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二五期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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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5.09•【文号】人社厅发〔2024〕27号•【施行日期】2024.05.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对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引导激励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为进一步巩固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持续加强职业技能评价监督管理,促进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技能人才支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多元评价。

职业技能评价主要通过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进行。

职业资格评价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相关部门(单位)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实施。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遴选公布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实施,其中用人单位对本单位职工(含劳务派遣等人员)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自主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原则,依据国家职业标准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要结合新兴产业发展、地方特色产业需要和就业创业需求,选择市场需求大、可就业创业的最小技能单元(模块),并依据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组织开展。

国家职业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制定颁布;评价规范由用人单位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制定。

二、加强评价质量管理。

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可通过考核评价或工作业绩评审认定等方式进行。

当前职业技能鉴定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职业技能鉴定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2就业能力强、市场容量大的行业的农民工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

(八)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对农民工技能培训进行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要抽调专人深入村(屯)将各类用工、培训信息直接送到农民手中,并对农民开展思想、政策宣传。

牢固树立“要致富,学技术”的观念,广泛动员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使农民工加快由劳力型向技能型转变。

(责任编辑晓风)职业技能鉴定是对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知识水平的考核评定。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对提高广大劳动者技能水平和素质、促进就业和推动我国经济发展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经过10年的发展,到2009年底全国参加鉴定的总数已达到1492万人,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探索,目前,已经建成了包括行政法规和行政管理、技术标准和技术支持、组织实施、质量保证和证书核发等四大系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

但是,随着形势发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仍然有许多不适应的问题。

下面,本文就当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几点意见。

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存在的问题当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适应就业形势和任务、产业升级、企业发展的需求方面,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少。

从吉林省情况看,全省10个市州(包括长白山管委会)有一部分地区建立了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配备了一定的人员编制,但是,有的地区有机构,没编制,有的挂靠在人社局职能部门,由职业能力建设行政职能部门代管;有的地区没机构,没编制,特别是在县(区),这个问题尤为突出。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信息统计和职业技能鉴定督导检查,由于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少,很难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制约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发展。

(二)宣传不到位,氛围未形成。

职业鉴定所自查报告标准

职业鉴定所自查报告标准
第一严把资格审核关,资格审查是开展鉴定工作提高工 作效率的基础,每次组织鉴定申报时,为避免“好人主义” 给鉴定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我们坚持由各乡、场、镇、社 区部门先审核资格,对审查出的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降级申报 或取消申报资格,然后将报名表上报,并输入考务管理系统 汇总报地区鉴定中心。
第二鉴定试题是鉴定考核工作的核心和重点。对国家试 题库已开发的工种,从国家试题库中提取。对未开发的特有 工种的试题,组织企业业务素质高的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 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标准》编制试题,计算机组卷 (至少 3 套),并将试卷上报地区鉴定中心审批合格后,方 进行考试。为体现鉴定工作的严肃性,都由专人负责,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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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鉴定工作规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保密制度》、《考评 员和考务员守则》等多个规章制度。福海县的职业技能鉴定 工作从报名到应知应会鉴定考核都严格按照这些制度和规 范进行,得到了社会上的广泛认可。 (二)建立鉴定平台,完善硬件建设
职业技能鉴定所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由财政拨款 用于技能鉴定工作,实行专款专用。每年还按照地区鉴定中 心的要求对在鉴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有关人员进行表彰奖 励,对参加技能鉴定的考评人员列入本人的年终业绩考核, 极大的调动和稳定了培训人员和考评员队伍。我们鉴定所与 福海县职业高中培训部联合办公,组织学校专业技术教师自 编适合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需求的教材和资料,并印刷成 册;还及时订购使用《国家职业标准》,作为培训和鉴定的 主要依据,确保鉴定工作按职业标准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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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时间上也给予了鉴定工作极大的支持,有效地保证了 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领导重视、合作单位支持、考评员公 平公正、鉴定所工作负责为我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供了坚 实的基础。 (三)处理好鉴定与培训的关系,增强培训鉴定的针对性和 实用性

对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的建议

对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的建议

对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的建议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是评估个人在特定职业领域中的能力和知识水平的重要环节。

