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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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费用专户。
施工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二十三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实行专业分包的,分包单位承担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总承包单位承担安全生产连带责任;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实行劳务分包的,劳务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承担安全生产连带责任。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组织的检查中被发现一年内3次不在项目现场的,应当被视为履职不到位。有正当理由除外。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其他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并遵守下列规定:
施工前,对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增加抽查次数:
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项目;
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其他重点部位和环节的项目;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较多的项目;
其他应当增加抽查次数的项目。
第三十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应当根据项目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计划,按照分级分类、突出重点的原则,随机确定待查建筑工程项目、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除依法应当保守的秘密外,检查结果应当予以公开。
第十八条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每周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每周至少主持召开1次工地例会。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巡查。
总监理工程师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组织的检查中被发现一年内3次不在施工现场的,应当被视为履职不到位。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第十九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其他重点部位和环节施工时,监理单位应当实行旁站监理。需要验收的,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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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协调职责施工单位的协调管理。
第九条建筑工程发包前,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可行性研究
报告和建筑工程定额,综合评估工程规模、施工工艺、地质
和气候条件等因素后, 科学合理确定勘察、 设计和施工工期,
并将上述工期安排作为招标文件及合同的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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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履行职责所需工作经费纳
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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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
检测等建筑工程参建单位及其人员, 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保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履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施工图审查、检测等各阶段的安全生产协调职责,在
与参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督促落实。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同时存在两家以上施工单位的, 建设
单位可以与其中一家施工单位约定, 由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
生产履行总协调职责, 同时与其他施工单位约定其服从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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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勘察、设计、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

第十三条勘察单位应当在勘察文件中注明因地形、 地质
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 坍塌等地质灾害的部位并提出防治
措施建议。
第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施工前,向施
总额及支付办法。
建设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转入施工单位设立的安

总监扣分注意事项

总监扣分注意事项

《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监理企业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项次扣10分:(一)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无相应资质等级、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即擅自开工而未能及时作出停工处理,且未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的;(二)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安监机构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中被责令停工整改,且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企业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即组织施工,未及时制止且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第二十五条监理企业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项次扣5分:(一)到岗履职时间明显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30%的;(二)未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核、批准×的;(三)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安监机构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中被责令整改,且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四)未组织对施工现场开展定期安全检查,或虽开展检查但未督促落实整改的;(五)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的;(六)未按规定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的。

第二十六条监理企业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项次扣3分:(一)项目监理规划未编制安全监理内容的;(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三)对项目监理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未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的;(四)施工企业对项目监理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五)未按要求定期召开工地例会的;(六)安全监理资料弄虚作假,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严重不符的。

一个扣分周期为一年,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四十二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一个扣分周期内被扣分达100分的,停止执业90日;。

广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系统生产条件动态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

广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系统生产条件动态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

广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企业部分)锁登录锁登录的规则是:企业才能使用锁登录,使用锁登录前需要将企业锁插入计算机,安装完锁程序,才可以点锁登录,否则就会弹出如下提示。

如果弹出该提示:请点击“设置IE浏览器的完整步骤”,按照提示内容设置浏览器安全级别。

主界面1、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的基本信息情况。

2、企业安全履职管理该部分为企业需提交的数据,作为动态检查的基础数据。

3、系统管理该部分为了企业内部帐号管理及角色权限管理的划分。

4、用户中心用户中心有两块内容,一、修改当前用户的登录密码,二、查看消息列表5、页面导航菜单该选项卡中保存访问记录页面,最多只能保存12个选项卡,大于12时会弹出提示框6、消息中心点击即可查看消息列表7、评分预览是为了企业能够知道本企业的评分情况,什么地方被扣分。

必要条件:需要录入人员组成、组织机构、安全管理机构、任命书这四个模块的信息才显示该按钮,否则不显示“评分预览”按钮。

点击预览评分:系统经过运算得出企业的得分情况,鼠标移动到扣分值上,会显示扣分原因。

8、帮助中心使用系统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在帮助中心搜索解决此问题的方法。

9、退出登录退出登录会销毁登录令牌,跳转到登录界面10、通知消息这里显示最新消息,鼠标移动到按钮位置显示最新消息的列表11、退出登录退出登录则会销毁登录令牌,跳转到登录界面企业基本信息包含基本信息、区外企业分公司、组织机构、人员组成、企业管理层任命书文件、在建工程信息6个标签。

