾工作等等。

再次,防汛安全责任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建立起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传递重要信息和数据,共同分析研判防汛形势;要强化工作协调和配合,加强在防汛抢险救援、疏散转移、安全避险等方面的合作;要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最后,防汛安全责任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国家和地方要建立健全防汛工作的考核评估制度,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要对失职渎职、敷衍塞责、违法违规等行为严肃处理,强化惩处力度。

防汛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对于推动防汛工作的高效、精确和安全进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只有通过明确和落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才能够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各种防汛灾害。防汛安全责任制的建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理解和支持,只有形成全社会的防汛安全共识,才能够构建起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防洪防汛安全责任制

防洪防汛安全责任制

防洪防汛安全责任制

防洪防汛安全责任制

为了加强汛期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制定了防洪防汛安全责任制。以下是该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目的

该制度的目的是加强汛期施工现场的防洪防汛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

该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的施工现场期防洪防汛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组织机构

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成立了防洪防汛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防洪防汛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项目经理:作为汛期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负责指挥施工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2、常务副经理:作为汛期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在项目经理不在时,负责指挥施工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3、生产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负责分管范围

内的工作,协助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

患排查。遇到汛期突发状况时,调集救灾必需的设备物资。

4、安全副总监: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责令部门、分部进行整改。遇到严重险情时,有权暂停施工。协助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对施工

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遇到汛期突发状况时,现场进行指挥。

5、项目总工(副总工):负责编制施工现场各类安全技

术措施和组织编制各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交底。参加项目汛期安全隐患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提出整改意见,并予以解决。

6、项目书记:负责项目后勤管理及协调工作,做好项目

防洪防汛工作。遇到汛期突发情况时,负责现场与地方上的协调工作,事故后的善后及安抚维稳工作。

防汛主体责任清单制度范本

防汛主体责任清单制度范本

防汛主体责任清单制度范本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防汛工作,明确防汛主体责任,确保防汛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清单。

第二条本清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防汛活动,包括防汛组织、防汛准备、防汛应急、防汛救援等环节。

第三条防汛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应对的原则,实行防汛主体责任清单制度。

二、防汛主体责任清单

第四条各级政府:

(一)建立健全防汛组织体系,明确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二)制定和实施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演练;

(三)加强防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汛能力;

(四)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防汛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五)做好防汛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防汛意识;

(六)及时发布防汛预警信息,组织撤离危险区域群众;

(七)组织防汛救援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第五条有关部门:

(一)水务部门:负责水库、河道、堤防等水利设施的巡查、管理和维护;

(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和预警;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高城市防汛排涝能力;

(四)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设施的防汛工作,确保交通畅通;

(五)气象部门:负责天气监测和预报,提供准确的气象信息;

(六)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救助和安置工作;

(七)财政部门:负责防汛资金的保障和监管;

(八)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防汛工作。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

(一)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明确防汛责任人;

(二)开展防汛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防治水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防治水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防治水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xx年xx月xx日

contents •引言

•责任主体与职责分工•水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责任追究与奖惩机制•保障措施与监督机制•附则与解释权

目录

01引言

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水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目的

近年来,水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加强防治水事故隐患,制定本制度。

背景

目的和背景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

对于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参照本制度执行。

适用范围

“水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水事故的潜在危险因素。

“责任追究”是指对可能导致水事故的失职行为或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和纠正。

定义与术语

02

责任主体与职责分工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相关成员单位

负责制定和实施水旱灾害防御预案,及时掌握水情、雨情、旱情等信息,指导协调本地区

水旱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责任主体

水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和实施本级水旱灾害防御预案,及时掌

握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情、雨情、旱情等信息,指导协调本级水旱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相关部门

如农业、交通、公安、住建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的水旱灾害防御和

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旱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相关部门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的水旱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制定预案、巡查检查、信息报送、组织抢险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旱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方面资源,落实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防汛预案责任追究

防汛预案责任追究

防汛预案责任追究

一、背景及意义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严重的国家之一,特别是洪水、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为了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各级政府都制定了相应的防汛预案,明确了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和措施。防汛预案责任追究制度是对防汛预案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追责问责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于确保防汛预案的顺利实施、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防汛预案责任追究的原则

