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太极镇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
2024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方案(二)
2024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方案(二)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桌面上,我泡了杯热茶,打开电脑,开始构思这个方案。
棚户区改造,这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涉及到无数家庭的命运,我深知责任重大。
一、项目背景想起那些破旧的棚户区,阴暗潮湿,电线乱拉,安全隐患无处不在。
改造这些区域,不仅是为了提升城市形象,更是为了让那些生活在那里的居民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据最新统计,2024年计划改造的棚户区涉及5000户家庭,任务相当艰巨。
二、安置原则1.公平公正:确保每个家庭都能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福利,安置过程中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确保生活质量:改造后的安置房要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完善的配套设施。
3.灵活安置:根据居民的实际需求,提供多种安置方式,如货币补偿、实物安置等。
三、安置方案1.货币补偿:对于愿意放弃原有住房,选择货币补偿的居民,我们将根据市场评估价给予合理的补偿。
(1)交通便利:位于城市主干道附近,出行方便。
(2)配套设施完善:包括幼儿园、小学、购物中心等。
(3)绿化率高:确保居民生活在优美的环境中。
3.租赁安置:对于暂时无法购买安置房的居民,提供租赁住房,租金低于市场价。
四、安置流程1.宣传动员: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改造政策,让居民了解改造的意义和安置方案。
2.摸底调查:对棚户区居民进行摸底调查,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愿。
3.制定安置计划:根据摸底调查结果,制定详细的安置计划。
4.实施安置:按照安置计划,有序推进安置工作。
5.跟踪服务:在安置过程中,提供跟踪服务,确保居民顺利过渡到新生活。
五、保障措施1.政策保障:制定相关政策,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2.资金保障:确保改造项目的资金需求,确保工程进度。
3.监督保障:设立监督小组,对改造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居民利益。
六、后期工作1.配套设施建设: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2.社区管理:加强社区管理,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2024年棚户区改造社区工作总结
2024年棚户区改造社区工作总结2024年是我市棚户区改造的关键一年,社区工作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
在党委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社区工作团队积极主动,全力以赴,为棚户区改造工作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下面就对2024年度社区工作进行总结如下。
一、改造方案的落地实施在2024年,我们社区成功落地了棚户区改造的方案。
在方案的制定过程中,我们注重了群众的参与和意见征询。
我们开展了多次座谈会,听取了居民对改造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在方案制定过程中,我们也积极与居民沟通,解答他们的疑问,并且在方案的落地实施过程中保持了高度的透明度。
我们通过建立专门的工作微信群,及时发布改造进展和政策解读,确保居民对改造工作的了解和参与。
在改造方案的执行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确保了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安置工作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我们根据居民的需求和意愿,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全力争取政府资源支持,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安置条件。
我们成立了专门的安置小组,负责居民的安置事宜,并与居民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维护。
我们积极协调社区资源,与房地产开发商合作,为居民提供优质的住房选择。
在安置工作中,我们也注重居民的参与和意见征询,尽量满足他们的需求。
通过我们的努力,大部分居民对安置工作表示满意。
三、社区活动的丰富多彩为了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我们积极组织了各种社区活动。
我们举办了文化艺术节、体育比赛、健康讲座等活动,丰富了居民的业余生活,提升了社区的凝聚力。
我们还与相关机构合作,开展了职业培训、技能培训等活动,帮助居民提高就业能力。
通过社区活动的开展,我们进一步增强了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四、社会资源的整合利用为了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积极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
我们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共同致力于改善棚户区居民的生活条件。
我们与企业合作,为居民提供就业机会;与社会组织合作,为居民提供公益支持。
晋城2024棚改计划书
晋城2024棚改计划书1. 项目背景和目标晋城市位于山西省南部,是全省的重要地级市之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棚户区问题逐渐显现。
为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城市整体形象,晋城市政府决定实施棚户区改造计划,并制定了晋城2024棚改计划。
目标:通过此计划,晋城市政府希望在2024年前完成市区内所有棚户区改造,实现以下目标:1.提高居民居住环境,提供更加安全、舒适、优雅的住房条件;2.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3.促进经济发展,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4.加强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5.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 计划范围和规划原则2.1 计划范围晋城2024棚改计划主要针对市区内的棚户区进行改造。
重点改造区域包括X 区、Y区、Z区等,共涉及100个社区,涵盖10000户居民。
2.2 规划原则晋城2024棚改计划遵循以下原则:1.以人为本:关注居民的需求,确保改造后的住房满足居民的居住质量要求;2.公平公正:确保改造过程中的公平公正,遵循规划和相关政策,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3.适度规模:按照经济可行性和社会承受能力进行规划,以可持续发展为基础;4.综合考虑: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等因素,确保改造计划的综合效益最大化;5.拓展思维:注重创新和改革,采用多种方式推进棚改计划,满足不同居民的需求。
