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社区公益慈善项目提案
社区公益慈善项目提案一、项目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社区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社区不仅是居民生活的场所,更是一个充满关爱和互助的大家庭。
然而,在现实中,我们的社区仍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如贫困家庭的生活困境、老年人的孤独与无助、青少年的成长困惑等。
为了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我们提出了一系列社区公益慈善项目。
二、项目目标1、帮助贫困家庭改善生活条件,提供必要的物资援助和就业支持。
2、为老年人提供关爱和陪伴,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3、关注青少年的成长,提供学业辅导和心理健康咨询,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4、加强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营造一个和谐、温馨的社区环境。
三、项目内容1、“温暖之家”贫困家庭援助计划(1)通过社区调查,筛选出贫困家庭,并建立详细的档案。
(2)定期为贫困家庭送去生活必需品,如食品、衣物、被褥等。
(3)联系相关企业和机构,为贫困家庭成员提供就业培训和就业机会,帮助他们实现自力更生。
2、“夕阳红”关爱老年人项目(1)成立志愿者团队,定期到社区内的养老院和独居老人家中探望,陪他们聊天、解闷。
(2)组织各类文化活动,如戏曲表演、书法绘画展览等,丰富老年人的业余生活。
(3)设立健康咨询点,邀请专业医生为老年人提供免费的健康检查和咨询服务。
3、“青春护航”青少年成长计划(1)在社区内设立学习辅导中心,招募志愿者为青少年提供学业辅导。
(2)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和心理咨询活动,帮助青少年解决成长过程中的烦恼和困惑。
(3)举办各类兴趣班和实践活动,如音乐、舞蹈、手工制作等,培养青少年的兴趣爱好和团队合作精神。
4、“和谐社区”邻里互助活动(1)定期举办社区居民联谊会,如烧烤、野餐、文艺演出等,增进居民之间的感情。
(2)建立社区互助平台,鼓励居民之间互相帮助,如借物、帮忙照顾孩子等。
(3)开展社区清洁和绿化活动,共同营造一个整洁、美丽的居住环境。
四、项目实施计划1、项目筹备阶段(具体时间 1)(1)成立项目筹备小组,负责项目的策划和组织工作。
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
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布部门】民政部
【发布日期】2011.12.16
【实施日期】2011.1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
(民政部 2011年12月16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慈善捐助信息的透明度,提高公益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引导公益慈善资源的有效使用,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以下简称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信息公开主体规范公开公益慈善捐助信息。
信息公开主体应根据本指引的要求,逐步完善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社会捐助管理机关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信息公开主体,是指公益慈善类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其他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等组织和机构,在开展公益慈善捐助活动和实施公益慈善项目时的信息公开,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四条本指引所指的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是指信息公开主体与公益慈善活动相关的捐赠款物的募集、接受、使用和审计等信息。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责任事项清单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责任事项清单摘要:一、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的定义与意义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的责任事项清单1.遵守法律法规2.公开透明管理募捐资金3.明确募捐目的与范围4.规范募捐行为5.保护捐赠者权益6.加强内部管理7.配合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三、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的责任落实与挑战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2.提升慈善组织的自律意识3.增强社会监督力度4.提高捐赠者的信任度四、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的发展趋势与建议1.借助互联网技术拓展募捐渠道2.强化跨界合作与资源整合3.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慈善团队4.引导公众参与慈善事业正文:随着我国慈善事业的蓬勃发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已经成为筹集慈善资源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行为,确保慈善资源的合理使用,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的责任事项清单进行梳理。
首先,慈善组织公开募捐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慈善组织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合规开展募捐活动。
在此基础上,慈善组织还需遵循社会公德,确保募捐活动的正当性。
其次,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应保证资金的公开透明。
慈善组织应将募捐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展等信息公开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慈善组织还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募捐资金专款专用,避免挪用、滥用现象。
再者,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应明确募捐目的与范围。
慈善组织应根据自身宗旨、业务范围制定募捐计划,明确募捐资金将用于哪些项目、帮助哪些群体。
此外,慈善组织还需合理设置募捐目标,避免盲目扩张与过度承诺。
此外,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应规范募捐行为。
在募捐活动中,慈善组织应遵循诚信原则,真实、准确地宣传募捐项目,避免夸大事实、误导公众。
同时,慈善组织还需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为捐赠者提供便捷、安全的捐赠渠道。
保护捐赠者权益也是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的重要责任。
慈善组织应向捐赠者开具捐赠发票,为捐赠者提供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咨询服务。
慈善组织工作实施方案
