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及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
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
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征求意见稿)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二〇一一年六月目录1 总则 (1)1.1 目的和任务 (1)1.2 依据 (2)1.2.1 法律法规 (2)1.2.2 技术规范 (2)1.3 工作范围和比例尺 (4)1.4 组织实施和管理 (4)1.5 调查单元 (5)1.6 数学基础 (5)1.7 基本精度 (5)1.8 地籍测量主要方法 (6)1.9调查及确权登记程序 (7)2 土地分类 (7)2.1 分类依据 (7)2.2 分类体系 (8)3 准备工作 (8)3.1 制定调查计划 (8)3.2 资料收集与分析 (8)3.3 编写技术设计书 (9)3.4 表册及器材准备 (10)3.5 人员培训 (11)3.6 宣传、动员 (11)4 权属调查 (12)4.1 权属调查内容 (12)4.2 调查底图及要求 (12)4.3 划分街坊及宗地 (12)4.4地籍编号 (13)4.5界址调查 (15)4.6 土地利用状况调查 (16)4.7 土地权属调查 (17)4.8 宗地草图绘制 (27)4.9 地籍调查表及填写要求 (29)5 地籍控制测量 (30)5.1 控制测量内容与基本要求 (30)5.2 首级控制网等级的选择 (31)5.3 地籍图根控制测量 (34)6 地籍要素测量 (35)6.1 地籍要素内容 (35)6.2 地籍要素测量精度 (35)6.3 地籍要素测量方法 (36)7 村庄地籍图测绘 (37)7.1地籍图的内容 (37)7.2 地籍图比例尺及分幅、编号 (40)7.3地籍图精度要求 (40)7.4数字法测图 (40)7.5 宗地图制作 (41)8 面积量算汇总 (43)8.1 面积量算内容 (43)8.2 面积量算方法及精度要求 (43)8.3 面积汇总 (44)8.4 宗地面积的复核及填写 (44)9登记注册与发证 (45)9.1权属审核 (45)9.2公告 (45)9.3审批 (46)9.4登记注册 (46)9.5颁发土地证 (46)9.6归档管理 (47)10 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47)10.1数据库建设的内容 (47)10.2基本要求 (47)10.3 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47)10.4数据库的更新 (52)10.5 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 (52)11 文字报告编写 (53)11.1 工作总结报告 (53)11.2 技术总结报告 (53)11.3 村庄土地利用分析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一、引言本标准旨在规范山东省建设用地的控制标准,确保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可持续发展。
本标准对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用地控制标准1. 建设用地总体控制标准- 根据山东省土地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环境条件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标准。
- 分区分级确定建设用地总体规模控制原则,确保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发展需要的平衡。
2. 建设用地分区控制标准- 根据不同地域特点和功能需求,划定建设用地分区,并设定相应的建设用地控制标准。
- 按照土地的可利用性和资源开发利用的需要,确定建设用地分区的优先级和限制性措施。
3. 建设用地布局控制标准- 针对不同功能区域,制定相应的建设用地布局控制标准,并进行细化和具体规定。
- 考虑交通、环境、生态、经济等因素,合理布局建设用地,确保可持续发展和资源优化利用。
4. 建设用地性质控制标准- 根据土地利用功能区划和规划要求,制定建设用地性质的控制标准。
- 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不同用地性质的控制要求和规定。
5. 建设用地强度控制标准- 对于不同用地性质和功能需求,制定建设用地强度控制标准,包括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指标要求。
-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确保城市建设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6. 建设用地保护标准- 对于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建设用地,制定相应的保护标准,包括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等。
- 保护重要的自然和人文资源,确保建设过程中不对这些资源造成破坏和损失。
7. 建设用地监管措施- 设定建设用地的监管措施和惩罚机制,加强对违规建设用地的查处和处罚。
- 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确保标准的严格执行和有效监管。
三、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山东省建设用地总体规划图2. 建设用地分区图3. 建设用地报批流程图4. 建设用地申请表格范本5. 建设用地审批文件模板6. 建设用地违规处理办法四、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基本农田:指国家确定的保护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态安全必需的耕地和相近的未利用地。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项目技术总结 (1)
目录11 概述项目来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1〕103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完成淄博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淄博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全市划分为24个标段,张店区属于第6标段,在市局组织的公开招标中,淄博国土调查测绘有限公司在本标段中标。
任务与目标按照土地总登记的模式,对淄博市张店区城镇建成区以外的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本集体土地所有权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情况。
本期任务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部分,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区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本次项目总体工作任务是在全区每个行政村依托淄博市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应用服务系统(ZBCORS)布设图根控制点,图根控制点的标志应尽量采用固定标志。
