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 第二十章[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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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经济法学 第二版 (1)

20经济法学 第二版 (1)

高等教育出版社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经 济 法
第一节 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
国家介入经济是为了对社会经济进行某种调节, 以维护和促进经济结构和运行的协调、稳定和发展, 并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这就是国家调节。
国家调节 三方式
国家对市 场强行干预
国家参与直 接投资经营
国家对社会 经济引导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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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经 济 法
第一节 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
二、国家调节机制与国家经济职能的出现
在市场失灵并由此引起经济和社会其他方面 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为了改变经济方面的自由放 任主义,能够指望什么力量和机制出来发挥作用 以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呢?这只有国家。国家作 为全社会的最高代表,它最有权威,最有力量, 只有它堪当此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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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经 济 法
第一节 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
三、法律体系的因变与经济法的产生
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国家经济调节的产生 是传统国家职能的重大转变,是国家权力的扩张, 这必须有法律依据和授权,为此需要突破原有法 律体系框架,颁布新的法律 。 另一方面,国家调节也需要相关法律予以规 制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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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经 济 法
第一节 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
经济法体系 三构成
市场规制法
国家投资经营法
宏观调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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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经 济 法
第一节 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
本节鲜明地展现了这样一条逻辑线索:
市场三缺陷
国家调节三方式
经济法体系三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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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21-22章演示教学

《经济法》第21-22章演示教学

宏观调控法 计划与投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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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违反宏观调控法的法律责任
一、归责基础
违反宏观法律义务的主体,之所以承担法律责 任,是由于其违法行为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
调控主体违反法定职责、程序或不实行宏观调 控,会对宏观经济运行造成损害。
调控受体不接受强制性宏观调控,也会对宏观 经济运行造成损害。
2020/4/6
宏观调控法 计划与投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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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责任形式
• (一)财产性责任
– 1、调控主体——国家赔偿 – 2、调控受体
• 罚款、罚金; • 赔偿、返还责任
• (二)非财产性责任
– 1、调控主体——政治责任
– 2、宏观调控主体中的一般工作人员、宏 观调控受体及其工作人员
• 声誉罚、自由罚、资格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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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诱导 计划指导 强制控制 总供给=总需求
计划
2020/4/6
宏观调控法 计划与投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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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宏观调控法的概念
• (一)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
• 宏观调控关系:包括财政调控关系、税收调控 关系、金融调控关系、计划关系。
• (二)宏观调控法的定义
• 宏观调控法,是指调整在国家对国民经济总体 活动运行进行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宏观调控法 计划与投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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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责任构成
• (一)责任主体
– 调控主体 调控客体
• (二)主观方面
– 故意 过失
• (三)客体
– 违反宏观调控法的行为
• (四)客观方面
– 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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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法 计划与投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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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责任竞合
• 由于违反宏观调控法的行为,在承担宏 观调控责任的同时,因其主体在外观上 相同,可能同时承担违反宪法、行政法 的法律责任,因而,宏观调控法责任有 时也与违宪责任、行政违法责任相竞合。

经济法 (第六版)全册 课件 PPT

经济法 (第六版)全册 课件 PPT

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6
第一章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节 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
一、西方国家经济法的产生和沿革
(一)西方国家经济法的产生
经济法肇始于德国 普遍、典型的私人垄断是在美国出现的。 主要发达国家包括日本在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均先后进入
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社会经济矛盾激化,要求公权力直接介入 经济生活,从而使有关经济及法律关系的直接国家意志性显露 无遗,自蒲鲁东即已清晰表达的一种理念终于落实到坚实的客 观实践基础之上,主、客观浑然结合,经济法这一新的法律部 门或门类,就在20世纪10年代的德国产生了。
(3)认为经济法是“调整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产生 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认为经济法是“法在调整国民经济总体运行过程中 所形成的法制度、法形式和法方法的总和”
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14
第二章 经济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原则
(5)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作为经济管理主体与市 场主体之间的间接宏观调控性经济关系”
20世纪80年代,费肯杰的《经济法》
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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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二、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的产生和沿革
(一)苏联、东欧国家经济法始末 (二)中国经济法的形成和发展
德国和日本经济法形成之初对中国的影响 中国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新编21世纪法学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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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客观条件:社会在发展中出现了需要以不同于 以往的法律原则、制度来规范的某些社会关系 ,并有了相应的司法实践或成文法规。
主观条件:由法学家对业已出现的客观社会经 济条件和法律规范进行总结、解释和归类,形 成相应的法学理论或学说,并在相当程度上为 学界和社会所接受。

