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学(第六章)
经济学第六章国际资本流动
第六章 国际资本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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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资本流动的原因
对于单个的资本所有者来说,风险的预测 和控制困难。因此,降低和分散风险就成 为国际资本流动的又一个原因。
投资风险
σH
一国范围的资产分散化
σw
国际范围的资产分散化
K
资产分散化程度
图7-1 资产分散化程度与风险大小
第六章 国际资本流动
按资本流动划分:资本流出和资本流出
第六章 国际资本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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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按资本流动的期限划分
长期资本流动 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在国外创办企业或与
当地资本合营企业等方式进行的投资。 国际直接投资的途径主要有:
▪ 一是在国外创办新企业 ▪ 二是购买国外企业的股权并达一定的比例 ▪ 三是利润再投资
第六章 国际资本流动
对资本输出国的消极影响:
▪ 会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 ▪ 政府税收减少 ▪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国内经济发展 ▪ 增加潜在的竞争对手
第六章 国际资本流动
11
第二节、国际资本流动的形态
按照资本流动的期限划分: 1 .长期资本流动
▪ 直接投资 ▪ 证券投资 ▪ 国际贷款
2 .短期资本流动
▪ 贸易资本流动 ▪ 银行资本流动 ▪ 安全性资本流动 ▪ 投机性资本流动
这类交易又称套期保值(hedging)。
第六章 国际资本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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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按资本流动的期限划分
投机性资本流动:是指投资者(speculators) 利用自己对国际市场上汇率、利率、金融 资产价格或实物商品价格的变动方向及变 动幅度所作出的,自认为比反映在市场有 关价格(如有关货币的利差、远期外汇交易 的升水或贴水、期货价格等)上的信息更 为准确的预期,冒险去故意敞开某种头寸, 以期在市场价格真地发生预料中的变动时 赚取风险利润而进行的交易。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概述国际经济法(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
即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示范法(international model law):通常是由国际组织起草的、供各国立法机关采纳的行为规则。
其本身不具有强制拘束力。
目的是协调和统一各国的有关立法和国际商事交易应当遵循的一般原则,减少国家间的法律冲突。
在一定条件下,示范法可以转化为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是指被国际社会所公认,对国际经济法各个领域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并构成国际经济法基础的法律原则。
第二章: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国际经济法主体:指在国际经济关系中能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人格者。
两个基本要素:具有独立参加国际经济关系的资格,具有独立从事国际经济贸易活动的权利能力。
具有直接承受国际经济法律关系中具体权利义务的能力,即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
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
跨国公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指由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
第四章:国际货物贸易法国际贸易术语(international trade terms):是国际贸易惯例的一种具体形式,是在长期的国际货物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以不同的交货地点为标准,用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字母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以及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与风险的划分等权利和义务内容的专门术语。
特点:1.形式:三个字母的缩写或简单的表述。
后面通常写上一个地名。
2.内容:国际货物买卖的交货条件、价格构成、运输、保险、进出口清关手续、风险划分等法律问题。
订入特定贸易术语,通常意味着确定了大部分买卖条件。
3.性质:成文国际惯例的一种,具有丰富的法律内容。
国际经济法教案
国际经济法教案一、课程介绍国际经济法是法学领域中的一门重要课程,主要涉及国际间经济交往相关的法律规则和制度。
本课程旨在让学生了解国际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规则,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为从事涉外法律工作、商务活动以及其他相关领域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技能。
二、教学目标1、让学生了解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原则和规则,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
2、让学生能够运用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涉外法律问题。
3、培养学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增强学生的国际视野和法律素养。
三、教学内容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介绍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原则和规则,包括国际商事合同、国际商事仲裁、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知识产权法等。