3. 实施步骤和时间计划3.1 实施步骤晋城2024棚改计划将分为以下步骤进行实施:1.棚户区摸底调查:对市区内的棚户区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各区域的基本情况和改造需求;2.编制改造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每个棚户区的改造方案,包括住房建设、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内容;3.资金筹措和政策保障: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筹措改造资金,同时制定有关政策和法规,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4.开展改造工作:按照改造方案,逐步进行住房建设、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5.改造验收和交付:对改造完成的住房和设施进行验收,确保质量合格后进行交付;6.后期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居民委员会和社区组织,加强社区管理和服务,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重大建设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重大建设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02•【字号】温政办〔2016〕88号•【施行日期】2016.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重大建设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温政办〔2016〕8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重大建设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2日温州市重大建设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扩大有效投资战略部署,以重大项目作为引领精准投资、有效投资的发力点,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重大项目建设攻坚,早日发挥实效,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保障改善民生,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重大项目支撑“补短板”工作的要求,以增强发展后劲为目标,以全面改善民生为落脚点,以杭州、宁波等先进城市硬件设施建设水平为努力方向,集中梳理一批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公共服务、产业转型等关键领域重大项目,加快推进事关长远、支撑力强的重大项目建成投用,带动全市面上项目建设整体提速提效,为加快建设东南沿海重要中心城市,打造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标杆城市提供项目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围绕注重工程形象进度,强化设施能力提升,实效优先、有序推进的目标导向,优化项目工期安排,促进一批项目建设时序往前赶,加快投用,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总体安排810个项目,按照计划建成年限倒排工作节点,争取三年开工建设重大项目446个,建成463个,计划投资5076亿元。
按年度分:2016年开工248个,建成107个;2017年开工128个,建成158个;2018年开工70个,建成198个。
2024年度县棚户区拆迁改造计划
2024年度县棚户区拆迁改造计划摘要:近年来,县城棚户区问题日益凸显,给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隐患。
为了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县委、县政府决定在2024年度开展棚户区拆迁改造工作。
本计划旨在规划合理、有序地推进拆迁改造工作,为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做出积极贡献。
一、背景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县城人口不断增加,棚户区问题日益凸显。
诸如老旧、破烂、危险、脏乱等问题给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和隐患。
为了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县委、县政府决定在2024年度开展棚户区拆迁改造工作。
二、目标设定1. 拆除所有老旧危险的棚户区住房,确保居民安全。
2. 建设新的住房,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3. 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4. 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提供合理的安置条件。
三、工作内容1. 建立拆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协调推进工作。
2. 制定详细的拆迁改造规划,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3. 开展拆迁工作,逐步拆除老旧的棚户区住房。
4. 建设新的住房,涵盖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和公租房等多种形式。
5. 修建基础设施,如道路、供水、供电、燃气等,提升生活便利性。
6.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如学校、医院、超市等,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7. 组织专业机构对拆迁户进行评估和安置,确保合理、公正的安置方案。
8. 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认可度和支持度。
四、工作实施1. 人员组成:拆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具体的工作小组。
2. 时间安排:拆迁改造工作将根据规划,分阶段、有序进行,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3. 资金保障:拆迁改造工作所需资金将由县财政提供,确保资金充足。
4. 协调合作:各部门要密切合作,共同推进拆迁改造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五、预期效果1. 拆除老旧的棚户区住房,提供安全的居住环境。
2. 建设新的住房,提供舒适、宽敞的居住条件。
3. 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的生活便利性。
温县老城区控规说明书
第一章规划背景1.1项目简介温县作为焦作市的卫星城市和焦中南经济中心,“太极拳”发源地、南水北调穿黄工程、黄河湿地保护区,也是“西三角”沁孟温城市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区域内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区位交通条件,城区东南距郑州70公里,北距焦作约35公里,西南距洛阳60公里。
南距黄河大桥10公里,与连霍高速公路紧密相连;向北通过司马大街与焦温高速、长济高速相连。
区域范围内主要省道有S237(大练线)、S312(温邵线)、S309(新洛路),已建成的焦温高速引线在县城西部穿过。
本次规划温县老城区位于县域中部的温泉镇,2009年,温县老城区人口达到7.62万人,城市规划建成区面积达到8.38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109.97 平方米。
1.2规划范围本规划区域位于温县老城区内,东起熙思大街,西至司马大街以西约300米,南到南环路,北侧以蚰蜒河及北环路为界,东西长约4千米,南北宽约4千米,用地面积为1603.43公顷。
1.3规划编制过程本规划自2010年6月开始,在充分调查研究现状的基础上着手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于2010年9月20日、10月19日、12月14日三次与温县县委、温县建委等部门领导及专家进行了讨论研究,对道路、用地及市政设施的布置等问题作了多次探讨,提出并解决了一些重大问题。
本规划是在上次汇报的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而提出来的,资料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
1.4上一层次规划对本规划的要求《温县县城总体规划(2008-2020)》对温县规划要求:(1)温县县城城市性质:中华太极拳发源地,焦作中南部经济中心,以轻工、物流商贸、旅游为主的生态宜居城市。
(2)城市发展目标目标一:生活宜居,环境友好的宜居城市目标二:功能结构合理、具有可持续发展新型城市目标三:公共、基础设施完善,适宜产业发展的现代化城市目标四:具有相当区域经济地位和较强吸引力的焦作中南部中心城市目标五:结合“引黄补源”工程,建设生态型亲水城市(3)城市规模人口规模:2010年县城人口为13.5万人,2020年为24万人。
石山镇一期棚改方案
石山镇一期棚改方案1. 编写目的和背景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石山镇一期棚改方案,以解决该地区老旧棚户区的问题。