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基本信息,是基础数据,在系统的其他地方会使用到。

所以企业用户登录后首先需要先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

1、导入诚信库,该功能可以在诚信库中导入企业的基础数据,及部分人员数据。

1.覆盖导入,如果原来存在的数据会被覆盖。

2.增量导入,跳过已经存在的数据,将新数据导入到库中。

区外企业分公司区外企业分公司,也是企业的基本信息,如果是区外企业,则添加分公司信息,区内企业则不需要填写。

广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

广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桂建管〔2012〕119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市政局、房产局、园林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施工、监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认真履职,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知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12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施工、监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认真履职,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工程安监机构”),对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的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以量化考核扣分的形式进行动态监督检查,并根据综合考核扣分情况依法进行行政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包括一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施工岗位负责人。

本办法所称施工企业项目专职安全员,是指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在施工现场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2024年广西安全员B证考试题库(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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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安全员B证考试题库(含答案)1、【多选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规定,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的,每项次扣10分。

(ABCD)A、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的B、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等级或与资质等级不相符的企业或个人施工的C、委任的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超过1个工程的D、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依法及时、如实上报的E、未按规定办理工伤保险的2、【多选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其适用范围为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ABCD)A、土木工程B、线路工程C、设备安装工程D、装修工程E、电子工程3、【多选题】下列关于易燃易爆物品贮存要求正确的有()。

(CDE)A、有飞火的烟囱应布置在仓库的上风地带B、有明火的生产辅助区和生活用房及易燃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20m 的防火间距C、易燃仓库堆料场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通道D、贮存的稻草、锯末、煤炭等物品的堆垛,应保持良好通风,注意堆垛内的温湿度变化E、在建的建筑物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尤其是不得将木工加工区设在建筑物内4、【多选题】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施工单位除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外,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有()。

(ABC)A、开挖深度超过5m的深基坑工程B、开挖深度超过地下室三层(含三层)的深基坑工程C、地下暗挖工程D、支撑高度超过6m的高大模板工程E、高度超过20m落地式脚手架工程5、【多选题】下列登高焊割作业做法正确的有()。

(ABC)A、设有监护人B、密切注意焊工动态C、遇有危险,立即组织抢救D、不必设监护人E、遇有危险,报告领导6、【多选题】乙炔瓶在()时,环境温度一般不得超过40°C。

(ABC)A、使用B、运输C、储存D、静止E、废弃7、【多选题】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1月2日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陈武2018年1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第三章勘察、设计、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境卫生、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建立健全协调保障机制,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及单位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等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境卫生、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建立健全协调保障机制,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及单位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等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可以委托给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履行职责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第五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检测等建筑工程参建单位及其人员,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保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并依法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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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第三章勘察、设计、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境卫生、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建立健全协调保障机制,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及单位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等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可以委托给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履行职责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发文字号】桂建管[2015]61号【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5.07.15【实施日期】2015.09.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建管[2015]61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从源头上促进企业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的规定,我厅制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知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7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从源头上促进企业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最新2022年广西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证)考试全真模拟题(3)_1

最新2022年广西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证)考试全真模拟题(3)_1

2022年广西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证)考试全真模拟题(3)一、单项选择题1、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符合的规定是()。

A.各接头中心距最近的主节点的距离不大于纵距的1/3B.两根相邻杆的接头,应在同一步和同一跨内布置C.两根相邻杆的接头,可在同一个竖向平面内D.两根相邻杆的接头,在水平方向的接头可在700mm以内2、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规定,当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为不合格时,必须()达到合格。

A.立即整改B.安排整改C.合理整改D.限期整改3、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连墙件构造规定是()。

A.可以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的连墙件B.可以采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C.可采用顶撑顶在建筑物上的连墙件D.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4、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后,方可上岗作业。

A.劳动技能鉴定证B.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C.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D.安全生产许可证5、根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施工现场应设()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

A.专职B.兼职C.专职或兼职D.足够6、雨期施工,土方应集中堆放,并堆置于坑边()m以外。

A.1B.2C.3D.47、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应当按规定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排查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隐患排查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A.企业负责人B.项目负责人C.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D.工长及班组长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设定的保证项目是指对施工人员生命、设备设施及环境安全起作用的项目。

A.重要性B.决定性C.关键性D.安全性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

最新2022年广西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考试精选试题(2)

最新2022年广西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考试精选试题(2)

2022年广西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考试精选试题(2)一、单项选择题1、钢筋冷拉时,如遇接头被拉断,可重新焊接后再拉,但这种情况不应超过()次。

A.2B.3C.4D.52、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运输到指定场所进行处置;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

A.分类存放B.设置防治扬尘大棚C.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D.设置绿化覆盖3、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规定,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5m2,且不得超过()人。

A.12B.14C.16D.18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转注到其他单位的,()从事转注单位资质许可规定内容以外的经营活动。

