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资委关于戴卫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开展延聘部分高级专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发[2003]23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开展延聘部分高级专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开展延聘部分高级专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发[2003]23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我省延长部分高级专家退休年龄以来,延聘高级专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继续做好高级专家的延聘工作,充分发挥高级专家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作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继续开展延聘部分高级专家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条件及年限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被所在单位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单位提出,本人自愿,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其退休年龄可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再适当延长。
延聘的条件为:(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带有研究生的领衔博士生导师。
(二)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在管理期内的省管专家、享受国务院特级专家和正高级专家确需延聘,必须具备下列前4条中的任意一条和第5条。
1.正在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科研项目、课题的主要负责人及重大工程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2.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特殊专业、新建学科和重点学科急需紧缺的高级专家;3.在全国学术、技术界有较大影响,并被明确为本单位(地区)学术、技术带头人;4.正带有研究生的正高级领衔硕士生导师;5.退休后暂无人接替,并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
(三)两院院士延聘不受年龄限制。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贵州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贵州省大气、水、土壤污染
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黔府办函[2017]194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11.10
【实施日期】2017.1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贵州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
知
(黔府办函〔2017〕19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贵州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集人:钟勉(副省长)
副召集人:周乐职(省政府副秘书长)
熊德威(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成员: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能源局、省气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贵州省生态体育公园规划建设工作联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贵州省生态体育公园规划建
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黔府办函[2016]64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03.20
【实施日期】2016.03.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贵州省生态体育公园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黔府办函〔2016〕6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生态体育公园规划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贵州省生态体育公园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集人:何力(副省长)
副召集人:潘小林(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玉广(省体育局局长)
成员:傅永华(省发展改革委正厅长级干部)何建明(省财政厅副厅长)
郭强(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苗智会(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陈维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刘建华(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
瓦庆荣(省农委总畜牧师)
凃集(省水利厅副厅长)
向守都(省林业厅副厅长)
肖跃(省质监局副局长)
秦志浩(省体育局巡视员)
史静一(省旅游局总规划师)
周兴(省扶贫。
贵州银保监局关于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东等7名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贵州银保监局关于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东等7名
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8.10
•【字号】贵银保监复〔2021〕197号
•【施行日期】2021.08.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贵州银保监局关于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蔡东等7名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贵银保监复〔2021〕197号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蔡东等7名同志董事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黔银呈〔2021〕130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蔡东、陈景德、陈含青、陈华、王晓勇、赵勇、王文成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
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上述核准任职人员应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任职文件报送贵州银保监局。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自动失效,由贵州银保监局注销行政许可。
贵州银保监局
2021年8月10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29•【字号】黔府办函[2013]134号•【施行日期】2013.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黔府办函〔2013〕13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省领导分工调整和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谌贻琴(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副组长:吴强(省政府副秘书长)杨正国(省工商局局长)成员:谢念(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平(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代其平(省教育厅副厅长)苟渝新(省科技厅副厅长)龙超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张美圣(省监察厅副厅长)马天云(省民政厅副厅长)赵翰飞(省财政厅副厅长)顾先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徐恒(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肖荣军(省农委副主任)刘新(省商务厅纪检组长)李凌(省审计厅总审计师)沈晓春(省林业厅副厅长)杨军(省地税局副局长)孟宇光(省质监局副局长)陆蓉(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晏婉萍(省物价局局长)龚雁(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徐锡广(团省委副书记)周培芝(省妇联副主席)谢强(省工商联副主席)黄广钦(省残联副理事长)乔为建(省国税局副局长)蔡湘(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副行长)刘丽岩(中国银监会贵州监管局副局长)丁琨(省工商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工商局,由丁琨兼任办公室主任。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0月29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苑荣同志挂任职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苑荣同志挂任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9.24
•【字号】黔府任[2008]22号
•【施行日期】2008.09.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苑荣同志挂任职的通知
(黔府任〔2008〕22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人民政府决定:
