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合肥新交规和解释
新交通法规13全文,13年新交通法规,13年新交通规则
新交通法规2013全文,2013年新交通法规,2013年新交通规则新交通法规2013全文,2013年新交通法规,2013年新交通规则新交通法规2013全文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
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交通违法的处理: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图解2013新交通法规完整版
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
52项。
(一)2013年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一)2013年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2分:
1.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2.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3.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4.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5. 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处理现场:勘察现场、调查情况、检验鉴定
处理事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调解
(五)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图片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交通事故源自任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一)2013年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 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3.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4. 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5.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 ,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2013年新交通法规图文解释
2013 年最新交通法规新规定全文解读(图)2013 年最新交通法规新规定提高了违法成本,扣分项目也由 38 项增加至 52 项。
公安部 2013 年新交通法规将于 1 月 1 日起执行。
下面 详细介绍新交通法规 2013 全文的内容。
新交通法规 2013 扣 分 新 变 化(扣分处理方式,被交警抓到) 1、闯红灯,记 6 分,罚 100 元; 2、酒驾,5 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 2 分,罚 100 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 1 分,罚 50 元。
5、行驶途中打手机,记3 分,罚 100 元; 6、有意遮挡号牌,记 12 分,顶额处罚; 7、超速驾驶,记 6 分。
(拍照) 8、行驶途中抽烟,记 1 分,罚 100 元。
2013 年新交通法规全文扣分周期解读:第一次记满 12 分至 24 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 上记满 12 分或同一周期累计 24 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
其中,新交通法规新规定内容:驾驶 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扣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 2013 年 1 月 1 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新交通法规 2013 闯红灯闯黄灯扣 6 分禁令标志禁止标线2013 新交规驾驶证新规定7 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1、闯红灯,罚款 200 元.。
4、超速行车,罚款 200 元。
7、违停车,罚款 200 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 200 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 100 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 100 元。
6、逆行,罚款 200 元。
2013 新交通法规酒驾规定2013 新交通法规文明开车规定2013 年新交通法规全文之酒驾解读:饮酒后或醉酒驾 驶被吊销驾驶证能否重新申请、何时可重新申请?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 的,5 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新交规规定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 吊销驾驶证的,10 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2013年新交通法规
2013年新交通法规2013年新交通法规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2013年1月1日起,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现场处罚)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有意遮挡号牌等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元。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备注:1、驾龄1年内的实习期驾驶人不得独自上高速,必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2、如何计算记分周期?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
2013年新交通法规 全文(同名70)
2013年新交通法规全文(同名70)2013年新交通法规全文【新交通法】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
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
4、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5、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6、超速驾驶,记6分。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元。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如何计算记分周期?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
2013新交规及保险常识解析
如:三者险全责20%,主责15%,同责10%,次责5%。 购买了不计免赔险后你需承担的这部分赔偿也将由保险公司赔付
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 关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电话通知保险公司报案 (车辆保险卡上有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48小时内携带保险单正本、 驾驶证、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到保险公司正式报案。
12、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13、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 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4、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一次记3分:(共12项)
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 定人数未达20%的;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 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 % 的; 3、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5、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2、副驾驶不系安全带,将扣1分处50元罚款
真相: 2013新交规规定,副驾驶未系安全带可处以5元以上,20 元以下罚款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常见误区
3、行驶中抽烟将处以扣一分,罚款200元 真相: 2013新交规规定,行驶中抽烟将罚款50元,不扣分。
4、副驾驶乘客年龄未满14周岁将处以扣6分,罚300元
真相: 现行的法律中没有这样的规定,新交规中也没有 但是未成年人坐副驾驶 致命伤害的可能性比坐后排的大60%左右。
