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绍兴市部、省环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绍兴市部、省环保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绍政办发[2015]13号

【发布部门】绍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2.16

【实施日期】2015.0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绍兴市部、省环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5〕13号)

柯桥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事故损害鉴定和赔偿、环保信息化建设、排污许可证“一站式”管理等三项国家级试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顺利完成试点任务,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与原绍兴市污水分质提标和印染废水集中预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合并,成立绍兴市部、省环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