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doc 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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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保障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

第四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流程。

第五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要求,保持工作秩序。

第六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禁违规操作、擅自更改设备设置等行为。

第七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主动参加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第八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加强团队合作意识,与其他相关岗位人员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与稳定。

第九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发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上级。

第二章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享有与其岗位职责相对应的权益,有权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参与相关安全生产决策和工作计划的制定。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要求,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服从上级的指挥和管理,按照规定程序接受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单位的机密信息。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自觉参加各类培训和考试,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或者违反规定的情况,有权和责任立即报告上级,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工作安全。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特种设备在工业、建筑、能源等领域扮演了重要角色,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

为了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和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建立一套完善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2. 整体要求2.1 适用范围适用于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使用特种设备的组织,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2.2 主要目的制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知和明确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的职责,规范特种设备的使用和作业,防止特种设备及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和伤亡事件,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3.1 安全责任制度3.1.1 单位安全责任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实施。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评估并确保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掌握了必要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对于无公共途径网络设备的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其使用人员的管理,以确保其操作与使用情况均符合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

3.1.2 作业人员安全责任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规程规定,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从事有关特种设备的作业,不得违反作业规程和安全规定;必须保证设备的基本状态、安全状态及其操作可靠性。

3.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2.1 教育培训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组织专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应当包括特种设备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检修维护、安全操作、事故处理等方面的知识,包括特种设备使用前、使用过程中以及使用完成后的操作环节。

3.2.2 安全知识考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试,以对作业人员掌握的安全作业知识和技能进行测试。

3.3 安全检查制度3.3.1 周期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据特种设备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制定每年、每季度或每月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计划,进行定期检查。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使用和管理特种设备的单位,以及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爆炸性环境用电设备等。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指从事特种设备的操作、维修、检测、监督、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锅炉操作人员、电梯维修人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等。

第五条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执行。

第二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六条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应当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和设备,确保特种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第七条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使用、维护、检验等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第八条特种设备的设备管理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异常情况的处理。

第九条特种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操作或改变原有的设备设置。

第十条特种设备使用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纪律,不得酗酒、吸烟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修,直至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的报废处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不得私自拆卸、改变或转让。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按照相应的工作范围和权限从事特种作业。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纪律,确保作业过程安全。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技能提升,不得擅自从事自己没有相关资质的特种作业工作。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过程中,应与其他作业人员、设备管理员等相关人员保持联络和协作,确保作业安全。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MJYAJB-25)第一条为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现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如下:(一)特种设备相关管理,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

(二)锅炉作业,包括二级锅炉司炉、三级锅炉司炉、二级锅炉水质处理。

(三)压力容器作业,包括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

(四)气瓶作业,包括永久气体气瓶充装。

(五)压力管道作业,包括压力管道巡检维护。

(六)起重机械作业,包括起重机械指挥、桥门式起重机司机。

(七)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包括叉车司机。

(八)其他特种设备作业第三条培训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换证的组织和联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完成。

第四条各单位应定期识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每年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公司安监部,由安监部汇总制定公司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工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以下简称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

第六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考核,必须委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培训资质证书的机构进行,考核不及格者可进行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取消培训资格。

第七条取得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失效,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设备作业。

第八条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的原证由各车间统一保管,车间需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台帐报设备管理部门和培训管理部门备案。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包括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场(厂)内机动车辆驾驶、锅炉(司炉工;水处理工)、压力容器.气瓶、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及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管理及其它安全监管总局及质检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第三条本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素质,确保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的安全。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公司设备副总是特种设备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生产技术处负责特种设备的基本维护管理及报废的管理,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

第六条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第三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七条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办理使用证,严禁无证运行。

第八条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化学清洗必须事先履行审批手续。

第九条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齐全,必须实行定期校验制度,严禁超期使用。

第十条特种设备的档案、台帐、检验报告、校验报告及使用证,必须齐全。

设备铭牌、自编号齐全准确,设备铭牌应裸露,且不得涂漆。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液位计、压力表警示标记齐全准确。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严禁超期运行。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爆炸、着火、变形、鼓包等,应逐级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期时,应提前向安全部门申请复试。

第十六条公司每年制订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作业人员参加质监部门的取证和换证培训学习。