A.不得B.允许C.不宜D.经转注单位同意可以5、木立柱模板支架扫地杆、水平拉杆和剪刀撑的截面尺寸应不小于()。

A.25mm×80mmB.20mm×60mmC.25mm×50mmD.20mm×70mm6、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在()m及以上的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作业时,必须系挂安全带。

A.1B.2C.3D.47、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

A.演练B.检查C.培训D.维护8、某装修工程装修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该装修工程项目应当至少配备()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1B.2C.3D.4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设定的保证项目是指对施工人员生命、设备设施及环境安全起()作用的项目。

A.重要性B.决定性C.关键性D.安全性10、依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用于脚手架侧面支撑,与脚手架外侧面斜交的杆件叫()。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1月2日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陈武2018年1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第三章勘察、设计、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境卫生、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建立健全协调保障机制,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及单位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等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市政局、房产局、园林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施工、监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认真履职,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知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12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施工、监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认真履职,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工程安监机构”),对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的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以量化考核扣分的形式进行动态监督检查,并根据综合考核扣分情况依法进行行政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包括一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施工岗位负责人。

本办法所称施工企业项目专职安全员,是指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在施工现场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018)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018)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018)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境卫生、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建立健全协调保障机制,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及单位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等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可以委托给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履行职责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第五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检测等建筑工程参建单位及其人员,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保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并依法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2022安全员A证考试题库及答案(100题)

2022安全员A证考试题库及答案(100题)

2022安全员A证考试题库及答案(100题)1、【多项选择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规定,施工企业有下面()行为的,每项次扣10分。

(ABCD)A、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的B、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等级或与资质等级不相符的企业或个人施工的C、委任的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超过1个工程的D、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依法及时、如实上报的E、未按规定办理工伤保险的2、【多项选择题】下面关于劳动防护用品防坠落类有()。

(AB)A、安全带B、安全绳C、安全帽D、防滑鞋E、防护眼镜3、【多项选择题】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

(ABC)A、诚信公正、恪尽职守B、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C、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D、可随时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E、以权谋私4、【多项选择题】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面()安全生产条件。

(ABCE)A、主要负责人经考核合格B、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C、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D、依法进行环境评价E、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5、【多项选择题】安全生产的目的包括()。

(ABC)A、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B、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C、促进经济发展D、减少项目成本E、加快项目速度6、【多项选择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下述做法错误的有()。

(ACE)A、要求施工单位购买其认可的安全防护用品B、向施工单位推荐安全设备产品目录C、在安全设备检验时,仅收取检验成本费D、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E、在检查中发现从业人员未戴安全帽,即要求停工整顿7、【多项选择题】建筑业企业资质可分为()序列。

(ADE)A、施工总承包资质B、服务总承包资质C、管理总承包资质D、专业承包资质E、施工劳务资质8、【多项选择题】建筑施工企业在12个月内第二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视事故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分别按下面标准进行处罚()。

(AC)A、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时限为上一次暂扣时限的基础上再增加30日B、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时限为上一次暂扣时限的基础上再增加60日C、发生较大事故的,暂扣时限为上一次暂扣时限的基础上再增加60日D、发生较大事故的,暂扣时限为上一次暂扣时限的基础上再增加90日E、直接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9、【多项选择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的机制。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是指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动态管理的规定。

以下是该办法的基本内容:
1. 建设单位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和权限,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3.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

4. 施工单位必须对参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档案。

5.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6.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做好现场安全监督和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标识。

7.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8.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采取预防措施。

9. 监理单位必须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安全生产改进建议。

10.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组织必要的应急演练和救援工作。

以上是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基本内容,旨在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的通知附件1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的通知附件1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我区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日常化和制度化,促进各方责任主体尽职尽责做好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工作,遏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西建设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检查要点》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核发施工许可证条件的各类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及其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必须遵守本规定,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全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工作由自治区建设厅统一管理,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织实施。

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按辖区由各市、县(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具体实施,未设立监督机构的市、县(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实施。

第二章报监及受理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之前,应到工程所在地的监督机构办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登记(报监)手续,施工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可以与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合并办理。

办理施工安全监督登记手续须提交如下资料:(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年审记录(复印件),存档;(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名单、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审记录及继续教育记录(复印件),存档;(三)经监理单位审定的(无监理单位介入的项目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包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核查后退回)。

第五条监督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建设单位提交的报监资料核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登记并告知建设单位;对不符合条件的,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理由,由建设单位补足资料后重新核查。

第六条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第四条所列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的监督机构备案并接受监督。