通过鉴定考评,能够帮助个人了解自己的专业水平,为进一步的职业发展提供指导;同时也可以为用人单位提供可靠的人才选择参考依据。

为了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下面给出一些建议。

一、明确鉴定考评目标和标准1.确立鉴定考评目标:在开展鉴定考评工作之前,需要明确鉴定考评的目标和意义。

鉴定考评的目标可以是评估个人在特定领域中的技能水平,也可以是为个人提供进一步职业发展的建议等。

根据目标,确定鉴定考评的内容和形式。

2.建立鉴定考评标准:根据行业标准和相关职业要求,制定科学、客观、具体的鉴定考评标准。

考评标准应该包括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评估内容,同时也应该考虑到行业发展的趋势和需求,以确保考评结果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二、合理设计鉴定考评流程1.确定鉴定考评方式:鉴定考评可以采用面试、实际操作、书面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对于一些需要展示实际操作能力的职业技能,可以考虑增加实际操作环节,以真实场景来评估个人的综合能力。

2.合理分配考评时间:考评时间应该根据不同职业领域和技能水平的要求来确定。

一些技能要求较高的职业,考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以确保充分评估个人的技能水平。

同时,考评时间也应该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避免过长的考评时间导致个人疲劳等问题。

3.确保考评过程的公平公正:鉴定考评应该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所有参与者在同等的条件下进行考评。

考评过程应该规范、透明,避免人为因素对考评结果的影响。

同时,应该建立申诉机制,对于个人有异议的考评结果,可以提出申诉并进行重新考评。

三、提供有效的培训和指导1.组织培训课程: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帮助个人提升自身的技能水平,为鉴定考评做好准备。

培训课程可以包括理论知识、实操技能和实践经验等方面的内容,以满足不同层次人员的需求。

2.提供个性化指导:根据个人在鉴定考评中的表现和反馈结果,给予个性化的指导和建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5.25•【文号】劳社厅函[2005]175号•【施行日期】2005.05.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5]1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贯彻落实《关于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意见》(劳社部发[2004]15号)精神,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全面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按照《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8号)要求,各地区、各行业要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指标通报制度,必须按时填报《职业技能鉴定质量通报指标》(附件1)。

同时,要建立奖惩通报机制,对优秀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评估不合格或严重违规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和惩处。

二、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各地区、各行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组建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机构,并配备或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

同时,要设立并公布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监督电话或网址,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认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工作。

各地区、各行业要结合鉴定所(站)和考评人员年检工作,开展一次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活动。

要按照我部《2005年全国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附件2)要求,制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工作计划,并做好本地区、本行业的自查工作。

四、对职业技能鉴定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技工院校学生过程化职业技能鉴定机制研究

技工院校学生过程化职业技能鉴定机制研究

HEBEINONGJI摘要:新职业的迅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快速提升,使处于传统职业技能评定考核模式下的评定结果已经满足不了市场需要,高职院校培养人才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对评定结果起主要作用的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形式。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深入分析技工院校学生过程化职业技能鉴定机制并进行讨论。

关键词:技工院校;职业技能鉴定;机制研究技工臧学生过程化Wk技能鉴定机制研究烟台市福山区技工学校郭医军王丽丽评估技工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考核活动是评定职业技能。

之前技工院校使用终结性鉴定形式来评定学生的职业技巧,但这种形式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无法提起学生学习的兴趣、评定的内容无法准确体现出学生的真实水平、评定难度较大等问题。

通过调查研究,我们提出了创建三维一体的课程体制,主要凭据是国家职业标准,变革教学内容的技能评定过程化评价的新形式,在学习时实行过程性评价,知行合一,加强融合教学、实训、实习,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

1技工院校中职业技能鉴定的重要性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的进步,社会不断提升对高技能人才的职业素养,高职人才培养主要是培养技能型人才。

国家非常关注职业技能评定工作,并且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二五期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意见》中指出:"通过广泛运用院校评定管理平台,增强管理院校学生职业技能评定,严格遵守考评制度,使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的评定质量大大提升。

研究并且制定过程化考核方法,推进_体化教学课程改革。

”在科技发展和技工行业飞速进步的过程中,不仅不断增加对人才的需求量,还对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操能力同时有“双证书”的技能型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同时实现技工院校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各个技工院校展开了职业技能的评定工作和职业技能的培训,不仅为学生就业创业打下了基础,而且提升了学生的工作能力。