2、国际经济法的法律制度:介绍国际经济法的各项法律制度,包括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国际税收等。
3、国际经济法的实践应用:通过案例分析和讨论,让学生了解国际经济法在实践中的应用,包括合同签订、仲裁裁决、贸易纠纷解决、投资保护等。
四、教学方法1、讲授:通过讲授的方式,让学生了解国际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规则,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
2、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让学生了解国际经济法的实践应用,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3、课堂讨论:通过课堂讨论的方式,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
4、课外阅读:通过课外阅读的方式,让学生了解更多的国际经济法的相关知识和信息,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五、教学评估1、课堂表现:根据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讨论的表现进行评估。
2、作业:根据学生的作业完成情况、思考题和阅读笔记进行评估。
3、期末考试:通过期末考试的方式,对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进行全面评估。
经济法电子教案一、引言经济法是法学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
作为一门应用性强的学科,经济法在维持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际金融 第六章 国际收支
[例7] 本国政府从它在美国某银行的账户中提取38 万美元,在国际黄金市场上购买黄金10000盎司, 在本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记作: 贷(+) 38万美元 借(-) 38万美元
在国外银行的存款 黄金储备
(二)国际收支平衡表的主要内容
经常账户;
(Current Account)
资本和金融资产;
平 衡 项 目
(Capital Account and Financial Account) 储备资产; (Reserve Assets) 净误差与遗漏; (Errors and Omissions Account)
1、经常帐户(Current
Account)
指对实际资源在国际间的流动行为进行的记 录。 对外经常发生,在国际收支总额中占重要份 额。 (1)货物Goods 通过一国海关的进出口货物。 以海关进出口统计资料为基础; 出口、进口都以商品所有权变化为原则进行 调整,大多采用离岸价格计价。
(1)外汇缓冲政策 所谓外汇缓冲政策,是指一国政府对付国 际收支不平衡,把黄金外汇储备作为缓冲体 (Buffer),通过央行在外汇市场上买卖外 汇,来消除国际收支不平衡所形成的外汇供 求缺口,从而使收支不平衡所产生的影响仅 限于外汇储备的增减,而不导致汇率的急剧 变动和进一步影响本国的经济。
(二)财政货币政策 1. 财政政策(Financial Policy) 在国际收支逆差时使用紧缩的财 政政策,顺差时实施扩张的财政政 策。通过影响总需求从而间接的调 节国际收支。 2. 货币政策(Monetary Policy) 亦称金融政策。主要有贴现政策和 改变存款准备金比率的政策。
第二节
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分析
一、国际收支顺差、逆差和均衡
国际经济学第6章,标准贸易模型The Standard Trade Model
一、开放经济的标准模型
• 相对价格与相对需求
当相对价格 PC/PF 上升时 (1)消费移动到一条更高的无差异曲线上,社 会福利改善了; (2)相对价格变动使消费点随无差异曲线向靠 近粮食和背离棉布的方向移动。也就是说,棉 布的相对需求会减少。
一、开放经济的标准模型
• 相对价格与相对需求
一种产品相对价格的上升会导致其相对需求量 的减少。
二、经济增长:RS曲线的移动
• 相对供给和贸易条件
– Export-biased growth tends to worsen a growing country’s terms of trade, to the benefit of the rest of the world; importbiased growth tends to improve a growing country’s terms of trade at the rest of the world’s expense.
二、经济增长:RS曲线的移动
• 经济增长所产生的影响:
1、其他国家经济增长对本国有利还是有害? 2、当一国经济增长时,参与国际贸易是否能提 高增长的利益?
国际经济法学(6.3.1)--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知识产权的范围
狭义的理解:知识产权只有工业产权和版权,不包 括专有技术。
广义的理解:是指人类智力创作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包括工业产权、版权、专有技术等。
WIPO 公约第 2 条 8 款对知识产权的定 义
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 关于人们努力在一切领域的发明的权利; 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 关于工业品式样的权利; 关于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标记的权利; 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
1 、巴黎公约的主要内容
《巴黎公约》共 30 条,第 1-12 条为实质性条款,第 13-17 条为行政性条款,第 18-30 条是 “最后条款”。
( 1 )保护的工业产权范围。公约第 1 条规定:巴黎 公约的调整对象是工业产权。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 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权、服务标记、厂商名 称、产地标记或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等。
第一部专利法于 1474 年在威尼斯共和 国诞生;第一部版权法 1710 年在英国 诞生;第一部商标法 1803 年在法国诞 生。
由于各国传统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差异 较大,不利于经济发展,从 19 世纪开 始出现了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公约。
目前已经有 30 多个知识产权的国际条 约,大部分是由 WIPO 管理,也有的 是 ILO 、 UNESCO.