慈善组织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们对于慈善事业的关注度逐渐提升。
慈善组织作为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具有着广泛的影响力和社会号召力。
本实施方案旨在建立一套科学、可持续的慈善组织工作体系,通过有效的项目实施,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二、项目目标1. 提供有效的救援与帮助:通过慈善组织的工作,及时做到资源的分配和协调,实现对困境群体的救援与帮助。
确保每一笔捐款和公益项目的有效利用,达到最大化的社会效益。
2. 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对公益事业的投入与支持,改善贫困地区的生活条件,推动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3. 增强公众对慈善事业的认知与参与:通过有效的宣传和传媒渠道,提高公众对慈善事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同时,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宣传慈善组织的工作成果和社会影响力,树立慈善组织的良好形象。
三、项目内容与实施方案1. 资源整合与协调(1) 建立慈善伙伴关系:与民间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参与慈善项目的筹备与实施。
通过建立伙伴关系,整合社会资源,提高慈善工作的影响力和可持续性。
(2) 建立资源库:建立一个全面收集、整理和管理慈善资源的数据库,包括捐赠者、志愿者、物资及资金等,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3) 资源协调和分配:依托资源库,通过定期的分析和评估,协调和分配慈善资源,确保在有限的资源下实现最大的社会效益。
2. 项目筹备与评估(1) 项目筹备:依据社会需求和慈善组织的定位,开展项目策划、预算编制等工作,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 项目评估:通过对项目进行定期评估,监测项目的进展与效果,及时调整项目策略,确保项目的实施效果。
3. 公众宣传与参与(1) 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媒体发布会、社交媒体、公益广告等)进行慈善主题宣传,提高公众对慈善事业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2) 感恩活动:定期组织感恩活动,回馈社会爱心人士和志愿者,激励更多人积极参与慈善事业。
慈善组织工作实施方案
慈善组织工作实施方案一、概述随着社会的发展,慈善事业在我国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慈善组织作为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主体之一,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方案旨在提出慈善组织工作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措施,以提高慈善组织的影响力和服务水平,助力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1. 提升慈善组织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扩大慈善事业的社会影响力;2. 加强慈善组织的组织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慈善服务的专业化水平;3. 拓展慈善项目的渠道和方式,提升慈善资金的筹集效率;4. 建立完善的慈善监督机制,确保慈善资金的合理利用和透明公开。
三、工作内容1. 提升慈善组织影响力和知名度(1)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开展慈善宣传活动,提高慈善事业的曝光率和认知度;(2)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慈善领域的重要活动,扩大慈善组织的社会影响力;(3)建立定期发布慈善项目成果和效果的机制,增加慈善组织的透明度和信誉度。
2. 加强组织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1)制定和实施慈善组织发展规划,明确工作职责和发展目标;(2)建立完善的岗位设置和人才培养机制,提升慈善服务的专业化水平;(3)加强慈善志愿者的招募和培训,提高慈善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 拓展慈善项目的渠道和方式(1)开展慈善项目的市场调研,根据需求制定具体项目方案;(2)积极与政府部门、企业机构和社会团体合作,拓展慈善项目的渠道和方式;(3)建立慈善项目数据库和信息平台,促进慈善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
4. 建立完善的慈善监督机制(1)建立慈善项目评估和监督机制,确保慈善资金的合理利用和项目效果的监测评估;(2)加强慈善组织内部管理和财务监督,规范慈善事业的开展和管理;(3)定期向社会公开慈善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成果,增强慈善组织的透明度和信任度。
四、工作举措1. 建立慈善组织工作实施专班,统筹规划和推进慈善组织的工作;2. 制定慈善组织工作实施年度计划和重点项目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3. 加强慈善组织内部协调和沟通,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团队合作精神;4. 开展慈善项目需求调研和资源整合,拓展慈善事业的发展空间和渠道;5. 加强慈善组织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和交流,促进慈善事业的共同发展和进步。
慈善捐赠公示制度模板
慈善捐赠公示制度模板一、总则(一)为了加强慈善捐赠公示工作,提高慈善透明度,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慈善捐赠公示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开展慈善捐赠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三)慈善捐赠公示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规范、及时的原则。
二、公示内容(一)捐赠人信息:捐赠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二)捐赠金额:捐赠人捐赠的金额、币种、捐赠时间等。
(三)捐赠用途:捐赠资金的具体用途、使用范围、项目名称等。
(四)捐赠效果:捐赠项目实施后的效果、受益人情况、社会影响等。
(五)捐赠人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公示时间(一)捐赠收到后,慈善组织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录入和公示。
(二)捐赠项目实施过程中,慈善组织应定期更新项目进展和捐赠使用情况。
(三)捐赠项目结束后,慈善组织应进行全面评估,并在3个月内公示项目成果。
四、公示方式(一)慈善组织应在其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捐赠信息。
(二)慈善组织可利用新闻媒体、社会公告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三)慈善组织应建立健全捐赠信息公示栏,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
五、监督管理(一)慈善组织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捐赠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慈善组织应定期对公示内容进行核查,确保信息及时更新。
(三)慈善组织应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处理。