经济法学参考书目

经济法学参考书目

参考书目第一编第一章阅读书目:1.杨紫煊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2.李昌麒著:《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刘文华主编:《新编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4.漆多俊著:《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5.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

6.史际春、邓峰著:《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版。

7.蒋安著《经济法理论研究新视点》,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版。

8.王全兴著《经济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

9.顾功耘罗培新主编,《经济法前沿问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第二章阅读书目:1.【日】金泽良雄:《经济法》,有斐阁1980年版。

2.【日】丹宗昭信等:《现代经济法入门》,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

3.王保树、崔勤之编:《经济法学研究综述》,天津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

4.王艳林、赵雄:《中国经济法学的回顾与展望》,载《经济法论丛》第2卷,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

5.许明月主编:《经济法学论点要览》,法律出版社2000版。

第三章阅读书目:1.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2.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

第四章阅读书目:1..李昌麒著,《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杨紫煊,《经济法研究》第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第五章第六章阅读书目:1.许明月主编:《经济法学论点要览》,法律出版社2000版。

第二编第七章第八章阅读书目:1.[日]金泽良雄著,满达人译,《经济法概论》,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2.王忠等:《经济法学》,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5页。

3.关乃凡主编:《中国经济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

4.刘瑞复:《经济法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版。

《经济法学》全套精品教学课件

《经济法学》全套精品教学课件

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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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经济法学的体系
经济法分论
宏观调控制度
市场规制制度
财税调 控制度
金融调 控制度
计划调 控制度
反垄断 制度
反不正 当竞争
制度
消费者 保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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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学习和研究经济法学的理论指 导和基本方法
一、学习和研究经济法学的理论指导 二、学习和研究经济法学的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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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分析方法 普遍联系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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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习和研究经济法学的基本方法
(二)各类具体科学的方法
1、一般科学方法 主要包括逻辑方法、经验方法、横断学科方法等。其中,逻 辑方法包括比较方法、分类方法、类比方法、归纳与演绎相 结合的方法等。经验方法包括调查方法、统计方法等。横断 学科的方法包括系统论的方法、博弈论的方法等。 2、专门科学方法 是由某些具体学科(如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 所提供的方法,如经济分析方法、政策分析方法、社会分析 方法、历史分析方法、语义分析方法,等等。这些专门科学 方法对于解决经济法领域的一些具体问题,往往具有重要价 值。
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三)界定调整对象需要“问题定位”
•所谓“问题定位”,就是必须从社会经济现实出发,尤其要从人类的 经济行为所带来的问题出发,根据解决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的需要, 来确定经济法所需要调整的对象、领域、目标以及调整的方法。 •无论市场机制,抑或政府干预,都可能“失灵”。而这“两个失灵”, 恰恰是传统法律无法有效解决的,它们是经济法调整需要解决的基本 问题。 •经济法所要解决的基本矛盾: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以及 相对应的效率与公平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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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二十章

经济法第二十章

第二十章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掌握我国有关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程序规定第一节民事诉讼法一、民事诉讼法概述(一)民事诉讼的概述1、民事诉讼的概念民事诉讼,就是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中所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民事诉讼具有如下特点:(1)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参加,并进行各自的活动。

(2)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起主导作用,具有决定性意义(3)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由若干个阶段组成。