苑荣挂职任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挂职时间一年(2008年9月至2009年8月),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毕节载货汽车制造基地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毕节载货汽车制造基地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03•【字号】黔府办发[2010]113号•【施行日期】2010.12.0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毕节载货汽车制造基地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113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毕节载货汽车制造基地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长:孙国强(副省长)副组长:吴跃(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参事室主任)班程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张应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吉勇(毕节地区行署专员)成员:于杰(省科技厅厅长)罗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彭德全(省公安厅副厅长)赵翰飞(省财政厅总经济师)孙保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王赤兵(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徐恒(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伍祥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扬(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杨朝晖(省水利厅总工程师)杨军(省地税局总经济师)丁琨(省工商局副局长)秦红(省质监局总工程师)乔为建(省国税局副局长)唐斯庆(贵州电网公司总经理)吴胜光(成都铁路局贵阳铁路办事处副主任)刘兵役(省机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蔡湘(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副行长)丑新友(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副行长)周华(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行长助理)吴涛(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副行长)张文明(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行长助理)杜坚(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副行长)吴勇(毕节地区行署常务副专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由班程农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应伟、罗岚、吴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苟渝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黔府任[2007]21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苟渝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正文:
----------------------------------------------------------------------------------------------------------------------------------------------------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苟渝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黔府任[2007]21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
苟渝新任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免去其贵州省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化学重点试验室副主任职务;
李峨峰任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助理巡视员;
李昌来任贵州省农业办公室(贵州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分管常务工作副主任(正厅级);
梁贵钢正式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任职时间从2006年5月起计算;
XXX、杨小生任贵州省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化学重点试验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万一平任贵州教育学院副院长,其原任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职务自然免除;
曾羽任凯里学院院长;
姚仁海、张雪梅、徐晓光、陈国华任凯里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宋强任贵州师范大学巡视员;
免去周明霞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揭继振不再担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助理巡视员职务;
秦少先不再担任贵州省卫生厅助理巡视员职务。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八月十七日——结束——。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杨晓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遵府任[2014]24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杨晓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正文:----------------------------------------------------------------------------------------------------------------------------------------------------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杨晓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遵府任〔2014〕24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单位:经2014年8月25日第四届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杨晓强同志任遵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市民防局)主任(局长),免去其遵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席玉黔同志任遵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市民防局)调研员;免去焦军同志遵义市粮食局局长职务;贺玲同志任遵义市粮食局局长;免去汪先明同志遵义市扶贫生态移民办公室主任职务;程开志同志任遵义市民政局调研员;金明扬同志任遵义市行政学院副院长;傅忠模同志任遵义交通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罗林陆同志任遵义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调研员;黄河同志任遵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调研员;罗仕军同志任遵义市投资促进局调研员,免去其遵义市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令狐绍辉同志任遵义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免去其贵州娄山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免去石茂彪同志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陈鹤同志任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免去其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西开办专职副主任职务;黄泽越同志任遵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何华同志任遵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遵义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毛健伦同志任遵义交通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遵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王碧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王碧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黔府任[2007]17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07.04
【实施日期】2007.07.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王碧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黔府任[2007]17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
王碧海任贵州省教育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孙保华正式任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任职时间从2005年7月起计算;
金康明任贵州省水利厅副厅长;
彭翔任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翟春宝、瞿丽雅任贵州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李秀珍任贵州省旅游局副局长;
武国辉任贵州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局长;
董家龙、曾祥忠、毛佐林任贵州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刘毅任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副局长;<。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煤矿安全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煤矿安全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29•【字号】黔府办发[2008]132号•【施行日期】2008.12.2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煤矿安全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黔府办发〔2008〕132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煤矿安全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孙国强(副省长)副组长:陈训华(省政府副秘书长)蒲建江(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局长)成员:付京(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龚仲富(省经贸委副主任)杨志(省财政厅副厅长)何灏(省物价局副局长)胡世延(省煤管局总工程师)陈晓辉(贵州煤监局副局长)杨小鲁(省监察厅副厅长)寇平(省审计厅副厅长)王明铮(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赵震海(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乔为建(省国税局副局长)高嘉鸣(省地税局副局长)陈清华(贵州保监局副局长)蔡湘(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副行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监管局,由蒲建江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晓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领导省煤矿安全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审定煤矿安全专项资金项目,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和协调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闫达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闫达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4.02.22
•【字号】青政人〔2024〕5号