完成辖区内所有村庄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集体土地调查、确权及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截止2012年12月底,完成了张店区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面积约245平方公里,126个行政村,城区部分集体土地,测量面积公顷,形成宗地808宗,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768个,发证率%,按时完成了阶段性任务。
1调查区概况和范围1.3.1调查区地理位置与概况张店区位于山东省中部,张店区位于鲁中山区和鲁北平原结合地带、淄博市的中部,地处北纬36°4'30"~36°54'00",东经117°55'4"~118°12'20"。
东与临淄相接,西与周村毗连,南与淄川接壤,北与桓台为邻。
山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15、个别地方至今为止未开展耕地后备资源及权 属争议调查,入库工作。
16、提交的mapgis数据库,应利用mapgis建库系统 自带检查功能进行检查,并提交相应的检查结果文 件夹。
谢谢! 谢谢!
11、“DLTB”图层的“地类备注”DLBZ字段目前 只标注大写“P”与“K” ①“地类备注”中的“P” 一是必须要与“批准文号”字段一一对应; 二是加“P”的图斑“地类编码”应该全部为建设用 地; 三是如果实地已经已建成,不应该加“P”。 如果对于已建成的地块,县级想掌握其相应的 批文情况应在“备注”中说明。 ②“地类备注”中的“K” 对应的图斑“地类编码”只能是可调整土地,只 有可调整果园、可调整茶园、可调整其他园地、可 调整有林地、可调整其他林地(耕地改为未成林地、 苗圃)、可调整人工牧草地和可调整坑塘水面。
%本表根据《基础地理信息分类代码》 的扩充原则。
9、田坎系数除5级坡地外,完全按照省调查办下 发的测算系数。(×100保留一位小数)
样方 样方田 类型 坎 系数总 和 梯田 坡地 梯田 坡地 10.105 12.762 20.418 24.883 田坎 系数 样方 样方田 类型 坎 系数总 和 梯田 坡地 梯田 坡地 19.813 20.133 23.780 样方 数 82 70 62 田坎 系数
二、数据库建设中的注意事项
1、控制面积采用省调查办下发的最新软件分别进行 控制面积平差,本次省调查办根据国家下发最新 控制面积重新进行了县级控制界线量算。 国家对我省上报的0米线进行了确认,调整了 上次我省的控制面积,主要是沿海各地。部分海 岛因采用调整后的界线与陆地接壤,划归为陆地 进行调查。同时由于部分纬度标准图幅的控制面 积发生变化,部分内陆县(市、区)控制面积发 生变化。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文档模板范本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一、引言旨在规范山东省的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以确保土地利用的合理性、经济性和环境友好性。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的土地开发、建设及规划活动。
本标准的实施需要考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生态保护、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法律法规的遵守。
二、建设用地控制标准1. 建设用地界限划定1.1 基于土地功能、土地质量、土地可持续利用等因素,划定建设用地的界限。
1.2 建设用地界限的划定应考虑周边环境、交通条件、配套设施等因素。
2. 建设用地分类及容积率控制2.1 按照建设用途划分建设用地的分类,包括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农业用地等。
2.2 不同建设用地分类下的容积率控制,以确保用地利用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3. 建设用地建筑控制3.1 制定建设用地建筑物的高度、面积、布局等控制要求,以确保建筑布局的合理性和美观性。
3.2 考虑建筑物的耐震性、消防安全等因素,制定相关的建筑控制标准。
4. 建设用地环境保护要求4.1 考虑建设用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制定环境保护要求,包括土壤保护、生态保护、水资源保护等。
4.2 对不同类型的建设用地,设定环境保护要求的具体内容。
5.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5.1 制定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包括规划设计的原则、目标、方法、内容等。
5.2 鼓励建设用地规划设计的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6. 建设用地监督管理6.1 建立建设用地监督管理制度,包括监督、检查、评估等环节。
6.2 加强对建设用地的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图表2. 建设用地界限划定示意图3. 建设用地分类及容积率表格4. 建设用地建筑控制标准表格5. 建设用地环境保护要求表格6.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范例四、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建设用地规划法:指国家关于建设用地规划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
2023修正版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1. 引言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旨在规范山东省建设用地的开发和利用,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开发和利用。
2. 术语定义- 建设用地:用于城市、乡镇改建、扩建和新建建设项目的土地。
- 控制指标:用于控制建设用地发展和利用的定量指标,包括建设用地规模、用地布局、建设强度等。
- 建设用地规模:指建设用地面积。
- 用地布局:指建设用地在空间上的分布。
- 建设强度:指单位面积上的建筑物密度。
3. 基本原则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基于以下基本原则:-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国土空间的可持续发展;- 遵循科学规划和规范设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因素,推动可持续发展;- 依法合理分配建设用地指标,促进合理有序竞争;- 加强监管和执法,确保建设用地开发和利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4.1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确定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的总体目标。
控制指标可以根据城市规模、功能定位、土地资源等因素进行差异化设置。
具体城市的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标准由市级政府根据本标准制定。
4.2 乡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根据乡镇发展的需要,确定乡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的总体目标。