通过该方案的实施,旨在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品质,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2. 方案概述石山镇一期棚改方案是一项旨在改善老旧棚户区的城市更新计划,涉及到石山镇区域内的棚户区。
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在不造成居民迁徙的情况下,对棚户区进行整体改造,提供更好的住房条件,并改善周边公共设施和环境。
3. 方案内容3.1 棚户区更新在石山镇一期棚改方案中,将对老旧棚户区进行全面更新和改造。
这将包括拆除老旧的房屋,重建新型的住宅楼,以提供现代化的住房条件。
同时,还将重新规划道路和绿化带,以营造舒适的社区环境。
3.2 住房分配在棚户区更新后,将采取公平合理的方式对新住房进行分配。
优先考虑棚户区居民的利益,满足他们的住房需求。
在分配过程中,要保证透明公开,杜绝不正当的优惠和私下交易。
3.3 基础设施建设为了提供更好的生活质量,石山镇一期棚改方案还将重点改善周边的基础设施。
这包括道路的重新修复和扩建,增加停车位、绿化带和儿童游乐设施等公共设施,以提升居民的生活便利性和舒适度。
3.4 政策支持为了促进石山镇一期棚改方案的顺利实施,政府将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
这包括财政资金的投入,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等,以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和居民积极参与棚改工作。
4. 方案实施步骤4.1 前期准备工作在正式实施棚改方案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这包括对棚户区现状的全面调研,住户意愿调查,初步规划设计等。
同时还需要寻求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支持和指导。
4.2 方案公示和征求意见一旦方案初步设计完成,需要组织公示和征求意见的活动,以听取居民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这样能够更好地了解居民需求和反馈,进一步完善方案。
4.3 正式实施在方案公示和征求意见阶段之后,方案将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这将包括拆除旧的棚户区房屋,进行新住房建设,更新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工作。
成都九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2
采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成都九联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中选公告
四川一点通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
24.6
四川一点通鹏德税
TOP3 采购税务师事务所为九联集团提 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23.8
供税务咨询服务中选公告
母猪河下段综合整治工程结算审 核(复审)造价咨询中选公告
四川道恒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
12.0
2023-03-27 2022-12-30 2022-11-30 2023-03-31 2023-03-31 2023-04-23
TOP8
九联集团参股公司(成都中教金 鱼凫实业有限公司、成都迪恩捷 教育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含 幼儿园\活动中心)、成都国色天
广东中天粤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四川分所
10.4
乡旅游...
TOP9
九联集团各公司 2022 年企业所 得税汇算比选公告
四川一点通税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
8.8
TOP10
成都医学城创新药物研究与转化 平台资产评估中选结果公示
四川至衡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
2.5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2-11-10 2023-05-11 2023-07-24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9~2023-08):
项目数(个)
104
同比增长:116.7%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15713.41
同比增长:-71.6%
2021年完整版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1年完整版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录目录 (2)第一章总论 (9)1.1项目概况9 1.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依据10 1.3编制原则11 1.4结论12 1.5总投资及贷款指标表12 1.6拆旧、新建情况汇总表15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与必要性 (31)2.1项目建设背景31 2.2**市棚户区改造规划34 2.3国务院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的部署37 2.4项目建设的必要性38第三章项目建设条件 (42)3.1政策支持423.2自然环境状况42 3.3项目所在地基础设施配套条件51第四章改造内容及规模 (54)4.1本次改造内容54 4.2棚户区现状概况54 4.3存在的主要问题55第五章改造依据及目标 (65)5.1改造依据65 5.2指导思想65 5.3改造原则65 5.4改造目标67第六章规划建设方案 (68)6.1规划设计指导思想68 6.2主要设计依据68 6.3总体定位69 6.4方案设计69第七章公用及辅助工程 (74)7.1电气设计74 7.2给排水设计79 7.3暖通工程81第八章节能与环保 (83)8.1节能设计83 8.2环保设计85第九章消防 (87)9.1消防设计依据87 9.2建筑消防设计87 9.3给排水消防设计87 9.4强电消防设计89第十章劳动安全卫生 (92)10.1危害分析92 10.2设计中采用的主要防范措施92 10.3防雷接地及电气接地93第十一章项目组织管理 (95)11.1项目组织95 11.2项目管理95 11.3项目监督96 11.4项目评价98 11.5项目运营期98第十二章项目实施进度 (99)12.1旧房拆迁进度安排99 12.2项目建设进度安排99 12.3进度安排99第十三章工程招投标 (100)13.1概述100 13.2发包方式101 13.3招标组织形式101 13.4招标方式101 13.5招标方案表102第十四章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和还款计划 (104)14.1编制依据104 14.2**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105 14.3工程总投资估算111 14.4纯货币安置投资估算111 14.5政府统一购买安置投资估算112 14.6资金筹措116附表一:河西区安置房项目投资估算 (117)附表二:南关安置房项目投资估算 (119)附表三:淮海南居安置房项目投资估算 (121)附表四:杈园社区一期安置房项目投资估算 (123)附表五:淮矿新行政中心北侧安置房项目投资估算 (125)附表六:刘庄二期安置房项目投资估算 (127)附表七:西山路安置房项目投资估算 (130)附表八:小任庄安置房项目投资估算 (132)附表九:余庄社区一期安置房项目投资估算 (134)附表十:园林社区一期安置房项目投资估算 (136)附表十一:周庄安置房项目投资估算 (138)附表十二:东庄安置房项目投资估算 (140)附表十三:孙庄安置房项目投资估算 (142)附表十四:杜楼村安置房项目投资估算 (144)附表十五:王庄村安置房项目投资估算 (146)附表十六:土楼村(一)安置房项目投资估算 (149)附表十七:土楼村(二)安置房项目投资估算 (151)附表十八:新安花园安置房项目投资估算 (153)附表十九:开发区安置房项目投资估算 (155)附表二十:安置房改造项目投资估算汇总表 (158)第十五章财务评价 (161)15.1概述161 15.2财务评价161第十六章结论与建议 (170)16.1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分析170 16.2互适性分析172 16.3社会风险评价172 16.4社会评价结论173第十七章结论与建议 (174)17.1结论174 17.2建议175第一章总论1.1 项目概况1.1.1 项目名称**省2018~2022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项目---**市该项目共改造19个棚户区,总拆迁面积为195.92万㎡,搬迁户数为13416户。
