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公安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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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公安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朔政发[2008]7号
【发布部门】朔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1.29
【实施日期】2008.01.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公安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朔政发〔2008〕7号)
2007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强力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强化社会治安管理、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积极参与抢险救灾以及各项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中,英勇顽强、连续奋战,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应县公安局等33个优秀、先进集体和雷
毅等88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各级公安机关,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学习他们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清正廉洁、心系群众的高尚品质;学习他们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不畏艰难、不怕疲劳、英勇顽强、不怕牺牲的奉献精神,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为创建平安朔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全市公安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二OO七年度全市优秀公安局(1个,颁发奖牌,奖励人民币30000元)
应县公安局
二、二OO七年度全市先进公安局(2个,颁发奖牌,各奖励人民币20000元)
怀仁县公安局
朔城公安分局
三、二OO七年度“三基”工作先进公安局(5个,颁发奖牌,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平鲁公安分局
山阴县公安局
右玉县公安局
新开公安分局
开发区公安分局
四、二OO七年度全市公安工作先进集体(25个,颁发奖牌,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朔州市公安局神电派出所
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刑警大队
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朔城区大队
朔州市公安局平鲁分局刑警大队
朔州市公安局白堂乡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