控制指标可以根据乡镇规模、功能定位、土地资源等因素进行差异化设置。
具体乡镇的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标准由县级政府根据本标准制定。
5. 用地布局控制5.1 城市用地布局控制根据城市空间规划,确定城市用地布局控制的要求。
包括不同功能区域的用地布局比例和布局结构等指标。
市级政府应根据本标准制定具体的用地布局控制标准。
5.2 乡镇用地布局控制根据乡镇空间规划,确定乡镇用地布局控制的要求。
包括不同功能区域的用地布局比例和布局结构等指标。
县级政府应根据本标准制定具体的用地布局控制标准。
6. 建设强度控制6.1 建设强度计算方法建设强度可以通过建筑物占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来计算。
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9)
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9)各市农业农村局:《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12月27日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效,实现项目预期目标,依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安排资金对农田进行综合治理和保护的活动。
农田建设项目,是指为开展农田建设而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和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等项目类型。
第三条农田建设项目的主要任务是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
第四条农田建设项目主要扶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扶持对象以农民为受益主体,包括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和涉农企业与单位等。
第五条农田建设实行集中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评价、上图入库。
第六条农田建设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明确职责,分级管理;(二)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三)集中连片,规模建设;(四)突出重点,注重效益;(五)综合考评,奖优罚劣;(六)政府主导、多元参与。
第七条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指导全省农田建设工作,拟定全省农田建设政策和规划,组织完成中央下达的建设任务,提出全省农田建设年度任务方案,确定本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管理全省农田建设项目。
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本辖区农田建设工作,承担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批复,计划审批,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职责,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2023年度: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指标第三章分类管理第四章用地审批第五章地块规划设计与评审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以及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和监督等各个环节。
其中,涉及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批和控制指标方面,还需遵循城市规划法规的相关要求。
第三条建设用地控制标准是指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用地分类、用途、建筑物密度、绿化率、容积率、建筑高度、配套设施等指标标准进行城市和乡村建设用地控制的制度。
第四条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应当坚持节约集约、保护环境、合理分布、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应当根据不同城市、不同地区和不同用途的特点,合理设置各项控制指标,并根据时期和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同时应当注重宏观平衡、长远规划、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根据本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并在规划编制、土地供应、审批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强对建设用地的控制和管理。
第二章规划指标第七条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包括城市基本建设用地、经济建设用地、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等四类。
第八条不同类型城市的规划指标应当有所差异,要根据城市的类型、规模、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等因素进行相应的调整,但是必须符合国家和本省要求。
各级政府在批准城市规划时,应当根据本标准要求对其建设用地规划指标进行审核。
第九条城市基本建设用地,指城市的住宅、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绿地和广场等建设用地。
其中,住宅用地应当根据城市规模、人口密度和不同居住群体的需要确定相应的用地标准;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应当根据城市功能和人口规模确定相应的用地标准;道路交通用地应当根据交通流量、车辆类型、行车速度和行车安全等因素确定相应的用地标准;绿地和广场用地应当根据城市的自然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和公众需求确定相应的用地标准。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测量及数据库建设
农村集体⼟地所有权地籍测量及数据库建设2019-10-09摘要:按照国⼟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地确权登记发证⼯作的通知》要求,县级农村集体⼟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作逐步展开。
关键词:农村集体⼟地所有权;地籍测量;数据库建设中图分类号:P25⽂献标识码:A1概述按照国⼟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地确权登记发证⼯作的通知》要求,保定市唐县于2012年底把农村集体⼟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
在唐县范围内,利⽤第⼆次⼟地调查农村⼟地调查成果及以往确权登记发证中形成的档案资料,按照2011年度⼟地利⽤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库成果,结合已有历年⼟地变更调查成果、征地等资料,逐宗实地调查核实集体⼟地所有权权属界线,建⽴地籍档案及数据库。