( 3 )优先权原则
优先权的作用在于保护首次申请人,使他在向其他成员国提 出同样的注册申请时,不致由于两次申请日期的差异而被第 三者钻空子抢先申请注册。
《巴黎公约》第 4 条规定在一个缔约国申请注册的商标,可 以享受自初次申请之日起为期 6 个月的优先权。发明、实用 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人从首次向成员国之一提出申请 之日起,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发明和实用新型为 12 个月,工 业品外观设计为 6 个月)向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以第一次 申请的日期为申请日期。
新编国际法学课件 第六章 航空法和空间法
30------40 公里 50——16000 36000
(3)人造卫星轨道近地点 100----110
2、功能论
认为整个空间是一个整体,无须划分空气空间
和外层空间。应根据飞行器的功能来确定其所适用
的法律,如果是航天器,则其活动为航天活动,应 适用外空法;如果是航空器,则其活动为航空活动, 应受航空法的管辖。 此论避开了两个空间定界之困境,又可解决不 同飞行器的法律适用问题。现今航空法和外空法的 国际条约似乎都是按此理论制定的。
2、外国航空器通过:
特别许可、协议
(二)立法权
地面国家有权制定航空法律以及涉 及到领空的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的法 律规章,要求外国航空器飞经或者是飞 入时遵守。如果不遵守,地面国家有权 执行法律。
(三)设禁区
地面国家有权设立空中禁区,即
使允许外国航空器飞入领空,但是禁 区仍不可 飞越 。
(四)内运权
2、公空对一切国家自由开放
公空:领空以外的空气空间,包括公海、专 属经济区、南极等地的上空。 公空不归属任何国家的主权管辖,因而是对 一切国家自由开放的,原则上,任何国家的航空 器都可以自由飞越。但在专属经济区上空的自由
飞行是有一些限制的。
二、航空法
1、国内航空法:调整国内航空活动 2、国际航空法:调整国家间航空活动 渊源:主要是条约。 涉及: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
第六章 航空法和外空法
(上) 航空法
(下)空间法
(上) 航空法
第一节 空气空间与航空法 第二节 国际航空制度 第三节 国际民航安全
第一节
空气空间和航空法
一、空气空间 二、航空法 三、航空法的条约体系
一、空气空间
(一)概念 (二)法律地位
马工程《国际经济法学》第2版配套题库
马工程《国际经济法学》第2版配套题库马工程《国际经济法学》(第2版)配套题库【考研真题精选+课后习题】目录第一部分考研真题精选一、概念题二、简答题三、论述题四、案例分析题第二部分课后习题第一章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第二章变动中的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经济秩序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法第五章国际贸易支付法第六章国际货物贸易管理法第七章国际服务贸易管理法第八章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与技术贸易管理法第九章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第十章国际投资的国内法制第十一章促进与保护投资的国际法制第十二章国际货币法第十三章国际银行法第十四章国际证券法第十五章税收管辖权与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第十六章防止国际逃税与避税第十七章国际经济贸易争端解决•试看部分内容考研真题精选一、概念题1国际经济法[沈工大2017、2016年研]答:国际经济法是指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际经济关系是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在国际领域中结成的相互关系。
狭义的国际经济关系仅指国家、国际组织间的经济关系,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则不仅包括上述内容,还包括不同国家的自然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与他国或国际组织间的经济关系。
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是指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具有多层次性和立体性的特点。
2跨国公司[山东科大2015年研;北理2008年研;中南财大20 07年研;武大2000年研]答:跨国公司又称多国公司、多国企业等,是指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这种企业的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因而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企业的各个实体由于所有权或别的因素的联系,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实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其是可以同其他实体分享知识、资源以及分担责任。
跨国公司具有如下特征:跨国性;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
3IMF[苏州大学2010年研]答: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是根据1944年7月在美国布雷顿森林会议签订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于1945年12月2 7日成立的普遍性国际经济组织。