1. 依法依规。防汛预案责任追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依法依规

进行。

2. 分级负责。防汛预案责任追究应根据灾害等级和责任层级,分级进行追责问责。

3. 事实为据。防汛预案责任追究应依据事实,客观公正地进行。

4. 公平公正。防汛预案责任追究应坚持公平公正,确保追责问责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防汛预案责任追究的对象及内容

1. 追究对象:防汛预案责任追究的对象包括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主

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 追究内容:防汛预案责任追究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

(1)未按规定制定、修订和公布防汛预案的;

(2)未按照防汛预案要求,组织开展防汛备汛工作的;

(3)在防汛关键时期,未按照规定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隐患未及时整改的;

(4)未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防汛信息的;

(5)在防汛应急响应期间,未按照规定采取措施,导致严重后果发生的;

(6)其他违反防汛预案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四、防汛预案责任追究的程序

1. 调查核实。对涉嫌违反防汛预案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防治水隐患责任追究制度(5篇)

防治水隐患责任追究制度(5篇)

防治水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为有效治理和控制在生产过程中的水害事故隐患,切实将“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实处,地测科特制定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一、地测科科室人员必须以常深入采掘一线,并携带地测防治水战线隐患排查,提高隐患排查意识,并分析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对发现的水害安全隐患,根据危害,解决难易程度分为两类:

a类:危害大、处理难度大,危害安全生产的立即停产处理。b 类:不直接危及安全生产,能现场处置的可现场自行解决(由安全员、督查员盯住处理),不能现场处理的要上报技术部并由志人进行统计、分类,并书面下发整改通知单和整改措施,下放给隐患责任单位,并限期整改落实,做到隐患闭合管理到位。

二、对重大安全隐患产生的责任单位和责任者按[中强煤化____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及责任追究规定]进行处罚并向全矿通报,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整改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三、特殊情况和原因需要延期整改的,责任单位及时上报技术部和有关领导,制定新的整改措施,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技术部要根据安全隐患事故类型进行分析举一反三,查找隐患发生根源,采取保障措施和相应的对策、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五、凡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力的责任者和责任单位,按矿奖惩条例和[中强煤化____煤业有限公司隐患排查整改及责任追究规定]执行,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从重处罚。

六、技术部查出的安全隐患闭合整改表要进行存档保存,以便各级检查使用。

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防汛安全责任制

防汛安全责任制

防汛安全责任制

是指在水文、气象、地质等多学科交叉领域中,将防汛安全工作分解为各个环节和岗位,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确保防汛工作的高效推进和责任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国家财产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防汛安全责任制的意义

建立和完善防汛安全责任制,可以提高防汛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防汛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意义如下:

1.明确责任主体。通过责任制的建立,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群众等各个环节的防汛安全责任主体,形成责任网。从而避免责任的模糊不清和推诿扯皮的现象,实现责任的明确和切实可行。

2.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防汛安全责任制后,责任主体将明确相应的责任范围和任务,一旦发生事故或者其他安全问题,可以对责任主体进行追责,从而激励各方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提高防汛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明确责任主体后,可以合理分工,协同作战,确保各项任务的高效、精确和及时完成。同时,通过责任追究,能够推动问题的及时解决和处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建立防汛安全责任制后,各个责任主体之间需要进行密切的信息交流和协同配合,及时传递有关的水情、气象等信息,以便做好各项应对工作。同时,通过责任制,可以加强各个环节之间的沟通,形成多方参与、协同作战的局面。

二、防汛安全责任主体及其职责

1.政府责任主体

(1) 中央政府:负责制定和完善国家防汛安全政策、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统筹协调大型水库、黄河等重点流域的防汛工作,进行重大洪灾的紧急处置和决策;对重大病险水库、危险区和易涝区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汛方案。

防治水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防治水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防治水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的重大事故和重

大安全隐患,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公司依照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发生下列事故之一的:

1、全公司矿井停电30分钟以上事故;

2、局扇无计划停风2小时以上事故;

3、冒顶事故影响时间24小时以上事故;

4、采、掘、机、运、通各专业机械事故影响时间

24小时以上的;

5、地质构造探测不准,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失误,

导致采掘工作面生产中断或影响矿井整体生产衔接安排的;