2⾃然地理概况和已有资料情况2.1⾃然地理概况唐县位于河北省中部,保定市辖区的西部,地理位置:北纬38°37′~39°09′,东经114°27′~115°03′之间。
唐县位于北京西南部,交通便利,境内有京昆⾼速、保⾩⾼速、京赞线、保涞线等公路和京⼴铁路与界外连接。
唐县地处太⾏⼭脉西部、北部地区为⼭区、丘陵,南部有少许平原。
2.2已有资料利⽤情况2.2.1地籍调查资料(1)各种集体⼟地⼟地权属来源资料;近年来集体⼟地征收、征⽤资料成果。
(2)河北省第⼆次全国⼟地调查完成成果资料;数据库资料。
(3)第⼆次全国⼟地各县之间接边数据资料。
(4)2011年农村⼟地变更调查数据库。
2.2.2平⾯控制资料本次调查利⽤卫星定位连续运⾏基准站数据,连接河北省CORS系统,由河北省地理信息局进⾏GPS数据后处理,数据成果为1980西安坐标系成果。
2.2.3 底图资料⼯作底图使⽤由河北省国⼟资源厅下发2010年8⽉的1:2000航摄影像图,坐标系为1980西安坐标系。
3作业依据(1)TD/T 1014-2007 《第⼆次全国⼟地调查技术规程》;(2)TD/T 1001-2012 《地籍调查规程》;(3)GB/T 21010-2007《⼟地利⽤现状分类》;(4)GB/T 2260-2007 《中华⼈民共和国⾏政区划代码》;(5)CJJ73-2010 《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6)GB/T13989 《国家基本⽐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7)《⼟地利⽤数据库标准》;4技术路线4.1数学基础根据规范要求,采⽤国家1980西安坐标系,3°分带,⾼斯正形投影,投影⾯为参考椭球⾯。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山东省建设用地的开发和利用,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布局空间,加强土地利用的管理,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的城乡建设用地的划定、利用指标的确定以及土地利用方式的规划等工作。
第三条建设用地控制标准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建设用地类别、规模、用途以及建设用地的开发强度、容积率等指标。
第四条凡不符合本标准的建设用地划定和利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调整或纠正。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与规模第五条建设用地应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划定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农村建设用地、特殊用地等七类。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规模应根据土地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城镇规模及布局、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第三章建设用地用途第七条居住用地主要用于建设住宅、宿舍、公寓等居住设施,以及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第八条工业用地主要用于建设工厂、厂房、仓库等工业设施,包括原料区、生产区、储存区、办公区等。
第九条商业用地主要用于建设商场、超市、店铺等商业设施,以及配套设施、停车场、景观区等。
第十条公共设施用地主要用于建设学校、医院、体育场馆、文化设施等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
...第八章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山东省建设用地规划图(2019年版)2. 山东省建设用地指标表(2019年版)3. 山东省建设用地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版)第九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简称,是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
2. 建设用地规划图:指对建设用地进行分类、规模、用途等方面的规划进行图示表达的文件。
3. 建设用地指标表:指对建设用地的规划指标进行详细描述和规定的表格。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目录1. 引言1.1 背景1.2 目的1.3 范围2. 建设用地分类2.1 住宅用地2.2 商业用地2.3 工业用地……3. 建设用地指标控制3.1 用地总体规划指标控制3.1.1 总体规划面积3.1.2 建筑容积率3.1.3 绿地率……3.2 分区规划指标控制 ……4. 建设用地审批程序4.1 申请材料4.2 审批程序……5. 建设用地管理5.1 用地审批管理5.2 工地监管……6. 强制执行和违法处理 6.1 强制执行措施6.2 违法处理程序……7. 附件7.1 相关表格7.2 相关图表……附件:1. 建设用地总体规划图附件2. 建设用地分区规划图附件3. 建设用地审批申请表附件4. 建设用地审批记录表附件5. ……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设用地:指用于各种建筑物的土地、厂房、仓库、道路、公园等设施的用地。
2. 建筑容积率:指建筑物总体积与用地面积的比例。
3. 绿地率:指建设用地中用于绿化的面积与用地总面积的比例。
困难及解决办法:1. 困难: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土地用途变更的情况。
解决办法:建立更加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土地用途变更的合法性。
2. 困难:用地审批过程中遇到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程序冲突。
解决办法:建立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解决审批程序冲突问题。
3. 困难:对建设用地违法行为的执法难度较大。
解决办法: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为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的最新版本,提供了详细的建设用地分类、指标控制、审批程序、管理和违法处理等内容,旨在规范和指导山东省的建设用地管理工作。
请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的要求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如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附件所列文档可在相关部门或单位处获取。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举办山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部分)数据库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举办山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部分)数据库建设及质检培训班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鲁国土调查办发[2008]100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08.12.09