市2024年棚户区城市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嘉峪关棚户区改造
市2024年棚户区城市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嘉峪关棚户区改造一、项目背景嘉峪关,这座位于河西走廊的古城,见证了中华民族的历史变迁。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城区的棚户区现象日益严重,危房数量逐年增加。
为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我们决定启动2024年棚户区城市危房改造项目。
二、项目目标1.完成嘉峪关市内所有棚户区改造任务,消除危房安全隐患。
2.提升居民生活环境,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3.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
三、项目实施步骤1.调查摸底:对嘉峪关市内的棚户区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危房数量、居民需求等信息。
2.规划设计: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合理的改造方案,包括拆除、新建、维修等。
3.征收补偿:对涉及改造的房屋进行征收补偿,确保居民权益。
4.施工建设:按照设计方案,开展房屋拆除、新建、维修等工作。
5.基础设施配套:在改造区域完善水、电、气、通信等基础设施。
6.环境整治:对改造区域进行绿化、美化,提升居住环境。
7.搬迁安置:协助居民完成搬迁安置,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四、项目保障措施1.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资金保障:合理估算项目资金需求,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3.技术支持:引进先进的建筑技术和管理经验,确保项目质量。
4.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监管机制,确保项目按照设计方案和进度顺利进行。
5.宣传引导:加强项目宣传,提高居民对改造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五、项目预期效果1.消除危房安全隐患,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提升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3.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
4.增强居民的幸福感和归属感,提升城市凝聚力。
六、项目风险评估1.政策风险: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政策调整的影响,需密切关注政策动态。
2.资金风险:项目资金需求较大,可能存在资金筹集困难的风险。
3.技术风险:项目涉及拆除、新建等环节,可能存在技术风险。
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汇报
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我在此向您汇报我们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
作为我市重要的社会民生工程之一,棚户区改造一直倍受关注。
目前,我市共有10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总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涉及近100万居民。
我们把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完成提前列入目标。
在过去的一年,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
首先,我们加大了政策扶持。
通过修订完善相关政策,给予政府补贴以及贷款优惠等优惠政策,以激励开发商和居民的积极性。
其次,我们深入分析了不同棚户区的特点和需求。
针对不同区域的特征,我们制定了差异化的改造方案,确保改造工作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居民的需求。
同时,我们注重与当地社区居民的沟通。
我们在项目启动之前向社区居民进行了多次座谈会,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工作符合实际情况。
在具体改造工作中,我们优化了规划设计。
我们通过引进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技术,对棚户区进行了综合改造,从建筑物外立面到内部设施都进行了全面升级。
我们特别注重改造后的环境绿化和设施配套,努力营造舒适宜居的居住环境。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监管力度。
通过设立专门的改造工作组,加大对施工单位的检查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截止目前,我们已完成了6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面积达到了60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达到50万人。
经过一年的工作,改造后的棚户区焕然一新,居民的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改造后的棚户区不仅拥有新的楼房,还配备了新的公共设施,例如学校、医院、商场等,居民的就近生活和就医需求得到满足。
改造后的环境卫生得到了明显改善,居民可以安心居住。
当然,我们也面临了一些挑战。
首先,资金问题一直是我们改造工作的瓶颈。
尽管政府提供了一定的补贴,但建设项目的资金仍然需求巨大。
其次,与一些居民的沟通和协调也存在一些困难。
有些居民存在对整改后居住条件的不满,他们对改造工程带来的不便提出了一些抱怨和不满。
我们将认真倾听,并及时回应他们的关切,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2024年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5则模板(2篇)
2024年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5则模板一、背景与目标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棚户区问题愈发突出。
棚户区存在着住房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严重影响着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整体形象。
为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升居民的居住品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制定2024年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如下:1. 建设目标:到2024年底,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工作,建成安全、环保、宜居的住宅区,提高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
2. 基本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保障先行”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资源,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重点任务1. 棚户区调查摸底:全面开展棚户区调查工作,了解其规模、户数、居住条件等情况,为后续改造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2. 资金筹措:制定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筹措方案,通过政府投入、社会募资、金融支持等方式确保改造资金的到位。
3. 改造方案设计:根据不同棚户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造方案,包括住房建设、基础设施改善、环境卫生提升等内容。