该项的保额一般有:5万、10万、20万、30万、50万、100万
交通法规新规定2013(全文)
交通法规新规定2013(全文)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
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交通违法的处理:1、闯红灯,记6分。
罚100元。
2、酒驾,扣12分。
根据驾驶车辆和是否出事故等情况做出5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10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终身不的申领驾照处罚。
(详见《机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16条、第72条、第77条规定)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
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2分。
6、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7、超速驾驶,根据超速车辆、行驶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体情况,分别记12分、6分、3分(详解下面具体扣分规定)。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2013新交规扣分细则
9、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超车时需 要把车速提到较快,所以相对于正常驾 驶危险度会更高。如果不按照规则而乱 超车就极容易发生碰撞事故,而且因为 车速较快,这类事故都很严重。
● 以下5种违规 扣2分
1、不系安全带:驾驶员行车过程中 不系安全带,会被扣2分。这个处罚条款 的设置本身就是一个讽刺。安全带的作 用是保护驾驶员生命安全,本来所有人 都应该主动自觉系上。但是我们居然需 要立法来强制、强迫大家去执行。所以 再次强调,上车请系安全带,无论你是 开车的还是坐车的。关键时候不是罚不 罚2分的事,而是你还有没有机会活下去。
6、不按规定道路行驶:在高速或者城市 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给予扣3 分处罚。例如在快速车道慢速行驶。
7、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 不同程度的超速驾驶有不同程度的处罚, 如果未超过限速的50%,只会扣3分。
8、未给特殊车辆让行:在国外, 当救护车、救火车的信号声响起时,道 路上的车辆都会马上靠边停车让行。这 是社会群众整体素质高的表现,因为他 们都知道这些车是去救命、救灾的。说 不定就是去救的自家人灭自家的火。所 以无论是否扣分处罚,大家在遇见救护 车、救火车这些特殊车辆时,请及时避 让。
● 以下4种违规 扣1分
新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规定》违规处 罚中,扣1分的共有4项:1、未携带行 驶证、驾驶证;2、车辆未张贴年检;3、 车辆未张贴交强险标志;4、违反规定使 用灯光和双闪。我们重点讲讲第4条;因 为我国驾驶员当中,长期使用远光灯的 人远远比主动系安全带的人还多。
关于乱用远光灯的危险,只要你在国内 夜晚随便一城市开车转一圈,你就有深 刻的体会。
● 以下5种违规 扣12分
1、 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 隔离带调头:在高速公路倒车、逆行这 简单就是祸国殃民、害人害己、破坏社 会稳定、破坏人民和睦相处最恶劣行径。 在这里呼吁大家如有发现,能拍照则拍 照,不能拍照则记下其车牌号,发微博 曝光到当地交警部门官方微博。
深入解读2013新交规小手册
解读2013新交规--新版驾驶证行车注意事项近日,公安部发布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下文简称新交规),加强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并改进了驾考制度。
可以说新交规对驾驶员的影响是方方面面的,下面我们就从小轿车驾驶员的角度出发,解读这个将在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新交规。
1、开车玩儿手机隐患大,被抓扣2分 新交规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和发短信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2分。
手机控和微博控们可要当心了,虽然开车接打手机是十分危险的行为,但是和开车发短信、发微博比起来,后者更容易分散驾驶员注意力,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如果打电话,可以购买一个蓝牙耳机,这样既安全又方便。
不过此前传得沸沸扬扬的开车抽烟扣3分的处罚,新交规并没有做出规定。
烟友们可不比过分担心,注意素质,不要随手扔烟头即可。
2、不知不觉遮挡牌照,直接扣掉12分 新交规中提高了对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逃避处罚行为的惩罚力度,对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含临时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处罚由原来的记6分提高到记12分直接扣驾照。
对于那些故意遮挡号牌,上路就违章的车主,这样的处罚可以说是大快人心!但是实际生活中,雨雪天气车牌被污泥遮挡是不可避免的事情,这时您就要及时清理了,否则就会有故意遮挡号牌的嫌疑。
而购买新车的朋友们也要及时办理和悬挂临时号牌,并在临牌有效期内办理正式牌照。
3、号牌安装方式不规范,扣12分2010年4月1日生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号牌的安装方式作出了全新规定, 车牌架上不能有文字和图案,而且车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应大于5mm。
处罚力度也又原来的6分变为了12分。
这下对于4S店赠送的那种带有店名和电话的牌照架或者带LOGO的个性牌照架,您可要谨慎的选择了。
本人建议您直接将牌照安装在保险杠上,并拧上4颗车管所发放的防盗螺丝,这是确保牌照安全、避免处罚的最好的方法。
4、闯红灯并非全部情况都扣6分新交规中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
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3年发布)
【法规标题】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3年发布)【发布部门】安徽省第十二届【发文字号】【适用区域】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时间】2013-10-31【生效时间】2014-01-01【关键词】道路【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决议(2013年10月31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决定予以批准,由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09年8月27日合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09年10月23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2013年8月30日合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2013年10月31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协调机制,实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和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制,认真履行社会化管理职责。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道路智能交通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纳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013新交通法规扣讲义分标准
(一)2013年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新增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 道、穿插等候车辆;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在高速公 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3类违法行为记分。
(一)2013年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2分:
1.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 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尚不构成犯罪的; 5.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
全带的; 8.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
插等候车辆的(我们称加塞的)。
(一)2013年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
1.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 不按规定会车的; 3. 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4.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