国际经济法学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1)“四固定”特点,即班轮公司是按固定 的航线和沿线顺序、停靠固定的港口,以及按照预 先公布的固定船期、收取相对固定的运费而进行经 常性的货物运输。 (2)班轮运输合同通常表现为由承运人单方 面签发的提单和海运单,由于在班轮运输中承运人 和托运人的谈判地位不平等,而且提单往往会转移 到并未参加签订运输合同的第三方手中,并对其产 生拘束力,因此,各国法律有关提单签发的规则多 属强制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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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不可抗力等而解除。根据我国《海商 法》的规定,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因不可抗力或 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合同 不能履行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并互相不负责 任。 (3)在对方违约时依法解除。除了《海商法 》的规定以外,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还可以因《合同 法》规定的其他原因而解除。
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国际货物运输是国际服务贸易的一种,是国 际经济交往中不可缺少的部分,随着国际贸易的 发展,国际货物运输日显重要。国际货物运输是 国际货物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国际货物买 卖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一起,构成国际货物贸易 的有机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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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
一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概述 在所有的运输方式中,海上运输的历史最为悠 久。直至今天,运输量大、运费低廉的海上货物运 输仍占据最重要地位,其运输量约占国际货物运输 总量的三分之二。 (一)班轮运输(LinerService ) 它又称为定期船运输,是指托运人将货物交由 作为承运人的班轮公司,按照固定航线、固定港口 、固定船期、固定费率所进行的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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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托运人 托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其本人名义或 者委托他人代表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 同或者将货物实际提交给承运人的人。 4.收货人 收货人是指有权提取货物的人。由于海上货物 运输合同是服务于国际贸易合同的,因此,在大多 数情况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收货人是国际合 同中的买方。
国际经济学6关键词、复习与思考答案:第6章 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与国际贸易
第六章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与国际贸易一、关键词1. 内部规模经济。
内部规模经济与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相对应,包括工厂规模经济和公司规模经济,是指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增加或者生产种类的扩展,企业生产的平均成本下降,规模报酬递增。
2. 工厂规模经济。
工厂规模经济是指单个工厂水平上的报酬递增,即单产品的厂商通过自身生产规模扩大,可以提高生产率、降低平均成本,从而获得规模报酬。
较大规模的厂商能更好地克服技术设备的不可分性,使生产能力得到更充分的利用;同时,某些管理费用并不随生产规模同比例增加。
3. 公司规模经济。
范围经济就是通常所说的公司规模经济,即多产品的企业(公司)生产多种产品所产生的规模报酬递增。
它是指单个企业联合生产两种产品,并且产量超出两个各自生产一种产品的企业所能达到的产量之和。
如果企业联合生产的产量低于两个独立企业所能达到的产量之和,就是范围不经济。
4. 范围经济。
同公司规模经济。
5. 外部规模经济。
外部规模经济又称行业规模经济,是在假定厂商规模报酬不变的情况下行业所具有的报酬递增性,它来自厂商没有能力完全利用的知识或信息。
整个行业的生产规模越大,各厂商间的信息交流就越多,因此它们的成本会有更大幅度的下降。
或者说,行业规模经济意味着,尽管各个厂商的平均成本及边际成本可能会由于其产出的扩大而上升,但它们还可能由于同一行业内其他厂商产出的扩大而得到降低。
6. 行业规模经济。
同外部规模经济。
7. 动态规模经济。
动态规模经济效应可以用学习曲线表达出来。
学习曲线是描述累积产量与成本关系的,由于通过生产获取的经验对成本的影响,学习曲线向下倾斜,随着时间流逝,累积产量不断增加,成本也因而下降。
这种成本随着累积产量而非当前劳动生产率下降的情形就是所谓的动态规模经济的表现。
8. 学习曲线。
学习曲线也称为经验曲线,是随着产品累计产量的增加,单位产品的成本会以一定的比例下降。
学习曲线是表示单位产品生产时间与所生产的产品总数量之间的关系的一条曲线,体现了熟能生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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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一般义务和具体承诺义务。
(上海财经大学2010年国际法真题-简答题)
第六章 国际服务贸易法 结束
(二)什么是服务贸易?