4. 政策扶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出相关政策,包括改造补贴、税费减免、购房优惠等,鼓励居民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
5. 市场化推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提高改造效率和质量,推动整体项目进展。
三、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设立专门的工作组,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投入力度,争取更多的财政支持,促进改造工作的推进。
3. 引入社会力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采取PPP 模式等方式,提高改造的效率和质量。
4.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改造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改造工作的监管,确保改造工作的实施效果。
5.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居民的政策宣传,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推动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进度安排1. 第一季度:完成棚户区调查摸底工作,制定改造方案,并展开宣传教育工作。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温州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温州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4.21•【字号】温政发〔2022〕12号•【施行日期】2022.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温州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温政发〔2022〕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2022年温州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已经温州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核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4月21日2022年温州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一、编制原则坚持“一切围着项目转、一切盯着项目干”,聚焦重大产业、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三大领域,立足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十四五”规划,突出“补短板、增动能、惠民生”,在全市范围内筛选一批投资体量大,具有战略意义、引领作用、支撑作用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清单化管理,着力形成“前期攻坚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续建实施一批”的滚动推进机制。
项目按进度分成建成、续建、开工、预备(力争开工)和前期五大类,其中2022年完工或建成投用的列为建成类,2021年已实施的项目列为续建类,2022年内明确开工的项目为开工类,2022年内力争开工的为预备(力争开工)类,2022年内启动项目前期研究的为前期类。
二、编制范围(一)重大产业项目包括制造业、能源产业、现代服务业、产业平台等领域项目。
1.制造业项目:包括电气、鞋业、服装、汽车零部件、泵阀等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项目,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
2.能源产业项目:包括核电、能源储运、抽水蓄能、风电、光伏等项目。
3.现代服务业项目:包括现代商贸、旅游、康养服务等项目。
4.产业平台项目:产业创新平台、企业小微园等项目。
公主岭温州城动迁规划方案
公主岭温州城动迁规划方案公主岭温州城动迁规划方案一、动迁范围、面积:包括公主岭城区北侧、西侧、东侧、南侧、华园街等范围内所有单位、住宅、厂房等各类用地。
一、动迁规模、安置方式及期限:该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占地面积6万平方米。
总户数为1600户,动迁户数为1000户。
总体动迁时间定为2010年8月份开始,在2011年9月底完成拆迁工作,全部按期搬迁。
二、动迁规模、安置方式及期限:该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占地面积6万平方米。
总户数为1600户,动迁户数为1000户。
总体动迁时间定为2010年8月份开始,在2011年9月底完成拆迁工作,全部按期搬迁。
三、动迁奖励:被动迁单位、个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形式,具体选择哪种形式,由动迁户自行确定。
房屋产权调换形式包括商品房与回迁房。
回迁房具体标准按照公主岭市新民社区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温州城动迁户回迁房规划》执行。
动迁户只能选择一套回迁房,回迁房面积为50— 80平方米,动迁户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户型。
商品房价格为每平方米2600元,根据动迁户实际居住面积大小,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和500元/平方米的优惠。
三、动迁奖励:被动迁单位、个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形式,具体选择哪种形式,由动迁户自行确定。
房屋产权调换形式包括商品房与回迁房。
回迁房具体标准按照公主岭市新民社区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温州城动迁户回迁房规划》执行。
动迁户只能选择一套回迁房,回迁房面积为50— 80平方米,动迁户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户型。
商品房价格为每平方米2600元,根据动迁户实际居住面积大小,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和500元/平方米的优惠。
四、动迁过渡期限:被动迁单位、个人采取自行过渡的方式,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止。
被动迁单位、个人需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自行解决过渡用房,逾期自行解决过渡用房。
2024年棚户区改造工作自查报告范文(3篇)
2024年棚户区改造工作自查报告范文一、引言自2024年起,我市积极开展了棚户区改造工作,通过新建、扩建和改造棚户区,逐步改善了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提高了城市的整体环境质量。
为了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特撰写本自查报告,以供相关部门进行参考与借鉴。
二、工作总述自2024年起,我市共开展了5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投资达到100亿元。
通过拆除旧楼、新建小区、翻修楼房等举措,改善了35万户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同时推动了就业与经济发展。
三、工作亮点1. 确定和完善改造方案在棚户区改造工作初期,我们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调研和勘察,了解居民的需求和实际情况。
在此基础上,我们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改造方案,通过与居民广泛沟通和征求意见,确定了改造的具体方式和步骤。
这一做法确保了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并得到了居民的支持和配合。
2. 制定了严格的工程进度计划为了保证改造工作按时完成,我们制定了严格的工程进度计划,并将其分解为具体的任务和目标。
通过严格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启动和推进,并及时解决工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经过统计,改造工作整体按计划进行,没有发生较大的延误或停工情况。