【实施日期】2008.12.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举办山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部分)数据库建设及质检培训
班的通知
(鲁国土调查办发[2008]100号)
各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和《山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培训方案》的计
划安排,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分期举办山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部分)数据库建设及质量检查培训班。
第一期和第二期培训班分别定于2008年12月13日
至16日和12月16日至19日举办。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MapGIS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山东版);
2、数据库建库规范;
3、成果检查验收、核查的基本程序和主要内容; <。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农田建设统计调查制度(试行)》的通知-鲁农建字〔2019〕25号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农田建设统计调查制度(试行)》的通知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农田建设统计调查制度(试行)》的通知各市农业农村局、省黄河三角洲农高示范区管委会、各省重点事权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农业农村局:为做好农田建设基础数据采集和统计调查工作,农业农村部下发了《农田建设统计调查制度(试行)》(以下简称《统计制度》),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统计调查工作是农田建设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统计报表的编报质量直接关系到能否科学、全面、准确地反映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成效和耕地质量状况。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统计调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提高统计报表的编报质量。
二、认真填报,严格审核。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认真填报基层表,确保项目信息与批复的项目计划一致,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市级农业农村局要对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报送的报表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后再汇总上报。
各市农业农村局要认真做好统计数据的分析说明,编报说明中应包括各类项目的建设任务、投资完成情况和效益情况,要对数据进行横向及纵向对比,通过数据分析反映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现状、问题和趋势,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沟通,按时报送。
2019年是《统计制度》试行期,各市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改进和完善《统计制度》的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厅农田建设管理处。
农田建设统计报表拟通过全国农田建设检测监管平台(平台上线工作另行部署)填报,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可自2020年1月31日起登录该平台开展填报、汇总和审核工作。
农村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建设计划
农村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建设计划以下是关于农村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建设计划,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建设计划1、完成时间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
2、工作量(一)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1、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调查工作:主要查清全县718个行政村集体所有情况。
(1300元/行政村×718行政村=93.34万元)2、集体土地所有权实地调查及内业工作:主要对全县718个行政村1193.29km2的土地面积进行所有权现场指界、界线实地测量并埋设界桩,进行权属审核并将结果公示等工作。
(1700元/km2×1193.29km2=202.86万元)3、数据库建设工作:图形数据采集、拓扑关系构建、属性数据采集、数据库接边、数据检核与入库等。
(300元/km2×1193.29km2=35.8万元)(二)宗地统一编码和数据转换工作数据准备及整理、宗地编码转换、成果整理及检查等(4308·宗地数×1.6元/宗地数=0.69万元)(三)数据库软件购置数据库软件购置费(15.98万元)以上共计:348.67万元3、投标资质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建设标段的投标机构,提供国家测绘主管部门认定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证书;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标段的投标机构,提供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颁发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资格证(加盖公章);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单位住所证明;4、土地勘测、测绘资质等资质复印件;5、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其中土地管理、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8人(中级3人);6、土地登记代理人证书(不得少于2人);7、符合规定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其中全站仪不少于2台,A1幅面以上绘图仪不少于1台);8、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9、可以反映本单位业绩和技术水平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协议书、验收文件、获奖证书等;10、本项目采用资格候审方式,提交投标书时,同时提交以上证件的原件,以备审