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移交BT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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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建设工程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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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建设工程合同的起草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BT合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许多法律和技术细节。

BT合同,即Build-Transfer(建设-移交)合同,是一种项目融资方式,通常用于基础设施项目。

在这种模式下,承包商负责项目的建设,完成后将其移交给项目业主。

以下是一份简化的BT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结构和要点,但请注意,这只是一个模板,具体合同应由专业法律顾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定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编号]合同日期: [日期]甲方(业主): [业主全称]地址: [业主地址]乙方(承包商): [承包商全称]地址: [承包商地址]鉴于条款:- 甲方希望委托乙方进行 [项目名称] 的建设工作。

- 乙方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愿意承接上述工程。

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2. 工程地点:[具体地点]3. 工程内容:[详细描述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4. 工程规模:[规模描述,如建筑面积、道路长度等]第二条工程期限1. 开工日期:[具体日期]2. 竣工日期:[具体日期]3. 总工期:[总工期]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1. 工程质量应达到 [具体标准或规范]。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 合同总价:[金额]。

2. 支付方式:[分期支付、进度支付等]。

第五条甲方责任1. 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2. 按期支付工程款项。

第六条乙方责任1. 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

2. 保证工程质量。

第七条工程变更1. 任何工程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八条工程验收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2. 验收标准:[具体标准]。

第九条违约责任1. 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1.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 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1. [其他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t建设项目合同范本5篇

bt建设项目合同范本5篇

bt建设项目合同范本5篇篇1甲方(项目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建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BT(建设—移交)建设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 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4. 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范围及内容本合同明确了甲乙双方在实施本项目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移交等环节。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设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经甲方确认后实施。

2. 工程施工:乙方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3. 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由甲乙双方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4. 工程移交: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甲方正式接管项目。

三、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1.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

2. 支付方式: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

具体支付比例和进度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3. 乙方需提供正规发票,甲方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款项。

四、工期及质量要求1. 工程开工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 工程竣工日期:自开工之日起______天内完成。

3.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

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偿返工或修复。

4.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双方应协商确定新的工期。

五、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涉及本项目的商业机密、技术资料等信息予以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保密信息的传递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确保信息安全。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1.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建房移交协议书

建房移交协议书

建房移交协议书日期: [填写日期] 双方:甲方: [填写甲方名称] 地址: [填写甲方地址] 联系人: [填写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写甲方联系电话]乙方: [填写乙方名称] 地址: [填写乙方地址] 联系人: [填写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写乙方联系电话]背景为保证建房工程移交过程中的公正、合法和顺利进行,甲乙双方达成如下移交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移交方式及时间1.甲方将于 [填写具体日期] 将建房工程移交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主体工程、室内装修、相关设备等。

2.乙方将在收到移交通知后,于 [填写具体日期] 前提供合理的时间和人力资源进行验收。

二、移交标准1.建房工程的移交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满足建筑工程质量检验验收的规定。

2.甲方在移交前应确保建房工程的主体结构、设备、装饰等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

三、移交手续1.移交前,甲方应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房屋的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建筑工程各项技术指标及相关图纸–其他相关手续和资料2.乙方应在接受移交时对以上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和核实,确保其真实、合法、完整。

四、移交验收1.移交后,乙方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建房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设备和装修等。

2.乙方应编制移交验收报告,明确记录建房工程的质量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将要采取的整改措施。

3.若乙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建房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直至工程达到约定的质量要求为止。

五、移交责任和保证1.甲方应对建房工程的移交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人员和文件资料等。

2.甲方承诺移交的建房工程不存在质量问题和法律纠纷,若乙方因此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若乙方在移交后发现建房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法律纠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保留采取法律手段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

【最新】场地移交通知书-实用word文档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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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场地移交通知书篇一:建设移交合同建设—移交(BT)合同项目名称:项目回购人:投资人: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1X 年11月日第一部分协议书回购方:(以下简称甲方)投资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项目“投资建设—移交”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武进工程建筑面积:群体工程应附乙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资金来源:乙方筹集二、建设移交范围:工程内容包括:三通一平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自来水、施工临时道路及场地平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给水消防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小区绿化景观工程、小区配套设施工程由乙方代建施工。

煤气工程、电信广电路灯工程、给水工程、电力设施工程由甲方直接发包,乙方配合协调管理,并按甲方直接发包项目的实际施工造价额的5%作为乙方的配合协调管理费。

合同工期1、280天。

甲方应当提供给乙方一份安置房项目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施工场地所有地面以下和地面以上的全部障碍物的拆迁安置补偿等的完成时间表。

若因地面上下的障碍物与市政管线拆迁不能按期完成,乙方开工、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因甲方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变更设计以及其他因甲方因素造成的工期顺延,如工期顺延在三个月以内的,甲方另外签证,工期顺延;如工期顺延超过三个月,则由甲乙双方另行协议。