2对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过程性评价模式的调查研究与实施2.1过程性评价的内容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评定过程性评价的主要内容:综合职业能力,依据:国家职业标准。

创新思路 稳步发展 吉林省“十二五”期间高技能人才要达到38.2万人

创新思路  稳步发展  吉林省“十二五”期间高技能人才要达到38.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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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 保证试题安全保密 , 规范题库使 用 , 加大省级题库开发力度 , 要 增加试 题总量 , 满足不断增长的鉴定需求 , 不断更新试题 内容 , 使鉴定试题在国家职业标准的框架内更具针对性、客观性和先进 性。 五是规范证书管理 工作 。 加强职业资格证书规范化管理 , 维护 证 书 的权 威 性 和 严 肃 性 。 六是做好统一鉴定 工作 。全 国统一鉴定的示范性作 用日趋 明 显 , 后 吉 林 省 也 要 在 这 方 面 扩 大 领 域 、 加 职 业 。 极 开 展 全 省 今 增 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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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快鉴定技术创新。吉林省及地方鉴定中心要积极研究 开发 应 用 于职 业 技 能鉴 定 的 新 技术 ,利 用 信 息 网络 技 术 在线 受理 鉴 定 报 名 . 施 考 务 编 排 , 行 电 子 档 案 管 理 . 用 远 程 视 频 监 控 实 实 采 技 术监 督 鉴 定 过 程 。 三是加大质量管理 力度。 加强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 系建设 , 加 快落实鉴定工作 “ 三个转变” 的质量管理方针 。 指导鉴定实施机构 按照标准 的统一性、 管理的规范性、 过程的透 明性 以及结果的公开 性的要 求, 抓好鉴定质量工作。 四是强化题库管理工作。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运行和
化的评价体 系, 创新技 师、 高级技 师社会化考评方式 , 确保实现“ 十 二五” 规划高技能人 才培养 目标。 八 是 加强 廉 政 建 设 工 作 。要 把反 腐 倡 廉 建 设 放 在 更 加 突 出 的 位置 , 坚持标本 兼治 、 综合治理 、 防并举 、 惩 注重预防的方针 , 以完 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为重点 , 加强制度 建设 , 强化监督制约。 会 议 强 调 , 省 上 下要 进 一 步 增 强 紧 迫 感 和 责 任 感 。 实 抓 好 全 切 各 项 工 作 的 落 实 。 要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各 级 党 委 、 府 和相 关 部 门 一 政 要支持配合、齐抓共管 .各级人社部 门要经常 向地方政府汇报 工 作 , 时研究和解决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 及 为鉴定 工作的发展积极创造条件。 二要加强机构建设。 各级职业技能鉴定 中心 要争取公共财政资金支持 ,切实改善服务的设施设备及办公 条 件 。 职 业 技 能鉴 定 站 ( ) 要 提 高技 术 含 量 , 断 改 善 鉴定 场 各 所 也 不 地、 设备及信 息化建设 , 要强化人员配置 。 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 防止 违规事件发生。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 主要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 员、 考评 员、 质量督导员和专家委员会四支队伍建 设。

2021年xx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2021年xx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xx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XX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特有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市烟草专卖局特有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市员工参加行业内的特有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提高鉴定工作质量,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烟草系统员工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市局(公司)政工(监察)科是具体负责全市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鉴定的承办科室,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国家和劳动行政部门以及国家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接受甘肃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站的业务指导、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根据市局(公司)技能人才教育培训规划,科学合理制定中长期员工队伍建设规划。

(三)按照烟草行业规定的鉴定职业(工种)、等级、申报资格等内容,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咨询、服务,及时了解员工的鉴定需求,每年初向省局(公司)鉴定站上报各职业(工种)、等级鉴定需求计划。

(四)按照省局(公司)鉴定站的安排,组织推荐质量督导员以及卷烟商品营销和专卖管理考评员工作。

(五)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岗位技能等级资格、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考核大纲)组织相关鉴定员工培训。

(六)在省局(公司)鉴定站的指导下,负责受理申请鉴定人员资格审查,将每批次的资格合格员工名单准确输入资格申报录入器并上传至省局(公司)鉴定站考务系统。

(七)负责全市系统范围内员工技能鉴定成绩的反馈与职业资格证书的签收发放工作。

(八)按照省局鉴定站要求,及时填制并上报顾客满意度调查。

(九)完成省局鉴定站和市局(公司)安排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第四条各县(区)局(营销部)、科室(中心)、欣大公司是本单位(部门)特有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主体,负责编制本单位(部门)年度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计划和特有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资料整理等协助性工作。