6、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对事故责任处罚如下:

1、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给予停职查看1年或2年或开除矿籍处分;

2、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给予停职查看半年或1年处分;

3、对负有现场领导责任者给予降薪一级半年以上的处分或降职、停职处分;

4、对负有领导责任者给予降薪一年或降职、免职处分;

5、对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员给予500或1000元的罚款处分;对负有连带责任的单位罚款1000或2000元的处罚;

6、对事故单位给予5000元罚款。

第四条发生下列事故之一的:

1、采、掘、机、运、通等专业机械事故影响时间超过8小时,不足24小时的;

2、局扇无计划停风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的。

第二章防治水事故隐患的责任

第五条防治水事故隐患的责任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领导层:负责公司整体防治水事故隐患工

作的决策和部署,确保防治水事故隐患工作的有效实施。

2、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防治水事故隐患工作,制定并落实本部门的防治水事故隐患措施。

3、班组长和现场负责人:负责所辖区域的防治水

建立健全防汛救灾责任追究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防汛救灾责任追究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防汛救灾责任追究制度体系防汛救灾责任追究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对于提高抗洪抢险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分别从防汛责任

追究制度和救灾责任追究制度两个方面来探讨如何建立健全防汛救灾

责任追究制度体系。

防汛责任追究制度

防汛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涉及防汛工作各个环节中,责任主体因失职、渎职行为而引发重大灾情的责任进行明确、追究和问责的制度体系。建立防汛责任追究制度,有助于提高相关责任主体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对防汛工作的管理,进而减少防汛灾害造成的损失。

首先,建立健全防汛责任追究制度需要明确责任主体。从地方政府

到防汛指挥部、从防汛队伍到基层社区,每个责任主体都应明确其在

防汛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关政策法规,

明确责任主体的权责。

其次,要建立健全防汛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通过定期的防汛演练

和评估,对防汛责任主体进行考核,明确责任主体的防汛工作表现及

其责任履职情况,对于责任主体工作失职失责的,应追究相应责任。

同时,在防汛责任追究制度中,要明确相关行为的具体违法违规标准。对于明知存在防汛隐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责任主体,或者不按

照防汛工作程序执行的责任主体,应依法予以追责。这需要建立健全

法律法规体系,明确防汛工作各个环节的规范要求。

救灾责任追究制度

救灾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对责任主体(包括政府、救灾机构、救援队伍等)因失职、渎职行为而导致抢险救灾工作不力、造成损失的进行追究和问责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救灾责任追究制度,能够帮助提高救灾工作的效率和效果,确保灾民得到及时而有效的援助。

学校防汛责任制度(3篇)

学校防汛责任制度(3篇)

学校防汛责任制度

是指学校为了应对汛期洪涝灾害和保障师生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责任分工和应急预案。下面是一个学校防汛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

1. 学校防汛应急领导小组的成立:学校设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指导学校的防汛工作,并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2. 防汛责任的划分:学校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和岗位都有相应的防汛责任,明确各个责任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3. 防汛工作的组织管理:学校制定防汛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并组织人员、物资、设备等进行配备。

4. 防汛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学校设立专门的防汛信息收集、报告和通信机制,及时掌握降雨情况、水位变化等信息,并向上级和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5. 防汛演练和培训:学校定期组织防汛演练和培训,提高师生的防汛意识和应急能力。

6.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学校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个部门和岗位在洪涝灾害发生时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步骤,以及应急物资和设备的调配和使用。

7. 防汛工作的评估和总结:学校在每次汛期结束后,对防汛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这些是学校防汛责任制度的一般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学校防汛责任制度(2)

一、前言

随着气候变化和城市化的加剧,特别是全球变暖和强降雨的频繁发生,防汛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作为一个公共安全责任单位,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防汛责任制度,以确保师生的安全和教育的正常进行。本文将探讨学校防汛责任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并提出一些建议。

二、学校防汛责任制度的内容

1. 领导责任

学校防汛责任制度的首要任务是明确领导责任。学校应设立防汛领导小组或委员会,并明确其成员的职责。领导小组或委员会应负责制定防汛工作计划、组织协调防汛工作、监督检查防汛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最新防汛责任追究制度