四、质量标准:合格项目负责人: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约(人民币)。

¥:约万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和协议等;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建设工程转让合同

建设工程转让合同

建设工程转让合同建设工程转让合同1甲方:乙方:就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商务区、大沽地区和蓝鲸岛等区域市政工程建设事宜,甲方以BT方式委托乙方负责建设,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此共同恪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商务区、大沽地区和蓝鲸岛等区域市政工程。

1.2工程地点及规模响螺湾商务区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河南岸,与塘沽外滩公园隔河相望,占地面积3.2平方公里;大沽地区位于海河以南,与于家堡金融区隔河相望,西至河南路,南至大沽排污河,东至中央大道,北至海河中心线,占地面积11.68平方公里;蓝鲸岛位于于家堡金融区东侧海河出海口处,四面环水,占地面积1.28平方公里。

1.3工程内容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以上区域内的道路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码头广场工程、堤岸填筑工程、供热站工程、雨污水泵站工程、综合管网工程及项目范围内的拆迁补偿等。

1.4工程建设期本协议项下工程建设期为8年7个月,开工日期为年5月,竣工日期为12月。

1.5工程质量本协议项下工程质量标准为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第二条工程实施 2.1工程实施方式本工程采用本合同约定的BT模式实施:乙方作为本项目的BT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筹集本工程所需资金(包括征地拆迁、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及相关咨询所需费用),负责建成后的交付及委托物业管理。

完成上述工作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回购款项。

2.2乙方应设立与本项目建设管理相适应的项目管理部,有足够的专业管理人员,确保实现本工程的投资、质量、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标。

第三条回购价款 3.1回购价款本合同的回购价款暂定为45.5292亿元。

3.2乙方最终回购款的确定:3.2.1乙方最终回购款以工程成本加投资收益的原则确定。

3.2.2工程成本,以甲方审计部门最终认定的数额为准,对于乙方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出具的造价审核报告,经审计部门审查后,可直接作为成本计算依据。

bt项目回购合同范本

bt项目回购合同范本

bt项目回购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回购方):_______乙方(出让方):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回购乙方持有的BT(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项目相关权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1.1 本合同标的为乙方在_______(项目名称)BT项目中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投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产、收益权、股权等。

1.2 乙方保证其对合同标的享有合法、有效的所有权,且标的之上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负担。

二、回购价格2.1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的价格回购乙方持有的合同标的。

2.2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回购款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回购程序3.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标的过户至甲方名下。

3.2 甲方应在收到合同标的过户相关文件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合同标的的过户手续。

四、陈述与保证4.1 乙方保证其对合同标的享有合法、有效的所有权,且标的之上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负担。

4.2 甲方保证其具有回购合同标的的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且其回购行为已获得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决策程序的批准。

五、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2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合同标的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回购价格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3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回购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回购价格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6.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工建移交协议书

工建移交协议书

工建移交协议书背景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工程建设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将完成的工程移交给使用单位,以确保工程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为此,双方需要签署工建移交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责,并规定移交程序和要求。

一、协议的目的和背景本工建移交协议书的目的是明确工程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之间工程移交的方式、时间和责任,并规定工程移交的程序和要求,以共同推动工程的顺利移交和后续管理。

二、协议的范围本协议适用于工程建设单位完成的所有工程项目的移交。

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道路、桥梁、给水排水设施等相关设施。

三、移交程序1.工程建设单位完成工程并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需通知使用单位进行移交准备工作。

2.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接收移交的工程,并提前与工程建设单位协商制定详细的移交计划和方案。

3.工程建设单位在移交前应对移交对象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清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4.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移交计划将工程图纸、设计文件、施工记录、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一并移交给使用单位,并尽可能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5.使用单位应对接收到的工程进行验收,并及时向工程建设单位反馈移交结果。

6.如出现工程质量或其他问题,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保持沟通畅通。

四、移交内容1.工程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移交内容:•工程图纸和设计文件:包括地形图、平面图、剖面图等相关图纸,以及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

•施工记录和竣工验收报告:提供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和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配套设备和设施:如有必要,将配套设备和设施一并移交给使用单位。

•相关材料和资料: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的质量报告、产地证明等。

2.使用单位应接收并妥善保存上述移交内容,并确保按照要求进行施工、使用和维护,以保证工程的正常运行。

五、责任和义务1.工程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工程建设。

•按照移交要求提供移交内容,并确保内容的真实准确。

•在移交前进行工程清理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BT项目合同(示范文本)

BT项目合同(示范文本)

项目建设—移交(BT)合同甲方:乙方政府决定,并授权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甲方)通过BT招商确定项目的投资建设人,组成联合体中标作为投资建设人,对该工程建设、移交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管理及施工总承包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将符合设计各项要求的完好的工程移交甲方,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将工程的投资款及投资融资补偿支付给投资建设人。