3. 强化管理和监督为了确保改造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工程的管理和监督。
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设立了专门的改造办公室,派驻了专人负责每个项目的跟踪和管理,并定期组织专家评估和验收工程质量。
这一做法有效地提高了改造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保证了改造的顺利进行。
四、存在的问题1. 拆迁和安置问题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仍存在一些拆迁和居民安置问题。
由于棚户区地理位置较为复杂,涉及到多个利益相关方,有时会面临较大的阻力和困难。
在一些项目中,拆迁和安置工作没有完全跟上改造工作的进度,导致改造工程的推进受到一定影响。
2. 资金筹措问题虽然我们在改造工作中已经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仍存在一定的资金筹措问题。
由于项目数量庞大、资金需求巨大,存在着资金不足、资金使用不合理等问题。
陈建才、温县赵堡镇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陈建才、温县赵堡镇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国家赔偿行政赔偿一并行政赔偿乡政府【审理法院】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2.07【案件字号】(2021)豫08行终8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贾文宇王森武丽娟【审理法官】贾文宇王森武丽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陈建才;温县赵堡镇人民政府【当事人】陈建才温县赵堡镇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陈建才【当事人-公司】温县赵堡镇人民政府【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原告】陈建才【被告】温县赵堡镇人民政府【本院观点】首先,关于上诉人陈建才称被上诉人不具有实施征地拆迁工作法定职责的问题。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可撤销合法性审查合法性证据不足回避撤诉驳回起诉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
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首先,关于上诉人陈建才称被上诉人不具有实施征地拆迁工作法定职责的问题。
2018年8月26日,温县人民政府发布温政〔2018〕22号《关于印发温县太极镇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根据该方案,温县太极镇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征收范围为赵堡镇陈家沟环村路东线以西、常阳路以北、东沟祖祠以东、中华太极馆以南区域内的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辛堂村、陈新庄范围);征收部门为温县国土资源局,征收实施单位为温县赵堡镇人民政府。
被上诉人温县赵堡镇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的征收实施单位,其与上诉人陈建才妻子郑玉琴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上诉人陈建才该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其次,关于上诉人陈建才称其与妻子郑玉琴感情不和,协议并非上诉人本人签订,而是妻子郑玉琴签订,补偿款项的领取及房屋的选取也并没有经过上诉人同意的问题。
郑玉琴作为原告的配偶,代表家庭签署安置补偿协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雷玉兰、温县人民政府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裁定书
雷玉兰、温县人民政府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城乡建设其他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强制【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2【案件字号】(2020)豫行终144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马磊吕平蒋跃峰【审理法官】马磊吕平蒋跃峰【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雷玉兰;温县人民政府【当事人】雷玉兰温县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雷玉兰【当事人-公司】温县人民政府【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雷玉兰【被告】温县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根据温县赵堡镇人民政府向一审法院提供的《太极镇棚户区改造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腾空移交确认单和测算单等证据,结合房屋权利人对收到补偿款项以及已经搬离房屋等事实的认可可以认定权利人因履行协议而自愿交出房屋的事实本案不存在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由于被诉行政行为不存在雷玉兰要求确认温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违法缺乏基本的事实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雷玉兰的起诉不具备起诉条件。
【权责关键词】行政强制合法违法合法性审查受案范围第三人合法性【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事实与一审查明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温县赵堡镇人民政府向一审法院提供的《太极镇棚户区改造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腾空移交确认单和测算单等证据,结合房屋权利人对收到补偿款项以及已经搬离房屋等事实的认可可以认定权利人因履行协议而自愿交出房屋的事实本案不存在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由于被诉行政行为不存在雷玉兰要求确认温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违法缺乏基本的事实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雷玉兰的起诉不具备起诉条件。
一审裁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温太极镇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
温县太极镇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一总那么第一条为改善太极镇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温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棚户区一期进行改造。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计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衡宇征收与补偿条例》、《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焦政文〔2021〕8号)等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征收范围:赵堡镇环村路东线以西、一号路以北、东沟祖祠以东、中华太极馆以南区域内的土地、衡宇及地上附着物。
第三条征收实施期限:从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
第四条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一、征收部门:温县国土资源局二、征收实施单位:温县赵堡镇人民政府第五条房地产评估机构的选定:征收部门公布发布房地产评估机构信息,组织被征收人在规按时刻内协商选定,协商选定不成的,采取现场公证摇号的方式确信。