最新防汛责任追究制度

防汛责任追究制度

为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制,严肃防汛纪律,岗位职责落实到个人,保障防汛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以事实为依据、以规章为准绳的原则。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4坚持过罚相当原则。

二、责任划分原则

1责任人工作失职、弄虚作假,导致防汛工作失误,追究责任人责任. 2领导不认真负责或下达错误指令者,追究领导责任。

三、责任追究种类

1责令改正并作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及经济处罚。

3调离岗位、降职、停职、撤职。

四、责任追究

1在防汛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领导责任人员、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及经济处罚。

(一)有防汛任务因未按规定执行值班制度的。

(二)防汛主要负责人在防汛期间外出未向防汛指挥部指挥长请假的。

(三)在防汛岗位上参与酗酒、赌博以及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的。

(四)不听从指挥调度,不执行防汛调度指令的。

(五)不按规定制定防汛预案或启动预案的,未按要求进行防汛演练的。

(六)不认真进行隐患排查,不及时处理各类防汛工程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不及时上报防汛安全隐患信息的。

(七)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不按要求到岗,擅离职守,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延误或导致险情、灾情发生以及造成被动局面的。

(八)虚报、瞒报、漏报、迟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的。

(九)截留、挪用防汛物资的。

(十)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发布防汛、气象、灾情等相关信息的。

(十一)不严格执行上级政府和防汛指挥部下达的防汛任务或执行不彻底的。。

防汛责任追究办法

防汛责任追究办法

防汛责任追究办法

一、引言

自然灾害是人类社会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其中洪水是最

常见且危害性最大的灾害之一。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来应对洪水灾害。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灾害仍然难以完全避免。因此,为了保证相关责任人能够承担应尽的责任,防汛责任追究办法应运而生。

二、背景

洪水灾害对人类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它不仅给人民群

众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还给国家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损失。因此,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于防汛工作高度重视。然而,由于领导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信息传递不及时等原因,防汛工作中的疏漏和失误时有发生。

三、防汛责任追究办法的意义

防汛责任追究办法的出台,旨在引导责任单位和人员严格

履行防汛职责,提高防汛工作的质量和效益。通过追究责任,可以更好地激励相关责任人履行防汛工作职责,形成全民参与、全社会共治的防汛工作局面。

四、防汛责任的范围和追究原则

防汛责任追究办法适用于所有防汛工作中的责任单位和责

任人员。追究责任的原则如下:

1.法定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是防汛工作的主要

责任单位,应承担主体责任。

2.分级负责:各级政府应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各级责

任单位的具体职责和权限。

3.倒查追责:责任追究应从灾后工作开始,逐级追溯

到事故发生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确保责任的全面追究。

4.公正公平:责任追究应公开、公正、公平,在听取

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基础上做出决策。

5.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的责任事故,应根据

实际情况进行区别对待,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追究责任

景区防汛责任分工制度范本

景区防汛责任分工制度范本

景区防汛责任分工制度范本

一、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景区在汛期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自然灾害,保障游客和景区设施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景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汛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构建景区防汛责任体系。

第三条景区防汛工作应当做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调度、确保安全。

第四条景区防汛责任分工制度适用于景区范围内所有防汛相关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成立景区防汛指挥部,负责景区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景区防汛指挥部由景区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六条景区防汛指挥部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防汛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信息上报。

第七条景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明确防汛工作责任人,建立健全防汛工作制度,落实防汛措施。

第八条景区防汛指挥部成员部门职责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开展防汛工作,及时报告防汛情况。

(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景区内游客的安全管理,制定游客转移和疏散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三)生产经营部门:负责景区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四)工程技术部门:负责景区工程建设项目的防汛设计、施工和监理。

(五)财务管理部:负责防汛资金的筹集和合理使用,确保防汛经费充足。

(六)人力资源部:负责防汛队伍建设,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人员素质。

(七)市场推广部:负责防汛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游客的防汛意识。

三、防汛工作流程

第九条景区防汛工作分为汛前准备、汛期应对和汛后恢复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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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责任追究制度》

为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制,严肃防汛纪律,岗位职责落实到个人,保障防汛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以事实为依据、以规章为准绳的原则。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4坚持过罚相当原则。