第十七条对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许上岗。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二年复审一次。

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单位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及相关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压力容器、大型起重机械、工业锅炉等。

第四条特种设备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及经验。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由单位负责制定并进行培训,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登记注册、检查维护、作业人员的资格要求及管理等。

第八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第九条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操作特种设备。

第十条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登记注册管理第十一条单位应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登记注册,并定期进行更新。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登记注册信息应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厂家、安装地点、使用单位等内容。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的登记注册由单位负责,并应向相关部门报备。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的登记注册信息应真实准确,不得隐瞒虚假。

第十五条单位应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的退役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参数、维护记录、检查报告等。

第十八条单位应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第三章检查维护管理第十九条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的检查维护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执行。

第二十条特种设备的检查维护应符合相关标准,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二十一条特种设备的维护应按照设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二十三条特种设备的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处理,并记录维修过程。

第四章作业人员管理第二十四条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经过单位培训。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起重、吊装、电梯、无损检测、焊接等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第四条企业应当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权限,并在特种作业人员达到一定工作年限或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予以提升。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企业的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遵守国家有关特种作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六条企业应当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职业健康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信息、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等相关信息,并进行定期更新。

第三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第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起重机械、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检测等作业的人员。

第九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特种设备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

第十条企业应当明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权限,并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达到一定工作年限或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后予以提升。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企业的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作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定期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职业健康培训,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档案,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基本信息、特种设备操作证书等相关信息,并进行定期更新。

第四章其他规定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加强对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特种设备作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检测人员等。

三、责任与义务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证书和资格,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掌握特种设备的基本原理、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等知识。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保持身体健康,不得在酒精、药物或其他精神影响下从事作业。

四、作业环境与设备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清楚特种设备的布局、管道、仪表等情况,了解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使用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等。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保持作业区域的整洁和良好的通风条件,避免堆积杂物和封闭空间操作。

五、作业前的准备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安全装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核实作业所需的工具和材料是否齐全,并检查其完好性和可靠性。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规程开展作业,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方式或忽视安全操作流程。

六、作业中的安全控制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规程正确操作设备,并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限制和安全要求。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密切关注设备的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遵守设备的维护保养要求,及时清理设备、更换易损件等,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七、事故与紧急情况处理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应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保护现场,确保人员安全。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事故或紧急情况,并协助进行事故调查与处理。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和处置水平。

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人民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范围。

第三条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艺设施、爆炸物品存储、使用单位使用的各类压力容器、气瓶以及其他列入特种设备范围的设备。

第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设备操作工、维修工、安装工、检验员等涉及特种设备操作与管理的人员。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并定期组织培训、考核,提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

第二章特种设备管理第六条公司应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对所有特种设备进行登记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七条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安全评价,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特种设备使用规程,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维护计划,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

第九条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检验结果应及时记录并留存备查。

第十条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照规定进行整改、报告和上报。

第三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证书,经公司认定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记录并保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培训记录等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作业,严禁超负荷操作、违章操作和擅自改变设备参数。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要求时应停止作业,并报告公司。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六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生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操作、检修、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合法合规、科学管理。

第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且定期进行复审。

第五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遵守特种设备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工作考核,确保其运行作业的安全可靠。

第七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加强学习和提高自身的技能水平,定期参加相关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积极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

第九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维护单位的形象,服从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

第二章岗前培训与考核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应包括:特种设备操作理论、操作技能、安全生产知识、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进行,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培训结果都应有明确的记录。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应由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组织,考核合格者方可颁发相关证书。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复审,以确保其技能水平和业务水平。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复审合格之前不得擅自进行特种设备作业,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七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操作程序和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设备副总是特种设备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第五条生产技术处负责特种设备的基本维护管理及报废的管理,负责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

第六条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作业人员管理第七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 18 周岁,且符合相关岗位的身体条件;(二)经体检健康合格,无妨碍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疾病;(三)初中及以上学历;(四)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五)具备相应特种设备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二)作业前应进行设备检查,确认设备安全可靠;(三)作业时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四)作业过程中应保持精神集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五)作业结束后应关闭设备电源,确保设备安全。