第六条被征收的土地、衡宇面积的认定:有土地证、房产证的,原那么上以土地证、房产证记录为准;无土地证、房产证的,或被征收人对上述面积有异议的,经有关部门调查认定后,以实际勘测为准。
第七条装修、附属物补偿:被征收衡宇装修、附属物等原那么上按焦政文〔2021〕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要紧项目的补偿标准见附件一、附件2);文件中未涉及的补偿内容,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以评估结论为依据确信补偿金额。
第八条安置房位置、标准:一、项目安置房位置:常阳路徐沟村段南侧。
2、安置衡宇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基础设施配备完善,入户门窗齐全,水、电、天然气入户。
第九条违法违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一概自行拆除;衡宇征收范围确信后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衡宇用途等不妥增加补偿费用的部份,不予补偿。
二独院衡宇征收补偿与安置第十条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以下方式确信安置面积:一、关于砖混、砖木、框架结构衡宇,建筑面积不超过260㎡(含260㎡)的部份,按衡宇建筑面积与安置衡宇建筑面积以1:1的标准进行调换;关于土木结构衡宇,按建筑面积与安置衡宇面积以1:0.72的标准进行调换;二、院内空地补偿:衡宇所占土地不予补偿,院内空地面积与安置房建筑面积以2:1的标准进行产权调换,对院内空地调换的安置房面积设置上限100㎡(包括100㎡),多余部份空地面积按区片地价进行补偿。
温太极镇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
温县太极镇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一总则第一条为改善太极镇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温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棚户区一期进行改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焦政文〔2014〕8号)等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征收范围:赵堡镇环村路东线以西、一号路以北、东沟祖祠以东、中华太极馆以南区域内的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
第三条征收实施期限:从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
第四条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1、征收部门:温县国土资源局2、征收实施单位:温县赵堡镇人民政府第五条房地产评估机构的选定:征收部门公开发布房地产评估机构信息,组织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选定不成的,采取现场公证摇号的方式确定。
第六条被征收的土地、房屋面积的认定:有土地证、房产证的,原则上以土地证、房产证登记为准;无土地证、房产证的,或被征收人对上述面积有异议的,经有关部门调查认定后,以实际勘测为准。
第七条装修、附属物补偿:被征收房屋装修、附属物等原则上按焦政文〔2014〕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主要项目的补偿标准见附件1、附件2);文件中未涉及的补偿内容,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以评估结论为依据确定补偿金额。
第八条安置房位置、标准:1、项目安置房位置:常阳路徐沟村段南侧。
2、安置房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基础设施配备完善,入户门窗齐全,水、电、天然气入户。
第九条违法违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一律自行拆除;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部分,不予补偿。
二独院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第十条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以下方式确定安置面- 2 -积:1、对于砖混、砖木、框架结构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260㎡(含260㎡)的部分,按房屋建筑面积与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以1:1的标准进行调换;对于土木结构房屋,按建筑面积与安置房屋面积以1:0.72的标准进行调换;2、院内空地补偿:房屋所占土地不予补偿,院内空地面积与安置房建筑面积以2:1的标准进行产权调换,对院内空地调换的安置房面积设置上限100㎡(包含100㎡),多余部分空地面积按区片地价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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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太极镇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一总则第一条为改善太极镇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温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棚户区一期进行改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焦政文…2014‟8号)等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征收范围:赵堡镇环村路东线以西、一号路以北、东沟祖祠以东、中华太极馆以南区域内的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
第三条征收实施期限:从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
第四条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1、征收部门:温县国土资源局2、征收实施单位:温县赵堡镇人民政府第五条房地产评估机构的选定:征收部门公开发布房地产评估机构信息,组织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选定- 1 -不成的,采取现场公证摇号的方式确定。
第六条被征收的土地、房屋面积的认定:有土地证、房产证的,原则上以土地证、房产证登记为准;无土地证、房产证的,或被征收人对上述面积有异议的,经有关部门调查认定后,以实际勘测为准。
第七条装修、附属物补偿:被征收房屋装修、附属物等原则上按焦政文…2014‟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主要项目的补偿标准见附件1、附件2);文件中未涉及的补偿内容,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以评估结论为依据确定补偿金额。
第八条安臵房位臵、标准:1、项目安臵房位臵:常阳路徐沟村段南侧。
2、安臵房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基础设施配备完善,入户门窗齐全,水、电、天然气入户。
第九条违法违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一律自行拆除;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部分,不予补偿。
二独院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第十条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以下方式确定安臵面- 2 -积:1、对于砖混、砖木、框架结构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260㎡(含260㎡)的部分,按房屋建筑面积与安臵房屋建筑面积以1:1的标准进行调换;对于土木结构房屋,按建筑面积与安臵房屋面积以1:0.72的标准进行调换;2、院内空地补偿:房屋所占土地不予补偿,院内空地面积与安臵房建筑面积以2:1的标准进行产权调换,对院内空地调换的安臵房面积设臵上限100㎡(包含100㎡),多余部分空地面积按区片地价进行补偿。
3、调换安臵房屋后的面积找补部分房价款按1800元/㎡进行结算。