第七条拆除工程开始施工15日前,建设单位应将下列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的监督机构备案并接受监督:(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时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材料或评估报告;(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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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桂建管〔2012〕119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市政局、房产局、园林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施工、监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认真履职,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知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12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施工、监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认真履职,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工程安监机构”,对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的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以量化考核扣分的形式进行动态监督检查,并根据综合考核扣分情况依法进行行政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包括一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施工岗位负责人。

本办法所称施工企业项目专职安全员,是指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在施工现场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

本办法所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负责人,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

本办法所称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包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等。

—第四条』广西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_______ 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安监机构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工作。

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下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动态-m一■_jj _ ——-—— - w.- ——■-;— - _ _■——_■_ — - ——"― - - —- .—_■_-_ _ _ —■———一— _ —…■_ - - -------- _ .. _______ - - -*-. -------------------------------- _ _ _■_ - - — - ——_■_----------------------------------------------------------------------------------------------------------------------------------------- _■_ - - —_■_ —- _ _ _ _"_ ------ _■_ - - — - —. —- _ —■— _ _ — --—- *—_ _ -" ------------------------------- ——*—. - - —-———.■—_ _ 扣分管理工作进行层级监督检查。

■wvfctw^^AArw%n^vw>nuwwhJV^n_wviAruu^^v%Aj^-^wwxtw^vvhraruv^w>Ajv^wwi>^MWVWiAH第六条量化考核扣分应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安监机构实施安全检查并发出书面执法文件后实施。

不发出书面执法文件的检查,不得实施量化考核扣分。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安监机构要严格按照项目监督计划实施监督抽查、考核扣分。

第七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安监机构应把管理薄弱、隐患较多、群众投诉、事故频发的企业,以及国有投资工程、公共建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列入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的重点~jww^^^ww^jww^^jruw^iwfWMrjr^uw^wvn第二章企业扣分管理T M E ・■ ■ M» EE —第八条对施工、监理企业所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生产行为,视其违规情节的轻重程度,每项次扣分分值分别为10分、5分、3分。

第九条施工企业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每项次扣10分:(一)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的;(二)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等级或与资质等级不相符的企业或个人施工的;(三)委任的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超过1个工程的;(四)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五)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依法及时、如实上报的。

第十条施工企业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每项次扣5分:(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未明确各自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二)未按规定办理工伤保险的;(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编制审核批准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四)未按规定给施工项目部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五)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六)对所承建的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或虽开展检查但未督促落实整改的;(七)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安监机构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各类整改通知未及时督促施工项目部落实整改的;(八)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挪作他用的。

第^一条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项次扣3分:(一)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无公司任命文件的;(二)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不符且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三)在城市市区内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未实行圭寸闭式施工的;(四)施工现场未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安全的;(五)施工现场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施工严重扰民、污染市政道路、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不良影响,被群众投诉并经核实的;(六)未开展创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活动的。

监理企业被扣分的情形:第十二条监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项次扣10分:(一)未审核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导致施工企业存在非法施工行为的;(二)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职务超过3个工程的;(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企业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即组织施工,监理企业未及时制止且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__.第十三条监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项次扣5分:(一)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无公司任命文件的;(二)未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三)未对监理项目部开展定期监理安全履职工作检查,或虽开展检查但未督促落实整改存在的监理问题的。

第十四条监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项次扣3分:__ (一)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与投标文件不符且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二)项目监理规划未编制安全监理内容的;(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四)施工企业因安全生产原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安监机构责令整改后,监理企业未及时督促其落实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的。

第三章人员扣分管理第十五条对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违规行为,视其违规的轻重程度,每项次扣分分值分别为10分、5分、3分、1分。

第十六条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项次扣10分:(一)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在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安监机构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中被责令停工整改的;(二)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安监机构发出的各类整改通知未按时落实整改的;(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

第十七条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项次扣5分:(一)现场带班时间明显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的;(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编制审核批准程序不符合要求的;(三)未组织项目部开展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或对检查提出的问题未及时落实整改的;(四)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安监机构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中被责令整改的;(五)对监理单位发出的整改通知未及时落实整改的;(六)施工起重机械未按规定办理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装验收、使用登记的。

第十八条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项次扣3分:(一)工程施工作业期间,工地无专职安全员在岗的;(二)未监督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或班前安全活动的;(三)未建立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的;(四)使用国家或自治区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五)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未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六)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七)未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的;(八)施工现场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施工严重扰民、污染市政道路、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不良影响,被群众投诉并经核实的;(九)安全管理资料弄虚作假,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严重不符的。

第十九条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项次扣1分:(一)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二)未按规定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的;(三)未按规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未组织演练的;(四)施工现场未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安全的;(五)未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的。

(六)办公、生活区的选址不符合安全性要求的。

(七)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八)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未做好现场安全防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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