4.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5.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6.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7.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8. 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9.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0.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
机动车主道
机动车辅道
自行车道/人行道
道路划分有汽车道、自行车道和人行道的,汽车、自行车、 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即:各行其道
公路
2013年交通新规详解及违章扣分明细(附图)
【交通新规】2013年1月1日施行:1 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 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 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 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 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 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 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 超速驾驶,记6分。
9 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
【驾照新规】扣分规则之一,2013年1月1日新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规定》就要开始执行了。
现有扣分处罚的条款非常多,粗略算下来有27条最容易被罚,如果全犯了要扣掉126分。
这可是事关驾驶人朋友们的一件大事,下面就给大家讲讲“驾照新规”扣分细则。
● 以下5种违规扣12分1、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在高速公路倒车、逆行这简直就是祸国殃民、害人害己、破坏社会稳定、破坏人民关系和睦最恶劣行径。
2、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驾照新规增改点):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由原来扣6分改为扣12分。
10次车祸9次快,我国绝大部分的车祸都因为车速过快造成的。
3、酒驾醉驾:酒驾除了扣分外,还并处扣证6个月,罚款2000元以下。
醉驾则并处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驾照。
4、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这里重点解释一下什么是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事故逃逸后,未造成人员重伤也未造成30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就不构成犯罪,反之,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或造成的财产损失达到30万以上就构成了犯罪。
5、未悬挂、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驾照新规增改点):这里需要特别提醒一下,安装车牌号现在也有明确而且详细的标准。
如果车牌安装不符合规范,也会处扣12分处罚。
● 以下4种违规扣6分1、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驾驶证被暂扣后,一定不能再次驾驶。
否则会再次扣6分,整个处罚就是重上加重了。
2、在堵车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应急车道又叫生命通道,是当道路有事故发生,让救护车、清障车快速前往处理时预留的专用车道。
2013年新交通法规
2013年新交通法规驾驶交通本•公安部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123号令),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
除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外,123号令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2部分处罚•大客挡号牌由记6分提高到12分•此次新增2项记12分的记分项,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的记12分;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记12分。
•此外,机动车超速50%以上,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违法停车,由记6分提高到12分。
•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决定,取消了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的内容,规定饮酒后驾驶扣12分。
醉驾者终身禁驾大客货•新规:对于大中型客货车驾照的申领,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解读:公安部表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大多驾驶营运车辆,在社会交通中承担重大的交通安全责任。
近年来,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肇事率较高,据统计,2009年至2011年,每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肇事导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70%以上。
新规严格限制有严重危险驾驶行为的驾驶人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保证驾驶经验丰富、安全守法的驾驶人进入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队伍。
6项便民服务措施•——将驾驶证补换领、审验和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等业务向县级车辆管理所下放,方便县乡、农村群众在家门口申领、换领汽车驾驶证,缩短群众办事距离,减少群众往返时间。
!!!2013年新交规扣分细则全文(详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2013年新版交通法规专题培训解析
(一)2013年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2分: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8. 超速驾驶,记6分。
(一)2013年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 罚)罚款+记分: (是摄录罚款)
1. 闯红灯,罚款200元
2.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 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 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 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 逆行,罚款200元 7. 违停车,罚款200元
收回补领的驾驶证。
(二)其他常见交通违法行为
1. 不随车带证件(行驶证、驾驶证、保险)
2. 证件过期
3. 三次以上违法未处理 4. 不按规定挂号牌 5. 不扣安全带 6. 驾驶时打电话、吃东西、抽烟、穿拖鞋
7. 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
(三)交通事故处理
(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的 处理 一、停车
二、查看、处理 1、可以快速处理 撤离现场: 2、不能快速处理: A: 救人 C:排除险情、保护现场 D:警察来后 B:打电话
(一)2013年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 ,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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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交规》
公安部规定“新交规”从 2013年1月1日施行:1.有意遮挡号牌白边,记12分,顶额处罚。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驶座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8.超速驾驶,记6分。
有关解读“新交规”的参考消息
“新版”交规包含哪些内容
问:新《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包含哪些方面内容?