经协商,同意由联合体其中的主体方全额投资融资,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移交和回购款的收取及签署相关文件、履行联合体的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详见附件1),工程由有限公司负责项目融资投资, 。

联合体各方均承担连带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方就本BT项目投资、建设、移交等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概念界定一、“BT投资额”,指由中标单位投入BT项目建设并经甲方确认的全部投资,包括相关前期费用及规费(含劳动保险费)、项目建安工程费、建设期投资融资补偿、回购期投资融资补偿等。

二、“BT项目回购款”,BT项目回购款=BT投资额。

三、“建设期投资融资补偿”。

建设期投资融资补偿指经甲方审核机构审定的乙方投入项目的(相关前期费用及规费(含劳动保险费)﹢建安工程费)×建设期投资融资补偿率,计算期限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工程实际建设时间超过约定的,超过部分不计算投融资补偿(合同规定和甲方征地、拆迁、设计重大变更影响正常施工的可以延长的除外)。

四、“回购期投资融资补偿”,回购期投资融资补偿指“(甲方审定的项目相关前期费用及规费(含劳动保险费)﹢项目建安工程费﹢回购期投资融资补偿累计数-甲方已支付的回购款)×回购期投资融资补偿率”。

计算期限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至甲方付清全部BT回购款之日止。

五、“建设期及回购期投资融资补偿率”:建设期的投资融资补偿率取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三至五年期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回购期投资融资补偿率取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三至五年期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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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区桥北棚户区(危旧房区)滨河景观带项目第一标段工程(滨河景观带A区、B区、C区)建设—移交(BT)合同书发包人:赤峰市红山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签订地点:内蒙古赤峰市签订时间:二0一一年四月赤峰市红山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赤峰市红山区桥北棚户区(危旧房区)滨河景观带项目第一标段工程(滨河景观带A区、B区、C区)采用投资建设—回购模式(即BT方式)进行建设。

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该工程的融资建设管理及回购事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章各方义务、工期和发包条件第1条各方义务1.1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对赤峰市红山区桥北棚户区(危旧房区)滨河景观带项目第一标段工程(滨河景观带A区、B区、C区)进行融资、建设。

1.1.1在建设期内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进行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移交;1.1.2根据第12条将项目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移交给发包人或其指定机构;1.1.3负责本项目的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目标的实现。

1.2 发包人的主要义务1.2.1按时完成立项和征地拆迁工作;1.2.2保证承包人能够获得建设用地的相关权利及在建设期间有权进入该土地;1.2.3根据第12条及时接收项目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的移交;1.2.4及时、足额地拨付回购资金。

第2条工期2.1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9月15日。

除非依据本合同第2.2款延长工期或第10条终止合同,工期不得顺延。

2.2工期的延长如果发生以下情况:2.2.1由于发包人的违约行为致使工期延误;2.2.2因发包人的原因导致第三方干扰造成的工期延误;2.2.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工期延误;2.2.4国家法律变更导致工期延误;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可以将工期相应延长,否则工期延误按本合同相应条款处罚。

第3条发包条件3.1 承包人须具备的条件3.1.1签署本合同前,承包人须将人民币30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划入建设单位指定账户。

3.1.2施工资质、人员、设备、信誉、施工能力等满足工程要求。

第二章投融资第4条项目融资4.1承包人的投融资义务4.1.1承包人负责本工程建设及移交全部资金的筹措。

4.1.2如果承包人工程建设资金不能按工程进度足额到位,造成工程停工,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无条件清退。

4.2融资合同4.2.1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签订形式和内容均符合的融资合同,并将副本送交发包人备案。

4.2.2承包人不得在本工程的任何资产上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形式的担保及处置本工程的任何资产。

4.3资金使用承包人为本工程获得的融资,只能用于本项目本身需要,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

第三章项目监管第5条项目监管5.1发包人的监管权5.1.1发包人有权对项目的投融资、质量、进度、安全、现场等进行抽查、检验、检查、了解、监督等活动,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的前述活动。

5.1.2发包人享有对涉及工程投资、标准等重大问题变更事项的审批权。

5.1.3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融资计划、投资控制计划、工期、质量控制措施等工作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5.1.4承包人若更换本项目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须事先通知并经发包人书面同意。

5.2财务监管5.2.1财务报表。

承包人应在项目工程投资期间,对项目工程进行独立核算,每季依照中国现行会计制度和准则编制工程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独立核算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2.2编制资产目录,承包人应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将各单项目工程的资产(即依本协议建设的、采购或其他有偿、无偿方式取得的动产、不动产、权利或利益等)逐项详细登记制作成资产目录,并应注明取得资产和权益的名称、种类、取得时间等。