浅议如何加大鉴定管理力度提升鉴定管理上水平

浅议如何加大鉴定管理力度提升鉴定管理上水平

浅议如何加大鉴定管理力度提升鉴定管理上水平作者:张慧来源:《企业文化·中旬刊》2015年第06期摘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对职业教育培训起着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发展,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任务。

本文就如何加大鉴定管理力度提升鉴定管理上水平进行探讨。

关键词:职业能力鉴定;提升;鉴定管理国家《关于做好十二五期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意见》指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法规,创新工作思路,夯实工作基础,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科学规范发展,为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

近年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始终以鉴定基础管理为重点,搭建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导入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规范有序开展各项鉴定工作,着力提升技能队伍整体素质,以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目标,脚踏实地开展每一项鉴定工作,为企业提供技能人才保障。

一、加强鉴定基础,实现鉴定管理的科学化和信息化(一)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开展质量体系建设是加强鉴定管理、规范鉴定过程、提升鉴定质量的重要保障。

鉴定站以“实际、实用、实效”为要求,科学制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前期准备、体系建立、体系试运行和体系验证四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有效推动体系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二)导入考核评价体系制定鉴定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并定期组织评价。

主要从计划管理、考务申报、系统维护、考场准备、考试实施、阅卷评分、队伍管理、信息报送和资料存档等方面提炼考核指标,并通过常态化的考核评价查找短板、分析原因,加强管理,保证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三)开发鉴定信息系统以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平台为基础,开发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系统,系统共设置通知管理、计划管理、考务管理、队伍管理、竞赛管理、高技能人才库、个人鉴定档案管理等7大模块,实现了快速准确获取员工信息、网上流转、网上维护、综合查询等功能,大大提高鉴定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指导人员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1]13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指导人员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1]13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指导人员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正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指导人员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1〕13号2001年3月9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劳社培就司发〔1999〕1999年9月,我司下发了《关于开展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62号,以下简称62号文件)。

一年多来,各地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职业指导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对工作要求作了相应补充和调整,现通知如下:一、职业指导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应根据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要求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工作特点,从提高职业指导人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出发,结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的有关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

对残联、妇联等系统职业指导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要统一管理,加强指导,共同推进。

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地区,要按照62号文件要求,尽快制定实施方案。

二、各地要加强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质量管理,不得随意简化培训内容、缩短培训时间、改变鉴定程序。

对申报职业指导师、高级职业指导师的人员,在培训中应增加国内外相关新知识及其应用成果的内容;在鉴定时应严格按照《关于实施首次全国职业指导人员统一职业资格鉴定的通知》(劳社鉴发〔2000〕14号)执行。

为帮助各地提高职业指导人员培训师资和考评员、考务人员业务水平,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将于今年第二季度组织举办示范性培训班。

技能鉴定等

技能鉴定等

技能鉴定等作者:来源:《职业·中旬》2011年第06期技能鉴定5月10日,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座谈会在上海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出席会议并讲话。

各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及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人、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央企代表参加了会议。

大会对“十二五”期间和2011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上海、陕西、农业部、电力行业、南车股份等省市及行业、企业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做了经验交流。

信长星副部长要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大推动力度,促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促进就业和技能人才培养这两大目标。

第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自觉服务于劳动者素质能力的提升和促进就业。

要坚持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以提升技能为核心,坚持以服务劳动者和企业为宗旨。

第二,要做好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工作,努力化解高技能人才紧缺矛盾。

要深入分析高技能人才需求结构,提高鉴定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创新评价考核模式,拓宽高技能人才成长渠道。

第三,要强化质量,建立鉴定工作长效机制。

一要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法规。

加快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同时要对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章制度适时进行修订,构建更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科学、公正、公平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从制度上保障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要理顺体制,推动鉴定机构逐步向公益性转变。

明确鉴定机构的公益、不营利性质将有力地保证其与所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相匹配,从根源上消除由于逐利而滋生的影响鉴定质量的种种问题,确保鉴定工作公正、公平。