(4)民事诉讼是由民事诉讼法律规范调整(二)民事诉讼法的概述1、民事诉讼法的概念民事诉讼法,就是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民事诉讼活动以及民事诉讼中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事诉讼法的原则(1)保障诉讼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原则。

(2)对民事案件进行调解应当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

(3)辩论原则(4)处分原则(5)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原则(6)支持起诉原则3、民事诉讼法的效力(1)对纠纷的适用范围 (2)对人的适用范围(3)地域上的效力 (4)时间效力二、民事案件的管辖(一)管辖概述(二)级别管辖1、级别管辖的概念2、级别管辖的确定(三)地域管辖1、地域管辖的概念2、一般地域管辖3、特殊地域管辖4、专属管辖三、民事诉讼当事人(一)民事诉讼当事人概述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

当事人具有如下三个特征: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与案件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

3、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拘束。

(二)原告和被告1、原告和被告的涵义原告,是指为了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并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从而使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被告,是指被原告提起诉讼,由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

2、原告和被告的特征:(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必须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3)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拘束。

《经济法学》课件

《经济法学》课件

03
市场竞争法律制度
竞争法律制度概述
竞争法律制度的概念
竞争法律制度的意义
竞争法律制度是调整竞争关系、维护 市场竞争秩序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 称。
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 发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竞争法律制度的特征
以保护公平竞争、防止垄断和限制竞 争为宗旨,涉及市场准入、价格、质 量、广告宣传、不正当竞争等多个方 面。
WTO规则与中国入世承诺的履行
总结词
WTO规则与中国入世承诺的履行情况
VS
详细描述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需 要履行一系列承诺和义务,包括降低关税 、开放市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同时 ,中国也需要遵守WTO规则,确保公平 、透明的贸易环境。中国入世承诺的履行 对于国际经济法的实践和发展具有重要意 义。
02
经济法主体
经济法主体的定义与分类
总结词
明确经济法主体的定义,了解其分类和特征
详细描述
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根据不同的标准,经 济法主体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如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这些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扮演着不 同的角色,享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财税法律制度的定义
财税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制定和实施的,用于规范财政税收活动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财税法律制度的特征
财税法律制度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点,是保障国家财 政收入、实现经济调节的重要工具。
财税法律制度的功能
财税法律制度的功能主要包括财政收入的筹集、财政支出的安排、 税收调节和预算控制等方面。
经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总结词
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等其他法律部门存在密切联 系,但也有明显的区别。

经济法学参考书目

经济法学参考书目

参考书目第一编第一章阅读书目:1.杨紫煊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2.李昌麒著:《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刘文华主编:《新编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4.漆多俊著:《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5.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

6.史际春、邓峰著:《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版。

7.蒋安著《经济法理论研究新视点》,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版。

8.王全兴著《经济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

9.顾功耘罗培新主编,《经济法前沿问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第二章阅读书目:1.【日】金泽良雄:《经济法》,有斐阁1980年版。

2.【日】丹宗昭信等:《现代经济法入门》,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

3.王保树、崔勤之编:《经济法学研究综述》,天津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

4.王艳林、赵雄:《中国经济法学的回顾与展望》,载《经济法论丛》第2卷,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

5.许明月主编:《经济法学论点要览》,法律出版社2000版。

第三章阅读书目:1.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2.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

第四章阅读书目:1..李昌麒著,《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杨紫煊,《经济法研究》第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第五章第六章阅读书目:1.许明月主编:《经济法学论点要览》,法律出版社2000版。

第二编第七章第八章阅读书目:1.[日]金泽良雄著,满达人译,《经济法概论》,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2.王忠等:《经济法学》,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5页。