第十一条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获得补偿:1、对于房屋建筑面积260㎡以内(含260㎡)部分,根据评估机构的市场评估结果确定补偿价格,由征收实施单位一次性支付;2、按照产权调换方式确定的安臵房屋面积,以1800元/㎡进行货币补偿,装修、附属物按焦政文…2014‟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对于超过260㎡的房屋面积部分,按以下方式进行货币补偿:- 3 -1、按照不同结构、等级,依据附件1标准进行补偿;2、超出附件1规定范围的,按照评估价进行补偿。
第十三条对于被征迁户调换安置房后的房屋结余面积超过60㎡的,应再调换一套安置房,不超过60㎡的,不予调换安置房。
调换安臵房屋后的面积找补部分房价款按1800元/㎡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商业用房的认定由县法制办、司法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中心、赵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组成认定组联合调查确认。
认定为商业用房的房屋,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价值予以货币补偿,不再另行安臵。
第十五条“住改商”的处理:被征收房屋为住宅,原则上不得认定为商业用房,但在征收实施期限内,对于主干道沿街房屋正在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认定组调查确认,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将其一层认定为具有经营性用途的住宅,除按住宅补偿外,另按照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1、取得有效营业执照并有正常纳税记录,且持续经营一年以上;2、房屋所有权证(合法宅基证或经认定组认定)与营业执照注明的营业地点相一致;3、住改商面积认定只限于从沿街外线往里的原建设自然间,- 4 -扩建、搭建、改建部分不得认定;主干道以外的住宅用于生产、经营、办公、仓储、接建房屋及院中院、院外院等建筑物,不认定为商业用房。
三厂房、仓储等非住宅房屋的补偿第十六条厂房、仓储、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办企业等非住宅房屋只能选择货币补偿,不再给予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价格原则上按焦政文…2014‟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土地按相应的用地基准价或区片地价进行补偿。
征收机关事业单位等国有资产,由政府相关部门依法收回处臵。
四补助与奖励第十七条临时安臵补助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260㎡(含260㎡)的部分,按2元/㎡/月的标准计算;超过260㎡的,不予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上述标准给予3个月的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期房面积部分按上述标准给予24个月的补偿,如超过期限仍未交房,按上述标准继续给予补偿,直到安臵房交房为止。
- 5 -第十八条搬迁费:被征收人签订拆迁安臵补偿协议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260㎡(含260㎡)的部分,按3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搬迁费;经营性房屋及生产性房屋按1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搬迁费。
第十九条有线电视移装费,每户300元;空调移装费,立式柜机每台200元,壁挂机每台150元;自来水管,每户300元。
第二十条停产、停业补助费:仓储、生产、加工等非住宅用房按建筑面积按3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商业用房按建筑面积按8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第二十一条为了鼓励按期签订协议,设定以下三个签订协议奖励期限:1、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为第一阶段;2、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31日至45日为第二阶段;3、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46日至60日为第三阶段。
第二十二条独院房屋在本方案设定的奖励期限内签订协议的,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奖励:1、第一阶段签订协议的,奖励3万元;2、第二阶段签订协议的,奖励2万元;3、第三阶段签订协议的,奖励1万元。
超过上述期限的不予奖励。
- 6 -第二十三条分组完成奖:整个征收范围分为若干组(具体分组情况见公告),奖励期限内整组全部签订协议的,对每处独院给予1万元奖励;奖励期满后整组未全部签订协议完成搬迁的,不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老院空宅基地签约奖励:被征收人的老宅基地以前有房,因年久失修等原因形成的空宅基地,第一阶段签订协议的,每处宅基地给予2万元奖励;第二阶段签订协议的,每处宅基地给予1.5万元奖励;第三阶段签订协议的,每处宅基地给予1万元奖励。
超过奖励期限的不再奖励。
第二十五条对厂矿企业、学校的奖励:企业、学校奖励以补偿金额的比例进行发放。
第一阶段完成签约的,按补偿金额的5%予以奖励;第二阶段完成签约的,按补偿金额的3%予以奖励;第三阶段完成签约的,按补偿金额的2%予以奖励;超过规定期限的不予奖励。
此奖励内容不包括国有企业。
五其他规定第二十六条安臵房选择顺序:按照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的顺序确定。
第二十七条在征收实施期限内拒不签订协议的,依法强制- 7 -征收。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房屋对外租赁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终止租赁合同,征收部门仅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
第二十九条对房屋、土地权属存在争议的,在提存补偿金、留存安臵房指标并经公证处证据保全的前提下先行拆除,待权属明晰后再进行补偿安臵。
第三十条对被征收人发放的房屋、地上附着物补偿及搬迁补助、奖励等费用,在被征收人将房屋腾空并交付后一次性发放。
第三十一条为保证房屋拆除安全,被征收人在交付原房屋时应保持状况完整,由赵堡镇人民政府统一委托具有房屋拆除资质的企业实施拆除,被征收人一律不得自行或委托实施房屋拆除,违法建筑除外。
第三十二条签订补偿协议后被征收人拒不搬迁的,取消其优先选择安臵房资格,依法强制执行。
第三十三条在征收工作中,侮辱、谩骂、恐吓、殴打、阻挠征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征收工作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8 -第三十四条本方案适用于太极镇棚户区改造一期征收补偿范围。
第三十五条本方案由赵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1、260平方米以外住房以及阁楼的补偿标准2、房屋装修补偿标准- 9 -附件1260平方米以外住房以及阁楼等的补偿标准1、260平方米以外住房补偿价格规格分类单位建筑物特征补偿价格(元)砖木结构m224砖墙、瓦顶420-530砖混结构24砖墙、预制板、现浇顶540-600 框架结构24砖墙、预制板、现浇顶650-780说明 1、标准住房是指供家庭日常起居外人不得随意进入的独立封闭空间,包括别墅、公寓、宿舍等;2、标准住房条件:层高2.2米以上,独立封闭空间,内外墙粉面,地面硬化、门窗、水电齐全;3、12砖墙房按照同类房屋价格70%计算补偿。
未具备全墙、门窗、粉刷、硬化、水电的,每少一项减20元。
2、被征收房屋主体上,檐高低于2.2米的阁楼等,不予产权调换,只予货币补偿;等于、高于1.8米低于2.2米的阁楼按同类结构的50%给予补偿;低于 1.8米的阁楼按同类结构的20-30%给予补偿。
3、简易房、简易棚按焦政文…2014‟8号文件标准补偿。
- 10 -附件2房屋装修补偿标准类型项目单位基准价(元)备注房屋外墙瓷砖(含瓷壁画) m225-40 室内瓷砖同此标准室内装修地板砖m260 含木地板、水磨石室内装修天然石材m250-60室内装修木墙裙m225-40 含塑料墙裙室内装修乳胶漆m28-13 水泥压光粉刷后刷漆室内装修壁纸m215-20 砖墙无粉刷粘壁纸不补偿室内装修软包墙面m230-50室内装修木吊顶m225-40 二级吊顶部分增加1倍室内装修石膏板吊顶m225-40 铝合金或木骨架本表未列入项目依照焦政文…2014‟8号文件执行,或按照市场评估价补偿。
- 11 -。