服务贸易是指服务的提供者提供服务,服务的消费者接 受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买卖活动。 服务贸易不仅包括有形活劳动的输出输入,如工程承包、 交通运输等,还包括服务提供者与服务消费者在没有实体接 触情况下的交易活动,如卫星传递、邮电通讯等。 关于服务贸易的范围,1993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 边贸易谈判所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GATS)规定了一个原则规 范。据此,服务贸易是指下列四种形式提供服务:
【考研真题】 (1)论《服务贸易总协定》有关投资的规定及其对国际 投资法的影响。(武汉大学2001年国际法学真题-论述题) (2)简述国际服务贸易的提供方式和国民待遇制度的适 用。(2002年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学真题-简答题) (3)分析《服务贸易总协定》诞生的意义。(南开大学
2005年国际法真题-论述题)
【习题2】下列活动中属于境外消费的是( C )。 A.美国专家来中国讲学 B.美国官员来中国访问 C.境外修理船舶 D.通过网络购买国际电话卡
【习题3】香港迪斯尼公园吸引了不少内地的旅游者。下 述说法中正确的是( B )。
A.旅游者是通过自然人存在的方式接受服务的 B.香港迪斯尼公园是服务的出口商 C.香港迪斯尼公园是通过商业存在向内地旅游者 提供服务的 D.由于内地旅游者到香港参观,通过关境,是通 过跨境提供这种方式接受服务的
国际经济法学
法学专业基础课
第六章 国际服务贸易法
教学要求: 这部分内容要求了解国际服务贸易法律规范的特性 与现状,了解WTO中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的相关内容,把握国际服务法律制度未来的发展趋势及 其对国际经济法的影响。
第一节 国际服务贸易概述
一、服务与服务贸易
(一)服务的概念
关于“服务”,目前并无一个统一的定义。从经济学的 角度,一般认为,服务是相对于“产品”而言的,是指以提 供活劳动的形式满足他人的某种需要并收取报酬的活动。 从部门或行业的角度出发,世界贸易组织将这一领域划 分为11类服务部门,分别是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及有 关工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 健康与社会服务,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娱乐、文化与体育服 务,运输服务等,共计142个服务项目。
3.国际服务贸易法法律体系缺乏系统性 国际服务贸易法产生较晚。国际服务贸易法调整对 象的准确定位可以WTO《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为根据,而国际运输、国际金融等法律关系长期以来归 属于国际货物贸易法、国际金融法等国际经济法分支调 整。因此,国际服务贸易法的法律体系以及理论体系尚 未建立、健全。
2.特征
(1)国际服务贸易具有无形性和不可储存性
(2)国际服务贸易具有涉及法律、政策的复杂性
(3)贸易过程通常不涉及所有权的转让,仅与生
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有关。 (4)对服务贸易的管制主要不能通过海关监督和 征收关税的方法进行,但却可以通过国内法规和众多 其他行政机构进行。
【考研真题】
(1)简述国际服务贸易的提供方式和国民待遇制度的
(1)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
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方的领土内向另一成员方领 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在此情形下,服务贸易的提供者或接受者不发生位移。 其特点是,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分处不同国家,在提供 服务的过程中,就服务内容本身而言已跨越了过境。 例如一国的咨询公司向另一国客户提供法律、管理、 信息等专业性服务,以及国际金融服务、国际电讯服务、 视听服务,空运服务中机票的发售等。
适用。(中国人民大学2002年国际法学真题-简答题)
(2)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货物贸易相比有那些主要特
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4年国际法学真题-简答题)