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2019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的通告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2019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01.19•【字号】鲁农土肥字〔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关于发布2019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的通告为贯彻落实《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2号)要求,摸清我省耕地质量现状和演变趋势,指导科学施肥和耕地质量提升,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保障粮食安全,我厅在调查取样检测的基础上,组织编写了《山东省耕地质量监测报告(2019年度)》,现予通告。
附件:山东省耕地质量监测报告(2019年度)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1月19日附件山东省耕地质量监测报告(2019年度)山东省耕地质量监测工作起始于第二次土壤普查,2016年根据“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监测点布局规划的通知(农技土肥水函〔2016〕399号)”要求,健全完善了国家、省、市、县四级耕地质量监测网络,点位数2839个。
近2年点位仍稍有增加,2019年全省四级监测点总量达到3185个,监测点涉及16个地市128个县(市、区),其中国家级监测点62个,省级监测点216个,市级监测点337个,县级监测点2570个。
我省耕地1.14亿亩,平均近4万亩1个监测点,已完全满足10万亩一个监测点的密度要求。
目前每个农业县(区)都有5个以上监测点,基本实现了土壤类型和耕作制度的全覆盖。
一、基本情况2019年全省四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共涵盖棕壤、褐土、潮土、砂姜黑土、水稻土、粗骨土、盐土和风沙土等8大土类,其中分布在潮土、褐土、棕壤、砂姜黑土四大主要土类上的监测点数量最多,分别占监测点总数的57.1%、18.6%、15.5%和4.2%。
依据监测点的耕地利用类型划分,可将监测点分为粮田(含粮粮、粮油、粮菜)、果园和菜地(设施菜地、露天菜地)3种类型,2019年粮田、果园和菜地监测点比例分别为86.3%、7.3%和4.7%。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文档模板范本1. 引言旨在规范山东省建设用地的控制标准,确保土地利用的合理性与可持续发展。
该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的土地管理和建设活动。
2. 规定范围适用于山东省内各级政府、土地规划和建设单位,在土地规划、供应、使用以及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等方面的工作。
3. 建设用地控制标准3.1 土地规划3.1.1 建设项目的土地需求应通过合理的土地规划来确定。
3.1.2 建设用地的选址应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环境保护、区域平衡等因素。
3.1.3 建设用地的规模和用途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土地利用效率进行合理确定。
3.2 土地供应3.2.1 土地供应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的土地利用政策和规划。
3.2.2 土地供应方式可以采用出让、转让、划拨等形式。
3.2.3 土地供应标准应适应当地的土地资源状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3.3 土地使用3.3.1 建设用地应按照土地规划的要求进行合理使用。
3.3.2 建设用地应按照批准的用途进行开发和建设。
3.3.3 建设用地的征收和补偿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 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山东省土地规划图- 附件二:山东省土地供应情况表- 附件三:山东省建设用地使用监测报告5. 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 法律名词一:注释一- 法律名词二:注释二6. 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以下困难及解决办法:困难一:缺乏土地资源的合理评估和规划。
解决办法:加强土地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确保土地供应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困难二:土地利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问题。
解决办法:加强环境影响评估和生态恢复工作,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困难三:土地征收和补偿问题的具体操作和标准。
解决办法:制定详细的土地征收和补偿操作指南,确保征地权益的合法和合理。
7. 结论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旨在规范土地管理和建设活动,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地籍调查技术方案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地籍调查技术方案国土资发2001359 号文《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工作底图和坐标系1、集体所有土地和建设用地的确权和登记发证,应充分利用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成果资料,以农村土地调查的1:10000 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城镇土地调查的1:1000 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工作底图。
2、农村宅基地的确权和登记发证,以原市房产局农村房产调查的1:1000 房产平面图为工作底图。
3、坐标系统采用1980 西安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
二、宗地和地籍编号1、宗地(1)属同一农民集体拥有的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集体土地含该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划分为一宗地。
(2)同一所有者的集体土地被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等线状国有依据,或其他集体土地分割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调查技术规定》将此类集体土地分别划分宗地。
对线状地物狭窄、图上难以准确反映其实地状况的,在调查时详细在工作底图上注明线状地物的宽度、长度及权属界线位置。
在面积量算时,扣除其面积。
(3)对于有争议的土地,暂不划入任何宗地,先在工作底图中将争,待争议调解、处理、确权后,再划入相关议土地注明“权属待定”宗地或单独立宗。