第九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操作资格证书管理第十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特种设备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应作业。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为 5 年,过期应重新参加培训和考试。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在证书有效期内,定期参加复审培训,确保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更新。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纠正,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复审等工作。

第二章培训与考核第五条公司应对新工人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使新工人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危险性的设备或场所。

第六条公司每年制订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作业人员参加质监部门的取证和换证培训学习。

第七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许上岗。

第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两年复审一次。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名册,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学历、联系电话、岗位、特种设备作业类型、取证情况等。

第十条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技术设备、制造新产品和调换工人工作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三章安全与健康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坚持每月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章操作;(二)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三)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技能考核,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四)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劳动防护用品;(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作业人员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第四章事故处理与考核评价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制度1 客观的加强特种作业人员队伍建设(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3 参考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养训规定》(3)《安全生产培养训管理办法》(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监督管理办法》4 责任(1)安全保卫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养训、取证、复杂的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2)安全保卫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部署,并监督和协助安全培养训和认证;(3)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培养训和教育。

5 内容和要求5.1 公司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类型如下:(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操作和维护工人);(2)压力容器作业。

含压力容器罐检验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员;(3)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操作员,包括压力锅炉,锅炉水质化验工。

(4)电焊、气割作业。

5.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①年龄满18周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②身体健康,不存在阻碍相应工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③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安全技术理论与实际操作考核并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上岗证;④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的其他条件。

5.3培养训①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安全技术专项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培训。

②安排员工从事特殊作业的部门应书面报告生产办公室(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和行办提出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计划,提出培养训需求申请,由安保部管理人员联系相关机构进行培养训。

③特种作业人员的培养训工作由上级安全办公室审查认可的、具有特种作业人员培养训资格的单位负责。

5.4评估和认证①特种作业人员的评估和认证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含公司相关方在公司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3、依据3.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3.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4、职责4.1 生产部负责制(修)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归口管理工作。

4.2劳动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审核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的申请(包括年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岗位需求的审核);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身体健康检查;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复审培训计划,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取证培训、复审培训;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等。

4.3生产部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遵章守纪、安全生产的考核;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料档案进行备份。

4.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4.5 财务管理应保证取证培训、复审培训的经费落实到位。

5、工作程序5.1特种作业人员要求5.1.1申请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5.1.2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1.3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5.1.4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5.1.5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1.6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5.2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5.2.1年龄在18周岁以上;5.2.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5.2.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5.2.4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2.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和相关管理的人员,主要包括:电工、架子工、高处作业人员、起重指挥及司索人员、起重机械和高处作业安拆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作业人员,如挖掘机和装载机等工程机械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适有于公司、分(子)公司、基层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

第四条公司党群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机关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下同)的档案、资质维持等日常管理工作,分(子)公司、基层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未持证人员及证书过期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培训与复审(一)各基层单位要及时统计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有效期限,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安排相应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复审工作。

(二)申请特种作业培训与复审人员,备齐培训所需的材料,按时间要求参加相应工种培训,复审后将操作证复印件交公司安全管理部存档。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在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操作、检验等作业过程中,具有相应资格和技能的人员。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以及相关管理部门。

第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应遵循“谁做谁负责、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明确各方责任,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五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技术资格证书,接受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技能更新和考核。

第六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熟悉特种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意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七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健康体格,无色盲、耳聋等不适宜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身体疾病,定期体检,并有相关证明。

第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不得饮酒后上岗作业,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将特种设备用于非正常作业。

第九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发现设备异常或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待专业人员解决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十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向利益链条索要财物。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保守相关技术资料和业务秘密,不得泄露给未授权的人员。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不能上岗作业时,应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端正工作态度,为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和评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部门应及时总结和推广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经验,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引导。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人员资料、职业培训情况等信息,便于日后的管理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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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通过了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考核,了解相应工种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应工种的操作技能,并取得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行政办公室部负责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考核合格者才允许上岗作业。

应建立完整的特种作业人员台账。

(三)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四)公司对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并建立特种设备的使用档案。

(五)有专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并有完善的巡查记录。

(六)若特种设备日常使用中出现问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汇报,并停机待维修好后方可使用。

(七)及时与安全主管部门联系,一起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广州市番禺建业实业有限公司
2007年1月知识改变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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