答:新的《条例》贯彻了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共分七章计五十八条,分别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五章事故预防与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近期,交警支队的门户网站会进行更新,到时候可以上网查看条例的全文。
问:和旧《条例》相比,新《条例》有什么不同?
答:新《条例》更加科学、务实、具体和具有针对性。
主要区别在于:
(一)适用范围由市区扩大到含三县在内的全市区域;(二)强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化”管理模式;(三)市区停止办理摩托车登记即“限摩”;(四)非标准车(主要有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燃油助力车”、“电瓶三轮车”等)禁止上道路行驶,其中已办理临时通行标志的可以上路通行到2010年4月30日止;(五)针对燃油助力车、渣土车等对交通影响较
大“特殊”车辆的通行规定了严格的管理措施;(六)针对高架道路、立交桥等城市快速路的通行作了特殊规定;(七)增加了事故预防和处理一章等内容;(八)强化了政府、职能部门以及交通参与者的法律责任;(九)体现以人为本;(十)注意前瞻性,适应了未来5至10年合肥市的道路交通的安全需求。
问:什么是“非标准车”?
答:“非标准车”,是指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以及其他车辆要素既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又不符合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的由动力装置驱动、牵引的轮式车辆或者机具(含所有两轮、三轮、四轮及多轮车型或者机具)。
常见的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油助力车、电瓶三轮车等。
问:助力车办的临时通行证明年就到期了,是不是以后都不可以上路?
答:新《条例》明确规定“非标准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在其实施前已办理临时通行标志的,需携带证件上路。
随着临时通行证三年到期时间临近,2010年5月1日起禁止助力车上路行驶。
如果是燃油助力车、电瓶三轮车,没行驶证的元旦开始就不能上路;有临时通行证的,到了明年5月1日也都不能上路了,电动车则是可以继续上路的。
问:我住的小区没有公交车上班,燃助车不给上路,电动车现在还给不给办理临时通行证?
答:电动车可以办理临时通行证。
按照规定,合肥市目前需要登记(即上牌)的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电动自行车两种。
新《条例》第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车主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之内携带有效证明及车辆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问:如果是外地的燃助车,办理了通行证,可以在合肥行驶么?
答:根据规定,外地(含三县)摩托车、取得外地临时通行标志(含三县)的非标准车不得进去市区二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问:如果燃助车到期还上路,会怎么处罚?
答:届时,驾驶非标准车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按照新《条例》中的规定,将处以200元罚款并可以扣留车辆。
问:新的规定里,电动车能不能带人?
答:非机动车交通事故高发,按照规定,行驶时应保持安全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同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可以限带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一人。
其他非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不得带人。
问:助力车能不能安装遮雨篷?
答:因为安装遮雨篷属于改变电动自行车构造,危险系数加大,遮挡视线、电动车风阻增大,影响自身安全,新《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允许安装该类装置。
危险段能否设置提示牌
问:我住在经开区,我们小区附近路上的车开得都很快,能不能设置一些减速的提示牌?
答:《条例》强调“社会化”管理。
其中第十八条规定“在交通事故多发或者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置警告标志、减速或者防护设施”,我们会将您反映的信息记录下来核实。
问:不少“摩的”司机将车就停在路边,为什么路上的交警不查处?
答:驾驶摩托车出现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会进行查处,摩托车出现的非法营运行为则需要运管部门进行查处。
交警部门曾配合运管部门开展过检查,今后也将继续配合其工作。
问:现在规定燃助车到期不允许上路,但还有商家在销售燃助车,对于商家的这种行为怎么处理?