(4)企业集体建设用地按现状实测,单独立宗。
2、地籍编号宗地地籍号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原则上采用乡镇行政村宗地三级编号。
乡镇、行政村的编号在各行政区街道、街坊编号后顺延。
(1)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宗地编号①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宗地地籍号以“JS乡(镇)编号宗地编号”标识。
②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宗地地籍号以“JS乡(镇)编号行政村编号宗地编号”标识。
③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宗地地籍号采用“JS乡(镇)编号行政村编号村民小组编号宗地编号”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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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及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1〕103号)文件精神,为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细则。
1 总则1.1 目的和任务1.1.1 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1.1.2 建立全省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调查成果,在完成土地登记工作的同时,同步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1.2 依据1.2.1 法律法规l、《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席令[2007]第62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2004]第28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72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5、《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 号)6、《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7、《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8、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9、《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02年11月22日)10、《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 号)11、《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土籍字[1995]第26号)12、《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01]35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13.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1.2.2 技术规范1、《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3、《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试行)》(国土籍字[1998]第36号)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5、《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 )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57号)7、《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8.、《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8号)9、《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10、《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11、《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12、《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号)103〕2011(鲁政办字〔通知》13、《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14、《城市测量规范》(CJJ8-99)15、《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16、《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91)17、《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建设规范》(CH/T 2008—2005)1.3 工作范围和比例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图比例尺宜采用1:5000、1:1万;村庄地籍调查成图比例尺宜采用1:500、1:1000或1:2000(同一个设区市内基础图件要采用相同的比例尺)。
1.4 调查单元调查的单元是宗地。
一个地块内由几个土地使者共同使用而其间又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也称为一宗地。
凡是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存在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发证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对无独立法人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调查至其所属的行政村。
1.5 数学基础平面坐标系统1.5.1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
1.5.2 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1.5.3 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1.6 精度要求1.6.1 地籍平面控制网的精度四等网中最弱相邻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不得超过±5cm;四等以下网最弱点(相对于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超过±5cm。
1.6.2 界址点精度各级界址点精度指标如表1-1表1-1 界址点精度及适用范围界址点对邻界址点界址点与邻近图根点点间类距允近地物点关)(位误差cm 适用范围许距离允别许误差系许中误允)cm(cm)误差(误差差地籍子区外围界址点及街坊内明一10±±105±±10显的界址地籍子区内部1515157.5±.蔽的界址点及村庄内部界址点注:界址点对邻近图根点点位误差系指用解析法勘丈界址点应满足的精度要求;界址点间距允许误差及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关系距离允许误差系指各种方法勘丈界址点应满足的精度要求。