(四)慈善组织应每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公示工作情况,接受年度检查。
六、法律责任(一)慈善组织违反本制度,未按照规定公示捐赠信息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慈善组织违反本制度,公示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捐赠人要求保密的信息,慈善组织违反规定予以公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制度解释权归慈善组织。
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对开展慈善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开展慈善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下是对开展慈善服务工作的一些意见和建议:1.提高公众认知度:加强慈善宣传,提高公众对慈善事业和慈善组织的认知度。
通过媒体、网络、社交平台等多种渠道,传播慈善理念,弘扬慈善文化,激发公众的慈善意识和参与热情。
2.增强透明度:慈善组织应该定期公开财务报告、项目执行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这有助于建立公众信任,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
3.多元化筹款方式:除了传统的捐款方式,慈善组织还可以尝试开展义卖、义演、公益徒步等创新性的筹款活动,吸引更多人参与。
4.强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志愿者是慈善服务的重要力量。
慈善组织应该重视志愿者招募、培训和管理,建立完善的志愿者服务体系,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5.关注弱势群体:慈善服务应该重点关注弱势群体,如儿童、老人、残疾人等。
针对他们的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慈善项目和服务。
6.加强与政府合作:慈善组织应该积极与政府合作,共同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政府可以提供政策支持、资金扶持等方面的帮助,而慈善组织则可以发挥专业优势,为政府提供有益的补充。
7.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慈善组织与企业、社区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展慈善项目和服务。
这有助于扩大慈善资源,提高慈善服务的影响力。
8.强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际慈善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的慈善理念、管理模式和技术手段,提高我国慈善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9.创新慈善服务模式:结合时代发展和社会需求,不断创新慈善服务模式。
例如,利用互联网和移动支付等新兴技术,开展线上捐赠、远程志愿服务等新型慈善服务方式。
10.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慈善组织的注册、运营、监管等行为,保障捐赠者和受益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加强对慈善组织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募捐、诈骗等违法行为。
总之,开展慈善服务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通过加强宣传、提高透明度、多元化筹款方式等措施,我们可以推动慈善事业的持续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民政部关于完善公益慈善事业管理的建议答复的函
民政部关于完善公益慈善事业管理的建议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20.10.01•【文号】民函〔2020〕781号•【施行日期】2020.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民政部关于完善公益慈善事业管理的建议答复的函民函〔2020〕781号符宇航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公益慈善事业管理的建议”收悉,您关于加速提升慈善事业、加强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的对接和匹配、共建共享现代化的社会治理体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民政部的工作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经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健全慈善管理相关机构2016年慈善法颁布施行以来,作为主管全国慈善工作的政府部门,民政部高度重视慈善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采取切实举措持续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目前,我国慈善事业法规政策体系初步建立,慈善事业组织体系初具规模,慈善事业服务监管体系初步形成。
与此同时,由于民政部门监管力量较为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和执法的效率。
下一步,民政部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利用互联网、数字化手段提升民政系统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管水平;强化慈善领域的公开透明,加强慈善组织、互联网平台的行业自律,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对于您提出的在人大设立慈善管理委员会、增补慈善相关管理条例等具体建议,民政部将结合工作实际向有关部门积极反映。
二、关于建立高效的慈善事业管理体制支持保障机制民政部高度重视慈善组织监管和培育工作。
慈善法施行以来,民政部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慈善法配套政策,涉及慈善组织认定、公开募捐资格管理、年度工作报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税收优惠等多个方面;与发展改革委等40个部门联合签署了慈善捐赠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积极推动将慈善事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曝光机制等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慈善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关于推进“阳光慈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阳光慈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公开透明是慈善事业的生命线。
近年来,我省按照《慈善法》和《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积极推进慈善信息公开工作,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升,社会公众对慈善信息公开的关注度日益增强。
为进一步提升慈善活动的透明度,保障慈善事业在阳光下运行,根据民政部印发的《“阳光慈善”工程实施方案》(民办函(2023)65号)要求,省民政厅决定在全省推进“阳光慈善”建设工作。