3.关乃凡主编:《中国经济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

4.刘瑞复:《经济法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版。

经济法 经济法学 教学课件 全

经济法 经济法学 教学课件 全

四、经济法学教程的体系
(一)绪论 (二)经济法基本理论 (三)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 (四)宏观经济调控和可持续发展法律制 度 (五)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2013-8-23
经济法学 景富生主讲
五、我国经济法学的历史发展
(一)1978——1986年阶段 受工作重点转移和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推动,经济法学的研 究空前繁荣。 (二)1986——1998年阶段 这一阶段,由于《民法通则》的颁布和实施,经济法学受到 了来自民法学、商法学行政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等的有力挑 战。 (三)1998——2000年阶段 这一阶段,经济法学又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许多有益的 研究成果也相继问世。 (四)2000年以后的阶段 经济法学又遇到了新的挑战,但经济法学的研究并未止步,而 是以新方法和新视野推进着经济法学的研究。
2013-8-23
经济法学 景富生主讲
经济法实施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 特殊性

经济法职能实现的复杂性 例1从一只鸡看食品安全的N种管法 如果一个餐桌上发生了食物中毒事件,源头是一只鸡,那么故事就开始了。 按现在的各部门职能分工,首先,要弄清楚这是什么鸡。如果是进口鸡,那是检验检疫部门 的关口,还涉及到海关部门,看是否有相关的进口备案,是否涉及国家外交,如果是国外蓄 意进口有毒的鸡,估计涉及国安、外交部、商务部等相关部门的职责。 如果是国内鸡,那要分成两种情况:若是野鸡,那是林业部门的事情;若是饲养鸡,那是农 业部门的事情,要查清是不是源头出现问题。如果不是源头的问题,那就进入生产环节,生 产环节是质检部门,在中央是质检总局,在地方是质监局。 如果既不是源头,又不是生产环节,那就继续下一步,进入流通环节,是工商部门的事。看 该鸡销售的地方,是肉菜市场还是超市,看该肉菜市场和超市是否无证经营,有没有销售资 质,有没有检验合格资料。 如果以上环节都没有问题,那就进入了餐饮环节,如果是在宾馆、旅游景区吃的,还涉及到 旅游局的职能,如果是一般的酒楼饭店,那是卫生部门的事情。这个环节都排除了的话,就 涉及到是不是吃鸡的人的身体问题,或者由于个体差异出现的不良反应,这个也是卫生部门 负责,由医院救治。 如果这些都不成问题,那就涉及是不是有人蓄意投毒,这个就要公安部门介入侦查破案。如 果有人死了,或者是集体中毒或者是影响重大的话,那就进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范畴,由食 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综合整治、联合查处。或者说,如果这只鸡是吃了某种药品而出现了问 题,比如虫草鸡,那也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事情。

经济法学_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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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
• 第一节资源法概述 • 第二节土地管理法 • 第三节能源法 • 第四节循环经济促进法
第十章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 一、本章提要 • 本章阐述了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分析
了对外贸易法律关系主体的管理机构的职责 与只能, 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说 明了对外贸易法规定的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基 本原则, 国家限制或者禁止的国际服务贸易 ;阐述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的意义以及对外 贸易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准则。
第三章企业法律制度
• 一、本章提要 • 本章介绍了企业的特征与分类, 论述
了国有企业资产的法律制度, 阐述了关 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介 绍了合伙企业的概念与特征及外商投资 企业先关的法律制度。 • 二、学习目标 • 通过本章的学习, 了解企业的分类及企
业的法律形态,掌握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主 要内容,运用合伙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分析实 际案例。 三、重点思考题 1、设立合伙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哪些? 2、 企业的特征。 3、 合伙企业的特征。 4. 中外合作企业的组织机构。
• D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E国际条约和协定
练习题
• (三)填空题
• 1.资本主义经济法在20世纪30年代表现为

)。
• 2.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
• (四)名词解释
• 1.经济法 2.经济法的本质 3.经济法的基本原 则 4.经济法体系
• (五)简答题
• 1. 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 2. 简述经济法的渊源。
练习题
• 4.与传统行政法和传统民法不同, 经济法的主旨思想是( )
• A行政权力本位 B个体权力本位 C社会责任本位 D社会权利本位