难以到达的部分山区及水域的界址点可采用正射影像图来图解坐标,精度要求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大不得超过50 cm。
1.6.3地籍原图的精度相邻界址点间距、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关系距离的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0.3mm;依勘丈数据转绘的上述距离的误差不得大于图上0.3mm;宗地内部与界址边不相邻的地物点,不论采用何种方法勘丈,其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0.5mm;临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0.4mm。
1.7 地籍调查方法地籍调查采用解析法,调查及确权登记程序程序如下图。
制定计划资料收集与分编写技术设计表格、器材人员培训、宣.2 土地分类2.1 分类依据土地分类的目的是如实反映土地的利用现状,分析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土地分类以土地的主要用途为依据。
2.2 分类体系土地分类执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采用二级分类,其中一级类12个,二级类57个。
3 准备工作3.1 制定调查计划凡开展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市、县(市、区),应由市、县(市、区)国土管理部门制定周密计划。
计划应将调查的任务、范围、方法、经费、时间、步骤、技术要求、人员组织等全面统筹安排。
3.2 资料收集与分析3.2.1 开展确权登记调查前应收集以下资料,并进行分析、整理、归类。
1、以二次调查成果为基础,广泛收集一切可以作为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权利依据的文件资料: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等。
.2、行政区代码,地籍调查的技术性规程、规范、细则和图式等;3、已有的控制测量成果,包括省市连续运行参考站成果、辖区内D、E级GPS点成果表、控制网图、点之记、技术总结等;4、第二次土地调查航摄及影像图件、最新的大比例尺地形图;5、已有的土地调查成果、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已登记发证的地籍档案资料;6、土地出让、划拨、处置等用地文件资料;7、房屋普查及工业普查中有关土地资料;8、标准地名资料;9、城建规划资料、图件等。
3.2.2 对已有的测量控制点成果应分析其精度,确定能否满足村庄地籍测量的需要。
对原有的地形图和航摄成果资料应检查其精度及现势性。
3.3 选定承担单位为保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承担队伍的技术水平,保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应当面向社会通过招标投标方式,优先选择在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中有较好业绩的作业队伍。
机构备案应提交的材料3.3.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单位住所证明;3、土地勘测、测绘资质等资质复印件;4、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其中土地管理、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8人(中级3);5、土地登记代理人证书(不得少于2人);6、符合规定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其中全站仪不少于2台,A1幅面以上绘图仪不少于1台);7、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8、可以反映本单位业绩和技术水平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协议书、验收文件、获奖证书等;9、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3.3.2机构备案筛选的实施程序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交《《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及数据库建设机构备案申报表》》及相应的附件材料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汇总全市的申报材料,经核实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本次机构申报筛选审查及对外发布。
3.4 编写技术设计书技术设计书应根据所收集到的资料,结合实地踏勘情况.编写。
技术设计书包括以下内容:1、调查区域的地理位置、行政隶属、自然地理特征、用地特点;2、技术依据;3、对已有资料的分析和利用;4、坐标系统的选择;5、地籍图规格、比例尺和分幅;6、地籍调查要求和技术标准,包括调查的范围,确权规定,采用的工作用图,街坊、宗地的划分和编号要求,地籍调查工作内容,调查方法和要求,界标设置要求等;7、地籍测量方法和技术标准,包括对已有控制点成果资料的分析和利用,控制测量布设方案、技术规格、精度指标、计算方法及控制点的埋设要求;地籍要素测量方法、精度要求;地籍图成图方法、精度要求;面积量算方法和精度、面积统计汇总等;8、城镇土地利用分类统计分析的基本要求;9、数据库建设;10、成果资料的检验要求;11、成果资料的上交。
3.5 表册及器材准备3.5.1 表册印制,主要有:、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1.2、指界委托书;3、地籍调查表;4、共有土地分摊面积统计表;5、宗地面积汇总表;6、村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统计表;7、检查记录表;8、边界协议书;9、各种土地登记用表(见《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表格》(试行)的通知》)。
3.5.2 仪器工具1、测绘仪器;计算机等;2、绘图工具和材料。
3.5.3 生活、交通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等。
3.6 人员培训工作开展前必须对参加调查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有关地籍管理政策、法规和技术要求,明确调查任务,掌握调查方法和操作要领,增强责任心,以保证调查成果的质量。
3.7 宣传、动员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开展调查工作时,应由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全面动员,面向社会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
.4 权属调查4.1 权属调查内容4.1.1 本次权属调查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土地权属来源及其权利所涉及的位置、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