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慈善法要求,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公益慈善活动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实现省内所有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在“慈善中国”平台上实名注册账户,并依法完整真实地公开信息,为有意愿有能力的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营造良好的环境,推动我省新时代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制度建设。
依据新修改的慈善法及配套政策,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贵州省慈善条例》,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善款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年度报告等工作。
指导督促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等各项内部制度。
省慈善联合会要强化行业自律,根据全省慈善事业发展需要和行业诉求,研究行业标准,建立行业发展长效机制。
(二)开展慈善培训。
举办慈善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法规培训班,加大对市、县民政局负责人和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的培训力度,重点解读慈善政策法规、交流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和慈善信托公开等内容。
省慈善联合会要发挥行业组织优势,省慈善总会要发挥系统优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采取短视频、微动漫、网络直播等方式,开展有特色、接地气的宣传活动。
(三)强化专项检查。
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对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内容附后)。
慈善组织工作实施方案
慈善组织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慈善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推动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专业化能力,我们需要制定一套全面、系统、可操作的。
二、目标1. 提升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专业化能力,增强其在社会救助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
2. 推动慈善组织与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各方力量的紧密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3. 加强慈善组织的内部管理,规范其运作流程,提高其工作效率和质量。
4. 增强慈善组织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提高其在社会公众中的信任度和认可度。
5. 推动慈善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工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三、具体措施1. 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
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对慈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宣传,提高慈善组织的政策意识和法律意识。
同时,定期组织专业培训,提高慈善组织成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2. 加强慈善组织的登记认定和监管。
对慈善组织进行登记认定,明确其性质、宗旨和业务范围。
同时,加强对慈善组织的监管,确保其依法合规运作,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3. 加强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
慈善组织应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公开其组织信息、项目信息、财务信息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同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加强慈善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鼓励慈善组织与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各方力量进行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同时,加强慈善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分享经验,共同提高。
5. 加强慈善组织的资金管理和使用。
慈善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6. 加强慈善组织的品牌建设和宣传推广。
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对慈善组织的品牌建设和宣传推广,提高其在社会公众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关于大力促进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对策的提案
关于大力促进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对策的提案摘要: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0761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关于大力促进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对策的提案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民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办理提案人:农工党中央主题词:慈善事业提案形式:党派提案内容: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加快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对于拓展公共服务方式、健全社会管理体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一、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社会组织现行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国务院于1998年10月和2004年3月颁布的有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三个行政法规,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全国人大陆续颁布的有关公益捐赠、民办教育、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等方面的专项法律。
这些法律法规在现在的新形势下已落后于社会组织的发展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组织管理在体制和机制上的改革创新。
主要问题:一是法律位阶低,没有统一的社会组织基本法律,现有的几个专项法律的主旨都不在社会组织。