三要构建质量建设长效机制。

进一步强化统一鉴定所站条件、统一考评人员资格、统一命题管理、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核发“五统一”原则。

从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教材开发、题库建设、鉴定机构、人员队伍、考务管理等各个环节入手,全面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重建培训近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2011年度灾后重建职业技能培训正式启动。

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一点建议

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一点建议

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一点建议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一点建议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劳动力的质量,因此对劳动者,提供科学、公正、权威的职业技能鉴定至关重要。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不断地面临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速度,满足不了职业的多元化所需的对人才技能的培训和鉴定的难题,所以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不断的调整和完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方式和手段,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化程度,最大限度地服务和满足于经济发展的需求。

一、强化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机构管理建设一个城市的职业技能鉴定专门机构担负着引、领、管理及服务于整个城市的劳动者职业鉴定工作的重大责任,在对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过程的管理和督导方面,以及城市和职业者技能素质的培训和鉴定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个专业机构的指导思想、工作方式、直接影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社会化程度和社会价值的高低,所以建立一个与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文化进步相适应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培养一支专业的高素质、高水平、有能力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队伍,是促进劳动者素质提高和就业能力水平提高以及社会劳动效率提高的有效措施。

1、从事技能鉴定工作的管理者和执行者,要更新观念,建立市场化与政府客观决策引导相接合的新观念积极反应社会需求,提高分析与处理能力,强化按社会经济需求开发先进的管理模式,逐渐完善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标准促进就业与企业用人的规范化。

如果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观念陈旧,信息闭塞,不了解各行各业的职业技能需求和市场趋势,那么各产业中新的行业特点和行业技术等就得不到扶持和支持,就会极大的影响社会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生产力发展的速度。

2、扩展职业技能鉴定专门的社会功能,增加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社会经济作用的附加值。

职业技能鉴定是政府推行的国家考试制度。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体制、功能也应随市场经济需要发生变化,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应相应的对其鉴定内容,考试手段等进行必要的调整,做到更好的为经济建设服务。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8.18•【字号】云人社发[2011]203号•【施行日期】2011.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203号)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内各处、室、局、中心、所、学院(校):依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我厅制定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

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十二五”规划》是未来五年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十二五”规划》,对推进“桥头堡”战略,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工作,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理解《“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工作主线,总体思路、基本原则,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等。

要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规划实施的工作责任制,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责任、任务和工作进度分解,明确到部门,责任到具体人。

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考评,建立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的监测、评估和绩效考核机制,继续将重要指标纳入省政府年度考核体系,推动《“十二五”规划》的有效落实。

要加强舆论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各项惠民政策和民生项目,为《“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各地要依据《“十二五”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编制本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促进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对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的建议

对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的建议

对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的建议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是为了评估个人在特定职业领域的技能水平和能力而进行的活动。

它对于雇主和员工都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可以帮助雇主找到合适的人才,同时也可以帮助员工了解自己的职业竞争力和发展方向。

然而,当前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进和完善。

本文将从准确性、公平性和实效性三个方面,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提出建议。

一、准确性为了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的准确性,应采取以下措施:1.制定明确的评估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考评需要基于一组明确的评估标准,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这些评估标准应涵盖职业所需的关键技能和能力,并要求评估者根据标准进行客观评估。

2.多元化的评估方法: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应采用多元化的评估方法,包括理论测试、实际操作和综合评估等。

通过结合不同的评估方法,可以更全面地评估个人的职业技能水平。

3.培训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在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中起着关键作用,他们应接受相关培训,以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培训内容包括评估技巧、评估标准理解和应用等。

二、公平性为了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的公平性,应采取以下措施:1.制定公平评估标准:评估标准应明确描述个人所需的职业技能和能力,确保评估不对特定群体存在歧视性。

评估标准的制定过程应公开透明,充分体现专业性和客观性。

2.保护个人隐私权:在鉴定考评过程中,应尊重个人的隐私权。

个人的个人信息和评估结果应妥善保管,不得滥用,以保证评估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3.提供可上诉机制:对于不满意评估结果的个人,应提供可上诉机制。

这将为个人提供申诉和重新评估的机会,确保评估过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三、实效性为了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的实效性,应采取以下措施:1.与职业需求保持同步:评估标准应与职业发展的要求保持同步。