(3)试述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的区别。(南
开大学2007年国际法学真题-简答题)
二、国际服务贸易法
国际服务贸易法是调整国际服务贸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分支,其范围包括:国际法律规范与国内法 律规范。 与国际经济法的其他分支相比,国际服务贸易法呈现出以下 特点:
(3)商业存在(commercial establishment)
指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 的商业存在提供。 这种方式是最为重要的服务提供方式,同时也为东道 国提出了相当大的挑战。 如一国银行到他国设立分行而提供银行服务,一国保 险公司到他国设立分公司而提供保险服务。
【考研真题】商业存在。(南京财经大学2007年国际法学真题名词解释)
第二节
GATS的法律体系和主要内容
乌拉圭回合的重要成果是突破GATT多边济发展 的现实,把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等囊括进WTO体制之中,制定了《服务贸易总协定》 (GAT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 GATS的正文是《WTO协定》(《建立世界贸易组织 的马拉喀什协定》)附件一之第2项协定,已与《WTO协 定》一起于1995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2012司考真题卷一40】《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了服 务贸易的方式,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协定规定的服务贸 易? ( D ) A.中国某运动员应聘到美国担任体育教练
B.中国某旅行公司组团到泰国旅游 C.加拿大某银行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 D.中国政府援助非洲某国一笔资金
【习题1】在乙国设立的甲国保险公司向乙国的消费者出 售保险,这是服务贸易通过下述哪种方式提供的? ( D ) A.跨境消费 B.自然人移动 C.跨境提供 D.商业存在
(4)自然人移动(movement of natural persons)
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 的一成员方自然人的存在提供。在这种方式中,作为服务 提供者的自然人发生移动,而服务接受者不移动。 来到东道国提供服务的有可能是外国服务提供者的雇 员,也可以作为独立的个人提供服务。 例如专家教授到国外讲学、作技术咨询指导,文化艺 术从业者到国外提供文化、娱乐服务、境外承包工程的施 工等。
【考研真题】
(1)服务贸易。(武汉大学1998年国际法学真题-名词 解释题) (2)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试述服务贸易的提供方 式及其特点。(浙江工商大学2008年国际法学真题-简答 题)
(三)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与特征 1.定义 国际服务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 in Service)系 指服务提供者和服务消费者以跨国贸易方式、服务 业的国际直接投资方式和自然人的跨国流动方式进 行的服务交易活动。
(2)跨境消费(consumption abroad)
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的 服务消费者提供。 这种方式通常需要接受者发生位移,而提供者不移动, 例如病人到国外就医,旅游者到国外旅游消费,学生、 学者到国外留学进修;另一种情况是有关资产而非消费者 移动,比如飞机、船舶等在国外进行修理。
1.国际服务贸易法以国内法律规范为主
虽有统一化的国际法典,但由于各国服务贸易发展水平相差 甚远,各国政府执行的相应的方针、政策有所不同,因此调整国际 服务贸易法律关系,诸如在人员、资本、信息、技术等自由流动方 面,在市场准入方面, 主要靠各国的国内立法来调整。
2.国际服务贸易法调整对象具有复杂性
国际服务贸易法调整的是国际服务贸易法律关系, 包括平等主体之间服务贸易法律关系,也包括国家、国 际经济组织对服务贸易进行管制的服务贸易法律关系。 在一些服务贸易领域,比如在金融领域,一些国家的国 内法通常要求,外国金融机构在本国开展金融服务贸易, 必须设立分支机构。这种法律规定,使国际服务贸易法 与国际投资法表面上形成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