对社会组织管理的三个法规又都停留在行政法规层面,缺乏应有的权威性和指导性;二是法律法规之间缺乏相互协调,不仅缺少内容上的相互呼应和互补,在许多重要规定上甚至相互矛盾和制约,如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关条例明文规定不可分红的“非营利性”,到了民办教育相关法律中却出现了“合理回报”的规定等;三是实体性规范少,程序性规范多,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监管、执法、培育、发展等方面都缺少具体和可操作的规定;四是政策不配套,内容不完善,对社会组织在税收优惠、财政资助、人事管理、社会保险、承接转移政府职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都缺乏具体的、相互衔接的政策规定;五是存在较为突出的制度盲点,现行法规中对境外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做出任何规定,对行业协会这种市场经济中特殊的社会组织也没有相应的特殊规定,对实践中涌现出的大量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尽管很多地方采取了备案制的试点,法律法规也没有任何规定。
慈善组织的哪些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
慈善组织的哪些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慈善组织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组织形式,它致力于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需要帮助的人们提供各种形式的帮助和支持。
对于社会公众而言,可以对慈善组织运作的透明度与公开性进行更多的关注。
因此,在慈善组织的运作中,哪些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是非常重要的。
1.组织结构和领导人员信息慈善组织应当向社会公开组织的结构和领导人员信息。
这样,社会公众才能了解到慈善组织的整体运营情况,以及组织中每一个人的职责和任务,有利于消除社会公众对慈善组织的不信任和怀疑。
2.历史项目及其资金使用情况慈善组织应该公开过去的项目信息和资金的使用情况。
这样可以让公众了解慈善组织的历史功绩,并对慈善组织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监管。
这些信息应该在慈善组织的官方网站上公开,并定期更新。
3.捐款信息和收入来源慈善组织应当公开捐款信息和收入来源。
公众应该知道捐款的具体用途以及收入来源是否具有可信度和可持续性。
慈善组织应该定期公布捐款总额、捐款人数、捐赠方式和资金使用情况,以便让公众了解慈善组织的真实情况。
4.内部监管与审计慈善组织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管机制和审计制度。
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慈善组织的经费被滥用、挪用或者浪费,保证慈善组织的公益性质。
慈善组织应该公开几年内的监管与审计报告,以便让公众了解慈善组织的内部运营情况以及经费使用的情况。
5.公益性质与公开透明度慈善组织应该保持公益性质与公开透明度。
这样可以让公众更加了解慈善组织的运作情况,了解具体的项目进展和工作成果。
慈善组织要提供充足的信息,如项目推进情况报告、财务报表和社会影响评估报告等来支持公益事业,并定期公开监督的有关结果,更好地反映公益组织的实际工作情况。
总之,慈善组织作为承担社会责任和拥有公益性质的组织,其透明度和公开性对于社会公众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并且能够提高社会对慈善组织的信任度和声誉,对于慈善组织而言也是至关重要的。
6.志愿者招募情况慈善组织应该定期公开志愿者招募情况。
慈善机构如何提高公众参与度的公益活动方案
慈善机构如何提高公众参与度的公益活动方案一、明确活动目标首先,慈善机构需要明确提高公众参与度的具体目标。
这可以包括增加活动参与人数、提高捐款金额、扩大志愿者队伍、增强社会对特定问题的关注度等。
明确的目标将为后续的活动策划和执行提供清晰的方向。
二、深入了解公众需求和兴趣1、开展市场调研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焦点小组等方式,了解公众对于不同慈善领域的关注度和参与意愿。
例如,教育、医疗、环保、扶贫等领域在公众心中的重要程度。
2、分析社交媒体数据关注社交媒体上与慈善相关的话题和趋势,了解公众对慈善活动的反馈和期望,以及他们感兴趣的活动形式和内容。
3、建立公众反馈机制设立专门的邮箱或在线平台,鼓励公众提出对慈善活动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回应并根据反馈调整活动策略。
三、打造有吸引力的公益活动1、主题活动策划具有创新性和吸引力的主题活动,如“慈善马拉松”“公益音乐会”“慈善义卖”等。
活动主题应与慈善机构的使命和目标紧密相关,同时能够引起公众的情感共鸣。
2、亲子公益活动组织适合家庭参与的公益活动,如“亲子义工日”“亲子慈善徒步”等,让家长和孩子一起参与公益,培养下一代的公益意识。
3、线上公益活动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线上公益活动,如“线上慈善挑战赛”“公益直播”等,吸引更多年轻人和互联网用户的参与。
四、加强宣传推广1、制定宣传策略根据活动目标和受众特点,制定全面的宣传策略。
确定宣传渠道、宣传内容和宣传时间节点,确保信息能够准确传达给目标受众。
2、利用社交媒体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宣传。
发布活动预告、精彩瞬间、感人故事等内容,吸引用户关注和分享。
3、合作媒体宣传与当地的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建立合作关系,争取媒体对公益活动的报道和支持,提高活动的曝光度。
4、名人效应邀请知名人士担任公益活动的代言人或嘉宾,借助他们的影响力和粉丝基础,吸引更多人关注和参与活动。
五、提供便捷的参与方式1、简化报名流程优化活动报名方式,提供在线报名、电话报名等多种便捷渠道,减少报名环节的繁琐程序。
慈善组织建设实施方案
慈善组织建设实施方案一、前言。
慈善组织在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它们承担着弱势群体的帮助、社会公益事业的推动等重要职责。
因此,建设一个健全的慈善组织至关重要。
本文将围绕慈善组织建设实施方案展开讨论,希望能够为慈善组织的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二、慈善组织建设的目标。
1. 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给弱势群体,包括贫困人口、残疾人士、老人和儿童等。
2. 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3. 建立透明、高效的组织管理机制,确保慈善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公开透明。
三、慈善组织建设的主要内容。
1. 完善组织架构,建立清晰的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组织内部的高效运转。
2. 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包括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专业化、高效的团队,提高组织的执行力和影响力。
4. 拓展资金渠道,积极开展募捐活动,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到慈善事业中,确保慈善项目的顺利实施。
5. 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积极宣传慈善组织的工作成果和影响力,提高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四、慈善组织建设的实施步骤。
1. 制定详细的建设计划,对慈善组织建设的目标、内容、时间节点等进行详细规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 加强组织内部协调,建立跨部门的协调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之间的协调配合,避免出现工作冗余和资源浪费。