答:新《条例》中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非标准车,一旦违反,则由质量技术监督或者工商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问:不少路段上路牌之类的交通标识被树枝、广告牌等物遮住了,这种问题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啊?
答:根据规定,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设置的管线、照明、广告牌等设施或者种植的植物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出现损坏或者照明不足,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等妨碍安全视距、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的交通、建设、电力、市容、园林、通讯、市政等单位及时进行修复或者排除。
禁止非法配车载“电子狗”
问:一些违章信息,能不能短信通知?
答:目前还不行,但是车主可以通过合肥交警支队门户网站和一些相关网站进行查询,上面都公布了具体的违章信息。
目前交警热线“96598”的开通,已经给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部分业务带来极大的便捷,今后交警部门将继续拓展信息服务中心通过网络、短信和热线电话等渠道的告知业务。
问:这么多燃助车不允许上路了,坐车又不方便,这样不是鼓励大家买车么?
答:目前,市区办理有临时通行证的燃油助力车有五万多辆,摩托车也有五万多辆,同时还有一部分无证的车辆在道路上行驶。
燃油助力车的限制上路,以及摩托车逐渐被淘汰出城市道路,是鼓励更多的市民采用更为安全、环保的出行方式,随着高架桥、地铁的建设、公交车的增加,合肥的公共交通愈加完善,市民出行会越来越方便。
问:现在很多地方修路,坐车去不方便,为什么要限制摩托车?
答:目前,全国已有一百多个城市分别采取了“禁摩”或者“限摩”措施。
修路是在完善城市道路,随着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的完善,“限摩”甚至“禁摩”是一种趋势。
新《条例》里合肥市是“限摩”而不是“禁摩”,并不是立即限制摩托车不允许上路,而且这个规定仅适用于市区,不包含三县。
问:摩托车还能办理过户手续么?
答:在新《条例》施行后不可以办理报废更新,依然可以办理过户。
问:现在很多车在号牌上进行涂抹以躲避电子眼,针对这方面有没有新的规定?
答:随着交通技术监控手段的大量应用,遮挡、涂描号牌等非法行为也越来越多,新《条例》对此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其中第十二条规定:车辆号牌、临时通行标志应当悬挂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并保持端正、清晰、完整,禁止涂描、倒置、折叠、重叠或者有其他妨碍号牌识别的行为。
禁止安装、使用可变式号牌或者其他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识别的装置。
新《条例》还借鉴外省市先发地区的经验,禁止非法加装“电子狗”、“微波干扰雷达”、“号牌爆闪装置”等干扰设备,新《条例》第七条规定:禁止在机动车上安装、使用接收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信号或者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使用的装置。
问:我住在新站区东湖山庄小区,小区旁新修的道路为什么没有安装红绿灯?
答:根据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同步规划、设计智能交通项目、监控设备、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步施工。
交通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
不得投入使用。
城市道路以及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竣工验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
如果是市区新建道路,会同时安装好相关设备,但是开发区有自主安装的权利,所以需要向开发区的相关管理部门反映此事。
问:关于行人和车辆有没有新的规定?
答:《条例》中结合合肥市道路通行方面的实际情况,对车辆和行人的通行规定作了进一步的补充和细化。
主要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管理需要,可以按照车型施划车道,并设置车道标志、标线;公交专用车道仅供公交车、校车通行;对部分车辆在市区道路特别是城市高架道路、立交桥的通行限制作出了具体规定;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要求作出了补充规定。
比如,非下肢残疾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行人不得钻爬、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在车行道上停留、招呼车辆,不得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和逆行方向的道路一侧拦乘车辆。
问:我被一辆电动车撞了后,骑车人说自己身份证丢了,不给我看证件,后来借故走了,我打电话给他,他也一直不去交警队处理该起事故。
对于这种事情,新《条例》有没有新办法?
答:新《条例》中增设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一章。
对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新《条例》第五章作出了针对性规定。
一是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事故调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注明。
其他当事人可以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就损害赔偿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为当事人寻求诉讼救济提供了便利。
二是参照外地经验,规定了发生交通事故后无正当理由离开现场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三种情形,建立了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举报奖励制度,以便更有效地震慑和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者。
三是对我市已试行多年的“轻微事故快速处置”做了原则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