随着职业技能的不断变化和发展,评估标准应及时更新,以适应新的职业需求。

2.提供定期反馈: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个人,包括评估的优点和不足之处。

鉴定意见,鉴定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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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意见,鉴定意见范文篇一:技能鉴定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2012年4月1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以人社厅函〔2015〕181号印发《关于做好十二五期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意见》。

该《意见》分进一步认识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高端引领,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强化监督管理,建立质量保证长效机制;加强统筹规划,积极做好国内国际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加强基础建设,为鉴定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5部分。

篇二:党小组鉴定意见同志在党员预备期间,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的考察教育。

特别是从大学毕业进入公安队伍工作后,在政治思想上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能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坚持党性锻炼;在工作中,能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参加公安各项技能培训,做到不怕苦、不怕累,带伤坚持训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和执勤任务,扎实做好本职工作,把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做好当前的工作结合起来。

平时能与周围同志搞好团结,谦虚待人,作风正派,勇于改正存在的不足,能以合格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党小组年月日篇三:单位考核鉴定意见该同志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性格温和,团结友善,明礼诚信,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关心团结好身边的每一个同事,与领导和同事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关系,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计算机理论知识和计算机在企业管理方面的经验,具有较强的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将本专业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解决有关技术难题,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围绕集团公司年度生产经营任务目标,切实做好计算机网络维护建设工作,较好完成了部门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进一步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意见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进一步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意见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进一步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3.10•【字号】晋人社厅发[2011]31号•【施行日期】2011.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进一步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1〕31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期间,实现为125万人次提供鉴定服务,建成10个国家级示范鉴定所,培养100名省级优秀考评员,在50个企业建立技能人才评价制度,为我省转型跨越提供技能人才保障,现就加强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进一步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规范高效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秩序(一)规范各级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服务体系。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要负责省属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和中央驻晋企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市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属和市属以下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的初、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职业(工种)范围,除配合鉴定中心的考评工作外,重点在非公有制企业和其它社会从业人员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全省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的考评工作,在省技师评审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鉴定考核。

市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属及市属以下企业、其他社会从业人员技师、高级技师报名、资格审查等事宜。

全国统考的新职业,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全省设立的新职业考试报名点,要及时上报主管行政部门备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8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8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管理,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面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现就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国家职业标准制定工作管理,确保国家职业标准的严肃性。

国家职业标准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各地不得自行组织制定。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对已经制定颁布的地方标准进行清理和检查,并于今年9月15日前将清理结果报我部。

今年年底前,我部将组织专家对地方标准进行论证,确需制定国家标准的,经专家审定后,由我部颁布施行,其他可在当地试行。

今后,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确需制定职业标准时,可向我部申报计划,经论证批准后组织编写,报我部审定后颁布施行。

二、加强国家题库管理,保证命题质量。

各地区、各行业在开展鉴定时,凡国家题库中已有的职业(工种),应从国家题库中提取试题,不得使用未经我部认定的题库(含试题资源和题库软件)。

各地区、各行业已自行开发的鉴定题库,要按照国家题库开发的有关技术要求,经我部认定后,方可使用。

我部将加快国家题库开发的进度,进一步扩大国家题库的职业覆盖面。

鼓励各地区、各行业按照“统一计划、分步实施、滚动开发、有偿服务”的原则参与开发。

三、加强全国统考工作管理,规范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工作秩序。

。。。职业技能鉴定自查报告[修改版]

。。。职业技能鉴定自查报告[修改版]

第一篇:。

职业技能鉴定自查报告XX职业技能鉴定所自查报告(一)考务过程规范管理情况1、近两年来XXXX职业技能鉴定所在鉴定许可的各鉴定工种的范围开展鉴定业务;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申报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严格按照要求。

(一)培训学员方面,不准备降低学历要求、放宽工作年限及专业要求的现象;(二)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等情况。

2.执行核发职业资格证书“五签名”制度情况.。

(一)要求考评人员和监考员对考场纪律情况落实签名。

(二)要求考评人员和考评组长对考评成绩结果签名。

(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负责人在上报的考生成绩名册(办证表)上确认签名后方准办理证书打印和发放。