3. 加强对外沟通合作,积极寻求政府、企业和其他慈善组织的支持和合作,共同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4. 加强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确保慈善组织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慈善组织建设的保障措施。
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慈善组织的合法合规运作。
2. 加强风险防范,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规避慈善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3. 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组织管理效率,确保慈善组织的信息安全和数据完整性。
民众对慈善工作的期望及解决方案范例(三篇)
民众对慈善工作的期望及解决方案范例慈善工作是社会进步和人类福祉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慈善工作的期望也在不断提高。
本文将探讨____年民众对慈善工作的期望,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以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一、期望一:透明和高效的组织管理____年的民众期望慈善组织能够展示透明和高效的组织管理。
他们希望能够清楚地了解捐款的流向和使用情况,确保慈善资金得到正确使用,并取得预期的社会效益。
解决方案一:加强慈善组织的信息披露和公开透明度。
慈善组织应定期公布财务报告和项目执行情况,向社会公众真实展示慈善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此外,慈善组织还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其项目进行评估,确保慈善项目的高效执行和社会效益的实现。
期望二:多元化的慈善项目民众希望____年的慈善工作能够提供多元化的项目选择,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他们希望慈善工作能够关注教育、环保、健康等各个领域,并提供针对不同群体的特殊需求支持。
解决方案二:鼓励创新和多元化的慈善项目。
慈善组织可以加大对社会问题的调研和了解,制定符合现实需要的慈善项目,并积极寻求与企业和公益组织的合作,整合资源,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同时,慈善组织应当注重长期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慈善项目的社会效益。
期望三:慈善工作的参与性和公众参与民众期望____年的慈善工作能够加强公众的参与度和互动性。
他们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参与和行动,为社会做出贡献,并共同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解决方案三:加强公众教育和激发社会的参与热情。
慈善组织可以通过举办公众教育活动、慈善义演等方式,向公众传递慈善的理念和重要性。
此外,慈善组织还可以开展公众参与式的慈善项目,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
期望四:慈善组织的专业能力和影响力民众对____年的慈善工作有着更高的期望,希望慈善组织能够提升专业能力和影响力,更好地发挥其在社会公益领域的作用。
解决方案四:加强慈善组织的专业培训和提升。
慈善组织应鼓励员工参加专业培训,提升专业知识和能力,同时也可以通过与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开展慈善领域的研究和研讨活动,提升慈善组织的品牌影响力。
爱心基金会建议书
爱心基金会建议书尊敬的爱心基金会领导:首先,感谢您抽出宝贵时间阅读本建议书。
作为一名关心社会发展和公益事业的关心者,我深知您和爱心基金会一直致力于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在这里,我想向您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够为爱心基金会的工作做出一些贡献。
一、扩大公众参与度1. 信息透明化:对于基金会的捐款和使用情况,应该建立一个方便公众查询的透明机制。
例如,定期公布收入和支出报告,告知公众捐款的具体用途,以及使用效果等。
2. 广泛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如媒体报道、社交媒体、宣传海报等,加强对爱心基金会的宣传,吸引更多人关注和参与。
3. 志愿者招募:建立一个灵活、公正的志愿者招募机制,吸引更多有志于公益事业的人参与进来。
同时,为志愿者提供培训和激励机制,让他们更有动力和价值感。
二、加强项目管理与执行1. 项目筛选:对于众多的捐赠项目,应建立一个针对性明确的筛选机制,确保所支持的项目与基金会的宗旨和定位相符,并具有可持续发展性。
2. 资金管理:建议成立一个专门的财经部门,负责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审计和检查,确保捐赠和使用的资金流程合规、透明、公正。
3. 监督机制:建立一个独立的监督机构,对基金会的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基金会的活动能够真正服务于受助对象,并达到预期效果。
三、注重项目效果和影响力1. 项目效果评估:建议建立一个全面的项目评估机制,定期对所支持的项目进行评估,检验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成果。
评估结果将作为持续改进的依据,提升项目的执行效果。
2. 感受调查:通过面对面或线上方式,主动收集受助对象和捐助者的反馈意见,吸取他们的建议和体验,进而加强项目的针对性和可持续性。
3. 建立案例库:将项目成功的案例和故事进行整理和归档,积极宣传和分享给公众,提高基金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同时也为项目开展提供借鉴和启示。
四、与其他机构合作共赢1. 合作伙伴选择:与其他公益组织、企业及政府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通过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实现共同致力于公益事业的目标。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1号《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已经202x年7月27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x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黄树贤202x年8月6日第一条为规范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行为,保护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慈善组织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信息公开应当真实、完整、及时。
慈善组织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责任。
慈善组织应当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得以新闻发布、广告推广等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信息公开义务。