《经济法学》课程笔记

《经济法学》课程笔记

《经济法学》课程笔记第一章:经济法总论经济法的兴起:现代法的出现背景:随着工业革命的推进,市场经济逐步成为主导,经济关系日益复杂,传统的法律体系已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因此,经济法应运而生,成为调整现代经济关系的重要法律工具。

特点:经济法强调国家在经济活动中的干预和调控作用,注重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和公共利益。

同时,经济法也关注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益,旨在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经济法的原则公平原则:要求经济主体在市场竞争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公。

效率原则:追求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益最大化,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安全原则:保障经济活动的安全和稳定,防范和化解经济风险。

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资源,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经济法的主体:从契约到身份经济主体:包括企业、个人、政府等,他们在经济活动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契约关系:经济主体之间通过契约建立法律关系,实现资源的配置和交换。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日益复杂,仅仅依靠契约已难以完全调整。

身份关系:除了契约关系外,经济主体之间还存在身份关系,如投资者与企业的关系、股东与董事的关系等。

这些身份关系对经济活动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直接调整:通过制定具体的法律规范,直接规定经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间接调整:通过影响经济主体的利益和行为动机,间接调整经济活动。

例如,通过税收政策影响企业的投资行为。

综合调整:综合运用直接调整和间接调整的方法,实现经济活动的全面和有效调整。

经济法的思维经济法思维强调从经济的角度分析和解决问题,注重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益。

经济法思维要求我们在处理经济问题时,要综合考虑经济、法律、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二章:反垄断法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和立法宗旨规制对象:反垄断法主要规制的是垄断行为,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