并保存打印证书情况表。

(四)在开展鉴定过程中,我们坚持“考”、“培”分离,培训教师不参与鉴定的监考、评卷等工作,但可以参照标准进行培训。

鉴定试卷采用国家、省、市职业鉴定中心的试题库,保证了鉴定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做好阅卷评分工作,理论考试结束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阅卷,阅卷采取集中封闭阅卷,流水作业,阅卷人按照标准答案认真评分、签名,不允许任何人对成绩作任何改动,如经核对确有问题需要改动成绩,必须有阅卷人在成绩变动处签名。

全部试卷阅完后派专人对考试分数进行核实一遍,确保无误,有效杜绝徇私舞弊及分数不准现象的发生。

操作技能考核,为公平、公正、准确测试考生实际技能操作水平,我们采取现场视频录像监控。

从现场考核到工件评分都有1严格的要求。

(二)鉴定场地设施和考评人员培养、使用及管理情况。

1、在硬件建设上,以XX职业技术学校为平台,可以提供近200多台电脑支持智能化考试的需要。

在XXX建设一个监控考试试室。

在进行鉴定考试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考生匹配考评员。

从鉴定所成立在现在共培养18名考评员。

在遴选考评员时,如自己鉴定所没有该工种考评员,则通过聘请外地考评员时行鉴定工作。

在考评过种中,要求考评员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行为守则》进行考评工作。

(三)鉴定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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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二五期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意见人社厅函〔2012〕1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做好“十二五”期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重要意义(一)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对职业教育培训起着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鉴定引导培训,培训提升素质,素质决定就业质量。

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发展,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技能劳动者就业和稳定就业的基本措施;是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有效手段。

(二)明确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益为旨、服务为本、质量优先、高端带动、制度保障、技术支撑”为指导方针,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主线,以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为重点,推动鉴定工作科学化,促进鉴定考务规范化,实现鉴定机构公益性,确保鉴定工作公正性,维护职业资格证书权威性。

“十二五”期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法规,创新工作思路,夯实工作基础,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科学规范发展,为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

到2015年,力争使9000万人次接受职业技能鉴定服务,7000万名技能劳动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达到3400万人(高级技师140万人、技师630万人、高级工2630万人)。

同时,修订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建成科学规范的职业分类体系。

大力开发职业技能标准,形成结构较为完整、覆盖经济社会发展所需主要职业的技能标准体系。

加快鉴定题库建设,构建100个精品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

做好100个国有大型企业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培育1000个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培养10000名优秀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

二、坚持高端引领,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三)充分发挥评价的引领作用。

深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以高技能人才评价为重点,梯次带动,全面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为导向,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在抓好传统产业技能人才鉴定的同时,注重做好节能、生物、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航天航空等领域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研究探索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积极拓宽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四)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

结合生产和服务岗位要求,通过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规范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进一步完善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多元评价体系,为劳动者提供及时、方便、快捷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壮大。

(五)做好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按照统一所(站)标准、统一考评人员资格、统一命题管理、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管理的原则,做好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工作。

鼓励广大劳动者和院校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

突出技能特色,积极开展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打造全国统一鉴定品牌职业。

(六)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积极推进企业建立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

在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统一框架基础上,企业可根据其生产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类型等不同要求,采取考核鉴定、考评结合、业绩评审等灵活多样的方式,重点评价企业职工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并按有关规定晋升相应职业资格。

对于在企业生产一线掌握高超技能、业绩突出的职工,可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七)规范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工作。

建立科学规范的院校职业资格考核鉴定方式。

推动院校教学内容与职业技能标准相衔接,发挥职业技能标准在院校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制定、教材和教学课程改革等方面的导向作用,提高职业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通过院校鉴定管理平台的推广使用,加强院校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严格执行考评回避制度,提高院校职业技能鉴定质量。

研究制定过程化考核办法,促进一体化教学课程改革。

(八)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力资源市场需要,选择就业需求量大、操作技能简单易学的就业技能,组织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各地要按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编写要求》,制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报我部备案和统一公布后组织实施。

统筹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与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建立职业资格证书与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之间相互衔接的核发管理机制。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质量保证长效机制(九)增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意识。

坚持“质量第一、社会效益第一”原则,构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实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由治理假乱低问题的应急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由扩大规模、注重质量向质量第一、兼顾规模转变。