5.2.3发包人为执行检查,应通知承包人限期提出账簿、表册、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文件供发包人查核。

发包人对于财务报表内容及相关问题的查询,承包人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

5.3监理机构的监管5.3.1施工监理:施工监理单位由发包人按招投标规定选择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和能力的监理单位对工程的进度、质量、投资、费用控制、安全等按《园林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实施监理工作。

发包人负责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并有权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抽查、检查、了解、监督等活动。

承包人应积极配合监理的工作。

第四章项目建设第6条设计修改和设计变更6.1发包人可以对本项目工程的设计进行修改,如果这些修改:(1)将加快建设速度;(2)降低建设、运营和维护成本;(3)提高本项目的质量;(4)公共利益需要;(5)发现设计错误;6.2除非发包人提出设计变更要求,承包人不应对已批准的工程施工图、技术标准等进行任何更改和/或修改。

但是当承包人在遵守关于变更设计规定的前提下,在各单项目工程建设期内的任何时候,承包人发现某些变更可以:(1)在不降低原设计的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能加快建设速度;(2)在不降低原设计的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能降低该单项工程的建设、维护成本;(3)提高项目工程的质量。

那么承包人可在各单项工程建设期内的任何时候向发包人提交设计变更的建议书。

如果承包人的此类建议书获得发包人批准并实施,因此节省或增加工程成本,在工程审计中具体进行增减。

承包人私自变更设计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工程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6.3变更程序应按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的有关规定进行,任何涉及工程范围、规模及标准的变更必须报发包人同意,并取得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此规模和标准的设计变更引起的总投资的变化,在不改变原回购款计价原则条件下,经过一定的审核程序,可以调整回购款、移交日及回购款支付时间。

6.4除工程范围、规模和标准之外的其他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要求,不损害工程的使用功能、寿命,并应得到设计单位的同意,报发包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6.5设计单位应对设计图纸和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若由于设计文件的缺陷,导致不能完全涵盖和反映本工程的全部工作而引起的变更,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书面变更说明,说明中应对工程量和造价作详细增减分析,经发包人同意并由设计单位提供完整的施工图和说明后,由承包人组织实施。

6.6一般设计变更的由承包人提出,由发包人和设计单位批准。

第7条施工7.1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承包人应根据本项目协议规定负责本协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建设的费用和风险。

在不限于前一句一般原则的情况下,以本协议的条款为前提,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包括:(1)应根据本项目合同规定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2)应针对项目建设要求,设置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机构,机构人员配备必须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合理的技术职务、职称结构和专业资质证书,主要人员的资格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4日内报发包人备案。

主要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3)应针对项目建设要求,配备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机械设备及试验检测仪器。

(4)应在本协议项下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14日内将该项工程的项目筹划、施工组织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监理机构,报发包人审核,按时开工。

(5)应按工程进度和计量支付及时付工程支付工程款,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完工。

(6)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正式移交前,承包人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负责,对工程资产的完整负责。

(7)承包人应保证完成的工程完全符合合同规定并适合于工程的预期目的。

工程应包括为满足发包人要求的、经审查批准的承包人的建议书及资料表所必须的、或协议隐含或由承包人的任何义务而产生的任何工作,以及合同中虽未提及但推论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所必须实施的全部工作。

(8)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有权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得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减少施工期间给公众、地区居民以及商业造成的混乱和其他不便。

(10)及时申请并获得需要在建设期内获得对本项目的批准,并使其在之后保持有效,并支付获得上述批准所需的所有费用。

(11)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发包人及相关部门汇报。

7.2发包人的主要义务(1)发包人应及时办理工程前期手续;(2)为承包人的融资出具相关支付性文件;(3)确定工程的规模、范围和标准;(4)协调有关方面的关系及项目所在地与工程有关的部门的关系;(5)完成承包人进场前应由发包人完成的各项工作,并向承包人完整移交所完成工作的资料。

(6)对承包人进场前由发包人与相关第三方签定的影响本协议执行的各种协议负责。

7.3建设工程质量承包人应确保依照已核准的设计及《规范》标准实施各该项目工程。

7.4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7.4.1在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方案,并报发包人备案。

7.4.2承包人应按月向发包人提供关于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结果的完整文件。

7.4.3发包人有权定期检查承包人的质量控制情况,以证实本工程的质量控制是否符合要求。

承包人应协助进行此种定期检查。

7.5 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等级。

7.5.1工程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年。

质量保证金为经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建设费用的5%。

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保修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7.5.2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协议书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 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发包人将从工程款中扣除经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建设费用的10%工程量违约金,承包人承担工程质量违约引发的一切损失。

7.5.3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负责工程养护。

7.5.4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

7.6检查与返工7.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7.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标准。

因施工单位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6.3因工程师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7.7隐蔽工程与中间验收7.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

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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