二、责任划分原则

1责任人工作失职、弄虚作假,导致防汛工作失误,追究责任人责任.2领导不认真负责或下达错误指令者,追究领导责任。

三、责任追究种类1责令改正并作书面检讨。2通报批评及经济处罚。3调离岗位、降职、停职、撤职。

四、责任追究

1在防汛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领导责任人员、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及经济处罚。

(一)有防汛任务因未按规定执行值班制度的。

(二)防汛主要负责人在防汛期间外出未向防汛指挥部指挥长请假的。

(三)在防汛岗位上参与酗酒、赌博以及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的。

(四)不听从指挥调度,不执行防汛调度指令的。

(五)不按规定制定防汛预案或启动预案的,未按要求进行防汛

(六)不认真进行隐患排查,不及时处理各类防汛工程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不及时上报防汛安全隐患信息的。

(七)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不按要求到岗,擅离职守,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延误或导致险情、灾情发生以及造成被动局面的。

(八)虚报、瞒报、漏报、迟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的。

(九)截留、挪用防汛物资的。

(十)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发布防汛、气象、灾情等相关信息的。

(十一)不严格执行上级政府和防汛指挥部下达的防汛任务或执行不彻底的。。

(十二)对上级整改指令不及时办理,不立即落实整改要求的。

(十三)未在期限内将隐患整改到位,且无正当理由和特殊情况的。

(十四)执行整改指令不到位,随意降低整改标准的。

(十五)不按要求及时报告整改结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领导责任人员、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责令作出检查、调整工作岗位、责令辞职、建议免职等,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因指挥失误、不当,或工作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和社

(二)对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和决策部署执行不力的;不组织落实防汛措施的;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服从调派的;

(三)工作不认真、不落实,造成发现险情不及时或有险情没有发现,导致险情恶化的;

(四)发生险情时,主要领导未能立即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立即组织力量抢险,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社会负面影响的;

(五)发现险情后,没有及时组织抢险,贻误抢险时机的;

(六)未治理或彻底治理上年度已出现的险情和隐患,导致次年度再次发生重大险情的。

第二篇:责任追究制度首建集二公司发[xx]61号

关于转发《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管理制度》(首建集发[xx]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管理制度

xx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安全管理制度通知

首建集团二分公司办公室xx年4月17日印发

共印10份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

领导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北京市关于特大、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逐级落实,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规定》、《北京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考核办法》和《首钢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管理规定》,结合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主要是对各分(子)公司、总承包部、部(室)行政正职、副职、领导班子的其他主要负责人以及承担相应领导责任的助理等,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和造成损失应追究的领导责任。

第四条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是对在考核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在评选先进时取消其评选资格的一种考核规定。

第五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依据事故原因和责任分析,给予有关责任领导相应处分:

(一)发生死亡事故

1、发生一起工亡1人的死亡事故,给予责任单位负有责任的厂级分管领导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给予厂级行政一把手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

2、发生一起工亡2人或工亡1人并工伤2人以上(含)的事故,

给予责任单位负有责任的厂级分管领导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给予厂级行政一把手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给予厂级领导班子其他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

3、发生一起工亡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给予责任单位负有责任的厂级分管领导行政记大过或以上处分,给予厂级行政一把手行政记过或以上处分,给予厂级领导班子其他主要负责人行政警告或以上处分。

4、同一年度连续发生,自第2起视情节加重处分。

(二)发生重伤事故

1、发生一起重伤1人的重伤事故,给予责任单位负有责任的厂级分管领导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

2、发生一起重伤2人的重伤事故或一起事故重伤及轻伤合计超过3人(含),给予责任单位负有责任的厂级分管领导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给予厂级行政一把手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

3、发生一起重伤3人以上的重伤事故或一起事故重伤及轻伤合计超过5人(含),给予责任单位负有责任的厂级分管领导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给予厂级行政一把手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给予厂级领导班子其他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

4、同一年度连续发生,自第2起视情节加重处分。

(三)一起事故导致多人负伤或急性职业中毒

1、导致3人以上5人以下(含)负伤或急性职业中毒的,给予责任单位负有责任的厂级分管领导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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