经济法第17-20章

经济法第17-20章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确定的监管手段或监管措施 包括两类: 1、进行持续性监管的手段; 2、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处置措施。
精品课件
20
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性监管的手段
持续性监管的手段,包括非现 场监管、现场检查、并表监管、 强制性信息披露。
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是持续 性监管的两种主要手段,也被 《银行业有效监管核心原则》 提升为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 则加以要求和强调。
精品课件
8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审批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内,应当经国务院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审查批准。 商业银行 外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合资银行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 司、金融租赁公司
精品课件
9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 的任职资格管理
(一)任职资格管理的范围
资本充足率监管,又称资本监管,是当今世界监管当 局对商业银行实施审慎监管的核心内容之一。
2004年2月23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资本充 足率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
规定了资本的定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 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和分类管理。
精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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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低资本充足率的规定
精品课件
14
(一)最低资本充足率的规定
2、资本充足率的计算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应建立在充分计提贷款 损失准备等各项损失准备的基础之上。
商业银行应同时计算未并表的资本充足率和并表后 的资本充足率。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 率不得低于4%。
精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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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和分类管理
强制性信息披露是对银行业有效持续监管的必要补 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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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复式预算原则。 (2)不列赤字原则。 (3)真实合法原则。 (4)节约统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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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预算法
四、预算管理程序
(二)预算的审批
预算的审批,是指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对同级政府所提出 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和批准的活动。它是使预算草案转变为 正式预算的关键阶段。
2.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预算管理职权:(1)监督权。 (2)审批权。(3) 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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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预算法
二、预算管理职权
(二)各级政府机关的预算管理职权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是:1.编制权。 2.报告权。 3.执行权。 4.决定权。 5.监督权。 6.变更撤 销权。
(三)各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
第一节 财政与财政法概述
二、财政法概述
(二)财政法的特征
1.国家主体性。 2.调整对象的独特性。
(三)财政法的体系
财政管理体制法律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法律规范和财政 活动程序法律规范。它们都是财政法体系的不可缺少的组成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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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预算法
一、预算和预算法
(一)预算和预算法的概念
(三)预算体系的组成
预算体系是依据国家的政权结构形成的国家预算的协调 统一的整体。
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第二节 预算法
二、预算管理职权
所谓预算管理体制,就是指国家机关之间、中央和地方之 间在预算管理职权方面的划分。
(一)各级权力机关的预算管理职权
1.各级人大的预算管理职权:(1)审查权。 (2)批准权。 (3)变更撤销权。
经济法学
第二十章 财政法律制度
第一节 财政与财政法概述 第二节 预算法 第三节 政府采购法与转移支付法
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第一节 财政与财政法概述
一、财政概述
(一)财政的概念
财政,是指国家和其他公共团体为满足公共需求而取 得、使用和管理资财的活动的总称。它包括中央财政和地 方财政。
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预算,这里指国家预算,它是国家编制的每一预算年度 内财政收入、支出和平衡的计划。国家预算由国家预算收入 和国家预算支出两部分组成。
预算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 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第二节 预算法
一、预算和预算法
(二)预算法的地位
预算的地位也决定了预算法在财政法中的核心地位。
财政法是调整在国家为了满足公共需求而取得、使用和 管理资财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财政法的调整对象
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取得、使用和管理资财的 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亦即在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 管理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统称为财政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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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政府采购法与转移支付法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一、政府采购与政府采购法
(一)政府采购法的概念
所谓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公共 目的,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以购买者身份购进货物、工 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法是调整政府采购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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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政府采购法与转移支付法
第一节 财政与财政法概述
一、财政概述
(二)财政的特征
1 财政的国家性。 2 财政的强制性。 3 财政的无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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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财政与财政法概述
一、财政概述
(三)财政的职能
1.分配收入的职能 2.配置资源的职能 3.保障稳定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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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财政与财政法概述
二、财政法概述
府在预算年度内的预算执行责任才能得以免除,一个预算年
度的预算管理程序才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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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预算法
五、预算与决算的监督及违反预算法的法律责任
(一)预算与决算的监督
预算与决算的监督,是指对各级政府实施的预算与决算活 动所进行的监督。
(二)违法预算法的法律责任
违反预算法的法律责任,简称预算法律责任,是指预算 法主体违反预算法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三)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预算执行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和其他预算主体组织预算收 入和划拨预算支出的活动。它是将经过批准的预算付诸实施 的重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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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预算法
四、预算管理程序
(四)决算制度
决算,在形式上是对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 在实质上则是对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它是预算管理程 序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决算制度主要包括决算草案的编制和 审批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政府采购与政府采购法
(二)政府采购的特征
政府采购与一般民事主体所从事的民间采购相比,具有 以下特征:
1.采购主体的特定性。 2.目的的非营利性。 3.资金来源的财政性或公共性和付款方式的特别性。 4.政府采购的方式具有规范性和公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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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政府采购法与转移支付法
二、转移支付与转移支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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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预算法
四、预算管理程序
预算管理程序是国家在预算管理方面依程序进行的各 个工作环节所构成的有秩序活动的总体。在广义上它由预 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决算的编制和批准四个环 节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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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预算法
四、预算管理程序
(一)预算的编制
预算编制,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制定筹 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计划的预算活动,是预算法必须规范 的主要内容。它是一种基础性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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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预算法
四、预算管理程序
(四)决算制度
1.决算草案的编制 决算在形式上包括决算报表和文字说明两个部分,其体 系构成和包括的收支项目同预算是一致的。决算草案的编制 原则是:(1)合法原则。(2)准确完整原则。 ( 3 ) 报送及时原则。
2.决算草案的审批
决算草案只有经过权力机关依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政
主要有:1.编制权。 2.执行权。3.提案权。4.报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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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预算法
三、预算收支的范围
(一)预算收入
预算收入形式包括:1.税收收入;2.依照规定应当上缴 的国有资产收益;3.专项收入;4.其他收入。
(二)预算支出
预算支出包括:1.经济建设支出;2.教育、科学、文化、 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3.国家管理费用支出;4.国防 支出;5.各项补贴支出;6.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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