第三条慈善组织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在民政部门提供的统一的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统一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一)本办法规定的基本信息;(二)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三)公开募捐情况;(四)慈善项目有关情况;(五)慈善信托有关情况;(六)重大资产变动及投资、重大交换交易及资金往来、关联交易行为等情况;(七)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四条慈善组织应当自下列基本信息形成之日起30日内,在统一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一)经民政部门核准的章程;(二)决策、执行、监督机构成员信息;(三)下设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和其他机构的名称、设立时间、存续情况、业务范围或者主要职能;(四)发起人、主要捐赠人、管理人员、被投资方以及与慈善组织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以下简称重要关联方);(五)本组织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以本组织名义开通的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或者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六)本组织的信息公开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
基本信息中属于慈善组织登记事项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公开,慈善组织可以免予公开。
慈善项目备案方案
慈善项目备案方案一、背景介绍慈善项目备案是一项重要的程序,旨在监管和管理各类慈善项目,确保慈善活动的合法性、透明度和有效性。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慈善项目备案的目的、步骤和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慈善项目备案的目的慈善项目备案的目的在于保护公众的利益,确保捐款的安全和渠道的透明,防止慈善活动中的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发生。
通过备案程序,可以对慈善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促进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慈善项目备案的步骤慈善项目备案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备案申请:慈善组织需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备案申请,并提供详细的项目计划、预算和运营方案等信息。
2.备案审查:监管机构将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组织资质、财务状况和项目可行性的评估,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3.备案登记:审查通过后,监管机构将进行备案登记,并颁发慈善项目备案证书,确认该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监督管理:监管机构将对备案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按照备案要求进行运营,并及时跟踪项目的进展和效果。
四、慈善项目备案的注意事项在进行慈善项目备案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合法合规:慈善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包括公开募捐法、非营利组织法等。
2.项目可行性:慈善项目应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评估,确保项目能够达到预期的慈善目标。
3.信息披露:慈善组织在进行备案申请时,需要提供详细的项目信息,包括项目计划、预算和运营方案等。
4.财务管理:慈善组织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捐款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5.公共监督:慈善组织应接受公众和社会的监督,及时公开项目进展、资金流向等信息。
五、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慈善项目备案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开募捐法:对公开募捐的目的、范围、程序和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营利组织法:对非营利组织的设立、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详细规定。
•国家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对慈善事业的发展目标和政策进行了系统规划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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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3173号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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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3173号提案内容
2013-03-01
案由:关于公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提案
提案人:王名刘大钧吴能远张泓铭贺捷生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民政部办理
主题词:民政
信息的公开和透明是提升公益慈善组织公信力的重要保障。
公信力是公益慈善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标准。
自去年六月以来接连发生的涉及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河南宋庆龄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公益组织及其项目运作和管理的负面事件导致了公益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危机。
2011年7月凤凰网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在问及“你认为中国红十字会陷入信任危机的深层原因是什么”的问题时,46.2%的受访者表示是因为红十字会内部情况长期不透明、不公开、组织神秘。
据民政部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1年3—5月,全国慈善组织共接收捐款62.6亿元;“郭美美事件”发生后的6—8月,全国慈善组织共收到捐赠8.4亿元,降幅达86.6%。
在西方发达国家,信息公开是公益慈善领域的一项铁则。
例如在美国,除了宗教组织外所有年总收入超过5000美元的非营利组织都要向国税局登记,年总收入超过2.5万美元的非营利组织则须每年向国税局递交详细记载年度收支的税务报表,所有的基金会都要向国税局注册并递交税务报表。
这些报表都要向社会公开透明。
在英国,法律对慈善组织信息披露的要求不亚于上市公司,英国慈善委员会作为议会授权的监管机构行使对慈善组织的监管问责职能,公民可向慈善组织免费索要包括其财务报表在内的组织信息,并向慈善委员会举报所发现的任何问题,慈善委员会建立了遍布全英的举报受理系统和相应的监管查处机制。
信息的公开透明保障了这些国家公益慈善组织的公信力。
目前我国公益慈善组织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第一,法律法规对公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缺少明确具体的规定。