严格规范职业资格设置管理,坚决查处擅自设置各类职业资格并开展鉴定的违规行为。

采取有效措施,明晰地方、行业的职责和工作范围,逐步解决地方、行业鉴定范围重复交叉的问题。

(十)加大职业技能鉴定违纪行为查处力度。

以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和院校职业技能鉴定为重点,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

建成覆盖各地区和重点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投诉和咨询系统,及时处理职业技能鉴定质量问题和相关案件,重点查处虚假鉴定、跨地区鉴定和超范围鉴定等问题。

建立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监控安全隐患,防范有关职业资格的重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十一)强化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

强化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审批设立,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日常检查工作,明确检查内容,注重对组织管理、岗位设置、人员配备、鉴定过程控制等环节的检查评估,有效规范其鉴定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细化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评估标准,培育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健全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流程,完善质量监督制约机制,推进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构建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十二)严格职业资格证书管理。

完善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办法。

要加大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建设工作力度,加快已发证书数据整理入网进度,实现所有已发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

要建立空白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实现空白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发放及库存管理信息化。

要根据规定的职业和本地本行业季度鉴定合格人数,按照实名制原则,严格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加强对职业资格证书的监督管理。

四、加强统筹规划,积极做好国内国际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十三)改革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

在坚持现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

要加紧梳理现有制度,制定符合形势发展和要求的制度规定,形成一整套竞赛工作政策体系,用制度保证竞赛工作科学持续发展。

要加强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组织领导。

要密切与有关部门、企业、院校的联系,搞好协调配合,建立更为高效顺畅的组织协调机制。

要完善表彰激励机制,进一步研究制定国内外技能大赛表彰奖励政策。

(十四)全面推动国内国际职业技能竞赛协调发展。

紧密对接国内竞赛与世界技能大赛,使两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国内职业技能竞赛在坚持行业特色和产业发展需要的前提下,要设置一些与世界技能大赛项目相关的职业(工种)。

要进一步熟悉并掌握世界技能大赛规则标准,促进国内竞赛规则标准与其相衔接。

要借鉴世界技能大赛的组织程序规则和开放办赛办法,改进我国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模式,促进国内竞赛更加科学、规范和开放。

要依托国内竞赛活动,为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培养和选拔优秀选手。

(十五)积极做好世界技能大赛参赛各项工作。

要完善世界技能大赛选拔集训制度。

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选手、专家、教练和技术翻译的选拔、训练基地的确定、集训方案制定的条件和程序,形成良性竞争机制,确保质量。

要有目的、有意识地加大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选手培养力度,建立后备人才队伍。

要建立竞赛成果转化和共享机制,确保竞赛成果转化为职业教育培训和技能、技术标准,促进生产力提高,促进人才成长。

五、加强基础建设,为鉴定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十六)加强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等鉴定基础资源的研发工作。

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建设中国职业信息网,建立职业信息动态更新和维护机制。

组织开展职业发展研究,探索职业变化规律,预测职业发展趋势,为职业培训、就业指导提供参考依据。

加强职业技能标准开发技术研究,规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编制工作,完善修订工作机制,提高开发效率和质量,缩短更新周期,形成科学动态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体系。

建立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数据库,实现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网上发布。

(十七)加大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建设开发力度。

建立完善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动态更新和新题库试考机制。

有重点地开发职业技能鉴定题库,提高试题质量,建设精品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

推动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行业分库和地市级分库建设,对已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地市级分库试点机构组织开展评估。

探索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建设的新思路、新技术,整合职业技能鉴定题库资源,修订鉴定规模大、内容更新快的题库。

加快少数民族语言题库建设。

修订国家题库开发技术规程和命题技术标准,推动命题技术科学化。

完善国家题库服务功能,推动考试内容标准化。

加强国家题库的安全保密工作。

(十八)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系统队伍建设。

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的培训,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化水平。

完善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管理办法,强化准入和退出机制,培养优秀考评人员,逐步建立责权明晰、奖惩分明、动态管理的考评人员管理体系。

规范专家选用工作流程,建立专家档案库,提高专家队伍整体水平。

(十九)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规制度。

推动《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条例》出台,修订《职业技能鉴定规定》,明确行业和地方职责分工,促进地方和行业形成有效协作机制。

规范职业资格设置管理,完善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管理办法。

根据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际,梳理现有职业技能鉴定规章制度,重点修改完善职业技能标准、命题、考务管理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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