•【施行日期】2024.02.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闫达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青政人〔2024〕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任命:
闫达伟同志为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批准:
李兴财同志为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免去:
程国勋同志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2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曹云平等同志兼任职务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曹云平等同志兼任职务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9.28
•【字号】黔府任[2009]24号
•【施行日期】2009.09.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曹云平等同志兼任职务的通知
(黔府任〔2009〕24号)
省司法厅:
省人民政府决定:
曹云平兼任贵州黔新企业集团公司董事会董事、董事长(企业法人代表,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汪克南兼任贵州黔新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魏永柱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魏永柱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5.26
•【字号】黔府任[2012]10号
•【施行日期】2012.05.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魏永柱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黔府任〔2012〕10号)
贵州水矿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出版集团公司:
省人民政府同意:
推荐魏永柱为贵州水矿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人选;
推荐倪德飞为贵州水矿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人选;
推荐王文琦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人选;
建议免去耿元柱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推荐彭晓勇为贵州出版集团公司董事、董事长人选,建议免去其贵州出版集团公司总经理职务;
推荐宋健为贵州出版集团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人选。
魏永柱、倪德飞在原贵州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水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程序办理。
贵州省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7.13
•【字号】黔府办发[2010]67号
•【施行日期】2010.07.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
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
议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0〕67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召集人:孙国强(副省长)
成员:陈训华(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玉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付京(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
程洪林(省委政法委巡视员)
罗润生(省纠风办副主任)
甄燕驰(省民政厅副厅长)
晏婉萍(省财政厅副厅长)
彭显刚(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徐恒(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周宏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陈骏(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肖荣军(省农委副主任)
黄启明(省审计厅副厅长)
舒葳韧(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丁琨(省工商局副局长)
孟宇光(省质监局副局长)
傅永华(省物价局副局长)
程安(省总工会副主席)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刘玉海兼任办公室主任。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贵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移交、职工分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贵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移交、职工分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19•【字号】筑府办通[2009]35号•【施行日期】2009.05.1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贵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移交、职工分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筑府办通〔2009〕35号)白云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贵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泥公司)资产处置在省高院的主持下已完成以物抵贷、资产转让工作,目前已进入资产移交、职工分流安置阶段。
为使水泥公司的资产移交和职工分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水泥公司资产移交、职工分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陈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副组长:冯亚元(市国资委常务副主任)罗进(市工商公司董事长)成员:张德刚(市维稳办副主任)邓德明(市信访局副局长)朱志刚(市财政局副局长)李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孟凡勇(市总工会副主席)冯清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于惠志(市监察局副局长)袁云龙(白云区政府副区长)邹义(市国资委处长)田利民(市工商公司副总经理)王雪珍(市工商公司劳动人事部部长)王红(市工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祝义廉(市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骥(贵州慧原律师事务所)二、工作目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泥公司资产移交及职工分流安置过程中职工队伍及其他债权人的稳定,顺利完成水泥公司改制重组及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密切配合,严格政策。
四、工作职责(一)做好水泥公司改制期间职工、其他债权人的稳定工作,维护企业改制正常工作秩序,确保资产清理移交、职工分流安置工作顺利完成。
(二)做好职工关于分流安置、补偿及房改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工作,释疑解惑,耐心疏导。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油价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油价补贴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3.25
•【字号】筑府办通[2009]22号
•【施行日期】2009.03.25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油价补贴工作领导小
组的通知
(筑府办通〔2009〕22号)
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省建设厅等九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众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黔财建〔2009〕17号)的文件精神要求,为加强贵阳市油价补贴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益对象,决定成立贵阳市油价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申振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青(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胡海燕(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安陵(市纪委常委)
宗文(市发改委主任)
向阳(市农业局局长)
张海涛(市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王建中(市林业绿化局副局长)
孙林(市交通局机关党委书记)
王雄伟(市审计局副局长)
李智(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何汉荣(市物价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贵阳市财政局,具体负责贵阳市补贴方案的制定、重大政策的协调以及对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补贴工作的指导。
办公室主任由张海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贵州银保监局关于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张正华、刘再智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贵州银保监局关于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张正华、刘再智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11.27
•【字号】贵银保监复〔2020〕324号
•【施行日期】2020.11.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
正文
贵州银保监局关于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张正华、刘再智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贵银保监复〔2020〕324号
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张正华和刘再智同志进行董事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黔茅财呈〔2020〕61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正华、刘再智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张正华、刘再智严格遵守中国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公司应督促张正华、刘再智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张正华、刘再智应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任职文件报送贵州银保监局。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自动失效,由贵州银保监局注销行政许可。
特此批复。
贵州银保监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