目前我国关于公益组织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见于《基金会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个别条目,其法理基础不明确,规定过于简略,缺乏系统和可操作性的约束,且法律位阶低,也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和明确的问责机制。
在涉及我国最大的公益组织红十字会的相关法律中,竟然没有任何关于财务信息公开的条文。
第二,现行管理体制重入口控制、轻过程监管,忽视了对公益组织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制约。
我国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形成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是在原有的部门管理基础上形成的双重管理体制,其重点在于通过登记注册严把入口关,却忽视了对己登记注册社会组织的过程监管。
登记管理机关主要通过每年一度的年检要求公益组织提供相关信息,并未对后者的信息公开做出明确规定。
第三,公益慈善组织缺乏信息公开的动力和机制。
由于法律规定简略、笼统、模糊,加上公益慈善组织自律不足、治理结构不完善等因素,使得大多数公益慈善组织缺乏信息公开的动力和机制。
根据基金会中心网估计,目前登记注册的2千多家基金会中建立公开网站的不足25%,在网上公开信息则更少,能够每周更新网站信息的只占基金会总数的5%。
第四,缺乏能有效发挥行业监管、自律问责的支持组织。
在发达国家,有一类被称为“看门狗”(watchdog)的中介组织或支持组织,专门负责公益慈善领域的信息公开与监督问责,它们一方面为捐赠者、受益人及社会公众提供有关公益慈善的各种即时信息,另一方面凭借其专业性、中立性对公益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进行监督问责,通过信息集中处理和比较分析,更专业、更公正地监督公益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
目前在我国,能够发挥这种监督问责作用的支持组织还非常缺乏。
公众对公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期待与呼声形成日益强大的社会压力,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中也深感公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必要性。
近年来,民政部积极推动公益慈善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并采取了许多措施,包括发布《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等文件,组建了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
去年下半年,民政部委托清华大学就公益组织的信息公开制度问题开展专项研究,起草了相关文件。
基于调查研究,我们提出加强公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政策建议如下:
第一,尽快出台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形成系统化的、可操作性的公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
无论是出台公益组织信息公开的单项法律,还是由民政部发布有关公益组织信息公开的行政规章,都应当明确规定公益组织信息公开的各项主要制度,包括:信息公开的主体、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治理、财务、薪酬、公募活动、交换交易、保值增值、关联交易、公益事业工程、接受政府购买服务、与企业合作、开展国际合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即主动公开信息、依要求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等;信息公开的监管和问责;信息公开的法律责任等。
第二,推动公益慈善组织建立健全组织治理结构,加强社会监督,增强公益慈善领域的行业监管和问责,建立有效的信息公开自律体系。
鼓励公益慈善组织在内部治理机构中充分考虑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强理事会对执行机构的监管问责;推动公益慈善组织独立或联合建立专门的信息披露机制及平台;加强捐赠者对所捐赠公益财产的问责与监督;支持公益慈善组织能力建设以建立规范的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公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质量标准,加强行业监督。
第三,培育发展独立第三方机构等支持组织。
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推动建立独立的信息审计机构、信息集中和处理机构、评价机构等独立第三方机构;由这类专业性的支持组织对公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进行监督、评价和问责;提高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等支持组织的专业能力。
3173号提案复文
2013-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12年7月9日以民函〔2012〕652号文函复:
王名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公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提案》收悉。
现答复如下:
慈善组织是慈善事业的重要载体,在慈善事业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推进发展慈善事业,必须重视和发展慈善组织。
自去年以来,慈善领域曝光了一系列问题,出现了一些负面新闻,社会各界在指责慈善组织的同时,也对相关行政机关提出了监管缺失、法律缺位等一系列批评。
你们在提案中谈了四个建议,我们认为都非常好。
结合目前的工作实际,我们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关于法律法规对公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缺少明确具体规定的问题。
目前我国关于公益组织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散见于不同的法律法规之中,且多是原则性规定,缺乏操作性。
我部虽然于去年出台了《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比较具体地规定了公开的原则、方式等,但由于没有法律约束力,实际操作起来仍然有缺陷。
为保障捐赠人及公众知情权,增强公益慈善事业社会公信力,引导公益慈善资源的有效使用,保障公益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我部今年正在研究论证起草《公益信息公开办法》,将对社会关注的有关公益信息公开的各个方面作出具体的规定,并赋予法律强制力。
待条件成熟后,将及时颁布。
二、关于推动公益慈善组织治理结构的问题。
慈善组织结构治理的根本,是引入信息公开机制和各项监督机制。
信息公开机制可以在《公益信息公开办法》中确立,但各项包括内部的、外部的、政府的、民间的等不同层次、不同角度、不同方式的监督机制,则需要在公益慈善组织的自身发展中不断完善。
我部将认真调研,争取从政府监管的角度做出政策规定。
三、关于培育发展独立第三方机构等支持组织的问题。
培育和发展独立第三方的评估机构是慈善事业发展进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
支持独立的审计、会计、司法等各专项的评估机构独立对慈善组织的各项工作进行专业的评估,是促进慈善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下一步我们的工作重点就是加强培育发展第三方组织评估机制建设,制定评估规程和评估指标,及时发布评估结果,继续推动慈善组织各项制度建设。
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来源:中国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